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日常检修内容

2023-03-07

第一篇:煤矿机电日常检修内容

煤矿机电区设备日常维护检修规定

机运区 2014-1-1

煤矿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作规定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设备效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因设备失修引发事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

3、职责

①、机电运输区对规定负全面责任。 ②、各生产单位是本规定的实施部门。

4、检修内容

①、检修时间和计划管理

②、各单位必须对机电设备进行日检、旬检、月检、年检工作。

③、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日检、旬检、月检内容及要求,以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④、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必须保证不少于2小时的日常检查、检修时间。

⑤、实行四班作业的综采工作面,每天应安排一个小班检修时间,各种设备的日检、周检性检修必须制定图表,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标准地进行。

-1- ⑥、各单位要安排不少于12个停产检修日,各矿、处、厂在按排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扣除12天检修日,全产按353个工作日平均产量,有特大停产检修工程时,还应扣除特大工程检修日后,计算实际工作日,以保证停产检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检修计划的执行。

⑦、两天及两天以上的停产检修原则上要求每年安排两次即:每年4-5月安排一次,10-11月安排一次,各单位必须于每年于每年未正式提报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具体检修日期由集团公司平衡后通知各单位。

⑧、检修日期则上不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平衡后确定。

⑨、对由于不招待检修工作计划或阻挠检修而造成事故的,以及由于检修工作马虎造成事故的,近集团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⑩、检修计划的审批分工:检修一天由矿自定。检修两天及两天以上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⑾、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内容、质量标准、组织措施、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起止时间的施工负责人。

⑿、停产检修内容必须将机电、矿建工程等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以机电检修需要的时间为依据。同时安排好巷道轨道、线路修理。

-2- ⒀、检修内容的确定,要来源于现场。在参考运转日志,司机及纵人员反映和进行实地检查等综合确定检修项目,以防止遗漏。

⒁、机电停产检修,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装置的实验和定整。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主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进行。检修计划对大型关键设备要安排解体检查,重新涂漆等工作。

⒂、检修内容包括规程的定期检查、测试、整定、清扫、无损探伤、技术测定、性能高度和技术改造等。

⒃、矿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审定。

5、施工管理

①、一般检修项目,以熟悉设备情况的包机为主进行检修,对较大检修项目,可组织其它技术力量配合。

②、检修时机电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日检时队班干部必须现场指挥,月检及两天以上的大型设备检修,矿、区、队班干部必须现场指挥。两天以上的检修,矿还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外有外委检修项目和多单位共同检修的项目要成立检修领导小组。

重点平衡作业工序及上、下工序的交接,质量检查验收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重点工程必须有质量验收小

-3- 组验收,并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③、各检修项目要明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术负责人,要有技术人员或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字迹要清楚,图表要直观,数据要准确。

④、检修完毕,在度生产结束前,现场指挥负责人和主要检修人员不得离开检修现场。

⑤每次检修后应有检修总结,连同检修中测量的有关数据、资料、图纸一并归挡。矿、区、队主要技术人员要分析有关数据,作出相应结论。

6、有关安全规定

①、所有检修项目必须有施工安全措施,无措施不准施工。

②、安全措施必须按工序、工艺制定,对重要荷重承压部件段有强度验算。有检修位置相邻、平时作业检修的工程必须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③检修前应将安全措施贯彻到每个参加检修人员中去,每个参加贯彻措施的检修人员都要签字。

④、不了计划内容和未经安全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参加检修。

⑤、修期间的风、电、水、提升要统一平衡。

-4- ⑥、对劳动强度大或条件恶劣的检修工程,要合理安排班次人员,以保证效率和安全。

7、质量要求

①、检修的项目必须制订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②、隐蔽工程,必须有中间验收和记录。

③、检修结束后,使用单位与检修单位应共同对检修工程进行验收,重大项目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专门验收。

④、主要设备试运转前,要恢复各种保护装置功能,确保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试转试车。

⑤、主要设备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空、轻负荷运转,并有车至八小时的重负荷过转。

8、配料、材料

1、检修前应对需要的工具、配件、材料、油脂的规格品种、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妥善保管。

2、检修前,应对整体的更换件进行予组装,防止质量差错。

3、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及时回收,有修复价值的配件予以修复。

4、检修生活的保证各单位做好,检修期间检修售货员的

-5-

生活安排。合理安排好检修人员的就餐和班次,保证检修的效率和效果。

-6-

第二篇:煤矿机电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1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为完成年度生产计划任务,确保机电、运输设备无事故,特制定本年度预防检修计划,对矿山机电设备和人员进行系统的规范性的综合管理。

一、目的:

