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上生产平台危险区域划分标准简析

2022-10-03

海洋生产平台上存在着大量原油及天然气, 对危险区进行确认和辨识, 是设计及生产人员的基本要求。有的平台依据北美标准, 而又存在使用GB或IEC标准的环节, 需要相互。

1 爆炸性物质的划分

1.1 爆炸性物质类别划分

按照北美规范, 该平台上爆炸性物质为Class I (对应GB及IEC标准规范中Group II) , 北美及IEC成员国都把爆炸性物质划分为三类:

北美地区:Class I:爆炸性气体;Class II:爆炸性粉尘;Class III:纤维。

IEC成员国:Group I:矿井甲烷;Group II: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含蒸气、薄雾) ;Group III:爆炸性粉尘及纤维。我国采用IEC标准。

1.2 爆炸性气体分级划分

Group II类爆炸物又按照IEC规范根据物质的最大试验安全间距 (Maximum experimental safe gap, MESG) 或最小点燃电流 (Minimum igniting currunt, MIC) 分成Group IIA、IIB、IIC, 划分标准为:Group IIA的MESG为:0.9≤MESG<1.14, 其MICR为:0.8

1.3 可燃易燃液体分级划分

依据闪点对于可燃性液体进行划分:北美地区:Class I:闭杯闪点低于37.8℃且其蒸气压力不超过276k Pa的可燃液体;Class II:闭杯闪点不低于37.8℃, 但低于60℃的可燃液体;Class III: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可燃液体。而我国分为:甲类:闭杯闪点小于28℃的可燃性液体;乙类:闭杯闪点不低于28℃, 但低于60℃的可燃液体;丙类: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可燃液体。划分可燃液体时要考虑所处的环境。

2 爆炸危险区域区划分

根据规范IEC 60079-10, (爆炸性气体环境) 危险场所按照爆炸性物质的存在时间或释放源的释放等级来划分“Zone” (分为三区, 为Zone 0, 1, 2) :0区是指爆炸气体长时间存在的区域;1区是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气体偶尔出现的场所;而2区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气体不出现或短时间存在的场所。而北美国家采用NEC 500及NEC 505两个标准, NEC 505规范与IEC规范大致相对应, 而NEC 500与IEC规范对应不起来。NEC 500一般用于纯北美地区, NEC 500采用“Division” (分为二区, 为Division 1, 2) 描述:Division 1指正常情况下爆炸气体可能存在的区域, 相当于IEC中0区和1区;Division 2指故障条件下或其他异常状况下爆炸气体偶尔或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相当于IEC中的2区。

很多通过该场所一年中爆炸性气体环境存在时间T (小时) 来进行划分区, 该划分方法为非标准化, 划分参考为:0区的时间T≥1000, 1区的时间为10

3 结语

对于实际区域内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划分要考虑多种因素影响, 如爆炸性气体成分、释放速率、通风及周围结构等复杂且不确定的因素。在依据规范 (如API RP 505) 的推荐做法的基础上, 设计及其他人员的实践经验来进行决定区域的危险性质也很重要。

摘要:海洋生产平台作为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大型综合设备, 存在大量易燃易爆气体。依据规范与经验对海洋生产平台的危险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尤为重要, 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依据不同的标准现象, 对危险区划分造成。

关键词:爆炸性物质类别,爆炸性物质分级,区域区划分

参考文献

[1] API RP 505.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Classification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at Petroleum Facilities Classified as Class I, Zone 0, Zone 1, Zone 2[J].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1997.

[2] GB 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

[3] NFPA 70.National Electrical Code[J].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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