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2024-05-12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精选12篇)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1篇

金湖县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金湖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我县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数393家,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82户,小型餐饮单位189户,其他类餐饮单位68家,学校食堂54家,总体量化分级评定率达60.2%。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金湖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9月份,该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交接,县卫生部门及时将全县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有关工作台账移交给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确保了该项工作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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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月报制度,明确了量化分级的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并于6月底前完成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完成了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统筹日常监管工作。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统筹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整治、示范创建、诚信建设等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利用动态等级评定,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结合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不断提升B级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 “五常”等科学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监管信息,根据量化等级、监督监测、行政处罚、投诉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信用档案,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培训。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宣

传。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餐饮服务单位的等级等信息, 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局和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超过省定的量化分级率平均60%的目标,切实落实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金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2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总结 2012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大型餐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示范街及示范乡镇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截至目前,全县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69家,其中大型餐馆1家,已量化评定1家,评定率100%;中型餐馆25家,已量化评定25家,评定律100%;小型餐馆47家,已量化评定47家;持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3家,已量化评定33家,评定率100%;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7家,已量化评定7家,评定率100%;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8家,已量化评定8家,已评定律100%;其他餐饮服务单位49家,已量化评定8家。

为做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和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积极推进,确保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宣传培训。

让监管人员熟练掌握餐饮量化分级的标准、程序,让餐饮企业了解量化分级的目的意义,顺利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

作的两大基础性工作。我局对监管人员开展培训,确定量化分级的各项标准和把握尺度。同时,召开餐饮企业动员培训会,让餐饮单位明确开展量化分级的目的、意义、实施的方法、程序以及评定的标准,开展现场观摩讲解活动。我们有序组织企业人员参训,要求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等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从整体上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目前,我县已组织餐饮管理人员培训2期,对140多家餐饮单位290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我们还通过县电视台、**县周报、政府网站等专题栏目,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由于宣传、教育培训到位,我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到了广大餐饮单位的配合和消费者的认可。

二、加强布局流程审查。

针对餐饮行业不重视流程布局设计的问题,我局将餐饮服务单位的布局流程列入到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之一,凡新开办或改扩建的餐饮单位,必须符合许可量化分级的要求,否则,一律不予许可。对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人员还提前介入,进行预防性审核。从图纸把关到现场指导、从布局流程到设备设施,逐一进行监督指导。通过指导,中型餐饮和学校食堂等风险较高的单位,流程布局更趋于合理,许可一次通过率大幅增加。对不符合开办学校食堂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

三、加强餐饮管理制度的建设。

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是有效降低餐饮食品安全的风险,也是量化分级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食品原料购进验收索证索票记录、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和晨检、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制度,要求餐饮单位悬挂上墙。同时,为促进系列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有效执行,结合日常监管,对发现不执行相关制度的,责令改正。

四、加强动态监管结果公示。

照我省量化分级管理方案要求,对辖区餐饮企业实行一年1次监管,根据监管情况,确认等级(A、B、C)。建立监管信用档案,记载监管情况。通过每次监管的量化评分,确定动态级别和脸型。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以大笑、微笑、平脸表示。我们要求餐饮企业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六统一”公示栏,统一公示许可情况、从业人员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部门动态监督结果(含量化等级、脸型)、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了监管信用档案。

五、加强与示范创建的结合。

一方面,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经营相对规范的街道,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分的要求,增加硬件投资,优化布局流程,规范各项管理,争取达到B级以上水平,积极创建“餐饮示范一条街”。对经营规范、食品安

全状况比较好、有一定引领作用的餐饮服务单位,评定为“餐饮安全示范店”,以此带动餐饮业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服务单位大力开展整顿工作,督促其改善经营条件或转行,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认识转变了观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将经常性监督管理与餐饮服务许可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了我县餐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了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便于在今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分清类别和监督频率。通过量化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了餐饮业的行业自律性,调动了餐饮单位经营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争取达到量化分级优秀水平。在行业内,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逐渐形成。由于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知名度,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主动申请争取A级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大了对厨房建设,改造的投入,从而提高了餐饮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二、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在明确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实行等级评定和监督信息公示,促使

