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的农资市场论文

2022-04-29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户籍制度的农资市场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尝试从“人”的角度研究农民市场参与能力的影响因素,从收入占比、销售占比等相对性指标来刻画农民的市场参与能力,并就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高农民的市場参与程度和能力。调研结果来自江苏、上海、四川三地,体现农民婚姻状况、受教育水平、农技培训状况、大学生返乡、政府对人才的投资等方面,对农民市场参与能力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户籍制度的农资市场论文 篇1:

中国市场化进程与各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内在联系与影响机制

摘 要: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本文通过二元经济相关理论阐述了市场化进程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21世纪以来中国各地区内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与本地区市场化程度确实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意味着,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对解决二元经济格局可以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最后,根据市场化程度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分析,提出了在市场化过程中如何尽快解决“三农”问题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市场化进程:市场化指数;城乡收入差距;“三农”问题;经济自由化

近30年来,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使经济水平和市场化程度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传统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始终未得到缓解,在不同地区还有不同程度扩大的趋势,成为国内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如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是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巨大的结构性问题。其中,“不平衡”就包括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

目前中国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成因和解决措施已是学术研究的热点。但专门着眼于市场化程度与收入分配的相关性文献还较少。本文以市场化的理论内涵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各地区城乡经济发展的特征,深入分析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城乡收入分配多个层面的内在联系。为实证检验需要,本文构建了一套针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市场化创新度量指标体系,以考察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对缓解城乡收入失衡的作用。

一、城乡收入差距的成因

对于我国的二元经济和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问题的原因,国内文献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阐述。归根到底,这些因素都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和市场化渐进过程中的新制度不完善有关。

1.政府干预经济

建国以来,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下,国家长期实施“财政收支剪刀差”政策为工业积累资金,表现在对农业征缴大量税费和各种名目的税外负担,如税外收费、集资、摊派等。这部分经济资源的转移分配缺乏规范,透明度低,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分配。此外,某些地方政府超过合理范围的征税也扩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其结果是,农民为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却未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为加速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国家又通过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将资金着重投向城市和工业发达的地区,这实际等于实施的是工业现代化而不是农业工业化,是城市现代化而不是农村城市化战略,因而导致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整体投资不足。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提高了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但也造成财政收入向中央、省及地级市区转移的趋势,加重了县和乡镇的财政困难。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严重扭曲了城乡之间资源和财富的分配机制,这是形成二元经济的重要制度因素。而市场化的首要特征就是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根据国际公认标准,政府对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越低,表明经济自由度及市场化程度越高。由此推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政府对城乡经济发展的行政干预会逐渐减少,这将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2.农地产权缺失

农村土地所有者缺位的土地制度缺陷是抑制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依照法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但实际中,农民难以真正充分享有土地的产权收益,甚至还持续存在农民失地的现象,这已成为“三农”问题的关注焦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造成了农地产权缺失的必然性,如该制度造成所有权主体代表的缺失、剥夺了农民所有权、承包经营土地存在着不稳定性、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使农地分散和规模不经济等因素,必然会严重制约土地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的作用的发挥。此外,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肆意占用耕地、以行政手段侵占土地所有权等现象时有发生,更加深了对农民土地产权的侵蚀。

相反,如果我国土地制度实施向市场化转型,真正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以及建立在土地流动基础上的私有或者股份制的农场制度等,则能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的收入来源。

3.要素流动不畅

要素市场不完善对农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一是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之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使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进入城市非正式部门,这些均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结构失衡。二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造成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而土地流动性低意味着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不完善,也就无法实现优化配置。三是金融二元结构造成金融市场的分割,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使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资金硬约束。四是农业技术市场尚未建立,农民进入技术市场和获取技术的交易成本很高,抑制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

可见,只有实现要素市场化的成功转型,显著提高要素的流动性,保证人口、劳动力、资本、土地(使用权)、技术等在城乡、产业、地区之间流动,才能从根本上完善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价格调节机制、提高城乡之间的配置效率、实现农业规模经济等。所以,健全要素市场,是实现农业经济增长和扭转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前提。

4.产品价格失调

新中国成立以来确立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客观上要求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优先发展重工业,由此形成对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使农民承受了农产品价格失灵造成的收益损失。此外,城乡市场还存在“价格监管力度剪刀差”,即价格监管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城镇市场,对农村市场特别是农村的农产品收购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和农资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导致农民的市场风险陡增。上述产品价格机制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财富的积累。

因此,通过产品市场化发展,理顺城乡产品价格关系,灵活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农副产品价格,将有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5.社会保障机制落后

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的投入与人力资本积累密切相关。根据索洛的经济增长修正模型,在既定的物质资本边际产出下,人力资本的积累能通过提高劳动力的边际产出而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国内外的主要市场化指数都是把这些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程度作为经济市场化的重要度量指标。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城镇地区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下逐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农村,仅以卫生投入为例,一方面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合作医疗保险几近消失,而养老保险则还维持在以家庭保障为主的落后水平。在社会保障机制的其他方面如教育、就业等,也因农村向全面市场经济体制转化步伐的严重滞后而存在城乡之间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这是造成城乡二元经济的另一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加速发展我国农村和谐有序的市场经济,是消除我国“二元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最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型,这些非市场化制度因素对城乡之间收入分配的影响将逐渐弱化。

