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2024-05-12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精选14篇)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第1篇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 ___________同志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就有关商业往来事宜进行磋商、谈判、并与贵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附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跟进和处理该等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无论先生/女士是以其自己的名义还是以我公司的名义经办前述事宜,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与先生/女士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我公司签署并送达贵公司,即构成对我公司及先生/女士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并作为现在或将来我公司向贵公司销售有关商品及售后服务过程中所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的一部分而予以遵照执行。

除非本公司另行书面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书面确认,本授权委托书长期有效。

被授权人签名/私章式样为: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私章:日期:年月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名/私章必须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上所提供的式样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兹证明,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其签名/私章式样为,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

附:该代表人住址:

电话:

备注:非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使用本证明书时,则法定代表人为该非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第2篇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XXX有限公司所有事宜,签署的关于公司决策、决定的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

法人代表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现任我司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第3篇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我国财政部认为,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对于狭义的PPP,通常的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我国从20世纪末开始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引入PPP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了公共服务经济效益。公用事业PPP项目中,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分别作为委托方和代理方,二者的利益目标不同:签约前,政府的目标是选择合适的代理方,而私人企业的目标则是中标;签约后,政府更注重社会整体福利,而私营方更关注的是企业盈利情况。袁竞峰等(2013)认为,在政府和私人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政府难以了解代理方的开发、运营状况等真实信息,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这就引发PPP项目在事前招标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与事后运营的“道德风险”问题。

私人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会面对较强的市场成本约束,由于事后“道德风险”的存在,其可能会利用政府和公众用户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不通过努力提高运行效率的方式,而是通过缩减必要的支出或降低用户服务质量来降低服务成本,这不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私人企业也有可能变相地违规向用户收取不必要的费用,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使公共服务偏离了帕累托和社会最优水平。公共服务产品“收费贵、服务产品质量不佳”等问题受到公众的质疑。因此,在一定制度约束下和保持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优化契约设计,可以有效防止私人企业和公众用户双方发生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的行为,使社会的总效用接近社会最优福利水平。

在一个具体的PPP项目中,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与私人企业签订合约,由私人企业通过向公众用户收取服务费用来赚取利润。服务价格的制定,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励私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优质的服务,但另一方面也可能给私人企业留有在服务产品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寻租空间,从而诱发私人企业道德风险的发生。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公众用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胡改蓉(2015)认为PPP模式的初衷是通过公共部门引进社会资本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而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但PPP项目的合作伙伴关系实则是一个面对不确定复杂风险的动态合约安排过程,因此在PPP项目的合作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是公私部门以利益为主线的一个冲突与博弈的过程。

二、PPP模式与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张维迎(1996)对委托代理理论进行了系统介绍,委托人希望代理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而行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委托人无法直接观测代理人的行动,只能根据观测到的变量来设计契约机制奖惩代理人,激励代理人选择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委托人要实现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必须满足来自代理人的两个约束:第一是参与约束,即代理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效用大于其保留效用;第二是个人理性约束,代理人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委托代理理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委托代理双方通过制定优化的契约机制,来激励代理人选择高水平的努力,委托人既要满足代理人利益要求约束,也要达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即委托人应通过契约对代理人实现参与约束和相容约束。由于面临外部环境等不确定的风险,代理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会出现偏离,代理人会采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委托人要想激励代理人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就得保证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否则代理人将“偷懒”,委托人自身的效用目标也难以实现。

本文假设,在公众用户不存在道德风险的条件下,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一个契约模型来防止私人企业道德风险的发生。委托人和代理人进行PPP项目合作,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公共部门代表社会公众的利益,通过与私人企业进行合作,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并实现社会福利,通过提供公共服务使公众用户的效用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对企业来说,在PPP项目特许经营期,则是通过与公共部门合作,为公众用户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合作运营过程中,私人企业也可能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未能尽力提供使政府和公众用户满意的服务,从而产生让公众利益受损的道德风险。在一个PPP项目中,政府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不仅要对项目进行监管和协调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又要授权公共部门作为项目参与方委托人。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组成一个委托代理关系,公共部门作为委托人,私人企业作为代理人。在特许经营期,公共部门委托私人企业负责项目的运营,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与私人企业的努力程度紧密相关,私人企业的运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运作,也会间接影响到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形象评价,还有可能影响到委托代理双方下一阶段的合作与谈判。私人企业的努力程度属于私人企业的私有信息,公共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公共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公共部门的预期效用和公众的利益。

