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备采购合同协议

2024-05-12

新设备采购合同协议(精选6篇)

新设备采购合同协议 第1篇

设备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乙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经营目的,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用于办公的设备,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

2.采购设备的数量、规格、单价和质量 设备名称 型

号 数 量(台)

单 价(元)

金 额(元)

总计金额(大写)

3.设备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见附件一,同时,当甲方在附件一中所载的技术指标低于乙方的同型号设备企业标准时,以乙方技术标准为准。

4.安装、调试、培训 设备到现场后,乙方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调试。甲方可以派技术人员学习操作和维修。

5.交货方式和时间 甲方要求乙方在****年**月**日前将所订设备运抵甲方工厂,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验收标准和时间(1)甲方应确认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除产品有瑕疵或交货错误,需方不得拒收或退换。

需方应在交货日起二日内验收,逾期需方不验收视为验收完成。

7.售后服务 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对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硬件),但由于甲方违反说明书要求操作或设备到场后所发生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8.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货额的 40%即

元 RMB,设备运抵甲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行正常后 3 个工作日(甲方给出验收报告日算起)即

****年**月**日以前,再付货额的 60%即为

元 RMB。

9.产品权利保证 乙方应绝对保证对其所供产品拥有所有专利和知识产权。否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概由乙方赔偿(不包括软件)。

第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除退回甲方预付款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的 1%违约金。

(2)乙方所交设备型号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和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设备运抵现场后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情况下,3 个月内仍不能调试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取消合同的,已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作为订金赔付给甲方;(2)由于甲方中途变更技术指标而造成的乙方延期交货,除交货期顺延外,应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额 1%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延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设备到达现场后 7 天内,甲方不提供安装条件或由于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则视为甲方完全接受设备,设备合格,验收过程结束。

11.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部分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原因,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2.其它 (1)按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延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抵冲。

第三条。其他约定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技术指标和订单(可以以传真件为准)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履约过程中的分歧,如协商无效,双方均可以向上海的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新设备采购合同协议 第2篇

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方: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装方: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制造方:

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方)与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与(以下简称“制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设备采购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

项目地点: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采购设备名称:(如不够写,可详见附件)

第二条 各方的工作范围

采购方的工作范围:负责出具设备采购清单并按合同价款支付给安装方; 安装方的工作范围:负责所采购设备的采保与现场安装及设备维保;

制造方的工作范围如下:负责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及运输、保险及保修的责任,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货物验收

当制造方制造的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时,应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货物验收工作,如发现制造方使用了不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设备材料时,将由制造方负责修复、拆除或更换。

安装方所负责的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安装标准并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大写)元,合同价款的组成详见下:

(1)工程安装费:(大写)元;

(2)设备制造费:(大写)元。

4.2 付款方式

(1)工程安装费:由采购方直接支付给安装方,并由安装方出具发票给采购方。

(2)设备制造费:由采购方支付给安装方,由安装方根据设备制造的进度向制造方代为全额支付设备制造费,并由制造方直接开具17%增殖税专用发票给采购方。

第五条合同生效

三方约定:本合同将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南京银行大厂支行开户行:帐号:0143 0120 2100 06927帐号:

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钻石星城A幢3006室地址:

电话:025-57080398电话:

传真:025-57080368传真:

邮编:210048邮编:

税号:***税号:

制造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 户 行:

帐号:

地址:

电话:

邮编:

税号:

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 第3篇

1 采购项目风险

1.1 采购项目风险定义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是具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成本、质量和范围等限制条件下完成的一次性采购工作。采购项目的一次性特点就决定其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发生概率较高,因此对采购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是必要的。采购项目风险就是为实现项目采购目标的活动或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危险。

任何一个风险都涉及到原因、后果、概率、事件。风险管理就是围绕:(1)它是一个什么事件;(2)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3)发生后导致什么样的后果;(4)它发生的概率有多大。风险管理就是围绕四个要素而做的识别和评价潜在风险,并选择、制定和实施风险减缓策略和应急计划,以减少风险影响的过程。

