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3-05-20

第一篇: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唐山市政府的重要职责。2011,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将这一任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工作,积极为全市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办回顾全年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开拓创新,力求在新时期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行政调解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措施,是大调解联动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调解可以使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合理的、彻底的解决纠纷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我办采取了下列措施:

1、制定指导性文件,开展行政调解指导工作。我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已作为全市行政调解的纲领性文件印发全市执行,为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分管领导、调解人员队伍完成行政调解工作。

2、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为解决行政调解在“三位一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调解体系中的“短

板”问题,我办已推动各县(区)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共649个单位完成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和行政调解室的设立工作。各单位基本设立了行政调解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已初步建立。

3、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选用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工伤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于在复议程序中直接达成和解的,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对于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积极协助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实现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另外积极实现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建立预警机制,对人民调解过程中造成的集体访和大规模不安定因素要及时疏导,对人民调解无法处理的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处理结果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再协助法院做好诉前化解工作,从而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真正实现三大调解的联动。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

动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我办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全市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开展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国法办、省法办及有关高校举办的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理论素养,并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实务操作、办案技巧的指导,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水平。

2、改进和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在审查形式上,由原来的书面审查原则逐渐改为公开审查原则,逐步推行听证制度,以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促成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在审理方式上,逐步实现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对一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在书面受理的同时,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案件全貌和实情,辨别证据真伪,客观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

3、狠抓复议案件办理这项基本工作。我办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104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申请36件。在受理的104件案件中,已办结94件,正在审理及中止审理10件(中止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是工伤认定类复议案件,共计76件。究其原因,

一是唐山市经济较发达,周边县区工厂企业较多;二是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也有利于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因土地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也占较大比重。这类案件特点明显,一是争议土地问题产生的过程漫长,有些还牵涉特定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认定难度大;二是争议双方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对每个复议案件,我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理念,通过审阅卷宗、现场走访、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方法,辨别证据真伪,认定相关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从而真正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使每个案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社会矛盾。

4、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行政复议工作面临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困难。因此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是圆满完成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措施。对于业务素质过硬、群众评价较高的复议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在选拔干部时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出行政复议的专项费用,以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机制的建立健全能够充分调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充分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所需资金及设备,有利于更好的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

5、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我办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办公室,对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类信访投诉请求,委派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当场立案,对广大群众的诉求做到两个“耐心”:耐心倾听群众困难,耐心解释政策法规。我办与信访中心积极沟通,实现了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对接,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应诉工作是我办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办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推动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今年我办共代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应诉案件数量持平。其中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2件,主要为土地管理类案件。目前法院已审结2件, 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原告撤诉。我办全力做好

一、二审案件的应诉和与法院的联系工作,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市政府的权威。

总结以上各项工作,我们尤其体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继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宣传、拓宽行政复议渠道,为更好的完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纷繁频繁,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基本内容和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进科学发展、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已经迫在眉睫。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的特征,自觉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基本前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督促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也只有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注重防微杜渐,重视调查研究。社会矛盾纠纷的扩散和激化有一个过程,只有坚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能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构筑起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扩散和激化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

二、目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资生活、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也

日益突出,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危房改建引发的矛盾、暴力执法抗法引发的矛盾、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矛盾等等。

造成当前社会矛盾持续性、多发性和复杂多样性的原因主要有:

(一)决策和政策不当,执法不公。

一些部门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或执法监督不严不公,在制定政策时,侵犯和牺牲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就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

(二)党政领导不够重视。

目前我县仍有很多乡镇及部门领导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道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只是“软指标”,对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不够重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不够。

(三)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及协调能力。

基层调解组织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其调解的权限、方式、效力和保障都很有限。加之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另外,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调解经费有没有得到保障,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薄弱和协调力不够。

(四)队伍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矛盾热点、难点问题逐年增多,需要化解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广泛化、群体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引发矛盾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多种因素复杂交错,矛盾化解难度增大。目前,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已不相适应。

(五)群众法治观念淡薄。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一些人心态浮躁甚至严重失衡,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有些人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往上告,或者把事情闹大,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把矛盾扩大化。同时,有大批刑释解教人员从中作梗,借机挑衅、激化矛盾纠纷,使利益冲突者因为“仇富”、“仇官”心理和“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心理因素,对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也卷入到突发事件中,造成矛盾的复杂化。

三、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

违犯法律法规进行决策、行政和执法,是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走人民群众路线,严格执法、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深入人民群众,开展“人民调

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着力化解调处本地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二)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责任。

化解矛盾纠纷就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基层党组在化解矛盾中作用

近年来,各种突发性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组织又大多比较薄弱,特别是党组织作用弱化,起不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力,致使矛盾越来越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如:矿区征地补偿、矿区地质灾害、宅基地使用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的核心和堡垒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织金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结合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变化,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织金县司法局化起司法所

谢乃奎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三篇: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整体合力

