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室目标责任书

2023-05-29

第一篇:医院各科室目标责任书

医院各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我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深化我院内部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我院职能科室管理的新路子,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现将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职能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支战斗力突出的行政管理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卫生局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方向,遵循有利于调动行政职能科室人员(特别是职能中层)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有利于促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加大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合理拉开职能科室人员奖金档次,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人事科院办党办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二、考核时间

2、院级领导副职为每季度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的上旬;

3、行政职能科室中层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4、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三、考核方式

1、考核院领导正职

医院正职每年接受卫生局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2007综合目标考核》,年终医院考核在全市前两位的记满分;前5名的记45分;5名以后的不记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依据下表进行。其中工作目标考核占45分,与副职领导工作考评情况挂钩占5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院领导正职表(略)

2、考核院领导副职

(1)季度考核:每季度接受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医院正职考核依据副职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德能勤绩廉占10分(作为每位副职院领导的公共考核项目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其所分管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占30分(根据分管工作制定不同考核内容,见下表);与管理部门和科室工作考核情况挂钩占10分。

(注:需考核项目在季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2)考核:年终接受卫生局、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医院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20%、30%、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2007综合目标考核》,根据医院分解后,所分管工作得分率在95%以上的记满分;90%以上的记15分;低于90%的不记分。

医院正职考核同季度考核。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同季度考核。

3、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中层

行政职能科室中层每月接受主管院级领导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主管院级领导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40%、60%。

主管院级领导考核根据分管科室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科室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务等占20分(作为公共考核部分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占40分(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考核内容)。

(注:需考核项目在月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行政职能科室公共内容考核表(略)

范文网【】

各行政职能科室具体工作考核表(略)

4、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

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接受科室负责人考核。主要考核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等情况,所扣分数直接与当事人的奖金挂钩兑现,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客观公正又具有说服力的多形式二次分配,以起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四、奖惩措施

1、院领导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分数≥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考核奖惩

(1)院领导副职每季度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季度考核中有一次为不合格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季度考核中少于两次优秀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院级领导实行考核与奖惩挂钩:

(2)考核为合格的,不奖不罚。

(3)考核为不合格的,从第二年起奖金系数下浮0.5,至第二考核为优秀,奖金系数上浮返回原标准,但不再享受2000元奖励;

如第二考核为合格,奖金系数不再上浮;如第二考核仍为不合格,奖金系数再次下浮0.5。

4、行政职能科室实行月考核直接与奖金挂钩:科室应得奖金总额(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及150元浮动工资)×月考核所得分数/100=科室实际所得奖金金额。科室所得奖金由科室主任(科长)依据科室内部考核结果进行科室内二次分配。

行政职能科室月考核情况作为年终优秀指标发放基本标准。

5、院级领导被评为区、局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1分;被评为市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3分;被评为省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5分;被评为国家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10分。

行政职能科室(包括科室人员)中有被评为院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分;有被评为区、局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3分;有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5分;有被评为省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0分;有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5分。

五、其它

1、考核小组接受举报、检举,经调查,凡举报事实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表考核事项规定给予相应扣分处理。

2、被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因未按上级目标要求完成工作而被扣除分数的,在本科室工作目标任务中不再累计扣除。

3、除医院考核小组组织的统一考核外,在院长质量查房、行政查房等所有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样按考核表考核事项规定给予相应扣分。

第二篇:各科室安全目标责任书

费县实验小学保卫科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及费县实验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安全职责及工作任务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按时开关门,晚上准时关校门。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晚上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节假日要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学 校 (盖章): 校 长(签字):

保卫科长(签字):

2011年9月1日

费县实验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教导处)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 (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6)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7)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学 校 (盖章): 校 长(签字):

教导处主任(签字):

2011年9月1日

费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安全责任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我校本着安全第

一、学生教师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宗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副校长安全工作责任书。

1、副校长是学校协助校长工作的最直接责任人。对全校的所有学生、教师和各项工作都负有教育和管理职责,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

2、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3、对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检查、监督和根据学校规章进行处理的职责。

4、副校长应经常深入到年级、班级中进行工作检查、监督,解决问题,并开好学校各项工作会议,提出要求,检查过程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全校师生的表率。

学 校 (盖章): 校 长(签字):

副校长(签字):

2011年9月1日

费县实验小学安全责任书(总务处)

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及费县实验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安全职责及工作任务

一、总务处为学校物资、校园环境、室内设备设施管理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除教师、学生行为及网络设备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总务处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中小学生安全管理

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真 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执法、守法。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门卫及其他后勤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主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量化细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将责任落实到实处。

四、定期对设备设施、门窗及物资进行检查、检修,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正常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同时,必须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检查情况、隐患整改完成时间、措施及责任人。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以便协商解决。

五、定期对学校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全年安全工作目标是,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奖惩办法

一、 年终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的入年度考核总结中。

二、对因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将按《安全生产法》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

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对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学 校 (盖章):

总务主任(签字):

