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

2023-09-23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1篇

国土资发〔201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全国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地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规划》,确保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实现,迫切需要加快编制和实施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特别是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千方百计做好工作,全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切实落实《全国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规划》提出了土地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总体目标,明确了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了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任务。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统筹安排农田和村庄土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同时,安排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土地开发利用、旧城镇旧厂矿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各项活动,逐级分解《全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矿废弃地集中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

省级规划重点分解下达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和投资方向;市级规划重点提出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区域布局,分解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县级规划重点确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做好与城乡建设、农业发展、产业布局、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研究成果,摸清各类土地资源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现状,科学分析土地整治潜力,深入开展重大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坚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切实做好规划协调论证,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本次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0年。规划成果报经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做好衔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三、抓紧编制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要按照编制规划、制定计划、安排项目统一部署并同步推进的要求,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抓紧制定和分解下达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安排落实项目,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各项土地整治任务。

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每年依据《全国规划》总体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状况、土地整治资金征收入库情况,以及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布局、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安排情况,制订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下达各省(区、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2年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见附件。

各省(区、市)要依据《全国规划》和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基本农田划定,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及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在全面摸清已建成和通过不同整治措施能够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要求的各类基本农田面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等,制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计划要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建一片成一片,避免因分散建设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生产经营效果。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不得充作新建任务。

实施方案要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通过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及各种途径能够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面积,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及具体建设任务,并对资金需求进行合理测算,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各省(区、市)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倾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12年6月底前把本实施方案报部,以后每年2月底前报当的实施方案。

四、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各地要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主要目标,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土地整治示范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打造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加快推进在建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加快实施,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要按照部省协议要求在2012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认真做好总结验收等工作。今年,各地要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引领,在认真总结评估116个示范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500个示范县特别是已纳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范围的市县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工程组织实施,按照《建设规范》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实施一批新的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项目,并同步准备下一批项目,滚动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安排优先考虑建设条件好、地方积极性高、项目实施进展快的地区。

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和预算定额标准,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工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实施方式,在强化政府主导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监管到位的前提下,优化、简化项目申报和前期工作程序。有条件的地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探索“以补代投、以补促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确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要严格履行程序,并把施工单位能否安排当地农民参与工程项目实施作为综合评标条件之一。

五、加强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地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要按照中央有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工作。

土地整治前,要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土地整治中,整治项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并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土地整治完成后,要根据权属调整方案和调整协议,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土地相关权利,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新地籍调查等相关图件、数据库和统计台帐,建立新的地籍档案并上图入库,确保地籍信息系统的现势性和完整性。

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机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在保持现有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使用新增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不受有关新增耕地率规定的限制。要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要按照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与实施管理数据库。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

一、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现势性强。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价,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四)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要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成果,对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重大示范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解读相关文件和工作方案,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2篇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将划定的基本农田对照数据库,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信息和编号。

(二)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划定的基本农田对照数据库,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等4张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等3张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照《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图层,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二、工作步骤

(一)资料收集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1)、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

(2)、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2、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变更调查资料

(1)、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报部备案)

(2)、2010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

3已有基本农田保护资料

(1)、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2)、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账等表册;

(3)、数据库资料:基本农田数据库;

(4)、文字资料: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文字资料。

4农用地分等资料

(1)、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数据库及相关技术报告。

5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1)、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

(2)、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

(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二)资料分析与处理

1、分解、确定乡镇、村指标

依据市级下达基本农田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分解确定各乡镇、村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图

采用二调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根据各乡镇、村的基本农田指标,同时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边界,将基本农田指标落实到图斑,形成基本农田图。

3、外业调查核实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调入、跳出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调入、调出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落实保护责任。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3篇

整个项目从2019年10月份开工建设,到2019年12月份全面竣工,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业主、施工方和群众三满意。

主要做法:一是谋划早。自工程设计之初,镇工作组全程参与,现场规划、丈量、登记,摸底,涉及清障农户41户,青苗补偿面积57亩,采伐成材树木2900多棵,移栽未成材树木300多棵,做到心里有底有数。

二是发动早。

工程启动之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争取群众支持。让涉及清障农户提前介入认领,全部登记造册,明晰到户,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及时兑付补偿政策,对于遗留问题镇政府全部收底,把群众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当面。