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加强管理、改善经营条件,在接受行政监督的同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企业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三、消费者理性消费逐步得到加强

通过报刊、电视和社区专栏的广泛宣传和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的意识逐渐增加,到食品安全等级高、诚信守法意识强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的观念正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氛围正在形成。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树立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规范操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督结果公示,有利于促进餐饮企业不断整改规范,有利于监管部门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有利于引导消费者科学饮食、理性消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3篇

1 难点问题

1.1 行业进度不平衡以及地区有差异

到目前为止, 大多数行业已经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但存在着个别行业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缓慢或者未开展的情况, 不同行业之间开展监督管理的进度也存在着较大差异[2,3]。同时发现, 城镇地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较为顺利, 农村地区开展监督管理则存在滞后的现象, 所以在监督管理开展的过程中存在地区差异。

1.2 宣传与开展存在偏差

部分地区对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宣传力度不够, 或者未作出宣传, 引起当地行业对监督管理的知晓率低, 参与的积极性不高[4]。同时, 对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理解掌握不够, 在开展监督管理时存在管理偏差, 出现了盲目管理甚至急躁冒进的管理现象, 严重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

1.3 关于食品的风险分类不够完善

食品卫生安全受到食品类型、生产规模、加工模式以及供应对象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不同行业, 不同经营模式存在着食品风险差异[5]。如供餐时间较长行业的食品风险远高于供餐时间较短行业的食品风险, 所以目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关于食品风险分类还不够完善。

2 改进措施

2.1 加强部署与推广组织

应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进行研究与完善, 根据当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推广工作, 还应成立协作组, 帮助完成卫生部下达的任务。同时, 应该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开展上实现信息化与规范化, 在监督管理开展过程中不断的从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完善与解决, 有计划、有步骤的稳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在对待行政执法时要保证严肃性与统一性。

2.2 纠正误区与引起消费

明确卫生等级, 对外进行宣传时应采用统一的宣传术语。宣传上明确卫生等级与服务态度、价格等非食品安全等因素没有关系, 鼓励行业不断提高卫生等级, 引导消费者选择高卫生等级的行业, 广泛的调动行业的积极性。

2.3 监督管理法制化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目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行政执法的辅助管理工作, 所以存在着管理制度实施力度不够等情况, 故而提升监督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是提高工作开展强制性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办法。

2.4 公开评审条件, 提高评审透明度

应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相关的评审标准与程序发放与待评审行业, 进一步的提高行业积极性, 在配合卫生部门评审工作的同时, 也使得行业卫生标准评审工作更公平、透明。

摘要:根据我国国情需要, 近年来实施了以食品风险度评价模型为基础、以企业自律为核心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以来, 食品卫生的监督力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但避免不了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 本次研究为了进一步促进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就现有的部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的部分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并提出意见。

关键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

参考文献

[1]沈丽君, 韩向锋.2013年包头市昆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析[J].包头医学院学报, 2014, 1 (4) :30-31.

[2]夏厚福, 张多颖.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中探讨与应用[J].中国保健营养 (下旬刊) , 2013, 23 (4) :2193-2194.

[3]王莹莹, 战捷, 董斯彬, 等.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应用于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探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2, 28 (8) :595-597.

[4]郭钦杰, 杨长青.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方法探讨[J].中国学校卫生, 2012, 33 (9) :1147-1148.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4篇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自餐饮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以来,在促进企业自律、改善餐饮业软硬件系统、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由于认识和理解的差异,各地反映不一,进度参差不齐,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1 存在问题

1.1 搞成了“評先选优”的评比活动:

由于各地食品执法监督员水平不同,对量化分级管理理解的差异,各地的评级做法也不尽相同。多数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只重视A级单位的评定,有的地方只向消费者公示A级单位名单并只给A级单位悬挂牌匾,把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直接变成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评审工作,使得各企业对争创A级兴致高,对被评为B、C级单位则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没有真正达到活动的最初目的。