采购项目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可识别的风险和不可识别的风险。可识别的风险是指在签订采购合同(即项目发起阶段)或采购项目计划期间识别的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风险都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对于每个项目人员(或者至少某个人)而言都是可立即发现的。比如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在评标之前对潜在供货商的资信、供货能力、履约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保障的了解,可以有效地避免采购项目风险的发生。不可识别的风险是指有可能发生,但发生的可能性即使是最有经验的人也不能预见的风险。比如地震、战争或政策的变化等。

1.2 项目风险管理应对策略

项目风险管理是根据项目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评价风险发生的后果,在对项目风险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提出项目风险的管理措施和处理办法,以有效地消除或控制项目风险。项目风险管理有以下几种常用应对策略:

(1)风险减轻通过缓和或预知等措施来减轻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控制风险发生的后果。对于可识别的风险,可通过一定措施有效地减轻或避免风险的发生。

(2)风险分散如果一个公司本身没有能力承担项目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则可以通过与其他公司组成联营体,增加承受风险的单位的办法来分散风险。

(3)风险转移借用合同或协议,在风险事故一旦发生时将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项目风险的个人或组织。

(4)风险回避项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太大,一旦发生后果太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

(5)风险接受发生可能性较小或发生后影响较轻的风险,可以是主动的或是被动的接受。主动接受:为风险准备相应的不可预见费,用来补偿风险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被动接受:不采取任何措施,一旦发生承担风险的后果。

风险评价和管理是有效的采购和合同管理的中心环节,一些风险因素与采购过程独立联系,只有它们被有效管理,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讲是可以被消除或减轻的。风险因素与合同管理的影响相联系,首先是在合同准备阶段,当订立合同管理方案时,其次是在合同订立后,当执行合同时。把识别出来的每个风险和策略合编在一起,再加上关于风险追踪的安排,可以编制一份项目风险登记表作为采购项目风险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2 对合同风险管理的问卷调查

笔者于2008年4月分别对省内33家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和107家医疗设备供货商进行问卷调查。医院(甲方)调查对象主要是医院设备采购、管理人员;供货商(乙方)调查对象主要是医疗设备或消耗品销售、医疗设备售后保障人员。调查表内容采用李克斯五点量表设计,内容主要有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风险、合同履约期的风险和导致合同风险的原因等。本次共发调查表200份,实际回收有效调查表共177份,其中甲方调查表有59份(包含省内33家医院),乙方调查表有118份(包含107家医疗设备或器械的供货商)。

调查表中甲乙双方共有167人(占总调查数的94%)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要考虑到今后纠纷的出现。调查对象143人(占总调查数的81%)认为合同条款不清楚是导致厂商在签订合同时最容易出错的原因。调查对象137人(占总调查数的77%)认为在医院与厂商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应使用院方的标准格式化合同样本。但乙方调查对象100人(占乙方调查数的85%)都认为在签订院方的格式化合同时,院方有必要解释其具体条款的含义。

对于单个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来说,风险等级取决于成本、质量、履行期限、售后服务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在医疗设备合同管理中,对合同风险的管理是最被忽视的。经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表明,甲方有40人(占甲方总调查数的68%)认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最重要的风险是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其次为医疗设备的质量保证、设备的技术参数指标难以核实。而调查表中乙方有62人(占乙方总调查数的53%)认为最重要的风险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其次为出现纠纷难以界定责任、出现违约难以索赔。甲乙双方都各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所关注的风险也各不相同。

在177份问卷调查表中,有157人(占调查总数的88.7%)都非常同意在验收环节出现问题时采取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其实很多验收环节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前都是可以识别并避免的,正是由于对合同风险的忽视,很多医院设备采购或管理人员、供货商大都仍然认为在问题出现后再采取解决措施是最好的办法。

3 合同风险管理登记表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因为项目外部环境、政治、经济、社会和内部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将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识别出来,采取必要措施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对问卷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后,针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过程的风险,对云南省的几所大型医院的设备管理专家进行访谈。依据访谈结果分别对合同前期管理、签订过程、履约过程做风险登记表。根据风险的特征、发生可能性、发生后果等选择一种风险应对策略或一组风险应对策略组合,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合同前期管理风险登记表见附表表1;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登记表见附表表2;合同履约过程风险登记表见附表表3。

