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论文范文

2023-09-17

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文章对部分发达国家税收信息化体制进行分析,总结其优势,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中国的税收信息化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税收信息化;发达国家;借鉴

1 引言

税收信息化是当今税收体制发展的趋势。如果要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和财政收入的作用,必须建立良好有效的税收信息化体制,完善相应的硬件、软件设施。现今世界各国的税收信息化体制各有优势,笔者选择了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收信息化体制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提供借鉴。

2 发达国家的税收信息化体制

2.1 美国

美国国内收入署( I R S ) 从20 世纪60 年代就开始进行税收信息化建设。由国内收入署的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在美国国内收入署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几乎所有的税务工作人员,包括70 000 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一线税务人员,每天都要依赖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2.2 日本

日本以国税厅、11个国税局以及524个税务署形成了全国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 该系统具有统一性、完善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国税局信息中心接收税务署传送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申报信息,进行统一验算核对后再传送给税务署,后者用统一的定型统计, 促使国税局、税务署的电脑系统在统一的状态下运行。国税局系统内不仅建立了完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而且各信息中心形成由若干系统构成的信息管理系统。

2.3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 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互联, 为其有效实施税源监控及有针对性的开展税务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澳国开发了大量税收管理应用软件, 包括税款征收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澳国还非常重视计算机应用的安全保密工作。

3 国际税收信息化特点

从各国税收信息化情况来看,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简单归纳,有以下特点:

3.1 先进技术,思想,体制的整合

发达国家由于其税收信息化管理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特别是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带来了征收的高度集中,税收直接成本显著下降。这些国家税收信息化的实践证明缺乏管理创新的税收信息化不可能取得成功, 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 它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

3.2 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电子网络

发达国家的税收信息化是建立在严密的信息监控基础之上, 有的国家不仅实现了税务系统各部门之间的纵向联网, 而且还实现了与全国各主要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 信息交流快捷、共享程度较高。这样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保证税收的公平性。

3.3 采用新技术

国外广泛将计算机技术同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等现代化技术结合起来用于税收征管。这样既保证税收安全性,又维持其公平性。并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3.4 保证相关人才供应,达到税收的服务目的

明确税收信息化人员的职责。建立了良好的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为人才的稳定奠定基础。

4 对我国税收信息化体制的借鉴

4.1 整体规划,稳步实施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科学地进行总体规划,按照税收业务发展战略统一软件开发、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技术标准,形成一个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整体。管理主体必须以服务为导向, 遵循信息技术规律, 立足为纳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 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 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部门内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 改变内部集权结构, 向下级授予权能, 使其承担贵任决策程序必须优化和改进构建从人治到法治的管理环境。

4.2 建立统一的税收电子网络体系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应制订一个全国统一的长远规划, 在全国税务部门形成从到下的计算机联网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配置和开发运用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 使用同样的标准化计算机系统。所有计算机硬件设备、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等方面都应进行合理调整, 不要片面追求人手一机, 切实作到拓宽计算机的运用范围。能在网上共享的设备、软件、数据尽且采用共享方式, 降低成本, 减少设备低效率使用现象,真正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

4.3 提高相关信息化技术

要提高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效率和质量,当务之急, 应尽快在信息采集环节广泛应用光电扫描技术, 改变我国目前手工录入信息资料速度慢、随意性大、漏项多、差错率高的状况,尽快在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开发应用数据挖掘技术, 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

4.4 保证相关人才的培养

加大税务系统内部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力度, 不断进行新知识培训。多关心计算机专业人员,为计算机人员设立税务类别, 设计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局有中期和长期的前景, 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应建立人才流动市场, 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 保证税收信息化管理各种人才的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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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平. 美国税收信息化的建设[J]. 中国税务.2004.

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众所周知,充分有效实现对于税源的有效管理是税务机关积极实施税收筹划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然而之前守旧的保姆式以及传统的人工方式早就无法满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根本不可能达到基本的要求:那就是精细化以及法制化,所以要及时改变当前税收筹划的教学来满足对于人才的需求。本文主要阐述如何准确利用信息化手段来优化税收筹划教学。

【关键词】信息化手段 税收筹划教学 研究

1.强化税务筹划实践教学的意义

当前社会正是用人的时候,许多学校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对于高校培养应用型的会计人才来讲,怎样高效利用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当前很多高校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积极有效的提高学生及时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一般来说,校外实习以及专业课实习这两个环节是实践教学包含的主要内容。