三是严把质量关。

镇成立由六名群众代表参与的工程质量监督组,全程参与群众关心的工程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共同监督工程质量,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同时,群众也更加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了良性互动。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

镇工作组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尊重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多做群众思想工作,减少矛盾和工作阻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积极支持、配合项目落地,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只帮忙、不添乱,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4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七大内容之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耕地质量的一种体现,也是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期特约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以及程锋和王洪波两位博士,就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问: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它不仅是一项田间工程,即对水、路、渠、林的改造和配套,更是实施土地平整、土壤结构改良的一项田面工程,是一个系统完整地提升耕地持续生产能力的综合性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和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土壤改良之类活动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答:有人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是农业部门的职责,这表面看是一个认识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未能很好解决的理论问题,即资源管理、资源利用管理的分工问题。国土部门是土地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农业部门是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责任人。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本身要素水平的改善和资源保障能力的建设应该是国土部门的责任,而土地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确保资源不被破坏并有所改良是农业部门的任务。

农业部门开展的土壤改良活动,就是针对土壤的不良性状和障碍因素,采取相应的物理或化学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作物产量的过程。比如增施有机肥,改良贫瘠土壤,改良过砂过黏土壤,排水洗盐、种稻洗盐,改良盐碱土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除了进行农田的土壤改良活动外,还要进行地块大小的设计、林网建设、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和村庄整治等,是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问:高标准农田的“高标准”是什么?如何用耕地质量等级来衡量?

答:高标准是一个相对概念,按照我国资源禀赋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水平,高标准应该体现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综合支撑能力的高水平上,包括机械化生产、安全健康生产、方便加工运输交易等较宽领域的内涵。

用耕地质量等级来衡量,高标准农田应该是高等级耕地。其所处区域的光温(气候)资源丰富,土壤肥沃,耕地产出率高。同时,由农业技术水平、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区域经济发达程度决定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收益状况较好。此外,因农业区位和农业收入状况决定的农用地效益较高。总之,光温资源丰富、种植制度合理、土壤肥沃、灌排方便、生态环境保护条件良好、机械化程度高、效益水平高的耕地是高标准农田。

问:为什么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当前,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等级耕地约占2/3,相当数量的耕地利用不充分,布

局零乱,基础设施条件差。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潜力很大。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路。在这个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现在可以用于反哺农业、反哺土地的资金越来越充足。因此,在实现耕地保护理念转变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多部门协作,如何准确定位国土部门在其中的职责?

答:从实践来看,政府领导、国土部门搭台、多部门协作已成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效组织方式。湖北等试点地区将此总结为“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这已成为共识。在多部门协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国土部门应该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作好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并组织省、县的土地管理部门结合土地整治工作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水平,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并且要搞好高标准农田在使用过程中生产能力的监管和持续建设。

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理念转变有什么关系?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保护理念由单纯的数量保护为主向以建设促保护理念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强有力的抓手,同时也是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

主讲人手记:实现耕地保护理念五大转变

我国耕地保护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内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土地利用多是一种粗放状态,保护土地的意识相对薄弱。当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时,资源性紧缺凸显,保住耕地数量、稳住粮食总产摆在了首要位置。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为妥善解决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提出以建设促保护,通过土地整治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路。可见,我国耕地保护正在从单一目标朝着多目标、综合性保护方向发展。当前,重点要实现以下五个转变:

——实现由数量保护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转变。

保护18亿亩耕地内涵很丰富,不仅是面积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保护18亿亩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18亿亩耕地数量保持不变,但分布状态和质量水平由集中、连片、优质为主逐步向破碎、零星、劣质转变,那累积起来的效应将是令人吃惊的。因此,守红线的关键是要提升生产能力的底线,而不是仅仅守这个数量,要建立“守红线、提等级、优布局、严占补、控变化”的综合性、多目标、动态性的耕地资源保护理念。

——实现从重产能总量到重产能结构的转变。

保护耕地的关键是保护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过去我们更多地关注总量变化,而对结构性变化关注较少,导致潜力挖掘不均衡,要么过度,要么不足。因此,应由全国耕地保护政策“一刀切”向差别化保护政策转变,可以根据全国耕地质量的等级结构和空间分布,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区域、不同质量等级耕地的目标生产能力和等级建设手段。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充分合理地利用耕地资源,实现耕地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实现从重生产到重功能的转变。