4 小结

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运用,医疗器械的新品种不断增多,医院对医疗器械采购的种类和范围逐步扩大,这给医院的医疗器械采购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主动应对这种挑战,就需要进行医疗器械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把有利事件的积极结果尽量扩大,而把不利事件的后果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执行的不同时期建立起上面介绍的三种风险登记表,对采购合同生命周期的已识别风险进行详细的描述,在罗列出已识别风险之后,这些风险的根本原因可能变得更加明显。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和具体措施,并记录在案,可用于支持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风险识别工作。识别风险过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完善风险登记表中的内容,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疗器械采购人员提前对未来采购项目的风险进行规划。

把风险管理工作当成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进行系统的管理,我们可以不断地识别、分析、追踪、控制风险,特别注意那些可能影响到采购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的潜在风险,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主动的方式对待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救火”式的被动应付。

附表:

摘要:本文通过对省内33家医院和107家供货商进行合同风险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并根据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风险的特征、发生可能性、发生后果等选择应对策略,建立风险登记表,以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

关键词: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风险,合同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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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船用设备采购合同风险防控 第4篇

摘 要:本文首先指出在当前船舶市场背景下提高船用设备采购合同风险防控能力的必要性,其次根据船用设备采购合同的特点和国内船厂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船企提高船用设备采购合同风险防控能力的举措。

关键词:船用设备;采购合同;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 U664.2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improving the abilit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risks in marine equipments purchasing contracts under current ship market condition, the measures to be taken by Chinas shipbuilding companies to improve this ability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rine equipment purchasing contracts and common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s shipbuilding companies.

Key words: Marine Equipment; Purchasing Contracts; Risk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1 前言

近几年来,受世界经济低迷及船舶行业严重产能过剩的影响,我国造船业一直在寒冬中艰难前行,船厂在接单难、交船难的处境下,还面临来自供应商的巨大压力。为应对供应商的压力,最佳策略是降低采购合同的风险,提高采购合同风险的防控能力。

提高采购合同风险的防控能力并非易事,它首先要求船厂在思想上足够重视,其次是提供制度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和格式版本保障,再次是在签订合同时争取最有利于船厂的内容,最后是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合同变更。

2 思想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思想先行,思想上不重视就不可能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国内船厂大多将采购看成是一个不创造或者创造价值很少的环节,因而船厂在繁忙的工作中对设备采购方面就显得没那么重视。其实,提高船用设备采购风险的防控能力,不仅可以为生产提供物资支持,而且可以减少或转嫁运营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是企业必须充分重视的一个方面。

3 应当具有制度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和格式版本保障

3.1 制度保障

国内部分船企签订采购合同没有评审制度或者评审制度得不到执行。鉴于此,船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采购合同评审制度的建设:

(1)必须以制度的形式确定采购合同评审流程;

(2)采购合同评审制度应能保证评审质量。首先,评审参与人员应当包含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法律人员以及公司主管领导,并引入参与人员责任制度;第二应当要求经办人员及时答复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对于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予说明。

(3)采购合同评审制度应当注重评审效率。在保证必要的评审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不宜将太多人员纳入评审程序中,以免降低评审效率。

(4)应当限制评审期限,避免因评审人员拖延评审而影响合同签订效率。

(5)采购合同评审制度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出现现实操作与制度脱离的现象,尤其应当避免出现领导一句话代替评审的现象。

3.2 人力资源保障

很多船厂为所谓的二线部门配备的人手不足,且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这种现象在法律事务工作岗位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只有改变这种法务人员配备不足或素质不高的情况,才能真正提高船厂设备采购风险的防控能力。

3.3 格式版本保障

国内一些船舶设备供应商往往对船企的格式版本修改较少,部分进口船用设备供应商对格式版本的修改也不多,所以格式版本中的条款应充分反映船企最关心的条款内容,这些条款可以作为谈判的参考,船企应严格制定格式版本,并随着市场的变化适时修订格式版本。

