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融资范文

2024-05-11

正规融资范文(精选5篇)

正规融资 第1篇

所谓正规金融, 即在政府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下的金融体制内运作的金融机构体系称为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在提供资金融通, 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但随着农户经济收入增长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 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却存在严重不足。解决农户融资难题成为促进农户收入增长的关键, 而民间金融恰好能够填补正规金融的空白, 成为非常重要的补充, 促进了农户的有效融资。

二、农户金融需求特征

1. 农户特点:家庭经营非农化

从农户的经营类型看, 有纯农户逐渐减少、非农户增加的趋势。据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 1996年我国农户的兼业率为45.18%, 其中农业兼业户占总农户18.2%, 非农业兼业户占12.8%。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 2006年末全国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占58.4%, 比十年前减少了7.2个百分点。浙江的情况与之类似, 2006年末, 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608.96万户。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 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只占31.5%, 而非农业兼业户和非农业户占了总调查户的72%, 这说明农业收入在农户收入中的地位趋于下降, 农业收入不再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现今农户生产经营行为趋向多样化和市场化, 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局限于田间地头, 既经营农业又从事非农产业, 如从事加工、流通以及外出打工等行当。

随着兼业农户的增加, 农户资金需求也相应增加。而“家庭工业”的生产经营农户单位资本盈利能力弱, 因其创造现金流能力较低, 资金储备少, 经营的不确定性, 正规金融机构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使其因为应用成本太高不愿向农户提供资金。

2. 农户分类:资金需求多样化

农户是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主体, 由于正规金融往往具有遵从国家偏好需求的倾向, 缺乏有效地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机制和动力, 因而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是民间金融安排取向的最根本要求。

而农户的金融需求根据其性质活动内容及规模不同又表现出多层次性特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类型:即贫困型农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

(1) 贫困型农户, 一种特殊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 他们缺乏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金, 正规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将资金贷给他们。

(2) 温饱型农户, 也就是解决了生活温饱问题的农户, 这些农户的信誉度较高, 正规金融机构也愿意对这部分农户发放贷款, 一般情况下贷款的回收率也较高, 但无法满足这部分农户的资金需求, 民间金融的发展为这部分农户的收入增长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3) 市场型农户, 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市场为导向向高层次生活迈进, 是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 不敢将资金投放到管理不够规范的农户手中, 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难以得到基本满足。据有关资料显示, 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仅能满足20%市场型农户的贷款需求, 大部分贷款还得通过农村非正规金融融资来获得满足。

三、基于市场均衡模型的正规金融约束

如同中小企业存在“麦可米伦缺口”, 农户也存在极大的资金缺口。调查中“你是否有向民间金融组织借入资金的经历”存在5次及以上的农户占84%, 一次两次占13%, 没有借贷经历仅为3%。而以银行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由于风险的不可控性, 被迫实行信贷配给导致农户很少可能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问题, 大部分农户只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筹资, 使得农户向正规金融的融资积极性大大减弱, 所选样本100户农户的融资渠道选择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比重较小 (见表一) :

同时由此导致的融资需求有效性也变弱, 无法达到市场作用下的均衡状态, 理论上的融资均衡亦不能实现。市场作用下的一种均衡的状态, 如图1。而实践中的农户融资供求关系的呈现往往如图2。

根据供求理论, 资金的供给量Q与资金的价格P呈正比 (曲线S) , 而资金的需求量Q与资金的价格P呈反比 (曲线D) 。从图中可以看出, E点为均衡点。即, 在市场中资金供给部门愿意以价格P0 (主要指的是利率) 提供的资金量Q0的同时资金需求部门也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接收, 即达到均衡状态。

而融资市场的一般均衡在实践中并不存在。实际情况为: (1) 没有科学的信用评级标准, 普遍认为农户的承担风险能力和还本能力均较弱, 融资诉求很少能够得到满足。所以, 现实中银行能够给农户提供的供给曲线比较偏左、偏上 (如图2中的曲线S1) , 金融市场上的供给曲线的有效性较弱。 (2) 由于目前农户的先天条件有限, 市场前景也不是很明朗, 竞争力弱等因素导致企业可能由于银行的讨债而经营破产, 故存在需求的较弱。即农户的需求曲线也比较偏左、偏上 (如图2中的曲线D1) , 即农户需求的有效性偏弱。

由于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有效性较弱, 故金融市场中的供给曲线为S1, 企业的需求曲线为D1, 此时的均衡点应该是E点。但是, 由于央行对于利率的严格控制, 可浮动的幅度比较窄, 对农户而言属于典型的上浮不足, 因而现实中的利率应该为P1, 此时市场达不到均衡的状态, 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其供应缺口为Q1-Q2。出现“供不应求”的原因不是因为资金的供给方没有资金, 而是银行宁愿以低利率将资金带给风险小、业绩稳定的企业, 也不会将资金贷给农户, 即出现信贷配给。这时, 在正规金融市场上, 农户就因为面临着金融约束, 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四、实践视角: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户融资的促进作用