二、市场化指数构造

(一)指标构成

本文将市场化定义为既包括经济资源配置的自由化,也包括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保护的自由化。这意味着“市场化”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体制的渐进变革的过程。目前国内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美国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0undalion)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FraserInstitute)的经济自由度指数,以及樊纲等(2003)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北师大》)的市场化指数。本文从市场化本质内涵出发,结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现状和重点任务,参考上述几种指数,构建出一套包括五大方面(一级指标)及18个因素指标(二级指标)的市场化指标体系(见表1)。

(二)测度方法

本文借鉴樊纲等(2003)的方法,将18个单项因素指标的实际值转换为10分制的相对指数。其一,设各指标基期评分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0和0,当指数值高低与市场化程度高低正相关时,则第i个指标的

年后则持续快速升高,直到2003以后才趋于平缓,这说明20世纪末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确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三、实证考察

(一)基本描述统计

1.城乡收入差距及地区比较

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按经济发展核心战略职能,将我国重新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板块,及下属八大综合经济区。本文以此为研究基础,对中国市场化进程趋势进行区域比较。

图1描述了30个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URID)平均值的年度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在90年代末曾一度下降,但1998年后则持续快速升高,直到2003以后才趋于平缓,这说明20世纪末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确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表2对8大区域内城镇和农村收入水平的差距进行了具体的时空比较。从时序上看,各区域内城乡之间和区域间收入水平的差距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就各区域比较,两大西部地区城乡差距每年都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而沿海地带三大区域的城乡收入差距则相对较小。这说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相对较小。

2.市场化进程趋势

图2描述了8大区域近6年来市场化总指数变化趋势。不难看出,各个区域的市场化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市场化的绝对水平则有显著差距。经济最发达的沿海地带在市场化程度上也引领全国。

3.市场化与城乡差距相关性

表3对市场化总指数值及各一级指数与URID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初步证实了市场化各层次水平与全国整体城乡收入差异普遍存在负相关关系。因此,通过提高市场化水平,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进而消除二元经济格局。但在不同区域之间,其内部城乡差距与市场化各级指数的关系也有所不同。其原因有:一是不排除个别年份或省区极端值造成的统计误差;二是意味着市场化还可能与其他因素有交互作用,因而对不同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产生多重影响。

因此,本文深入测算了各区域市场化二级指数与城乡收入之比的相关系数,这可以为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改善与本地城乡收入差距紧密相关的市场化因素提供参考。主要结论如下:

(1)在政府行为规范化方面,缩减财政消费和提高政府部门效率(i11/i12)与全国及大多数区域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这意味着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普遍的因素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东北部和中西部地区更加重要;政府主导的投资(i13)与各区域内城乡收入差距也呈不同程度的负相关性,这说明计划经济下政府偏重于重工业的投资战略,确实是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政策性补贴(i14)则使大部分地区城乡差距加大,这暗含政府的再分配政策有牺牲农民利益之嫌。

(2)在经济主体自由化方面,非国有经济投资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在不同的区域有所反差。在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带,非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投资行为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则相反。对全国大部分地区而言,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i22)都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比,沿海地带尤为显著。这主要是因为非国有单位工资高,且大多分布在发达地区,在市场化一定阶段也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非国有经济的经济贡献(i23/i24)与西部地区城乡差距负相关性最为显著,这说明尽快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主体多元化对消除二元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3)在要素和产品市场化方面,该指标同样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负相关性比较突出,特别是劳动力跨部门自主择业(i31)和农副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i42)。

(4)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性最显著和最普遍的是第5项市场化指数——市场制度完善化。3个二级指标均与各区域URID呈显著的反比关系,特别是失业保障机制指标(i53)。这说明,加强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礼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其他

市场经济相关制度建设,对于消除各地区二元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不同市场化指标在各地区的作用有所差异,这也说明,影响某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为全面解析市场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还需要进行多元计量模型分析。

(二)计量模型检验

1.模型构成

(1)经济增长

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倒U曲线假说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会经历先扩大后缩小的过程。国内实证研究表明,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和城市迁移角度推断库兹涅茨倒U假说在中国是可能成立的。模型选择地区GDP增长率(以上年GDP指数为100来表示,GDPI)为控制变量,以分析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

(2)城市化

城市经济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本和技术供应、市场集中度、服务业发展空间等方面都给现代产业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势必会促使欠发达地区人口向发达地区流动,从而导致地区之间和城乡收入之间的差距。根据城市化和工业化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联系,可推断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消除二元经济的助推器。前述的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与全国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显著正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模型以此指标(URB)专门考察城市化的作用。

(3)经济开放度

一个地区的开放程度越高,就越能吸引生产要素及提高市场经济制度的供给能力,也就越有利于地方政府创造就业机会,进而吸纳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和地区转移,在加速城市化的过程中起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模型用引进外资程度(实际利用外资额/GDP,FIR)和外贸依存度(进出口总额/GDP,FTR)来度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开放度。

(4)收入再分配 根据市场经济对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可能存在的侵蚀性,政府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支出、大力扶植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将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不可少的措施。本文以各省人均地方财政得到的净转移支付(TRAN)来表示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

(5)社会保障制度

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社会保障机制,也是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必要条件。为此,模型以基本养老保险(PIR)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MIR)作为量化指标。

