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2022-09-11

课程教学改革主要涉及教育现代化改革以及教学方法改革。其中, 教育现代化改革不但包括对教学媒体的全面改革, 更应该包括对教师职业技能和素养的重点培养[1]。在系统分析证据法学课程特点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证据法学》课程改革探讨值得高职院校借鉴和应用。

一、证据法学课程的特点分析

从本质上来看, 证据法学主要研究有关诉讼证据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范, 研究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搜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以及在诉讼过程中如何通过证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实现实体的公正[2]。因此, 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理论知识异常丰富, 包括了证据的基本理论 (如证据制度、证据规则、证据的概念、类别等) 以及证明的理论 (如证明的概念、证明的主体、对象、标准、责任、方法、程序等) , 同时, 课程所要求的实践技能多样化, 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等实际运用都有要求涉及。另外, 这门课程的研究范围和内容都十分广泛, 可谓多、杂、散、乱

二、教育现代化改革措施

《证据法学》是一门理论知识丰富, 实践技能多样的学科, 如果单靠教师的课堂讲解, 学生的理解和接受效果势必会受到影响。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包括电声类、电光类、影视类以及计算机类等多种现代化教学媒介的辅助, 教学效果必将事半功倍[3]。现代心理学研究通过多年的案例研究, 清楚表明学生如果仅依靠听觉, 其获得的知识只有15%能保留在脑海中, 而如果依靠视觉, 则能记忆下25%的知识, 如果两种手段同时使用, 学生可接受的知识内容将高达65%。因此, 《证据法学》的课程改革必须面向现代化, 通过现代化的教育手段, 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接收到知识点, 更容易地理解学习内容, 更能够激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共同学习, 不断提高自我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三、教学方法改革措施

(一) 改善讲授法教学

在《证据法学》的教学方法分类中, 讲授法教学是传统的教学方法之一。这种教学方法可以让学生在短时间内学到更多的内容, 接受更多的知识, 但是由于只注重教师的“讲”, 而轻忽了学生的“学”, 对于学生其他能力的培养无法全面顾及[4]。讲授法要求教师在课程准备方面要更详尽, 更全面, 教学过程要更有针对性, 语言简单生动, 板书简洁明了, 对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要更有掌控。

(二) 运用启发式教学

启发式教学主要加强了教师和学生双方对于教学内容的互动性。由教师对教学过程进行简单的设计, 引导学生对学习内容提出问题并通过学习和分析从而自行解决问题。启发式教学法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主观能动性, 并有利于学生创造能力与分析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方法要求教师熟悉教学内容, 耐心对学生进行引导并对学生的主动参与予以肯定。例如在进行证据能力这一抽象理论的学习时, 可以选取实体案例, 如云南杜培武“杀人”案与美国辛普森“杀人”案进行比较性的分析和研究, 教师在授课前事先布置预习教材以及相关法律, 授课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详细案例并组织学生们进行讨论, 最后由教师作总结点评, 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可以视情况计入考试成绩, 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极为有效。

(三) 实施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对实体案例的解析与重组, 运用多种综合教学方法, 包括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以及模拟教学法和情境式教学法等, 使学生能够对实体案例有非常直观的认识和了解, 利于学生对教学知识的整体掌握, 并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学习兴趣。但是, 案例教学法由于要借助实物, 对物质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在对教师的要求上, 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要在充分准备教具和内容的基础上, 指导学生善于观察和总结, 并注意教学的安全性。

四、结语

《证据法学》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学类的重要课程之一, 其教学改革也是我国教育体制深化改革的重点示范项目。为了使高职院校《证据法学》的教改能够真正适应中国在新时期的法治化进程, 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 学校与教师要通力合作, 科学系统地分配教学内容, 策划课程的教学任务, 认真分析授课对象的心理特点, 运用现代化的教学媒体, 优化组合多种教学方法, 灵活安排考试手段, 为我国法制界培养更多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具备发现问题, 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的适应现代法治社会所需的人才。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法治化进程的向前推进, 高职院校对于法学类课程的教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证据法学》的课程改革进行实例研究, 分析了该课程的性质特点, 内容以及课程改革措施, 为《证据法学》的课程改革实践提供了详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职院校,证据法学,启发式,教学方法,改革

参考文献

[1] 秦策.我们研究什么样的证据法学——英美证据法学的转向与启示[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 (4) :42.

[2] 万毅, 林喜芬.反思与重构: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研究[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6) :95.

[3] 褚福民.证明困难的解决模式——以毒品犯罪明知为例的分析[J].现代法学, 2010 (2) :98.

[4] 郑钟炎, 程竹松.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证据制度的构建——借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证据制度[J].法治论丛, 2003, 18 (2) :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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