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2022-12-18

第一篇: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XX分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批准:审核:编写:

管理标准

(暂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

XX分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暂行)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分厂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工作,明确与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的范围、内容、要求、评比方法及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达到规范现场安全文明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特制订本标准。 2.范围与定义

2.1本办法适用于印花分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2分厂范围内定期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分为三级:分厂检查、车间检查、班组检查。 3.职责

3.1分厂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由主管副厂长承担,车间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由各车间承担。

3.2根据工作需要和某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或在一段时间内较突出的单项问题,可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3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由分厂厂长协调和裁定。 4.2具体要求 4.2.1现场清洁要求

4.2.1.1 现场地面应保持干净,不准有积灰、积水、油污、烟头及其它杂物。 4.2.1.2 卫生间地面、墙壁、便池干净,无便渍,无异味。

4.2.1.3 工具柜、办公桌、门窗、窗帘、玻璃干净整洁完整,墙壁干净,无脱落,无乱写乱画,无脚印。

4.2.1.4 现场各类工作台、平台、货架上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不准残留废料、垃圾、灰尘、水等。

4.2.1.5 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废料必须分类装箱、装袋,不许混装、混放或丢弃。 4.2.1.6 报废剩浆禁止直接倒入排水渠,必须收集后送污水站集中处理。 4.2.1.7 禁止向排水渠中倒垃圾、剩饭。

4.2.1.8 设备表面见本色,设备内外干净无积灰、积垢、漏油、漏气、堆放杂物等现象,设备标牌齐全、清洁、规范。

4.2.1.9 供配电设施执行定期巡视与吹灰制。

4.2.1.10 辖区内外地沟盖板、窨井盖完整,下水道畅通。 4.2.2现场文明行为要求

4.2.2.1 进入生产现场禁止抽烟。抽烟必须在指定地点。

4.2.2.2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上岗证,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禁止穿奇装异服,不准赤背上班。

4.2.2.3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

4.2.2.4 未经分厂厂长允许任何人不得对车间设备、工艺及资料进行拍照,保守公司技术秘密。

4.2.2.5 上班期间不准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洗衣、外出洗澡等)。

4.2.2.6 上班期间不准有坐姿不端、睡岗、酒后上岗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4.2.2.7 严禁用样块、样品等擦鞋或做抹布,如需使用必须使用报废的边角料。 4.2.2.8 工器具、材料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2.2.9 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关,饮水机、空调、光源箱、电子磅、蒸箱等各类用电器要做到人走断电或用完断电。

4.2.2.10 夏天室温低于26℃不能开空调,空调设置温度不能低于24℃,冬天气温高于10℃不能使用空调,空调设定温度不能高于18℃。 4.2.2.11 禁止在生产区域或仓储区域追打嬉戏。 4.2.3现场物资存放要求

4.2.3.1 现场的物品分类、分区域定置摆放整齐,划出定位线,物品不得占压定位线。 4.2.3.2 现场物资堆放不能占用消防通道。

4.2.3.3 纸箱装物品,三箱成排,四箱成方,垛高不超6层(方块毯可高于6层),箱角对齐,上下误差不超过3cm。单筒纱线定位摆放整齐。

4.2.3.4 工具、用具、机台报表、垃圾箱、卫生工具等定点、定位摆放;备品、配件新旧分开。

4.2.3.5 个人物品:餐具、水杯、提包等定置存放,摆放或悬挂整齐。

4.2.3.6 现场备品备件及其他物资存放不能出现漏油、漏水污染底面或其他物资的现象。 4.2.3.7 坯毯与纸管堆放时,保持一头齐,误差不得超过±20cm。包装无裸露现象。 4.2.3.8 现场坯毯必须分类堆放,外包装布上应标识清晰,堆放时应将标识朝向便于人员查

看的方向。

4.2.3.9 现场坯毯堆放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或遮挡消防器材。 4.2.3.10 现场坯毯堆放垛高不能超过5层,堆角应小于45°。 4.2.3.11 危险物品存放必须设置明显标识。 4.2.4现场安全管理

4.2.4.1 车间、班组记录字迹工整,内容齐全,应急预案完善,反事故演习等各项记录齐全。 4.2.4.2 生产区域内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器材不得丢失、挪用和损坏,附近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主要消防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不准堵塞。

4.2.4.3 辖区内的消防水系统,由所在车间负责维护,保持无堵塞、无漏水、无冻结,确保安全好用。

4.2.4.4 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4.2.4.5 现场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票并有专人监护,安全措施齐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4.2.4.6 各工种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专岗专人,非本岗位操作工严禁从事本岗位操作。