1. 克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难题

民间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存在供求双方的人缘、地缘关系优势, 民间金融的贷款对象一般都是由亲戚、邻里和同事组成, 对彼此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比较了解, 因此在对于借款的人信息甄别和选择上具有天然的优势。

调查问卷表明, 有资金借入行为的农户, 其借入资金的途径为“亲朋好友”和“通过亲朋向他人间接借入”的高达87.67%;有资金借出行为的农户, 其资金借出对象为“亲戚朋友”和“通过亲朋等担保人借给他人”的高达90.91%。农户向彼此了解信用状况的亲朋好友发生借入或借出资金行为的趋向明显, 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坏账损失的概率。

2. 化解和降低农户的信贷风险

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民间社会资本, 通过它的运作使得农户和个人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信任和信赖感增强, 使投资者和借贷者结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调查表明, 有资金借入行为的农户, 其还款时机为“生产经营有收成时还款”的占31.51%, “到期还款”的占43.84%。由此看出当资金的提供者为民间金融时, 在资金使用者经营遇到困难面临风险时, 资金提供者会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选择一起承担风险, 帮助其渡过难关。

3. 增强民间资本的活力

民间借贷基本上手续简单, 无需抵押, 借款速度快。调查表明, 有资金借入行为的农户中其借款形式为“口头协议”的高达73.97%。

可见, 相对于正规金融要上交申报资料、有抵押物、有一定信用标准且时间长等问题, 只需经过一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可完成资金借贷全部行为的民间借贷因而成为农户完成资金筹集行为的主要选择方式。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充分运用民间闲散资金, 增强民间资本活力的作用。

摘要:本文根据对包括义乌、台州、温州、萧山、嘉兴五地在内的10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 结合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 指出农户融资目前面临正规金融约束的现状, 进而从供求关系模型的角度论证此问题的存在。最后, 从实践经验角度描述民间金融对农户融资的促进作用, 即得出民间金融有助于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的结论。

关键词:正规金融,民间金融,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陈晓红, 周颖, 邹湘娟:基于DEA方法的民间金融资本运用效率研究—对温州市民间金融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 2007 (5)

交易成本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第2篇

[内容提要]由于规模小、贷款频率高、财务状况差、担保品缺乏等原因,中小企业通过正规金融融资存在较高交易成本约束,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所需资金;非正规金融由于具有信息充分、操作灵活简便等优势,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交易成本,成为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重要途径;政府要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引导非正规金融向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交易成本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369(2009)2-0022-05

引言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是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交换(康芒斯,1997),交易成本是为达成交易所耗费的各种资源,包括信息搜寻成本、讨价还价成本、签约成本以及保证契约履行成本等。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交易成本还可以理解为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阿罗,1969)。在金融市场中,交易是指市场主体之间金融资产权利的交换,交易成本是指为达成金融交易所耗费的各种资源。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金融制度的运行成本。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交易成本低,意味着金融制度的效率高;反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交易成本高,意味着金融制度的效率低(周春平,2005)。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效率低的制度安排将被效率高的制度安排替代。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所需资金,是因为正规金融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这也表明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缺乏效率。在正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较高交易成本约束下,中小企业不得不更多地利用内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寻找交易成本低的融资方式,如从家庭、亲戚、朋友等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所需资金。由此,非正规金融成为正规金融的有效替代和补充,非正规金融是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存在交易成本约束下理性选择的结果。

林毅夫(2005)、曹洪军(2005)等指出,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且常常不能提供充分的担保或抵押,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地克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非正规金融在收集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具有优势,这种信息优势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原因。我们认为,正规金融中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以及非正规金融软信息方面的优势,是影响非正规金融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较高交易成本约束,以及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的节约,才是非正规金融存在的根本原因。

本文拟从交易成本视角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运用交易成本工具解释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中小企业融资缺口的成因,以及中小企业的非正规融资行为。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的交易成本约束,以及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第三部分分析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的节约,以及中小企业的非正规融资行为;最后部分得出结论与政策含义。

交易成本与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中小企业融资缺口

1正规金融、交易成本与中小企业融资缺口

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资金,是因为正规金融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约束。首先,银行寻找合适交易对象需要花费信息成本。在签订贷款契约之前,银行为了获取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信用评级、管理者素质、现金流量、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需要花费一定的信息搜寻成本。银行给大企业提供贷款,虽然也需要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大企业在财务信息、信用评级、抵押担保品等方面均比中小企业具有很大优势,因而,能有效降低银行搜寻交易对象的信息成本。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给大企业贷款存在规模效应,因而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比较低。银行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则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小、贷款对象分散、贷款次数多,因而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比较高。