1.2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重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和人员的负担: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辖单位较少,都很难完成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的监督频次。对于正在改革中或刚改组重建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来说,主管餐饮的食品监督员一般为6-8人,县城的餐饮单位1500户左右,加之农村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数量更大,而恰恰农村的餐饮单位的条件和管理水平是最薄弱的环节,大多为C级单位甚至还达不到C级,而食品安全信誉为A级单位的很少,C级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频次要达到3次,这将耗费大量的食品监督资源(人力、物力),很难落实到位。在当前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的情况下,加大了食品监督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心理负担。

1.3 量化评分标准不完善,动态等级评分间隔时间短:

目前,全国只有一个量化评分标准,对于餐饮业来说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特点(如企业规模不同、经营许可项目不同),不适用于同一标准。此外,评分表中关键监督项目所占比重过大,在应用中难以严格按照关键项目进行评价。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2个月期满后评定等级。

1.4 缺乏法律依据:

推行一项大规模的管理工作,法律保障是必须的,对于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1.5 消费者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识不足,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由于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不够深入和全面,一般停留在宣传食品安全信誉A级单位的创建上,向社会公示主要也是公布食品安全信誉A级单位名单,使企业把此项工作误解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又一个评比活动,使得企业对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性不高,此外,据150份群众调查问卷显示,消费者量化分级管理知晓律仅为0.9%,由于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了解不多,消费者很少把食品安全信誉级别作为选择就餐的条件。

2 对策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加大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和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让企业知道、让消费者了解、让食品监督员掌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政策信息和相关知识,避免搞成评比活动,强化食品监督、鼓励企业自律、提高餐饮业整体卫生水平才是最终目标。

2.2 修订量化评分表内容,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标准:

对评分表作进一步的具体细分和调整,进一步明确评分内容,规范具体操作方法,减少部分关键项目或将关键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完善各项指标,增强量化评分表在实际工作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3 应尽快修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增加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使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法可依。

2.4 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建立量化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5篇

国食药监食[2012]5号 2012年01月06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

(二)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四)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五)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2.年度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情形

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见附件2和3),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六)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具体检查频次和间隔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

3.等级公布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从附件2和3中选择其中之一样式,作为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形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具体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并统一公示样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

(四)严格等级评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执法人员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客观、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

(五)加大宣传公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六)注重信息应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一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6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

[201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监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

1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努力提高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施原则

坚持“稳妥实施、强势推进”的组织原则和“全面覆盖、公开透明、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实施原则,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引进先进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和水平,努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四、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

[2012]38号)及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食药监食发【2012】55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旅游景区、城区主街道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小型餐饮业评定工作待市局出台具体

实施意见后再进行量化分级评定。

五、实施步骤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将按照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1、动员培训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

我局在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的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5月10日至5月15日对全县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职工灶后勤负责人完成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开展量化分级工作打下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至11月30日)

(1)5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2)10月底完成全县中型以上餐馆、企事业单位职工灶量化分级管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3-5家大型餐馆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作为量化分级管理示范点,组织中型以上餐馆负责人现场讲解学习,做到以点带面,促进下一步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11月前逐步完成小型餐馆、小吃店、建筑工地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年底)

对全年量化分级工作信息资料进行全面汇总、整理,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打下结实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和实践,食品科全体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量化分级标准和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商讨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等级评定。食品科执法人员要在严格执行达标条款的同时,要抓住重点,在等级评定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在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实行问责,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三)做好宣传引导。我局将在县广播电视台上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引导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四)加强部门联动。对有主管部门的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及相关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评定结果和同行业内得分所排名次反馈主管部门,力争形成监管合力。

(五)注重信息应用。食品一科和二科要根据各自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开展情况,分析判断本辖区

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及时归类总结,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7篇

深入贯彻 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实施原则

(一)全面覆盖

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按风险高低进行指标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四)公开透明

