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食药监发20086号

2023-06-17

第一篇:南食药监发20086号

南食药监发20086号

南食药监发〔2008〕6号 南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南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局机关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南委发〔2007〕25号)精神,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系统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现将《南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出成效。

- 1 南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南委发〔2007〕25号)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效能建设的意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为重点,以教育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目的,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使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运行机制、服务流程上有新突破,干部职工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理效率上有新的改进,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树立监管理念,实现政务公开提速。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行政事项公开为重点,加快市局门户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对工作

- 3 安全综合监管,以加强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巩固食品放心工程评价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食品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巩固整规成果,按规定安排搞好各项专项整治,继续以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ADR监测工作和强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为重点,逐步建立药品质量和供应保障体系。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使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现“五个明显”。即: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市局决定成立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系统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光明、李友军同志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国富同志,党组成员彭期国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局各科(室、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影波担任,副主任由邓琼芳担任,成员由王仕泽、陆露、朱谊、唐波组成。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2月—3月)。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学习提高,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建设工作,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要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座谈讨论、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有关效能建设文件、领导讲话,广泛进

- 5

(二)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逐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责任,明确步骤,明确时限,全力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对提出的问题不含糊,对作风问题和违纪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群众不满意不通过。并将整改情况通过直接答复群众、网络公布等形式公开,做到取信于民。要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监管、强化责任等措施来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整顿建设成果,并在效能建设中边整边改,努力使全市系统作风形象有更进一步的提升。

(三)加强机关建设。各单位要以机关效能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为契机,强化“三种意识”,抓好“三项活动”。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以教育培训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干部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以机关日常业务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机关效能评比活动,切实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廉政意识,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廉洁从政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效能建设“回头看”,全面总结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市局将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单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 7

第二篇:江食药监发„2009‟26号

关于印发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

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合理安排调整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1- 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

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

2009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围绕“保安全、促发展”,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局上下,团结一致,扎实苦干,开拓创新,内提素质,外树形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放心、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协调,强化监管,圆满完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2009年6月1日,我县召开了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对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会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分别与各村委会、有关站(所)、职能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进乡到村。

全方位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

-2- 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1161户次,印发宣传材料1200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健康发展。

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在突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同时,重点对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进行了重点整治。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等重大节日,以粮、肉、蔬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部、糕点店为重点单位,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了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1至7月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户1800余户次。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监管新思路新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文件要求,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局于2009年7月17日进行了食品安全职能职责交接工作。我局按照“三明确”原则,转变职能,

-3- 积极承担起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安全监管等职责。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分沟通协作,探索餐饮监管新方法、新举措,从而保证过渡期间监管工作不脱节、不松懈、不出大的问题。做到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工作,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把握的原则,提出学习要求;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按照学习计划,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6次集中专题培训。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在餐饮服务监管方面赋予的职责,尽快进入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执法监管的新角色。同时抓好全县餐饮服务业业主的培训,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守法经营的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向企业及社会各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3月15日、8月25日在县广场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发扬系统创新务实的作风,及时深入各乡(镇)和餐饮消费服务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及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体制改革和职能交接期间监管有序有效。通过开展调研,总结原有的监管工作经验教训,摸清情况,掌握规律,拓宽思路,

-4- 实现餐饮服务监管有所进步,有所创新,有所提高。

圆满完成重大节庆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我局把国庆、中秋及首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期间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主动介入,周密部署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现场卫生监督方案,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监督检查。二是落实接待单位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同16家重点接待单位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的节前监督检查。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节庆期间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防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71人次,车辆57车次,检查餐饮单位399户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受理餐饮消费行政许可35户,办理34户。

三、科学监管、持续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市场秩序

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突出加强药械日常监管。根据市局集中专项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巩固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工作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方位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治。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共监督检查药品经营单位215个,使用单位 10

5-5- 个。立案查处4起(均为一般程序),其中:劣药案件3起, 医疗器械案件1起(占药械案件25%),没收2个品规劣药、过期医疗器械1个批次,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10609.6元,共计罚没款11809.6元。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开展了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农村药械市场专项检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盐酸克伦特罗等专项稽查工作。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每季度按时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情况。与药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云南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