进行预防性检修是设备未损坏前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其方式可以防止设备的损坏,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提高设备效率,也是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一种设备维修方式,但同时要考虑“过分维修”的现象,这样会造成维修费用增高,也不利于提高设备维修性和经济性。

二、依据:

1、根据煤矿生产条件,战略布署调整制定计划。

2、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地质状况和灾害情况制定计划。

3、根据法定节假日无主要生产任务时制定计划。

4、在生产正常情况下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三、方案:

1、按照不同检修内容和检修工作量的大小,分为日常检修(小修)、一般检修(中修,项修、年检)、大修三种,小型移动设备可分为大,小修两类。按时间进度安排的修理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份计划。

2、按修理类别编制的修理计划,分为设备大修理计划、中修理计划、小修或二级保养计划、精度定期检查调整计划等。

3、按原则性与企业生产计划衔接平衡,突出设备修理为生产服务原则,优先安排主要生产设备的维修,充分利用生产间隙时间,通过更换、修补零部件、机构调整措施,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使其运转和效能恢复正常。

4、我矿机电设备以预防检修为主,事后检修为辅,对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1 运行提供保障和依据。

四、预防性检修内容:

1、小修:指对机器设备进行局部修理。是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的,通常只修理或更换个别的磨损零件和填料;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个别部件;调整部分机构的串量和间隙,局部恢复其精度;清洗部分润滑部位,加油或更换油脂,清扫和检修电器部分,做好全面检查记录,为大、中修提供依据。

2、一般检修(中修、项修、年修)是对机器设备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主要内容包括修理或更换较多的磨损零件或更换成套部件以及更换电动机的个别线圈或全部绝缘;清洗复杂部分的机器零件;清洗、疏通各润滑部位,换油更换油毡、油线、治理漏电部位;喷漆或补漆;按部颁检修标准或出厂精度检验标准,对修完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大修:是对机器设备进行的全面修理,需要把机器设备全部解体,进行彻底修理。主要内容包括:全部拆卸设备的各部件,对所有零件进行清洗,作出修复更换的鉴定;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部件或构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整个机械和电路操作系统;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检验。

综合以上要求,结合当前公司机电人员的技术素质,作出月度检修计划安排。层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把关,以班组为考核目标,进行全方位验收,切实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五、机电设备预防检修计划周期安排规定:

1、大型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大修已作月度具体的时间计划安排,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2、一般检修(即中修、项修、年修)计划安排时间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3、日常检修即小修即安排每月不得少于3次的检修,对于矿进运行设备每天都有维护和保养。

4、对于大、中、小修的计划检修都要作出记录登记和编制有关报告及填写有关表格。

总之,机电设备以预防性检修计划为主,事后检修为辅,在时间上灵活安排,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和依据。 ;

年度检修计划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是保证煤矿机电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实施下达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必须由使用单位及车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后,上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根据我矿实际情况,2011年检修计划为:

一、对主提升机、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主排水泵及采区排水设备的检查及检修。

二、对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组、地面变压器及移动变电站的检查及检修。

三、对井下变电所、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调度绞车的检查及检修。

四、对地面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矿车得检查及检修。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0年11月25日

季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季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第一季度检修计划:

1、 发电机组检修

2、 主提升绞车检修

3、 地面供电线路检修

4、 空气压缩机检修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0年12月25日

季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季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第二季度检修计划:

1、 井下移动变电站

2、 调度绞车

3、 乳化泵站

4、 主排水泵及采区排水设备

5、 井下供电线路

6、 井下电气设备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1年3月25日

月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月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1月份检修计划:

1、 发电机组检修

2、 空气压缩机检修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0年12月25日

月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月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2月份检修计划:

1、地面供电线路及设备检修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1年1月25日

月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月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3月份检修计划:

1、 主提升绞车检修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1年2月25日

月度检修计划

为保证煤矿月度安全生产,提高机电工作管理水平,搞好设备维修,达到安全运转,台台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4月份检修计划:

1、 乳化泵站

2、 调度绞车

彝良县付家湾煤矿

机电部 2011年3月25日

第三篇: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Ⅰ固定设备 1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

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

稳定与稳定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

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

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1.2

联轴器

1.2.1

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类型 外形尺寸 端面间隙 两轴同轴度

径向位移 倾斜% 弹性圆柱销式

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 ≤0.5 <1.2 齿轮式 ≤250 4~7 ≤0.20 <1.2 >250~500 7~12 ≤0.2

5 >500~900 12~18 ≤0.30

蛇型弹簧式 ≤200 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 ≤0.10 <1.2 >200~400 ≤0.20

>400~700 ≤0.30

>700~1350 ≤0.50

1.2.2

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2.3

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应不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