4 在签订合同时争取最有利于船厂的内容

船用设备采购合同与一般设备采购合同有些共性条款,同时也有其特殊条款,船厂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特别重视以下条款,争取有利于自身的条款内容。

4.1 质量保证条款

船舶建造合同一般都有质量保证条款,要求交船后的一定期间为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内出现的船舶及其设备的质量问题船厂应当负责。因此,船厂在签订船用设备采购合同时,需要加入同样的条款,要求供应商为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问题负责。

船厂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改善船用设备采购合同的质量保证条款,以提升其与建造合同质量保证条款的一致性:

(1)质量保证期

建造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间一般为交船后一年,一些国外船东却在这个期间上设置陷阱,虽然将条款的文字表述为“质量保证期间为交船后一年”,但却在缺陷通知条款中加入“对于质量保证期间后的质量问题,船厂不负责任,除非船厂在质量保证期间届满后的一个月内收到该缺陷通知”。这样的缺陷通知条款,变相将一年的质量保证期间延长,故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建造合同是不是存在变相延长质量保证期间的问题,以减少采购合同与建造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间不一致的现象。

为避免船厂迟迟不能交船导致质量保证期间的不确定性,某些实力雄厚的进口设备供应商不会同意将质量保证期间表述为“船厂向船东交船后一年”,而是要求质量保证期间为供应商向船厂交货后的N个月,避免延迟交船带来的时间不确定性,因而船厂应争取尽可能大的“N”值。

(2)质量保证服务范围

最理想的状态是供应商同意在质量保证期间内提供全球免费服务,但有些设备供应商会提出如下例外情况:将在一定危险区域作业船舶的质量问题排除在质量保证服务范围之外;将到达一定区域的交通费及在该区域的食宿费排除在自费范围之外;将由于自身设备引起的其他设备和器具的检查费、租用费排除在自身负担范围之外。建造合同中一般不存在这些例外情况,因而船厂在洽谈采购合同中的这些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建造合同的内容以及该船舶的预计作业地点。endprint

(3)质量保证服务速度

有些建造合同明确写明船厂在收到质量问题通知后的一个很短时间内作出有效响应或解决质量问题,故在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时,就应该同样规定供应商在相同的或更短的时间内作出有效响应或解决质量问题。

4.2 货款支付条款

(1) 首期款

某些大设备供应商要求签订合同后支付一笔首期款,船厂在支付首期款时,应当注意将首期款写成“定金”,这样才能根据定金罚则,在供应商违约时要求供应商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法律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适用,但是选择权在守约一方,所以在合同中有定金条款时,违约金条款仍应保留,只有这样船厂才能在供应商违约时选择适用。

(2)货款的主要部分

对于货款的主要部分,采购人员都知道到货后银行承兑付款比货到付款对船厂更为有利,但是很多采购人员存在这样一个认识误区:电汇付款比信用证付款更有利于船厂。其实不然,这两种付款方式各有利弊,需要根据船厂的信用额度和现金流情况来决定采用哪种付款方式。

(3)尾款

船厂最好要求留一笔尾款,待到质量保证期结束时支付作为质量保证金。

如果不能争取到质量保证金条款,还有两种替补方案:其一,争取一笔尾款在设备调试完成时支付;其二,争取质量保证保函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开立的保函。

关于保函条款,应当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最好是国际性的银行为开立行,尤其是国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保函必须是国际性银行开立;其次,保函应当是独立性保函,其内容规定银行不需要审查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只需根据船厂的索赔资料支付款项,还应特别注意保函中要求的索赔资料必须是船厂容易提供的资料;最后应当将保函的格式内容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正式签署确认。

4.3 交货条件条款

采购进口设备时,一般直接采用贸易术语来代替交货条件,在选择适用贸易术语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提前确定贸易术语的解释规则

国际贸易中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主要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其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具有普遍和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该通则的最新版本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无论采用哪种规则,都应当在合同中确定下来,以免执行合同中出现不同理解。