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常抓不懈。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按期依程序进行GSP认证,配合市局完成4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

药品抽验工作有条不紊。药品抽验50个批次,返回12个批次,不合格药品3个批次,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药品立案率达100%。快检车运行共进行药品快检451个批次,未通过30批,药品抽验15批,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抽验任务。

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针对医疗机构药品流通所占份额大、监管工作难的现状,以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以“两网”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和改进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工作。

稳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按照“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的工作要求,巩固监督网,壮大供应网。截至目前,全

-6- 县5乡2镇50个村(居)委会,均已建立了药品监督网、供应网, “两网”覆盖面分别达100%。

“三项监测”工作平稳运行。针对医疗机构对“三项监测”工作认识不足,存在害怕受处罚、不愿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积极向医疗机构宣传、解释,做好引导工作,促使其转变观念。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积极主动做好监测和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14份。

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我局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药械安全监管。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二是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防控用药品、消毒药品和口罩、防护服等一次性卫生材料的储备和质量情况进行摸底,保障辖区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能迅速及时地调度供给。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药械安全质量监管,确保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物资的安全有效。

加强证照管理和痕迹管理。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办、变更、注销材料的初审、上报以及对上述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数据报表工作,完善监管相对人的档案管理。

-7- 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7月23—24日对我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名从业人员进行了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药品鉴别知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特殊药品管理、GSP知识及药学综合知识等培训。此次培训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授课人员准备充分,培训实用性、针对性很强。

四、周密部署,开拓创新,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局党组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历史机遇,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全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强化措施,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转变工作作风,重实干,谋发展,实现科学监管,服务全局。进一步认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继续推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工作创新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让社会满意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五、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8-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阳光监管、政务公开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对200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上下共同抓,层层把关,人人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的工作原则,二者兼顾,齐头并进,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严格抓好日常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未出现信访举报案件。二是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和促进纠风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继续做好清理“小金库”工作,做到自检自查从严,上报情况从实,严防私设“小金库”的发生。四是研究制定了我局《关于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要求的意见》,制定节支计划,开展厉行节约。

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职责作用,加强各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特别是以认真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和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从抓好预防入手,坚持用好“三面镜子”,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提高廉正建设水平。一是坚持用好“放大镜”,杜绝腐败隐患。注重抓好腐败问题的苗头和隐患,

-9- 把可能发展成的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用好“显微镜”,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坚持用好“望远镜”,开展警示教育,抓好廉正建设,必须警钟常鸣。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执法人员签订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制”,罚没款罚缴分离制度,案件查、审、定三分离等制度,加强了对一般程序查处案件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对全年查办案件进行梳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保障了案卷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七、以人为本、强化教育,不断增强队伍科学监管能力 我们把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知识范围广”的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脚点,认真做好强化三个教育,着力增强药监队伍的科学监管能力。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第一位,制订和落实了坚持每月一至二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今年重点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三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

-10- 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药品鉴别常识等,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学习培训,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增强科学监管能力。全年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7次,上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5期。

八、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创建“阳光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执行力,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食药监管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我局把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促进食药监管工作效率的一项难得机遇抓紧、抓实,积极主动地开展了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事项。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按县人民政府要求完成了四项制度的网上发布工作,开通了96128专线。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按要求搭建“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制度建设平台。

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对监管的长效机制探索研究不够。

(二)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低,

-11- 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三是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工作尚不能有效开展。

(三)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药械监管和查处力不够,对村一级药品市场的检查覆盖面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三项监测”工作不够重视,责任意识淡薄;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偏低,报表填写不规范。四是巩固“两网”和GSP认证成果难度大。

十、2010年工作思路及计划

(一)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成果,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方法。

(二)继续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及时查处假劣药,强化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继续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三)加强学习,强化监管,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调研;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一条全新的餐饮监管新方法。

(四)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狠抓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检查、

-12- 督察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继续抓好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职工队伍的学习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对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七)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八)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13-

