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检查报告范文

2022-05-31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合规检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合规检查报告范文

合同签订的合规性检查报告

编号:2010- 检查时间:2010-12-17 检查地点:分行档案室、分行理财室 检查人员:吴萍、吴丹

检查部门:金融三部、会计结算部、网点办、综合管理部、零售业务部

检查情况:

1、金融三部:

(1)船舶配套战略协议: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2)综合布线合同: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3)回单柜购销合同:合同内容有漏项;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4)排号机购销合同: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5)白云传媒合作协议: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6)顺丰速递协议补充协议: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无主体签字;无行长签字

(7)顺丰保密协议:填写全面规范、未发现问题

(8)黄页广告合同:无行长签字;内容填写字体模糊

2、会计结算部:

款和寄库:无行长签字

3、综合管理部:

(1)纪念册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2)高尔夫球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3)企业家年会合同:对方印鉴模糊

(4)行政办公地图协议:合同内容填写有漏洞;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4、网点办:

(1)代发拆迁次协议: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2)星海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无行长签字 (3)营口租赁合同:填写全面规范、未发现问题

5、零售业务部:

(1)王新文抵押合同:字体潦草看不清楚;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2)方士平借款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清楚;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3)侯勇喆: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帐户名与合同主体的姓名不一致;每日还款约定不清楚

(4)傅丽: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5)张帆: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无行长签字

(6)万宁: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每期还现的约定不清楚 (7)杨忠辉: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8)于刚: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9)孙礼涛: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10)邢维坤: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11)刘雅明: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落款处签约时间未填写

检查结论:

一、金融三部的合同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楚,符合总分行要求,可作为样本供其他部门学习;

二、被检查的合同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

(1)合同内容填写有漏项;

(2)合同落款签约时间未填写;

(3)有权签字人未签字;

(4)合同中期限、违约金、还现约定、利率浮动等重要条款有漏项或约定不清楚;

三、年末全行范围内检查完成后,将下发规范合同签订的通知,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二篇: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银监分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相关监管要求,我社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风险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接到银监分局对我联社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后,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促进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执行,能促进更加合规

稳健经营,能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配备业务骨干参与自查工作。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信贷方面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室组织开展自查进行了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法人治理结构和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方面的自查,财务会计部负责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资产负债共同类、盈亏状况、表外科目、内控制度的遵守等方面的自查;资金营运部负责支农需求、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自查;资产保全部负责抵贷资产管理的自查;监审部对稽核部门履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办

公室配合财会部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检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联社全面自查报告。按照分工各部室积极组织实施,财务会计部召开内勤主任、主办会计会议布置各网点自查要求,联社各部室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元月日至月日各网点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各自形成了书面报告。月日至日,联社资金营运部、财务会计部按抽查面不低%的要求,对部分网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自查结果

㈠、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作为地区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我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在省联社和上级银监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热忱指导下,坚持立法在先,依法完善,重在建设,逐步健全,制定和修改联社章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运作的最佳结合模式,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经营班子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三会”结构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正常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别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初步建立起了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方面:

1、机构设置:我社目前共有个营业网点,其中城区网点个,乡镇网点个,都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无擅自设立、撤销和迁址。联社机关设置七部一室,分别为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营运部、监察审计部、资产保全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和办公室。但各营业网点行政公章、业务用章、营业执照、铜牌、税务登记证等仍延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用社”字样,与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核准的名称不符,同时全辖有长江、红叶、解放路、浦东等四个网点原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核批名称均为“营业部”,现银监分局重新核批名称,均改为“分社”,相关章印、

铜牌未及时变更,其中:浦东、红叶两网点、营业执照也未作变更,究其原因主要是本联社法人执照正处于变更阶段,因而带来全辖营业执照难以变更,在营业执照未能变更的前提下,更换章印、铜牌等名称,必然会影响各网点主体资格,现计划在联社法人执照变更完善后,对全辖所有营业执照作一次全面变更,同时对相关章印、铜牌、税务登记证等进行一次彻底规范。