(6)教育和人力资本积累

市场化过程会使低技能劳动者或弱势成员的失业增加或工资下降。如果这些成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社会存在某种体制性安排,使他们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技能更新,实现在不同技术层次部门及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间迅速流动,那么由市场化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就会缩小。如前所述,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就是造成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的重要因素。因此,如果以政府为主导,包含社会各层面增加对落后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以弥补市场化自身在城乡人力资本存量积累方面的内在缺陷,则将对消除二元经济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模型以地区人均教育经费(PEF)来量化人力资本积累的水平。

(7)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

如前所述,由于长期侧重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及体制改革以来政府实施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乡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投入差距拉大,这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因素。模型以货运总量占全国总量比重(TRANS)和电话普及率(COM)分别度量交通和通讯两种公共品的充分程度。某地区内外交通和信息传递越发达,越能促进贸易增长,带来更多就业机会,使该地区居民收入普遍提高。这两项指标应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

(8)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GDP占总GDP的比重可以衡量各地区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按照发展经济学的一般性结论,该比重通常和收入水平成反比。前面已述,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的因素之一,就是计划经济妨碍了农村工业化的进程,而农村工业化的程度必然会反映在该地区第一、第二产业结构的相对比例上。由于我国第二产业多以资本密集型为主,而第三产业则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因此,第三产业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更强。这有助于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这说明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多元化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积极意义。鉴于此,模型增加了三大产业GDP占地区GDP总额的比重三个控制变量fPllAR、P12AR、P13AII)。

为使绝对数值变量和比率变量可比,模型中将所有绝对数量变量对数化,以此减少回归结果的异方差程度。

2.结果报告

为保证面板数据检验的准确性,首先根据Hausman检验接受固定效应模型假设。然后,计算采用单一和双重固定回归(SSE1-SSE2)/(DF1-DF2)的值,该数值符合F分布。根据F检验的显著性水平,最后确定为单一固定效应模型。

根据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结论:

(1)在控制变量中,经济增长率(GDPI)、人力资本投资(PEF)、城市化水平(URB)、交通(TRANs)等公共设施、经济对外开放度(FIR和FTR)及第二、三产业比重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它们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消除二元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相反,第一产业所占比重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一个地区经济增长越依赖于自然资源禀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越大。因此,产业结构向工业化和多元化发展,将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2)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指标(PIR和MIR)与URID仅为弱正相关。这一方面说明社会保障机制还未能有效发挥消除二元经济格局的作用,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居民,这也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形成和发育。此外,政府的转移支付也与URID弱正相关,这说明目前政府的再分配政策对农村居民利益的保护还不充分,还未发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果。

在控制了上述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外生因素后,表4中的6个模型结果与相关性分析一致,这表明无论是市场化总指数,还是5个分项指数,其系数均显著为负,验证了市场化的总体水平和5个分项指标的水平对于缩小各地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重要的作用。

四、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研究,可以对缓解这一结构性经济失衡问题提出如下一些政策建议:

(1)通过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实现经济增长,是提高居民收入的根本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就是尽快解决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和城市转移的途径。当前,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甚至成为城市就业的主体(如一些南部沿海城市),并将保持长期发展态势。因此,必须减少劳动力地域流动的政策限制,适时解决农民工及其家属从农民向市民身份

的转换问题,逐步赋予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相同的国民待遇,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

(2)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弱正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中央财政支出对提高农民收入还不充分。今后地方政府应把立足于农村居民利益的再分配政策作为重点。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6年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这势必有助于全面改善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主体自由化对缩小城乡差距具有显著作用。如果政府施加给非国有经济主体(如农民)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侵蚀农民土地所有权,都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2006年政府已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这些措施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预计不久的未来城乡收入差距必将逐步缩小。

(4)要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必须先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及其劳动就业能力。其根本措施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并创造充分和平等的教育机会。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及提供生活费补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此外, 《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这些措施势必会有力地推动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5)以经济效率为核心的市场化进程在一定时期并不必然地自发构建收入公平分配的各种制度设施,而是需要通过政府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如加大各地区交通、通讯等公共品和基础设施投入,缩小城乡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等,为城乡创造相对平等的对内、对外贸易和投资环境。

总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工业化的结果是造成农业萎缩、农民贫困和农村落后。我国只有加快市场化,特别是农村的市场化,以市场为连结城乡经济资源的纽带,通过要素和产品在全国城乡统一的市场内进行有效配置,才能使城乡居民获得平等利益,并促进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工业化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责任编校:周全林

作者:阎大颖

户籍制度的农资市场论文 篇2:

农民市场参与能力影响因素及其能力刻画

摘 要:尝试从“人”的角度研究农民市场参与能力的影响因素,从收入占比、销售占比等相对性指标来刻画农民的市场参与能力,并就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高农民的市場参与程度和能力。调研结果来自江苏、上海、四川三地,体现农民婚姻状况、受教育水平、农技培训状况、大学生返乡、政府对人才的投资等方面,对农民市场参与能力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键词:农民市场;市场参与;能力刻画;教育;返乡;政府

