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地址冲突解决办法

2022-12-11

第一篇:ip地址冲突解决办法

IP地址与网络上的其他系统有冲突的解决办法

IP地址与网络上的其他系统有冲突的解决办法

开始→设置→网络连接→“本地连接”→右击属性,在弹出的“常规”页面选择“Internet协议(TCP/IP)”,查看其“属性”,选择“使用下面的IP地址”(可以选择“自动获取IP”以后的步骤就不用了),并输入IP地址 “192.168.1.X”(X代表2→255的任何数,要是多台机不能重复) 应该是网卡所设置的IP地址与网络上的另外一台电脑,或者其他网络设备的IP地址发生冲突,所谓冲突也就是使用了相同的地址,错误提示中的00:20:ED:9E:55:B6就是另外那台电脑或者网络设备的MAC地址。

如果您的电脑在一个局域网内,并且网卡IP地址是通过局域网的服务器自动分配的,在Windows 2000等操作系统上,可以单击“开始”按钮,选择“附件”中的“命令提示符”,在命令行状态下输入“ipconfig /renew”,让系统释放当前的IP地址,重新获得一个新的地址。在Windows 98中,则可以单击“开始”按钮,选择“运行”,键入“winipcfg”,并在出现的对话框上选择释放当前IP,然后重新获取一个。若您的IP地址是设置为固定IP地址的,如果是您自己设置的,可以另外设置一个,如果是由管理员分配的,那么您需要联系管理员,报告IP地址冲突的问题,要求更换IP地址或找出产生冲突的电脑进行修正。如果您在单机情况下使用电脑,那么您需要检查自己所使用的设备中哪一个设备是冲突的原因,例如ADSL调制解调器的IP地址是否与您的网卡IP地址相同等。第

一、这是由于两种可能给你造成的:一种原因是当别人安装Windows时,安装程序会自动扫描IP地址,而造成你的Windows误认为有人占用你的IP地址;第二种原因是有人在使用“网络执法官”之类的软件正在把你赶走,独占带宽。

对于第一种问题的解决办法是:用户在局域网安装Windows时,首先将网线从主机上拔下来,在安装完成以后再把网线连接上。

对于第二个问题用户可以采用修改自己的MAC地址的办法来解决:实际上“网络执法官”和“局域网终结者”等之类软件的应用原理相差不大,都是以构造虚假的ARP包进行欺骗网络主机和伪造MAC地址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我们只要把网卡MAC的地址修改成为它们所构造的那个假MAC地址,就可以避过攻击。大家都知道,在Windows 2000/XP中一旦发生IP地址的冲突时,系统将会自动记录下和哪个网卡地址发生了冲突,要想找到假的MAC地址并不难,只要依次进入“控制面板→管理工具→事件查看器”的“系统日志”,查找到来源为“Tcpip”的错误,并双击打开其属性窗口,我们在“描述”一栏中就会看到类似“系统检测到192.168.0.73和网络硬件地址00:06:36:B4:02:C1”的文字,而00:06:36:B4:02:C1就是我们要查找的假MAC地址。当我们记录下假MAC地址以后,所要做的就是打开”本地连接“的属性窗口,进入到“常规”选项卡,选中“Network Address”,在右侧的“值”下输入“000636B402C1”,并重新启动电脑后即可。

此外,使用“超级兔子魔法设置”软件修改MAC地址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首先进入“网络”的设置选项,即可将记录下的MAC地址输入进去,按下“确认修改”按钮,重新启动电脑即可。

二、解决IP地址冲突的方法

1 如果您使用的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 98点击左下角“开始”→“运行”,键入:winipcfg,点击“确定”,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全部释放”,然后点击“全部更新”,即可解决问题。如果系统提示无法更新,则需要重新启动计算机。

2 如果您使用的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 2000 或windows XP点击左下角“开始”→“运行”,键入:ipconfig /release,点击“确定”,在此点击“开始”→“运行”,键入:ipconfig /renew,点击“确定”,即可解决问题。

第二篇:IP地址与网络上的其他系统有冲突怎么办

IP地址与网络上的其他系统有冲突怎么办(解决方法汇总) [原文地址]

ARP病毒病毒发作时候的特征为,中毒的机器会伪造某台电脑的MAC地址,如该伪造地址为网关服务器的地址,那么对整个网络均会造成影响,用户表现为上网经常瞬断。

一、在任意客户机上进入命令提示符(或MS-DOS方式),用arp –a命令查看:C:WINNTsystem32>arp -a

Interface: 192.168.0.193 on Interface 0x1000003

Internet Address Physical Address Type

192.168.0.1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23 00-11-2f-43-81-8b dynamic

192.168.0.24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25 00-05-5d-ff-a8-87 dynamic

192.168.0.200 00-50-ba-fa-59-fe dynamic

可以看到有两个机器的MAC地址相同,那么实际检查结果为 00-50-da-8a-62-2c为

192.168.0.24的MAC地址,192.168.0.1的实际MAC地址为00-02-ba-0b-04-32,我们可以判定192.168.0.24实际上为有病毒的机器,它伪造了192.168.0.1的MAC地址。

二、在192.168.0.24上进入命令提示符(或MS-DOS方式),用arp –a命令查看:C:WINNTsystem32>arp -a

Interface: 192.168.0.24 on Interface 0x1000003

Internet Address Physical Address Type

192.168.0.1 00-02-ba-0b-04-32 dynamic

192.168.0.23 00-11-2f-43-81-8b dynamic

192.168.0.193 00-11-2f-b2-9d-17 dynamic

192.168.0.200 00-50-ba-fa-59-fe dynamic

可以看到带病毒的机器上显示的MAC地址是正确的,而且该机运行速度缓慢,应该为所有流量在二层通过该机进行转发而导致,该机重启后所有电脑都不能上网,只有等arp刷新MAC地址后才正常,一般在

2、3分钟左右。

三、如果主机可以进入dos窗口,用arp –a命令可以看到类似下面的现象:

C:WINNTsystem32>arp -a

Interface: 192.168.0.1 on Interface 0x1000004

Internet Address Physical Address Type

192.168.0.23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24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25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193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200 00-50-da-8a-62-2c dynamic

该病毒不发作的时候,在代理服务器上看到的地址情况如下:

