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环保项目市场管理论文

2022-04-20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公益环保项目市场管理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荆门市东宝区地处鄂中,北枕荆山余脉,南接江汉平原,西与襄阳市的南漳县接壤,东临汉水之滨,是荆门市主城区所在地,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县级行政区,2004年省人民政府批准东宝区参照县(市)管理。国土面积1298平方公里,辖1乡5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管工业园,人口34.5万,128个村,39个社区居委会,呈现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貌格局。

公益环保项目市场管理论文 篇1:

推动商品流通和物流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商品交易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对于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流通速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增加就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繁荣都不无裨益。

近几年,在商务部积极推动下,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商品档次日益提高,交易手段更趋现代化,相关管理工作也得到加强。近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五大特点

《中国市场》:常司长,在您看来,近几年来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态势如何?

常晓村:近些年来,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其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及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增加就业、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已经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体现在其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流通规模稳步扩大、商品档次日益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商品交易市场75563个。其中消费品市场69520个,比2004年同期减少2032个,下降2.84%。生产资料市场6043个,比2004年同期减少596个,下降8.98%。2006年底,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达到3876个,比2005年增加553个。

《中国市场》: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在质量提升转变过程中,呈现哪些新特点?

常晓村:不难发现,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正呈现出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据统计,2006年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为252.8万个,比2005年增长12.4%;营业面积1.8亿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37.5%;年成交额3.7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23.7%。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743个,成交额占全部亿元以上市场成交额的3/4。其中,成交额100亿元以上的市场有53个,成交额占全部亿元市场成交额的近1/3。

二是专业市场继续占据主导地位。2001-2005年我国亿元市场中专业市场在数量、摊位数、营业面积、成交额等方面的比重逐年上升。2006年专业市场数量、摊位数、营业面积、成交额分别占全部亿元市场的65.1%、58.3%、71.3%和70.8%,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专业市场摊位数、营业面积占全部亿元市场比重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0.4个百分点和4.7个百分点,但成交额和数量的比重却分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三是经营效率明显提高。规模化经营特别是批发经营比重增加,提高了商品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2006年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平均摊位营业面积达71.5平方米,平均摊位年成交额达146.9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2.3%和10%。市场规模越大,平均摊位成交额越高。100亿元以上市场摊位年平均成交额和单位面积成交额分别为506.4万元和6.6万元,分别是亿元市场的3.4倍和2.4倍。

四是改造提升步伐加快。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购物环境、商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相继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对不符合规划、影响交通和市容、存在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市场进行了整改和迁建。不仅改善了购物环境,完善了服务功能,也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在国家利农惠农政策的扶持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得到快速发展。2006年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数量增加了272个,成交额增长了79.9%。2006年纳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的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额超过3000亿元,占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总额的1/3以上,累计带动新增就业81万人,其中直接就业人数为20万人。2007年上半年,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超过1600亿元,带动出口16亿元。

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与分类指导

《中国市场》: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的指导下,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通过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其硬件设施明显改善、流通规模稳步扩大、商品档次日益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但您认为商品交易市场在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常晓村:虽然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譬如,由于市场管理还不到位,商品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假冒伪劣产品也存在于不少市场之中;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缺乏合理规划布局,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设施建设总体上仍比较落后;交易方式还不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大流通的需要等。

对于我国正在快速发展的商品交易市场,我们的管理原则是既要抓规范管理,也要搞升级改造;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市场》: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在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能否作些具体介绍?