耕地除具有生产粮食的主要功能外,还承载着重要的生态保障功能。耕地可以说是生态安全的基础设施,人类生存离不开这个基础,它远比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重要得多。此外,耕地还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尤其具有珍稀土壤资源的耕地,是发挥传统文化功能和体现

社会文化价值的基本载体。所以不能随意破坏耕地,也不要轻易“搬家”,这样会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耕地不仅要保护和提高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还要加强耕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保障功能。

——实现从资源管理到资源、资产、资本并重管理的转变。

耕地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而且是重要的资产和资本。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其资产、资本属性日益显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也不断加深,这对土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把土地资源当作资产管理、当作资本运用,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此,土地管理要逐步向资源、资产、资本管理并重转变,不断强化土地资源的资产和资本管理职能,构建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实现由实体保护向综合保护的转变。

耕地保护不仅要保护耕地的数量和产能,还要关注粮食生产中带来的生态环境损耗成本,研究建立耕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比如实施“1毛钱工程”,对于售出商品粮的农民每斤补贴1毛钱,将1毛钱直接补贴给售出商品粮的农民,以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第一节 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优化耕地利用格局

高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石之一,主要表现在: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优化耕地利用格局的有效手段。

从遥感影像资料看,我国耕地大多处于一种自然、粗放、无序的利用状态,田块畸零不整,细碎化程度高;使用权分散,承包权插花;灌溉排水不良,交通不便,机械化程度低。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公顷,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这种状态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实施,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使耕地由自然用地形态走向规划用地形态,由粗放利用走向集约利用,由无序用地走向有序用地。这是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分布、促使良田永久化,防止城乡统筹中“重发展、轻保护”的有效手段,也是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基础。

——良田和良种、良法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本依托。

良种、良法和良田是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促进粮食增产增收的三个要素。我国粮食产量实现连续6年增产,连续3年稳定在5000亿公斤以上,良种、良法起到了重要作用。“种子工程”建设已有15年历史,农业机械化基础很好,近10年发展很快。随着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生物技术的兴起,良种和良法将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相比之下,良田已经成为“短腿”,制约着良种、良法增产效果的充分发挥。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发挥良种、良法倍增效应和加速效应的基础工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增加农业补贴的主要途径。

生产要素改良是增长之本、增效之源,增长首先缘于投入要素质量的提高、有用知识的增加、生产组织的改进、体制安排的完善,这些都带来了更为高效的增长效率。我国目前对农业的补贴直接补在生产环节的多,而直接补在农民身上、补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良种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少。国家对良种和良法的补贴已经越来越重视,而对良田的补贴仍然不足。因此,农业补贴中应该增加对良田的补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利用格局,以促进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产出率的提高,这也是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农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向。

据统计分析,全球农业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占人类活动造成的总量的50%和60%。如不实施低碳农业,2030年的排放量将比2005年分别增加60%和35%~60%;由于化肥氮施用和有机肥生产增长,到2030年农业一氧化二氮排放预计将增加35%~60%;到2020年由水稻生产引起的甲烷排放将递增16%。因此,农业领域实施节能减排非常重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优化水稻生产模式,从而减少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排放,更好地在农业生产领域实施节能减排。

第二节 推动“两个结合” 提升“三个效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主要表现在: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实现“一个聚合”,即支农资金聚合。

在中央持续加强农业建设的总方针指导下,各行各业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不断增加,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农田林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标准粮田建设等良田建设项目很多,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金分散、综合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因此,通过构筑良田建设的基础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聚合资金、整合资金,达到连片整治、整村推进的综合效果。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推动“两个结合”,即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相结合、土地整治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

中央要求,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地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推动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的有效结合,这是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的两个基本途径,同时,也有利于集中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两项主要投入资金。

——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利于提升“三个效率”,即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开展基于土地整治和土壤改良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土地生产条件和土壤条件得到改良,可以大幅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以河南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工程、江苏“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浙江“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为代表,整治成效显著。据统计分析,实施土地整理后,可增加有效耕地5%~10%,耕地质量等级提升1~2等,增产20%~30%,农机效率提高20%~30%。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其农田规模大、机械化水平高,与地方相比,其土地利用率高10%、生产率高30%~40%。国际上,土地与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依赖的是新知识的运用,如种子的改善、土地的改良和生产技能的提高等。从表1可以看出,30年间美国和日本农业工人人均产出增长了5倍多,丹麦增长大约4倍,每公顷产量都翻了一番左右。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联动“四个环节”,即资金、项目、规划和政策。

