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2022-07-03

第一篇: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卓尼小学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防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及时、高效地做好我校的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我校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重大、特大暴雨或洪涝灾害时,学校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靳 龙(校长) 副组长:王晓喜(教导主任) 成 员:杨晓梅(一年级班主任)

杨 洋(二年级班主任) 毛汉斌(三年级班主任) 张忠明(六年级班主任)

三、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后,校长带领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暴雨洪涝引起人员伤亡时,毛汉斌及时实施消防、张忠明负责医疗救护、王晓喜、杨晓梅负责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杨洋保护好现场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暴雨洪涝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现场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组员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毛汉斌、张忠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王晓喜、杨晓梅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3)张忠明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1)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2)发现暴雨将至或已到时,不得将学生放回家,必须留在教室等候学生家长来接。

(3)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四、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报告

1.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学区及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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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洪涝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洪涝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洪涝应急预案1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基本原则

一、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二、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

三、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

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

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

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四、灾后应急措施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

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

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

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

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洪涝应急预案2

1、在接到洪涝灾害的预警警报或遇到突发的山洪灾害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每一位教师都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可有丝毫懈怠,要头脑冷静沉着,勇敢地面对,尽最大地努力,使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低到最地程度。

2、一旦洪涝爆发,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保护儿童再保护财产的原则。情况危急时,应立刻将儿童带到安全地带,决不允许出现让儿童回家、乱跑等现象。

3、第一时间抢险、抢救与呼救报告并重。被围或事故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及时以快捷、准确的方式发出求救信号。在场人员或事故发现者,无论有任何重要之事,都要立即放弃,以最快的时间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幼儿园防汛保安领导小组,以便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4、全力抢救,如实上报。幼儿园防汛领导小组要勇于面对山洪灾害的发生,及时、全面的组织抢救工作,幼儿园领导和抢险队员要恪尽职守、勇于参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把灾情向教育局汇报,决不允许有迟报、谎报和虚报现象的发生。

5、确保安全,注重实效。洪涝灾害的抢险,首先要注重自身安全,不可盲目抢险而造成新的事故,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由专人看守。

6、若出现贻误战机、见危逃避,谎报和缓报灾情,玩忽职守或临阵脱逃者,按有关严肃处理。

7、幼儿园抢险队组成人员:

队长:队员:洪涝应急预案3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

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

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

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

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第三篇:2011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南坝中心卫生院2011洪涝灾害防疫

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镇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平武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有效控制洪涝灾害发生后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将疫情控制在低发水平。

(二)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受灾群众饮用水安全及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南坝中心卫生院洪涝灾害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翔

副组长:谷德军

成 员:宋跃元、刘素芬、彭俐、兰华、王静、易芹宇、周庆

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区卫生救灾防病工作,制定救灾防病工作预案;整合全区卫生资源,统一调配使用;做好救灾防病的宣传教育、物资储备、灾民饮水、饮食卫生安全、疫区消杀和洪涝灾害导致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协调救灾防病工作中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三、救灾防病工作的几个重点阶段及主要防控工作

第一阶段:洪水上涨或居高不下及内涝形成阶段。该阶段主要是低洼村庄水围,群众交通受阻,饮食、饮水困难,环境卫生恶劣。主要防控重点是把住“两口”(即饮食、饮水入口卫生关,厕所粪便卫生管理),严防因饮食、饮水不洁或污染造成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阶段:洪水分流水势下降和内涝区退水阶段。该阶段以水退后环境污染、坑洼积水、虫媒易于繁殖为主要特点,大面积水围退水后防控任务较重。其主要防控措施为开展消、杀、灭、服、清(消:对水退后村庄房屋、畜圈、厕所、水井及居住环境进行消毒;杀:杀灭蚊、蝇、虫;灭:灭鼠;服:服预防药;清:清理周围环境的垃圾、杂物,开展高温堆肥)工作与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

