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条例范文

2023-09-24

禁毒条例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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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1-18 贵州省禁毒条例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贵州省禁毒条例》已于2002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2002年9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禁绝毒品,打击毒品违法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 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二亚甲 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 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 制的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化学原料与配剂。

第三条禁毒工作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主、全民参与、 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的禁毒工作,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

公安机关是查禁毒品和强制戒毒工作的主管部门。

司法行政机关是戒毒劳动教养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海关等国家机关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 门,在禁毒工作中应当履行各自的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禁毒教育列为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禁毒 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第六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 介,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防毒、拒毒意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属地原则, 组织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对社区吸毒人 员的帮教。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以及在禁毒工作中作出突出 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禁止吸毒

第十条严禁吸食、注射毒品。

严禁强迫、诱骗、教唆和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以任何方式为他 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资助和场所。

文化娱乐、饮食服务、旅馆、出租汽车、房屋出租等经营单位或者业主,发 现他人在其所属场所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吸毒人员在未戒除毒瘾之前,有关单位应当禁止其从事下列工作:

(一)火车、机动车、飞机、船舶的驾驶、指挥;

(二)与电力、煤气、石油、化工、仓库、锅炉相关的工作;

(三)重要生产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操作;

(四)高空作业;

(五)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生产、管理、经营、使用、运输;

(六)医疗、医药、教育、金融、财务、警卫、电信、电视、互联网站和广 播;

(七)其他对公共安全和社会影响负有重大责任的。

第十三条有犯罪记录并已经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帮教,防 止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已经戒除毒瘾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近亲属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做 好帮教工作。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责任督促其戒 毒。

第十五条鼓励城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戒毒康复治疗工作,为自愿戒毒者提 供戒毒医疗服务。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场所的设置,应当按照省公安机关的统一布局规划,报省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医疗单位、诊所,未经省公安机关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

第十七条在省内销售的戒毒药品,应当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对戒毒药品或者戒毒场所进行广告宣传。

第三章强制戒毒

第十九条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应当予以强制戒除。

第二十条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 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道德教育的场所。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省公安机关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 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 算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 令其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戒毒:

(一)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

(三)年龄不满14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四)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第二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 和《强制戒毒通知书》收容被强制戒毒人员。

对自愿要求到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接收,在管理措施上区别 对待,并将自愿戒毒人员的情况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二十四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 承担;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农 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划定温饱线标准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在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做好对戒毒场所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监测 工作。发现疫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 告卫生行政部门,并且配合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戒毒人员被解除强制戒毒后,由强制戒毒所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 安机关向本人及其家属和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发出《解除

强制戒毒证明书》,由其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落实帮教措施。

第二十七条经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被依法决定劳动 教养的,由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戒毒,通过药物治疗与心理矫治、参加生产劳动 等方法,戒除毒瘾。

第四章禁贩禁种

第二十八条禁止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或者罂粟、大麻等毒品原 植物(含籽、壳、叶脂、苗)。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在贩运、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通道、车 站、码头设置毒品检查站,查缉毒品。

第三十条禁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查禁毒品原植物,实行分工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林业、农 业等部门发现毒品原植物,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禁止饮食服务业在食品、饮料中掺入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 物或者其他毒品。

第五章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严禁利用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毒品。

第三十三条经批准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 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向其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接受查验,防止易制毒 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有毒品犯罪前科或者曾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不得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和进出口工作。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需要购用麻黄碱类产品的,应当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生产、经营除麻黄碱类以外其他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省 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申领特别许可证,并报市、州、地公安机关备案。

购用除麻黄碱类以外其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一次性购用证明。

依法购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擅自出售;确需出 售的,应当报经原核发购用证明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运输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应当向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运输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委托承运人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时,委托人 应当向承运人提供真实情况,并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与货物同行;运输许可证一 证一次有效。

第三十七条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品名、数量、包装、 运输工具等,填报的品名应当以本条例附件一中所列的目录为准并以中文注明。

第三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走私、贩卖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 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一)违反国家规定开具医疗处方、证明,骗取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二)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

(三)使用虚假购用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l万元 以下罚款:

(一)出租、出借、伪造、变造、买卖由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易制毒化学品、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有关的证件的;