综上,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是一种委托代理的经济合作关系,具体如右上图所示。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委托代理的经济合作关系

三、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契约设计

为建立模型,本文建立如下假设:

1. 假设PPP项目合作中,只有私人企业会发生道德风险问题,而公共部门是作为公众用户利益的代表,政府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管和协调。

2.假设PPP项目中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被认为也是一种产品,其服务质量可以通过用户使用后反馈的效果来评价,用λ表示,v0表示单位服务的价值,于是v0λ表示用户享用公共服务产品后取得的“产品价值”。在现实中,私人企业提供的服务一般在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下是相对稳定的,但用户的主观评价不尽相同,因而λ是一个随机变量。假定私人企业提供的服务水平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服务产品质量的好坏只受到私人企业努力水平a的影响。其相应的分布函数和分布密度为F(λ,a)和f(λ,a)。其中:a可微,∂F(λ,a)/∂a≤0,即私人企业越努力,公众用户的满意度越高,带来的服务产品价值v0λ也越高。

用户评价的服务效果表示为:λ=ηa+ζλ。ζλ为均值为0、方差为的随机变量,是与a无关的不确定影响因素;η为0~1之间的任意常数,当η=0时,表示用户否定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质量,η=1表示用户完全认可私人企业的公共服务质量,当0<η<1,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质量介于二者之间。ηa表示在私人企业选择努力程度a时,用户对产品的评价效果。一般来说,用户对公共服务产品质量的评价是随着私人企业努力程度的提高而递增。但也会受到随机影响因素ζλ的干扰,因而对应的v0λ也是一个随机变量。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政府为提高公众用户的满意度,提升服务产品的价值,需要对私人企业采取激励措施,诱导其选择较高的努力程度,否则,私人企业有可能会选择较低的努力水平,将“偷懒”造成的服务产品质量不好的结果归结为外生的随机影响因素,减少自己的成本而损害公众用户的利益。

3. 假设特许经营期使用的基础设施由国家投资建设,公共部门委托私人企业来进行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由政府前期投资建设,建设成本的回收不计入合同。

4.假设PPP项目私人企业提供服务,而日常消耗的材料费用等成本投入和基础设施损耗等成本统称为服务成本。其与用户自身消费能力、对服务档次的要求、个性偏好等主客观因素相关。假设服务成本也是一个随机变量M,M受到a的影响,对应的分布函数和分布密度为G(M,a)和g(M,a),二者均对a可微,其中∂G(M,a)/∂a≤0表明私人企业的努力程度和服务成本呈现一种正向关系,私人企业越努力,提供的服务产品质量越高,服务成本也越高,相应地向用户收取的价格也更高。

私人企业提供服务产品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基础设施消耗和日常材料消耗等。假设私人企业的努力水平为a,私人企业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为用户提供尽可能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服务。私人企业作为理性人,为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减少用户收费额,以及为赢得良好的公众用户评价而努力。另一部分为私人企业努力成本的补偿,私人企业的努力成本可表示为C(a),C(a)=ba2/2等价于货币成本,b>0为努力成本系数。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a无法直接观测。假定服务成本可以表示为线性形式:M=γa+θM。其中γ>0为服务成本系数,θM是均值为0、方差为σ2π的量。Eπ=γa,Var(π)=σ2M。

5.假设私人企业的保留效用为,如果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合作的效用小于,私人企业将放弃与公共部门合作。私人企业通过向公众用户收取服务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利润,这就有可能使私人企业产生道德风险,通过要挟政府提高收取的服务费用,蓄意降低服务成本,产生向用户提供不必要的过度服务等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偏离帕累托最优而损害公众用户的利益。

