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互助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22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互助资金协会的申请

县公安局:

成立秀山县**镇**村互助资金协会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了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解决农户产业发展“瓶颈”,增强农户发展产业积极性。在遵守现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村产业发展的实际和农户的意志,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对**村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进行资金筹资、借款服务,依法成立的农民互助合作组织。

一、互助资金协会宗旨

(一)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成立。

(三)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在经营和其他活动中承担民事责任,并接受当地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互助资金协会任务

(一)为协会会员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的筹资、借贷业务,解决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二)组织开展金银花、白术等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会员编发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开展会员需要的法律、保险、担保等服务。

三、互助资金协会资金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政府扶持资金;

(三)协会从筹资、借贷服务结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

金;

(四)其他合法资金。

四、会员分布

本协会会员分布于**镇镇**村行政区域内各村民小组及自然村。

五、协会地址

联系电话:15023585952 13452280911 邮政编码:409904 。

目前,本协会筹备组已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于2011年9月12日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推选了各机构成员,现申请成立,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村互助资金协会筹备组

总负责人签名: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作者单位:赤峰市巴林左旗民政局

通讯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党政综合楼104室

联系电话:0476-7861401 15247691099

电子邮箱:3194026@163.com

浅析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创新

-----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3%,占全球老年人口21.4%,居世界首位。预计到“十二五”期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近突破2亿,这预示着我国已经提前步入了人口老龄化,并达到了高峰期。如何解决养老问题已成各级政府加快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急需破解的难题。本文从当前农村养老形势和现状出发,详细阐述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含义、定位、特点以及具有的独特优势和发展前景,并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分析了农村互助养老这一新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瓶颈制约和不成熟因素,如政治条件不成熟、保障资金不足、养老观念阻碍、技术支持缺乏......等等,进而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以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政府与个人三级联动的积极作用。

一、农村社会养老当前形势和现状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力进城务工、经商,农村“空壳”化、“空巢”化、人口老龄化、生活贫困化问题、养老隐性问题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偏远农村地区日益凸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数据统计,全区有150多万农村老年人口中约有30%是贫困、独居老人。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人逐年的增加,子女在外务工、经商尽不到赡养义务,许多老人家庭贫苦、生活条件困难、居住条件简陋、子女无暇照料、老年生活孤独、精神慰籍缺失,而此时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公办养老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据有关媒体报道,很多公办养老院,却出现了“无人入住”、“无法入住”或的入住率较低的现象,调查发现:很多老人们之所以不愿意去敬老院,绝大部分是中国的养老观念在作怪,“宁可在家养老、也不愿去养老院”,人们思想里还残留着“没有子女的老人才去养老院”的传统;有的是要守祖业;有的觉得人要落地归根,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有的始终认为在敬老院受约束,没有自由;还有的五保老人不进敬老院更是有说不出的苦衷,乡镇干部透露,这些人的亲属为了得到国家每年给老人的一份五保金,借口说“你去了,外人会骂我们不管你、没良心”等,从而达到阻止老人去敬老院、养老院的目的。在这样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缺位的背景下,探索农村养老的新模式,解决好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空巢和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因此,寻找一条能够改变当前农村养老现状的新模式,这就是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二、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含义、定位和特点

互助养老是介于纯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之间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更强调普通群众之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这种模式是“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集中居住”就是通过整合项目,捆绑资金,集中建设或改造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主要接收五保户和“空壳村”、“老龄村”以及失去生存条件的自然村的老年人。“分户生活” 就是让入院的老人们单独分户居住,分灶饮食、蔬菜自给自足,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保持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统一管理” 就是互助养老幸福院由政府出资建设,为集体财产;村委会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提供服务;老年人无偿居住,子女没有继承权。“互帮互助”就是在互助养老幸福院不设专职服务人员,由互助养老幸福院协调安排老人们结对互助,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彼此相互帮助,共同生活。这一模式实现了他们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生活,“进院不离家、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离户不离土;养老在乡村,享乐家门口”的养老愿望。主要解决了子女在外务工、经济的来源保障,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而就近居住的方式更是解决了老人故土难离情结,这一模式既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又为老年人养老提供基本保障,从而对稳定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这种互助养老模式的特点是:

一、地方政府的资金扶持、社会力量的经济支持保证了这种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的正常运转,老人们只需自带米面油就可以生活,每位老人每月花销不足百元,跟居家差不多,所以能够深受农村老人的认同与欢迎。

二、入住老人互助服务,自我管理,不需要服务人员。

三、这种模式给老年人提供了集中居住、互相照顾、快乐生活、安度晚年的自由空间,老人们获得被需要的满足感的同时,子女也少了因为把老人送敬老院而被议论的顾虑,从而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平台;减少老人与子女因琐碎小事产生的摩擦和纠纷,降低子女不孝、婆媳不和等不和谐因素,直接推动民风改善,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四、这种模式可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排解老年人孤独和寂寞的精神慰藉难题,既解除了外出务工、经商子女的后顾之忧,又减轻了他们的压力,让更多青壮年劳力放心大胆走出家门闯天下,吸纳更多信息,赚取更多财富,及时更新观念,这对于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城乡接轨,落实“城市反哺农村”,都是一种积极的推动。

四、这种模式有效地保障了老人有适合生存的必需条件,可以让老人们有归属感,有效弥补了农村家庭养老的不足,使农村空巢老人和漂泊老人实现了“住有所居、老有所乐”。

五、弥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缺陷,这种模式有效解决了政府财力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短缺、养老服务人员匮乏等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分担了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中的负担,是政府养老服务不足的有益补充。

六、集体居住丰富了农村老人的精神世界,相似生活习惯、相近人生经历、相互认同观念的老人在一起生活,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相互支持有利于老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价值。

三、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优劣势分析

实践证明,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较好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实实在在给老人们解决了最基本、最迫切的生活困难,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具有着独特的优势:

第一、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在个别地区的探索成功,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民政部长李立国同志进行专项调研时,称这一养老模式是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群众需要的、村级组织有能力兴办的、政府有支持条件的新型养老模式。民政部也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国农村倡导互助养老模式,各省市也相应的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因此有了党和政府的支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势必会拥有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当前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紧密相关,受到经济因素的深刻制约。地方经济水平是搞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必要的物质前提。由于这种模式投资少、运转费用低、操作简单等因素,只需当地政府一次性投资建设外,村级组织只需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的可能几千元的费用即可,入住老人每月生活费可能不足百元就可以在这里快乐的安享晚年。这种模式村级村组织有能力兴办,政府有条件支持。因此这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拥有了良好的经济条件。

三、在这种互助养老幸福院中充分尊重老人的生活习惯,在日常生活里,以老人自我管理、互助照顾为主,采取自我选择、协商互助、来去自由的管理模式。是符合农村实际、具有特色的低成本“精神养老”之路的,它既有农村养老院的特征,又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居住养老习惯;既给老人提供了集中居住、互相照顾、快乐生活的自由空间,也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平台,为孝道文化的发扬探索了新的形式;既解除了老人孤独寂寞,也解除了子女外出务工、发家致富的后顾之忧,因此这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是符合社会养老文化的实际。

四、这种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是应对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必需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同时也是解决农村劳动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

五、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这项工程的大力实施,有效的解决了“空壳村”的土地荒芜,村容陈旧落后的状况,有利于生态的恢复、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

第六、社会公众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支持和认同程度对实际工作的推动程度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范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新兴事物,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也面临着一些瓶颈制约和不成熟因素,如政治条件不成熟、后续保障资金不足、养老观念阻碍、技术支持缺乏等。

一、政治方面:国家层面的支持还未正式出台。个别省市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容易导致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出现敷衍现象,造成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有名无实,老人得不到真正的养老服务。

二、经济方面:首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导致各地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参差不齐,互助幸福院由村组织负责建设和维持运转,对于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农村来说,甚至难以筹措启动资金,何况还要维持长期运转。其次是农村独居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对互助养老设施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以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资金筹措方式来看,政府扶植、村集体注资以及依靠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筹措方式并不具有绝对稳定性,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缺”的情况,而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启动互助养老专项资金。