其中后者具有很大的作用,那就是可以及时有效促进学生将理论和实际有效的结合起来,具备真的学习能力,然而当前很多高校的现象就是:很多会计专业的教学模式只是重复以往的教学方法,没有将会计的实验部分用于实际,而是将其直接变成对于会计习题的演练,极大的缺乏具体的实验操作,导致教学内容缺乏基本的逻辑性和可行性。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在以很快的速度发展,这就直接引起税收筹划管理部门很多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税务筹划教学属于独特的新兴教学,所以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以及实践性。一般来说,税务筹划相关的负责人经营的是各种不同的税务工作,这就直接导致跟税务筹划有关的政策制度在不同的条件适用不同的情形,也就直接导致税务筹划具有高度不稳定的特点,所以对于税务筹划的教学内容不应该仅仅传授理论知识,而应该充分使理论和实际有效的结合起来。从多方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积极的培养会计高素质的精英。

2.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税收筹划教学的方案

收筹划化评估工作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在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多,工作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纳税评估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纳税评估通过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管辖区域内全体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防范了偷逃骗抗税行为的发生,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纳稅的遵从度。具体的方案介绍如下:

2.1及时改善教学方式

2.1.1积极适当的调整教学内容

一般来说,税收筹划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包括税收筹划内涵、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以及税收筹划的意义、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所以该课程的内容非常丰富多彩。可是就目前来看,教师要想在几节课的时间内向学生完全灌输税收筹划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完全掌握是几乎不可能的。因此,这就对老师提出了很严格的要求,需要相应的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根据教学目标以及相关的内容对学生进行耐心的讲解,同时讲述的语言要口语简单化,便于学生理解易懂,除此之外,教师可以恰当的调节教学内容,将复杂的内容尽可能的简单化,及时准确的突出税收筹划内容的重难点,紧紧跟教学的内容联系起来。比如针对税收征管这个章节的内容而言,税务征收者是内容的主体,那么在学生对此章节有基本的了解后,教师就可将其中的重难点圈出来及时的讲解,使学生能快速掌握相关的知识,循序渐渐完成对于内容的学习。

2.1.2紧跟学科前进的步伐,更新补充教学的内容

众所周知,教材在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的作用,直接影响课程质量。可是当前在对税收筹划教材的编制中却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在编写教材方面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好不容易编写完教材出版后又要对其及时的更新,然后这个过程也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与此同时相关的税收筹划政策也在不断的发展更新,就会直接导致税收筹划教学不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就会使学生出现“学不能致用”的不良后果。基于此在,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就需要教学及时了解关注相关学科的动态,知晓相关政策制度的更新发展,及时获取最新的税收筹划教学消息,及时更新和补充现有的教材,让学生可以快速的获取到跟税收筹划相关的最新知识。此外教师要做好备课的准备工作,及时补充新的税收筹划政策知识,积极促使学生可以真正的学以致用。

2.1.3增加案例教学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列举相关案例的方法来促使学生可以快速理解知识的方法,最早是在1910年由著名的科普兰博士提出的一种特殊的管理教学方法。该种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促使学生及时了解并且准确掌握税收筹划的具体内涵,以此促使学生相关应用能力的提高,加深学生对于税收筹划知识的理解。

在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过程中,教师在选取相关案例的时候会考虑到很多方面的因素,但是选取案例的时候要注意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真实有效,此外要使学生易于理解并及时掌握。此外教师要及时依据准备好的税收筹划课堂知识来准备相关的案例,一般来说会选择简单易懂真实可靠的案例,在举例子的时候要鼓励学生大胆的思考和分析,来充分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逻辑分析水平。

2.1.4利用税法学原则加强学生对于税收筹划法规的基本理解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得到的是法律保护,所以在对税收筹划的具体教学中,教师必须及时准确的借鉴有关税收筹划的主要原则,来有效的促进学生对于税收筹划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具体的案例如下:

某独资企业的老板在2014年的时候因为公司良好的经营模式在短期内获取6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该老板又将自己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的出租,达到的年租赁利润是2万元,但是扣掉了1100的税,所以该老板实际到手的利润是18900。

那么此刻教师就可及时的利用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详细具体的分析该案例。我国相关文集《个人独资的企业法》有具体的解释,那就是个人及时成立的特殊的独资企业,该企业的投资人对于该企业的债务直接承担最大的直接责任,而投资人对于企业的出资情况也有决定的性的权力,具体包括追加或撤回企业的资金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事项。很显然出资人跟企业是紧密相连的关系。综上所述,教师可以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方案:企业的财产包括个人的主要财产,此外还要及时的将租赁收益纳入生产经营,然后对其及时统一。具体的公式如下:

应纳的税额数目=(60000+18900)×10%-1500=6390

二方案:投资者自己所属的财产,然后将租赁的收益跟生产经营所得及时的分开进行纳税,也就是说将租赁的收益进行单独的纳税,那么具体如下:

“财产租赁所得的收益”应纳的税额=20000×(1-20%)×20%=3200

而“经营所得收益”应纳的税额=60000×10%-1500=4500 那么合计应纳的税额就是3200+4500=7700

综上所述,第二个方案更加具有可行性。

从以上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方案一比方案二纳税要少,也就是节省了企业的开支。基于此,充分掌握税收筹划知识可以减轻企业很多的纳税金额,就是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快速的学习并掌握税收筹划方面的知识。

2.2积极增加课堂效果

2.2.1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一般来说,税收筹划课堂知识主要是包含死记硬背的制度以及各方面的条款,这几导致课堂非常的枯燥无味,直接降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及掌握的程度。基于此,相关的教师要及時有效的改变现有刻板的教学模式,挖掘出新的教学方法,比如可以适当的号召学生积极参加课堂讨论活动,充分的有效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逐渐的自行探索税收筹划方面的知识,那么课堂效率也会逐渐的提高。另一方面,教师要及时的引进税收筹划最新的案例,同时要积极鼓励学生自行分析,也可以积极组织研讨会促使学生激烈讨论,来积极有效促进学生学习的热情。

2.2.2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自学能力

税收筹划课堂知识的教学任务就是要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其自学的能力。在税收筹划的课堂上,教师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鼓励学生大胆提问,并且还要善于解决问题,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种特殊的方式可以有效的促使学生在提出问题并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及时运用大脑,有效的提高自己的创新技能。

此外由于税收筹划教学的内容很多,一般来说不可能在短时间完全灌输给学生,所以教师要积极督促学生进行课外的学习和锻炼,间接的促进学生自主能力的有效发展。由于税收筹划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学生要提前做好预习的准备,课上认真学习、课后仔细温习。在税收筹划平常的课堂中,教师要善于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工具诸如多媒体、PPT的方式来积极的积极引导学生正确的学习方向,充分的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以及积极性,给学生保留提问的环节,可以促使学生及时学习到课堂的重点知识,课后要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及时掌握课堂知识,能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程瑶.优化税收学课程教学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6(21).

[2]李森.提高财政学课程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

[3]常晓素.税收学课程教学方法探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

[4]薛淑玲.优化新建本科院校税收学教学改革思考[J].新课程学习,2015

作者简介:

刘姝婕(1993.9-),女,汉族,广东湛江人,硕士,注册税务师,研究方向:税务管理。

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3篇

一、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状况

1990年, 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召开信息化工作会议, 成立了国家税务局计算机人才队伍, 加强计算机信息化的建设。1994年, 国家启动金税一期工程, 开发了发票交叉稽核软件, 堵塞纳税人偷漏税行为,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2000年,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征管一体化的建设思路, 着力开始金税二期工程的建设, 并进行软件整合, 将前台的部分应用操作整合到一个系统, 标志着中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体化为主导的规范化发展阶段。2005年, 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 旨在进一步强化征管功能, 扩大业务覆盖面, 形成有效的、相互联系制约和监控的考核机制。目前, 金税三期已建立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 覆盖了全国所有税务机关以及税收工作的主要环节, 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平台上由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市、县局根据需要分类应用。四类系统中的税收征管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已整合入金三平台, 下一阶段将整合外部信息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 打造“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推进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

二、理论分析

在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时, 考虑到征管效率不高, 故通过设置各税种较为宽泛重复的税基和偏高的税率, 来保证在较低的征管效率下, 能够筹集到足够的税收收入。例如, 为了实现5000亿元的税收目标, 在50%的征管率下, 就需要一个1万亿元的税基盘子, 这就是当初税制设计的“宽打窄用”。近年来,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 各级税务机关可通过税收征管软件来查询、分析企业涉税数据, 对税源实施有效监控, 从而在经济分析、税源管理、收入预测、评估稽查等方面的措施不断加强, 效率不断提高。同时,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一系列行政管理系统的上线应用, 提高了系统内部的监督管理效率, 上级管理部门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的能力也不断增强。虽然经历了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以及“营改增”等数次减税改革, 但由于我国企业职工社保、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 企业税费负担持续上升的趋势并未发生变化。据2017年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 综合考虑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收费和社保金等项目后, 当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达40%左右, 超过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国家的平均水平。