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 1.3

轴和轴承 1.3.1

1.3.1.1

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张. 1.3.1.2

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

滑动轴承

1.3.2.1

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和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m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

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轴径直径 最大磨损间隙

50~80 0.30 >50~120 0.35 >120~180 0.40 >180~250 0.50 >250~315 0.55 >315~400 0.65 >400~500 0.75 1.3.2.3

轴径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120°的接触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

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

滚动轴承

1.3.3.1

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

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1.3.4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 轴承温度

轴承类型 允许最高温度 滑动轴承 合金瓦 <65 铜

瓦 <75 滚动轴承 <75 1.3.5

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表1-1-4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转速(r/min) <1000 <750 <600 <500 允许振幅(mm) 0.13 0.16 0.20 0.25 1.4

传动装置

1.4.1

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

两皮带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

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皮带轮边沿. 1.4.4

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行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

减速器和齿轮

1.5.1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结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1.5.2

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1.5.3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1.5.4

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表1-1-5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齿轮类型 接触斑点分布 精度等级 渐开线圆

圆柱齿轮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50 (40) 70 45 (35) 60 40 (30) 50 30 40 圆弧齿轮

(跑合后)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55 50 45 40

90 85 80 75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轴向重合度>0.8的斜齿轮

1.5.5

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积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

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

“五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

静止结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结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传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

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

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

不漏气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5

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7

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起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

安全防护

1.8.1 机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 放火措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

涂饰

1.9.1

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1.9.2

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紫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1.9.3

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1.10.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1.10.2 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1

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 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完好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1.12.1 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1.12.2 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1.12.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

照明

照明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2 主要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2m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

滚筒及驱动轮

2.1.1 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程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 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

4、38

5、386条的规定。

2.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2.1.5 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

深度指示器

2.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2.2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呢感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2.3

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1年。 2.4

信号和通讯

2.4.1 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

41、350、3

58、3

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4.2 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2.5

制动系统

2.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 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2.5.3 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后不小于3 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5.4 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2.5.5 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 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初不大于2.5 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 2.5.6 mm,盘形闸不大于20 mm. 2.5.7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

7、39

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8 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 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9 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的规定:

设计最大压力Pmax ≤8 >8--16 指示区间 ≤0.8Pmax >0.8Pmax ≤0.8Pmax >0.8Pmax 压力振摆值 ±0.2 ±0.4 ±0.3 ±0.6 残

压 ≤0.5 ≤1.0 2.6

安全保护装置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条、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a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换向器闭锁;

c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2.7

天轮及导向轮

2.7.1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幅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7.2 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2.7.3 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表1-2-2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 mm 直径 允许最大 径向圆跳动 允许最大端面圆跳动

一般天轮及导向轮 多绳提升导向轮 >5000 6 10 5 >3000-5000 4 8 4 ≤3000 4 6 3

2.8

微拖装置

2.8.1 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8.2 压气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3 一般绞车

3.1

滚筒

3.1.1 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2 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

4、38

5、386条规定。

3.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

深度指示器

3.2.1 深度只是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只是准确。 3.2.2 有断轴断销保护。 3.3

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 3.4

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3.5

制动系统

3.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 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 mm。

3.5.3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 施闸受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3.5.5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

7、39

8、399条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3.5.6 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

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改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1)

防止过卷和过放;

(2)

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

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

减速警铃。 3.7

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4主要扇风机

4.1

机体

4.1.1 机体防腐性能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 机壳结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 轴流式通风机

4.1.3.1

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

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4.1.3.3

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4.1.4 离心式通风机

4.1.4.1

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4.1.4.2

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要求:

a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

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

叶轮应保持平衡,可以停在任何位置。 4.2

反风装置、风门

4.2.1 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 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 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不超过25%。 4.2.4 导绳轮转动灵活。 4.3

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

运转与出力

4.4.1 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4.4.2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的情况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90%。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

设备环境

4.5.1 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4.5.2 风道、风门无杂物。 4.6

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5水泵

5.1

泵体和管路 5.1.1 泵体无裂纹。

5.1.2 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得超过管内径的2.5%。

5.1.3 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主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5.1.4 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单级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 mm。

5.1.5 盘根不过热,漏水不成线。

5.1.6 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

水泵型号 平衡盘组装后

正常轴向窜量 允许最大轴向窜量 80D30 1-2.0 3.5 100D45 2-3.0 5.0 150D30 2-3.5 6.0 200D43 2-4.0 6.0 200D65 3-5.0 7.0 250D40 4-6.0 8.0 12GD200 3-5.0 8.0 5.2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 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 闸阀操作灵活,动作可靠。