常晓村:好的。在市场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商务部于2006年实施了“双百市场工程”。安排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标准化、现代化改造。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环保等准公益设施和仓储、配送等经营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冷链系统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产业化和规模化。

“双百市场工程”作为一项惠农利民的工程,是商务部从流通领域推动“三农”问题解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双百市场工程”实施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方面已经初见成效,取得了“兴一个市场,带一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农民”的良好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7年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财发[2007]145号),决定继续采取投资补助、财政贴息和税费优惠等措施,对有关建设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为贯彻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禁止变相期货交易的规定,2003年11月,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检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7]138号),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省市已经上报了本地区需要整改的市场基本情况和实施方案。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发展期货市场,棉花、白糖、PTA(精对苯二甲酸)、锌、聚乙烯、菜籽油期货品种已经成功在我国上市交易。

三是开展了建材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具体来说,一是配合质检总局等部门搞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按照全国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商务部积极协助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建材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参与制定了《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规划》(2005年-2007年),分年度印发《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通过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进行整治,协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二是组织制定、发布《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指导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宣传贯彻实施,引导招商制建材市场向规范化发展。

四是积极推进流通标准化工作。众所周知,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商品流通效率低、秩序混乱的问题难以避免。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必须大力加强流通标准化工作。

近年来,商务部发布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等79项行业标准和48项国家标准,为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商品流通规范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为更好贯彻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0号),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

五是建立全国重点商品交易市场联系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我国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与分类指导工作很有帮助。2004年10月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建立重点商品交易市场联系制度的通知》。在各省及有关协会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2006年3月,确定48家商品交易市场为商务部重点联系市场,并向社会公布了名单。其中,农副产品类28家,生产资料类20家。这些重点市场定期向商务部报送经营情况,为我们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加速商品交易市场的立法和标准化工作

《中国市场》: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流通领域尤其是批发市场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请您谈谈,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就进一步促进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战略性调整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常晓村:对于这个话题,我想主要谈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继续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立法工作。从全国来看,统筹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引导和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促进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也日益迫切。商务部十分重视商品交易市场立法及规划管理工作。今年,商务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就《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条例》有望年底出台。

目前,商务部正在起草《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6部规章。拟对市场规划建设及准入管理、基本交易规则、市场经营管理者责任、交易商权利义务、商品品质保证、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逐步将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大力加强流通标准化工作。今年3月,商务部颁布了《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计划五年内完成300项涉及商品分类、零售批发、商贸服务等与生产生活及消费密切相关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流通标准体系和科学促进机制。今年已下达汽车配件专业市场经营规范、小商品分类指南等75项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近期,将抓紧组织出台《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分类》等重要标准。

三是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工作。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提升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根据《意见》精神,商务部将继续大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大生产资料市场建设管理力度,鼓励发展面向民生的商品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品牌代理、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形式和营销方式,着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方式、管理方式和制度创新。整合现有的资源与渠道,构建新型的工商关系,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近期,商务部将进一步完善重点市场联系制度,扩大重点联系市场范围;加强生产资料市场行业管理,改造提升传统业态,促进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深入贯彻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限期整改的各项后续工作,并于年底前公布通过验收的市场名单;协助有关部门推动钢材、棕榈油等期货新品种上市,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积极作用。

四是努力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商品交易市场软硬件设施建设。

五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在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与指导、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方面,中介组织大有可为。因此,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自律作用,积极支持这些中介组织开展一些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理解的研讨、座谈及交流活动。

《中国市场》:最后,请您对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长足发展提出几点希望。

常晓村: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我国商品流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当前我国朝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方向迈进的新形势下,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改造提升,全面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发挥流通先导作用,对于实现物尽其用、货畅其流、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是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解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希望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商品流通工作和物流体系建设尽快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刘丽琴

公益环保项目市场管理论文 篇2:

抓实三大防控体系 打造平安文化市场

荆门市东宝区地处鄂中,北枕荆山余脉,南接江汉平原,西与襄阳市的南漳县接壤,东临汉水之滨,是荆门市主城区所在地,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县级行政区,2004年省人民政府批准东宝区参照县(市)管理。国土面积1298平方公里,辖1乡5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管工业园,人口34.5万,128个村,39个社区居委会,呈现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貌格局。