其次,银行防范中小企业的败德行为,保证贷款契约的履行需要花费监督成本。在签订贷款契约之后,银行为防范中小企业机会主义等败德行为,还需要花费一定的监督成本,以保证贷款契约的履行。银行给大企业提供贷款,虽然也要花费一定的监督成本,保证贷款契约的严格履行,但是,由于大企业信息相对比较透明,银行获得大企业的相关信息比较容易,因而,银行监督大企业履行贷款契约的成本比较低。即使是非上市企业,缺乏公开的市场信息,由于银行给大企业提供贷款存在规模效应,单位资金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低。中小企业则由于信息透明度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品,银行很难获得中小企业的真实信息,因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成本相对较高,特别是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情况下,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事后监督成本更高。此外,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小、贷款次数多,也增加了银行单位资金的监督成本。

在高昂交易成本约束下,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银企博弈的结果是银行减少对中小企业贷款。在图1所示的银企博弈模型中,括弧内第一个数字表示银行的收益,第二个数字表示企业的收益,其中,k、m、h、n均大于0,且n小于m。银行接到企业贷款申请后,如果银行不信任企业,则博弈结束,双方收益为(0,0)。如果银行信任企业并放款,则博弈进入第二阶段。在第二阶段,如果企业守信,即到期还本付息,银企收益为(+k,+n);如果企业赖账,银企收益则为(-h,m)。可见,银行的决策取决于企业能否守信。对于企业而言,获得贷款后选择赖账,得到m单位收益;选择守信,得到n单位收益,由于n小于m(赖账的收益大于守信还款的收益),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赖账。在企业选择赖账策略下,银行获得-h单位损失,因此,银行的最优策略是不放款。由此可见,正规金融在高昂交易成本约束下,银企博弈均衡结果是,银行不放款,企业也不能获得银行的资金,银企双方收益为(0,0)。

正是由于存在较高交易成本约束,银企博弈陷入了“囚徒困境”,帕累最优策略(k,n),即银行放款企业守信并未实现,银行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退出成为理性选择,在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较大缺口。据统计,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61690.9亿元,其中,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为7112.6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72%;个体私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3 507.7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34%(见表1)。中小企业却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在全球经济紧缩背景下,中小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更加困难,由此,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非正规金融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2中小企业的特质与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中的交易成本

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中小企业融资陷入囚徒困境的原因在于,银企之间交易契约的实施成本和监督成本高,很难抑制中小企业的机会主义行

为。正规金融存在较高交易成本,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中小企业自身的特质所决定的。

首先,中小企业一般存续时间较短,具有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特点。据估计,30%的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60%的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每天则有近1 500多家中小企业倒闭。中小企业在初创阶段通常缺乏科学严密的论证,在成长过程中,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即使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也面临着很大不确定因素。中小企业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特点,使得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面临很大不确定性,增加银行监督中小企业保证贷款契约履行成本。

其次,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差,信用等级低,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银行搜寻合适交易对象的信息成本高。中小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在政府信贷支持以及高效司法体系缺失情况下,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监督贷款契约履行成本高。据估计,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是3B或3B以下,而为了规避风险,银行新增贷款的80%都集中在3A和2A类企业。

再次,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负债率高,可供担保抵押的资产少,保证贷款契约履行成本高。由于缺乏可抵押资产,又难以找到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担保,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表达能力比较差,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更严重,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更严重,中小企业必然面临银行严格的信贷约束。

最后,中小企业规模小,贷款频率高,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高。中小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贷款频率是大企业的5倍,也就是说,中小企业在贷款获取上要比大企业多投入5倍精力(即交易成本),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仅为大企业的5%左右。Jaffee和Russell(1976)的研究结果表明,信贷市场的均衡结果不仅取决于价格(贷款利率)竞争,而且取决于数量限制(贷款限额),即贷款人并不是将资金贷给出价最高的借款人,借款人面临一定的负债能力约束。Tirole(2001)的研究也进一步证明,在存在道德风险情况下,借款人的负债能力主要取决于自有资本规模,若自有资本规模较高,不仅获得贷款可能性大,而且可获得的信贷限额也较高。

非正规金融、交易成本的节约与中小企业融资行为

1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中交易成本的节约

非正规金融是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及各种民间金融组织(如合会、标会等)的融资活动,非正规金融部门不是在官方制度框架或官方法规、条例的基础上运行,而是基于地缘、亲缘、友缘等关系信任基础进行的金融活动,非正规金融的运作模式是历史、社会、文化传统的积淀形成的民间规则。非正规金融由于能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交易成本,从而,成为正规金融的有效替代和补充,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资金的重要途径,弥补正规金融的融资缺口。

