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乡医停止输液

2022-11-13

第一篇:新医改乡医停止输液

新医改方案-简介 新医改方案

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6个部分。《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 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意见》提出,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医改方案-目标 新医改方案

1、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4、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5、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新医改方案-五项改革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测算,为保障上述五项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新医改方案-四大亮点

第一个就是体现了公平性和公益性

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提出了全民医保的目标,还有提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这样一些内容。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还有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来维护群众用药的公益性。

第二个亮点是强调政府职能

通过加大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投入,明确政府对群众健康的责任。

第三个亮点是在改革重点上突出基层面向农村惠及群众

在这个医改意见里面提出了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然后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使广大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就近得到比较好的医疗服务。

第四个亮点强调将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

在突出基层保基本的同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比如利用社会资本来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促进有序的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新医改方案-七大创新 新医改方案

一是理念创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

二是全民医保:缓解“看病贵”顽疾的良药。

三是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四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遏制虚高药价。

五是增设药事服务费 推行医药分开。

六是管办分开 转换政府职能。

七是多点执业改革破冰

第二篇:新医改方案

宗地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具有改革阶段性的鲜明特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决公平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五项重点改革涉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医药卫生管理体制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抓好这五项改革,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结余和累计结余,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药品购销双方要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产。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各地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

(八)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九)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16万人次和137万人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十四)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十一)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二十二)鼓励各地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地情况差别很大,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要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宗地乡卫生院 2011年5月15日

第三篇:新医改

有关新医改的几点思考

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医改出台的背景:

新医改方案的出台,是百年难遇的一个大变革的时代。2008年由美国引起的金融危机,最终蔓延成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不仅仅是经济危机,食品、药品的危机和公共卫生的危机是近年的又一焦点所在。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引发的食品安全危机都是对我国的严峻考验。以“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为核心的“中国模式”越来越有感召力,而医药卫生改革有望成为“中国模式”走向世界的先声。中国模式”的核心应该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而医药卫生改革有望成为“中国模式”走向世界的先声。

工业革命之后形成的“以物为本”、“以病为本”的医学模式,以竞争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使得医疗卫生服务日益商品化,以利润为导向、过度竞争的发展模式造成的生态和资源危机,在更大程度上损害人们的健康。这样的发展模式,今天的发展中国家是不可重复的。中国需要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升华出保障人人享有健康的新模式。

新医改的基本内容:

1、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4、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5、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新医改的优点:这次医改体现了公平性和公益性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提出了全民医保的目标,还有提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这样一些内容。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还有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来维护群众用药的公益性。这次医改的核心就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通过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众个人支付比例,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平时少得病,二是看病更方便,三是看病有保障,四是看病少花钱“平时少得病”,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如说建立居民的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婴幼儿作健康体检,再比如实施国家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等,这样进行预防,使群众少得病。“得病有保障”,我们要扩大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医保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扩大报销范围,使群众得病看病以后,得到比以前更加高的报销比例。“看病更方便”,我们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并进行了公立医院的改革,使得群众能够逐步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再去医院,看病更加方便,看得更好。“治病少花钱”,通过我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保,另外对医院进行改革,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这样使群众能够治病少花钱,减少个人支付的比例。 新医改的缺点:取得显著的成就(提高医疗水平),存在严重的缺陷(体制上)。“公益性缺乏和与现代医学模式相悖,是目前医改的重大问题。”公益性缺乏是指政府投资少和卫生资源分配不均两大问题。中国卫生总支出只占GDP的4.7%。去年“两会”上有数据表明,现在老百姓看病自负的比例仍然超过六成。“在医疗领域导入市场机制留下很多后遗症,医院利润最大化。医院想的是怎么多赚钱”, 这些导致了医疗队伍逐利性强化,人文精神沦落。“我自己家人看病手术,都来咨询我要不要给医生红包。这种情况很普遍,这些都是目前医改存在的缺陷。”