政策需要通过规划落实,规划需要通过项目落实,项目实施需要资金保障。为落实中央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求,首先要编制规划,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抓紧推进全国范围的土地整治规划;其次要用项目落实规划,从一个具体项目的“点”落实,到规划过程的“线”落实,最终取得规划整体的“面”落实的过程。只有保证项目落实、计划过程落实,才能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的根本落实。最后要按项目配置资金,这样便于管理好资金,也便于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

表1 1980年美国、日本和丹麦的农业总产出、农地数量、人均农业产出和每公顷农业

注:1950年各国农业总产出、农地数量、人均农业产出和每公顷农业产出指数均为100。

资料来源:Hayami and Ruttan,1985:pp.467~469

第三节 多部门协作有计划地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像推进“种子工程”、“农机补贴”一样,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又称“良田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再用3~5个“五年计划”,把我国18亿亩耕地建设成为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础良田。按照国际经验,通过30年努力,可以实现土地产出率翻一番,劳动生产率翻两番的目标。

——有效整合资金、聚合资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保障。

从总体上看,我国直接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资金是不足的,有必要创新制度,引导政策性资金、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做大支农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策性资金必须到位,不能是口头支票,也不能以任何借口附加种种限制条件。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需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使之能取得合理利润,经济发达地区应该积极探索,消除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的壁垒;发展中地区更应该创新制度,在做大总量上下足功夫。在支农资金使用上,要坚决杜绝只知道资金何处来、不知道资金到何处去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作好规划和项目设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效果。

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抓紧推进全国范围的土地整治规划,尤其要重视市、县、乡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从我国土地资源的状况来分析,加强市域土地资源空间的统一优化配置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县、乡级规划要突出一个“实”字,在科学确定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时序安排的基础上,做到“规划一块、实施一块、见效一块”,积累下来,逐步实现空间格局优化。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中,一定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

——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财政、农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应在规划引导下,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按项目整合资金,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同时,良田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应该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所以在良田建设规划、实施和运行管理中要始终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使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科技支撑,建立格网化的监管体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于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如何确保建设过程中耕地布局朝着集中、连片、优质方向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可以研究一种基于

格网的耕地监测监管体系,通过在一定尺度和区域上划分格网,研究确定格网内的主导用途和基本布局,建立合理调整的管理规则和方法,确定格网内土地整治、等级提升的重点方向和建设标准,并研发基于格网的长期观测、遥感监测和有效管理的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农田集中连片、等级不断提升、永续利用的战略目标。当前,依托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及技术队伍,组织实施全国800个产粮大县在良田建设过程中耕地面积与等级监测评价,依据格网量化耕地布局和等别的变化,科学评价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效果,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这将有利于指导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我国农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监管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有效结合良种、良法工程,实现传统农业改造。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种子工程、机械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等的先锋工程,是良种、良法发挥倍增效应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转型,必须走“良田、良种、良法”有效结合的道路,离开了哪一方面,都不能实现生产效益的最大化。在实施区域上,不仅要重视平原区的传统农业改造,还要重视山区、丘陵区的现代农业建设,探索适合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生产要素改良技术与模式,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能施展的地方实现现代化农业。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5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七大内容之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耕地质量的一种体现,也是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期特约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以及程锋和王洪波两位博士,就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问: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它不仅是一项田间工程,即对水、路、渠、林的改造和配套,更是实施土地平整、土壤结构改良的一项田面工程,是一个系统完整地提升耕地持续生产能力的综合性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和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土壤改良之类活动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答:有人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是农业部门的职责,这表面看是一个认识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未能很好解决的理论问题,即资源管理、资源利用管理的分工问题。国土部门是土地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农业部门是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责任人。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本身要素水平的改善和资源保障能力的建设应该是国土部门的责任,而土地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确保资源不被破坏并有所改良是农业部门的任务。

农业部门开展的土壤改良活动,就是针对土壤的不良性状和障碍因素,采取相应的物理或化学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作物产量的过程。比如增施有机肥,改良贫瘠土壤,改良过砂过黏土壤,排水洗盐、种稻洗盐,改良盐碱土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除了进行农田的土壤改良活动外,还要进行地块大小的设计、林网建设、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和村庄整治等,是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问:高标准农田的“高标准”是什么?如何用耕地质量等级来衡量?