非正规金融能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因而对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契合性。首先,非正规金融大大节约了信息成本。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信息结构的不同,因而,对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反应也不同。非正规金融通常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主要依靠资金供求双方的人缘、地缘关系获取中小企业的信息特征,如借贷资金的用途、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风险偏好等。借贷行为发生后,资金供给者一般还通过非常亲密的渠道,了解中小企业的真实信息,因而,非正规金融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正规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虽然缺乏正规金融所需要的财务报表、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信用评级等方面的“硬信息”,但是,非正规金融可以通过一定渠道获得有关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信誉、业主个人品行等方面的“软信息”,使得资金供给者能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风险和按时归还贷款的可能性,降低了资金供给者的监督成本,克服了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

其次,非正规金融操作简便灵活,降低了签约成本。由于正规金融贷款程序复杂、手续繁多、审批时间长、授信条件苛刻,银行给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的单位资金交易成本比较高。而非正规金融由于具有灵活性、无须审批、预算约束硬化等特征,其组织和运行成本较低,可以直接降低贷款契约的签订成本,因此,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

非正规金融操作简便灵活,可以针对不同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资金用途、抵押担保情况设计个性化的信贷合同,因而,能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金额少、贷款频率高、贷款分散等为特点的资金需求。此外,非正规金融贷款契约的执行并不完全依赖于正规的法律体系,而是更多的依靠非正规的社会关系约束,具有重复博弈和集体行为优势,因而,非正规金融贷款契约的执行成本比较低。

第三,非正规金融的担保优势,降低保证契约履行的成本。通常情况下,正规金融的担保方式单一、担保品种较少、担保品管理复杂、担保品处置成本高,而非正规金融由于借贷双方的地缘、亲缘、友缘等关系性特征,担保方式和担保物品的种类具有很大灵活性,降低了非正规金融贷款契约的执行成本。

在正规金融中不能作为担保的某些物品,在非正规金融中却可以成为担保品,甚至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以及作为社会资本存在的人际关系也可以作为担保品,从而降低了贷款契约执行的保证成本。如个人房产、人际关系、合约等或者因为不符合政府法令的规定,或者由于估价和处置成本太高,不能成为正规金融市场中的担保品,而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中却可以成为担保品。通常,资金供给者和中小企业贷款人之间除了在信贷市场上存在借贷关系外,还在其他市场(如商品市场)存在交易关系,双方在签订信贷契约时还往往以其他市场的交易情况作为附加条件。贷款人和借款人在信贷市场之外的交易关系和人际关系,不仅为贷款人提供了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方面的信息,而且还为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形成提供了无形担保(隐性担保),强化了借款人履行贷款契约的激励与约束。

2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行为

正是由于非正规金融比正规金融能够降低融资中的交易成本,非正规金融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重要补充,非正规金融成为中小企业在局限条件下的理性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06年末至2008年3月末,样本企业民间借贷户均余额由54.3万元增长到74.12万元,增长36%,样本自然人民间借贷户均余额由1.1万元增长到1.6万元,增长45%。企业通过民间借贷主要用于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个体工商户则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性资金。田光宁等(2005)根据对全国15个省份农户的调查,只有不到50%的农户借贷是来自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途径获得的借贷占农户借贷规模的比重超过55%,经济金融不发达地区,农户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比重较低。

山西平遥、介休、太原等地的多家民营煤炭、焦化和铸铁企业,非正规渠道融资比重则达到85%。这些融资的成本普遍较高,如债权私募的年利率为15%,典当融资的月利率为5%,小额贷款公司的抵押贷款年利率为21%。调查及测算表明,非正规信贷在2006年和2007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42.5%和17.34%,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经到达10万亿元(李建军,2008)。

结论与政策含义

正规金融存在较高交易成本约束,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所需资金。非正规金融是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存在较高交易成本约束下的理性选择。非正规金融的交易成本优势,使得非正规金融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资金的重要途径。

非正规金融作为对正规金融的替代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融资缺口。但是,非正规金融在我国仍不为现行正式制度安排所允许(孙大午案就是一个很好例证),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行为还要冒一定的制度风险和市场风险。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组织化程度不高,大多还处于地下和无序状态,缺少操作规范,甚至还潜藏着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政府在进一步促进正规金融发展的同时,要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如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赋予非正规金融合法地位,引导非正规金融向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正规融资 第3篇

由于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的金融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 所以非正规融资就无可避免的成为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非正规金融以交易成本论来看较之正规金融具有成本优势。现有理论主要从信息经济学、信贷配给、交易成本理论来研究企业的正规融资行为和非正规融资行为。本文利用关系型贷款理论和后金融危机下非正规融资角度来研究影响我国企业融资行为的因素以及企业类型和融资模式的对应关系。

二、理论分析

林毅夫曾以信息的不对称性来充分论证了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必然性。林毅夫和孙希芳的研究结果表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的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的融资也更为困难。林教授还证实了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金融融资渠道无论在大型企业还是在中小企业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甚至在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了也有不规律的分布。