4.2.4.7 特种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特种工《安全操作规程》。 4.2.4.8 从事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脚手架按规定装设、牢固可用。

4.2.4.9 地沟盖板掀开或重点危险区域施工时应设警告牌、拉设警戒线、安装警示灯等。 4.2.4.10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明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4.2.4.11 对已经布置好的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移动。

4.2.4.12 各转动设备无积灰、漏油,转动部分防护完整。 4.2.4.13 转动设备上禁止摆放任何物品。

4.2.4.14 电气设备上方禁止水杯及其他盛水或液体容器。 4.2.4.15 工艺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照章行驶。

4.2.4.16 分厂区域内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非生产用电器,生产区和楼道内严禁燃放鞭炮、烟火等。

4.2.4.17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本办法执行情况由主管副厂长检查与考核。 5.2考核内容为本办法规定的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5.3考核细则

5.3.1 禁烟区域抽烟每次处罚500元,禁烟区域发现烟头每个处罚50元。 5.3.2 违反本标准中其他管理内容每次处罚10元,造成后果按具体情节处罚。

第二篇: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钻探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一、钻探作业区围护

钻探作业区统一使用彩条进行围护,使用直径2 5 m m铁管或木棍做支撑,高度不低于1.5米,铁管之间间距控制在10米之内,泥浆池、清水池、废液池也必需进行维护,维护方法同上。

二、入口处标牌设置

在入口处设置提示牌和名称牌(钻机编号、钻孔号、机长、施工单位)。提示牌和名称牌由公司统一制作。

三、设施设置

施工作业区设置以下设施

1、材料房:要防雨防风

2、废料区:要有围护

3、管材区:要有管材架

4、油脂区

5、岩心摆放区: 要有岩心箱、塑料布和帆布

以上五项区域设置,要充分利用厂区条件,位置设置要合理,不影响车辆进出和生产,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标识规范有序。

四、安全警示、责任制牌设置

1、作业区必须有6个警示牌,分别是: “注意安全",悬挂在燃料区; “有电危险",悬挂在配电箱跟前; “机械伤人”,悬挂在传动皮带防护栏上: “戴好安全帽”,悬挂在钻塔前右侧; “请系好安全带”,悬挂在钻塔前左侧; “佩戴好护目镜”,挂在砂轮机旁

2、帐篷或房内床铺整洁,桌椅干净,文件资料和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各类设备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并配有管理牌。

五、安全记录

每个现场有“班前十分钟”、“班组活动记录”,每班填写,员工本人在记录上签名。记录按记录本标准和作业要求进行填写。

六、机台及后场房

1、机台平整无漏油,钻机干净无油污,传动部位防护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漏洞;

2、机台一侧摆放工具架,工具和各类钻具摆放整齐,标识规范;

3、后场房设置规范,柴油机、泥浆泵保持清洁,仪表完好;

4、配电部位无明线接头,符合标准化要求;线路符合规定, 与金属接触处要套绝缘胶管;

5、照明电压一律36伏,各类灯具要绝缘安全,夜间光线明亮。

七、现场环境

各施工现场要始终保持场地卫生,场内物资堆放整齐,布局合理规范,整齐有序,设有垃圾坑、厕所等。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八、管理要求

1、钻场内张挂预想柱状图、主要技术措施、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钻场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劳保鞋,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作业,塔上作业者系好安全带。

3、钻场备有4个以上的灭火器,且放置合理,职工熟悉防火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灶房、宿舍卫生整洁,钻场内外清洁干净,设备器材放置有序,场内无杂物及泥污。

钻探现场安装标准

一、钻塔安装

l、钻塔底座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在山坡修建地基时,其靠上方坡度一般不大于60°—80°,特松散的不得大于45°,坡上不能有活石。

2、四角钻塔基台木的横断面不小于200×220mm,数量不少于8根(“人”字塔不小于4根),各种螺栓齐全并不得以小代大,钻塔四角必须有不小于1 2mm的钢丝绳绷绳8根,并设紧绳器和绳卡,每个绳头3个绳卡,间距3 0公分。地锚埋设1.5米深,要符合规程要求,基台上要求铺设底板并要平整牢固。