(2)深入理解贸易术语的内容

进出中国保税区的货物一般采用DAP条款,在很多供应商与船厂的实际操作中,该类货物的海关备案工作是船厂负责,船厂再将海关备案信息及授权书等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发给供应商,由供应商负责具体的进口清关工作,并由供应商支付相关的费用。这样的操作实践比较多,因而部分船厂的采购人员错误的认为DAP术语下,进口清关应当由供应商负责。这一错误理解导致了含DAP术语的采购合同的执行争议,尤其是在艰难的市场环境中,某些原来在DAP术语下主动承担进口清关工作及费用的供应商,要求不再承担进口清关责任,而是严格按照DAP术语来执行合同。有些船厂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签署含DAP术语的采购合同后,在执行中与供应商就进口清关问题发生争执。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船厂采购人员务必熟悉各贸易术语的准确含义。

(3)正确认识与贸易术语的冲突约定

在有些采购合同中,虽然约定了采用的贸易术语,但是在风险、责任和费用中又出现了一些与贸易术语内涵不同的约定,这种有冲突的特别约定是允许的,船厂可以充分利用特别约定来实现自身的特殊需要,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应当同时明确约定,该贸易术语其他方面的内容仍然按照所选用的解释规则来确定。

4.4 附条件生效条款以及通知变更交货期条款

船厂有系列船订单时,往往将后续几艘船的该项设备一起采购,以提高效率和争取更有利的价格等条款。但在船东不能按时接船或取消订单时,这势必造成船厂需要延期履行后续船的采购合同或者取消采购合同,对于已经履行付款和收货义务的采购合同,如果对应的船舶被取消或中止建造,船厂面临更加麻烦的问题。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船厂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充分运用附条件生效条款以及通知变更交货期条款。

(1)附条件生效条款

在采购系列船的某项设备时,船厂可以将系列船一起纳入到谈判中,这个系列船的该项设备采购合同统一适用同一个采购合同版本和价格,但除了交船期较早的船外,在每艘后续船的设备采购合同里加入附条件生效条款。该条款约定,该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船厂在规定的日期内是否采取某种行为,如是否开工或是否通知供应商赋予该合同效力。为减少供应商的顾虑,必要时可以同时在采购合同里约定,一旦船厂为该船采购该设备,必须选择该供应商作为卖方,不得再与其他供应商签订该设备的采购合同。

(2) 通知变更交货期条款

船厂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尽量争取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船厂提前几个月通知供应商变更交货期,供应商应当变更交货期,这样能够避免船厂建造计划一再延后造成的麻烦。

4.5 相关国际组织的通则或规定

发达国家的供应商倾向于在合同中引用一些国际组织的通则或规定,如Orgalime S 2000。这些通则或规定往往对船厂不利,船厂应拒绝在采购合同中加入“本合同适用Orgalime S 2000相关规定”的类似条款。如果供应商坚持加入这些通则或规定的内容,可以逐条谈判讨论,谈判取得一致意见的部分可以在采购合同中列出,切忌直接整体引用。

4.6 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和安全条款

国内船厂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往往容易忽略不直接影响船舶建造的条款,如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和安全条款。随着中国各个方面的市场参与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些条款越来越体现出其重要性,船厂应当在采购合同中加入这些条款,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使自己免受供应商知识产权侵权的影响,转移安全事件引发的供应商方面的人身伤害风险,防患于未然。

5 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合同变更

船厂还应在合同履行方面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 结束语

新设备采购合同协议 第5篇

甲方:X XX 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X XX 有限公司

地址:XX

地址:XX 邮编:

邮编:X 电话:

电话: X

传真:

传真: X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名称: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 2、送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广场 13 楼 3、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

