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

2023-09-24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1篇

的调查报告

矿业生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90%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数据,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约占全国GDP的30%,在矿山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2100万。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实际上也是一部矿产资源利用史。矿业生产在为社会提供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由于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较差,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为严重,各类职业病普遍高发对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各类职业病中,尤以尘肺病对煤矿工人的危害最大。

目前,我国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存在很大的问题。煤矿职业病的问题日益严峻。

中国煤矿90%的开采为井工开采,在煤炭生产的整个过程中都伴随着生产性粉尘( 包括煤尘、混合性粉尘、岩尘)、生产性毒物( 包括三硝基甲苯、铅、苯、砷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有害物理因素( 包括地温与高温、噪声与振动、放射线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沼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磷化物)、不良气象条件( 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气温、湿度、风速)、水质( 包括矿区水源、工业用水)等职业危害因素,造成了部分作业人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硅肺、煤工尘肺、职业中毒、中暑、放射性疾病、局部振动病、噪声聋等职业病。据统计,2005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12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9173例,占75.11% ,死亡966 例。硅肺和煤工尘肺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分别为4358例和3967例,两者共占尘肺病病例总数的90.8%。新病例主要来自煤炭行业4477, 占48.80%。尘肺病病例资料分析表明尘肺病发病工龄在缩短,工龄在2 年以下的尘肺病病例211 例,平均发病年龄40.9 岁,最小的20岁。截至2005 年,尘肺病累积病例607570例,其中存活病人470089例。

另外,据山西省某大型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结果表明:该企业职工总数44 440人,生产工人33 100入,接触粉尘工人12 990人。历年职业病(尘肺病)累计患病人数961人,累计死亡人数449人,现存尘肺病人512人,其中I期328人,Ⅱ期26人,Ⅲ期58人。由以上数据表明,我国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及职业病现状的形势异常严峻!

引起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很多,其来源也很多。其主要危害因素及来源如下:

一、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及其危害 .1.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是无色略带酸臭味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52,易溶于水,常积聚于巷道的底部和下山的掘进。CO2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有微毒,对呼吸有刺激作用,肺部含量增加会使血液酸度变大,刺激呼吸中枢。当浓度达5%时,使人呼吸困难、耳鸣;达到10%时使人头昏昏迷;达到20%~25%时会使人快速死亡。矿井最高允许浓度为1.5% 。2.一氧化碳(CO) CO是无色、无嗅、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几乎不溶于水。但易溶于氨水,与酸、碱不起反应,只能被活性炭少量吸附。在空气中燃烧呈蓝色火馅,当与空气混合达到12.5%~80%时具有爆炸性。CO是一种对血液、神经有害的毒物。CO随空气吸入体内后,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并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大200~300倍,而解离速度又比氧与血红蛋白慢3 600倍。煤矿井下,劳动强度大,高温、高湿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同时存在,会使中毒的程度加重。井下CO最高允许浓度为0.0024%。 煤矿井下的CO多存在于采空区、密闭巷道等处。爆破作业、煤炭自燃、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都能生成CO,往往造成人员中毒死亡。3.硫化氢(H2S) H2S是一种无色、带有臭鸡蛋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19。进入体内的H2S在肺泡内很快就被血液吸收,氧化成无毒的硫盐,但未被氧化的H2S则发生毒害作用。H2S也很容易溶于黏膜表面的水分中,与钠离子结合成硫化钠,对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可引起眼炎及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H2S对人体全身的致毒作用在于它和氧化型细胞血素酶三价铁结合,使酶失去作用,影响细胞氧化,造成人体组织缺氧,空气中H2S浓度过高(900mg/m以上)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枢,引起窒息而迅速死亡。急性中毒后遗症是头痛和智力下降,慢性中毒症状是眼球酸痛,有灼烧感,肿胀畏光,并引起气管炎和头痛。矿井最高允许浓度为0.00066%。 煤矿井下的H2S气体,主要是由于硫化矿物水解和坑木等有机物腐烂所产生的,有些煤体也能释放出H2S气体。由于H2S气体易溶于水中,因此,老空积水中含有大量的H2S气体。4.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氮是一种棕红色有刺激臭味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448,极易溶于水。二氧化氮对眼、鼻腔、呼吸器官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特别是对肺组织起破坏作用,含量0.0066%时,短时间内咳嗽、胸部发痛;含量0.01%时,剧烈咳嗽、呕吐、神经系统麻木;含量0.025%时,短时间即可死亡。它比SO2和NO危害更甚,严重者导致肺气肿,甚至死亡。矿井最高允许浓度为0.00025%。 矿内爆破作业会产生一系列氮氧化合物,如NO、NO2,NO在空气中又被氧化为NO2。 5.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硫为无色气体,具有强烈的硫磺气味及酸味,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1.4337,易积聚在巷道底部,易溶于水。SO2能被眼黏膜和上呼吸道黏膜的富水黏液吸收,刺激眼黏膜和鼻咽等黏膜;在潮湿的矿内,能与空气中水分子结合缓慢形成H2SO2或H2SO2,使其刺激作用更强。同时对煤矿井下的主要机电设备有较强的腐蚀性,影响其性能和寿命。当空气中浓度为0.3~1PPm时,健康人可由嗅觉感知,使呼吸道轻度收缩,呼气受阻;4~6PPm时,则对鼻咽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长时间在5~10PPm的环境中呼吸,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鼻咽炎。呼吸道阻力增大、呼吸道炎症及肺泡本身受到SO2破坏的结果,可导致肺气肿和支气管炎哮喘。吸入高浓度的SO2空气,可引起急性支气管炎,发生声门水肿和呼吸道麻痹,浓度400~500PPm时可立即危及生命。矿井最高允许浓度为0.0005%。矿内含硫矿物氧化,燃烧及在含硫矿物中爆破都会生产SO2。含硫矿层也涌出SO2。