3、四角钻塔活动工作台安有制动闸并安全可靠。提引绳、引导绳直径不小于9mm,塔外重锤下落处设有栅栏。

4、塔上的工作台板要牢固,并设有安全栏杆,钻塔内的梯子上、下端安装牢固与地面角度不得大于70°。

5、钻机立轴、天车与孔口中心位于同一垂直线上。

6、塔顶安装避雷针,避雷针高出塔顶1.5m,避雷针与塔顶间用绝缘体连接,避雷针引线使用不小于9mm的电缆,并与塔体分离。

二、钻机安装

1、机械传动和旋转部位设有防护栏、网、罩。

2、提引水接头要有8—1 0mm的引导绳。

3、钻机各部螺丝、肖子、盖板齐全、紧固,各操作手把,按钮灵活可靠,卷筒无变形,千米钻机超过600米孔深,必须设有制动冷却装置。钻机制动要灵活可靠。

4、钻机表面清洁,横立轴齿轮、六方中轴套、油压卡盘和传动部分均无泥浆。

三、配电系统安装

1、钻场的配电系统与启动设备应使用电气控制箱,闸刀开关必须安在配电箱内并盖好。

2、变压器、电动机与电气控制箱均有安设良好的接地线。

3、钻塔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 6V,所有线路与金属相接处使用绝缘套管。各部位保险丝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4、用柴油机作动力时,柴油机油管,接头无破裂漏油现象,仪表齐全,指示正常。冷却水温度正常,出水温度不超过90°。

5、用电做动力时,变压器架空高度必须在2.5米以上。落地变压器设置围栏,除去杂草杂物,悬挂警告牌。电动机附件齐全,引入电缆通过地沟铺设。

四、泥浆泵安装

1、泥浆泵装有压力表,压力表指针使用不得超过泥浆泵额定工作压力,安全阀处于良好状态。

2、泥浆泵泵体整洁,曲轴箱严密盖好,气、水、油无泄漏。

五、泥浆循环系统

1、沉淀池,水源池深度不得超过1.4米,并离开塔基1米以外。

2、循环槽长度应大于1 5米,宽为300,高为200坡降为1 00:1。

3、循环系统的高压管路各连接部位须紧固不漏,水源池内保持无杂物,沉淀池内积物不得超过容积的1/5。

六、工具材料

1、在用、备用管材完好,无明显弯、老、薄、扁现象。

2、管材架高,离开地面,摆放于钻场外。丝扣要涂油。

3、煤勘钻探现场取煤器水路畅通,转动灵活可靠。

4、备用钻头镶焊规范,内外径规格符合要求,水口适当,丝扣完好。

5、钻场内生产用仪表齐全,示在合理范围内。

6、生产用各种工具(包括:常用的打捞工具丝锥及安全接头)齐全完好

7、钻场内备有钢尺或木尺、计时钟表、简易水文观测霎具等。

8、孔口必须有盖板。

9、有采样化验要求的钻孔,备有合格的岩、煤、水、瓦斯样储运器具。

七、生产记录

1、生产记录用中性笔或铅笔填写,做到及时、准确、字体工整,记录本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钻孔设计施工措施,孔内套管记录,见煤予告书,守煤记录中途测斜记录,孔深丈量及水平差记录,封孔设计等资料齐全、整洁。

3、(煤)岩芯按顺序排列,编号清晰,摆放整齐,丈量准确,妥善保管于现场。

八、奖惩措施

凡不安要求、规范施工的罚款200-500元。

钻场布置示意图

第三篇: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现场诊断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稳定发展,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的标准化要求都能做到日事日毕,现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向大家提供安全文明生产现场管理问题的诊断细则,望各管理者能及时发现处理好范围内的各项不安全行为与状态,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每一天。

一、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安全操作平台支护不稳,工件坚固或连接不牢,运输巷道失修,风水管及风筒折弯漏风,梯子地锚缺少或加固不牢,打钻骑钻腿子,道心和运输巷道两旁浮石杂物,无照明进行运输,工作马虎不认真等等。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闭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护栏及保险装置不起作用,不及时更换带病运行,不挂牌维修及试验试车等等。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使用假冒伪劣设备物品,使用到期未进行年检的设备物品,使用,使用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代替的设备物品等等。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

1 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危险区域不系安全绳,劳保用品使用过期仍使用操作,未经验电进行维修操作,未关闭电源或未停机维修,图省时、省事用手代替安全检测工具操作等等。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采空区、盲巷、缺少安全设施的天井,进入采场漏斗无安全设施,炮烟未散净进入工作面,进入火场、透水、片帮、冒顶无安全措施和防护工具,放炮未离危险区域距离,进入设置的警戒线或警示标志区域,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灌或攀爬竖井,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私自在电机车道行走,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区或进入药库,冒进信号室、变电所、高压室、绞车房重地,罐未停稳超速上下车,大修维修架下行走,进入安全部门严令禁止的危险区域,私自规避信号工搭乘罐笼等等。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天井挡墙护拦、设备护栏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在未敲帮问顶、破碎带、片帮冒顶、空顶下打坐的行为,在缺少安全行人设施攀爬采场、天井予以行走,在突发停电或隐患时不服从组织私自攀爬不合格的安全通道等等。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未系安全绳作业,未带通风检测仪进入盲巷、天井,未经电工验电私自撤装设备、扯拉电线、电缆,不使用放炮器用明电放炮,装配引药电雷管未拧接短路,配备的工具绝缘度低、漏电及失去安全保险作用的物品等等。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工具、设备时戴手套,运转岗位不带工作帽,井下不