C:WINNTsystem32>arp -a

Interface: 192.168.0.1 on Interface 0x1000004

Internet Address Physical Address Type

192.168.0.23 00-11-2f-43-81-8b dynamic

192.168.0.24 00-50-da-8a-62-2c dynamic

192.168.0.193 00-11-2f-b2-9d-17 dynamic

192.168.0.200 00-50-ba-fa-59-fe dynamic

病毒发作的时候,可以看到所有的ip地址的mac地址被修改为00-50-da-8a-62-2c,正常的时候可以看到MAC地址均不会相同。

解决办法:

一、采用客户机及网关服务器上进行静态ARP绑定的办法来解决。

1. 在所有的客户端机器上做网关服务器的ARP静态绑定。

首先在网关服务器(代理主机)的电脑上查看本机MAC地址

C:WINNTsystem32>ipconfig /all

Ethernet adapter 本地连接 2:

Connection-specific DNS Suffix . :

Description . . . . . . . . . . . : Intel(R) PRO/100B PCI Adapter (TX)

Physical Address. . . . . . . . . : 00-02-ba-0b-04-32

Dhcp Enabled. . . . . . . . . . . : No

IP Address. . . . . . . . . . . . : 192.168.0.1

Subnet Mask . . . . . . . . . . . : 255.255.255.0

然后在客户机器的DOS命令下做ARP的静态绑定

C:WINNTsystem32>arp –s 192.168.0.1 00-02-ba-0b-04-32

注:如有条件,建议在客户机上做所有其他客户机的IP和MAC地址绑定。

2. 在网关服务器(代理主机)的电脑上做客户机器的ARP静态绑定

首先在所有的客户端机器上查看IP和MAC地址,命令如上。

然后在代理主机上做所有客户端服务器的ARP静态绑定。如:

C:winntsystem32> arp –s 192.168.0.23 00-11-2f-43-81-8b

C:winntsystem32> arp –s 192.168.0.24 00-50-da-8a-62-2c

C:winntsystem32> arp –s 192.168.0.25 00-05-5d-ff-a8-87

。。。。。。。。。

3. 以上ARP的静态绑定最后做成一个windows自启动文件,让电脑一启动就执行以上操作,保证配置不丢失。

二、有条件的网吧可以在交换机内进行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

三、IP和MAC进行绑定后,更换网卡需要重新绑定,因此建议在客户机安装杀毒软件来解决此类问题:发现的病毒是变速齿轮2.04B中带的,病毒程序在

第三篇:0-7岁亲子冲突的根源与解决办法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的时候,一段美妙的血缘关系也由此产生了,这段关系陪伴我们走过人生重要的里程,在这段里程中,良好的亲子关系能使父母与孩子共渡生命美好的日子。孩子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亲子相互作用之中进行的,亲子关系的质量决定着孩子社会化过程是否顺利、是否发生障碍或缺陷,也决定着社会化所可能达到的水平。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人格之核心部分或基本结构,是在学龄前即人生的最初几年里大体上定型的。人格的发展受到童年经验的影响,幸福的童年有利于儿童发展健康的人格,不幸的童年也会使儿童形成不良的人格(尽管这二者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人们通常认为儿童出生后的五六年间是一个“关键期”或“敏感期”,此时儿童对环境作用有高度易感性,故有早期影响的作用是持续一生的看法――“性格”在六七岁时就定形了,此后所发生的变化只似湖面微澜. 然而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快乐地享受这个过程,最亲近的人,可能会是孩子成长中危害他人格发展的最大的人,这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但是综观现代的家庭,年轻的父母们往往面对孩子手无足措,冲突随时随地会发生:孩子经常打人推人让大人很没面子; 孩子不听大人的话,越不让做的事他越做;孩子经常犯同样的错误,父母打骂也不管用; 父母教育孩子方法不一致,在教育孩子时发生争吵;孩子希望多玩,家长希望他多学习,最后要逼着学; 孩子想要的东西,大人不给,彼此闹的很不开心……特别是三岁以后,之前的乖宝宝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恼人的小麻烦,更是让父母头疼不已。那么,这些冲突究竟从何而来?是否有解决之道?这正是本文想探讨的问题

(一)亲子冲突的根源。 任何事情都不会平白无故地发生,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亲子冲突也一样。很多父母感慨,从某本书或专家讲座学得一招半式用于自己的孩子身上,可立见效果,但是没过几天又有新的问题出现。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冲突的根源,譬如西医,治标不治本,根源在暗处,行为表现在明处,大多数人只在改善行为上下功夫,却未见是内在原因起的祸端。根源一:对儿童内在需要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不了解,国外有个教育家曾问总统这样一个问题:“你觉得做驾驶员难呢?还是做父母难?”总统回答:当然是做父母难。教育家接着说:那么驾驶员都需要培训才能从事此工作,为什么比它更难的而不培训呢?确实如此!把孩子养大是所有动物都能做到的事,不过是本能而已。但人与动物不同,人有思想,有灵魂,有感情,有爱。父母不仅要养大孩子,还要教育好孩子,使之成才。而这不是靠养育的本能就能解决的,也不是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就能取得效果的,它最需要的是 “技术”,父母教育子女的技术。因为,“爱孩子,是母鸡都会的。”而如何爱孩子,如何使孩子感受到你的爱,承认你的爱,接受你的爱才是做父母的真正所要思考的。然而,事实上,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中国的年轻人普遍是没有接受过科学系统的育儿教育的,教育方法无师自通,或是仿照长辈和周围的人,孩子成为父母育儿经验的来源和实验品。有些人尽管已经为人父母,自己却还尚未摆脱孩子稚气,家庭教育质量可想而知。 与人相斗尚需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何况日夜相守而时刻在变化长大的孩子,不知道他的成长规律和身心需要,父母们势必穷于应付而只有招架之力,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有些较明智的父母知道学习的重要,但是目前中国系统的父母课程尚缺或价格昂贵,而旁门左道甚多,对于很多缺乏引导和理性的父母来说非常容易勿入歧途,本身并不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为将来的亲子冲突埋下了伏笔。