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荆门市东宝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致力于打造平安文化市场,牢固树立“无事”严防“有事”的忧患意识,重点抓实了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职能部门相关配合和激励业主自我管理等三大防控体系,有效促进了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和繁荣发展,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呈现出无违规执法、无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经营的“三无”可喜局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提升人员素质,主动作为,炼就了一支敢于担当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一是坚持实施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创建学习型队伍。严格实施执法人员年度考试制、执法过错追究制、首问负责制、领衔办案制、AB角工作制等工作责任制,促进了人员素质大提升,实现了工作零失误、执法零过错、人员零违纪;二是执法人员全员上岗执法,及时掌握市场实情。局长每年有二个月到一线的执法时间,分管副局长每年有四个月以上的时间上岗执法,执法大队人员每天上岗执法;三是严格考评,天天巡查市场。不分节假日,上至大队长,下至执法人员,每天填写执法日志,每周汇报一次执法情况,每月公布执法考评结果,并一律公开上墙,形成了互比互学的工作氛围;四是开展执法案卷评阅活动,促办案能力提升。实行互晒案卷、评比优秀案卷等办法,促办案水平大提高,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成为全体执法人员的基本技能;五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先后聘请10名“二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并于2009年在全市首创网吧义务监督员管理模式,坚持聘请了17名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及执法人员实行双向监督,社会反响良好。

二、加强部门合作,信息共享,形成了优势互补的执法合力。一是主动融入,借力执法。依托区政府法制办、区文明委、区综治委等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文化部门每年坚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和集中销毁活动等,增强了文化市场执法的震慑力;二是主动作为,强化部门合作。文化部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环保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黑游戏机室”、查处赌博、超时营业、噪音扰民、非法教辅读物等违规行为,彰显了信息共享、合力共为的优势,增添了文化执法的影响力;三是横向联合办案,破解执法难题。面对办案过程中说情多、执法难的特点,积极争取市执法支队支持联合执法,与其他兄弟县区执法大队横向联合执法等,采取突击检查、限时办结案件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实行正面激励,诚信为荣,产生了业主不愿违规的内生动力。一是明确业主的市场主体责任。每年对管辖区的业主实行全员培训并与其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等目标要求纳入责任状,让业主切实承担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二是对文化经营场所实行分级管理,采取有区别巡查的办法。凡上年度没有违法记录的场所实行一周巡查一次,对上年度受过处罚的场所实行隔日巡查,对本年内受过处罚的场所实行天天巡查。这样,使业主真正享受到自我约束、遵纪守法所带来的诚信价值。三是成立网吧业、娱乐业、印刷业等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内部经常性的培训学习、相互监督和交流,强化了行业自律意识。四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创先争优。先后开展了“十佳网吧”、“五好娱乐场所”等先进业主评选活动,并予以公开表彰,产生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四、转变服务观念,创优环境,打造了文化产业繁荣的投资洼地。公开快捷的行政审批、公正透明的执法行为、公平优质的服务环境,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繁荣,据统计,全区现有登记在册的各类文化市场主体362个(含公益性)。特别是近2年来,我局不断强化管理就是服务、规范与繁荣并重的执法理念,有力推动了全区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顺利筹建了东宝工业园中的文化产业园,致和包装、厚东国际(印刷)等文化类企业落户园区,可完成总投资达3亿元。同时投资达8000万元的上清丸、德源石碾米等2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现产业化,促使具有东宝特色的文化元素转变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作者:苏钊富 李姝岩

公益环保项目市场管理论文 篇3:

我国彩票立法问题研究

【摘要】文章阐述了中国彩票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当前中国彩票业对立法规范的迫切要求,进而分析了目前彩票立法难以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立法的建议。