6.假设公共部门为私人企业提供的线性激励合同为S(W,λ)=W-βM-βV0(1-λ)。W表示用户享用服务而缴纳的一种固定费用,βM是私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而承担的服务成本。1-λ为公众用户因未能享受满意的服务产品而遭受的服务效果损失。V0(1-λ)是用户服务效果损失而导致的服务产品价值损失。βV0(1-λ)为私人企业未能向用户提供满意服务而给用户服务产品价值的赔偿额。β(β>0)为风险分担比例,私人企业的收入随着服务成本的增加而递减,随着用户对私人企业服务产品质量评价的提升而递增,这就能起到激励私人企业自觉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能力,降低服务费用。

7.假定作为委托人的公共部门和作为代理人的私人企业都是风险中性的。私人企业的实际收入为:

私人企业参与约束要满足:

私人企业因为激励相容约束存在,总会选择效用最大化的努力水平,取a的一阶导数作为其激励相容约束:

私人企业是风险中性的,所以其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减去成本:

(4)式取等号为私人企业最优参与约束,又可表述为:

由(5)式求a的一阶导数,则a*=β(v0η-γ)/b即为私人企业的最优努力水平。

而公众用户的期望效用为:

其中,V0λ表示服务效果为λ时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价值,(1-β)M是用户承担的服务成本,βV0(1-λ)是私人企业未能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而给公众用户的公共服务产品价值赔偿额。公众用户要实现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同时也应该满足如下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

用户是风险中性的,则可求得用户的确定性等价收入CE为:

通过私人企业的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代入用户的目标函数,则可以得到:

对(10)式求函数关于β的一阶导数,则:

可得β*=1,当私人企业承担全部风险时,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用户的最优期望效用为:E[V0λ-W-(1-β*)M+β*V0(1-λ)]。β*V0(1-λ)为私人企业因未能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而向用户赔偿的服务产品价值额。用户要得到赔偿必须满足另一个条件:E[β*V0(1-λ)]>0,β*和V0均为正数,即只有当1-λ>0时,又Eλ=ηa,β*=1,a*=β(v0η-γ)/b可得出,V0>0,γ>0且b>0。有不等式方程V0η2-γη-b<0。根据假设(0≤η≤1),η的负根舍去,不等式方程的解:

。由V0>0得出:当b+γ<V0,β*V0(1-λ)<0,此时私人企业可以获取用户的全部收费;当b+γ>V0,β*V0(1-λ)>0,私人企业需赔偿用户β*V0(1-λ)价值额。

综上,最终结论为:β*=1,即要求私人企业承担全部项目风险条件下,并且b+r>V0,私人企业的服务成本系数与努力成本系数之和大于用户认为的单位服务产品价值时,即公众用户认为私人企业选择了一个较低的努力水平,企业运行成本高于用户对公共服务产品价值判断是属于典型“收费贵、服务产品质量不佳”的公共产品供给企业,此时用户的评价低,私人企业需要赔偿用户β*V0(1-λ)的价值额,在此条件下,才能实现激励私人企业自觉提高努力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公共产品。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可知,公众用户按照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的价格来预交服务费,私人企业在生产公共服务产品时产生的服务成本由自己全部承担。在一定的周期内,如果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质量达到了用户的要求,则私人企业可以获得预收的全部服务费。如果私人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质量未能达到公众用户的要求,则根据用户的评价,私人企业需要向公众用户返还一个数量为β*V0(1-λ)的赔偿额。该契约的设计可以激励私人企业选择努力程度较高的a,有效缓解私人企业为获取更多利润缩减成本的行为,降低道德风险。虽然减少努力水平a可以减少成本C(a),但同样也受到因公共服务产品质量无法满足用户要求而赔偿用户的约束。另外,该契约赔偿制度的设计可以激励私人企业与其他同类部门积极竞争,在提供服务产品的情况下,通过努力创新等手段降低提供服务发生的成本的行为,或与其他上下游相关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讨价还价,降低采购成本。