改进的方法:新医改还存在一定的缺点,那就要求我们还要不断的努力改进,提出更好的方案。我个人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改进。一是加强社会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增加医疗卫生投资,合理分配卫生资源;二是顺应现代医学模式,强化社区医疗。现在社区医疗设备陈旧、人才匮乏,导致病人都往大医院挤。其实合理的医疗资源分布状况应该是金字塔形的,有强大的社区医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大病再由全科医生转诊到综合医院,只有少部分人需要去专科医院。但是中国目前却是倒金字塔形的,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早防早治”能为国家节省医疗投资,而早防早治的载体和重心就是社区医疗,真正搞好社区医疗服务网络,才有可能实现医疗公益化。“一直搞大医院的建设,在现实的背景下,是不切实际的。其实社区搞得越好,对于大医院来说就越解脱

第四篇:解读新医改

解读新医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也是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为公立医院改革标明了方向,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

一、解读新医改

1.公益性为公立医院改革标定航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同时明确,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公立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终端,集各种矛盾和问题于一身,因此成为医改绕不开的“堡垒”。

据《2007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计算,我国有公立医院1.6万个,占全国医院总数的82%,拥有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87%多。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体,但面临着经费不足、自谋生路的压力。最近几十年来,因为“以药补医”机制,形成了扭曲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驱动,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目前解决老百姓就医难题的正道。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目标是我国政府基于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权益而必须承担的职责,提供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是公立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核心价值所在。

2.完善补偿机制是实现公益性的有效保障

《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

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是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基本前提和有效保障,也是恢复医务人员尊严,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从根本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3.鼓励地方探索医师多点执业

《意见》指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方案》提出,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

目前我国对医疗人才一般采取封闭式管理,注册医师不能到另一个医院执业。事实上,近年来这一规定有所突破,许多专家都有到外地执业的经历。

在2009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市率先提出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制度框架,要求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鼓励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愿望,可以在业余时间到社区去坐堂行医或者开设个体诊所。

实施方案也提出了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医师多点执业对于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技术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开展医师的多点执业工作,必须在全面深化医改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大前提下,立足本地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客观规律,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4.特需服务比例不得超过10%

《意见》指出,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

《方案》提出,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对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进行限制,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5.部分公立医院将转制为民营

《意见》提出,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方案》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医疗市场的需求,是多元化、多层次的,需要有符合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也要有符合高端人群的特殊需求,因此,现实中需要有医院为这部分高端人群提供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按照要求,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6.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先行

《意见》指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方案》也指出,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公立医院改革尚无具体做法和现成经验,因此需要通过试点进一步探索,以便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

近期,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方案,各地将按照方案要求,选择试点地区和单位,在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尽快启动试点工作。

二、北京公立医院改革框架初定

4月17日,北京市卫生局召开2009年医政工作会,部署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规划,拟按照区域医疗共同体思路,重新整合全市医疗资源。

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框架”初定。二级以下医院将变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护理院、康复院,承担居民的防病保健、常见病诊疗、大病预约转诊及手术病愈后的康复、护理等职责,缓解就诊者全部拥挤在大医院,看病难、住院难的矛盾。

1.居住区组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在北京城每30万-50万人口的居住区,由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一家大型综合性医院、几家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院为主要元素,组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将不仅只有公立医院参与。在北京市卫生局选定的护理院、康复院试点中,不仅包括政府举办的北京市第二医院,还有原二七机车车辆厂医院改建的颐乐养老院和民营资本开设的英智康复院。

2.护理院、康复院可小成本改建

护理院和康复院与医院不同,不占用大型医疗设备,不需要专家,利用目前二级以下基层医院的现有医疗资源,即可小成本改建。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以及对大医院评价和收入机制改革的经济杠杆,有望引导在大医院拥挤、滞留“压床”的患者,及时转至周边小型医疗机构,获得细化的康复、护理服务,从而缓解大医院的床位使用率,进一步盘活有限的大医院专家资源,为更多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3.大医院负责与社区卫生网对接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的规划,今年年内,北京市的大型综合医院均将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与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对接,保障社区全科医生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标准与大医院一致,同时,还要确保经社区转诊的疑难重症患者,能够便捷获得专家诊疗服务。 本文由:北京儿童医院挂号看病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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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新医改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对新医改有更多的了解与认知。通过大学生在新医改方面的了解程度,我们对其作出相关方面的调查研究。主要在以下几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当代大学生对新医改的了解程度。二是大学生对新医改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芜湖作为新医改的试点城市,所以我以高校地区的大学生对新医改的了解与认知作为切入点,调查分析大学生对新医改的了解程度与认同感,有针对性的提出新医改的方案相关问题的调查问卷。

新医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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