5.2.3 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5min后能启动水泵。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置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

运转与出力

5.3.1 运转正常,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5.3.2 水泵主闸阀应能全部敞开。 5.3.3 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 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 5.3.5 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5.3.6 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允许值。 5.4

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6空气压缩机

6.1

机体

6.1.1 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 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 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

6.1.4 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均匀。气阀用水试验,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转状态,盛水持续3min,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 活塞与气缸余隙一般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6.1.6 十字头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表1-6-1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主要间隙mm 空气压缩机型号 一级气缸余隙 一级气缸余隙 十字头滑板顶间隙

内 外 内 外

1-10/8 1.5-3.0 1.5-3.0 1.5-3.0 1.5-3.0 0.12-0.25 1-20/8 1.7-3.0 1.7-3.0 2.0-4.0 2.0-4.0

1-40/8 3.0-5.0 3.0-5.0 3.0-5.0 3.0-5.0 0.21-0.143 1-100/8 2.5-4.0 2.5-4.0 2.0-3.0 2.0-3.0 0.15-0.42 4L-20/8 1.2-2.2 2.0-3.0 1.2-2.2 2.0-3.0 0.15-0.25 L5.5-40/8 1.8-2.6 2.6-3.2 1.3-1.9 2.2-2.8 0.250-0.345 5L-40/8 2.5-3.5 2.5-3.5 2.0-5.0 2.0-5.0 0.21-0.34 L8-60/7 1.5-2.5 2.0-3.0 1.5-2.5 2.0-3.0 0.142-0.260 7L-100/8 3.0-5.0 3.0-5.0 2.5-4.5 2.5-4.5 0.140-0.627 6.2

冷却系统 6.2.1 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 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 6.2.4 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 中间冷却器及汽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6.2.6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6.3

润滑系统

6.3.1 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经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 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 曲轴箱一般应使用机油润滑,如果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 6.3.4 的,必须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5 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润滑油必须经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6.4

安全装置与仪表

6.4.1 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活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 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 6.4.4 压力调节器灵敏可靠. 6.4.5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 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 6.5

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 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每天运转时间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 风包要有人孔和放水阀。

6.5.3 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金属网滤风器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 6.5.4 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

运转与出力

6.6.1 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应与电气启动装置闭锁。 6.6.2 运转无异响及异常振动。

6.6.3 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低于设计值的90%。 6.6.4 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0 | 评论

分享到:

第四篇: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计划讲解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注:年度检修计划为固定设备的大修计划;各区队机电负责人负责本区队设备检修的质量;大修后的设备有本区队机电 负责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负责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检修内容(月检) 检修时间 检修负责 人 备注 3 掘进机 (1)按照本机润滑图及润滑表对需要每班润滑的部位加注相应牌 号的润滑油。 (2)检查油箱的油位,油量不足应及时补加液压油;油液如严重 污染或变质,应及时更换。 (3)检查各减速箱润滑油池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污染或变质, 不足应及时添加,污染或变质应及时更换。并检查各减速箱有无异 常振动、噪声或温升等现象,找出原因,及时排除。 (4)检查液压系统及外喷雾冷却系统的工作压力是否正常,并及 时调整。 (5)检查液压系统及外喷雾冷却系统的管路、接头、阀和油缸等 是否泄漏并及时排除。 (6)检查油泵、油马达等有无异常噪音、温升和泄漏等并及时排 S100 型掘进机 除。 (7)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完整,齿座有无脱焊现象,喷雾喷嘴是 否堵塞等,并及时更换或疏通。 (8)检查各重要联接部位的螺栓,若有松动必须拧紧。 (9)检查左右履带链条的松紧程度,并适时调整。 (10)检查输送机刮板链的松紧程度,并及时调整。 (11)根据日检情况确定周检部位。 (12) 检查回油过滤器芯,根据回油过滤器芯堵塞情况确定是构 清洗吸油过虑芯; (13)检查截

割减速箱,行走减速箱,齿轮分配箱油量情况,并做 相应处理; 各区队机电 每月有一个 班的时间根 据设备运行 情况停产进 组织技术员 行检修 进行质量验 收, 修的质量, 并 设备每月检 本区队机电 负责人负责