根源二:家长在自身孩提经验时,打上了教育印记的影响,使其内心的看法、期待和酝酿正在经历的冲突,所以有些问题的答案要在家长过去的学习年代中去寻找。同时,教育贵在身教,现代很多年轻的父母,要么是严厉管教下长大,要么是溺爱长大,情绪管理能力较弱,容易引起家庭内部夫妻之间,成员之间的矛盾,对待自己的孩子也易情绪化,对7岁以前的孩子来说,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情绪变化意味着不安全,孩子或以粘人耍赖或以故意捣蛋等各种方式来获取安全感引起关注,情绪管理能力也较差,爱生气或爱发脾气,这些恰恰是父母们头疼的问题,也极易造成亲子冲突。可以说,很多亲子冲突实际上是成人内在心理冲突的外在反映。孩子7岁以前生活在精神世界里,对成人和周围环境的异动非常敏感,也是极佳的模仿者,不仅模仿成人的言行,也模仿成人的情绪,而且比成人在生活中运用得更加淋漓尽致。 [案例1] 一一是个五岁半的男孩,上幼儿园大班,老师发现孩子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或被老师批评后会生好大半天的气,谁也哄不了,而且一生气就往外走,追回来又死命往外走,气呼呼的样子让人看了又好笑又无可奈何。老师经验不足也不知怎么跟孩子沟通,只好专门派一个老师抱着他以防他“脱逃”。 [解析] 在与一一父母沟通后了解到,一一在家经常也是这样,他们为此打过孩子,但没有效果。一一爸爸有句话让人深思:就象他妈。在与一一妈妈单独沟通时一切豁然开朗:妈妈在与爸爸吵架后经常往外走,很少沟通,两人有几次甚至一个多月不说话,尽管妈妈一再表示很少在孩子面前吵,但是这样的氛围和父母的情绪变化却瞒不过孩子,一一将他们的情绪反应复制过来,用在他的生活圈子里面。孩子是极好的观察家和模仿家,却不是很好的解释家。因此,父母即要学习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和规律,又要修炼自己,摆脱早期不良经验对自己的困扰,为孩子创造一个内外皆和谐的家庭环境,唯有如此,才能彻底解决亲子冲突,以一变应万变,父母自似稳坐泰山,而不至于被孩子牵着鼻子走

(二) 亲子冲突解决之道一.学习儿童身心需要和成长规律:了解孩子的内在需要和成长规律,是每个父母的必修课,那么,一个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有哪些需要和成长规律呢?勿庸置疑,孩子最基本的需要就是对爱的需要,爱是教养孩子的基础,孩子需要父母无条件的爱。也就是:无论孩子的情况如何,都要爱他们,即不管孩子长相如何,天资,弱点或缺陷如何,也不管我们的期望如何,以及最难的一点是不管孩子的表现如何,都要爱他们。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将他们的爱箱填满。无条件的爱是一种完全的爱,就是接受并肯定孩子本身,而不是孩子所做的事情。但大多数父母,表现出的是一种有条件的爱,他们以孩子本身之外的事物为条件,有条件的爱常以孩子的表现为基础:对人有礼貌则爱之有加,一不叫人则怒骂甚觉没面子: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给孩子爱,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训练和管教孩子,但只有在他们的情绪箱子被填满之后才能进行,那些箱子只能用一种最高级的燃料-无条件的爱-来填满。 因此,对于经常发生亲子冲突的家庭,或者孩子已经出现一些问题(如胆小敏感,脾气暴躁,爱哭爱生气等)的家庭,一般建议他们进入修复阶段,即给孩子注入无条件爱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接纳孩子的一切行为和言语,父母对好的现象给予欣赏和鼓励,不好的现象不以评判,淡然处之,每天对孩子说“我爱你宝贝”,并亲吻拥抱孩子。经常使用爱的五种语言(身体的接触,肯定的言词,精心的时刻,接受礼物及服务的行动),坚持做到不斥责孩子,不打骂孩子,不在人前人后评论孩子,坚持睡前亲子共读。这个期间,孩子会一度地任性,因为他在探索父母的底线,任性的时间长短视之前亲子关系紧张程度而定;任性过后将趋于平静,而如果此时父母自身修炼到家(特别是之前家庭关系紧张的家庭)以及对孩子的成长规律了解得越多越透彻的话,这个孩子之前的问题将会得到彻底的解决,亲子关系由此进入良性循环。(其实这个修复法对夫妻关系也颇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很是相似。)一旦修复阶段过去,孩子的爱箱被注满(这需要持之以恒),父母会发现,即使偶尔批评甚至骂一下孩子,孩子也会乐于接受,因为他知道,父母无论如何都是爱他的,而这时候给孩子建立规则较之以前要容易得多:管教是一种爱的行动,当孩子越觉得被爱,要管教也越容易。这表示我们在管教之前,必须先使孩子的爱箱满溢,这样他就必能接受父母的引导而没有怨恨,敌意和障碍。

无条件的爱对于0-7岁的孩子来说具体体现在: (1)1岁以前的宝宝与父母特别是妈妈需要建立亲密关系,尤其是刚出生的宝宝。这种亲密关系是始于怀孕期间的一种关系的延续,能够将你对体内胎儿的生命给予之爱转变为对怀中宝宝的关护之爱-这对于剖腹产妈妈有些难度,但是对孩子却非常重要,无论是目光凝视还是温柔的抚摸,孩子在出生时这一段敏感期,妈妈与新生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互相接触,互相抚慰。根据艾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出生-1岁是孩子发展信任感或安全感最关键的时期,源于对爱和需要的满足。得到满足的孩子,敢于希望,富于理想,具有强烈的未来定向,自信开朗且信任别人;未得到满足的孩子,则会缺乏安全感,长大后容易出现害怕被遗弃,需要别人关爱和照顾,不能信任任何人的心理疾患。我国传统观念一直认为小时候不要惯坏孩子,哭就让他哭,不必理会,实际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却有害无利,也为一岁以后的亲子冲突埋下了种子: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势必会更粘人或者更加肆无忌惮。在孩子尚不知用语言表达时,哭是唯一的表达方式,当他哭表达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他的专注力则会渐渐从获取别人关注和安全感转向对新世界的探索,否则,这个孩子也许一辈子都将精力花在寻求安全感上,影响其人际关系特别是家庭婚姻关系。