(二)伪造、变造单位介绍信、购销合同等有关证明,骗领由有关部门颁发 的与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有关的证件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 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知情不报的单位或者业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可并 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明知是吸毒人员,在其未戒除毒瘾前让其从事本条例第十二条规 定的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 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 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 上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 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的;

(二)未建立管理和报告制度,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

(三)安排有毒品犯罪前科或者曾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从事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毒品原植物或者毒品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备 案或者批准,并申领有关证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 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尚不构 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 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禁毒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见附件一;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见附件 二。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29日 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禁止吸毒条 例》同时废止。附件一: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类别

序号第一类

1麻黄碱类

21—苯基—2—丙酮(1—PHENYL—2—PROPANONE)

3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4—METHYLENEDIOXYPHENYL—2—PROPA NONE)

4N—乙酰邻氨基苯甲酸

(N—ACETYLANTHRANILICACID)类别

序号第二 类

5醋酸酐(ACETICANHYDRIDE)

6三氯甲烷(CHLOROFORM)

7乙醚(ETHYLETHER)

8甲苯(TOLUENE)

9丙酮(ACETONE)

10高锰酸钾(POTASSIUMPERMANGANATE)

11甲基乙基酮(METHYLETHYLKETONE)

12苯乙酸(PHENYLACETICACID)

13胡椒醛(PIPERONAL)

14黄樟脑(SAFROLE)

15异黄樟脑(ISOSAFROLE)

16邻氨基苯甲酸(ANTHRANILICACID)

17哌啶(PIPERIDINE)

18麦角酸(LYSERGICACID)

19麦角胺(ERGOTAMINE)

20麦角新碱(ERGOMETRINE)类别

序号第三类

21氯化胺(AMMONIUMCHLORIDE)

22氯化钯(PALLADIUMCHLORIDE)

23硫酸钡(BARIUMSULFATE)

24醋酸钠(SODIUMACETATE)

25氯化亚砜(THIONYLCHLORIDE)附件二:

精神药品目录1996年1月公布)类别

序号

第一类

名称

英文名

1布苯丙胺Brolamfetamine(DOB)