答:高标准是一个相对概念,按照我国资源禀赋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水平,高标准应该体现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综合支撑能力的高水平上,包括机械化生产、安全健康生产、方便加工运输交易等较宽领域的内涵。

用耕地质量等级来衡量,高标准农田应该是高等级耕地。其所处区域的光温(气候)资源丰富,土壤肥沃,耕地产出率高。同时,由农业技术水平、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区域经济发达程度决定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收益状况较好。此外,因农业区位和农业收入状况决定的农用地效益较高。总之,光温资源丰富、种植制度合理、土壤肥沃、灌排方便、生态环境保护条件良好、机械化程度高、效益水平高的耕地是高标准农田。

问:为什么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当前,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等级耕地约占2/3,相当数量的耕地利用不充分,布

局零乱,基础设施条件差。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潜力很大。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路。在这个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现在可以用于反哺农业、反哺土地的资金越来越充足。因此,在实现耕地保护理念转变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多部门协作,如何准确定位国土部门在其中的职责?

答:从实践来看,政府领导、国土部门搭台、多部门协作已成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效组织方式。湖北等试点地区将此总结为“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这已成为共识。在多部门协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国土部门应该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作好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并组织省、县的土地管理部门结合土地整治工作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水平,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并且要搞好高标准农田在使用过程中生产能力的监管和持续建设。

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理念转变有什么关系?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保护理念由单纯的数量保护为主向以建设促保护理念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强有力的抓手,同时也是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

主讲人手记:实现耕地保护理念五大转变

我国耕地保护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内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土地利用多是一种粗放状态,保护土地的意识相对薄弱。当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时,资源性紧缺凸显,保住耕地数量、稳住粮食总产摆在了首要位置。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为妥善解决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提出以建设促保护,通过土地整治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路。可见,我国耕地保护正在从单一目标朝着多目标、综合性保护方向发展。当前,重点要实现以下五个转变:

——实现由数量保护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转变。

保护18亿亩耕地内涵很丰富,不仅是面积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保护18亿亩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18亿亩耕地数量保持不变,但分布状态和质量水平由集中、连片、优质为主逐步向破碎、零星、劣质转变,那累积起来的效应将是令人吃惊的。因此,守红线的关键是要提升生产能力的底线,而不是仅仅守这个数量,要建立“守红线、提等级、优布局、严占补、控变化”的综合性、多目标、动态性的耕地资源保护理念。

——实现从重产能总量到重产能结构的转变。

保护耕地的关键是保护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过去我们更多地关注总量变化,而对结构性变化关注较少,导致潜力挖掘不均衡,要么过度,要么不足。因此,应由全国耕地保护政策“一刀切”向差别化保护政策转变,可以根据全国耕地质量的等级结构和空间分布,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区域、不同质量等级耕地的目标生产能力和等级建设手段。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充分合理地利用耕地资源,实现耕地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实现从重生产到重功能的转变。

耕地除具有生产粮食的主要功能外,还承载着重要的生态保障功能。耕地可以说是生态安全的基础设施,人类生存离不开这个基础,它远比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重要得多。此外,耕地还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尤其具有珍稀土壤资源的耕地,是发挥传统文化功能和体现

社会文化价值的基本载体。所以不能随意破坏耕地,也不要轻易“搬家”,这样会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耕地不仅要保护和提高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还要加强耕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保障功能。

——实现从资源管理到资源、资产、资本并重管理的转变。

耕地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而且是重要的资产和资本。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其资产、资本属性日益显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也不断加深,这对土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把土地资源当作资产管理、当作资本运用,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此,土地管理要逐步向资源、资产、资本管理并重转变,不断强化土地资源的资产和资本管理职能,构建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实现由实体保护向综合保护的转变。

耕地保护不仅要保护耕地的数量和产能,还要关注粮食生产中带来的生态环境损耗成本,研究建立耕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比如实施“1毛钱工程”,对于售出商品粮的农民每斤补贴1毛钱,将1毛钱直接补贴给售出商品粮的农民,以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第一节 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优化耕地利用格局

高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石之一,主要表现在: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优化耕地利用格局的有效手段。