有了关于民间企业融资的这个理论基础我们可以初窥信贷市场中存在着“二段式”的金融信贷市场。信息经济学中关于信贷市场特征的经典文献也不断印证着这种二段式效应的存在。

在研究中发现关系型贷款理论在民间企业的非正规金融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特别是在2008年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伴随着各大投行和产业结构的大调整。正规金融融资渠道与非正规金融相比, 非正规金融通过种种抵消性质的方式降低成本, 在制度供给上有很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很明显, 契约和银行信贷理论只是从几个简单的侧面来推理论证了非正规金融的合理性。

我用关系型贷款理论来分别介入正规金融融资、非正规金融融资以及二者兼有的三种融资方式来建立理论模型, 从而从江浙企业的具体角度来理性的探究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

企业从正规的金融融资渠道融资的过程中, 除借贷利率r1外, 还产生保证契约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隐形交易成本J (Q) , 其中监督交易成本与法律交易实施成本等 (Q代表关系型贷款的关联度, , 关联度越高隐形成本就越低相反的关联度越低隐形的交易成本就相应的变高) 。这个中小企业的利润概率为, 这个概率与还付本息的的压力是成正比例关系的。中小企业按照先前的所额定的契约成本偿还着他的资本成本, 中小企业效用的函数为银行的为, ω1字母表示银行在与它的商家长期合作时所产生的某种加权值比例。由于存在着经济多种所有制合力的共同作用的复杂性质, 在做这个理论模型架构时引入了银行对不同企业产权值的偏好度 (这是度是和关系程度相关的) ωi, 并把企业的产权类型为了研究方便简性的划分为了国有和民营两种形式, 相应的赋予的比例权重就假设为ωp1, ωp2 (ωp1, ωp2) 0)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银行的贷款力度是不同的。明显的, 国有企业的贷款力度要大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不只承担了较大的交易成本就算是中小企业愿意承担较大的贷款压力一些民间借贷公司和银行业倾向于把大量的款项借于国有或是大型企业而不是中小企业也就是说对民营的企业偏好明显减弱, 即ωp1>ωp2>0;如果项目盈利为负值, 相对应概率就为1-P (r1) 而法律约束假设为F (Q) (0≤F (Q) ≤1, F' (Q) >0, 法律无论对企业借贷还是对于借贷机构他的约束力是刚性的,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变更的, 所以在研究借贷的过程中在建立算法模型时候一定要将法律所带有的约束力加入禅师。而这种抽象的约束力与银行所能追回的贷款是成正比的。如果我们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的话, 此时中小企业效用函数和银行的效用分别为:

企业的最优规划问题为:

其中具有约束性条件中的Ap2为银行的营业外收益。银行贷款的还款力度是在多种契约共同合力的作用下所产生的, 根据以上两个效用函数他的概率可以综合为:。把该公式带入化简得出。这就说明虽然正规金融的贷款门槛要高于非正规金融, 但是它的效用在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后甚至就连那些既得利益的企业也会放弃这种贷款形式转而改为其他两种融资方式。

三、结论

由于篇幅问题在本论文中不将大量具体的数据放置在论文当中而直接给出数据分析的结果。数据主要从我国工商统计局和中国数字报告并结合以2003年世界银行对我国融资环境的考察为来源并具体结合我国江浙企业的融资现状来做了细致的整合和分析。我们就加强对非正规金融融资提几点建议。

(1) 使非正规金融首先在法律上合法, 可以减少民间借贷等不正规的金融机构的违法犯罪概率, 有力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的利益。

(2) 包括国有银行的正规融资机构对非正规金融机构产生的经济促进作用要正确看待。

(3) 政府加强对非正规金融融资的管制和指导。政府在金融系统中的管制作用是立竿见影的显而易见的, 所以加强政府宏观性的引导是非常重要的。

(4) 加强非正规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并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部门, 让非金融的作用在大金融时代下可以合法化和市场化。

摘要:本文以2010年中国工商统计局, 中国数字报告等权威数据为样本, 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为基点, 利用关系型贷款理论为契合点立足于我国江浙地区的具体融资行为来考察我国民间企业的非正规融资行为。结果发现相比正规融资是以法律为实施基础的, 非正规金融是以信誉为实施基础的。而二者的关系既是互补的又是相互联系的。这种特征在我国的江浙地区又非常典型, 再结合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产业结构和分布的大调整, 对于非正规融资行为的研究就愈发显得重要了, 怎样在信贷配给, 交易成本, 信息不对称和产权歧视等诸多约束下解决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的瓶颈成为了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非正规融资,关系型贷款,信息不对称,金融危机