三、社会方面:中国固有的家庭养老的孝文化和在家养老的陈旧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着人们对于这种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认同,毕竟老人们的理想养老模式可能是三代同堂、父慈子孝、儿孙绕膝、颐养天年。

四、技术方面:这种农村互助幸福院中低龄照顾高龄、健康照顾体弱的互帮互助模式,在开展工作时不可能不需要技术、技巧和方法。因此技术因素就是这一模式的劣势,老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养老服务的技术、技巧和方法;农村卫生服务和公共服务设施又相对比较脆弱,难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五、发展项目方面: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形式都比较单一;有的地方可能存在只注重基础建设以及政府资金的投放,忽视了多元化模式的建设;只注重农村老人的物质层面的需求,忽视了其精神文化生活层面的渴望。这些做法不利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六、意外责任方面:农村互助幸福院内入住的老人,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对于发生意外带来的伤害应负责任问题,如何认定、如何履责。一般村级组织在老人入院前可能会与老人及其子女签订意外伤害由老人和其子女完全承担责任的协议,而这种协议对于习惯上能够明确责任的问题尚可自行解决,但对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伤害,则难以认定,这也是阻碍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现实难题。

四、浅谈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几点建议

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作为符合当前农村养老现状的一种新型模式,需要政府进一步规范和扶持,同时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保障,充分发挥和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1、建议争取国家支持,建立农村互助养老的法制化。由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时间并不长,所以相关法律尚未出台或并不完善。需要在进一步加强示范互助幸福院的建设的同时,争取把这种模式作为国家养老体系建设重要形式列入支持范围,从而建立完善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法制化。一方面要明确农村互助养老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来确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国家和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所处的地位,对扶持政策如何执行要具有可行性的执行标准和操作办法,以法律形式为依据建设的互助养老模式就避免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政策过于笼统而导致的互相推诿现象,使互助养老能真正带来的实惠。这既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得以顺利推行的必要前提,也是广大农村老人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的法律监督机制。农村互助养老保障资金的运营与管理是否规范,是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也是保障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最后要加强政府在农村互助养老中的引导作用。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和完善更多支农、惠农政策及法律法规,充分、合理的利用好农村的工业及商业用地,引导乡镇、村集体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为农村互助养老提供资金保障;政府还可以通过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引导更多有一定发展规模的企业或具有公益慈善意愿的优秀企业家注资;各级政府更可以将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在资金上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财政,并建立福彩公益金投入机制。

2、建议政府补贴分类实施,实现各地均衡发展。由于各地农村发展不均衡,经济条件差异大,所以政府的补贴应加以分类,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筹资建设;对于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地区,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特别是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报乡亲,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则加大补贴力度,鼓励慈善资金捐赠,通过分类补贴,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均衡发展。

3、建议政府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捆绑投入,提高使用效益。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资金方面,如:房屋建筑改造费用,可以通过整合扶贫、财政、住建、发改、民政、残联等部门资金解决;如水、电、暖、路、通讯、电视网络等日常运转、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相关新农村配套项目建设费用,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安排项目资金解决;如家具、家电等设施,可以通过动员、协调党政机关、酒店宾馆、企事业单位将更替下来的无偿支援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或对口帮扶村级进行支援。这样既充分发挥各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可以有效的解决贫困个别地区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建设、维护及维持资金问题。

4、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保障建设规划合理、质量达标。各地区应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立足于自身和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规划,坚持源于实际、贴近实际、符合实际的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一方面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重新规范,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规划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要对互助幸福院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严格把关,制止将一些不符合条件、设施老化陈旧或是不达标的场所充当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最后是对互助幸福院的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互助院屋舍等质量检查管理,每年要定期进行房屋质量认定,并必要的修缮,严禁使用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使得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是名副其实的老人幸福之家大院。