主题词:行政事务 2009年 总结 通知

抄送:市局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

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江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印发

打印:杨 洁 复核:黄奇彪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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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绍食药监发〔2011〕73号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卫生局、嵊州市卫生局、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于2012年2月12日前将《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2012年春节年夜饭承办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和《2012年春节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情况汇总表》以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联系人:鲁捷;联系电话:85338780;电子邮箱:sfb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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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1〕81号)

2、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表

3、餐饮单位供应年夜饭禁(慎)用食品及原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食安办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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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梁平食药监发[2011]2号文件

梁平食药监发„2011‟2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平县分局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餐饮食品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见》和《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分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平县分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平县分局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和《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渝办发„2010‟26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分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平县分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制度》。本制度分联席会议、宣传培训、统计报告、督查通报、信息报送和考核通报六项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分为月度工作例会、季度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

(一)月度工作例会。每月4日前,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主持召开月度工作例会,企业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通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和跟踪检查情况;

2.研究分析企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制定单位整改措施;

3.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研究本月的安全生产计划。

5.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二)季度联席会议。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主持召开,企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通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度;

2.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研究分析企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制定单位整改措施;

4.研究本季度的安全生产计划;

5.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上季度情况。

(三)工作会议。每年1月25日前,由企业单位领导主持召开行动工作会议,企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总结上安全工作情况;

2.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3.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研究本的安全生产计划;

5.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书面报告上安全生产总结。

二、宣传培训制度

(一)企业单位应每年应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培训。

(二)企业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会、经验交流会、现场推介会等。

(三)企业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培训,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广播、宣传资料、短期办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统计报告制度

要切实加强行动的统计报告工作,企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行动有关数据的登记、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行动进展情况。企业单位应于每月4日前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报送月度(阶段)工作小结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进度表》。

四、督查通报制度

(一)督查内容。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履行职责分工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协调解决问题情况;安全生产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整

改情况;对评为C、D级企业采取约束措施情况;数据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分局对各企业单位组织督查和抽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2次;各企业单位自查每月不少于3次。

(三)督查通报。分局对督查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对企业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不扎实、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主动、行动扎实、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分周工作快报、月工作简报和分局工作通报。

(一)各企业单位每月至少要编发1期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并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每月应向梁平县安委会办公室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报2—3期行动工作简报。

(三)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每季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六、考核通报制度

(一)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每年将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平县分局2011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

第五篇:成食药监发〔2011〕176号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件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食药监发〔2011〕176号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教育局 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

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高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市直属(直管)学校:

现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川食药监食[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 1 要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联合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准备。

各区(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于2011年11月16日前通过邮箱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属高校、市直属(直管)学校将本地、本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于2011年11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联系人:孙杰、刘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85021360 ;邮 箱:cdyjjcbc@163.com 徐勇、邹存亮(市教育局)

电话(传真):61881012 ;邮 箱:twyc0288@163.com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部关于迅速开展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川食药监食[2011]2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巴中市、凉山州卫生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5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监管重点,认真按照食药监办食[2011]159号要求,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要进一步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1]16号)要求,在全面总结2011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和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信息通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物中毒信息。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联合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准备。

3 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委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将本地、本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于2011年11月20日前,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OA系统(http://oa.scyxhq.com/),以内部邮件形式报至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联 系 人:

李建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28-86782865(带传真) 电子邮箱:lijianqiang@scfda.gov.cn 王国强(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中小学科) 联系电话:028-86677108(带传真)

陈佳玲 (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高校科) 联系电话:028-86677068(带传真)

附件: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食药监办食[201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近年来,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两部门还通过印发紧急通知、通报、预警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部署督促。从总体上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近期个别学校疏于管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就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 5 则,立即部署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各类学校重点自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自查报告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1年11月15日前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严控食品风险

为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同时,从即日起,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属地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结果要进行分类排名,并将工作突出的学校食堂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学 6 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卫的检查,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四、强化信息上报

各类学校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号)和《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37号)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信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当地政府。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自查报告于2011年11月底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将在2011年11月至12月对各地自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此 页 空 白)

主题词: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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