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鼓励进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调整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频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中量化评分表项目,但监督频次不得低于本《实施细则》要求,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的要求。修改后的内容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三、实施办法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对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评定。

(二)分级负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A级的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B级、C级的评定,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B级、C级评定的负责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的评定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8篇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2003、2005、2007年新乡市市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资料。

1.2 方法

2003、2005、2007年每年分别随机抽取500家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 对资料全面、程序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分析, 每年分别有320、428、432家。

为便于评价, 对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过程中各环节所得分按应得分为100分进行标化, 85分以上为达标。统计采用R×C表χ2检验。

2 结果

2.1 量化分级情况 (表1)

2.2 卫生许可审查量化情况

2.2.1 卫生许可量化审查评分结果 (表2)

2.2.2 卫生许可量化审查各环节达标情况 (表3)

2.3 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情况 (表4、5)

3 讨论

3.1 2003、2005、2007年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定

结果显示, A、B级单位比例每年逐渐增加, D级单位比例逐渐减少;2003年C级单位比例最大, 2005、2007年B级单位比例最大。说明新乡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正在逐年提高, 通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有重点地加强高风险、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管, 提高监督效率, 特别是在目前卫生监督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是一种非常科学的监管模式。

3.2 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对A级单位及时公布, 起到了扶优汰劣、引导群众消费的作用。不论是卫生许可量化审查还是经常性量化监督评分结果, 均显示“良好”的餐饮单位比例在逐年增加, “差”单位的比例在逐年减少, 特别是在卫生许可时, 严格按卫生许可量化审查把关, 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强宣传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1]。

3.3 各环节达标情况并不均衡

卫生许可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建筑布局、食品贮存、专间要求等方面;经常性卫生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原料贮存和加工过程两方面。这几个问题也是餐饮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2], 今后工作中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

3.4 卫生许可量化审查和经常性量化监督评分结果对比

“良好”的餐饮单位比例经常性量化监督均低于卫生许可量化审查, “差”的单位经常性量化监督均高于卫生许可量化审查, 说明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 今后工作中均需加强改进。

参考文献

[1]田建新, 谢杨, 蒋贤根, 等.七省 (市) 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公众认知情况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 2007, 14 (6) :438.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9篇

[关键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新型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析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卫生部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验,为适应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及公众对食品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下,建立的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全新的卫生模式。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的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餐饮单位、部分食品加工经营行业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效推进我市食品卫生工作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1工作开展

1.1认真学习,强化培训,营造氛围:为了使大家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一个明确地认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初衷是通过完善企业卫生设施,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加大了对卫生监督员、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

一是组织有关监督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卫生部下发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状况,对评分表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讨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卫生管理模式,卫生监督员对评分标准不熟悉、不掌握,在认识上不一致。评分表分为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两种,卫生许可量化评分由负责办理许可证的科室完成,日常监督评分表由具体监督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完成,理论培训结束后,在市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评分演练,按评分标准,进行了现场模拟评分。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卫生监督员准确地把握住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内涵和标准,有力地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举办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专题培训班,在培训中讲实例、谈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企业负责人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了明确地认识,优先争取到了企业负责人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卫生知识和量化分级管理的内容,对量化分级管理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及意义进行了宣传,得到了公众的认可,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学

习、培训和宣传,使广大的卫生监督员、被监督单位的负责人明确了各自承担的任务和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奠定了基础。

1.2自查自纠,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由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集约化程度低,食品加工多以小型作坊为主,餐饮业主要以小型、个体摊点居多,因此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存在面大面广,任务繁重的客观现状。2008年对全市的417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进行了卫生许可量化评分。