【关键词】彩票;彩票制度;立法

【收稿日期】2006-03-23

【作者简介】倪佳丽(1983—),女,浙江大学2003级法学专业学生。

有人说,如今在马路边排长队的,十有八九都是在买彩票。的确,自1987年中国正式批准彩票公开发行后,公众的参与热情不断高涨,至今福彩与体彩的销售规模已达500亿元,为社会公益事业筹集了大量资金。但是,在彩票业火爆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因彩票兑奖引致的纠纷频频发生;彩票的发行和管理制度漏洞多多;民间非法博彩活动屡禁不止。目前,我国通过立法对彩票业直接予以规范已成为当务之急。然而,尽管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都发出了强烈呼吁,《彩票法》或类似的行政法规仍迟迟未能出台。本文将首先介绍彩票的性质和作用并回顾中国彩票制度的历史发展;进一步直面现实问题来揭示中国彩票业需要立法规范的迫切性;然后具体分析彩票立法难的原因并对中国的彩票立法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希望能促使我国彩票业的法治化进程。

一、彩票的简介与中国彩票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彩票的性质和作用

彩票是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并用于公益事业的一种特殊金融凭证,被誉为“无痛的税收”和“微笑的纳税女神”。通过发行彩票的方式,人们将经过第一次收入直接分配和第二次转移支付分配的资金再度汇集起来,兴办各项公益事业。因此,彩票不仅使彩民看到了迅速致富的希望,也以其公益性同时造福社会。发行彩票成为一种对国家和个人的“双赢”之举。但同时,彩票又是博彩业的一种,离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赌博行为仅一步之遥。当它缺乏必要的规制时,又很容易滑向赌博的深渊。所以,彩票最终成为一个“诱人的馅饼”还是“危险的陷阱”,需要强大的社会力量的导向。只要实现了良好的立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彩票业便能兴利除弊,走良性發展之路。

(二)中国彩票制度的历史沿革

我国彩票制度源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但早在唐诗中就留下了“六博争雄好彩来,金盘一掷万人开”的描述。有据可查的最早的彩票发行记录应是1880年前后杭州人刘学询在京城会试时发行的猜中榜者姓名的“闱姓”了。清末民初,政府和各路军阀都为筹集军饷发行了大量彩票。国民政府时期曾多次发行《航空公路建设奖券》和《黄河水灾救济奖券》以加快建设和赈济灾民。新中国成立后,曾一度禁止发行彩票,但1978年改革开放后,由于公益事业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彩票作为筹资工具引起了人们的重视。1987年成立的中募委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张彩票。一年后,国务院又批准发行了“第十一届亚运会基金奖券”以助亚运会的举办。此后又有不少彩票被批准发行,同时各地也出现了大量非法彩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整顿和清理后,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可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彩票包括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到2003年,这两项彩票收入已达500亿元,成为社会公益事业极为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当前中国彩票业对立法规范的迫切要求

(一)我国彩票业的现状和国家现行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发行彩票已有17年之久,目前彩市已异常火爆。随着种类和资金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彩票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福彩和体彩的销售额每年都在大幅增加,500亿的资金汇集于此,其中1/3以上直接支持了各种社会福利项目的建设和大型比赛的开展。近1亿彩民在这个大彩市中投资自己的梦想。但是,火爆的彩市背后的支撑却是极不完善的立法和规制制度。迄今,彩票业连一部基本的《彩票法》或类似的行政法规都没有。彩票的法律地位都未确立,对彩票的制作、发行、兑奖等程序更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现行彩票管理的调整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等几部法律法规中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国务院从1991年到1995年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彩票市场管理,禁止擅自批准发行彩票的通知》,但这些文件只对彩票发行权的归属作了强调,却缺乏打击非法彩票的专门机构和有力措施。彩票的具体发行办法是通过《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这一类的部门规章来实施的。但在市场经济和国家法制建设已达到一定高度的今天,无论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国务院的缺乏力度的文件,还是琐细的部门规章,都无法跟上彩票业迅猛发展的步伐。