这种契约设计在理论上可以有效激励私人企业尽力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但在实践中这种契约设计方式难以被PPP项目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采纳。究其原因,由于公众用户众多,不同的用户对私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质量的满意程度不同,同一水平的服务会出现众口难调等无法预见的复杂性,对评价的预期结果难以把握。很有可能出现公众用户对私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质量的评价较低,致使私人企业无法获取全部的服务收费。另外根据契约模型的最优解,当私人企业承担全部风险时,才可以实现风险分配的最优配置。

但在实际PPP项目中,项目风险一般遵循“风险是否可控和哪一方能够最好地控制该项风险,且能产生最大的整体效益,则将该风险分配给谁”的原则(张水波等,2003)。由于PPP项目持续时间长,其所处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具有无法预见的复杂性与多变性,这种不确定风险可能造成私人企业的损失超过双方的预期,以致对PPP项目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吴孝灵等(2014)认为,当PPP项目具有较高的收益风险时,政府往往通过事前承诺、担保等形式保证私人企业的收益来吸引私人资本的投资参与,但事后发现事前保证导致补偿过高或不足,致使社会效用或私人利益受损,因此PPP项目需要设计事后补偿契约。所以,让私人企业承担所有风险并非是一种最优的选择。就此也不能全部否定带有赔偿用户式的契约激励模式设计。只要政府在设计契约时,可以考虑保证私人企业合理收益,同时留有双方收益谈判调整的空间,引入科学客观的用户评价体系,就可以相应地解决私人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

当私人企业面对的风险比较小时,公共部门应提供以用户收费补偿为主的最优激励契约;反之,则提供以固定补偿支付的最优激励契约。因此,为了实现PPP项目契约的最优效率和合理的风险配置,契约设计不仅要考虑项目本身的需求风险特性,更应考虑公私合作双方对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政府在PPP项目中,采用的最普遍办法就是最低收入保证,最低收入保证是指特许经营商和公共部门之间分享收入风险的机制,政府设计契约时会考虑一个项目的收入,当项目的真实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时,政府对私人企业提供一种支持,保证特许经营商会获得一个最低数量的收入。但是最低收入保证既要考虑政府预算和财政收入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最低收入保证要达到节约可行的目的。最低收入保证允许私人企业收回初始投资成本并从投资中获得应有的回报。政府的补偿介入不能以单纯地增加私人企业的利益为目标,应以兼顾私人企业和公众用户的帕累托改进为前提,从而实现公私双方的共赢。也即当私人企业的真实收入低于预期收入时,政府应该向私人企业提供适当的补贴,当私人企业的真实收入超过预期收入时,政府应该分享私人企业的超额收益。实际操作中要防止由于政府前期投资比例较大,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可能导致的私人企业敲竹杠行为,造成私人利益锁定公共利益,私人企业通过提高服务收费获取超额利润,从而损害公众利益。当项目获取较高收益时,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也不能完全将获取的高额利润瓜分,政府要本着社会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合理控制私人企业的所得利润,以免私人企业挤占公众用户的社会福利。

综上,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的标准难以用简单的好或次来衡量,项目的实施需要通过事前和事后的谈判和补充来弥补PPP项目面临内外环境的不确定性等缺陷,政府也应该承担应有的风险,以建立有效契约和监管规制为前提,对各种风险进行合理配置,抑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胡改蓉.PPP模式中公司利益的冲突与协调[J].法学,2015(11).

袁竞峰,贾若愚,刘丽.网络型公用事业PPP模式应用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3(12).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第4篇

摘要:本文通过对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的核心作用进行分析,与另一种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进行比较,得出了法人受托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托管理机构的优势。

关键词:企业年金 核心作用 优势

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5-0045-02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core effects of enterprise annuities artificial trusted orgnization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with another model of enterprise annuities trustee council. We obained the advantage facotrs of the property trusted orgnization as the enterprise annuities.

Key words:The enterprise annuities,the core effects, the advantage facotrs.