参考文献

[1]林毅夫.论经济学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正规融资 第4篇

我们课题组于2009年12月-2010年2月对温州市一些中小企业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希望通过此次调查了解温州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以及近几年非正规金融在温州的发展。我们共向企业发放问卷50份, 收回有效问卷32份, 回收率64%。

(一)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我们所调查的32家企业, 多集中于炼钢、印染、皮鞋等行业。经营时间在5-10年间的企业最多, 占41%。从2007年到2009年的三年间, 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32.3%;销售额在500-2 000万元间的企业占17%;销售额在2 000-5 000万元间的企业占23.7%;销售额在5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27%。

(二) 资产负债水平及融资结构。

被调查企业2007年-2009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其中三年间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上的分别有18、16、19家企业, 最高时达到89%。三年中企业实收资本基本不变, 只有2家企业进行过增资扩股, 因而权益资本的增加是通过留存收益筹资实现的。而中小企业资本规模小, 销售额 (或营业额) 较小, 资本自我积累能力不足, 仅靠不分配税后利润来补充企业的资本金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对权益资本的需求。

参与调查的企业中, 有28家企业在初始成立时曾经向亲戚进行权益性融资, 有22家曾经向朋友进行权益性融资, 12家有生意伙伴入股, 6家企业有其他关系人入股。而在企业主本人入股资金中, 有10家企业从非正规途径取得融资。这说明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的成立提供了资金来源。

(三) 融资难的成因分析。1.温州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

要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 首当其冲就是银行贷款难。在被调查企业中, 多数企业认为银行贷款有难度, 前五大原因分别是企业规模小 (37.5%) 、担保抵押不足 (25%) 、银行信贷规模紧缩 (17.5%) 、企业信用等级低 (10%) 和资产负债率过高 (7.5%) 。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通常为房产等不动产抵押 (52%) , 还有的通过其他企业担保 (19%) 。有些则是信用贷款 (26%) , 无须担保。而银行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许多情况下, 即使借款人愿意接受更高的利率, 同时银行也具有继续提供信贷的能力, 银行还是不愿意提供信贷。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差别, 会导致中小企业在信贷配给市场均衡中处非常不利的地位, 银行对中小企业比对大企业更倾向于实行信贷配给。另外, 中小企业内部信息的不透明性和自身信用度较低也是造成信贷配给的原因。中小企业就是因为受到商业银行的这类信贷配给而导致了融资困难。

2. 从银行获取融资的主要困难。

对于有一些企业, 他们想获得银行贷款, 最终却未提出贷款的书面申请, 主要是因为:办理贷款程序复杂, 占34%;办理贷款速度太慢, 占34%;找不到担保人, 占16%;贷款成本高, 占13%, 我们认为该成本可能不单指银行利率, 更多的是相关成本。

3. 其他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另外, 在我们所调查的32家企业中, 只有6家考虑过上市。多数企业认为规模还太小, 实力不够, 不具备上市的条件。而且, 在公开市场上相关的注册、公告和发行等要花费很多固定成本, 需要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而多数中小企业内部信息不透明, 这就限制了他们想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可能, 融资渠道变得相对狭窄。

也有学者认为, 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源于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和国有企业对这种支持的刚性依赖, 以及由此形成的信贷资本化。因此, 解决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营造内生性金融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

(四) 金融危机对企业选择融资渠道的影响。

在“如果企业可以同时从银行 (信用社) 和民间渠道借到款, 您更愿意向谁借?”这个问题上, 56%的企业选择从银行 (信用社) 获得贷款, 44%的企业选择从民间渠道获得贷款。选择银行的原因主要在于银行等正规融资渠道的规范性, 及它们相比民间融资渠道比较低的利率。选择民间渠道主要因为它的便捷性, 能快速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而问卷中另一问题是“贵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是?”, A.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占4%;B.民间借贷, 占22%;C.向其他企业、组织机构和个人借款, 占18%;D.向股东、员工集资, 占15%;E.占用上游企业的贷款等, 占12%;F.发行股票等正规金融市场融资, 占9%;G.其他, 为0。由此可知, 通常情况下企业倾向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而当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这种倾向仍没减弱, 不过民间借贷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通过问卷, 我们还发现, 2007年末到2009年末企业银行贷款占总资产比重从2007年的71.5%降到60.2%, 而企业民间借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从15.3%上升到了19.2%。并且, 从问卷中另一问题“相对于从银行借款来度过危机, 企业是否更依赖于非银行借款”的调查结果也表明, 为度过金融危机, 有59%的企业会选择非正规融资渠道, 41%的企业会选择银行。这说明金融危机下虽然各民营中小企业仍然比较依赖于银行借款等正规融资渠道, 但民间融资渠道在中小企业中已经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五) 非正规融资的不足。