(2 一岁以后仍有“抱”和依赖的需要。抱,这一点对有着0-1岁的父母来说极其简单,但是孩子一旦学会走路后,抱的需要往往不能得到满足。实际上,对7岁以前的孩子来说,抱是一种爱意的传递,当父母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回来,孩子此时还无法领悟到生活的种种,只需要在父母抱他的时候他感觉到的是幸福和爱;有的孩子学会走路后不久成天要抱,这与独立性无关,只与他关注点有关,当他将关注点从学走路转移到别的事物上后,抱即成了一种需要。与其为抱还是不抱纠结,不如开开心心地拥抱孩子,父母往往会发现,当有一天你想抱他的时候,他已撒腿跑远了。“儿童只有在他所有成长的需要得到完全满足后,才能够进一步发展。”“相对物质需要而言,孩子对自己最大的需求,是情感上的,精神上的,很多父母一方面希望孩子一切听从自己,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花费应有的精力和时间来陪孩子,满足孩子对自己的依赖需要,”(小巫《给孩子自由》)从而引起很多冲突。

[]案例2] 跳跳已快三岁了,平时外婆带着,妈妈上班。妈妈觉得她已经长大了,应该培养她的独立和忍耐力,因而平时对孩子要求很严,坚持不抱,不“娇纵”。孩子每次摔跤,妈妈都站得远远的,面无表情地要孩子自己起来,孩子不起来,则说这么大了,还要我扶吗?快起来,不然我走了。久而久之,跳跳变得沉默寡言,非常听话,却失却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单纯,这时妈妈又觉得不应该是这样,但是却不知道如何是好。[]解析]:很多父母看了国外父母培养孩子独立性的书或文章后照搬照套,特别是中日夏令营事件后,中国父母对孩子的独立性和挫折能力的培养更是变本加厉,唯恐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实际上,西方的父母在培养孩子独立性方面确有独到之处,也是中国人需要学习的,但是很多人并未看到在这个独立性培养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爱和接纳的支撑。在《成长的烦恼》一片中,当7岁的男孩因离家时父亲未亲吻告别而郁郁寡欢地回来时,妈妈不责问孩子为什么不赶紧坐校车上学,而是抱着孩子接纳他的情绪,引导他说出不快的原因,这一点,却是我们中国父母欠缺且急需学习的。儿童心理学专家小巫讲到自己的孩子SAM时说,SAM两三岁时经常有人对她说,你这孩子真乖,真独立,真好带,不像别人的孩子,被惯坏了,总是闹;小巫则回答道,其实这是一个误解,SAM才是真正被“宠”出来的孩子,正因为他得到了足够的母爱,才会表现得十分平静。那些闹的孩子,恰恰是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注意力和爱,才有“闹”来唤醒大人的注意。 []解决办法]:妈妈暂且先放下培养孩子独立性的想法,理解孩子在一天没有见到妈妈而心存依恋的感受,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可以站在孩子身边问问孩子是否需要帮助,如果孩子需要,快乐地去帮助她,不需要,鼓励孩子自己起来,在其他事情上也是如此;久而久之,当跳跳对妈妈的爱和情绪确信不疑的时候,她不会再这么依恋母亲,独立意识也会随之渐渐建立,性格也逐渐开朗。

(3)倾听和接纳“坏”情绪的需要。孩子发脾气,没得到想到东西哭闹,可能是现今父母最为头疼的事情,也是引起亲子冲突最常见的导火索。爱发脾气是孩子在1岁前后出现的现象,一旦不如意,便会“动肝火”,有时候还会冲着自己。发脾气高峰在两到三岁,这和他们的自我意识地初步形成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有限性有关。孩子有自己的主张,又不能很好地表达,同时这个年龄孩子的父母又要开始规范他们的行为,我们称之为社会化。在这个时期父母和孩子很容易陷入冲突。

[案例3]:豆豆3岁半,妈妈生了小妹妹,豆豆立时对这个新添的小生命充满羡慕,因为他发现只要她哭妈妈就会抱她哄她。于是豆豆开始争宠,要妈妈亲自送幼儿园,途中必须牵手,不管妈妈怀中还负有一个宝宝,妈妈也尽量满足他,以帮助他度过一段时期。但是一次在路上竟要求妈妈同时抱他和妹妹,这个要求不可能实现,豆豆于是开始大闹,坐在地上哭,不愿意再走。妈妈于是停下来等他。

[解析]三岁左右的孩子正处于执拗敏感期,自我的意识增强,还无法完全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新增加的生命对他来说是一个威胁,他感觉到大人大部分精力投入在妹妹身上而不象以前关注自己,这种落差让他感到不安全,是可以理解的,豆豆妈妈也做得很到位,每天都尽量抽出时间单独与他相处。但是当他的无理要求无法实现时,他采取了哭闹的方式来发泄情绪,这时妈妈如果答应,则给孩子一个暗示:我只要哭闹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多数溺爱的孩子均来源于此);不答应,孩子又如何能停止呢? [解决办法]:这是孩子自己的情绪问题,妈妈所要做的就是倾听。首要的是保持冷静;温柔、温和地和孩子讲话,告诉他妈妈知道你现在很生气,如果你难受就哭一会儿,妈妈可以等你;不需要与孩子讲太多道理,这个时候的孩子与大人一样,不会愿意听进去;如果哭闹似乎无止境,可以平静地告诉孩子,妈妈不会改变主意,我到附近的一个地方等你,直到你愿意停下来为止…其实解决的办法有很多,关键是不要把孩子的问题变成自己的问题,以静制动,是解决这一类冲突的根本,并且切忌说:“如果你不起来,我就把你扔在这里自己回家” 这样的话,因为你根本做不到,而且此话一出,遭罪的必定是自己。(4)自由探索的需要。每个孩子出生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当孩子将自己的手指费力地伸进自己的嘴里舔的时候,探索已然开始。蒙特梭利将孩子的发展阶段分为11个敏感期,其中一个是“口的敏感期”,儿童对周围世界的认识首先从味觉开始,父母会发现孩子喜欢将一切他能够触摸到的东西往口里送,这是孩子在品别世界的滋味呢,可惜大多数人视其为洪水猛兽,强硬制止。到了“”行走敏感期“”,孩子似乎天不怕地不怕,哪里都敢涉足,但是很多父母却千方百计阻止,唯恐身上衣物弄脏,或者惧怕孩子摔倒,孩子失去了一次次自主探索的机会,开始会反抗,也就是所谓的“一岁逆反期”,如果是生性内向的孩子就干脆不探索了,父母还自豪地以为是听话,却不知埋下了青春期逆反的种子。而生性外向的孩子则与父母冲突不断,但是到了系统学习时期,兴趣已然消失得差不多了,而用心良苦的父母却不知出于何因。给孩子自由,是解决这类冲突的唯一方法。很多父母为孩子没有专注力而苦恼,其实专注力每个孩子与生俱来,一个婴儿可以目不转睛地观察一只小蝴蝶十几分钟;但是正因为父母在养育过程中过多地干涉孩子探索的自由,从中打断了孩子集中的注意力,从而导致了孩子的专注力丧失; [案例4] 毛毛五岁,由奶奶一手带大。老人看护很小心,从小孩子稍微碰些脏东西或不按常规做事轻则呵斥,重则怒骂。在外面玩一个小时有半个多小时可以听见老人叫孩子不要动这个那个,或者在孩子玩得正起劲时去扯孩子离开她认为危险或肮脏的地方(其实很多孩子都在那里玩耍)。五岁时妈妈发现孩子坐不住,整个身子似乎时刻在动,上课喜欢做小动作,或打别人一下或摸下别人的耳朵,也不愿意听完一句完整的话,思维缺乏逻辑性。 [解析]当孩子在探索(蒙特梭利称之为工作)过程中不断遭到阻拦和打断,就会出现毛毛的这种情况,他无法集中精神去完成一件事情,大脑中总有一个隐形的声音在指挥他做这做那,造成这个结果的是奶奶不当的教养方式。