为了落实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我们克服了存在的种种困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员的主观能动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从抓基础的摸底登记等人手,狠抓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首先由有卫生监督人员对所辖的单位逐个摸底调查,对那些具有代表性、基础条件较好和积极性高的单位进行登记率先垂范,并要求他们对照考核评分进行自查,找出自身存在的软件和硬件方面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在软件方面给予指导和纠正,被监督单位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投入资金改善硬件设施,两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有效地把量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有一家餐饮单位,对量化分级管理评级工作的认识比较到位,申报A级单位的积极性也很高,但是自身存在的问题较多,与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差距较大,卫生监督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深入到该餐饮单位,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一是帮助该单位理清思路,使生产经营过程有一个符合规范的工艺流程;二是说服该单位负责人投入资金改善硬件设施;三是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进行初步评定,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四是要求该单位的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内容,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经过反复监督检查,该企业变成一个由省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审组审验通过的食品卫生信誉度达到A级的企业。

1.3狠抓卫生安全,促进卫生管理水平:由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一个全新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必须依靠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严格依法监督,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抓住重点单位,促进食品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形式,鼓励企业自律,提高企业的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仅使企业得到一个信誉度的级别,更重要的是,由过去对食品中产品的监督转变为现在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督,从而使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卫生监督的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严格遵循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标准是统一的,审查程序是公开的,结果必须向社会公示。

2存在的问题

从我市的推行情况来看,量化分级管理的推行确实是提高了经营业户开展食品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经营业户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打下了扎实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易忽视的问题。

2.1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落实,造成卫生条件先天不足。由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预防性建筑项目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还没有效的开展,大多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用房在设计、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生产加工场所面积过小、卫生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给以后日常监督带来了很大困难。

2.2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不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识不足,思想不重视。部分企业负责人错误地认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卫生监督部门的事,与企业无关,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持观望态度,消极对待。

2.3卫生监督队伍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必须有

一支综合素质高、数量足的卫生监督队伍来承担完成。目前卫生监督队伍中存在着不同知识结构和层次的人员,有的监督员是非专业院校毕业的,有的监督员是初级以下的职称,有的监督员是转业军人,有的监督员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无法胜任卫生监督员工作。监督员数量远远不够,导致监督频次和覆盖面不到位,有时会出现监督空白的现象。

2.4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费者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认知程度仍然较低,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卫生监督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对策建议

3.1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是一项社会工程。要使各项食品卫生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必须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个阶层对卫生法规的认识,强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量化分级管理技术指导,积极参加各阶段的培训;必须研究讨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认真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2积极开展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

3.3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大多数企业对量化分级管理有一较全面、较系统地了解,必须加大宣传培训把申报工作变成自主的行为。

3.4统筹兼顾,分段实施。认真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地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5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仅靠卫生监督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方能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因此,要及时与各有关部门互通信息,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与配合。

4结论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10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餐饮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以下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差别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等级。动态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用“整改中”字样表示。

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和C三个字母表示。

第四条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分类评级、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

第五条 省级餐饮监管部门负责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各级餐饮监管部门按照《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并实施分级管理。

第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是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书面记录形式,由省级餐饮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制定,市级餐饮监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作出调整的应当报省级餐饮监管部门备案。

监督检查时填写动态等级评定表的,可以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章 动态等级的评定

第七条 餐饮监管部门应当选派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时,应当使用动态等级评定表评分,并当场评定动态等级。评分为9.0以上的,动态等级为优秀; 评分为7.5以上的,动态等级为良好; 评分为6.0以上的,动态等级为一般;

评分不足6.0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定动态等级。

第八条 首次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监管部门应当在许可时确定首个动态等级。

第九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动态等级评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动态等级评定表及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归档、备查。

第三章 等级的核定

第十条 首次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监管部门应当在许可后第4个月,根据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以下简称监管信用信息)核定首个等级。

本办法实施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应当根据其最近3个月监管信用信息核定首个等级。

上等级核定后的12个月内,应当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的监管信用信息进行一次等级复核。核定A级的,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核定为A级:

(一)主动加强餐饮安全管理,每年报送餐饮安全管理情况;

(二)监督检查评分的平均分达到9.0以上;

(三)未受到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且同一性质违法违规行为不再出现;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未被约谈;

(五)无食品安全事故;

(六)无食品安全负面舆论和社会不良影响。

进行现场核查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分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内所有监督检查评分的平均分权重0.6,现场核查评分权重0.4的方法计算。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符合第十一条