(二)彩票立法是当前彩票业的迫切要求

首先,为彩票业立法是促进我国彩票业良性发展的基本法律保证。

目前,我国彩市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两大部门经营,分别发行福彩和体彩。除这两家之外,任何个人、单位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经营彩票。然而巨大的利润诱惑还是促使许多人铤而走险,民间私彩发行泛滥。但是因为缺乏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裁,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十分有限,只能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方干预,难以有效惩治,导致私彩活动愈加猖獗。彩票业要想排除这些干扰,走上良性发展道路,就必须依靠一部完善的《彩票法》或类似的行政法规。另外,彩票立法规范的是整个彩票业。而目前由部门发彩票,依据的是自己的部门规则。部门规则至多是一个合同,远不及国家法律的全局性和权威性。彩票之能区别于非法集资也就在于由国家许可发行,必须严格限于公益目的。设立履行公益职责的发行机关不是任何部门能组织的,必须要由国家确立,否则代表的就不是社会公益而是部门利益了。总的来说,一部《彩票法》将对规范彩票管理、保证彩市安全,最大程度地发挥彩票收入的社会公益作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彩市的火爆和参与者的日益增多,彩票官司不断发生。但法官却缺乏相关的法律作为判案依据。自2001年湖北体彩案至今,各地都相继发生了多起彩票纠纷。典型的像2003年第七期的足彩因涉嫌非法摇奖而使国家彩票中心站到了被告席上,今年4、5月间发生在陕西的“宝马彩票案”和福彩销售中的“双色球涉嫌造假事件”,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些案件都凸现了我国在彩票领域存在的立法空白,针对极易产生问题的彩票制造、发行和兑奖过程,目前还缺乏周密的法律保障。彩票立法的过于滞后,必然导致彩票官司裁决的任意、政府监督权威的下降和彩票市场秩序的混乱。其实,无论是彩票的发行者、销售者、购买者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只有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才能有效地防范纠纷,保护各方的利益。

其次,为彩票业立法是维护广大彩民利益的迫切需要。

从彩票的游戏规则来看,人们购买彩票是受获利动机驱使的、基于投机心理的自愿行为,但从其本质上说,发行公益彩票是政府从人民手中无偿取得资金,因而,它又被称作“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作为利益再分配和政府筹资的一种手段,彩票发行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决不能由政府内部的几个部门简单说了算,而必须通过法律决定。目前,许多彩民都已经意识到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性。他们期望国家用一部专门法的形式,规范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兑奖等程序,让彩票的每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控和社会监督之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建立起彩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制度,让彩民的知情权得以充分实现。因此,加快我国彩票立法工作,不仅是加强管理,更是维护广大彩民正当权益的迫切要求。此外,为彩票业立法还是世界各国彩票业发展的共同趋势。

全世界经营彩票业务的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大多数已出台了专门的《彩票法》或类似的政府行政法规。全球彩票业在从非法到合法、由肮脏到显赫的发展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转折点即是《彩票法》的出台。西方博彩业之所以发达是与其健全的立法和监管体制分不开的。而我国目前仅有如此少量的有关彩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显然已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目前彩票立法难以产生的原因及相关立法建议

(一)《彩票法》难产的原因

对彩票业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彩票法》的议案。近年来,每届两会代表都提交了类似议案。但至今《彩票法》并未列入人大审议的法律案中。

造成《彩票法》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据国家司法部研究室专家刘武俊分析,主要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无法协调。目前,中国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由财政部监管调剂,财政部之下由十个部委分配公益金收入。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两部门占据公益金的50%,其他一半则由财政部向助学、残疾、环保以及2008年奥运会等八大领域分配。各主管部门纷纷要求扩大自己的公益金分配额度。教育、建设、西部开发等众多部委也希望能从彩票收入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想要协调好各部门利益分配十分困难,因此《彩票法》只得长期无奈地“待字闺中”。但这对中国彩票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此外,在彩票发行领域,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分别为福彩和体彩的发行人。两大部门虽未公开竞争,但客观上其售卖的彩票游戏规则相近、种类单一,具有高度替代性。因此,两大部门在彩票业上常常私下展开争夺市场份额的价格战,最终结果往往以损害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来达到集资目的,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形象也造成了恶劣影响。看到了这一点的许多其他部门、机构甚至企业,都雄心勃勃地想加入到彩票发行市场上来,以新的品种和服务取代这两大部门过去的垄断做法,占据这个利润丰厚的大市场。