[解决办法] 恢复孩子自由探索的权利,尽量少甚至不阻止(在安全的前提下),多带孩子参加各种运动,修复一段时期。特别是孩子喜爱玩沙玩水,而沙水对修复孩子的专注力有奇妙的功效。 修复期间孩子会重新经历之前错过的一些敏感期,如口的敏感期(有的孩子会吮手指),手的敏感期,甚至有些孩子会重新爬行数日,成人不去多做干涉。7岁以前修复会很快,过了7岁会难一些,而且容易留下难以弥补的阴影。大多数父母很重视孩子的智力开发,却不知道孩子的自由探索或者说玩耍行为本身就一种学习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不仅仅开发的是认知能力,更多的是非认知能力,这非认知能力是单靠识字背唐诗算术或杜曼闪卡无法学来的。还给孩子自由探索的权利,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跟随原则”,也许父母不清楚孩子到底处于哪个敏感期,但是只要孩子所做的事情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伤害环境(家中这个原则甚至可以更宽松一些),父母跟随孩子就可以,只在孩子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 现在很多父母已知晓这一点,于是就有了傍晚陪孩子散步时一段长100米的路却走了近一个小时的情景,就是因为这些父母明白,这100米的路对大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一个一两岁的孩子来说,却是无限的风景,随时会停下来观察一个小蚂蚁或者伺弄一片不起眼的落叶,其中的乐趣与作用,只有懂孩子的人才能了解。(当然如果大人有急事赶时间则另当别论,也应先与孩子说明,而不是强拉硬拽。)(5))建立规则的需要。这一点似乎与上面相冲突,但是养育过孩子的人都知道,溺爱长大的孩子,正是因为缺乏规则而出现很多问题。我们提倡“宠爱”,而非溺爱。就象一个盲人,如果没有人引导,他会觉得随时随刻有掉入深渊的恐惧,孩子也是如此,只有爱,自由而无规则,他也会缺乏安全感,对他要面对的未来和世界茫然不知头绪。建立规则的过程是渐进的过程, 首先要做到身教,即让孩子做到的事情父母自己也一定要做到,是父母和师长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善的行为举止教育影响孩子,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父母要求孩子不看电视,自己却一回来就坐在电视机前,让孩子做到是不可能的;

第二,所要执行的规则是符合此时孩子发展阶段的,让一个几个月的婴儿按时睡觉有难度,但是三四岁以上的孩子却更容易做到; 第三,修复期间的孩子尽量少规则,在孩子自信和安全感较足之后再慢慢建立;第四,规则是互相的,如果你想让孩子在你看书时不打扰你,那么孩子在专注地做他喜欢的事情时也不要打扰他。 每个家庭的规则不一样,但是规则仍是越少越好,而社会规则是人人需要遵守的,孩子三岁以后就应该知道这些社会规则:(这里仅引用孙瑞雪儿童之家的规则)家庭规则:

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

3、不伤害环境。 幼儿园儿童行为规则(社会规则):

1、粗野、粗俗的行为不可以。

2、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归自己所有,并有权利自由支配。

3、从哪里拿的东西请归位到哪里。

4、谁先拿到的谁先使用,后来者请稍等待。

5、不可以打扰别人。

6、做错事要道歉。并且学会要求他人道歉。

7、学会拒绝别人,学会说“不”。 二.父母自身的修炼 [案例5]:海海妈妈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曾就职于一个大型国企,收入不斐。丈夫在一个外资公司任高级工程师,工资以年薪计算。小两口来深不到两年就购车购房,成了人人羡慕的有车有房一族。而后有了孩子,妈妈了解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辞职在家专职带女儿。同时接了公公婆婆一起同住,以便一起照顾孩子。一家五口人本应其乐融融,但是不到一年,孩子快一岁时,公公婆婆生气回了老家,夫妻俩感情也见裂痕,经常闹离婚,那时孩子还小,看不出什么很大的影响;但是当孩子两岁半去幼儿园时,问题明显了:孩子从早到晚哭,一直哭到妈妈来接,而且只粘一个老师;妈妈崇尚西方育儿理念,送去的幼儿园老师受过专业培训,非常有爱心,很尊重孩子,不存在老师偏向哪个孩子的问题;其他孩子在那玩得不亦乐乎,接园的时候都不想走,唯独海海不一样。