一、研究的背景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农业的地位不可替代。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三农问题由于其复杂性,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2010年,绿豆、大蒜的价格大幅上涨,中间流通商从中获取了大量利润,然而,对于种植这些产品的农民,不仅不能分享其利润,还因粮食涨价,带来的农资价格飞涨,而缩小了利润空间。这种现象表明,我们没有认清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更没有确定农民在产业化中的地位[1]。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仅相当于初中二年级;在全国近5亿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8%;在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接受过专门技能培训的仅15%[2]。由于历史、政策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我国农村的大量男性到城市务工,妇女成了农村劳动力的骨干。据调查,当前农村劳动力的60%都是女性,因而,对女性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十分重要[3]。农村的人员整体上偏向老龄化,在这种情况下,返乡大学生让农村的农业发展看到了希望。从“农二代”大学生自身来看,一方面,他们在农村长大,与农村有深厚的感情,对农村的发展较为了解;另一方面,他们接受了高等教育,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文化水平,在农产品的网络营销以及开发农产品的市场方面具有优势[4]。本文将从各地区农民的婚姻状况、农民受教育水平、农技培训状况、大学生返乡状况、政府相关政策的实施与人力投资五个方面来研究对农民市场参与能力的影响程度。据此,提出相关建议,给农村未来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引方向,使各地政府在当地农业发展过程中更多地关注人的因素,加大投资人力资本,包括当地的教育设施、农技培训水平、大学生返乡工作机制等等,最终提高当地的生产力,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帮助农民成为市场的主体。

二、市场参与能力刻画

(一)收入占农业产值比例

对于能力刻画的指标,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指标是否能够量化。这里的比例指的是农民个体通过从事农业生产所获得的收入在当地、同年的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农业总产值可在当地的农业官网上获得,个体收入在调研过程中设置问卷的问题即可。这里样本的选择也很重要,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农业所占的比例很低,从事农业的人口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存在极大的偶然性,分析出来的结果也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正确结论的归纳与探讨。在具有代表性的地区,选取容量尽量大的样本,进行相关数据的计算。如果农民能直接面对消费者,省去烦琐的中间流通环节,即现在提倡发展的“农超对接”,农民和超市协调好供应流程,使农产品从农民手中直接面对消费者,那么农民和消费者都可以从中获益,实现双赢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农产品的价格可以更多地由农民掌控,而不会被中间商蓄意地抬高或压低,农民逐渐成为市场的主体,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二)出售产量占总产量比例

国内学术界对农业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尤其是对于刻画农民市场参与能力的因变量的研究。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与时俱进的相关理论应运而生。其中,将因变量从收入、金额、产量这类绝对数值转变为销售量占农民家庭总产量的比重、农产品销售金额占总收入的比重等这类相对值是研究的一大进展。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江浙一带,很多农民从事农业仅仅是为了自家食用,或赠与亲戚朋友,出售的农产品所占很少甚至几乎为零。这部分农民没有真正地参与市场,他们所生产的农产品没有在集市上流通。当然,相当一部分农民拥有较大面积的农田,生产的农产品种类十分丰富,有流向超市、餐厅的,也有提供给农家乐的。一般来说,农民出售的农产品产量越高,表明了他拥有更高的市场参与度。但目前有些理论提出在市场情况较差,农产品价格达不到农民期望的时候,农民选择待价而沽,暂时滞留农产品等待合适时机更是一种市场参与能力强的表现。具体的正负效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三、市场参与能力影响因素

(一)年龄及婚姻状况

农民的年龄及婚姻状况属于农民的自身属性,这些信息描述了他们进入市场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参与的市场活动的基本特征。农民的年龄决定了农民所处的时代背景、认知角度、生活经验等。婚姻状况的改变意味着农民家庭及生活状况的改变,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考虑角度和前提也会有轻微变化。

从调研数据的分析来看,上海地区农民的平均年龄显著小于江苏和四川地区,同时,年龄的差距也使得已婚人数占比较小。上海的农业发展水准要略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例如浦东地区的孙桥农业园,采用的是企业管理模式,“两头在内,中间在外”,销售和种子技术的把控在本地进行,在上海以外其他地区包括内蒙、新疆、西藏组织了许多跨纬度基地,这些成就在一定程度与年轻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农民有关。

(二)农民受教育水平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中文盲和小学教育水平占了绝大多数。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讲,知识水平的提高使农村居民学会使用现代农业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会更多地向非农产业流动,也为寻找非农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获得在非农行业的优势,获得更高的非农收入[5]。农民的教育、科技素质与纯收入水平高度相关,农民素质较高的地区人均纯收入往往也比较较高,如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农民素质较低的地区人均纯收入往往也比较低,如贵州、西藏等地。调研期间我们发现,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民对市场这个概念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他们能够说出自己对未来农业的规划,或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或开办家庭农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参与了农业保险,也有农业贷款的资助。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现代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农产品产业化的发展,知识显得尤为重要[6]。

由图3至图5可以得出,上海地区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江苏和四川,高中学历占了绝大多数,知识水平预示着农民在新型城镇化下可以更好地使用生产要素,实现抱团发展。据调查,截至2014年,上海地區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了38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 192家,经主管部门所认定的粮食家庭农场有2 787个,农民的市场参与方式逐渐走向多样化。