三、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

序号 名称 品牌/ / 型号 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元)笔记本电脑 联想 E40 i3-370M(2.4G)/14.0”HD LED/ATI545V 512M/2G/320G/Rambo/LINUX/网卡/ThinkPad BGN/7合1读卡器/4芯/亚光黑 台 5 4,010 20,050 笔记本电脑 联想 E320 B940/2G/320G/6630 1G 独显/13.3寸 台 1 4,710 4,710 3 台式机电脑 联想 M7300 19寸液晶/i3-2120/2G/500G/独显/DVDRW 台 6 4,350 26,100 4 台式机电脑 联想 M736A G630/2G/500G/DVD/19W 台 4 3,350 13,400 5 一体机 惠普HP1005 月打印负荷5,000张 台 1 1,650 1,650 6 笔记本内存 金士顿 2GDDR3 条 2 90 180 7 台式机内存 金士顿 2GDDR3 条 6 85 510 报价已含税 总价大写:人民币 陆萬陆仟陆佰 元整(¥0 66,600.00 元)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其中笔记本电脑均带有原装包鼠。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

人民币:

陆萬陆仟陆佰 元整(¥

0 66,600)

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供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 RMB ¥0 66,600)

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甲方:

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

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2.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 1 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合同签约地:

广州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广州蓝海康桥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

广州慧泽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盖公章)

(盖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名称: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 2、送货地点:XXX 3、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

四、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

序号 名称 品牌/ / 型号 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元)笔记本电脑 联想 E40 i3-370M(2.4G)/14.0”HD LED/ATI545V 512M/2G/320G/Rambo/LINUX/网卡/ThinkPad BGN/7合1读卡器/4芯/亚光黑 台 5 4,010 20,050 笔记本电脑 联想 E320 B940/2G/320G/6630 1G 独显/13.3寸 台 1 4,710 4,710 3 台式机电脑 联想 M7300 19寸液晶/i3-2120/2G/500G/独显/DVDRW 台 6 4,350 26,100 4 台式机电脑 联想 M736A G630/2G/500G/DVD/19W 台 4 3,350 13,400 5 一体机 惠普HP1005 月打印负荷5,000张 台 1 1,650 1,650 6 笔记本内存 金士顿 2GDDR3 条 2 90 180 7 台式机内存 金士顿 2GDDR3 条 6 85 510 报价已含税 总价大写:人民币 陆萬陆仟陆佰 元整(¥0 66,600.00 元)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其中笔记本电脑均带有原装包鼠。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

人民币:

陆萬陆仟陆佰 元整(¥

0 66,600)

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供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 RMB ¥0 66,600)

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甲方:

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7.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

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8.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 1 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9.合同签约地:

广州 10.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合同 { tc “ 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合同”} }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2.供货价格(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即人民币

元(¥);余款(货款总额的%)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天内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证明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办公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就有关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二、合同产品:

设 备 名 称 产 品 编 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 额(元)

合 计 金 额 大写:

小写: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采取乙方送货方式时,乙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乙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采取甲方自提方式时,甲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甲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乙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乙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乙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乙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甲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甲方在乙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乙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甲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乙方销售人员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动用甲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甲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乙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址:

址:

经办人:

经办人:

话:

话:

真:

真:

e-mail:

e-mail: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合同共三页,须加盖齐缝章。

办公用品供货协议书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耗材以及配送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履行期间

本协议履行时间是一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履行期限届满后,协议自行终结。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方可执行。

二、订单方式与服务条款

1.乙方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及时、高效的供给甲方所需物资。

2.甲方在每月内以不定次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乙方传真号:

E_mail:)。

3.一般产品下单后隔两日下午 6:00 前送达,遇到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需购买特需商品,具体到达时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特快配送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订单信息如有采购困难,应及时联系甲方并为其提供节省办公用品采购成本的相关解决方案。

6.在乙方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器材中的大型器材(例如:塑封机)等均享受一年保修期,特殊机型的保修期将参照厂家规定执行。

7.甲方享受价格折扣,乙方在为甲方采购商品过程中,如遇到促销期,以在促销期内取低值。

8.乙方保证品牌正宗,提供绝对真货,如有假货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9.乙方应随时解答甲方相关疑问,以及协助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任务。