2卡西酮Cathinone

3二乙基色胺DET

4二甲氧基安非他明DMA

5(1、2—甲基庚基)羟基四氢

甲基二苯吡喃DMHP

6二甲基色胺DMT

7二甲氧基乙基安非他明DOET

8乙环利定Eticyclidine

9乙色胺Etryptamine

10麦角乙二胺(+)—Lysergide

1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

12麦司卡林Mescaline

13甲卡西酮Methcathinone

14甲米雷司4—methylaminorex

15甲羟芬胺MMDA

16乙芬胺N—ethyl,MDA

17羟芬胺N—hydroxy,MDA

18六氢大麻酚Parahexy1

19副甲氧基安非他明PMA

20赛洛新Psilocine,Psilotsin

21赛洛西宾Psilocybine

22咯环利定Rolicyclidine

23二甲氧基甲苯异丙胺STP,DOM

24替苯丙胺Tenamfetamine

25替诺环定Tenocyclidine

26四氢大麻酚(包括其同分异

构物及其立体化学变本)Tetrahydrocannabinol

27三甲氧基安非他明TMA

28苯丙胺Amfetamine

29右苯丙胺Dexamfetamine

30芬乙茶碱Fenetylline

31左苯丙胺Levamfetamine

32左甲苯丙胺Levomethamphetamine

33甲氯喹酮Mecloqualone

34去氧麻黄碱Metamfetamine

35去氧麻黄碱外消旋体MetamfetamineRacemate

36甲喹酮(安眠酮)Methaqualone

37哌醋甲酯(利他林)*Methylphenidate

38苯环利定Phencyclidine

39芬美曲秦Phenmetrazine

40司可巴比妥*Secobarbital

41δ—9—四氢大麻酚及Delta—9—tetrahydrocan nabinol

其立体化学变体anditsstrerochemicalvarian ts

42齐培丙醇Zipeprol

43安钠咖*CNB

44咖啡因*Caffeine

45丁丙诺非*Buprenorphine

46布桂嗪(强痛定)*Bucinnazine

47复方樟脑酊*类别 序号 第二类 名称

英文名

4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

49布他比妥Butalbital

50去甲麻黄碱(苯丙醇胺)*Cathine

51环已巴比妥Cyclobarbital

52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

53格鲁米特(导眠能)Glutethimide

54喷他佐辛(镇痛新)*Pentazocine

55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

56阿洛巴比妥Allobarbital

57阿普唑仑*Alprazolam

58安非拉酮*Amfepramone

59阿米雷司Aminorex

60巴比妥*Barbital

61苄非他明Benzfetamine

62溴西泮Bromazepam

63溴替唑仑Brotizolam

64丁巴比妥Butobarbital

65卡马西泮Camazepam

66氯氮卓(利眠宁)*Chlordiazepoxide

禁毒条例范文第2篇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教育系统“精细化管理年”,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各校的禁毒工作,切实做好《禁毒法》和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目标,根据《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印发贵定县2010年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消防工作、禁毒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与县教育局签订的禁毒工作责任书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云雾中心校2010年禁毒工作责任书。

一、高度重视禁毒王作。切实把禁毒工作作为学校“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

二、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墙(板)报、班队等活动以及“6·26”、“9·29”、“12·28”等禁毒纪念日开展《禁毒法》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以禁毒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墙(板)报等专题宣传不少于2期,在校园醒目处或主要通道上设立永久性禁毒警示标牌或书写永久性禁毒标语。学校要采取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文艺表演、举办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将毒品预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小学四年级以上开设毒品预防与预防艾滋病教育课程,统一使用《毒品预防》(小学版)教材进行教学,使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抵制毒品诱惑的能力不断提高。预防毒品和预防艾滋病知识检查测试及格率达95%以上。

四、积极开展创建“无毒校园”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校园”、“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努力做到“学生不吸毒、学校无毒品”。

五、切实做好学校教职工的禁毒工作。认真开展防毒、拒毒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和教职工自觉接受禁毒宣传教育,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令。要求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植毒品原植物,发现毒源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禁毒部门做好本校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六、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将禁毒工作责任明确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要将禁毒工作列入学校对教职工的目标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细则。凡是年内出现教职工、学生吸毒的,对学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云雾镇中心学校

责任人:

学 校:

禁毒条例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和省、市、县禁毒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乡营造良好禁毒法制宣传氛围,我乡充分利用自身职能,按照县禁毒委有关文件要求,我乡认真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禁毒法制宣传月开展了一系列禁毒知识及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活动。

6月26日,乡禁毒办及乡各部门在场镇举办了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主题的“6.26”国际禁毒日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播放禁毒纪录片,向赶集的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制作了禁毒知识宣传图片展板20多块,制作宣传横幅2幅,制作宣传标语100张,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真实案例,向群众展示吸毒的危害性及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巨大危害。

同时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活动。制作了如何预防艾滋病、如何关注和帮助艾滋病病人等卡片发放群众,制作专题展板10块。

二、举办2012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6月21-22日,乡禁毒办分批组织宣传工作员到XX中心学校、XX中学、XX九年制义务学校开展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阅读所派发的宣传资料及听工作人员的讲解,使学生们更深入了解到毒品的巨大危害性,从而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三、出动法制宣传车宣传禁毒知识。

充分利用法制宣传车这一可移动的普法工具,在街道、各村、市

场等人口密集地段,巡回播放有关禁毒法制宣传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的录音磁带,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毒品对人类的危害,珍惜生命。

四、走访社区戒毒人员和艾滋病感染者

乡禁毒办在6月里分多批下村走访社区戒毒人员,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开导教育工作;对艾滋病感染者采取心里开导、安慰、帮扶的方式来关心帮助他们。

在6月1日至28日禁毒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中,广泛动员全乡各部门及派出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禁毒活动。据统计,共计出动工作人员及义务法律宣传员达100余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展板30张;张贴宣传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2辆/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发动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平安、和谐、繁荣识经”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禁毒条例范文第4篇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具有依赖性; (2)具有非法性;(3)具有危害性。

3、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毒品是如何分类的?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5、什么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5、

6、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7类118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7、什么是罂粟?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8、什么是罂粟壳?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是罂粟的成熟干燥果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直径1.5~5厘米左右,长3~7厘米左右。外表面黄白色、浅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泽,表面常见纵向或横向割痕。气味清香,略苦,可入药。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因此,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管理的范围予以管制。