2 戴安全帽,井下赤身作业,不穿工装服、胶靴下井,易燃易爆物品私自带上井等等。

(9)各种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值班跟班记录:值班、交接班、运行记录漏记,记录代签及乱涂乱画缺张少页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无调查分析报告的,记录弄虚作假的,记录填写无时间、地点的,记录不按时存档更换不及时的,出现问题查找记录不全的,交接班存在问题遗漏交接班不彻底的,值班发现问题填写记录无人查阅考核落实的,安全信息卡整改不按时完成的等等。

(10)心态仪表不安全行为动机:造谣、诬陷、诽谤、偷盗、使绊子的,打击、报复、汹酒、闹事、打骂人的,煽风点火、私自罢工停工的,安全隐患治理滞后及整改不彻底的,找借口、发牢骚、破坏安全设施的,逃避责任追查、调查、考核的,带病喝酒上岗及连勤加班的,工作中嬉戏打闹影响安全生产的,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的,“三违”重复出现或屡次出现的,对安全隐患和“三违”人和事熟视无睹的等等。

二、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①无防护:无防护罩,无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羊尾巴明线头,无消声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空采场无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等等。

②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放炮警戒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有缺陷,防火设施缺少,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不带防护面具,探放水

3 措施不到位,警戒牌与安全行人标示设置不到位,作业过程出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停工,先施工后下措施的技术指导,采场作业面缺少两个行人通风出口等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陷,行车与行人路线安全间距不够,私自关停通风设施,防跑车装置有缺陷,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漏斗封堵不牢固,挂网或支护不牢固,溜井、溜槽未加防护网,停送电没有提前通知执行操作票,设备损坏或事故原因未查明,联动装置无防护罩等等。

(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钢丝绳拉力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锚杆挂网拉力不够,充填硐室的护墙耐冲压不够,压力容器耐压不够或泄露,防风门关闭不严控制风流不够,空顶支护支撑物缺少受力不够等等。

(4)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机械运转缺油,设备运转缺油,钢丝绳有断丝,设备设施存在跑冒滴漏,设备辅助物品缺少或螺丝松动,设备运行存有运转过热,电缆线出现发热,安全防护装置不灵敏,指示信号灯、信号铃故障,液压、油压不稳定,设备运转电流不稳定,各种手动、自动闸盘、刹车总承不灵,设备内异声响声大,通信系统语音、杂音不清,监控系统图像模糊,声光信号不清晰及失控等等。

(5)维修、调整不当: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缺少巡查检点与调整,缺少配件防护物品,设备设施安装不平衡、不牢固等等。

4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腰三角形缺少或缺陷:①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②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等。 (7)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①照明光线不良,照明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②通风不良,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有害气体弥漫,所使用工具物品散乱无码放,道心、运输道两旁滞渣、废石不平整干净;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或工作面照明线、电缆、风水管缠绕杂乱,通风机安放地点存有喝循环风,风筒吊挂不平直(未拉紧、落地、吊鼻未吊),道轨道岔转弯不灵活、失修、安置不当,水沟、水仓、沉淀池、事故池清理不及时等等。

(8)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地面有其他易滑物,操作台缺台板护栏,大于十五度倾角的斜井、行人通道台阶缺扶手,避灾行人路线标示指示不明,行人安全通道缺照明及行人设施不牢固,采场联络巷行人未架行人梯,运输巷道转弯、下坡角度大无安全警示牌,不使用的盲巷口、通风口、天井口、溜井口、水仓口、塌陷区未进行封堵或安全标示禁止行人的,巷道回风排风口、高压室通风口、药库通风口、安全通道出入口被杂物堵住不利通风、行人、散热的等等。

(9)管理不安全状态:安全、设备、卫生小组检查人员组织不力造成检查不到位漏检的,小组检查整改措施完成不组织复检的,复检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连续两次重复出现类似整改项目不予以处理的。工作失误、措施滞后、隐患排除不及时的, 思想麻痹盲目马虎

5 工作不负责任的,不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不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的,不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的,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盲目上岗的,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持证上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盲目安排操作的, 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违章指挥的等等。