2、高管人员管理:我社现有从业人员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人,占%;有人具有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人,占%。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各一人,副主任人;机关部室共有名正、副经理;营业网点共有名正、副主任。需银监部门审批的高管人员均上报银监分局任职资格审查批准。对所有高管人员离任原岗位都进行稽核审查。机关部室和营业网点的负责人的任用都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文化专业知识

考试、公开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严格程序,初步建立起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㈢、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方面:

末,我社股本金余额为.万元,盈余公积余额为.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万元,具体为:

1、股本金结构:内部职工股万元,占%,符合不超过股本金总额%的规定;非职工自然人股万元,占.%,符合不低于股本金总额%的规定,最大单个自然人持股万元,未超过股本金总额的‰;法人股万元,占.%,最大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额万元,未超过股本金总额的%。

2、年我社累计增扩股金万元,扩股审批手续完备,账务处理符合规定。

3、我社股本金中存在零散股金.万元,按照银监部门规范股金管理的要求,我社于月份已开始对这部零散股金的以累计转让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研究制定了《市农村信用联社股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股金募集、转让、分红及

股金证挂失等业务操作程序。但在零散股金清理工作中,部分营业网点对临时垫付款项未及时办理转让,至年末合计在其他应收款垫支.万元,涉及家网点。联社已要求上述营业网点在月底前完成清理股金的转让工作。 ㈣、支农服务方面:

1、总体情况:我社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经营战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广大农户、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作为最基本客户。积极开展农村信贷需求调查,掌握农村信贷需求。每年初制定全年的农业贷款投放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信用社,同时对信贷人员实行业务量考核,以促使信贷人员树立营销理念。对支农再贷款全部用于“三农”发展,专款专用。积极做好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并按信用程度实行不同优惠利率标准,贷款手续简便,并注意通过多种形式与当地农户进行沟通,与农户之间的

距离贴近了,农户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支持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末,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比上年初增加了.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亿元,占各项贷款的.%,分别比上年初上升了.亿元和.个百分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余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万户,评定信用户万户,分占有效农户的%和%,核发“信用户证”.万本,目前全市有个信用村,个信用乡。

2、支农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营业网点未能按年开展农村贷款需求调查,农业贷款增长计划和任务分解不明确。农户经济档案建档质量不高,档案内容未能做到及时更新,有几笔农户小额贷款形成不良。 ㈤、资产业务方面:

1、存放农行及其他同业款项账户的使用与管理

联社财务会计部分别于月、月对营业网

点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进行了检查与清理,撤销了非业务经营用账户,并对业务经营用账户做到资金统筹调度、账户使用合规。

2、现金管理

我社对营业网点现金库存限额管理不够严谨,为了规范现金管理,我社于元月根据营业网点资金规模,区域经济情况重新核定了营业网点现金库存限额,要求做到勤解勤调,减少不生息资金的占用。

3、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检查 、贷款对象。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借款单位为非法人的事业单位、党政部门和村委会,合计笔.万元。具体为:①联社营业部发放非法人的事业单位贷款笔万元,分别为财政局万元、交巡警大队万元、人民法院万元;②胥浦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③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④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⑤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⑥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⑦社发放村委会贷款

笔.万元;⑧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⑨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⑩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集中在联社营业部,占%;二是陈欠贷款主要以是村委会名义承贷的,这类贷款目前绝大多数都以形成不良,虽落实还款计划,但清收的难度较大。存在部分营业网点为了以贷引存,发放部分跨区域贷款。 、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无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贷款现象,无发放借款用途不合规贷款。但由于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建筑业及相关行业贷款投放过大,我们正逐步压缩对建筑行业的贷款投入。

、贷款方式。①信用贷款方面,能做到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的发放,除小额信用贷款外,基本都落实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无对不符合信用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信用借款现象。②担保、抵押贷款方面,能严格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