9、什么是鸦片?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10、什么是吗啡?吗啡是鸦片(阿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吗啡称为“黄皮”。吗啡制剂多以盐酸盐的形式存在,医学上叫盐酸吗啡。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等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

11、吗啡的药理作用有哪些?吗啡的药理作用主要是: ?? (1)镇痛。吗啡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并且持续时间长。 ?? (2)镇静。吗啡可有效改善因疼痛引起的焦虑、恐惧等不愉快情绪。 ?? (3)止咳。能抑制大脑呼吸中枢和咳嗽中枢活动,使呼吸减慢并产生镇咳作用; ?? (4)止泻、通便。能兴奋胃肠道平滑肌、括约肌,有止泻和通便的作用。

12、什么是海洛因?海洛因(Heroin) 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呈灰白色粉末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粉”、“白面”。1874年,英国伦敦圣玛丽医院经人工合成海洛因。其简要过程是:从罂粟果实中收取浆汁,风干后制成鸦片,将鸦片溶于水,经化学过程制成吗啡,再将吗啡经过不同的化学处理合成粗制海洛因,粗制海洛因经进一步纯化,便成为海洛因。1898年,拜尔(Bayer)药物化学公司将海洛因作为戒断药批量生产,用其治疗吗啡成瘾,但在应用中发现其成瘾性比吗啡更为强烈,其药效与毒性达到同等数量吗啡的3~5倍。此后,各国取消了海洛因在临床上的应用。海洛因的合成,不仅没有成为药品造福人类,反而成了危害人类的“白色瘟疫”。

17、吸毒者易染上哪些疾病?

1、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

2、呼吸道疾病:肺颗粒性病变、肺纤维化、肺梗塞、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结核等肺部感染。

3、各种传染性肝炎。

4、爱滋病与性病。

5、感染性疾病。皮下脓肿、蜂窝组织炎、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

6、血管损害:局部动脉闭塞、坏死性血管炎、霉菌性动脉瘤。

7、神经系统损害: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急性感染性神经炎。性功能障碍:因神经损害,视力损害,细菌性脑膜炎,男性表现为阳痿、早泄、射精困难、射精不能,女性表现为闭经、痛经、停止排卵、性欲缺乏、不孕。

8、精神病症状:人格改变和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幻觉冲动,情绪障碍,如焦虑、抑郁症等。

9、肾脏疾患:急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 皮肤损害:皮肤斑点、溃疡,手部水肿,接触性皮炎、皮疹、紫斑、瘙痒等。此外,吸毒还可以引起骨、关节、肌肉的炎症和疟疾、破伤风等。

18、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在哪一年?1840年

19、哪一个条约的签订,造成鸦片类毒使中华大地,中国坠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苦难深渊?《南京条约》20、1938年广东虎门销烟的领导者是准?林则徐

25、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防毒要做到哪四点?一是不要听人蛊惑,受人引诱;二是不要与吸毒者,贩毒者为伍;三是不要接受有吸毒劣迹的人送的香烟;四是远离毒品,不沾毒。

33、毒品的主要危害有哪些?孕妇吸毒,可通过胎盘血而输给胎儿,即出现“胎儿吸毒”,孕妇定时的吸毒,胎儿也得到定时的供给,在出生前,不会出现任何症状。但当出生后,随着脐血管的结扎,等于中断了毒品的供给,一段时间后即出现戒断症状。近有研究报道,孕妇吸毒时,可在其羊水、脐带血浆及乳汁中检出毒品的代谢产物;在吸海洛因的产妇产生的新生儿尿中也查出吗啡或奎宁。从而佐证了新生儿戒断综合征的发病机制。

新生儿出生后1~2天逐渐出现戒断症状,使用美沙酮者需3~4天才出现。新生儿戒断症状表现为激惹不安,呼吸快,高声哭叫,睡眠障碍,拼命把小手往嘴里塞,鼻塞,打哈欠,打喷嚏,发热,四肢出现粗大震颤或扑翼样震颤,呕吐,腹泻等。这类患儿多半有体重不足。戒断症状可迁延数周或更长,死亡率高,需积极治疗。毒品危害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两大类: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48、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①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变坏。②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朋友索要或借钱。③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④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崇。⑤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⑥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场合佩戴太阳镜。⑦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长袖衣服。⑧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⑨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⑩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51、说说“