(10)人的不安全状态:生病未愈或工伤未痊愈上岗的,悲伤、恼怒带有生气情绪上岗的,工作期间串岗、空岗、睡岗的,工作中精力不集中嬉戏打闹的,岗位上看书、做手工活、玩弄手机听看音像的,井下唱歌、打口哨、动用爆破器材进行娱乐的,地面不到厠所大小便、井下随地大小便的,进行故弄玄虚唬人、恐吓人的,不经允许在井下动用明火取暖的,装病私自上井和非工作时间私自下井的等等。

以上诊断细则有不充实的地方,请大家在现场管理中及时完善与调整,并提出宝贵意见反馈企划部。

企划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第四篇: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手册(新)

合肥香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导手册

二0一五年四月

文件名称: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导手册

文件编号:XX/JT-GC-05 版本/修改:A/0

生效日期:2015-4-30 页码:第2页 共27页

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2

三、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5

五、安全教育管理制度„„„„„„„„„„„„„„„„„„„„„7

六、安全检查管理制度„„„„„„„„„„„„„„„„„„„„„8

七、设备管理制度„„„„„„„„„„„„„„„„„„„„„„„10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九、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制度„„„„„„„„„„„„„„„„12

十、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一、安全防护„„„„„„„„„„„„„„„„„„„„„„„„19

二、安全资料管理制度„„„„„„„„„„„„„„„„„„„„21

三、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24

文件名称: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导手册

文件编号:XX/JT-GC-05 版本/修改:A/0

生效日期:2015-4-30 页码:第- 1 -页 共27页

编制说明

为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开展,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本指导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1文件名称: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导手册

文件编号:XX/JT-GC-05 版本/修改:A/0

生效日期:2015-4-30 页码:第- 3 -页 共27页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元-2亿元的工程为3人;

3、 1亿以上的大型工程应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项目组织机构必须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任命下发,项目存档备查;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四)、组织体系以组织机构图形式表现,在项目现场会议室上墙公示。

三、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尤其是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执行。

4、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制度的落实。

5、选择合格的作业队伍和作业机械,为施工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6、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使用制度。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事故,组织配合事故调查。

(二)、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或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跟踪实施。

4、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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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警示标牌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准确完整,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在安全状况下进行施工。

4、安排生产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作业中随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前讲话。每周组织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会,对本周安全情况进行讲评,布置下周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上报项目施工员或项目经理。

6、负责做好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六)、作业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3、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爱护各种安全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安全设施。

5、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

6、有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并拒绝违章指挥。

(七)、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

2、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与工作相适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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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额报账制,纳入项目统一管理。超额部分分包方自理。

(五)、联营合作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

1、合同管理

在与联营合作项目签订合同(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必须明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相关内容要求。

2、安全费用的提取

安全费用按项目资金(含预付款)到位比例提取,具体数额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但总的额度要满足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比例。提取的资金仍放在项目账户上,由我方派出安全员控制。

3、安全费用的使用

联营合作方安全费用的使用,实行限额报帐制。合作方凭安全投入的发票和结算单,经我方安全管理人员核准后由项目部报账支付,超出部分由合作方支付。项目结束结余费用归我方,上交公司调剂其他项目安全管理使用。

五、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培训计划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部的职工培训计划,包括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培训需求和计划。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1.新进场从业人员是指新进场的实习生、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临时借调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等。

2.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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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公司领导、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项目班组长等。

(二)、定期检查

1、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定期检查要求

(1)、项目经理每月带队检查四次,每周一次。 (2)、专职安全员每天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三)、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1、包括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主要是: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项目班组长。

(四)、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1)公司安监科以及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到项目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并明确反馈日期。

(2)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和水利、交通等行业检查标准执行,用其评分表。

(3)各类经常性检查及季节、节假日检查可记录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上。

(4)项目安全员、项目班组长的检查记录在“项目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本”上,重大事件记录在安全信息周报上。

2、隐患整改、复查

(1)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间、复查人员,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2)被检查的项目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检查人员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员要签名,整改合格才能销案。如整改不合格,应责令被查项目暂行施工继续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公司安全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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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前检查

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不定期检查

(1)项目分管设备领导或调度不定期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如暴雨、大风、大雪等),项目分管设备领导或调度要召集相关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

3、定期检查

(1)安全员每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对所属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由于建筑施工活动,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二) 危险源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如: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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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作业条件、人员组成及职责、具体施工方法、受力计算和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组成。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周边管线设施保护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

(三)、专家论证

对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企业应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才能组织施工。

十、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墙(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等内容。

(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为解决行车视距问题,距路口20米内的围挡、快车道上转弯处的围挡,其距地面0.8米以上部分必须采用半通透式材料。