(五)、(六)款规定及下列条件的,核定为B级:

(一)监督检查评分的平均分达到7.5以上;

(二)无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餐饮服务单位符合第十一条

(五)、(六)款规定及下列条件的,核定为C级:

(一)监督检查评分的平均分达到6.0以上;

(二)未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市、县级餐饮监管部门应当将A级单位于核定后90日内,逐级报省级餐饮监管部门备案。

上级餐饮监管部门可对下级餐饮监管部门等级核定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餐饮监管部门应当成立由3名以上单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组成的等级审核组,负责监管信用信息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第十六条 等级审核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年以上;

(二)经过市级以上餐饮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 等级审核组应当根据有关材料集体讨论,综合评议,提出定级意见,报同级餐饮监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等级调整

第十八条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关于更高动态等级的申请,餐饮监管部门可在上次动态等级评定15日后,再次对其进行动态等级评定。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受到责令停业行政处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拒绝餐饮安全公示的,餐饮监管部门应当撤销其动态等级,并且6个月内不予动态等级评定。

第二十条 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餐饮监管部门应当撤销其动态等级,并且2个月内不予动态等级评定。

第五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一条 餐饮监管部门应当依据餐饮服务单位上等级,确定对其监督检查频次。

等级为A级的,日常全面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12个月; 等级为B级的,日常全面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12个月; 等级为C级的,日常全面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12个月。第二十二条 餐饮监管部门在保证根据等级确定的监督检查频次不减少的情况下,应当结合动态等级变动情况相应调整监督检查时间间隔。

动态等级为优秀的,下次全面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12个月; 动态等级为良好的,下次全面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6个月; 动态等级为一般的,下次全面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4个月;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日常全面监督检查至少1次/2月; 对于需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跟踪复查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应当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作为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重要依据。等级为C级的,列为各类监督抽检重点单位;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列为各类监督抽检首选单位。第二十四条 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应当依据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确定其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的资格。

等级为B级或C级的,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并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其承办婚丧嫁娶集体聚餐活动。

第二十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出现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3年内不纳入食品安全评先评优范围,并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第二十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应当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动态等级由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评定同时公示,等级由作出评定的餐饮监管部门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公示。第二十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当包含最近一次检查动态等级和上等级、作出评定的餐饮监管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全省统一样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由市级餐饮监管部门监制。第二十八条 上级餐饮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下一级餐饮监管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11篇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食品索证管理检查方案

为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和《关于下发“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卫法监字[2003]40号)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及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通过对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食品索证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及食品索证管理成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快平衡发展步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食品索证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2005、2006年已评定为A、B级信誉单位的为必检单位,另外随机抽取5个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检查评分。

三、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及食品索证管理专项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办法进行。

五、时间安排

2008年6月 23日至27日。

六、人员分组

第一组:刘杰斌、易平,上高和宜丰卫监所各1人。检查县市:袁州区、丰城、樟树市

第二组:张松、赵江洪,丰城、靖安和奉新卫监所各1人。检查县市:万载、上高、宜丰、铜鼓县。

第三组:丁国龙、葛学军,袁州区和樟树卫监所各1人。检查县市:高安市、奉新县、靖安县。

各组成员于6月23日上午11点在市卫生监督所集中。

七、工作要求

1、此次检查将对各县市区近年来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食品索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各县市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上报我局。

3、如发现已评为A、B级餐饮单位在此次复查中评分不合格者,由当地卫生局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撤销其B级单位资格;对A级单位复查中评分不合格者,同样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建议省卫生厅撤销其A级单位资格。

4、各检查组的检查资料整理后,统一交市卫生监督所汇总,由市卫生监督所撰写专题总结,并于7月31日前上报我局。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2: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第12篇

2004年第4期

我所编印《宁德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

为指导我市餐饮业正确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动全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批准,我所组织编印分发了《宁德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该手册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宾馆(酒店或食堂)食品采购台账和学校食堂凉菜留样记录(式样)》等十一项有关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内容。