的要求,认真办理,并积极落实好有关手续。在担保贷款中有少量夫妻互保和相互担保现象,主要因为落实陈欠贷款和部分村委会私贷公用贷款;抵押贷款存在抵押率偏高现象,主要集中在联社营业部,部分借款单位用机械设备作为抵押物,变现能力不足,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的未能做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登记,抵押物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③质押贷款方面,质押物真实、足值,止付手续齐全,质押物有专人保管。 、贷款期限。全社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无人为缩短期限现象,并按照规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借款进行展期。 、贷款金额。新增贷款的贷款额度能严格依照还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做到按照借款合同放款,无超合同放款现象。 、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无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但存在结息制度执行不严现象,未能做好按

季结息,部分网点加罚息利率执行有误。 、贴现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票据的真伪、商品交易的单据,无承兑汇票质押贷款。贴现到期能按期足额收回,有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健全。对新开办的签发银行承1 2 3 4 下一页

第三篇:杭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性检查报告

省工商局:

为全面掌握全市小贷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促进小贷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00号)和《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工商直〔2009〕4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性检查的通知》(浙工商直〔2010〕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10月26日至11月5日期间,我局五处室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22家小贷公司进行了合法合规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检查工作的基本做法

为保证全市小贷公司的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按照省政府、省工商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确定了以“公司登记事项执行”和“三个重点、一个流向”(即“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发放高利贷”)为检查重点,依据工商、人行、财政等部门的职责,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明确各部门检查人员的检查重点。

这次全市小贷公司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指导思想,制定检查方案。省工商局9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该项检查工作,从检查方案的制定、检查人员的落实、检查车辆的配备、检查方案的实施等给予全程指导,并明确这次检查的指导思想:这次检查不仅仅是对全市小贷公司试点运营合法合规性的检查,也是监管部门全面、深入了解小贷公司发展情况的良好契机,要把检查当成是一种扶持、确保其健康发展的一项服务举措。一是主动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参与。检查前我局多次与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得到了这些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最后组成工商、人行、财政联合检查组;二是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根据检查目标,草拟了检查方案,设计了《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性检查记录表》,多次征求了参检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正,以确保了检查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三是科学安排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合理配备检查人员,共分为五个检查组,每组由人行、财政、工商的企管、注册、商广、合同、信息五处室的人员组成,由相关处室的领导任组长带队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高效运行;四是为保障检查的顺利实施,我局对本次检查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性检查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实施检查方案。

我局这次检查安排与省局的9号文件相比要求更高(不仅检查其合规性,而且检查其合法性)、规模更大(不仅工商部门多个处室参加,而且人行和财政也参加)、内容更广(不仅包含了工商部门对小贷公司的所有监管内容,而且还包含了其他主要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内容)。

(二)抓好培训,明确检查内容。鉴于小贷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和此次检查工作的侧重点,决定了此次检查不同于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再加之省局9号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因此,我局在10月19日召集全市22家小贷公司的负责人以及检查组所有成员对检查方案及内容进行集中培训与讲解,人行杭州中心支行领导就贷款损失准备、利率、其他收入等敏感指标进行专门解释。通过培训,强化了检查人员的业务知识,促进了小贷公司的自律意识,为确保检查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突显部门职能,确保检查质量。由于小贷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准金融企业,其经营活动主要涉及银行融资、各类贷款的发放、各类风险的防范、各种逾期贷款的处理等。因此,为了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检查组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一是认真听取小贷公司的自查情况和试点以来的运营情况,以及合法合规经营的情况、内部制度建立及风险控制等情况介绍,特别是总结公司有特色的运作方法和先进经验;二是突显部门职责,工商、人行、财政部门都能积极发挥各自专业强项,按照检查的总体要求,以及十二项检查内容的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使整个检查工作环环相扣,形成一个高效运行的工作链;三是检查组负责人与小贷公司的老总及其他高管进行交流、互动,了解公司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公司对监管部门的建议和要求。