5、建议职能部门完善公共服务,弥补技术劣势。一是把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与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一方面由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强化医疗跟踪服务,实现农村医、养结合;另一方面借助这一优势,在有条件的互助幸福院配备兼职医护人员,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这样有助于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也避免因患病不能及时医治而导致病情加重的情况发生。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把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与农村敬老院建设相结合,吸收、整合乡镇各类服务机构,如: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和民间调解等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老年服务队,为老人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质量,让他们开心的度过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三是创造条件吸引志愿者加入,鼓励村民和社会人员参与到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服务中来,建立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到互助幸福院开展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既提高服务水平,弘扬敬老爱老的道德精神,又能创造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幸福氛围。

6、建议建立县(旗)级互助养老指导中心。以县(旗)为单位,由相关部门组建一个农村养老指导中心,组建农村养老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日常活动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养老建设,解决农村养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农村养老的发展模式,监督农村养老的发展,将农村养老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上传上一级部门寻求解决方案,建立农村养老激励机制,形成一个正常、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7、建议村级组织努力为老人提供和搭建休闲娱乐及发挥余热的平台。比如:开垦一块小菜园,给居住的老人提供休闲、劳动的园地,让身体稍好点的老人可以种种蔬菜,农村老人干了一辈子农活,闲不住,大家都爱到地里活动活动筋骨;比如可以让互助养老幸福院里有名望、在农村说话又管用的老年人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参与部分村务管理,参与红白理事会,参与民事调解,参与民主评议等,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和余热,此外村级组织还可以举办各项年老文体活动和比赛,展示他们的特长,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8、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责任保险制度、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农村养老保障法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让一些符合条件的老人能够依靠低保、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补助、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老年人生活补助、高龄津贴补助、临时生活困难补贴救助、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补助等政策补助颐养天年。

简要的结论: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 我国乡村老龄化严重

我国在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 呈现速度快、时间段、势头猛的特点, 其中农村的老年人比例达到全国老年人的55.92%, 农村人口老龄化比例要超过城市。截止到第六次人口普查, 农村60岁及以上的人口数量相对于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了1.95%, 已经达到了总人口的8.38%, 而城市的老龄化人口比例相对于第五次人口普查仅增加了1.08%。

(二) 我国乡村老年人养老的特点

受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 我国乡村的老年人养老有着与其他国家以及我国城市的老年人养老截然不同的特点。

1. 我国乡村老年人养老环境差

在许多国家, 老年人更倾向在退休以后去乡村养老, 但是国外老年人的乡村养老更像是一种度假和休闲, 因为国外的乡村十分现代化、庄园化, 因此外国人的养老虽相较于我国来说更加的舒适和便捷, 虽然我国的乡村也逐渐趋于如此, 但仍然面临着城乡资源分布不平衡带来的交通不便、医疗不便等很多问题, 因此我国乡村老年人养老的环境不是十分理想。

2. 我国乡村老年人离土不离乡

现代的老年人坚持种地的已经不多, 他们大多可以接受也愿意接受老年以后不再继续种地的思维观念, 但是对于乡村的老年人来说, 无论乡村的环境再差, 也是他们一辈一辈的根基, 家乡不仅是他们生养之地, 也是他们难以割舍的情怀, 所以即使城市的环境再好, 儿女再三要求老年人进城养老, 乡村老年人也不愿意走出他们情怀之所在。

3. 乡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差

和城镇的老年人相比, 乡村的老年人普遍身体情况较差, 这与乡村的医疗条件差、饮食生活条件等均有关系, 而这种普遍偏差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就要求乡村养老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和人员照护, 但是我国长久以来的城乡二次元格局导致乡村经济、医疗等各方面条件都不能满足这种要求。

二、乡村养老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 乡村的养老模式

在乡村, 主要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和土地带来的经济收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是老年人照护的主要方式, 而经济上, 子女的经济供给和乡村人均分到的土地带来的收入是老年人经济的主要来源。

(二) 乡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对于居住在乡村的老人来说, 家庭养老的方式似乎更容易被接受, 子女提供给他们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 更是精神上的慰藉, 代际养老的观念已经深入到他们的传统中, 家族亲人的帮助, 邻里之间的互助是乡村老年人固有的养老模式。然而这种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小觑的。