6、26”国际禁毒日的由来。1987年6月12—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监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53、毒品预防教育为什么要以青少年为重点?第一,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吸毒青少年在整个吸毒人群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第二,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对毒品危害无知,对毒品好奇。第三,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培养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远离毒品,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

禁毒条例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提高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掀起禁毒宣传新高潮,确保全县罂粟“零种植”,鸦片“零产量”,林区无制毒、贩毒犯罪发生总目标的实现,根据市森林公安局、县禁毒办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统一安排,以创建安全、文明的无毒林区为目标,结合我县林区治安实际,分局自2013年6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本次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全县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为我县林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确保禁毒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此次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禁毒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接到市森林公安局、县禁毒办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了所、队领导会议,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提出了此次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措施,并落实了责任。成立了以局长黄晓勇同志任组长,教导员景安强、副局长张敏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办公室、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区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联络人,公布了林区禁毒宣传月活动举报电话。同时积极争取县林业局的支持,向林业系统各单位下发了2013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林区禁毒宣传工作纳入到护林员的工作职责。活动中各所、队根据分局统一安排,结合辖区林区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政部门和有林单位的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力度。各所每周向分局汇报一次活动进展情况,分局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查禁宣传活动具体研究部署,有力的推动了此次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广泛动员,推动禁毒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禁毒宣传月活动始终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林区为主题,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合成毒品和青少年吸毒渋毒为重点,以6月1日《禁毒法》实施5周年为契机,深入林区大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各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采取在村、组召开《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讲座,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性及防范知识,知晓党和政府厉行禁毒的决心、知晓如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使其深刻了解当前的赌情形势,大力支持禁毒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在中小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讲课,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禁毒警示教育电影、禁毒电视纪录片《与死神共舞》等,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树立远离毒品的思想根基;三是利用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发放禁毒宣传单、办禁毒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广泛的向群众宣传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禁毒意识。在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办禁毒法制专栏5期,开设禁毒法律知识讲座5场次,为构建和谐、文明、无毒林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主动检举渋毒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三、依靠辖区党政部门与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县森林公安民警在广泛动员宣传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出击,深入林区巡逻检查,并主动定期向驻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依托林区管护站,林业站和天保管护站及有林单位基层治保组织的人员、地理优势,建立、健全了林区禁毒宣传、防控网络,聘请信息员42名。同时对林区人迹罕至区域和边远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有针对性及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查禁”行动,有效预防了在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加工鸦片和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禁毒条例范文第6篇

垃圾分类,从今天开始,我要真正行动 起来。

当妈妈吩咐将一袋混合的垃圾扔到外 面垃圾桶时,我对妈妈说:“现在老师教我 们要把垃圾分好类,不然呢,环境会受到 很大的影响,你现在给我就是一袋垃圾, 我要把它们分好类,扔到不同垃圾桶! ”说 完后,我就开始分拣这些垃圾,报纸、期 刊等放可回收垃圾筒,剩菜剩饭、骨头、 菜根菜叶等放进了厨余垃圾桶。回来后, 妈妈还称赞我:你真是一个垃圾分类的好 榜样。

这个时候,我心里甜滋滋的。我想:一 定要好好学习关于环保的知识,要使我

们的环境更加美丽。

对垃圾进行分类,并加以回收利

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 回收 1 吨废纸可造好纸 850 公斤,节 省木材 300 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 染 74 %;每回收 1 吨塑料饮料瓶可获 得 0 .7

吨二级原料; 每回收 1 吨废钢

9铁可炼好钢 0.

吨,比用矿石冶炼节

,减少空气污染 75% ,减 约成本 47%

少 97 %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

出许多垃圾,您知道这些垃圾它们

到哪里去了吗?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 然后再送去填埋。

垃圾填埋的费用是非常高昂的, 处理一吨

垃圾的费用约为 200 元至 300 元人民币。人们 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 又大量地产生着废弃物。难道,我们对待垃圾 就束手无策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这就是

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夈将垃圾分

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

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垃圾可分为四大类: 可回收垃圾、 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

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 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

类。厨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 废物,经生物技术可处理成有机肥料。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 废日光灯管、 废水银温度计、 过期药品等, 这些垃圾需要特殊 安全处理。其它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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