从遥感影像资料看,我国耕地大多处于一种自然、粗放、无序的利用状态,田块畸零不整,细碎化程度高;使用权分散,承包权插花;灌溉排水不良,交通不便,机械化程度低。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公顷,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这种状态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实施,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使耕地由自然用地形态走向规划用地形态,由粗放利用走向集约利用,由无序用地走向有序用地。这是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分布、促使良田永久化,防止城乡统筹中“重发展、轻保护”的有效手段,也是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基础。

——良田和良种、良法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本依托。

良种、良法和良田是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促进粮食增产增收的三个要素。我国粮食产量实现连续6年增产,连续3年稳定在5000亿公斤以上,良种、良法起到了重要作用。“种子工程”建设已有15年历史,农业机械化基础很好,近10年发展很快。随着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生物技术的兴起,良种和良法将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相比之下,良田已经成为“短腿”,制约着良种、良法增产效果的充分发挥。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发挥良种、良法倍增效应和加速效应的基础工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增加农业补贴的主要途径。

生产要素改良是增长之本、增效之源,增长首先缘于投入要素质量的提高、有用知识的增加、生产组织的改进、体制安排的完善,这些都带来了更为高效的增长效率。我国目前对农业的补贴直接补在生产环节的多,而直接补在农民身上、补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良种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少。国家对良种和良法的补贴已经越来越重视,而对良田的补贴仍然不足。因此,农业补贴中应该增加对良田的补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利用格局,以促进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产出率的提高,这也是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农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向。

据统计分析,全球农业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占人类活动造成的总量的50%和60%。如不实施低碳农业,2030年的排放量将比2005年分别增加60%和35%~60%;由于化肥氮施用和有机肥生产增长,到2030年农业一氧化二氮排放预计将增加35%~60%;到2020年由水稻生产引起的甲烷排放将递增16%。因此,农业领域实施节能减排非常重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优化水稻生产模式,从而减少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排放,更好地在农业生产领域实施节能减排。

第二节 推动“两个结合” 提升“三个效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主要表现在: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实现“一个聚合”,即支农资金聚合。

在中央持续加强农业建设的总方针指导下,各行各业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不断增加,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农田林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标准粮田建设等良田建设项目很多,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金分散、综合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因此,通过构筑良田建设的基础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聚合资金、整合资金,达到连片整治、整村推进的综合效果。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推动“两个结合”,即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相结合、土地整治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

中央要求,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地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推动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的有效结合,这是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的两个基本途径,同时,也有利于集中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两项主要投入资金。

——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利于提升“三个效率”,即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开展基于土地整治和土壤改良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土地生产条件和土壤条件得到改良,可以大幅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以河南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工程、江苏“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浙江“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为代表,整治成效显著。据统计分析,实施土地整理后,可增加有效耕地5%~10%,耕地质量等级提升1~2等,增产20%~30%,农机效率提高20%~30%。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其农田规模大、机械化水平高,与地方相比,其土地利用率高10%、生产率高30%~40%。国际上,土地与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依赖的是新知识的运用,如种子的改善、土地的改良和生产技能的提高等。从表1可以看出,30年间美国和日本农业工人人均产出增长了5倍多,丹麦增长大约4倍,每公顷产量都翻了一番左右。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联动“四个环节”,即资金、项目、规划和政策。

政策需要通过规划落实,规划需要通过项目落实,项目实施需要资金保障。为落实中央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求,首先要编制规划,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抓紧推进全国范围的土地整治规划;其次要用项目落实规划,从一个具体项目的“点”落实,到规划过程的“线”落实,最终取得规划整体的“面”落实的过程。只有保证项目落实、计划过程落实,才能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的根本落实。最后要按项目配置资金,这样便于管理好资金,也便于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

表1 1980年美国、日本和丹麦的农业总产出、农地数量、人均农业产出和每公顷农业

注:1950年各国农业总产出、农地数量、人均农业产出和每公顷农业产出指数均为100。

资料来源:Hayami and Ruttan,1985:pp.467~469

第三节 多部门协作有计划地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像推进“种子工程”、“农机补贴”一样,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又称“良田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再用3~5个“五年计划”,把我国18亿亩耕地建设成为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基础良田。按照国际经验,通过30年努力,可以实现土地产出率翻一番,劳动生产率翻两番的目标。