2011

校 长(签字): 年9月1日

费县实验小学安全责任书(政教处)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校长室特与政教处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酌情处理。

学 校 (盖章): 校 长(签字):

政教处主任(签字):

2011年9月1日

费县实验小学安全责任书(少先队)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形成强有力的安全工作教育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费县实验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少先队落实以下目标责任。

一、组织学生活动

1、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拟定安全预案。

2、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

3、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政教处分管领导、少先队员必须亲临现场。

二、广播室管理

1、保证广播室设备按规程操作。

2、严格财物保管制度和赔偿制度。

3、除广播器材和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其他任何用电器。

4、严禁他人进入广播室。

5、任何人不得在楼顶活动。

学校(章) 校长(签字):

少先队科室责任人(签字): 2011年9月1日

第三篇:各科室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学校及学生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区、镇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办公人员既是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人,也是公私财产安全的责任人,应随时检查安全隐患和财产情况,力求尽职尽责,万无一失。

3、将安全工作提高到各种工作的首位,各科室人员要配合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交通安全、防火、防盗、触电,食品及自然灾害意识教育。

4、对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要认真集会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5、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根据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6、按照学校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防护制度》、《体育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及各种安全文件规定。

7、如有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8、对管理不利,知情不报,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者,视其情况给与处分。

9、全力做好学生安全保卫工作。

甲方:茶业口镇汪洋中学签字人:

乙方:各科室签字人:

2011年2月

第四篇: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感染管理安全 责 任 书 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科室(医技):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各科室掌握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监控人员2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实履行小组的职责。

2、各科室应明确医务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它病原微生物传播。

3、科室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使之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落实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4、严格遵循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配备必要的手卫生用品,医务人员在检查每一个病人前后,均要洗手或者手消毒。操作时,每检查一个病人应当及时洗手或者手消毒。

6、指导本科室工作人员包括清洁员做好职业防护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护理操作程序,做好标准预防,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防止发生职业暴露事件。

7、科室保持整洁,地、桌面每日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各检查诊室每日必须常规进行空气消毒。

8、诊察床位应每日进行消毒,床单位每天更换,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9、特殊感染病人需进行检查时,应合理安排时间,检查后对诊室的环境、用物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主动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院长:

科主任: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检验科: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3、科室必须成立临床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监控技师一人共计2人组成。

4、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5、微生物室设有医院感染监控员,每日将阳性培养的病人报告控感科。发现某病区有同种菌感染达3株或3株以上者,立即电话通知控感科。

6、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控感科、药剂科反馈,并向全院公布,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7、指导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医师合理选药。

8、工作人员工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9、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消毒处理,按医疗废物处理。

10、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11、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2、接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

13、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14、每天对空气、物表及地面常规消毒。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6、各种废弃标本及使用后废弃物品,应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以上条例望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口腔科: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自2005年5月1日期施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传播。

3、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4、医务人员应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6、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7、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8、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9、应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0、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门诊科室: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传播。

3、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4、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无菌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

5、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6、工作人员必须在检查和治疗每一个病人前后,均要洗手或者手消毒。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及时更换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7、科室保持通风、整洁,地面桌面每日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8、诊察床位应每日进行消毒,床单位每天更换,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9、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主动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11、发现门诊病人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内镜室: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内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并达到以下要求:

(1)有针对内镜室特点的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2)医务人员接受内镜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每个诊疗单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m2。有专用清洗、消毒间,洗消室有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良好;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进行,内镜清洁消毒工作分槽进行;配有储镜柜,储柜内表面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 (4)配置内镜及附件的数量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量相适应。

(5)配备的基本清洗消毒设备有: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6)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专用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必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手消毒剂等,检查或治疗每一位病人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3、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注意以下事项: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必须灭菌。 (2)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4)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使用计时器控制; (5)内镜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必须加盖。 (6)多酶洗液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7)每一环节操作后需经干燥再进行第二步程序。

(8)弯盘、敷料缸等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消毒。

(9)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10)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洗消毒。 (11)灭菌内镜管腔必须使用高压水枪冲洗,可拆卸部分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

4、内镜洗消记录齐全:病人姓名、内镜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操作人姓名。有每天使用前、结束后的清洗消毒记录。

5、使用中消毒剂浓度应每日定时监测,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有监测记录,有问题的处理措施及持续质量改进。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护士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设备科: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3、科室必须成立临床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监控医师一人共计2人组成。

4、购进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之前应将相关证件交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审核;

5、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6、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7、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或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有国家食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8、既是医疗器械又是消毒器械时,在具备上述证件的同时还应有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9、每次购置,设备科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具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10、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11、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12、若接到科室使用时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的报告,必须提示他们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13、若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1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按医疗废物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5、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以上条例望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手术室: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手术室特点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各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2、手术室的建筑布局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污染区、洁净区、无菌区标志明确

3、设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在无菌区的外侧。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4、手卫生设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达到《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外科手卫生设施与外科手消毒的要求。