(四)分析个案特性,帮扶公司发展。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负责人专门召集检查组成员汇总各公司的检查结果;对每家小贷公司进行个案分析,评价其运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小贷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整合。与此同时,我局会同各分局根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做好善后工作:对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以发放行政指导书的形式督促小贷公司予以纠正;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则及时抄送给他们;对属于小贷公司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则抄报给省工商局、市金融办。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全市小贷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本次检查、了解,我市小贷公司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小额贷款公司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我市小贷公司在公司登记事项、资金来源及流向,利率政策执行方面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未发现发放高利贷和向股东发放贷款的情况,能将接近贷款余额的70%部分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目前已有3家公司完成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总注册资本达43.3亿元,

(二)小额贷款公司能增强自律意识,内控及风控制度执行良好。本次检查及平时的日常监管显示,我市小贷公司的内控及风控情况良好,自试点运营以来未发生较严重的违法、违规事件。从2008年试点初期成立的3家公司发展至今的22家公司,这些公司已经逐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逐步建立了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有效地规范、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逐步健全了贷款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跟踪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至今未发现严重的不良贷款,已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努力使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如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能随着业务品种的增加而不断地修改、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杭州市下城区金?N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位贷审会成员对贷款项目都享有一票否决权,把风险放在贷前控制。

(三)小额贷款公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扶助弱势群体。我市小贷公司在发展经营业务过程中不仅注重自身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能注重社会效益。由于小贷公司的主要股东都是当地的知名企业,这些企业创业初期也是小企业,也处于弱势,当初也是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发展成为今天的强势企业,因此这些企业要求小贷公司努力扶持弱势群体,回报社会。如杭州市江干区?v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制定了《微小企业企业及弱势群体创业贷款优惠利率》的规定,从总贷款额度内单列5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弱势群体创新、创业,规定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贷款执行的月利率为7‰以下。另外,全市小贷公司基本能依照发展小贷公司试点的宗旨,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积极服务于“三农”和小企业。

三、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城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发放对象上有突破行政区域的情况。位于主城区内的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相互交合较县区更为明显,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业务合作、交流、联合较县区更为频繁、紧密,有不少企业是同一个母公司设在不同行政区域的网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主城区实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区域,客观上造成主城区内的小额款公司在贷款发放对象上较县区更容易突破行政区域。另外,有极个别小贷公司放款区域有突破杭州地区的现象,我局已责令其立即纠正。

(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收取一定的财务咨询费,有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部分小贷公司向贷款客户收取了一定数额的财务咨询费,虽然额度较小,但可能存在收取财务咨询费用,而并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其实质上是一种乱收费,从而变相提高了贷款利率,增加了客户财务负担。

(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收取担保公司保证金的现象。部分小贷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向担保公司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虽然收取的保证金全部存于小贷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上,利息归担保公司所有,但是,担保公司保证金与小贷公司自有资金同存于小贷公司银行存款账户有可能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小贷公司有可能会挪用担保公司保证金,违规用于发放贷款;二是小贷公司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存款,而且此类现象将更隐蔽,更难以辨认。

(四)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100元以下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的占比尚未完全达到70%的要求。部分小贷公司由于所处地域的特殊性,虽然主观上努力执行单户小额贷款额度的规定,但客观上仍未能达到70%的标准,在主城区范围内的小贷公司存在此现象较县区更为突出。

四、几点建议

1、根据行政区域经济联合是否密切的特点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的现状分析,对发放贷款对象行政区域的控制上,建议是否能实行主城区与县区区别对待的政策:即将主城区设定为一个行政区域,主城区的小贷公司可以在主城区范围内放贷;主城区与县区的小贷公司都设定一定的贷款比例,在此比例范围内可相互跨区域放贷;不得突破杭州地区的行政区域。

2、从小贷公司成立时间长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状况分析,建议对资本金周转率实行差别考核。小贷公司成立初期,为促其尽快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小贷公司应有的作用,达到试点的目的,确实应加大对公司资本金周转率的考核力度,但随着小贷公司经营活动的日趋规范、贷款客户的日趋稳定,应适当降低对公司资本金周转率的考核要求。另外,目前设定的资本金周转率基数太高,大部分小贷公司都无法达到,不够切合实际,而且资本金周转率高并不完全代表小贷公司经营得好。