(三)农技培训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培训在日常生产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农民作为农技培训的对象,以何种方式提高农技培训效果,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这是农技推广教育培训的工作者必须放在首位的问题。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都渴望能够有机会参与农技培训,提升自己的实用技能,但真正能够帮助到农民们的农技培训少之又少。农技培训是已有的农业科技成果逐步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最终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实用技术、农广校、绿色证书、前往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失地农民等。在农业市场经济化之后,农民有着强烈的参加各种培训的愿望。因此,财政每年应拨出部分资金,投资于农技培训,以此来激发广大农民学习科技、使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热情[7]。

农技培训方面,三地状况较为接近,偶尔参加的占了绝大多数。绝大多数农民反映,政府开展的农技培训没有很强的针对性,只求形式,实效不足。部分培训没有错开农忙季节,导致无法集中培训。真正有效的培训应该以市场需求和农民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当地的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有时候,我们想学的内容没有安排,安排培训的内容我们不想学,大家的积极性当然上不去了。”一位农民说道。

(四)大学生返乡状况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从事农业工作者中中老年人占了绝大多数,他们也提起现在青年一代都在外工作,高学历的人才都希望在外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当地发展水平的限制,农业相关的工作对大学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当地的大学生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与农村有深厚的感情;而且,他们接受了高等教育培养,在互联网营销、农产品市场的开发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大学生是一个朝气蓬勃的群体,富有活力,做事充满激情,自信创新,敢于挑战传统创业观念,搜集市场的最新信息,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创业项目[8]。据了解,福建省2008年的高校毕业生达到19万人,前一段时间,务工青年返乡人数也达到了4万。政府应完善相应的优惠政策,开展激励措施,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可以在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同时,有力地解决当前经济形势造成的部分进城务工年返乡问题。政府由此可以看到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深层意义[9]。当前城乡的户籍制度,附带的教育、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远低于城市,大学生无法享受城市所拥有的优质公共服务,种种因素限制了农村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的热情和抱负[10]。政府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指导、技能培训以及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给予税收、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便利和优惠,鼓励大学生去往基层创业。

(五)政府政策及人力资本投资

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受人力资本投资力度的影响,舒尔茨说过,想要引进新的生产要素,不但要引进杂交种子,同时,还需要引进人才,他们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而且能运用新的生产要素。由于农民并不了解现代技术,不能很好地转化、推广与应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历史资料表明,对于农民来说,他们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与他们的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11]。农民的人力资本短缺,不能很好地把握和预测市场的需求,削弱了农业向市场化和现代化方向的发展势头。投资人力资本,不仅能够增加单位农产品的价值含量,而且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升农业收入,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12]。 在农村,有过剩的体力型人力资本,而较高质量的人力资本严重短缺,这种局面并不罕见。农村的绝大部分人力资本处在体力型的层次上,就业方向只能局限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或部门。 由此可见,在新型城镇化下,想要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的效益,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农民,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刻不容缓[13]。

四、设计研究模型

在本次研究中,设置了两个因变量:收入占当地总产值的比例(Salary),用于出售的农产品占总量的比例(Sale)。设置6个自变量:受教育水平(Edu),农技培训状况(Train),大学生返乡人数(Grad),政府的人才投资状况(Lninvest),年龄(Age),婚姻状况(Marriage)。

模型一:Salaryi=β+α1Edui+α2Traini+α3Gradi+α4Lninvesti+α5Agei+α6Marriagei+ε

模型二:Salei=μ+α1Edui+α2Traini+α3Gradi+α4Lninvesti+α5Agei+α6Marriagei+ν

五、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在对数据的描述性统计中,收入水平的分布比较极端,有生产规模小,收入占产值比例很小的,也有占比较大的。出售的农产品数量占自身生产总量的比例也存在极差较大的状况,大多数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在50~60岁之间,基本上是已婚的状况,受教育程度平均水平处在小学和初中,大多数地方开展过农业培训,返乡工作的大学生普遍不是很多,政府对人才培养的投入金额也有待加强。

(二)相关性分析

通过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很大,相互之间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情况,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比较好(见下页表3)。

(三)回归分析

在这个回归模型中(见下页表4),显著性比较好(P值小于0.05)的几个变量分别是Age、Edu、Lninvest。其中,年龄与收入占比成正相关,年龄越大,农业收入占比越高。这说明,从事农业生产的有效劳动力中,年龄越大,拥有更加丰富的经验,有利于收入增加,这一结果也与调研中未将未成年和已经年老退休的无效农业劳动力计入有关。其次,学历也与农业收入占比呈正相关关系,学历越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更加熟练,农业发展形势更加丰富,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当然,也与由于学历提高原因离开农业生产的人群为计入研究对象有关。同时,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也对农业收入占比的提高做出贡献,因为政府对当地人力资本的投入可以提高当地的技术平均水平和人口素质,带动产值的上升。