2.施工现场围挡必须坚固、美观,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围挡的颜色应为浅蓝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公司承建××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0.6米*0.8米(宽*高),字体必须正确规范、工整美观。项目部须设置有门头式大门或无门头式大门,门柱500 mm×800mm,钢筋混凝土或600×1000mm砖柱,高度为3500mm,大门宽5000mm,高2000mm。

在围挡上方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禁止利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户外广告。

3.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的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的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型、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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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重点工程、大型施工作业面要设置与企业文化理念有关的宣传标语、彩旗,有完善的交通标志。五牌一图整体式尺寸为550㎝×120㎝,分块尺寸均为90㎝×120㎝。

(二)、各部室标示标牌

1.项目经理(总工)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危险源分布图、重点分项工程的质量动态监控图、项目经理(总工)职责等,部分图表可以装裱在项目部的其他显眼位置。其中管理曲线图要求尺寸100㎝×120㎝,白底黑字;计划网络图要求尺寸200㎝×120㎝,白底黑字;形象进度图要求尺寸300㎝×120㎝,白底蓝字。

2、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部门和人员职责等。

3、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等。岗位职责,尺寸60㎝×80㎝,白底黑字;安全保障体系图、环境保护体系框图,尺寸100㎝×120㎝,白底蓝字。

4.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材料物资进货、检验和发放流程图,尺寸200㎝×120㎝,蓝底黑字。主要施工设备动态图,尺寸200㎝×120㎝,白底黑字。

5.计划合同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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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盥洗设施和盛水容器

(1)必须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水池和水龙头。盥洗设施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

(2)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5.淋浴间

(1)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原则上每20人设一个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2)淋浴间内须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照明灯必须安装防爆灯具和防水开关。

(3)淋浴间内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

6.办公室

(1)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生活区内为施工人员设置必要的通讯设施,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设置医疗站。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四)、现场料具

1.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回收利用并及时清运。

(五)、卫生防疫

1.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半成品必须有遮盖。

3.严禁食用变质食物。剩余饭菜应倒入密闭泔水桶中,并及时清运。

4.库房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库房不得兼做它用。

(六)、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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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工程中明火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9.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一、现场安全防护

(一)、基坑及模板工程

1.施工现场基坑及模板工程应严格按照《深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规范要求施工。

2.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企业应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

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5.人工挖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

6.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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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制定电器线路及设备用电的安装、巡检、维修、定期测试的制度,落实责任人。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三)、施工机具

1.使用施工机具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施工机具,并建立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3.施工机具使用前应进行维修保养,在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装置牢固可靠、接线端子绝缘密封良好、牢固的前提下,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安全使用方案,制定具体的用电保护实施办法和配置适宜的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安装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基座牢实可靠,排水良好。安装完毕后,应由设备管理员组织验收。

4.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上岗前应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实行持证操作管理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试机。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吊车吊运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平放。施焊点10m范围内或施焊点的下方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

二、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 一)、要求

1、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岗位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保存到工程竣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3、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4、根据项目类型完善资料内容,项目未涉及项不做要求;资料内容未涉及项,但关系到施工过程中安全重点控制项,必须有监控资料。

5、安徽省内工程按照《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导则》执行,外省项目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资料要求执行。

(二)、资料内容

1、文件及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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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相关部门会签,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审批,并签名后方可实施。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概况表); (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定底的内容应针对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主要管理因素。安全技术交底须实行分级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技术人员实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安全员负责交底监督。

6、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种隐患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

(1)、项目部应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部分)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记录应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销案,并有相应记录;

(3)、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须进行安全检查评分,并附上评分表;

(4)、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均应在检查记录表中反映;

(5)、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企业检查的有关资料(事故隐患通知书、整改回执等)应附入本档案内。

7、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职工进行普遍的、深入全面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包括: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中应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时间和受教育者照片、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字);

(2)、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3)、变换工种教育登记表; (4)、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卷;

(5)、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6)、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8)、项目部急救人员年度培训记录表。

8、班组安全活动

作业班组是最基本的施工单位,也是落实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载体,班组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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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5-4-30 页码:第- 25 -页 共27

工程开工或阶段性施工开始前,项目经理部根据活动、项目特点、管理水平、资源配置、技术装备能力、外部条件等识别潜在事故和应急情况,控制潜在事故和可能引起人员、材料、装备、设施破坏的紧急情况。如:火灾、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及自然灾害等。

(三)、应急响应

1.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立即按应急计划(预案)处理,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企业有关部门,企业有关部门报同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和企业有关部门接到事态信息后,须马上了解情况判断后果,决定处理方法。必要时,应采取避让、疏散、报警、救护、封闭、洗消、切断和隔离危险源等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寻求第三方(如消防队、抢险队、1