海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检修内容(月检) 检修时间 检修负责 人 备注 3 掘进机 (14)检查截割电机接线腔、电控箱接线腔 各接线柱情况,接线柱螺栓是否有松动,烧 坏情况,并做相应处理。显示器有漏电,过 载等文字保护指示,假如不正常,不得强行 启动开机,应立刻停机检查,并由专职电工 打开电控箱,而且不得对漏电保护器,过载 保护器短接或拆掉检漏保护专线,否则出现 问题,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罚; S100 型掘进机 (15)各个手动多路换向阀内的溢流阀不得 随便乱调,由负责检修人员进行调试,如发 现因液压系统压力大而造成马达、换向阀、 油泵等损坏以及溢流阀镙口损坏,追究其责 任,并进行处罚。 (16) 检查保证综掘机的供水要求,使掘进 机带冷却水正常工作,进入掘进的源头水量 压力不得大于 P≤3MPa, 经水减压阀后不得大 于 P≤1.5MPa,以防止压力大而冲坏冷却器。 每月有一个 班的时间根 据设备运行 情况停产进 行检修 总结本月机电设备每周重复出现问 题的部件及处理方法,留有记录参 考编写材料计划。 各区队机电负责人负责本区队机电 4 掘进机 (1)除日检、周检、月检项目外,根据设备 每季度有一 S100 型掘进机 的实际运转情况,重点检查、易损、易坏部 天的时间停 件。 产进行检修 设备的检修质量,监测设备各部件 的损耗情况,总结设备在本季度重 复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措施,根 据问题提出设备的改造意见。 注:年度检修计划为固定设备的大修计划;各区队机电负责人负责本区队设备检修的质量;大修后的设备有本区队机电 负责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

第五篇: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

煤矿

机电设备检修安全施工通用技术措施

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

一、检修准备:

1、检修前必须提前把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等准备齐全。

2、检修过程中准备更换的设备、配件等要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并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方可进行更换、使用。

3、检修单位必须组织开展专题会议,明确检修任务,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制定检修纪律,要求人人遵守。

4、检修单位必须提前一个班次通知调度室和相关单位,要求其全力协调各项检修工作。

二、安全措施:

1、 所有参加检修人员班前严禁饮酒。工作中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听从指挥。

2、 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下井人员要佩带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井下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所有入井规定和制度。

3、 检修所用的工具必须齐全、可靠,特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

4、 抬运重物时,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物件,抬运人员要互相照应,以防伤人。

5、 各设备检修要求清洁,零配件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 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设备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该设备的电源、水源等的项目,要挂“有人作业”警示牌,并设专人进行看护管理。

7、 检修过程中要防止机械或人为损伤电气,造成漏电伤人事故。所用电控设施必须保护齐全,且严格按防爆要求检修维护。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 检修过程中所用的加油工具必须专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0、 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1、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释放。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使用吊装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的有关规定。

13、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3.5。

14、井下检修作业还要求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⑴ 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确认无隐患后开工作业。

⑵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⑶ 检修设备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安监工必须在现场严密监视各种情况,以确保检修人员安全。 ⑷ 更换下的设备及时运出工作地点,在顺槽或大巷码放整齐,检修结束后及时装车出井,移交相关单位。

15、电焊、气焊、切割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 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域作业时必须办理审批,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⑵ 在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⑶ 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⑷ 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⑸ 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16、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⑵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⑶ 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⑷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7、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者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18、检修过程中如有大型机电设备损坏,施工负责人必须尽快汇报并与机电部联系处理。

19、检修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及跟班干部验收检修情况,组织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清理工作现场,人员撤离。

20、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与各点联络时,命令准确,信号清晰。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对本次检修内容等事项做检修记录。

22、所有参加检修人员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技术措施:

所有设备检修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内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施工专项措施

一、 概 况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或在检修设备中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二 、施工前准备

(一)地面施工准备

1、检查气瓶。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

2、检查气割器具。必须对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气割器具完好,气管及连接部位不漏气。

3、气割器具装车。将氧气、乙炔及气割器具装入矿车,作好入井准备。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且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气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装车运输,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

4、入井要求。地面准备工作负责人持审批好的气割措施,在井口进行人员登记,氧气、乙炔数量及施工地点后,井口检身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下井。

(二)井下运输

1 、运输路线:地面→副斜井→辅运大巷→施工地点。

(三)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

1、施工人员要求。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

2、火源携带。火源为打火机一只,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携带,火源入井时,要携带审批好的专项气割措施,并在井口进行火源登记。

3、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检查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

(四)井下施工准备

1、清理施工现场。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气瓶。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

3、备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点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

4、井下施工准备工作由专业副总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

(五)气割作业前准备

1、人员到位。现场负责人检查气割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

2、设定安全监护。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3、气割前器具检查。由气割操作工再次对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

4、现场洒水。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

5、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对气割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

6、在施工点上风侧3m范围内,距顶板500mm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7、请示。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气割设施检查、连接工作由罗锁负责;气割作业前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瓦斯检查工负责施工前有害气体检查;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