在这个回归模型中(见下页表5),只有Grad和Train的系数是比较显著的。返乡大学生的增多对农产品出售比例增加有显著影响,说明返乡大学生的目的更明确,市场活动更活跃,市场参与更深入,可以带动提高当地的市场参与度,给当地的农业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带动农产品的销售。其次,专业的农技培训也对农产品出售比例的增加有显著影响,说明不断强化劳动者的技能,使日常的种植更加规范化、机械化,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及市场参与意愿和能力。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分析了影响农民农业收入占比和农产量销售比例的因素,涉及农民自身的因素,也包括政府部门的外在投资和相关政策。总的来说,青年的农业工作者在农业发展方面拥有更多的活力,无论是融资渠道还是销售渠道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他们自身的受教育程度相关。返乡大学生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他们能够为农村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更为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有针对性的培训,真正迎合农民需求的培训,才能激发农民的学习兴趣,带来技能的提高。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果和目前农村发展的状况,提出以下建议:首先,重视农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加大政府投入。农民个人的农业素质,包括受教育程度、受培训程度、机械使用能力、管理能力等,对有效提高农民的市场参与能力和市场活跃度有巨大影响,政府应该加大对这些方面的人力投资。其次,对于大学生返乡工作,政府需要发布一系列激励政策,做好农村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服务。政府应采取多元方案,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最后,在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农林高等院校应提高农村大学生涉农专业的比重,在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中加强三农知识的教育,以学校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发展,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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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光考.新时期农村大学生返乡就业的困境与对策建议[J].农业教育研究,2014,(2):36-38.

[11] 王迅.从人力资本理论视角看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J].农业经济问题,2008,(4):35-39.

[12] 王敏.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探析——基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视角[J].生产力研究,2011,(5):26-28.

[13] 高明.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与农村经济发展[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3,(2):32-35.

[责任编辑 刘娇娇]

作者:丁雨馨 高雅 孙定东

户籍制度的农资市场论文 篇3: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及实现路径

摘要:在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本质是城乡融合,包括制度融合和市场融合。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的必然要求,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现阶段,二元结构是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实现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是基础,制度创新是关键,城镇化是重要抓手。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二元结构;制度创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

城市与农村这两大经济社会系统从相互对立、相互隔离到城乡融合、城乡一体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十七大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十八大进一步指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标志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

一、城乡一体化的内涵与现实意义

(一)内涵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在20世纪80年末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从而构建城乡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从总体目标看:破除旧有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的工农城乡关系,形成平等、开放、融合、功能互补,让农民与市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的新型城乡关系。从发展战略看:摒弃城乡差别发展战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进的发展战略。从发展体制看: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赋予农民公平的国民待遇、平等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从发展机制看:改变以往农业支持工业、农村奉献城市的单向发展机制,建立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新机制。从发展重点看: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强新农村建设、强化农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从发展内容看:城乡规划一体化是前提,城乡产业一体化是关键,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是基础,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是基本目标,城乡市场体系一体化是根本动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是保障。

城乡一体化的本质是城乡融合,包括市场融合与制度融合,通过打破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制度相互统一、生产要素开放互动、产业发展关联密切、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基础设施无缝对接、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和农村居民在政治权利、经济发展水平、生活质量大体趋于相同,最终形成新型城乡关系。城乡一体化既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也是城乡关系演变的最终目标。

(二)城乡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1. 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的必然要求

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补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普遍性的趋向。”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中期将是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阶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如果及时扶持农业,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就会协调发展,就能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如果继续忽视农业农村,就会导致农业萎缩,城乡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社会矛盾加剧,甚至出现动荡和倒退。

2. 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当前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国内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资源要素的流动,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沿用西方经济学的“木桶理论”,补足最大短板能够发挥最大的边际效用,对中国而言,城市化过程中被“忽视”的农村是最大的短板,是最大的结构失衡,最大的发展问题,短板就是最大的发展潜力。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区域竞争实力,既取决于城市,也依赖于农村,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其区域竞争力必然受到严重影响。

3. 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目前城乡发展很不平衡,不仅表现在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一直维持在3:1,而且体现在城乡居民在医疗、教育、社保、住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造成的,因为制度不平等导致农民发展权利不平等、发展机会不平等,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制度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城乡一体化本质是城乡居民权利的一体化、发展机会的一体化,解决农民事实上长期处于“二等公民”地位的问题,真正获得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给农民完全的国民待遇、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获得同样的利益。以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缓解社会矛盾与冲突。

4.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城乡一体化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三农”问题,但“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中国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现代化的难题。主要原因是,过去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更多地注重于在农村内部考虑农业、农民,把“三农”问题单独研究,因而实现不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良性转换与互动。“三农”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村问题,实际上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靠农村自身,必须在城市与农村的互动中逐步解决,跳出“以农言农”的传统思路,统筹考虑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通过城乡资源共享、人力互助、市场互动、产业互补,建立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一体化体制。改革旧的城乡关系,建立新的城乡关系,从政策性调整阶段,进入制度性建设阶段,这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总体思路。

二、二元结构是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

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理念认识的提升,政策的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城镇化的加快以及各地的实践经验,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二元结构是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一)我国二元结构的形成与特点

“二元结构说”是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结构是指发达的现代工业部门与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国民经济结构,即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的差距。我国二元结构形成于农业全面支持工业的赶超型发展战略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以工补农、以乡养城”的城市主导型发展战略,这种“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穷二白的国力与必须快速推进工业化的现实矛盾。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落后的农业大国,不但经济贫穷落后,而且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和朝鲜战争以及台海局势的压力,能否迅速发展经济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在当时看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几乎是发展经济、摆脱贫穷的代名词,特别是重工业的发达被当作国家富强的标志,由此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但是发展重工业要求国家具有相当高的资本积累和资本动员能力,当时的苏联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现工业化的成功,给了中国强烈的示范效应。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化),复制了苏联模式,国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城乡二元体制,主要通过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农业合作化、统购统销和户籍管理等一系列城乡关系的政策与制度,这些制度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完备的刚性制度体系,确保了农业对工业、乡村对城市长期而巨大的贡献,且这种牺牲农业的行为被制度和法律不断固化。