19、120急救)援助和救护,并按法定程序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应急小组负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调处理紧急事态,组织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召集应急和事故处理工作会议,确定对策,统一对外联络,调配所须各项资源,确保应急工作有序高效。

3.企业有关部门对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性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当活动、产品、服务或外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计划(预案)。

(四)、善后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五)、保障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保障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保障,后勤保障,资金保障等保障工作。

- 25 -

第五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说明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安全内务管理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章道路、车辆运输管理 第六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七章火工产品储存、使用和油库安全管理 第八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章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安全管理 第十章防汛管理 第十一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章危险作业管理 第十三章综合管理 第十四章协调管理 第十五章安全文明施工考评

附表:《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评分表》

第一章说明

1、为规范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本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

2、本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公司管理标准,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1、有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牵头组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有业主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各参建单位必须服从安委会的统一领导,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在安全、健康和环保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并全面遵守安委会、业主和监理单位制定的和各项安健环管理规定及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应付和拒不执行。

2、施工作业中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和安委会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并可根据其性质予以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由安委会研究处理。

3、发现事故苗头、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推诿、回避。由此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责任。

4、施工作业面的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和安委会安检人员停工指令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此而发生事故的,除按照合同规定处罚外,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5、业主安监部门对工地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健环隐患和管理漏洞以书面整改通知形式下达,整改单位如有异议则应在通知下达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委会申诉,安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或研究后予以认定和批复。

6对于未按通知要求整改(包括安委会重新认定须整改的)单位处置如下:

6.1整改到期限时,未书面向监理和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的,每延迟一天罚款200元;

6.2未按规定期限整改或未达整改要求的按已颁发相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并允许在限期内再次整改;

6.3在规定的再次整改期限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6.4工程承包商如对停工整改项目仍不加强管理力度,安委会有权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程承包商负责。 7施工区内,凡经监理认定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自书面通知下达之日起,三日内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十天后,由业主、监理强制实施,费用由被整改方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8施工作业面使用的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经监理和业主安检人员认定后,必须立即整改,五天内整改完毕,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拒不整改的,监理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

9危险地段作业,必须将《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在施工前5天送监理单位审批,经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未报施工方案(含安全施工措施)不许开工,擅自开工者,责令立即停工,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000元~10000元;情节严重的,由安委会研究从重处罚。

11各施工单位一旦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监理和业主。每月24日前,必须将当月安全工作月报上报监理和业主。 12交通肇事、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超时不报视为隐瞒不报,处以罚款10000元~100000元。安全月报表迟报一天,处以罚款200元,跨月迟报处以罚款1000元;跨两月迟报,建议撤换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

13凡涉及事故、重大未遂或严重违章行为,必须有书面调查报告和书面处理决定。

14对发生安健环事故的责任单位按以下条款处罚:

14.1根据事故类别和责任大小,重伤事故处以罚款20000~50000元/人;

14.2根据事故类别和责任大小,死亡事故处以罚款100000~200000元/人。如本款与合同中相关条款不符,以合同为准;

14.3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大小,重大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处以罚款50000~100000元(有人身伤亡的按14.1、14.2款并处); 14.4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处以罚款10000~100000元。

14.5因废料、废气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10000~100000元的罚款。

15对未经批准在工地范围内擅自进行清杂焚烧的单位,每次处以罚款5000~10000元。如造成事故,则另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16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违背安全、健康、环境的其它行为、事件、事故,由安委会研究处罚。 第三章安全内务管理

业主安检人员针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除提出整改要求外,并依据以下条款予以经济处罚。

1各单位在每年年初,根据业主安全目标,制定本安全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对安全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1.1每年年初,未制定本安全工作目标或计划的,各处以500元的罚款;

1.2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体现在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2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根据本单位的性质和工作范围,及时完善本单位内部必需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对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单位,每缺一项,处以200元的罚款。具体制度、台帐目录参见《

3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与各部门(对、工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极不完善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3.2未签订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3.3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没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考核及奖惩内容的,处以罚款200~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4未对本单位各部门(队、工区)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

4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络组织,并保证安全网络的正常运转。

4.1为组建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或会议内容无完整记录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4.3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单位安检人员、部门(队、工区)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

5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确保全员(尤其是新入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得安、健、环知识教育、培训。

5.1未建立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处以罚款500~1000元。

5.2新入场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每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5.3未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处以罚款500~1000元。

5.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处以罚款200~500元; 5.5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 5.6临时招用的民工在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未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500元;

5.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处以罚款200~1000元。

6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定、监督实施程序。

6.1在编制单位(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未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处以罚款1000~2000元;