三、气割操作技术要求

1、施工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乱滚动,气管必须理顺,不得遭受挤压或踩踏。

2、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气压表、割炬、气管及连接部位等必须密封完好,不漏气,气压表能正确指示。

3、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4、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5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

5、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6、气割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监护人员;安检员负责安全设施检查;瓦斯检查工负责有害气体检查。跟班矿长负责焊接过程的全程监督。

四、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1、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

2、气割操作工: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现场监护工: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

4、洒水灭火工: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

5、瓦斯检查工: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

6、安检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火源熄灭。

7、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开始生产。 运输队将器具升井后,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数量、确认完好后回收入库。

五、安全措施

1、现场准备两个8L干粉灭火器,由 当班队长负责,在焊接时取下保险栓,喷嘴对准焊接点处,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须先将焊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易燃物品必须全部运走。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

3、 现场必须准备0.5m3灰砂,以备焊接时灭火用。

4、焊接前当班瓦检员 必须在现场先检查瓦斯,确保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5% 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施工负责人及监护人员要全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员严格落实井口井筒作业安全操作及防护,施工时必须保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工具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换,不准用无安全防护的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10、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11、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

12、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13、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4、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5、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贯彻学习,措施中涉及人员在贯彻学习记录上签字。

16、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7、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18、在施工过程中,当班跟班矿长、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严禁脱岗。

19、参与施工人员应是经过培训持电焊操作工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先认真学习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签字进行施工。

20、由项目部派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作、瓦检员监测施工区域瓦斯浓度。

21、由调度监控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区域。

22、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手套、防护手套、护目眼镜、电焊面罩),带齐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电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员清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员将电焊工具放到施工地点。

24、施工负责人做好人员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焊接;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专人负责焊接。

八、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现场管理

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及时收好割炬、气管,核对气割器具和火源数量。

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

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

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

(二)施工后,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业完成后,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车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要分矿车运输,经检查确认后交运输队升井;气压表、气管及割炬由专人携带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携带者专人携带升井,上交到队值班人员。

4、气瓶及施工器具升井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升井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井上负责人负责。

7、确定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应将焊接用具及时回收到库房归类放置好,不得乱丢乱放。

九、本措施必须经贯彻学习并经有关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范》、《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矿井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煤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提升工作任务,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斜井提升和平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般规定:

1 、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入井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并合格(实际操作培训以矿机电部门据现场实作考试确认是否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每班进班前必须由区队组织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班与班之间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交清上一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接班人进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并进行试验,处理上一班遗留问题,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必须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严禁冒险蛮干。

4 、运输轨道必须按《 窄轨铁道》 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敷设和维护,运输队必须每周对全矿主要运输线路和提升上山轨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周检、整改和验收记录备查。

一、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l 、每班进班作业前,各工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提升:

(l) “一坡三档”等任一安全装置不灵活或失去作用时; (2)刹不住车时;

(3)制动闸上沾有油脂时;

(4)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锈蚀麻坑形成沟纹、钢绳打结、起扭、马蹄钩损坏时; (5)信号不清时;

(5)信号把钩工没有全部到现场时; (6)提升道上有人行走时;

(7)提升道轨道或地滚安装威胁提升安全时。 3 、提升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提升的矿车(矿车联接装置、轴、销、叉子、轮子等)经常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使用。矿车联接装置不合格(如矿车碰头、插销、三环钩出现裂纹、保险绳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严重等),严禁使用(必须空车拉出地面检修后使用)。

4 、必须按规定数量和要求组列提升,对大型材料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单钩提升,任何情况均必须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档”和保险绳,保险绳必须保住所有串车,严禁甩开保险绳和安全设施运行 。

5 、必须坚持做到“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的提升安全规定,主要提升道严禁行人,若因检查和维修需要行人时或在提升道作业时,则必须先与上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停止绞车运行后方可行人或在提升道做检修维护工作。行人通过或施工作业完成撤离提升道后,再与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恢复提升作业。严禁爬、蹬、跳车和赶矿车。

6 、各工种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清严禁开车。每次启动绞车时必须先合电,再进行提升或下放作业,做到起车和停车要缓慢,加速要平稳。严禁不带电下放矿车或放飞车,严禁蹬绳。信号把钩工必须先连接好钩进入躲身铜后,才能发送开车信号,并目迎目送串车上下笼坡,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后才进行连钩作业。

二、用人力推车安全技术措施:

1 、采用人力推车时,人力推车工必须站在矿车尾部推车,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车或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2 、人力推车工一人一次只能推一辆车,推车时必须随时携带刹车棒控制车速,确保能随时能停车,严禁放飞车。