第三阶段:灾情逐渐解除,生产生活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防控洪水后环境污染、虫媒增长而带来的相关传染病发生。应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加强防蚊、蝇、鼠措施,加强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开展因灾情未能按常规免疫接种的免疫空白儿童进行免疫接种。

四、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特别重视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保持疫情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一)疫情报告与分析

1、应报告的疾病 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1)鼠疫、霍乱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各灾区将疫情于当日或第二日早8点30分前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2)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实行周报告,每周三把上周疫情上报到区疾病控制中心(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发生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城镇应于2小时,在农村应于6小时内),区疾病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4)疫情报告应包括:疫情发生地点、单位、时间、发病(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疫情分析

各灾区应做好疫情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分析应有时间比较,如当年各月比、各旬比、当年与去年同期比等,疫情分析还应有地区比较,如灾区与非灾区比等。此外,还应有发生原因的分析及对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 (二)疫情监测的实施

1、强化基层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区疾控中心要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紧急疫情应及时报告(不超过2小时),严禁隐瞒及谎报疫情,一旦发现依法处理。疫情要归口区疾控中心负责。

2、加强监测点的工作。对国家级和省级综合监测点,以及出血热、疟疾、腹泻病等各专业疾病监测点,在洪涝期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可扩大搜索疫情范围,必要时设立临时监测点。

3、保障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畅通,专报系统要固定专人负责维护,实行24小时值班。

五、保障措施

受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1、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其它重点传染病实行周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应按时将疫情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在重灾区要建立并且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区疾病控制中心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灾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适时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救灾防病期间,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故情况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公布。

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

3、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发生。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毒蕈。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时期,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以保障食品安全。

4、消灭蚊蝇鼠害。为保护聚集人群,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毒杀灭工作和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并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

5、认真做好非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夏秋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对鼠疫、霍乱、炭疽、肝炎、伤寒、痢疾、流行性出血热、疟疾、乙型脑炎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的蔓延和发展,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提高他们的自我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街道、居委会的卫生组织及爱卫会作用,分片负责,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宣传教育、防病治病的技术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落实,做到防病治病到位。盛夏灾区高温酷暑,灾民居住防护条件差,容易发生中暑,应做好防暑工作,并做好防治中暑的必备药物准备工作。

7、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应急准备,把突发疫情、灾害事故的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急救各种预案,充分做好组织协调、队伍配备训练、药械物资供应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南坝中心卫生院 2011年5月11日

第四篇:社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社区: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畸形发展,贯彻履行“平安第一,枕戈待旦、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保持迷信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祸丧失,依据防洪等有关划定,联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引导机构跟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收党工委、办事处对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看法,领导、指挥、部署、和谐超尺度洪灾难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行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举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用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荣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质储备、100人抢险步队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系信号(呜锣),一遇险情即时组织大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产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视值班、物资贮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人民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冷巷下水管道清淤畅通、紧迫情形组织干部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同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濒临保障水位,水库水位靠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讨,并报指挥长决议。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包社区领导自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懂得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重要问题,检讨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浚和各项度汛办法的落实。依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请求按时实现义务。及时控制汛情,领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安排,与社区独特组织指挥群众加入抗洪抢险。坚定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点各分包社区在洪水产生后敏捷开展救灾工作,部署好群众生涯,尽快恢回生产,修复水毁工程,坚持社会稳固。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预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12年汛期限度水位表》把持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革。光彩社区当真落实防汛义务制,要增强管护,亲密留神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刻组织群众按照计划好的撤退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性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因为行洪标准偏低,大局部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筹备工作。社区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社区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3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第五篇:钦北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区的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的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由台风、暴雨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

1 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区人武部主要承担我区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4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指挥机构

2.1.1成立钦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另行发文)。发生重大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

(2)坚守防汛值班岗位,及时收集全区各镇风情、雨情、水情、灾情,供指挥长及有关领导决策参考;

(3)接到重大险情,立即报告区行政首长、指挥长和副指挥长,以确保能及时进行指挥抢险;