1 引言

在未来若干年内,企业年金将成为解决劳动保障问题,改善养老金结构的重要途径。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企业年金计划受托资格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1]。年金受托人和企业与职工之间依据《信托法》建立信托关系,受托人与企业签订书面信托合同;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依据《合同法》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据统计,2008年全国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已逾5万家,并且以每年400亿元至1000亿元的增长速度迅速成长,参加的人数已逾2000万人[2]。

作为长期养老计划的企业年金必须进入资金市场开展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其作为养老金重要组成部分“养命钱”的安全又是首要的,明析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治理结构是保证安全和增值的前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设立年金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四种角色,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其中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处于核心地位,是投资管理的主体,其法律地位的明确对保证年金基金的安全和增值尤为重要。年金基金受托人分为企业年金理事会和法人受托机构,后者的法律地位相对明确,前者作为非法人实体即自然人集合,其法律地位如何,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说赔偿责任?在已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当中,大型企业特别是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理事会受托而非法人受托。这是由我国年金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明确造成的,也是建立年金的企业在市场中处于卖方市场的地位所决定的。但这种缺失的法律地位,必将对以后年金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2 法人受托的核心作用

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四种角色中,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表,具有管理、处分企业年金财产的权利,在投资运营中始终起着核心主导作用,表现在计划制定阶段、计划运行阶段以及计划管理阶段三个方面。图1至图3分别对这三个阶段受托人的作用进行了表述。

3 法人受托与理事会受托比较

企业选择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有两种模式:一是选择法人受托机构,再由法人受托机构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一是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职工代表以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再由理事会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初始阶段,大型企业由于其年金规模相对较大,处于优势地位,有选择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冲动并相互效仿和借鉴,选择理事会模式受托管理本企业的年金基金[3]。

年金理事会依法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理事会理事应当诚实守信、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在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管理模式下,理事会本身显然不具备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的资格和能力,只能将其他职能委托给外部的法人机构管理。理事会负责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职责。在法人机构作为受托人的管理模式下,法人受托机构除了不能担当托管人角色外,在具备资格的前提下,可担当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角色,当然亦可将其他职能委托给具备资格的法人机构。两者关系见图4所示。

3.1 治理结构比较

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基金管理主体的责任问题。这个管理主体就是受托人,包括年金理事会和法人受托机构,它享有管理年金基金的法定权力,负有各项法律责任。受托人作为管理主体可以将投资运营的责任分散给其他“人”和外部服务提供商,但最终要对年金基金主要目标的监督和实施负责,确保职工退休后能享受稳定的养老金。因此,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是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的关键。

一是角色重叠。由于理事会既是委托人又是受托人,两者重合易存在委托人越位与缺位问题。从目前一些企业设立的理事会看,企业主要领导作为理事长,人事、财务、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职工代表作为理事,实际上与企业的行政机构重叠,理事会没有独立性,理事会的决策可能受到行政干预或直接由行政决策代替,出现委托人越位现象,不利于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理事会不能独立决策,企业领导又可能无暇或无力专注年金的管理,又会出现缺位现象。同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监督可能虚化。但理事会受托亦具有工作动力更强,与委托人的沟通更及时,效率更高的优点。

二是损害赔偿能力弱化。理事会作为受托人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责任主体,全体理事作为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企业年金事务,因违法或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连带责任。但在实际运作中,理事是以自然人出现的,其个人财产非常有限,又没有担保措施,在发生损害赔偿时,难以追究具体责任人。又由于理事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当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承担民事责任,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又发生困难。当然,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实行的是缴费确定型(国际上同行的缴费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缴费确定型即DC模式,由缴费确定退休后待遇;另一种是待遇确定型即DB模式,由退休后的待遇水平确定工作期间的缴费),其基金投资通过委托合同将各类风险予以明确,通常由年金的受益人承担基金投资运营的盈亏风险,当有关其他方发生违规违约时,可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这里讲的损害赔偿能力弱化主要是指在理事会成员本身违规时还缺乏相应的赔偿机制。而法人受托机构在发生损害赔偿时,基金财产能够得到有效和及时赔偿。在投资运营中,法人受托机构在自身或其他当事人发生违法、违规及违约等行为时,其首先应承担全部责任,然后对其他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追偿。