最终能否解决部门之间利益纷争的局面将是《彩票法》能否顺利出台的前提。我们期待中国彩票业在这一次具有转折意义的改革中尽快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二)对彩票业立法的相关建议

对彩票业立法应当充分考虑当前的社会现实和博彩业产业化的进程,制定具体条款时应注意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明确审批主体,规定合法的彩票种类。设立国家彩票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彩票发行的审批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审批应当鼓励和支持为社会公益目的发行的彩票,对民间以营利为目的的私彩的发行进行严格限制,一般不予批准。

二是规范彩票流通渠道,禁止非法博彩广告。在彩票发行中应当采取经销商制度。经销商经由政府审核批准后,与政府签订销售合同,规定固定的销售模式、销售场所和销售额度,并按照约定经营。无论是政府、发行部门还是经销商,对应公开发布的发行、开奖等信息必须及时透明地公布,除此以外的一切形式的非法博彩信息的传播均应禁止。

三是加强彩票业程序管理,对资金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应当为彩票的制造、发行、兑奖设置一套专门的法律规则。对其中各部门、经销商和彩民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界定。特别是彩票的开奖过程,必须经过法定的公证程序,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对彩票收入应当依照法定的比例分配,支持各项公益事业的建设。

四是在刑法中增加新罪名,设立多档次量刑标准。一方面,要在刑法中对未经审批擅自发行彩票、违法行使彩票发行审批权、挪用或侵占彩票收入专项资金等新型犯罪行为增设新罪名;另一方面,对非法经营罪、赌博罪等可设立多档次的量刑标准,将非法参与私人博彩和利用赌博进行诈骗等各项违法活动按照其性质与后果的不同,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使司法机关在追究其责任时有法可依,依法行为。

五是建立专门的彩票监管机构,加强对彩票业的监控。应当建立一个类似于证监会、保监会的超脱于部门利益的专门监管机构——彩监会,并制定一系列权威性的监管规则,使彩市的监督管理走上制度轨道。同时,尽量排除政府和各部门的非法行政干预,保证彩市自由、健康地发展。

四、结论

本文从历史与现实、国家与个人、应然与实然等不同角度对我国彩票立法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在基本了解了今天中国彩票业的发展状况之后,我对彩票立法的迫切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短期内,一部《彩票法》的出台或许不太可能,但我们可以期待与之类似的政府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尽早面世。只有纳入法制化轨道之后,彩市才可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但愿“微笑的纳税女神”早日对中国彩民露出真正美丽的笑颜。

【参考文献】

[1]蓝雨.中国彩票呼唤立法[N].人民日报,2000-09-20.

[2]秀平,青波.彩票业亟需立法规范[N].市场报,2001-07-30.

[3]刘三元.彩票立法呼声缘何日益高涨[N].中国体育报,2004-03-29.

[4]刘武俊.宝马彩票案敲响立法警钟[N].文汇报,2004-05-11.

[5]张敏.关于我国彩票法律的一些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6]孙衍林.关于“陕西彩票案”的决策分析及政策建议[J].统计与决策,2005,(3).

[7]徐海燕.彩票概念的法律内涵辨析[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8]房建恩.关于中国彩票业的思考[J].社科纵横,2004,(6).

[9]戴狄夫.我国体育彩票立法若干问题的认识[J].天津体育學院学报,2004,(4).

[10]袁付成.我国彩票业现状浅析[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

[11]朱彤.彩票市场政府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6).

[12]孙勇.试论我国彩票发行的立法监督[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2,(1).

作者:倪佳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项目实践教学展示设计论文下一篇: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