可见, 在“宽税基、高税率”的税制设计下, 逐年提高的税收征管效率成为推高企业税费负担的因素之一。随着人工成本上升、环保要求及竞争加剧, 我国企业平均利润率不断降低, 据2017年中国企业劳动力匹配调查 (CEES) 数据的研究发现, 中国企业的平均税后利润率仅为3.3%, 接近盈亏平衡点, 抗击风险能力较弱, 内外部因素一旦发生变化, 极易陷入亏损。如继续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 则会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从而使企业税费负担更为沉重, 不利于企业的国际竞争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和税务部门出于对企业和经济的长远考虑, 可能会适当延缓信息化推进的步伐, 或采取一定的措施, 降低信息化建设引起企业税费负担上升带来的影响。近年来出台一系列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退税政策正是政府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采取的措施, 本文推测, 相关部门可能有意减缓税收信息化建设, 以避免企业税费负担的快速上升, 即过高的企业税费负担阻碍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三、实证分析

(一) 研究方法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 基于拓展的四阶段DEA-Malmquist指数模型, 可计算得出各地区不同时期的税收征管效率, 继而在税收征管效率和税费负担之间展开多元回归分析, 即可得出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 从而证明企业税费负担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影响程度。

(二) 回归模型

通过以往研究可知, 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除信息化建设外, 还包括当地经济总量、企业数量、税务人员数量等, 本文将这些因素纳入回归模型。

Eff表示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动幅度, 通过四阶段DEA-Malmquist指数模型计算得出;TB为企业税费负担, 包含现金流量表中报告“支付的各项税费”, 利润表中报告“所得税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三个企业税费负担总和, 再除以当年营业收入;GDP代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 Enterprise为企业数量, Num-ber为税务工作人员数量。

(三)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1 (略) 为2011—2016年各省税收征管效率变动情况。从表中可知, 大部分省份的税收征管效率持续提高, 但增长幅度相互间有着较大的差异, 仅有部分省份在部分年份出现效率负增长。从不同年份上看, 2011—2014年各省增幅普遍较高, 2015年后增幅整体降低;从不同省份上看, 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增长幅度较小, 安徽、辽宁、山西等欠发达地区的增长幅度较大。

表2 (略) 为2011—2016年企业税费负担统计表。从表中可知, 我国企业税费负担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6年企业平均税费负担达到收入的28%, 是2011年的2倍, 反映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完善, 税收征管效率不断提高, 造成企业税费负担逐年提高。

表3 (略) 为2011-2016分省企业税费负担统计表。各省企业税费负担整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 经济发达省份企业税费负担上升幅度较小, 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税费负担上升速度较快。

表4为2011-2016年企业税费负担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影响的回归分析结果。从表4可知, TB与Eff的t值为-1.97, 对应的p值为0.049, 说明企业税费负担与税收征管效率的增长率在5%水平上负相关, 显示企业税费负担越高则税收征管效率的增长率越低, 即过高的企业税费负担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证明了本文理论分析部分的观点。

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宽打窄用的税制设计已不适合征管现状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税收征管效率的稳步提升, 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已经在一步步拉近。现行16%的增值税率高于多数国家, 加上企业需承担的城建税、社保费等费用, 目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已较为沉重, 成为阻碍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因素, 不利于经济税收的长期平稳增长。

(二) 纳税人涉税信息来源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税务部门与银行以及公安、房管等政府部门的合作仍然较为有限, 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合作制度。税务部门掌握的信息大多为纳税人自行申报, 缺少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交换, 造成监管漏洞, 降低税收征管效率。

(三) 地区之间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

各地区之间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 在开发系统时缺乏统一论证和考虑, 使得不同省份间系统不兼容, 信息格式不统一。这种不均衡的现象导致了地方之间、国地税之间系统信息共享程度不高, 制约了税收信息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五、优化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的改革力度

我国在大力出台各项减免退税政策后, 企业的税费负担水平并未有显著的降低, 整体国际竞争力未有明显改善, 可见现有减税措施未达到预期目标。财政税务部门应顺应征管能力发展的现状, 在合理的时机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的改革力度, 切实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 拓宽纳税人涉税信息来源渠道

一方面应逐步寻求合适的方式打破行政壁垒, 逐步建立税务机关与银行以及政府部门间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交流机制;另一方面应充分运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通过信息技术在网络上自动抓取纳税人涉税信息, 降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三) 搭建全国范围的信息应用共享平台

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库和风险管理平台, 实现各应用系统信息共享, 建立涵盖主要行业的税收分析模型, 使其具备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任务推送、过程监控、结果评价和统计考核等功能, 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确保信息应用支撑平台有效运转。

摘要:本文研究了税收征管信息化与企业税费负担关系, 发现企业税费负担越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增长率越低, 说明过高的企业税费负担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本文研究发现对我国税制改革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企业税费负担,减税降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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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4篇