(4)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2.2.2水文气象组

由区防汛办负责联系水文、气象部门,随时掌握天气尤其是雨情、水情、台风情况。

2 2.2.3物资粮食供应组

由区粮食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负责。主要职责是: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要求,为防汛抢险及时提供所需的防汛抢险物资、粮食以及生活用品。

2.2.4交通运输组

由区交通局负责。主要职责是: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好抗洪抢险所需的运输车辆,机动船只;及时抢修抗洪抢险需要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并确保畅通。

2.2.5治安保卫组

由公安钦北分局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2)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3)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盗窃防汛物资的违法行为。 2.2.6山地灾害应对组

由国土资源钦北分局、区建设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避免把建筑物修建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地区,要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2.2.7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组

由区农业局、区水产畜牧局、区农机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 (1)区农业局、区水产畜牧局分别制订全区农业、水产畜牧业抗灾救灾的计划,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

(2)区农机中心负责组织排灌机械投入抗洪排涝和抗旱抽水, 3 组织足够的农用机械运送抢险救灾物资或转移受灾物资。

2.2.8资金保障调度组

由区财政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防汛抢险应急资金的筹措、调度和保障。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调拨抢险救灾资金到有关单位以应急使用。

2.2.9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负责。主要职责是:派出医疗队到灾区和抢险现场,做好灾区灾民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水源水质与饮用水消毒,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重要疾病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群众的健康。

2.2.10灾情综合组

由区民政局负责,主要职责是:统计灾情报送区防汛指挥部,并做好抗灾救灾、扶持灾民搞好生产等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气象和水文部门对各种天气、实时降雨及水情、洪水的预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致灾的程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同时上报区委、区政府。指挥长视情况召集防汛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3.2预警支持系统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和完善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3.3预警级别

4 重大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对应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预警: (1)全区范围发生特大洪水;

(2)钦江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中型水库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预警: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全区范围发生大洪水; (2)钦江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茅岭江重要堤段出现决口;

(3)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城镇、人口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或其它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预警: (1)全区范围发生较大洪水;

(2)钦江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茅岭江出现重大险情;

(3)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城镇及人口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一个以上流域发生较大洪水; (2)境内各大河流多处出现险情;

5 (3)其它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城镇及人口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3.4预案启动

当达到特别严重(Ⅰ级)或严重(Ⅱ级)预警级别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当达到较重(Ⅲ级)或一般(Ⅳ级)预警级别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主体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Ⅰ级(红色)预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挥抗洪救灾。加强防守,科学调度,迅速疏散相关群众。随时召开专题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区人民政府随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坚决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

Ⅱ级(橙色)预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暴风、暴雨、洪水等发展趋势,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

6 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各镇及防汛指挥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讨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抗洪抢险的指示精神,随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系统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Ⅲ级(黄色)预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分析研究暴风、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部队官兵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科学调度运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Ⅳ级(蓝色)预警: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要合理做好防汛调度,对各种可能出险的水利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做好险情处理;区防汛办将有关情况向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

在紧急防汛期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以及影响水库泄洪的设施作出紧急处置。各级防汛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

7 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汛期期间,防汛指挥部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1)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水文信息,应立即做好纵、横向联系,主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重点病险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密切联系。密切注视、收集、统计、上报雨情、水情、汛情及灾情,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2)险情汇报、登记制度。水利部门要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迅速组织除险。各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要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的原因,随时掌握上报除险进度或处理结果,并写出专题报告。对于确需上级提供支持的重大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务必用书面材料呈报,并写清楚有关的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以及请求支持的具体要求。

(3)洪涝灾情汇报制度。洪涝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与当地农业、民政等部门联系,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像等多种方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

(4)决堤垮坝汇报、登记制度。中型以上水库及河堤失事,必须在失事2小时内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小型水库在失事后6小时内上报;垮坝失事后应及时掌握群众安全转移、安置以及工程

8 抢护、恢复等情况;及时填报堤防溃决情况和水库垮坝情况统计表,并用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失事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各镇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给予必要的分析和反馈,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共享,拟发新闻通稿,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3通讯