调查中我们发现, 有民间借贷行为的企业中, 除了4家不用支付利息外, 其他的均需要支付利息, 其中, 利率最高的为月利率1.15%, 最低为0.8%, 平均月利率为0.995%。根据问卷统计显示, 民间借款利率主要参考同地区其他企业支付的利率 (37%) , 其次为银行借款利率 (30%) 和民间放款机构的利率 (30%) , 而企业效益的参考作用很小 (3%) 。由于多数情况下参照其他企业支付的利率, 民间利率的确定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有46%的企业民间借款的还款期限是随意确定的, 根据到期情况再做商量;37%的企业民间借款还款期由企业的偿还能力确定, 也不存在固定偿还期;只有17%的企业还款期是固定的, 且要无条件遵守期限。因此, 大多数情况下, 期限确定比较随意。多数企业还认为民间融资渠道比较不规范, 安全性不高, 让企业有所顾虑。另外, 过

调查报告DIAO CHA BAO GAO

高的借款利率也让企业比较难以承受, 因此, 通常企业从民间渠道获得的借款是为了满足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的短期借款。

二、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和引导的几点建议

鉴于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就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及引导、发挥其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提几点建议。

(一) 使非正规金融合法化。

政府部门应逐步将非正规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规范其运作和管理, 减少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因采取不正规手段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这样既可以保障如担保公司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益, 也可以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的利益。同时还可以降低非正规金融在规避管制过程中的成本, 对于政府来说, 还可以增加一定的税收。

(二) 正确对待非正规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非正规金融解决了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支持了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等方面也有促进作用。政府应充分认识其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对这类有助于经济发展的非正规金融给予一定支持和帮助, 使其逐步向“正规化”发展。

(三) 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引导, 使其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中小企业和非正规金融机构间常常是互相搜索, 时常会有一定的盲目性, 这样不仅导致对于彼此信息的不了解, 还会增加相互的成本。政府应为中小企业做出引导, 如为中小企业提供非正规金融的信息, 同时也提供非正规金融贷款中小企业的信息, 由此形成一个双向选择。此时, 政府不仅可以监测非正规金融的经营, 还可以就监测发现的问题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除此之外, 还要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公平、合理竞争, 而不是去干预它们的竞争, 更不能干预贷款中小企业的选择, 形成让各个主体能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

(四) 加强法律建设, 发挥法律监管作用。

正规融资 第5篇

1 我国县域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银行业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9.1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3.03%[2]。而浙江社科院2014年初所公布的数据则显示,以占浙江全省中小企业总数98%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为例,在日常经营中能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比例不高于10%,而80%以上的浙江制造业中小企业只能依靠自筹资金或民间借贷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3]。以上数据足以说明当前我国县域小微企业在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时举步维艰。而即使是在福建、浙江等东南沿海经济金融较发达省份,众多从事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县域小微企业也已逐步陷入“缓冻”困局。由于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这些企业的资金周转已经变得十分困难,企业效益大幅下降。

1.1 县域小微企业内源融资遭遇困局

内源融资指企业通过对自身资源的整合以达到资金融通的目的[1]。内源融资是企业重要融资渠道,其具有融资速度快、面临风险小、交易成本低等独特优势。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14》中的数据显示,在拥有优先选择权的情况下,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会选择使用自身所拥有的资金进行融资[4]。由此可以看出,相较于外源融资,在当前内源融资依然深受大多数中小企业的青睐。该报告进一步显示,从财务数据上看,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内部利润留存现金占其全部筹集资金的比例低于1/3[4]。这说明尽管我国中小企业大都偏好使用自身资源进行融资,但由于受到内部融资能力不足的影响,该偏好在企业实际融资过程中难以顺利实现。

1.2 商业银行优先考虑大型企业融资

相较大型企业而言,县域小微企业无论是在生产领域、盈利能力、管理层面、财务信息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具体而言,当前我国有相当部分县域小微企业从事的是附加值低、科技含量少、核心竞争力弱的普通制造加工业,加之县域小微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科学规范性低,且财务信息的披露和监管也缺乏独立性和公开透明性,因而其在运营中往往容易暴露出一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县域小微企业的信用度更容易受到商业银行质疑,因而商业银行更愿意优先考虑大型企业融资。

1.3 县域小微企业难获抵押担保融资

由于受限于融资规章制度,当前我国县域小微企业普遍所拥有的合规抵押品较少,加之其抵押率相较于国有企业也较低,这两方面因素加剧了其获得抵押担保融资的难度。此外,担保机构的缺少也是县域小微企业在抵押担保融资业务中碰壁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我国合格的担保机构数量不多,加之县域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相对较低,因此其往往难以寻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1/3的小微企业业主表示其曾面临过由于缺少合适的抵押担保物品或担保机构而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的问题[4]。