首先,二元结构是制度变迁的产物。二元结构是所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出现的问题,市场成长、分工深化是城乡分离、二元结构的主要原因。马克思总结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指出城乡分离是历史的产物,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结果,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繁荣,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也会逐渐由对立走向融合。但我国的二元结构内生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制度,所以具有超强的稳定性。一系列制度和政策阻碍了我国“三农”的发展,导致城乡分离和分割的局面日益加深。

其次,是“双二元结构”。我国的二元结构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又包括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长期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两种不同的户籍制度;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城乡两部分居民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群体,享受不同的社会待遇和发展机会。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仍然不能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城乡生产要素不能平等交换,城乡公共资源不能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能均等享受。我国城乡分割的程度和影响比其他发展中国家要大得多。

(二)我国二元结构的深化

城乡二元体制从历史的角度看,对奠定国民经济基础,特别是国家工业化的快速起步和工业体系的建立,甚至强大的国防建设,都起了巨大的作用,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不二选择。但是随着历史的推进,我们面临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开放以后,很多领域都得到了改革,但城乡二元体制没有根本改变,而且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加速了农村要素向城市的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加剧了本来就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在制度和市场的双重影响下得以续存和强化。有学者把改革开放前因政府行政干预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政策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称之为“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把改革开放后由于社会资源重新积聚所带来的城乡断裂称为“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 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一个从差距趋向缩小到又不断扩大、二元结构逐渐固化的阶段。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和强化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水平。2014年,中国第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已经接近90%,但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却只有54%,而且还包括2.6亿农民工。城乡融合速度远远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有很大一部分人不能充分分享工业化带来的好处。第二,城乡收差距持续扩大趋势没有根本改变。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1978~1984年城乡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但此后,改革重点逐渐转向城市,农民收入增长率下降,甚至出现了1989年的绝对负增长,此后 城 乡 收 入 差 距 持 续 扩 大,一直保持在3:1。第三,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和工业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农业和农村。在市场自发作用下,农业和农村本已相对缺乏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会迅速向工业和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聚集。要素的不平等交换是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也是城乡利益不均等的突出表现。因此,靠工业化发展的自发力量不仅难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反而会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凸显的“三农”问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不断深化累积的结果。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厉以宁指出,计划经济体制有两大支柱:政企不分和产权不清晰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及城乡生产要素分割和农民没有明确产权的城乡二元体系。改革开放后的前 30年,我们着重于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在30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尽管国企体制改革中还有一些遗留问题需要继续解决,但大势已定,改革已不可逆转。今后30 年,改革的重点将是城乡二元体制,通过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而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继国企改革之后另一项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

三、城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推进城乡一体化,包括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改革,这既需要政府的力量,又需要市场的力量。

(一)农业现代化是基础

城乡一体化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立足于农村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工业化已经进入中后期阶段,城镇化进入加速期。然而,农业现代化发展滞后,农业还基本上处于以“一家一户”为主的传统生产阶段,农业基础薄弱、物质装备水平不高、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较低,农业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农业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农村劳动力素质不断下降,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日益突出。十八大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基于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国情提出的,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

相对于过去的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经营规模”上,更加突出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生产过程”中,更加追求生产工艺与流程的标准化;“产业链条”上,更加强调农业产业链条的拓展延伸;“生产组织”上,更加强调服务的社会化。其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如下。

1.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农户经营的基础上,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促进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成长壮大。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比较优势和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具备适度规模、家庭经营、集约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其主要形成在二、三产业较为发达,劳动力转移比较充分、农村要素市场发育良好的地区,功能作用体现在通过从事种养业生产,为生活消费、工业生产提供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原料,发挥对小规模农户的示范效应。农民合作社具有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的功能,应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经营组织,发挥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作用。龙头企业集成资金、 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适合在产中服务和产后领域发挥功能作用。在产中主要为农户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资服务、金融服务、品牌宣传、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人才培训等方面。在产后主要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

2.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从国际国内经验看,凡是农业发展水平领先的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走过了土地规模经营的道路。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科技普及、转变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核心是循序渐进推进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要解决:一是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法律上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从法律上确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产权主体地位,如果确权不到位,规模经营就成了空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承包权”和“经营权”分权设置,建立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型农村用地制度。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是有成效,但也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合同少;低报酬流转多、高报酬流转少;村内组内流转多,跨村跨组流转少;自发流转多,中介引导流转少。要建立完善县乡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要抑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能带来的“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三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农业规模经营中,不管哪类主体都不可能包揽农业经营中的每一个链条或环节,其经营都有赖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下一步,政策要聚焦在多元化多类型的服务主体、经营性服务的突出短板、农民欢迎的服务模式上。在主体培育上,要把农资经销企业、农机服务队、农技服务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作为各级政府加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在服务领域上,要拉长产后服务这一短板,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品牌创立和宣传、农业综合信息提供、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在服务模式上,要挖掘实践中农民最喜欢、生命力最强、成本最低的服务模式,重点发展 “公共服务机构+农资农技服务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基地”、“农资经营公司+农户+基地” 等服务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化服务。