3 、人力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发现前方路况、巷道状况有问题或推车受阻时,必须立即停车,严禁强行推车。同向推车,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10m;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30m : 当坡度>7‰ 编时,严禁人力推车。

4 、人力推车工在推车进、出车场前,必须先了解车场情况并与车场所有作业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并且不给其它作业地点造成生产影响后方可在车场推车。

三、处理跳车安全技术措施:

1 、凡发生跳车事故,必须由现场作业人员查明〔 斜坡跳车事故必须由上往下检查)跳车现场情况:跳车地点、跳车数量、所跳车辆的联接情况、位置关系和装载情况及其与周围巷道和其它设备设施的关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或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清楚现场情况及处理意见。

2 、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干到现场负责处理。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接到汇报后根据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拿出跳道车的抬车的处理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3 、抬车时,必须至少有2 人以上,明确一人负责安全,选择好工具,约定好信号,安设好警戒,并将车辆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跳车过程中车辆被抬上轨道后因车辆滑动伤人或因所用工具、人员配合不当和其它人员、车辆进入抬车现场等出现事故。

4 、在提升上山、车场处理各类跳车或在平巷处理重车、机车、大型材料车或多辆空车跳车事故时,区队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工作。 5 、平巷处理跳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队应在运输平硐、各水平运输大巷适当位置备好处理跳车事故的设施,如长木棒、木蹬、短节钢轨、起道机或千斤顶等。

(2)出现跳车事故时,跟车工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机车司机发现负荷突然变化、声音异常或接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处理跳车事故时,只能逐辆进行处理,其余车辆应采取措施使其与处理的矿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矿车时因其它矿车滑动或翻倒伤人。

(4)抬车时,把矿车的另一端应可靠制动,先把矿车的一端抬上道。然后再把抬上道的这一端可靠制动,把另一端抬上道。

(5)抬车前应对所用工具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除有复轨器外,严禁来用动力复轨。

(7)抬车必须随时注意抬车工具回弹、滑动、断裂或损坏伤人。

(8)抬车过程中,矿车两侧严禁站人,防止矿车侧翻伤人。

6 、斜井处理跳(跑)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提升过程中:信号把钩工应做到“目迎目送”,发现矿车跳道或声音异常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发现负荷异常或钢绳巨烈抖动,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2)到提升龙坡上检查时,人员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检查,下车场必须安设警戒,严禁人员由下车场进入龙坡检查,下车场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铜室,跳车下方提升道上和下车场严禁有人。

(3)在斜井龙坡上处理跳车时,从上至下逐辆进行处理。处理的这辆矿车必须联接好大钩,用好保险绳,插销用铁丝可靠固定在矿车碰头上,防止冒销,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处后才能由指定的人员发送提升信号,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收紧余绳,防止矿车抬上道后下滑。其余车辆必须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防止车辆下滑。

(4)处理跳车过程中,矿车下方及倾斜方向严禁站人。若必须在矿车下方作业时,矿车必须采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且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找好退路横向撤离。若须启动绞车,在启动绞车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跳道车辆上方的安全位置,绞车启动必须平稳且速度必须控制在lm / S 以内,防止蹬绳。

(5)提升道处理跳车严禁采用绞车强行牵引。

(6)连接大钩的矿车处理上道后无法连接第二辆矿车时,必须把矿车调入就近车场,然后把大钩拖到下一辆跳矿车处连接,处理方法同上。

( 7 )处理跳车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 8 )处理完跳车后必须对轨道、地滚、钢绳、“一坡三档”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提升。

四、无轨胶轮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2、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4、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5、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6、生产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票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胡跑乱窜,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8、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9、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10、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11、多功能车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12、多功能车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3、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14、刹车失灵

1)、根据路况和车速控制好方向,脱开高速挡,同时迅速轰一脚空油,将高速挡换入低速挡。这样,发动机会有很大的牵引阻力使车速迅速降低。另外,在换低速挡的同时,应结合使用手刹.

2)、利用车的保险杠、车厢等钢性部位与巷帮摩擦、碰撞,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3)、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挡,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石块、垫木等物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安全一面,并打开大灯和紧急信号灯,引起前后车辆的注意。

4)、下坡刹车失灵,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时,驾驶员应果断地利用巷帮给汽车造成阻力。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形可以利用,紧急情况下可将车身的一侧向巷帮靠拢,以摩擦来增加阻力,逐渐地降低车速。

5)、车辆在下长坡、陡坡时不管有无情况都应该踩一下刹车。既可以检验刹车性能,也可以在发现刹车失灵时赢得控制车速的时间,也称为预见性刹车。

15、行驶中爆胎,方向失灵

1)、发现轮胎漏气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慢慢制动减速,极力控制行驶方向,不可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事故。