解析:这个案例中的妈妈出生于一个高知家庭,她的母亲是村子唯一一个考出来的大学生,而且是女大学生,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而正是这样的一位母亲,性格非常要强,不仅在学习工作中,在家庭中也是当仁不让,俗语说的“阴盛阳衰”型的家庭,在这样的氛围下,全家人笼罩在她母亲盛世凌人的气焰下。对儿女的一言一行要求也极高,造成海海妈妈追求完美的个性,凡事必求最好。这种个性的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很容易出成就,正如海海妈妈;但是当这种个性带到了一个家庭里,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就遭殃了,因为时时刻刻都要受到她的挑剔和忍受她的愤怒。海海妈妈深知自己母亲的教养方式不科学,所以当她接触到西方自由的育儿理念是非常向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给女儿自由时,又与已经根深蒂固在她大脑中的“所有的事情都要尽善尽美”的观念发生强烈的冲突,她内心痛恨母亲的教育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她无法摆脱自己母亲在她身上留下的深深的烙印。这使她痛苦不堪,在“自由”和“规矩”两者之间徘徊,于是行为表现出一会对自己女儿百依百顺姑息纵容,一会严加管教百般挑剔,情绪非常不稳定;同时这种性格的人很难接受别人特别是亲人的意见,固执己见,全家人都围着这个孩子转,但是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海海妈妈从她母亲学来的爱人的方式就是指责抱怨,包括对自己的丈夫,公公婆婆,甚至对她自己的父母也是一样。所有这一切,导致海海严重缺乏安全感,对于一个弱小的生命来说,不和谐意味着不安全,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她会对整个世界失望而陷入沉默,并在幼小的心灵中埋下怨恨的种子,就如海海妈妈自己。也就是说,当海海长大后,无论她在事业上取得何种成就,她的婚姻家庭一定会重蹈覆辙,或者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特别艰窘的家庭,有了一个一掷千金的阔佬;唯唯喏喏的姆妈,生出一个骄奢淫逸的狂女。”“以愤怒代替爱,也是类似的运作方式。表现为时常对所爱的人愤怒,用愤怒来代替爱。这种愤怒的感觉,是在幼儿时期,对父亲或母亲的爱被中断的一种痛苦体验,在日后相似的情况下,人会再次体验到早年的经验。”(海灵格《爱的序位》)从这点上来说,海海妈妈外在的愤怒实际上是内在虚弱的表现,也是对别人的爱不确定(这种感觉来自于小时对自己母亲爱的不确定)感到不安全的一种表现,而海海则将妈妈的内在真实地反映了出来。这个案例很典型,因为很多80后的家长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现在网络上流行“父母皆祸害”这样的一个群体,“父母皆祸害”中的“祸害”,是80后子女用来形容50后父母, 父母多为小学老师,在子女眼中,是一群“僵化的国家教育机器的最末端执行者”。小组成员大多是被家长忽视或伤害过的孩子。50后父母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以父母之价值观与对人生观强加给子女的结果。在这些带有威权性格的父母身上,“爱”和“恨”通常是相互裹挟,不作区分的。不服则要动用各种惩戒手段,让其彻底服从,而最为可怕的惩戒方式,就是让子女的反抗意识彻底消除,从而形成对权威秩序的盲目服从。长期受父母操纵的独生子女一方面生活自理能力差,不能吃苦,不得不依赖父母;另一方面又因为从小缺乏兄弟姐妹间的竞争与合作、冲突与妥协的磨练,习惯于自我中心。“父母皆祸害”的说法,就是独生子女不善于处理与父母之间观念冲突的典型表现。而这样成长起来的一代,面对自己的家庭的时候,不同观念的冲突更多,实际所有这些冲突都来源于自身内心的冲突。从海海妈妈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连串与原生家庭相关的纠葛,能够同时投射到与之相近的关系成员身上,包括她的丈夫,公公婆婆,以及自己的孩子。从围绕在她周围的人们身上,她首先发现的是,只有凡事在自己的操控下,才会有舒服和安全的感觉。经典心理学称这样的一种机械模式为“投射”。“投射”一词来自拉丁语“proicere”,意思是扔掉,意味着我们将自己身上的某些缺点,放置到中一个人身上,将自我的价值判断和自己的历史强加于人。因此就会出现,母亲在孩提时代由于不爱整洁挨过骂,现在看到孩子不爱整洁就会骂孩子。所以每个父母都是在重复自己父母的教育模式,我们用父母对待我们的方式对待我们的孩子,用同样的方式责备和惩罚孩子。甚至连词汇都是一样的。如果父母在孩提时受到爱与鼓励,他们就会爱孩子和鼓励孩子。我们会发现,内心冲突多的父母,家庭不易和谐,而亲子冲突则会更多。那么,我们成人如何修炼自己,减少内心的冲突呢?(1)一切问题的根源来源于原生家庭的父母,因此解决这个内心冲突也需从原生家庭入手。很多人在父母生前一直抱怨甚至怨恨父母,但是在父母离世后突然变了一个人,一夜之间成熟不少,心态也渐好,就是因为在这些变故之后,放下了对父母的“恨”,而“恨”中实是包含了对父母的爱,只是爱极生恨而已。许多人的问题纠结在于一生在向父母索取“爱”,但是因育儿方式的不当或者父母之间的不和谐,这份爱让人追求了一辈子,当父母身去时方醒悟。既然如此,何不在父母在世时即了了此“恨”呢?“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怀着对父母生养的感恩之心去孝养父母,不去索爱而是给予。成人与孩子毕竟不一样,在给予的同时,也在填满自己的爱箱。这是修炼自己的第一步; (2)常思已过,反观自省。“人家为什么骗我?原来我爱撒谎;为什么有人打我骂我?因为我骂过别人;为什么爱人有第三者?因为我怨恨别人生活作风不好……烦啥招啥,一一对应。为什么你家孩子不听话?因为你小时候也不听话,因为你烦不听话的孩子,还笑过别人:“他家孩子怎么那样?如果我家要是摊上这孩子……”好,自然力把这种孩子招你家来了。这叫直接找原因,直接找因果。自我认识是觉悟能力,谁能越多地找出自己的毛病,谁的觉悟能力越强。你找别人的毛病多,说明你迷痴的能力强。人是万物之灵,我们的心最灵,人有这么大的灵性我们不知道,盲目地发牢骚,那命运就不能好了。有的人说:“我命不好啊,我这辈子倒血霉了。”好,越说越灵,让你倒个够。实际上人人都有一个具足的佛性,它只听我们自己的,这个很灵。如果常说:“嗯,这事准行。”越说就越行。”说正面积极的话,心情平和,让孩子就是个孩子,平静才能长远,“静以致远”。 事情越乱越要平静,动中练静才是真静。别人打你、骂你也能平静是真静。为什么小时候没脸没皮的孩子长大出息了?老师不明白原因——他心大呀!老师批评没感觉,心里平静,心胸宽阔能没出息吗?永远让孩子练心胸,我们自己也必须练这个胸怀,有了这等心胸,不会有夫妻吵架,婆媳僵持,朋友不和,也就不存在因理念不一致而生的怒气。有一个父亲经常打孩子,开始做母亲的不明其理,与丈夫争吵,逢人便说老公不懂带孩子,她自己理念再好也没用;后来经人提醒,让她在丈夫打孩子时先抱住孩子,告诉孩子爸爸现在情绪不佳,累了,妈妈陪你玩,然后温柔地叫老公去休息;久而久之,男人不打了,对她也较之前更加体贴。这就是练胸怀,先顺气再捋事,有时不用捋事自然平了。如此受益的不仅仅是孩子,更多的是自己。这是修炼第二步;