泗阳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形成整体合力

6月12日下午,泗阳县召开社会矛盾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养育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养育指出,社会矛盾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要求,深化社会矛盾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当前要重点在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拓展工作领域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要着重健全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健全完善诉讼全过程调解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衔接机制,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司法保障机制。对于涉及调解协议的诉讼案件,法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对于经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审理,有效维护调解协议的效力。

夏养育要求,要大力拓展司法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领域,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落实到社会矛盾化解的各个方面。要向各类案件拓展,从民事案件扩展到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知产案件、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等;向源头预防拓展,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向应急处置拓展,对重大涉众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司法调解专项工作组和诉调对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研判会商、联动处置等机制,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稳控、化解处理等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泗阳政法委 办公室 2012年6月13日

第四篇: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社会

中共XXX乡委员会XXX乡人民政府

我乡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为全乡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站的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健全网络,明确职责。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村级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重点村另增加1--2名秘密信息员,以便能更好掌握信息动态。每月2日召开全乡信息员例会,对各村存在的不安定因素以文字材料向乡矛盾调处中心上报,矛盾调处中心汇总后,将信息反馈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然后,由领导小组针对不同问题分析研究产生的原因,负责整理,制定措施,对症下药,集中办理。二是明确目标,奖优罚劣。年初,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分别签订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如出现一起重大案件,对单位一把手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把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层层分解,权责分明,一季度考核一次,把每个干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之

一。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努力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三是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抓好领导接待日制和领导包案制。每天有两名领导挂牌上岗值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立即处理的立即处理,问题复杂的先与上访者签订双向责任书,限期结案。通过强化领导接待日制和领导包案制度,使许多矛盾和问题在本乡得到化解。杜绝了赴“上四级”越级上访案件,做到了无个访积案,无重信重访。坚持不安定因素日排日报制度,超前防范,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每周一晚由各管理区区长汇报所辖区内各村信访信息及各种不安定因素,然后由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汇总,向乡主要领导及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二、加大投入,优化环境

为提高矛盾调处工作质量,优化工作环境,促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台阶,我乡一是改善办公条件。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30000多元,配制了各种办公用品,各种制度上墙,为中心工作人员创造了一流的工作环境。二是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中心;三是将信访、民政、司法、流动人口办公室、土地、治安巡防队等单位集中到中心办公,减少了工作环节,方便了问题的解决;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处理大量社会矛盾,为全乡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创造了和

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认真及时地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坚决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是我们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我们知道忙于“救火”不如“防火”;忙于“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真正扑下身子,深入村组,走村串户,街访巷谈,了解群众疾苦,聆听群众呼声。坚持把各种矛盾消除的萌芽状态。大董庄村因为大堤淤背问题,引发了许多矛盾,群众对干部的做法不理解、不满意,矛盾随时都有激化的可能,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走访群众,与群众促膝谈心,了解情况,及时拿出了解决办法,化解了矛盾,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深受群众好评。

四、治本堵源,长治久安

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农村宗派矛盾、经济落后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因此,乡党委、政府抓源头、抓热点、着力治本堵源。一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结合第六次村两委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了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抓政务公开的落实。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审制,对村级开支严格审批,并坚持每月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随着村级财务的公开,群众满意了,也增强了干部的凝聚力,保持了社会大局整体稳定。三是狠抓精神文明建设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我们

经常组织各种文明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积极向上文体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集体主义观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引导群众发展经济,团结奋进奔小康。乡党委、政府严格要求基层干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认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帮助群众跑项目,协调资金,解决生产中存的的问题,把群众的精力引导到发展经济上来。目前,全乡已形成了以养殖业、面粉加工业及木材加工业为主的三大生产基地,呈现出党风正、民风纯、人心想稳定,人心思发展的良好局面。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带来大稳定,大稳定带来大发展,XXX乡社会大局平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五篇:关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

调 研 报 告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1年8月18日)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预防,通过总结街道综治维稳办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维护稳定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我**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站就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工作,积极深入基层进行了了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位于**区的东南部,东与**区**道办事处**街接壤,南至**路,西至**街,北至**路,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人,是本市高档次居民住宅小区较为集中,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十分发达的新兴现代化城区。街道辖区的特点是“五多一少”,即:商服网点多,居民住宅小区多,专业市场多,学校多,驻辖区部队多;大型企事业单位少。

(二)社区。街道现有*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的特点是“三多三少”,即:成型的楼房住宅小区多,平房户少(仅有不到200户);

1 社区四周的商服网点多,驻区的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生产加工型单位少;社区的租房户、空挂户和流动人口较多,常驻人口少。

(三)辖区单位。街道辖两个公安派出所(**、**),有较大机关企事业单位35个,其中辖区县处级以上的单位6个(主要集中在部队),其余均为中小型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民营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此外街道四周和辖区内还有二千多家从事餐饮、洗浴、自行车、小食品、五金建材、电器、家具批发等商服店铺,三产业十分发达。