3、从不同区域的小贷公司执行单户小额贷款额度规定的情况分析,建议对不同区域的小贷公司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针对目前大部分小贷公司均未能达标的实际,可以在70%的基础上设置向下浮动的比例,主要适用主城区小贷公司;对于县区的小贷公司可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即全年平均能达标,体现“小额、分散”的宗旨。

4、对于小贷公司收取财务咨询费和收取担保公司保证金的情况,建议尽快明确政策,规定何种情况允许收取咨询费,收取的保证金应如何操作才不致于违法违规。

5、从当前小贷公司能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态势看,以及公司应尽快发展壮大的需要看,建议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按考核的不同结果,逐步予以提高,不搞“一刀切”,这样既可以有效地降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又能提高小贷公司放贷规模,更好地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能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小贷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积极性、自觉性。

6、小贷公司基本上都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到期时需要一次性归还,但公司发放的贷款归还日期却参差不齐,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了困难。因此建议规定:当公司向金融机构归还融入的贷款资金时,允许公司向其股东临时融资,归还融入资本,待先还后贷后立即归还股东,不得挪作他用。

杭州市工商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四篇:小贷合规检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3-01 11:

5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法人治理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其权责和协作关系。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及执行情况。

3、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5、工作人员有无违反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情况,相关责任人是否做出处理。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同一时点的银行对账单、资产负债表、相关账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另立账户和坐收坐支等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2、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向非银行单位融资、社会集资以及个人理财等情况。

3、是否存在虚假注资、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以及擅自增资、减资等情况。

(三)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范围: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2、经营区域:是否存在跨区域经营问题。

3、利率执行情况:贷款利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贷款额度: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拆分贷款的情况。

5、逾期贷款、贷款损失和拨备提取情况。

6、是否存在向公司股东及员工发放贷款的情况;是否存在公司股东及员工为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2年3月2日至3月10日

三、检查对象

2011年12月1日前经省厅批准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

四、检查方法

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检查工作,以省辖市局为主体,组织本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查;各省辖市局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验收;省厅将组织力量于4月份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检查是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有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合规经营检查的重要意义,在本级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此次检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内容不疏漏,检查有记录,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各项检查涉及数字的,均以2011年12月底数字为准,发现重大情况可以追溯或顺延。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疏理检查情况,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及发展现状做出明确结论,并形成文字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12日前报省厅中小企业局,同时报告本级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五)本次检查综合评定后的结果,省厅将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和审核各地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依据。

第五篇:银行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合规操作,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合规检查的职责、检查要求、检查流程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合规管理部负责组织本行合规检查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合规管理部检查组成员分工

(一)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检查组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主检查人:负责复核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检查材料进行汇总,编制检查报告。

(三)检查组成员:负责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对分工检查事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被检查单位负责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报表、账册、资料等。

第八条 分管行领导负责检查立项、实施和通报等事项的审批。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九条 合规检查的范围

对全行所有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合规管理和操作检查。

第十条 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调取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性检查。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核对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电子流水与电子总分账。在电子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核对、核查的范围和重点。

(二)听取被检查人工作汇报,召开员工座谈会等方式。

(三)现场观察被检查人管理或操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四)据检查内容,调阅相关资料。

(五)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及在管理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行领导汇报。

(六)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及时完成检查报告。

(七)检查报告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与违规事实、处罚办法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八)根据行领导对检查报告的批示及被检查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下发被检查单位执行。

(九)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要严于职守,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娱乐消费等。

(十)做好检查保密工作,防止检查资料的泄密。

第四章 合规检查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合规检查立项

(一)确定规检查项目

合规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合规管理工作计划,依据国家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银监会、人民银行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文件确定合规检查项目。

(二)合规检查项目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具体实施。

(三)成立合规检查组

1.合规管理部根据检查项目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组组长、主检查人,和检查组成员。