10.同期限内,双方均按约定单价执行(详见统购产品明细表,协议约定价格均为广州市内到货价)。如市场价格涨跌超过 10%双方可提前 15 日内商议调整价格。

三、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商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对商品数量、质量、颜色、品牌、包装是否完好进行检验并由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货物移交给甲方。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交货方 式

1.交货地点:

2.甲方应在每次订单信息中指定专人收货的姓名及电话。货在途中,如甲方临时需变更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及时联系收货人,由甲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结算方式

1.采用月度结算,乙方在每月 29 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本月订购货物明细以及总价款,甲方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起 3 日内进行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5 号之前向乙方结清货款。如有疑问,结算时间顺延。

2.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每月货款按规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帐号:

乙方收到货款后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并交给甲方。

六、退 货条款

1.甲方收到商品 30 天内,没有破坏原包装,并且不影响再次销售时,如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乙方保证可以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下列商品不退货换货 2.1 原包装已开封或破损的如办公纸张; 2.2 因甲方的责任,造成商品外观使用性能破坏如办公设备、办公耗材; 2.3 办公耗材非质量问题不以退换货,如遇质量问题按厂家规定处理; 2.4 按甲方要求订制的特殊规格产品。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千分之三作的违约金,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更换后再次提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自行终结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1.甲乙双方保证将本合同有关内容作为商业机密对待,并保证不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协议附有办公用品及耗材类物资供货价单一份。

3.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6.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协议方可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结。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月**日

采购合同,采购意向协议,采购书 第6篇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收款银行: 账号: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出售本协议项下货物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限定如下含义:

1.1意向协议:指不是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1.2甲方订单:是具有要约功能的书面文件。当甲方订单发至乙方时,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要约;

1.3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是具有承诺功能的书面文件。当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时,甲方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合同生效;

1.4收货人:指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收货人限定在甲方或者甲方所代表的其兄弟公司之内。

2、特别约定:

2.1本协议是意向性协议,本身并不构成合同,不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如果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向乙方发出一份或数份订单,则自乙方确认甲方发至的一份或数份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勿需双方确认或追认自动转变为合同,本协议的内容和乙方确认的订单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双方必须履行;如果在本协议存续的期间内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不向乙方发出订单,或乙方不对甲方发至的订单给予确认,则不仅本协议不能转变为合同,而且既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也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缔约过失;

2.2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得到乙方的确认,甲方购买的货物既有可能是甲方为自己购买的,也有可能是甲方受其兄弟公司委托代表其兄弟公司向乙方购买的,确切是谁购买的,唯以甲方向 乙方:()

乙方发出的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中所载明的收货人而确定;

2.3根据本条第2.1、2.2款的约定,乙方向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中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后,该收货人就乙方交付其的货物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甲方拥有的权利履行甲方承担的义务;但在乙方未交付货物之前,仅由甲方和乙方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4根据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的约定,乙方向哪一收货人交付了货物,乙方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该收货人开具所交付货物的发票;接收货物的收货人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检验、验收权,并负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所接收的货物价款的义务;

3、货物名称、品种和规格:

3.1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货物为:(); 3.2货物的品种和规格为:(); 3.3货物的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为:();

3.4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让是其合法有效的行为;

3.5乙方保证所售卖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4、质量标准:

4.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本协议存续期间,若货物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有变更(包括质量指标等),甲方有权变更本协议中的质量标准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按甲方变更后的质量标准执行;

4.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各项质量指标,若有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即视为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4.3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 4.4无论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均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并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确定乙方所供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5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货物的生产日期与其交货日期之间的期限不超过该货物保质期的30%。

5、包装和运输:

5.1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由乙方负责按如下方法包装:();

5.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返还,归甲方所有;

5.3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包装应足以经受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而保护货物不受损害; 5.4包装规格为:();

5.5运输方式:();

5.6货物按本协议第7.2款约定交付前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7运输保险:()。

6、甲方订单及乙方确认:

6.1甲方及甲方兄弟公司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订单或者不发出订单;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有权确认订单或者不确认订单,但无论乙方确认订单还是不确认订单,都应按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