一、影响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问题

目前县级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建设的进程。从总体上来说, 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 对档案的重视程度不够。因为不能为单位创造直接价值, 所以长期以来, 各行业极少把档案工作重视起来, 档案工作在单位一直处于附属的地位, 个别领导片面的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就是保管工作, 只要做到不丢不外泄就行了。在此种环境下, 部分基层地税部门在对档案价值的鉴定上表现为认识不足, 管理上表现为松散无序。

(二) 档案管理的分类不够科学。由于税源专业化的推行, 在现实工作中税务登记注销、票证管理、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文书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别由不同的科所管理,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当期形成的税收征管资料按各自的经验和需要分类被分成若干个部分,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档案内容不齐全、重复归档等问题, 致使涉税资料的归档、查阅非常不便。

(三) 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因目前基层征管一线人员短缺, 加之相关领导重业务轻档案的思想仍然存在, 在基层地税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中, 大多的档案管理工作都是由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 专业熟练的档案管理人员极其稀少, 而这些工作人员都把档案管理作为自己工作的辅业, 领导不重视, 工作不考核, 长期以来档案管理工作逐渐被淡忘化、边缘化。

二、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作用

结合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 实施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 有利于规范和提高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及其档案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 实现了优化纳税服务目的。税收档案信息化管理就是通过电子技术从纳税服务受理环节将纸质资料转化为影像文档采集到数据库, 做到一次采集归档, 全方位信息共享, 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头重复报送纳税资料的问题, 大大缩小其他涉税环节重复审核纸质资料的工作量, 减少内部资料传递的环节, 从而方便纳税人, 有效提高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二) 便于税收征管资料查询。实行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信息化, 方便税收征管资料查询, 提高业务工作中所需资料的查询效率。在经过授权的计算机上, 都可以方便、快捷地查阅利用所需的各类税收征管资料, 可提升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水平, 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的利用价值。

(三) 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大力推行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 可真实反映纳税人签名、章印、审核人意见等每个细节, 及时发现哪些税务登记表填写不全等, 哪些纳税申报表未经审核就签字, 哪些报表相关部门审核不认真, 从而把纳税监控工作前移到服务受理录入环节, 切实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各项基础征管工作的质量。

三、开展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一个新课题, 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要各级地税部门做出艰辛的努力。当前在开展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要树立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现代理念。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意义。税收档案信息化、网络化能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档案服务于征收中心工作, 适应税收工作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各级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档案知识, 提高对税务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从而推动税收征管档案信息化管理步入正轨;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档案的价值理念, 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和相关科室、部门提供档案信息资源, 使档案管理工作的影响力得以提升。

(二) 实现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与税收征管业务管理两个“信息化”同步发展。切实加快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 努力实现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尽早全面的投入, 在现有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基础上, 开发出在完成征管业务流程的同时也能实行征管业务电子档案文件自动归集的征管档案网络管理功能, 从而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税收征管电子档案文件的形成、传递和归档, 更好地发挥税收征管电子文件的作用, 为税收计划、税源预测以及税务部门的其他决策服务。

(三) 打造征管档案专业化管理队伍。为了适应县级地税部门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档案管理两个“信息化”的实际需要,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不断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征管资料分析能力, 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水平。要引导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税收征管业务知识, 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业务技能, 使其成为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行家里手, 不断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 促进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

摘要:在不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下, 地税部门税收征管信息已逐渐实现电子网络化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 目前很多县级基层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上仍采取较为落后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 存在着征管资料归集不及时、税收档案查找不方便、涉税信息难以共享等问题, 已经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因而, 为了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需要, 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各个方面急需进行更新。

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市场经济的充分改革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充分变化,使得当前阶段国家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政策。本文通过简要阐述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发展的影响,重点阐述了如何有效利用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指出现有的财政税收政策之中的不足之处,以便对财政收入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研究。

关键词: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国企发展;相互作用;作用分析

本文索引:员鑫.<标题>[J].商展经济,2021(14):-102.

DOI:10.12245/j.issn.2096-6776.2021.14.31

在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相关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可能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并通过对比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实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1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1.1 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

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吸引力。比如,在相对比较特殊的区域,或者说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发达和快速的区域,政府可以通过对该区域内的部分企业或者全部企业采取一定范围内减免税收政策的方式来实现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整和把控。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为这些特定区域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从而促使其能够更加快速地担负起带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责。

1.2 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倾斜政策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一般都需要结合本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等因素来确立相关国民经济中不同产业之间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科学和专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结构来保障相关的产业能够实现优先发展。

2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发展的作用

2.1 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一个最关键的政策改革就是持续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分别从扩大投资、启动消费以及增加出口率等三个方面着手,在有效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同时,也确保了国有经济的持续增长,更重要的是有效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一方面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为国有企业实现脱困目标提供了新的契机。