——有效整合资金、聚合资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保障。

从总体上看,我国直接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资金是不足的,有必要创新制度,引导政策性资金、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做大支农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策性资金必须到位,不能是口头支票,也不能以任何借口附加种种限制条件。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需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使之能取得合理利润,经济发达地区应该积极探索,消除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的壁垒;发展中地区更应该创新制度,在做大总量上下足功夫。在支农资金使用上,要坚决杜绝只知道资金何处来、不知道资金到何处去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作好规划和项目设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效果。

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抓紧推进全国范围的土地整治规划,尤其要重视市、县、乡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从我国土地资源的状况来分析,加强市域土地资源空间的统一优化配置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县、乡级规划要突出一个“实”字,在科学确定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时序安排的基础上,做到“规划一块、实施一块、见效一块”,积累下来,逐步实现空间格局优化。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中,一定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

——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财政、农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应在规划引导下,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按项目整合资金,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同时,良田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应该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所以在良田建设规划、实施和运行管理中要始终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使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科技支撑,建立格网化的监管体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于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如何确保建设过程中耕地布局朝着集中、连片、优质方向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可以研究一种基于

格网的耕地监测监管体系,通过在一定尺度和区域上划分格网,研究确定格网内的主导用途和基本布局,建立合理调整的管理规则和方法,确定格网内土地整治、等级提升的重点方向和建设标准,并研发基于格网的长期观测、遥感监测和有效管理的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农田集中连片、等级不断提升、永续利用的战略目标。当前,依托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及技术队伍,组织实施全国800个产粮大县在良田建设过程中耕地面积与等级监测评价,依据格网量化耕地布局和等别的变化,科学评价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效果,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这将有利于指导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我国农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监管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有效结合良种、良法工程,实现传统农业改造。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种子工程、机械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等的先锋工程,是良种、良法发挥倍增效应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转型,必须走“良田、良种、良法”有效结合的道路,离开了哪一方面,都不能实现生产效益的最大化。在实施区域上,不仅要重视平原区的传统农业改造,还要重视山区、丘陵区的现代农业建设,探索适合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生产要素改良技术与模式,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能施展的地方实现现代化农业。

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范文第6篇

对策建议

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日益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多次重要讲话更是指明了当前和今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明确了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去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要把重点放在“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上。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我市紧紧抓住了这一有利契机,提出了以建设优质、高效、生态、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打造哈尔滨市半小时现代农业经济圈为目标的哈尔滨市郊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该项目可解决我市中心城区鲜活农副产品和蔬菜供应的问题,可改善阿什河等流域生态环境,是造福全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对于更好地解决我市“菜篮子”工程问题,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及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由于我市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比较早,未利用地少,郊区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新增耕地率5%的立项标准,一直以来我市未被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重点。因此,我市在土地整治方面起步较晚,缺乏自身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积累,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操作体系尚未形成,而该项工程5年内总投入60.53亿元,整治面积达225万亩,横跨我市6区、2县(市),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利益协调难度大,特别是当今的土地整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已不仅仅是单个土地整理、开发或复垦项目的简单累加,而是区域内各项用地的综合考虑和统筹兼顾,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可以预知和不可预知的困难,如何稳步开展好如此重大的项目工程是当前市委、市政府急需破解的重要问题,笔者结合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就推进该项目实施中需要着重处理好的几个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着力统筹谋划 加强机制创新

为确保该项工程5年内如期完成,真正建设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须在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加强机制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长效的规划驱动机制。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依据、重要支撑,是确保土地整治统筹布局的前提。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和指导作用。因此,我市应高度重视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积极引导项目区所在区、县(市)参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建立并完善区县(市)、乡(镇)及村的三级监管体系,尽早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地。编制规划要立足实施、重在落实,确保可行,要在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同时,要确保规划的强制性地位,建立有效的规划效能监督机制,加强规划监督检查,避免重规划、轻实施,使规划失去其价值。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维护好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土地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关系多方利益,组织与协调工作极端重要,必须依靠政府主导,才能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多方合力。而土地整治中打破部门界限实现“部门协同”是一个大难题。对此,我市必须坚持政府牵头下的多部门协同运作,运用和整合各部门涉农的政策和资源,结合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项目建设中的领导、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该项工程。

3、建立刚性的责任考评机制。明确市政府为该项工程的责任主体,为该项目负总责,项目区所在区、县(市)为该项目工程的实施主体。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将该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政府领导任期内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每年依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具体实施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择优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要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健全集中统