2 当前我国县域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 企业管理模式不够完善规范

由于我国县域小微企业中存有一定数量的家族企业,这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一般都以权威的传统家长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在该管理模式下,县域小微企业的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往往出高度集中,加之企业股权结构不甚合理、重大事项决策缺乏集体磋商等问题,这些因素无疑都会增加公司重大决策失误风险。此外,该管理模式也容易滋生公司财务透明度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而无法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并导致企业信用度受损[5]。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基于“低风险、稳收益”的贷款准则,往往选择回避县域小微企业的信贷请求。

2.2 企业信用价值观念缺失严重

受特殊国情影响,我国当前县域小微企业的创始人中有相当部分属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自由职业者和来自乡下的农民,这部分人群的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相对较低,而这容易对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造成较大不确定性[6]。此外,部分县域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也会利用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监管盲区,私自变更贷款用途,或利用法律和制度漏洞有计划性地通过不规范的资产评估、破产重组等方式逃避其所拖欠的银行债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容易导致金融机构资产损失,同时也严重削弱了县域小微企业的社会信用度,进而导致其融资道路变得更加困难。

2.3 商业银行排斥县域小微企业

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是各类县域小微企业获得融资和信贷支持的最重要渠道。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企业信贷审批过程中多采取信贷评估和资产评估相互结合的方式,而在该方法下县域小微企业受制于自身固有特性,其信贷评分大都较低,这就容易影响到其最终的融资可得性。 此外,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额呈现出额度小、频度高、时间紧等特点,而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手续往往较为复杂,这也容易导致商业银行运营成本的提高。基于此,商业银行对于县域小微企业融资往往容易产生排斥心理。

2.4 政府关注支持力度存在不足

从企业的整体发展历程来看,能否获得国家在政策、法规上的支持对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当前我国政府对县域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第一,由于国营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对经济和社会所发挥的影响力巨大,因而当前其仍然是国家主要的贷款扶持对象,而政府对县域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度明显较低。第二,政府对于一部分已出台的支持县域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措施在实践中并没有落实到位,这就容易导致这些政策和法规成为空中阁楼,不仅无法对县域小微企业融资产生实质上的帮助,更会打击县域小微企业管理者的热情和信心[1]。

3 金融支持我国县域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建议

3.1 完善企业管理结构,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当前我国县域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低,这不仅会影响到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和重大决策正确性,更会削弱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也会使得企业信用形象受损,进而在融资过程中遭遇阻碍。因此,县域小微企业管理者应该坚持引进优秀的管理制度,建立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并适当通过股权稀释、引入投资方和独立监督机构等方式来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性。从长远来看,此举不仅有利于直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形象,更能够从本质上增强县域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最终提高其融资能力。

3.2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誉水平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水平程度较低是县域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针对此,县域小微企业管理层可以考虑引进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务管理独立于公司股东和管理层之外且不受其影响和制约,并定期公开相关财务数据,以此来规范财务管理、透明财务数据。此外,县域小微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当珍惜其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部分———企业信誉,坚持诚信合法经营,以此来赢得市场的青睐并提高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对其信任度。

3.3 商业银行发挥作用,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机制经营原则的前提下,也应该重视县域小微企业所发挥的经济社会影响力,并逐步消除对县域小微企业的歧视性和差别待遇,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县域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差、效益低、风险高等的固化观点,并在与县域小微企业的往来业务中强化审核以降低风险,重点支持那些产品效益佳、市场前景好的县域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此外,商业银行也应该结合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实情和当前我国国情,有针对性地创新研发适用于我国县域小微企业的新型融资工具,在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发以短期小额免担保抵押为主的县域小微企业贷款,以帮助县域小微企业应对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并增加相应的辅助类金融服务项目,以拓宽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并提高其融资可得性,而这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自身盈利和市场占有率,并最终实现双赢。

3.4 政府重视企业作用,给予多重优惠措施

我国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掌舵者和监管者,其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县域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的作用,并针对县域小微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其的扶持和帮助。具体而言,首先,政府可以发挥牵头作用,联合人民银行和各大商业银行共同成立“县域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扶持基金”等政策性融资扶持基金,并开辟专门的信贷融资绿色通道,以此来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小微企业办理融资。其次,针对当前县域小微企业遭遇的融资担保机构不足的问题,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并有侧重性地扶持一批专门服务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以此来带动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再次,针对由于信贷二元结构矛盾、信用审批制度、担保条款制度等因素造成的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除了有针对性地对县域小微企业实行倾斜性专项贷款外,也应及时根据市场发展更新、调整相关制度和法规,采用更加市场化和贴近实际的信贷审批制度并重点针对县域小微企业的具体特性适当放宽担保抵押品种,以此来切实解决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参考文献

[1]苏俊.中小企业融资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2014)[R].北京:国家工商总局,2014.

[3]浙江社科院.浙江蓝皮书:浙江发展报告(2014)[R].杭州:浙江社科院,2014.

[4]林汉川,等.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14)[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时旭辉.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其对策[J].经济管理,2004(7):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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