1. 老人“空巢化”导致的无人养老问题

我国的城乡资源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均衡, 导致乡村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逐年增加, 加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 真正可以在乡村照护老年人的年轻一代越来越少, 伴随而来的就是留守在乡村的老年人逐渐成为“空巢老人”, 无人赡养的问题。

2. 养老制度、设施不健全

相对于各种养老制度都比较健全的城市来说, 乡村老年人的养老机制并不能很好的运行。乡村的各项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 当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甚至自理能力时, 出行、饮食等各方面都面临着问题, 老年人的生活面临着难以想象的困境。

3. 传统“孝道”的约束力减弱

对于乡村传统的养老模式来说, 制度的约束并没有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老年人养老真正依靠的是传统“孝道”的约束。但是随着现代人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和儿女赡养比例的不断增大, 这种传统思维的约束力逐渐变弱, 当“孝道”不再足以支撑年轻人对于父母的责任,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 而这一问题在乡村尤为突出, 随着年轻人外出上学、务工的时间增加, 回到乡村的观念也越来越弱, 对于父母的养老意识也逐渐减弱。

三、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概念及特点

(一) 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概念

乡村老年协会是由村委会领导、乡村老年人的互助组织, 目的是实现老年人的互相照护、帮助, 加强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老年人在协会中不仅可以实现基本的衣食住行、还可以参与一些协会组织的娱乐活动。

王满富将互助养老定义为“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 能够实现“离家不离村, 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 享乐家门口”愿望的养老方式。

刘雪成则认为互助养老是服务互助, 由非老年人的非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或者由相对健康、年轻的老年人照顾年龄大、不健康的老年人, 但是这两种情况都是基于双方都相互自愿的基础上互相照护。

(二) 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特点

1. 组织规范

乡村老年协会与一般有第三方机构的社会组织不同, 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村级领导组织和建设的互助式养老协会。从协会的发起到协会的建成都是由村级领导组织的, 协会所用到的场所也是由村级领导经过商议的乡村中的闲置房产, 因此, 乡村老年协会相较于其他养老机构信任度更高, 组织更加规范。

2. 互助模式

乡村老年协会采取的是互助模式, 参与协会的老年人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需要子女或者自己承担以外, 其他照护任务大多由老年人互相承担, 相对年轻的老年人照顾年长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 这种互助模式不仅充分利用了人力资源, 还为老年人提供了精神上的抚慰。

3. 群众参与

尽管互助养老的模式可以在极大程度上节省人力和资金, 但是由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其他因素, 有一些工作还是需要年轻人来做, 因此乡村老年协会需要群众参与。一方面, 可以由村里组织志愿者为老年协会中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进行服务, 另一方面由群众自愿自发的为协会服务或者提供资金或协会需要的器材、设施以及自愿的进行协会场地的维修等等。

四、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优点

(一) 节约人力资源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 老年人的数量急剧增加,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愈加严重, 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照顾老年人的劳动力不足, 这一问题在乡村更加突出, 年轻大都选择外出务工, 因此老年人的养老成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模式把以往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变成了劳动力。进入老年协会的老年人可以互助养老, 在生活上可以互相照护, 节省了国家对于老年人照护的劳动力。

(二) 满足老年人“自我实现”的需求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层, 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近年来很多专业的养老机构逐渐建立, 但是养老机构的作用更多的是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 也就是更加趋近于完成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 也致力于利用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完成老年人的归属和爱的需求, 但是这类老年机构往往采取别人照护的方式进行养老, 不仅不能使老年人的自尊心得到满足, 对老年人“自我实现”的需求更是视若无睹。而老年协会却可以让老年人以“互助”的模式进行养老, 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老年人的自我实现的需求, 让老年人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被需要感。

(三) 协会经费易筹措

由于乡村老年协会是由乡村委会领导的, 会长一般也都是退休有威望的老年人, 因此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 乡村老年协会的经费相对比较容易筹措, 会费筹措渠道也比较多, 除了有村委会直接拨款以外, 社会的捐助与老年协会本身的经营收入也可以维持乡村老年协会的正常运转。