2.检查项目组组长:负责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现场检查,确定检查小组成员的分工;与被检查对象协调重要事项;检查定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检查报告、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把握检查质量和进度;安排其他相关工作。

3.项目主检查人:负责检查组成员分工,组织、收集、分析被检查对象的有关资料,组织起草检查方案、检查通知书;组织各小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定检查事实确认书,起草检查初步意见、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编制检查报告;组织整理检查档案;完成检查组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4.检查项目组成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分析、编制分工内检查事项工作底稿;及时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项目主检查人和项目小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制定检查方案

合规管理部根据本次检查项目类型,详细制定检查方案: 1.被检查部门(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检查实施时间; 3.检查组成员与分工; 4.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5.注意事项; 6.编制日期。

(五)检查方案检查审批

合规管理部将检查方案送交分管行领导检查批后实施检查。 第十二条 检查准备

(一)发送检查通知书 1.检查通知书应载明:

(1)检查的依据、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实施期限; (2)检查组组长及主检查人等;

(3)被检查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及应予配合的其他事项。

2.检查通知书应提前发送或通知被检查部门,特殊情况下可在进场时交被检查部门。

3.对被检查部门准备工作的要求:

(1)被检查部门人员应准备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包括检查事项主要情况、主要工作或履行职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被检查部门准备相关的资料,安排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明确检查人员分工

检查组组长在进驻被检查部门之前应组织成员学习检查计方案,明确检查计重点,确定具体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检查实施

(一)检查组组长说明检查计的目的、内容、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作相关情况汇报。

(三)进行检查分析

1.检查组组根据检查方案,确定需调阅的文件和其他书面材料、会议记录以及原始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

2.检查组组成员根据调阅的资料,对检查计内容进行检查分析,亦可通过听取汇报、观察、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编制工作底稿

1.检查组成员实施检查时,要如实、序时记载检查工作记录,并以工作记录为依据及时编写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检查(谈话)的主要内容、查证的主要事实,计算的结果等。

2.工作底稿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确认事实

1.检查项目小组长根据检查过程中编写的工作底稿,审定检查事实确认书。 2.检查事实确认书可按所检查内容分别拟写,经汇总后交被检查部门人员确认。

3.被检查部门人员对检查事实确认书的内容提出确认意见并签章。如有异议,被检查部门可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据。

4.主检查人根据检查事实确认书和被检查部门的确认意见,汇总形成检查初步意见。

5.检查初步意见经检查组组长检查定后,可召开会议与被检查部门人员交换意见。

6.被检查部门要在检查组确定的期限内对检查初步意见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在确定的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没有异议。

第十四条 检查报告

(一)项目主检查人根据检查初步意见和被检查对象的反馈意见拟写检查报告。

(二)检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依据、现场实施起止时间、被检查部门、人员名称、检查期限、检查范围和检查主要内容等;

2.被检查部门人员在检查期内各方面工作中主要成效的简要概括; 3.存在的问题,包括所发现问题的基本事实,并引用所违反政策法规的条文,所引用条文要注明出处、文号等;

4.处理意见及建议,由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被查部门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建议,被查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人签字确认。

5.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检查对象所应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检查对象亲自办理,或组织、指使、强令、纵容下属、他人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2)主管责任是检查对象由于管理、监督、检查不力,致使直接分管的工作发生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3)领导责任是检查对象由于疏于管理、监督、检查,致使所领导的单位、部门发生违规、违纪并造成后果所应负的责任。

(4)总体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对检查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5)处理建议。检查组对所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检查对象应负的责任,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四)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主送被检查部门。被检查部门收到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应在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合规管理部。若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内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五条 检查通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汇总写出检查通报,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报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向全行通报。

第十六条 检查整改阶段

(一)根据检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有关规定、要求,向被检查部门(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落实整改的具体问题和时间要求。

(二)被检查部门(人)应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合规管理部。

第十七条 跟踪整改 合规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在及时对被检查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重点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中有关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出后续检查报告。

第十八条 检查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由合规管理部立卷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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