2.2 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助力国有企业解决改革难点问题

当前阶段,大部分国有企业在改革创新过程中都面临着很多不同类型的难题,其中包括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企业负债率过高、企业资金周转不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以及企业闲散人员过多等问题。要想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目标,有效解决上述重难点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也进行了一系列与之相对应的改革措施。

首先,相关部门调整了财政税收的思路,不再沿用传统的减税让利的策略,而是将财政税收与国有企业经济战略性调整进行了改组,形成了更加合理和专业的国有经济布局以及市场创新发展机制,为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变动以及开展公平竞争营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

其次,重点突出的税收政策改革策略也为国有企业创造了更加平等和宽松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企业重组和贷款贴息政策的发布与改革,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在下岗分流职工问题的处理方面也有效调整了国有企业的财政支出结构。

3 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与国企发展的相互促进策略

3.1 在充分考虑国企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税制改革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以及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国家,都需要一定数量的国有经济,这部分国有经济主要负责的就是进入非国有经济无力承担或者不愿进入的产业领域或者基础领域,对于以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当前现行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改革最关键的就是应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立场以及方法,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确保税收这一重要的杠杆能够真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最大的价值和积极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的税收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也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能否切实提升和增强广大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出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主导作用,不仅仅关乎到广大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乎到整个国家改革开放以及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的力度和效果。要想切实保障大中型国有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稳步发展,税收政策的调整作为经济调节过程中重要的杠杆工具,有必要为当前已经逐渐出现疲累状态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和时间。换言之,在进行相关的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前阶段广大国有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如果在税收政策上不能够为相关的国有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的话,不仅仅会严重影响这部分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出相关的税政改革其实是不完全成功的。

比如,针对国有企业来说,在进行税制改革的时候可以采取“恢复单一税制”的调整策略来确保财政税收政策對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助力作用。在整个过程中,相关财政部门首先需要将部分关乎到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命脉以及宏观社会经济稳定性的基础产业部门内的相关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整合归纳,其中既包括能源开发、原材料开采等关乎国家重工业发展的相关产业领域,也包括铁路、民航等关乎社会民生的相关产业领域,还包括高科技以及新能源等关乎创新改革发展的相关产业领域,要将涉及上述产业领域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直接退出利改税的范畴之内,并逐渐将其恢复成单一的向国家相关财政部门进行利润上缴的策略。在这种政策改革的背景下,一方面能够从税收方面为这些基础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创造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大中型国有企业更好地适应现行的财税管理现状,从而理顺国家财政与国有企业税务之间的工作关系。

3.2 适当降低国有企业所得税率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创造更加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做出了很多努力,尤其是在上世纪所推出的新税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政策在贯彻落实以及具体执行方面或者相关的配套改革政策的制定方面没有跟上新税制改革的步伐,导致当前阶段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依然存在十分严重的不平等竞争问题。究其根本,一方面主要是在新税制政策出台之后,在收取关税的时候保留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换言之,这对相关的国有企业存在一定的税收歧视;另一方面则是相关非国有经济的组成成员的纳税意识与国有经济相比相对较低,甚至很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企业都存在十分普遍的偷逃避税等行为,并且试图通过不建立账本、与税务机关扯皮等形式逃税避税,这就导致这些非国有经济组成成员的定额不足或者定率偏低等问题频繁出现。因此,相关财政部门需要充分考虑当前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结构设置不够合理的现状,在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税率结构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国有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比如,在征收相关国有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相关财政部门可以从“量能课税”这一原则入手。在整个过程中,相关财政部门首先需要结合当前国有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生存困境,并在现行的20%的优惠税率的基础上,适当进行税率调整,按照不同国有企业的产业发展实况进行税率下调,并适当提升税率的优惠幅度,从而切实降低部分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此外,作为政府财政部门,还应该同步下调对部分国有企业的优惠税率,进一步为相关国有企业制造更加优惠的财政发展策略,确保相关基础领域的国有企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在进行国有企业税率调整或者下调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与当前的调整梯度保持一致,换言之,就是在充分结合不同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在下调后的一般税率的基础上再优惠5%或者10%的梯度,作为新的国有企业的优惠税率。通过贯彻落实“量能课税”的财政税收原则,能够切实降低国有企业的税负,一方面能够鼓励基础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成长,给予企业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投资空间;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基础产业领域就业人数的增加,助力现代基础产业的转型发展。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中建立的,对于国有企业现存的人数来说不能对其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以保证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的好处,对当前的就业压力也可以进行缓解。在经济发展不发达的地区,应该对其所得率进行有针对性的降低,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使得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国企收获应得的效益。