(宁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郭胜利)

我所举办调味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暨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调味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提高调味品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4月15~16日,我所举办了全市调味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暨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为《酱油厂卫生规范》、《食醋厂卫生规范》、《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食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和调味品卫生标准、调味品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全市29家调味品生产企业的领导和卫生管理人员共31人参加了培训。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科长和我所食品卫生监督员也一并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调味品生产企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调动了调味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积极性,达到了预期培训目的。

(宁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郭胜利)

宁德卫生监督信息

2004年第4期

洁措施不当。我所将检测结果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被检单位,指导并督促其采取正确消毒方法,以保证食(饮)具卫生合格。

(食品卫生监督科 张晓艳)

蕉城区发生一起误食河豚鱼中毒事件

4月28日,蕉城区2名来自湖北监利县以捡破烂为生的陈盛佑、刘元香夫妇,在市郊洋尾兴龙水产冷冻加工厂捡到两条河豚鱼(约250g),因不识该鱼,带回烹煮食用,陈盛佑吃了两副鱼肝和大部分鱼肉,约20分钟后出现手脚麻木,口唇、舌尖发麻等中毒症状,继而出现呼吸困难、昏迷,虽经市医院积极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于3天后死亡,其妻刘元香只吃少量鱼肉,中毒症状较轻,经救治两天后脱离危险。

当前正值河豚鱼产卵期,也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期,因此,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加强对销售河豚鱼违法行为进行惩治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水产品加工行业的宣传教育,督促水产加工行业按照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挑拣出的河豚鱼要集中深埋处理,不可随意乱扔,以防被人捡回误食中毒。

(食品卫生监督科 温军力)

我市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为加强我市旅游景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五一”黄金周期间广大游客的食品卫生安全,5月2日~4日,我所组织食品卫生执法人员,会同福鼎、霞浦、蕉城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检查了太姥山、杨家溪和三都澳等旅游景区的宾馆、饭店、酒楼、饮食店等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检查中发现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尚存在一些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如有的餐饮业未

宁德卫生监督信息

2004年第4期

市、区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我市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月23日,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蕉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气会,会议还邀请了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社、宁德晚报社以及多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建生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分别作了讲话。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逸洲全面介绍了我市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指出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作好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呼吁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关注和支持职业卫生工作。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在会上分别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并和蕉城区卫生部门一起研究确定了在宁德市区联合开展大型宣传咨询等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晚报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宣传报道。4月29日,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以及蕉城区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有关机构共20余人联合行动,在蕉城区莱茵城广场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此次现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滚动播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录像片,职业卫生监督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会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晚报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宣传周期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按照统一部署,以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用语,举办专栏、专刊,组织员工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本次宣传周活动在全市范围形成了较大的影响,营造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舆论氛围,促使企业负责人增强守法意识,劳动者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宁德卫生监督信息

2004年第4期

查。

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 根据宁德市卫生局关于追查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县卫生监督机构所于4月26日起对全县城乡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乳制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单位的某品牌包装牛奶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标识有人工涂改痕迹,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予以查扣,共查扣30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古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周宁县卫生监督信息

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动态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动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食品批发部、餐饮业、大型超市、食品冷冻仓库等,检测食品主要为水产品、食品包装袋、糕点、食用油、调味品、酒类、冷冻食品、果点、蜜饯、生鸭、生鸡、生猪肉等。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督员235人次,检测食品241份,合格225份,合格率93.36%。没收销毁浙江省苍南生产的乡巴佬卤制品50公斤,价值0.4万元;四川产雄狮牌假酒12件,价值1.2万元;其他伪劣食品201公斤,价值0.5万元。

加大宣传力度,杜绝卫生安全隐患 为了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控制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针对近几年周宁县食物中毒多因举办酒宴不当引起的特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作了《防止食物中毒宣传标语》、《举办酒宴预防食物中毒的几点要求》等宣传材料1000多份,深入各乡镇村进行宣传,提高当地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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