(3)一家人经常与孩子共读经典。读经运动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但是既然经典能存在几千年一定有其道理,而家人共读经典一对孩子有益,在记忆力最好的时候能使其“腹有诗书”;二对家人关系有益,经典中不乏教人做人的道理,读多了自然而然会内化;三来可以抵御电视的侵害,很多家庭在黄金时间都在看无聊的电视剧而独独我们家能静心共读经典,其乐融融,更是修身养性的好办法。

当我们教育好自己,然后再用自己成为的样子去影响别人,这就是榜样。榜样是一个人或一种行为方式,家长和家长的行为方式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孩子会将父母的行为方式吸收,成为自己的标准。我们也不必在孩子面前充当完人,每件事都做的十全十美,相反,我们有必要经常反省自己的缺点,虚心接受孩子公正的观察批评。这样,我们才会在孩子面前做错了事时,能够原谅自己的错误。孩子比我们自己更能看清我们的缺点所在,而且能帮助我们认清缺点,改进缺失。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是我们每个父母要尽得责任,如果我们不正视和重视,我们就会由我们自己这个“因”而获得必然的“果”,改变自己,就改变了一切,亲子冲突也随之将化为无形。

第四篇:IP地址教案

信息技术组:丘德庭

一、 教学目标:

1、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网络技术的兴趣

2、知识目标:从互联网IP寻址的角度理解为什么采用IP地址;掌握IP地址的结构,如何划分、分类,为计算机配置IP地址,并选用合适的子网掩码;规划中小型企业网的IP地址。

3、 能力目标:学会设置IP地址;子网划分。

二、 教学的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IP地址的层次结构和分类;子网掩码的概念;子网划分

教学难点:子网掩码的概念;子网划分。

三、 教学过程:

1) 导入、提出本课学习主题

早上,小齐刚到公司就被 唐经理叫到办公室,唐经理给小齐布置了两项任务:

案例1:公司今天要来两名新员工,让小齐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除了做系统、连接网线之外,还应该给主机配置IP地址。

案例2:唐经理说:“为什么我的计算机有时候提示我IP地址冲突?好像其他员工也说过类似的问题,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问:互联网上每一台计算机是以什么方式来进行通讯和识别的?

1 2) 提出本课学习内容和目标

3) 播放PPT,讲授本节课程内容。教学内容分为IP地址的作用、分类、直观表示法、特殊IP地址、子网掩码、

4) 全班分组,探讨以下问题,各组派代表回答问题 a) b) c) 2) a) 为什么要使用IP地址,IP地址有什么作用? IP地址为什么要使用子网掩码?

IPV4有什么局限性?与IPV4相比IPV6有什么优势: 教学实践

上网查询安装IPV6协议的方法并在计算机上安装IPV6协议,教师巡回辅导,学生互助学习 b) c) 查找IPv6资源,观看网络电视

注册IPv6论坛(如我爱威

六、乐物论坛),进行资源的共享

5)布置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6)板书设计

IP地址的认识 IP地址的格式及转换 IP地址的分类 局域网IP 分配管理

2 新的IP协议:IPV6 IP地址资源短缺问题的解决: A B C D E

四、 教学反思

我在这节课以创设问题情境为引导,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的自主探索、分组交流为主线, 整个过程是一个动脑思考、动手操作、相互交流的动态过程。

第五篇: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及其解决办法

——冯邹音等诉江苏三毛集团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法学07-1蒋飞飞07071411

2摘要:由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与商标权法的保护对象存在这交叉的部分,例如著作权人的

美术作品既是著作权的对象,又可以成为商标权的对象,因此有可能会出现著作权人与商标权人就同一作品产生权属纠纷。最佳的解决方案在于通过“权力的博弈与平衡”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著作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商标权人可能善意甚至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下使用种类繁多的著作权中相同或类似的作品,而其主张则是著作权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此时,著作权人与侵权人不可能达成协议,只有诉诸司法程序解决,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将举证责任划归侵权人,若其举证不能则将面临败诉风险。

关键词:著作权商标权权利冲突作品独创性

已故知名漫画家张乐平于1935年创作了大脑袋、圆鼻子、头上仅有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其代表作有《三毛从军记》、《三毛流浪记》等,1996年2月16日,经原告申请,上海市版权处对张乐平创作的美术作品“三毛”漫画形象核准并予以登记。1996年初,原告发现被告销售产品上附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被告还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被告的企业形象在户外广告、职员名片、报刊、企业内部铭牌上使用,据此,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于1995年11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期间,共向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申请38类标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已核准31类)。在此期间,被告印制标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111030只,现尚存于库存34030只。当地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被告目前只在“精纺呢绒”上使用“三毛”牌注册商标。

该案经过两审终审审结,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法院审理期间,诉辩双方就被告商标权取得和使用是否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展开了激烈辩论。原告方认为,“三毛形象”系已故漫画家张乐平的作品,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张乐平,张乐平去世后50年内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内,其继承人冯邹音等继承并享有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力,它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等权力,任何人非经原告方同意不得使用该漫画作品,但被告在并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大量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三毛”形象,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了张乐平极其继承人的著作权。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被告方辩称:首先,被告取得的“三毛”牌商标的商标权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经核准注册登记而直接取得该商标的商标权,此外,在“三毛”牌商标初步审定后的3各月公告期内,原告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因此被告享有对“三毛”牌商标的商标权,其申请及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第二,原告作为张乐平的继承人,并不享有对著作人身权的继承,故而原告要求被告向其赔礼道歉于法无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亦即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除商标权外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民事权利)属于损害他人合法利