3.2 专业性比较

理事会缺乏专业化管理水平。从受托人的法定职责看,受托机构人员必须具备法律、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技能,方能管理年金基金。理事会主要由企业及职工代表组成,多数兼职,又不得收取费用,很难聘用外部专业人士。而理事会在未聘请专业人员时,其人员构成显然不能与管理年金基金的专业要求相匹配。同时,由于理事会成员的专业水平的欠缺,尤其对中小企业而言,加上其基金规模不大,无法实现规模效益,增大运营成本。当然,企业内部年金理事会专业性欠缺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可以采取聘请外部专家加入或在自身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年金中介机构作为顾问,为基金管理出谋划策。理事会较法人受托相比,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基金规模较大时谈判能力较强。

法人受托机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强。法人受托机构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拥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验,能够很好地履行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职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信息搜集和研究能力较高。。同时,还能节省管理成本。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专业工作,法人受托机构凭借其专业水平和规模经营,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成本和管理费用,可同时管理多个计划,降低运行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但以盈利为目的。

3.3 法人受托比较优势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的两种管理模式下,法人机构作为受托人受托管理年金基金,由于法人机构是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实体,其法律地位是明确的,其治理结构也是明析的,法人机构作为受托人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由理事会受托管理年金基金,其法律地位受到质疑,专业性也不能与法人机构相提并论。从目前企业年金的运行情况看,企业热衷于自己成立内部理事会,既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也有“自己的事自己管放心”的潜意识。在企业年金发展较早的成熟市场国家,年金基金都是委托外部机构来管理的。这是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正处于发展初始阶段的正常表现。

4 结论

从目前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以及相关规则不断完善的情况来看,理事会模式应是一个过渡,远期还是要通过市场化的受托机构来管理年金。在过渡阶段,对年金理事会应进行规范,并强化其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国家正在加紧制定企业年金理事会指引等规则或管理办法,将会明确理事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理事会成员的构成、任职资格、管理职责、赔偿责任等作出规定。这将进一步确立法人受托的地位和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3.

[2] 郭泽生.浅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J].现代会计,2007,(4):21~22.

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5篇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招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有关 的工程项目的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与之有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证明。

广州房管局法人证明和授权委托 第6篇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我单位经济性质为,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我授权委托(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房地产抵押登记、涂销抵押登记及领证代理人。

此致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 第7篇

篇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样本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事项及权限:参加关于贵方的各项业务的洽谈、合同的签订、执行(包括货款的办理)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我方郑重声明:代理人在办理以上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一切相关事务,均由我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有效期限:年月日

授权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篇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我 系 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同志为我公司驻常州负责人,其受我委托,负责处理我公司在常州市辖区内所有工程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时间期限从本委托书签发日壹年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驻 常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驻常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版) 第8篇

()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办理股权转让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 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表人,其权限是:办理股权转让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签发日期:

说明:

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存根)

(2016)第001号

徐鹏同志现任我单位董事长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2017.2.28 签发日期:2016.11.29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016)第001号

徐鹏同志现任我单位董事长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男

年龄:43 身份证号码:***01X

有效日期:2017.2.28 签发日期:2016.11.29 单位:(盖章)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9篇

特此证明

在我公司任***单位(盖章)年 职务,是我公司 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公司

受托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单位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10篇

编号:

兹授权委托为我方代理人(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代理权限:

代理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本:

授权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11篇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字第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签发日期:

`````````````````````````````````````````````````````````````````````````````````````````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字第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它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12篇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协议及办理其他事务代表人,其权限是:

授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证或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本: 主营: 企业性质: 兼营: 代理证号码: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或未签章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第13篇

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全称或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地点(项目名称)(审批事项)手续的事宜。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直至手续办结为止。

委托权限:(报件、取件、接受调查询问、陈述和申辩。)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样本 第14篇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事项及权限:参加关于贵方的各项业务的洽谈、合同的签订、执行(包括货款的办理)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我方郑重声明:代理人在办理以上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一切相关事务,均由我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有效期限:年月日

授权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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