(二)制度创新是关键

制度改革是连接城乡的桥梁。通过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市场特别是要素市场统一。

1. 户籍制度创新,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建立的。1958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不允许农民自由进城,同时户籍制度与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紧密挂钩,形成户口歧视,造就了城市特权人口。改革开放以后,城市的大门逐渐打开。特别是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可以说,此次户改的真正意图是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但是身份上的城乡一体化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户籍改革仍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更多人对户籍改革的期待,一是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社会福利。户籍就是一张居住地登记的凭证,不应该与很多福利紧密相连,不论在哪个地方,都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是人人享有自由迁徙的权利,自由迁徙是双向的,但城里人是难以乡农村流动的,因为城里人要获得农村的房产才能在农村落户。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土地制度就是不得不跨越的坎。

2. 土地制度创新,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财产权

土地制度改革是当前城乡一体化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城乡分治,在土地所有权上是国有和集体所有权并存,农村的耕地和建设用地是集体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是国有,集体土地不上市交易,国有土地可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入市场交易。征地制度改革、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将构成未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的“三条底线”,就是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从征地制度改革看,征地制度是政府配置资源的典型表现,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扩张要占用农地,城市建设的资金要靠征地后的“招、拍、挂”,于是征地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除了最必要的公益用地之外,政府退出征地,让农民成为受益主体和市场决定土地供应,并以土地市场价值作为征地的补偿依据。除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补偿,要求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从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看,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只有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要素市场才能真正的平等化,土地才能真正的流转,农民才能在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真正受益。从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看,在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需要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这样才能让农民吃一颗长效定心丸。在这个基础上,要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并扩大权能,赋予抵押、担保权能。从宅基地制度改革看,《决定》指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总之土地制度改革就是要赋予农民极大的土地权利,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 金融体系创新,为农业农村发展输送“血液”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众多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小企业,农村贷款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品,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充分,农业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因素,使得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更高的经营风险。农户和农村企业普遍贷款难,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决定了需要有特殊的农村金融服务,要建立符合农业和农民需求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和重点是: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主体。农村金融新体系既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也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组织等民间非银行机构,还包括农村保险、担保、征信、农产品期货等配套金融体系。为此,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更多的倾向农村。完善政策性金融,世界各国在金融都对农业进行政策性倾斜,不仅体现在低息贷款,更多体现在农业保险领域,保险品种覆盖面很广,还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农户向保险公司投保,获得政府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也可以从政府获得费用补贴和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又可以向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以分摊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以从政府获得补贴和优惠,这种网络型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大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与政府政策密切相关,政府应致力于建立有利的政策环境,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比如近几年鼓励发展的村镇银行,政府可以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加大对其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农村贷款难难在缺乏抵押,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农村基础设施使用权抵押等金融服务,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三)城镇化是重要抓手

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要重视农村建设发展,而且要重视城镇发展,农村发展是城乡一体化的落脚点,城镇发展是城乡一体化的牛鼻子。过去的城镇化偏重速度,而不是注重质量;城镇化是典型的政府主导,而不是市场导向型;城镇化是投资驱动,而不是消费驱动;城镇化是粗放的,而不是集约紧凑型的;城镇化是大城市主导,而不是均衡发展;城镇化是城乡二元分割型,而不是城乡一体发展。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 核心是以人为本。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以人为核心就意味着不再像过去的造城运动,而着重农民的市民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首要问题。城镇化实质上是社会结构调整与进步的过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2. 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道路。树立多元城市生态的理念。大城市有节约土地、劳动生产率高的优势,小城市有农村人口转移成本低、宜居条件好的优势。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是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发展道路的,在积极发展大型城市的同时十分重视中小城市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发展。比如,美国大概有50%以上的人居住在5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小城镇。目前德国的城镇化率是97%,70%的人居住在小城镇。德国小城镇数量多且分布均匀,虽然规模不大但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明确,经济发达。这些小城镇具有多种就业机会,便于居民自由选择工作地点、住房、学校和其他文化服务设施。另外,小城镇的通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与大都市相比差异很小,而且自然环境优美,甚至具有大城市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3. 产业和城镇融合。产业是支撑,城市是载体,两者相辅相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服务业,促进城市经济的转型,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促进劳动力稳定转移。

4.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还有4.5亿人生活在农村。因此,城镇化要带动新农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搞所谓“去农村化”。城镇和农村要和谐一体,各具特色,相互辉映,不能有巨大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某些“去农村化”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规律的。农业的多功能性表明,农业不仅能给人们提供一日三餐,还可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菜田本身就是绿地,稻田就是人工湿地。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人们寻求到农村去居住,到郊区去度假,这其实是对农业多功能性的认同和田园生活的追求,城市和农村功能不同但等值。

参考文献:

[1]国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课题组.从城乡二元到城乡一体——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突出矛盾与未来走向[J].管理世界,2014(09).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制度先行: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有序入市[N].中国经济时报,2014-02-13.

[3]韩俊,何宇鹏.以人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N].人民日报,2014-04-09.

[4]张强.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研究与探索[J].中国农村经济,2013(01).

(作者单位:中共娄底市委党校)

作者:刘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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