3.3 有针对性地拓宽高新技术国有企业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

结合相关的研究数据表明,当一个国家所得税的税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的时候,该国的知识产权申请量就会直接下降三个百分点,甚至四个百分点。换言之,对于相关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来说,如果能够及时下调相关国有企业的所得税率就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从而有效提升相关国有企业的税后所得利润,进而进一步推动其增强相关技术研发的力度,这无论是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效率,还是对于增强整个国家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说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比如,针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来说,相关财政部门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现行的“专利盒”税收优惠制度的相关立法经验,为相关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便利。在整个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将相关高新产业的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展到整个高新技术企业所研究与开发的所有专利的商品化所得的收入之中,从而逐渐推动相关的产业优惠税率能够从重视企业类别这一模式转变到重视企业研发这一模式,进而实现由当前的重视技术发明向重视专利商品化的快速转型。通过拓宽高新技术国有企业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不仅仅能够为相关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更能促进整个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4 强化税负问题在宏观层面的认识

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有效改革以后,国家想要通过采取“减税让利”的方法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财政负担,对自身的发展能力进行有效的提升,但是却没有达到实际的效果。因此需要采用其他的方法对地区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减轻。

比如,采取强化税负问题在宏观层面上认识的方法来对国有企业的负担进行有效的减轻。同时,还需要对国有企业的税负比进行有效的统计,通过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在生产总值之中实际税负所占据的比重并不低。认识税负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进行充分的分析,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当前国有企业所在地区的情况进行有效的调查,并对实际的税负以及统计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的分析,对两者之间的误差进行确定,从而从当前国有企业的特点出发,制定具有更强针对性的策略来进行减税操作。

4 结语

财税政策可以看作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发展机遇。国有企业通过财税制度对企业的内部制度进行改善,才可以更好地对财务监督制度进行完善。而且国有企业处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地位,要想确保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在其发展过程中就需要来自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包括调整税率、拓展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等科学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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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息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的碳排放量、生态环境代价及社会经济成本最低的经济,是以改善地球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形态。近年来,由温室气体排放所引起的地球变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低碳经济是应对全球变暖的最佳经济模式。鉴于此,从低碳经济的内涵与特征入手,剖析现行国内外碳排放的税收政策与规制,并提出确保税收新政落实到位、适时开征碳税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 激励理论 庇古税 碳税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一)福利经济学理论

从理论上讲,在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环境资源属于共有资源,会产生“公共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即厂商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与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属于公益事业)。而经济主体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需求,不愿意主动为其付费,都想成为“免费搭车者(Free Riders)”,这就使政府介入资源环境领域成为必然。而税收作为市场经济下最主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对负外部性问题有最直接、有效的调节作用。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Pigou,1920)在其《福利经济学》(Welfare economics)中建议,应当根据污染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二者达到平衡,这种税也被称为“庇古税(Pigouivaintax)”。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发展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永恒主题。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基本特点是需要、限制和公平,具体包括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全球五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人类正处于从工业文明走向现代新文明的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思想在环境与发展理念的不断更新中逐步形成。“可持续性”最初应用于林业和渔业,指的是保持林业和渔业资源延续不断的一种管理战略。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Karson)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初步揭示了污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1972年,罗马俱乐部(The Club of Rome)提交的《增长的极限》所阐述的“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为孕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正式吹响了人类共同向环境问题挑战的进军号。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实现了人类有关环境与发展思想的重要飞跃。自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名《地球宪章》)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以及各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文件及有关国际公约以后,可持续发展得到世界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

(三)激励理论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分工与交易的出现带来了激励问题。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于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是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从政府角度讲,政府以游戏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身份,依据所掌握的政策性资源和财力资源,激励低碳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基本上是采取财政拨款、投融资、税式支出、产权交易等常规政策激励低碳经济发展。例如,2007年我国中央财政安排235亿元,2008年增加到418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2009年推动节能减排支出567.47亿元。目前,在农村实行的“以奖促治”政策带动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广泛开展。2009年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15亿元,支持2160多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资达25亿元,直接受益农民达1300万人。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出口退税方面进一步明确促进推行节能减排的措施。

(四)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目前,世界经济还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以低碳产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却在我国显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在其迅速成长的背后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2009年,国家通过出台多项财税和金融措施,在危机中找寻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中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如国家财税部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补贴消费者,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断加大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资金补助。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将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建立中长期新兴产业发展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强调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将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二、我国现行低碳税(费)政策简析