一、分级负责、全面全程的监管制度,坚决杜绝项目推进过程中标准执行不力、工程进度较慢、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发生。在推动该项目实施中各相关部门出现的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管理混乱、不按照规定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等问题要坚决予以行政问责。

4、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该项工程的监测监管系统,及时全面掌握该项目的建设动态。推进该项工程的信息化管理,实行项目基础信息备案和动态跟踪监管制度,对该项目的规划、立项、实施和验收全程监管。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季报、年报和快报制度,定期收集汇总工程实施信息,并逐级上报,确保各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建设动态。建立健全该项目的追踪问效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大对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资格审查、评标等工作,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资金绩效评价与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加强工程监理,在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单位监督作用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群众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耕地质量评定和监测,确保整治后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加强该项目的廉政建设和市场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施工队伍管理等等。

5、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开展土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是决定整治工作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这不仅是因为农民是土地整治工作涉及的最大利益群体,更主要是因为农民是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吸纳公众的参与,特别是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话语权,实实在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项目在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能力,发挥项目区所在村党支部和村干部的战斗力和号召力,针对项目区涉及耕地补偿和权属调整等问题,项目实施中应及时向公众公告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情况、土地权属调整、补偿政策等相关事项,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凡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调整的,必须取得相关权益人的一致认同,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收益权与处置权。只有广泛依靠基层组织力量,才能使项目实施更加科学,工作进度更加可行,建设成果更加突出。

6、建立灵活的土地流转机制。项目区所在区、县(市)政府应当鼓励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土地流转。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市场,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对需要流转的承包经营的土地,要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集体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同时,建议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适时成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服务中心,免费培训农民其他技能,以此解决流转土地后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夯实工作基础 优化实施环境

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中,除了在整合资源、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加强机制创新外,笔者认为夯实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同样不容忽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环节也应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

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设立宣传日、宣传栏、宣传册等手段,形成强大的自上而下的宣传态势,加强对该项目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的宣传,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该项工程的各项工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全市各级各界各部门不断增强土地整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投身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中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2、加强管理、规范指导,推进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土地整治专门机构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土地整治专业技术队伍是保证高质量、高效益土地整治,促进土地整治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我市应加强土地整治专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在哈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设土地整治专业和建设重点实验室。加强土地整治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开展针对土地整治中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重点研究。加大基层土地整治人才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健全土地整治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整治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专业素养。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各级土地整治机构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土地整治相关业务工作、项目建设管理和长效运行能力。此外,在项目推进中,还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大技术指导和审核把关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建设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3、着眼长远、注重长效,跟进完善相关的法律规章。各国土地整治管理最能体现土地整治复杂性的环节是各种权利人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但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还没有涉及,全国各地的土地整治工作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我市在组织该项目实施中,对涉及的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维护农民权益等现实性问题,以及各类倾向性、非常规性问题,要积极探索,及时跟进研究,总结经验,化解矛盾,转化成果,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做好土地整治的法制保障,从法律上解决支持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土地整治权益问题。

4、规范操作、严控慎防,发挥财务验收的增值功能。在严格资金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此外,要充分发挥财务验收的鉴证功能和咨询功能,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信息中揭示项目与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正确决策提供借鉴和依据,提供相应的财务管理意见和建议。

5、完善制度、发挥效益,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土地整治的后期管护是实现土地整治工程综合效益长期发挥的保证,也是对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保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建设与管护并重必将是未来土地整治工程开展的趋势。目前我国对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模式的研究不多,而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方面也缺乏相关的制度规定,为了实现土地整治工程综合效益的长期发挥,我们应不断提高对土地整治后期管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大土地整治后期管护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让农民认识到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开展好土地整治后期管护工作是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问题。在后期管护方面我们应参照一些地区的先进经验,通过对落实明确的管护主体、建立完善的土地整理工程后期管护制度、建立后期管护主体各级责任制度,理清各主体的权、责、利。可以建立以农户为执行主体、村委领导、国土局监督的管护体系;参照某些地区先进的经验,开拓多方面的管护资金筹集渠道等后期管护的机制研究是顺利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有效方式,建立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土地整理后期管护制度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建设:第一,应该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的层层签订合同,第二,由于土地整理后期管护客体的差异,可以建立各单项工程管护制度,分别对耕地保护、农田水利设施保护、道路工程防护和农田防护四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护制度和规定;第三,设立后期管护的奖惩制度,加强管护的积极性,减少违法管护行为。 后期管护引入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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