汛期期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中型水库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紧急防汛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联络员电话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4.4指挥和协调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主要采取会商会议来作出决策,会商程序一般为: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变化分析、台风动向和降雨预报,水文部门进行洪水预报分析及洪水调度多种方案,水利部门提供险情分析及处理方案,最后由指挥长做出决策,发布指示和命令。

4.5紧急处置

水库、河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或山洪灾害易发区出现致灾险情时,防汛部门要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力争避免垮坝、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事件发生。

9 对于因水利工程垮坝、决口等山洪灾害引起的大量灾民,防汛部门组织协调民政等部门实施紧急安置救助。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 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由防汛部门就近从防汛物资储备点调拨。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水库大坝、海河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

各级民政部门、卫生医疗部门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防汛指挥部门根据应急需要,通过防汛指挥部命令,依据相关规定,可以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

进入紧急防汛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有权调拨动员交通、电力、通信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抗洪。

4.9灾害调查、检测、评估

根据自治区、市防汛办要求,区防汛办要及时对每一次洪水的雨水情、灾险情、抗洪行动等予以小结,并根据相关的量化指标作出科学的防汛工作评价,灾害结束后,写出灾情综述,上报自治区、市防汛办。

10 4.10应急结束

当气象预报天气条件好转,江河干流控制站水位和水库水位回落到警戒水位以下,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特别严重(Ⅰ级)或严重(Ⅱ级)级别的应急状态,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实际情况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解除;较重(Ⅲ级)或一般(Ⅳ级)级别的应急状态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实际情况宣布解除。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区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

救灾工作主要有:组织、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负责发布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在紧急防汛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5.2社会救助

各类社会团体、个人及国外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区人民政府临时成立的募捐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

11 募捐电话、监督电话及帐号应在市级媒体上予以公布。 5.3保险

鼓励各类保险公司开展台风及洪水灾害保险。灾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情况,深入灾区实施查勘理赔。

5.4情况通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起草通报文稿(内容包括台风、降雨、洪水、灾情及抗洪抢险行动、经验教训等方面),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向相关单位发布。

6 保障措施 6.1人力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区直抗洪抢险应急队伍200人以上由区直属工委负责组建;各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单位根据防洪预案的要求组建足够的抢险应急队伍。

6.2财力保障

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防汛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增加防汛救灾投入,做好防汛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抢险救灾经费。

6.3物资保障

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编织(麻)袋、泥箕、铁铲(锹)、沙石料、麻绳、铁线、照明设备材料、冲锋舟、抢险救生船、救生衣以及炸药、雷管等。区直单位储备定额为:编织(麻)袋万条(区

12 供销社编织袋2万条、区水利局编织袋1万条、区粮食局麻袋2万条);泥箕500对(区供销社);铁铲(锹)500把(区供销社);麻绳1000条(区供销社);救生衣20件(区水利局)。区级防汛抢险物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以上相关部门代储,调度权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4基本生活保障

区粮食局制订和落实2000人5天的粮油供应计划和1000人3天的干粮应急供应计划;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好灾区群众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计划,保障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6.5 医疗卫生保障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6.6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负责作出组织10辆货车和一次载客量200人的客车车辆调度计划,并具体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解决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负责抢险救灾公路的维修及抢险便道的修建,保障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

必要时,公安钦北分局等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7治安维护

公安钦北分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 13 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平战结合,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必要时,防汛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演练,提高应急抢险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能力。

7.2责任和奖惩 7.2.1奖励

区人民政府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

对于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区直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申报,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后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在影响全区的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完成后或在年度结束后,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有功人员。

(1)对在防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防洪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14 (3)对因参与抗洪救灾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灾害性气象水文信息,导致延误指挥抢险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及时、如实报告险情、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险情、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执行抢险救灾命令、不听从指挥的,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提供援助的;

(4)阻挠抢险人员调用物资和资金的; (5)贪污、挪用抢险物资和资金的;

(6)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7)对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8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的变化以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等予以适当的更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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