6.2甲方发送给乙方的订单应载明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单价、到货地点、到货期限及乙方确认 订单的方式和确认的期限等内容; 6.3如果乙方确认甲方的订单,并且确认的通知是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限内以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的,则自乙方确认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和乙方确认的订单一并转变为合同,双方依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6.4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向乙方发出数份订单,则凡是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均与本协议一并转变为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凡乙方未确认的订单则不具有该效力。

7、货物交付:

7.1乙方应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到货地点、到货期限等组织发货;乙方需将货物运至订单载明的到货地点并由()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由()方承担;

7.2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将根据本协议第3、5条和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检斤检尺计量,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包数或箱数进行查收,并履行货物交接手续;

7.3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品种、规格不符、包装破损、货物被污染或损坏等情况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或保管货物并通知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收货人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欠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有权拒收或将货物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8、货物验收:

8.1在收货人对本协议项下货物按本协议第7.2和7.3款约定进行查收后的()天内,收货人完成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和验收;

8.2货物检验验收的标准:收货人按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只有货物完全符合这些约定和要求的,方为货物合格;

8.3在收货人根据本条第8.1、8.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派人前来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收货人的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约定的货物,收货人有权退货,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换货,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则按本协议第11.1、11.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5在收货人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单位包装中的数量不足本协议第5.4款约定的,收货人有权按同等比例扣减该批次实收数量,并有权选择:或者按扣减后的实收数量及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扣减的数量,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 约责任;

8.6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妥善处理该批不合格货物,否则收货人有权勿需通知乙方而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7凡是国家、行业或乙方约定货物有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8货物虽经验收质量合格,如果收货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货物的,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或赔偿损失,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9在收货人使用过程中或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货物,收货人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保管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价款和支付:

9.1收货人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和按本协议第7、8条约定所确定的实际收到货物的数量计算并向乙方支付价款;

9.2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为含()%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的完全单价;

9.3除本条第9.1款约定的价款外收货人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9.4 在收货人按本协议第8条的约定对货物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天之内,乙方向收货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的发票接收人、地址以收货人通知为准,在收货人收到发票并审查无误且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天内,收货人向乙方支付按本条第9.1款约定计得的价款。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在乙方对甲方订单确认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直接损失(或人民币元);

10.2若收货人未按本协议第9.4款约定向乙方付款的,乙方应给()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收货人仍不能给付的,自宽限期满,由收货人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1、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期限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2若乙方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交货期限逾期()天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或根本违反合同,由乙方按本条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3乙方对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不能交货或虽交货但因质量不合格被收货人退货的,由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4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3.4或3.5款约定,因售卖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或收货人受到追索的,应向甲方或收货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11.5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须签署“阳光承诺”(详见协议附件1)并严格遵守,合作过程中若有违反阳光承诺行为,将被列入不合作供应商;

11.7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时,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8甲方有权直接从待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待付的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如果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9.4款约定的合同价款时未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乙方的追索,甲方仍有权继续追索。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协议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12.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12.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协议或变更终止本协议达成协议。

13、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3.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4、协议变更与转让:

14.1本协议一经成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14.2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组、转让、出兑等变更的情况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本协议债权(应收账款)向第三人质押。

15、本协议的存续期间:

15.1本协议存续期间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6、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6.1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6.2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6.3 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16.4 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16.5 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条款约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6.6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的正式通知,除可以采用上述地址以直接交付、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外,还可以按16.7款约定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对方。但均以书面形式写就并盖章;

16.7甲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乙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17、其它约定:

17.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17.2 协议一方因与对方员工发生的私人经济往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协议对方不负任何责任;

17.3本协议存续期间内,以及在其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经营信息;

17.4最惠待遇: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乙方给予甲方在中国市场最优惠待遇,保证在产品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双方确定的订单价格是乙方在中国境内同期销售价格的最低价格。如乙方在报价与协议存续期间对其它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甲方价格,甲方有权获悉、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差价双倍补偿差额;若乙方隐瞒真实销售价格,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五年内不再与乙方合作; 17.5(其它未尽约定);

17.6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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