五、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的具体实施

(一) “时间银行”在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中的运用

1.“时间银行”的概念

“时间银行”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被提出, 这一概念的倡导者是美国人埃德加·卡恩。埃德加·卡恩认为时间只是用来衡量一个人劳动价值的单位, 因此不管从事什么工作, 价值都没有任何区别, 无论是照顾孩子还是盖房子都是平等的, 埃德加·卡恩设计了时间银行系统, 将每个人的工作时间都记录在电脑中, 等到需要的时候则可以自由支取被服务的时间。

2.“时间银行”在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模式中的具体运用

加入到乡村老年协会的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空闲的时间帮助其他老人做一些事情, 进行的工作以时间进行衡量和累积, 当自己生病或者感到孤独时则可以任意支取自己的劳动时间。老年人也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女帮助其他有需要的老人以获取这种“时间报酬”, 以便自己在需要的时候支取。这种以乡村老年协会为依托的互助养老, 有政府推动, 协会负责组织和倡导, 老年人之间开展互助的服务, 不仅可以实现老年人之间的资源流动, 还扩大了老年人的交友范围, 但是要求对老年人需求和老年服务的累积有专业的评估指标和计量方法。这种“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是有比较系统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二) 完善乡村老年协会的制度和设施

对于老年人来说精神的空虚往往大过身体的不适, 因此老年协会要健全相应的配套设施以供老年人平时的休闲娱乐, 并且要定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邀请有特长的老年人为其他老年人讲课或是传授技能, 建设一个专门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另外, 形成一套规范的老年协会的制度和合理的老年日常活动时间也是十分重要的。

(三) 为乡村老年协会成员建立个体档案

尽管乡村老年协会中的成员大都年龄相仿, 但是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身体状况、精神情况都有所差异, 所以对于协会中的老年人的照护政策、方式也不尽相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以采取子女代为付出劳动以换取被照护老年人的“照护时间”, 对于有特长、身体好的老年人则可以多发挥个人的积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 为乡村老年协会成员建立个体档案可以充分的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精神等不同阶段的变化情况, 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互助工作, 提供最合适的照护政策和方式, 但是在建立协会中老年人个人档案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关注老年人的意愿。

(四) 调节老年人的行为规范

乡村老年协会的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正在发展和探索中的养老模式, 虽然有很多优点, 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是这种养老模式利弊共存, 互助养老在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同时, 也容易存在各种纠纷, 因此在具体运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老年人的行为和心情, 及时调节可能发生的老年人的不规范的行为, 协助老年人误会的化解和矛盾的澄清, 避免乡村老年协会因为老年人的不规范行为而不能正常运行, 维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六、结语

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模式具有人力资源利用充分、可以满足老年人的“自我实现”需求、经费容易筹措等优点, 对于现代我国的乡村老年人养老情况十分适用, 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发展乡村老年协会的互助养老模式, 用以解决乡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相关链接】

互助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 作为社区养老的补充, 互助养老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肥乡区探索出"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农村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 较好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 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 又促进了家庭和睦。该模式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摘要:对于人口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的中国乡村来说, 养老问题至关重要, 然而我国乡村目前面临的养老问题仍待解决, 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逐渐难以支撑现代老年人的养老, 各类养老机构的机制和养老模式也不成熟。乡村老年协会的互助养老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本文研究了目前乡村养老的背景和养老制度不健全、空巢老人等问题, 提出了具体的乡村老年协会互助养老措施, 明确了“时间银行”模式在老年协会中的具体运用, 以待解决乡村养老的问题。

关键词:互助养老,人口老龄化,时间银行

参考文献

[1] 刘雪成.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新模式[J].科技创业月刊, 2013 (10) :170.

[2] 朱云鹏.河北:力推互助幸福院破解农村养老难题[J].社会福利, 2011 (5) :9.

上一篇:财务记账方法范文下一篇:档案局综治工作计划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