(一)低碳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鼓励和支持环保设备(产品)、投资的税收政策。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版)中的国产设备,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二是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节能、污染防治、环保技术转让的税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流转税规制设计引导,包括消费税(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汽车轮胎、汽油、柴油等,含铅汽油1.4元/升,无铅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元/升,柴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0.8元/升;低污染排放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增值税(对煤矸石、粉煤灰等废渣生产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油母页岩炼油、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税(原油14~30元,天然气7~15元,煤炭0.3~8元),环境效果并不明显。二是所得税政策,如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凡经国家环保总局通过招标确定需要淘汰消耗臭氧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1年6月14日,中国正式加入修正后的《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指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对“中华环境奖”获奖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商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如技术先进、条件优惠,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所得税。

(二)现行排污收费政策

我国早在1978年就提出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目前,我国征收的排污费主要包括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四大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暂不征收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排污费的计算简单地说有两种方式:废气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根据排放污的浓度、数量折算成标准“污染当量”,并按实际排放的污染当量定额征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则直接按污染物排放量征收。

(三)涉碳税费政策的缺陷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奖限结合”、“以奖促治”等措施,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但现行的涉碳税费政策还存在诸多欠缺,主要表现在:

1.税种的针对性不强。与国外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此类税种在环境税制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来源。

2.排污收费制度存在自身不足。如未涉及所有污染环境行为、征收额度过低、缺少激励机制、随意性过大等。由于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环保部门在征收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3.现行税费政策调节力度不够。一是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条款各自独立、互不衔接,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征收范围过窄、税额设置不合理。三是许多危害环境的消费品如一次性包装物、杀虫剂等制品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三、国外低碳的税收政策与经验借鉴

西方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排污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有针对性的税种等,据统计,目前OECD成员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收入己经占到总税收收入的3.8%~11.2%,占到GDP的1%~4.5%。尽管各国开征的具体税种不尽相同,但从性质分析,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对废气课税

废气税是对向大气中排放废气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氮氧化物税。

1.二氧化硫税,也称硫税。二氧化硫(SO2)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对人类危害很大。早在1972年美国就开征了二氧化硫税,美国税法规定,SO2浓度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税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丹麦、法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开征了此税。从征收内容看,有按SO2排放量征收的,也有按含硫量的不同直接对含硫能源产品征收的。

2.二氧化碳税。CO2排放是引起全球升温的主要因素,CO2税是为控制CO2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CO2税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按含碳量设计税率征收,而不是直接对CO2的排放征收。CO2税最早于1990年由芬兰开征,其计税依据为CO2的排放量及浓度。目前欧盟也引入了该税(全称为碳能源税,简称碳税),这也是欧盟层次上唯一的一个环境税种。这种碳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尤其是含碳量高的燃料,从而减少CO2的排放。

(二)增设优惠措施

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众多政策中,税收政策仍是发达国家最为依赖的手段。根据政策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发达国家低碳税收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如旨在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能效投资、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投资的税收减免等;二是抑制高碳生产、消费行为的税收政策,如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励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税、碳税等。在税收优惠方面主要有:一是鼓励企业增加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税收抵免、直接减免等优惠,如美国。二是对企业购置或制造用于防治污染或废物处理的设备给予加速折旧,如德国、日本。三是鼓励企业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芬兰、美国。四是鼓励增加对环保、节能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荷兰、美国、荷兰、德国都规定了环境税税收减免项目和环境税返返还项目。

(三)几点启示

发达国家在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过程中重视与运用碳税或能源税,并秉持税收“中性”原则。一是设立专门税种。以碳税为例,自从1990年芬兰在全球率先开征碳税以来,丹麦、挪威、瑞典、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以及英国、日本等相继开征了碳税或类似的税种(气候变化税、生态税、环境税或能源税等)。二是税收专款专用。对大多数发达国家而言,征收碳税或能源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因此在使用上一般都具有定向性或专款专用的性质。三是税制调整绿色化。为了促进经济的低碳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了税制的“绿色化”改革,目的是使税制从整体上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如丹麦、芬兰、法国的环境税制保证了环保的支出需要。

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确保税收新政落实到位

2009年5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9年)》(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含290余种产品。财政部和商务部根据名录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对遏制这些产品出口、减轻环境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为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从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我国先后4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附加值较低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同时,国家安监总局和银监会专门转发“双高”产品名录,进一步夯实了低碳经济政策的基础。“双高”产品名录要及时更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等。

(二)可以考虑对碳排放课税

碳税是目前专家研究的热门话题,通俗地讲,即根据能源含碳密度征税,碳密度高的税率高,碳密度低的税率低,从生产和消费环节,提倡使用低碳能源和减少能源使用,通过成本制约引领低碳经济发展。如对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烧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CO2的单位和个人课税,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征收,每吨CO2排放征税5-10元,制定合理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机制,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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