二、生产性粉尘矿井粉尘是有害物质,它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煤尘能燃烧和爆炸,影响生产,威胁矿工的人身安全;二是粉尘对人体有危害,能造成矿工职业病——尘肺病;三是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 1.煤尘爆炸危害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浮游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最低浓度45g/m3);有引起爆炸的热源存在,一般为610℃~1 050℃。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就是要在后两个条件上加以预防。煤尘爆炸将会:(1)生成有害气体。煤尘爆炸后产生2%~4%的CO,其浓度高达8%,这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矿工大量中毒伤亡的主要原因。(2)产生高温。据测定,煤尘爆炸火焰的温度达1 600℃~1 900℃。煤尘爆炸时释放出来的热量,按理论计算在爆炸时产生的气体可达到2 300℃~2 500℃。(3)产生高压。煤尘爆炸的理论压力为750KPa,但在有大量沉积煤尘的巷道中,爆炸压力将随着距爆炸源的距离的增加而跳跃式地增加。在煤尘爆炸过程中,如遇到障碍物及巷道的拐弯或巷道的突变,爆炸压力将大幅度增加。尤其是煤尘连续爆炸时,第二次爆炸的理论压力为第一次爆炸压力的5~7倍。因此,煤尘爆炸的破坏性比瓦斯爆炸更为严重。 2.矿井煤(岩)尘对人体的危害 粉尘一方面被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通过呼吸系统等进入人体,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即尘肺。另一方面微细粉尘通过井下风流由井下排入大气对大气造成污染。微细颗粒是传播细菌、病毒最有效的途径,对动植物生长都有很大的影响。3.矿井煤(岩)尘对环境污染 。煤炭堆放在地面后水分逐渐减少遇风就会产生煤尘飞扬;汽车运输也会产生大量的煤尘飞扬;地面生产系统各个转载点,装卸车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煤尘;主要抽风机排出的风量中含有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这些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对周围的植被、居民、水体、动植物养殖等造成一定的危害。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对我国数量巨大的煤矿工人的生命健康产生了非常大的威胁。所以,我们应该积极的防治对策。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2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以来,在工地质保部及安监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鸿大公司逐步形成了体系运行问题,从发现到完全关闭的一整套的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展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检查工作,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及员工生存状况不断得到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向着持续改进的方向发展。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鸿大公司34个重大危险因素基本得到控制;5个分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进行生产,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无重伤、伤亡、火灾、交通、机械设备等事故。人身轻伤负伤频率低于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机械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公司第一次OSH内审中,鸿大公司查出了一个不符合项,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现已关闭完毕。定时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管理方案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了各类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全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及施工管理水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2013年5月1日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3篇

批准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

公司一直以“安全第一 遵章守纪 保障健康 持续发展”为总的管理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生产经营的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注重员工职业健康,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并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落实安全和健康的各项法律法规;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人身死亡事故(含中毒)为零;

重大生产、设备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轻伤总人数≤3人

一、 方案目标实现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遵守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针对各分厂、工段的生产特点,各部门的工作环境,将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分厂、部门,最终至个人,以达到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2011年期间未发生人生死亡(含中毒)事故;未发生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轻伤事故人数为2人,达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风险控制、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各分厂、部门均对各自的生产工作、办公环境的危险源情况