6.2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中,未明确本单位重要、重大、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交底程序的,处以罚款200~500元;

6.3在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时,未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工作危险分析的,处以罚款500元;

6.4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针对性不强,敷衍了事的,处以罚款200~500元;

6.5施工项目为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按程序审批、交底的,处以罚款1000元;

6.6施工人员未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或交底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6.7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 7各单位必须完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7.1未对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办理审查手续,或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不严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7.2分包合同中无完整的安健环协议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7.3未建立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或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极不完善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 8各施工单位应坚持日常现场值班检查制度、施工队和班组检查以及定期的综合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制度,保留检查、整改等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闭环管理。对不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的单位,每发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9各单位应执行上岗人员体检制度,形成医疗检查制度,建立员工的医疗检查台帐。

9.1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施工的,每发现一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9.2未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员工进行职业病普查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10各施工单位应对本单位各类设备、安全工器具进行科学的管理。 10.1为制定设备的购置、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齐全。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10.2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或制度不完善、不齐全,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10.3未建立安全工器具的采购、检测、保管、使用、维修、维护、每发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5未建立健全设备及安全工器具台帐及技术档案,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11各单位应在风险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可能出现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对事故应急预案极不完善的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及宣传标语,并经监理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2各施工作业面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佩戴统一标志。现场安全员必须有职、有责,落实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3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高空、高边坡、陡岩上作业,必须系安全绳;进入作业面的一切人员,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4施工作业面所使用的防护栏、罩、网、架等,必须牢固、安全,脚手架必须醒目的注明最大允许载重量、验收人和验收日期。以使真正起到防护作用,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5施工现场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应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按技术要求实施爆破,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630人以上施工队配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配兼职安全员。 7施工区爆破作业,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哨。一般爆破警戒范围为300米,特殊爆破为400米,并按统一的信号进行爆破。对爆破作业可能影响到的作业面,必须在爆破前通知到位。统一信号由监理监管。 8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填装药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抽查其是否符合施工及爆破要求。 9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必须进行有效地安全防护,如防护网、防护罩等设施;对距固定建筑物较近的爆破作业,必须掌握爆破方向;对距人员住区较近的爆破作业,必须将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才能实施爆破。

10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修建的道路,必须设置明显的路标、警示标志,高边坡、陡岩上修建的施工道路,必须进行安全防护。 11施工区内所有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设施,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乱搭乱建。

12上下交叉作业的工作面,必须相互协作。特别在公路工程施工中,位于上部的作业面进行出喳、打钻等作业时,必须派专人佩戴明显标志到下部进行安全警戒。

13发生下列情况者,给予经济处罚:

13.1施工作业面无安全警示牌、标语的,自整改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十天内完成。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十天后,由业主或监理派人强制实施,费用由被整改方负责,并追究该单位责任。

13.2施工作业面的安全员不佩戴明显标志的,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安全员在施工现场不履行职责,有明显违章作业而不制止的,处以罚款100元。

13.3施工人员现场未戴安全帽,高空、高边坡、陡岩边作业未系安全绳、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除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外,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并累计计算。

13.4施工爆破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处以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3.4.1施工作业面得爆破人员,未持证上岗者。 13.4.2在规定时间外进行爆破作业的。

13.4.3施工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哨、未按规定通知到相邻作业面者。

13.4.4施工爆破作业,不按技术规范填装药量者。 13.4.5爆破作业中,未做安全防护设施的。

13.5施工单位自行维护、使用的施工道路,无路标、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自整改通知下达之日起,七天之内完成;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十天后,由业主或监理派人强制实施,费用由整改方负责,并追究该单位责任。

13.6无审批手续,乱搭乱建生产、生活、临时建筑设施、或擅自改变用途,除责令拆除外,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

13.7上下交叉作业协调不到位、警戒不到位的,每次处以罚款1000元,由此发生不安全现象及事故的,处以罚款10000~50000元;后果严重的,由安委会会议研究从重处罚。 第十五章

1施工区道路,路面必须平整,无明显的障碍物,边沟畅通,混凝土路面必须清洁、无杂物。

2施工区沿线公路,设置的交通标志、标识、标语的,字迹清楚、端正、完好;公路沿线安全防护设施完好;路灯、行道树、固定建筑完好;沿途水电等管线符合标准、完好。 3施工区公路沿线,无摊点经营、无弃料;无砂石加工、砼搅拌。确因施工需要暂时堆放的的建筑材料,必须报监理和业主批准。 4施工区公路沿线,禁止停放大型机械、车辆,特别是主要道路交叉口禁止停放闲置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运输及机械设备,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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