益的注册不当商标。”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原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故而被告的使用行为系合法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但法院并不关系啊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纠纷,本案法院最终对被告使用“三毛”漫画形象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继承的著作财产权的侵害作出判决。法院最终认为:原告主张的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被告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商标和企业形象使用,严格地讲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发行著作权的作品,被告使用“三毛”商标与其产品销量及利润无必然联系,考虑到被告已经使用了77,000张“三毛”商标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指出的费用,故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并停止在其产品、企业形象上使用“三毛”漫画形象作品,销毁库存的“三毛”牌商标。

本案涉及到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时自动产生,其中的财产性权利可以经让取得,商标权则必须有法人、自然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经核准、登记、授权后产生。一般说来,二者不会产生权利冲突,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在本案中,两项权利便会发生冲突,原因在于两者调整的客体有交叉。

美术作品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与之对应,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美术作品的定义,美术作品之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按照商标的结构组成或者状态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位子和图形组合)、颜色组合商标及立体商标,其中的文字商标有纯文字组成,一般不会与著作权发生冲突,因为组成商标的尖端位子并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既有独创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但是图形商标或者组合商标则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人使用的商标图案和有可能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具体到本案来看,张乐平的美术作品“三毛”漫画形象自完成时便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与此同时“三毛”漫画形象又是“三毛”牌商标的组成部分,故而引发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两种合法权利之间产生冲突,其直接后果极为权利归属不明,实质上是弱化了权利。解决权力冲突意味着法律必须在两项权利间权衡利弊后作出选择,也可以由权利主体双方在不损害第三人权益的前提下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权属纠纷,具体来说,可以寻求一下方法解决权利冲突。

首先,权利冲突往往是由于权利主体一方故意或者过失作为或不作为而侵害另一方的合法在先权利。权利主体一方即商标专用权人在申请或使用商标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使用他人完成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如此则可以从源头上降低图形或者组合商标的商标权与美术作品著作权相冲突的纠纷产生的可能性,但由于商标申请人主观上认识的有限性以及认识客体的无限性也可能使用他人的美术作品作为商标使用。

第二,针对上一种情形而出现的纠纷,商标权善意使用他人创作的图案作品取得商标权而引发的纠纷,经著作权人告知或者要求,商标权人应停止在其商标上使用该美术图案或者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第三,如若商标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的图形涉及到了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经著作权人催告和要求,商标使用人仍不停止使用该商标或者变更该商标的内容,著作权人可以选择将其诉至法院,也可以考虑“两全其美”的纠纷解决办法——经双方协商,由著作权人许可商标权人继续使用其作品图案,由商标使用人支付著作权人合理的对价,如此,则可以最小成本在不撤销商标权的同时又满足著作权人的权利诉求。

此外,本案涉及到著作作品“独立性”的认定。在二审中,被告认为大脑袋、长三根毛、圆鼻子的“三毛”漫画形象并非张乐平独有漫画形象,仙童形象的漫画也存在于瑞典漫画家奥斯卡·雅各布的作品中,因此,被告认为张乐平的作品不具有独立性,故而被告使用“三毛”形象于其商标上并不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因此本案美术作品“独创性”的认定将最终决

定被告侵权与否以及原告是否收到著作权法保护。那么,何为“独立性”呢?吴汉东认为,“所谓独立性,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者基本不是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若作者的作品符合这一条件,则即使其作品与他人在先作品有类似,也同样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也绝不可能会出现两部作品一字不差地吻合的抄袭现象,这也是受法律所禁止的情形。

作品的“独立性”与专利法对专利技术的“新颖性”要求不同。专利法要求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得同现有技术相同或者像近似,否则不予授权。而作品的独立性要求作品纯系独立创作完成,对作品与先前或者现有作品的近似度或者雷同处并无禁止性规定。

著作作品的“独立性”并不问及作品的创作质量,如刘春田所说,“是否作品,应以有无独创性为标准,而不是以绘画者记忆的水平高低为准。一个5岁的顽童,尽管他的表现手段极为初始、朴拙,如果他能构思一种独特的画面设计来表现对生活的理解或对天真烂漫的理想追求,并用其生硬、朴拙的画笔表达出来,能使读者产生某种情感上的共鸣,该绘画就是一件有独创性的作品。”“独立性”的核心是作品系作者独立完成,任何独立完成创作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可复制的智力活动均可以成为作品。

作者自作品完成时便享有其对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人意外的任何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修改、复制、发行其作品,否则,该个人或组织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赔偿责任。但现实生活中,由于著作作品种类繁多,作品尤其有美术作品难免会出现相似或者雷同的地方,著作权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著作权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侵犯著作权人权益后主张著作权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因此拒绝作出赔偿的情形也就不可避免,本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考虑到现实生活中作者往往很难证明一件作品是否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此时,举证责任的承担对当事人至关重要,举证不能的一方面临着败诉风险。但依据民法一般理论,“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案中,被告提出张乐平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则被告需要举出证据佐证其主张,即原告的作品确定无独立性且该作品系抄袭前瑞典漫画家的作品而完成的,若被告不能找到充分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则其主张不能成立,被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三毛”漫画形象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冯邹音等诉江苏“三毛”集团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我们看到的是看似毫不相干的两项合法权利由于其权利对象的交叉甚至重叠而出现了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要从源头上解决两权利冲突,则要求冲突制造方——图案商标或组合商标使用权人善意而为,尽量避免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即使这样,也难以完全排除商标使用人误用著作权人美术作品的侵权行为,或者为了使得商标权能最大化而必须使用某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时,商标权人可以在征得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的前提下支付合理对价并继续使用其美术作品,以实现“互利双赢”。现实生活中,由于著作权人的作品种类繁多,作品之间可能会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形,而著作权是对公权力的限制,因此为了追逐可观利益常常会有第三人铤而走险,主张其所使用的著作权人作品不具有“独创性”,为了解决这种争议,往往只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时主张作品缺乏“独创性”的一方即被告一方有举证责任并承担举证不能败诉的风险。

参考资料:

刘春田著:《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

武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寿步主编:《知识产权名案新析》,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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