二、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区**街道综治维稳办按照“大调解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构建了“一办、七站、十四室” (一个街道综治维稳办,七个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十四个社区调解室和人大政协工作室分类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采取“三五四”的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有效提高了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三个建立”,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一是建立机构。首先在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道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设在街道综治维稳办。其次在社区依托综治维稳工作站成立调解室和人大政协工作室,社区一把手兼任室主任。

二是建立制度。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加强预警,努力做到苗头早发现。从街道到社区上下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体系,对各种动态性、苗头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汇总、分析、预警,保证矛盾纠纷早预测、早发现、早分析,掌握主动权,有效控制矛盾纠纷的发展和扩大,切实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组织专项、集中、重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同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的利益关系、主体类型和内容形式,建立联动运作制度、责任制度、处置制度、保障保障等,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档案。在街道和社区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矛盾纠纷调处登记表,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归口办理,落实每一个矛盾纠纷的责任,注明处理期限及结果。并在每月的综治维工作会议记录中,体现一个月以来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

(二)发挥“五个作用”,及时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发挥街道综治维稳办作用。为整合基层维护稳定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街道综治维稳办一直重点着力于基础力量的整合协调、综治工作机制的完善,通过建立社区综治工作站、倡导成立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警务室和协调

3 警民联动机制,搭建起基层维护稳定的平台,将维护稳定的各种力量和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工作机制,从更高层次上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的公共安全服务。街道综治办成立两年多来,在所辖社区共建成巡防队、治安巡逻队、矛盾纠纷调节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25支,志愿者达300余人,安全稳定信息员14人。2010年,街道综治办协调整合多方力量,高质量完成了的全市大排查大调解工作。

二是发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的作用。根据区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保证辖区维稳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办,并于2009年,分别在7个社区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站长由社区一把手担任,副站长由外勤民警和1名社区副主任担任,下设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室、反邪教工作站、社区关爱分团、社区警务室六个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稳定,及时掌握社区治安总体情况、排查调处社区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以及组织开展巡逻防范、反协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等综治维稳工作。工作中维稳工作站充分发挥 “近民”优势,不断强化综治维稳的基层基础工作,使 “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综治维稳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推动了全街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三是发挥司法调解室作用。基层调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矛盾激化。为此街道在社区建成了“法律援助室”“调

4 解小组”“司法调解室”等基层司法调解组织,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坚持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节工作相结合,通过办理民事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较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司法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办事处的整体任务,根据矛盾的轻重缓急,有重点的调处了一批矛盾纠纷。年初至今调处各类民事纠纷29起,有效地保证了辖区的社会稳定的和群众的安居乐业。下一步街道还打算联合妇联、残联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机制,在各社区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机构,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发挥人大政协工作室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切实为百姓解决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街道党委在社区成立了“人大政协工作室”,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延伸到社区,让代表工作更加透明和具体,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更能发挥人大作用。工作室内制作了代表图板,将本辖区代表的姓名、职务向群众公开。成员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地产开发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各行各业,每周定期轮流在工作室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居民面临的困难,倾听百姓呼声,传递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不仅把群众的意见下情上达,同时还很好的把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上情下达,释疑解惑。人大政协工作室成立2年多来接待来访群众200多人,组织助学、助困捐款4次,金额共计1万多元。社区人大政协工作室的建立为增进政府与群众联系,为化解

5 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发挥综治志愿者作用。社区面对的社会矛盾多数属于居民内部矛盾,本着老百姓的事让老百姓自己帮助解决这一原则,街道综治办决定发挥各类综治志愿者队伍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7个社区共建有。“夕阳红”志愿者调解工作室、党员志愿者调解室等志愿者队伍4只,同时整合治保会、调委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社区综治维稳服务站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街、居、群众三级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构建治保、调解、帮教、普法、巡逻“五位一体”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三)强调“四个突出”,以机制创新促进化解社会矛盾。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早”。

调解关键在预防,街道综治办不断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依靠社区宣传板、文化长廊、社区QQ群、市民大课堂等多种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观念,争取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干部依法行政,百姓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突出“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工作中着重保证三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月排查一次;三 6 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和重点地区。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通过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街道综治维稳办掌握了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巧”。

街道综治办要求调解工作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在调解中我们的发言力求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慎重提及,不轻易评判。评判过程中,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不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

街道综治维稳办每年都定期对各维稳工作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阶段和考核评价,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向区政法委推荐先进集体、个人人选的参考依据。

三、对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想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

7 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超前化解”工作机制。要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营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和谐局面,必须从源头上着手,建立一种广泛的,应用于各个领域的矛盾超前评估化解机制。

(三)整合资源,构建“大调解”网络。希望今后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整合资源,将综治维稳部门、信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以及各种群防组织有效地整合起来,联动预警,合力处置。

(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是抓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调解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调解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

(五)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调解奖励措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下一篇:一分钟的自我面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