2)、前轮爆胎:驾驶人意识到前轮胎爆裂时,应双手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抢挂低速挡,已出现转向时不要过度矫正,在控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

3)、后轮爆胎:后轮胎爆裂时,驾驶人应保持镇定,双手紧握转向盘,极力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减速停车。

4)、行驶中发生爆胎时驾驶人尽量采用抢挡的方法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切忌慌乱中急踏制动踏板,以避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险情。要保持镇静,缓抬加速踏板,紧握方向盘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车速降低后再轻踏制动踏板。

16、转向失灵,失控

1)、车辆驾驶人发现转向失灵,失控时,应尽快减速,在安全地点停车。

2)、前方情况不允许时,应果断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快速减速停车。前方情况允许时不可采用紧急制动。

17、车辆失火 1)、车辆在行驶中起火时驾驶人要保持沉着,冷静,迅速将车辆驶入安全地点,将车辆熄火,关闭电源,并尽可能切断燃油箱进油管。

2)、在一时取不到灭火器时,应脱下工作服扑打,覆盖起火点。

3)、使用灭火器时人员要站在上风头将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进行喷射,切忌喷射顶部,或采取大范围的方式扑救。

4)、人车起火时在控制火势的同时通知随车班组长将人员疏散到上风头的安全地点,再进行灭火。

5)、发动机起火时切忌将驾驶室翻起,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在能够控制火势后方可将驾驶室翻起扑灭余火

提升与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提升与运输的安全运行,使全矿设备正常运转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 主提升:

1、皮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皮带机使用的胶带必须阻燃胶带,阻燃性和静电性符合规定。

3、每班司机对皮带机进行试运转一次,确认无误方可正常运行。

4、检修人员定期检修设备,并且定期注油,使皮带机正常情况下运行。

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皮带撕裂、灭火、涨紧、跑偏、烟雾、堆煤、温度保护及调偏装置)电气设备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6、皮带机头、尾必须安设防护装置、喷雾装置、机头设有拉线开关及各种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7、严禁一切人员乘坐皮带和使用皮带运送物料,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8、人员经常经过地点,必须设置行人过桥及防护装置。

9、皮带机应设逆止装置、制动装置,防止倒转。

10、清扫皮带机滚筒和托滚时,输送机必须停机上锁,并有专人监护,清扫完毕后解锁送电,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 辅助提升: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每班对过卷装置、制动装置、限速装置、信号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3、提升机提升速度不得超过3.5m/s,

4 、提升绞车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与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5、每班开动绞车前,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衬板及绳槽磨损情况是否正常。

6、绞车操作时,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司机认真监护,操作司机手不离把,精神集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绞车运行过程中,巷道内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8、挡车闸及阻车器使用是否正常,巷道必须保证“一坡三档”。 所有提升车辆带车数,必须按规定执行。

9、每班司机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发现断丝,变形拉伸严重的必须停止运行。

10、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使用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检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6,必须更换。

三、回柱绞车:

1、回柱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地脚螺栓的紧固。

2、回柱绞车制动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不超限。

3、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要排列整齐,不要绳,钢丝绳无硬弯,断丝,打结等现象。特别检查钩头(鸡心环)及钩头30米内钢丝绳的完好情况。

4、试验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声音清晰。

5、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煤矿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对供电电源的几项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对煤矿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两回电源线路可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上,即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主通风、提升及排水设备供电,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运行要求。

4、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排水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1Ω。

5、为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雷装置及保护装置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6、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的质量,并力求系统简单、操作方便,使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低。

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井下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8、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待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并严格执行谁停谁送的制度,严禁有约时送电现象。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处必须设专人监护。

9、所有电气设备开关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关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写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0、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

11、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采区移动变电站及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12、正确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并应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另外还应装设相应的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合理整定,并应在可能发生电火灾的地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13、对电气设备的防爆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①采用防爆外壳:电气设备内部发生瓦斯爆炸时,其压力不能使外壳变形,而且从间隙逸出外壳的火焰,应受到足够冷却,不足以点燃壳外的瓦斯和煤尘,即把爆炸限制在壳内。

②采用安全火花电路:适用于信号、通讯、测量仪表、遥控的自动控制系统。

③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有必备可靠出现故障即自行切断电源,使热源不至与瓦斯、煤尘接触,从而达到防爆的目的。

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5、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及其它设备安装要求,并且使用不然性材料支护。

16、掘进工作面供电时,所有局部通风机都应装设“三专两闭锁”设施。

三、电缆使用安全措施

1、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穿墙敷设必须加装套管。

2、巷道内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的地方。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5、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接头进行冷补,必须经过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下一篇:煤矿隐患日常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