5、手术室环境的卫生学管理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手术室用房的墙体表面、地面和各种设施、仪器设备的表面,应当在每日开始手术前和手术结束后采用湿式擦拭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墙体表面的擦拭高度为2—2.5M。未经清洁、消毒的手术间不得连续使用;

(2)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物品应当分开使用。用于清洁、消毒的拖布、抹布应当是不易掉纤维的织物材料;

6、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在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等; (3)在无菌区内只允许使用无菌物品,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应当视其为污染; (4)医务人员不能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器械、物品应当视为污染;

(5)实施手术刷手的人员,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和无菌区域; (6)穿好无菌手术衣的医务人员限制在无菌区域活动;

(7)手术室的门在手术过程中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的出入;

(8)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当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9)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手术室。

7、手术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和敷料等用品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储存区域;

(2)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接触病人的麻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的物品或肉眼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

(5)获准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者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应按手术器械的性能、用途做好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后方可使用;

(6)进入手术室无菌区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

(7)手术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器械清洗、消毒相关知识,如器械的清洗在手术室进行,清洗时应严格执行《各类器械灭菌前去污清洗步骤》。耐热、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备用刀、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特殊污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器械按高水平消毒—清洗—灭菌程序进行。

8、接送病人平车应用交换车,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一人一换。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

9、患者手术前应做有关传染病筛查,其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传染病患者或者其他需要隔离患者的手术应当在隔离手术间进行。实施手术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手术结束后,应当对手术间环境及物品、仪器等进行终末消毒。

10、手术后的废弃物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护士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供应室: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按照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消毒供应中心特点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布局合理,分去污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域划分明确,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行通过,严格管理,不得逆行。

4、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

5、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6、主动与临床各科室建立联系制度,了解各科室的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并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有记录。

7、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卫生部WS310.2和WS310.3中的有关规定。

8、无菌物品存放必须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存放室每日进行空气消毒一次并于记录;货架表面每日擦拭,保证清洁无尘;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护士长(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药剂科、药械科: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各科室掌握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监控人员1-2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实履行小组的职责。

2、科室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使之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3、购进消毒药械(消毒剂)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之前应将相关证件交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审核;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5、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药械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6、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或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有国家食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7、既是医疗器械又是消毒器械时,在具备上述证件的同时还应有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8、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9、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10、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11、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12、药物性废物须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禁止回流市场。

以上条例望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年月日

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科室: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各科室掌握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监控医师、监控护士组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实履行小组的职责。

2、各科室应明确医务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它病原微生物传播。

3、科室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使之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4、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发现感染病例在12小时之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进行微生物检验,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有迟报、漏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当科室发生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时、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时,应当立即向主管院长、分管院长、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相关科室报告。

6、科室发生5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或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

7、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

8、严格遵循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9、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手卫生用品,做好手卫生工作。

10、指导本科室工作人员包括清洁员做好职业防护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护理操作程序,做好标准预防,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防止发生职业暴露事件。

11、严格执行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苍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手册》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2、有关指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7%; (2)医院感染漏报率≤10%;

(3)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4)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科主任(签名):苍山县妇幼保健院 护士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学校与各科室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定稿]

学校与(教务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更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侵害和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明确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杜绝辱骂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保证不发生因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等伤害学生的恶性事件。

2、抓好抓实学生教学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实验室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验课授课教师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实验操作安全。

3、加强对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腐蚀性强、易导电等物品和仪器的管理检查工作。危险化学药品按规定存放,双人双锁妥善保管,确保不流失。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危化品的销毁工作。

4、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运动员训练要遵循科学性原则,确保训练的安全。

5.及时巡查图书室、阅览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有效提高执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校长:

责任人: 车联小学公章

2018年3 月 5

日 学校与(总务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更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侵害和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明确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1.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定期排查校园建筑设施的安全状况,建立房

屋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置损坏的房屋和危房,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2.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不危及校园安全。妥善保管财物和贵重物资,避免财产损失。

3.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的具体情况,安排好防汛、防寒、防灾等防范工作,做到有预案、有准备。

4.负责学校用水安全,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清洗水池。

5.全权负责学校所有的电线线路,每天认真巡查校园内的电线线路设施,定期检查,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遇有突发事件,如短路或引发火灾等,要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并予汇报,事后要有详细的书面情况汇报。

6.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更换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台帐记录

7.配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配合安保处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事件。

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期限一年。

校长:

责任人:

田桥镇车联小学公章

2018 年

3 月

5 日

学校与(门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早上7∶00开校门,除上学、放学时间,大门开度不超过1米(除车辆出入外),晚上6∶00关校门。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放学之后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看各室是否关紧门窗或电源灯具)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双休日学校活动场地禁止对外开放,要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校长: 责任人:

田桥镇车联小学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把安全工作真正落于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教育学生课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下低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四、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五、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六、本班学生在校内、放学、上学路上的安全管理,班上要有措施,有落实,尤其能确保本班学生不做诸如玩火等危险的事。

七、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八、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九、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十、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田桥镇车联小学(章)

校长: 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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