进行了辨识,经LEC=D方法评价后,摘录出重要危险源,并对重要危险源进行方案控制。编制的方案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各分厂配备了专职安全员,部门内有兼职安全员,公司的取证安全员数量为21人,符合焦化企业每百人中有两名安全员的要求。一直履行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满足新进员工进行72小时的安全培训课时,老员工每年24小时的安全培训课时。公司加大对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针对部分重要危险源,制定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三级(分厂级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采取逐步升级的方式,即当有应急需要的时候先进行分厂级应急预案,需要扩大应急的时候进行公司级应急预案,当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时候进行综合应急预案。对部分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并作应急演练记录。对于未进行演练的应急预案,于2012年进行演练并作好演练记录存档。

四、工作沟通

公司安环部每月组织各分厂、部门安全员开安全例会,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的工作提出计划。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五、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4篇

授课日期:2013年9月

教学要求:

1、了解什么是健康

2、了解职业健康与职业病概念

3、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相关概念

导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一、职业健康与职业病

健康是人的生命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1、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 ;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2、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构成的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特点:

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2)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3)有一定的发病率(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5)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4、法定职业病: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我国已公布的职病有10类115种。

5、 常见的职业病:

尘肺、职业性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二、 职业安全与事故

见案例P5(课堂讨论,事故中王某在操作中有何不当的行为)

1、 职业安全:指在生产活动中。能够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具体含义见P6(5点)(见图1.2为不安全生产,让学生举有关不安全生产的例子)

2、 隐患和危险源

隐患: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P6

3、 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类别:

(1) 根据产生后果不同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 ○2财产损失事故 ○3未遂事故 ○(2) 根据责任不同分为:

1责任事故 ○2非责任事故 ○(3) 事故特点:

1 因果性。 ○ 2

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这对预防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将起到积极作

2偶然性。 ○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这就给事故的预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此,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意义。

3潜伏性。 ○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事故发生之前,系统(人、机、环境)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们应认识事故的潜伏性,克服麻痹思想。生产活动中,某些企业较长时间内末发生伤亡事故,就会麻痹大意,就会忽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思想隐患。

4可预防性。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心,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找到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我国的伤亡事故发生频宰。 巩固练习:

1、什么是事故?

2、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提示: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 因果性。○2偶然性

○3潜伏性。○4可预防性。 特点:○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P8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机器的不安全状态 ○3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4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让学生看一组数字P8 工伤事故猛于虎(见网上图片)

二、 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 中职生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一线劳动者

(2) 我国当前的中职教育学习中偏重理论,对设备及工具的不明确使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3)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管理机制还相对滞后 (4) 养成意识和能力的教育

作业:

1、什么是职业病?

2、什么是职业安全?

3、什么是事故?

4、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5、为什么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第二章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授课日期:2013年10月

1、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学习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3、了解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教学重点: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让学生分析案例(见P11案例) 课堂讨论:

提示:厂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者因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导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二者辩证地统一于劳动关系之中。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P11 (1) 应用书面合同,口头提及无效 (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将应急预案告知劳动者 (4) 健康与安全动态情况知悉权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P12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P13 拓展:紧急避险权的例外(P13知识扩展)

让学生举例子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P13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P14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P14

二、劳动者的义务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学生讨论案例P16 观看视频《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第二节 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P16 刘某死亡原因:

1、工作条件差

2、劳动强度大

3、劳动时间长 造成“过劳死”

判决结果:被告赔偿死者家属误工费、死者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共计4.5万元。

安庆上班的小伙李哲因经常性加班,苦不堪言。最后在高温下加班12小时后死亡。据悉,8月前,小伙毕业应聘进入安庆市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以拿到被同学羡慕的3500元的月薪,家人又强烈反对他辞职,所以一直坚持着,最后1米8的个子被活活累死。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哪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呢?

一、关于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的规定

1、 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

(1) 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 (2) 休息日加班但又不能补休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

(3)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多少加班工例:某工人每月工资3000元,○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多少工资?○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多少工资?○资?

每天工资:3000/21.5(抛开了国定假日的11天算)=139.5元 每小时工资:139.5/8=17.4元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工资:17.4*150%=26元 ○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工资:139.5*200%=280元 ○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工资:139.5*300%=420元 ○

2、休息和休假

(1) 工作间歇休息(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 (2) 日休息(除工作时间外) (3) 周休息(每周至少一天) (4) 法宝节假日

(5) 年休假(根据工龄或工作年限而定)

3、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主要形式P19

4、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法律责任(见P19—20案例分析) 民事责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赔偿损失;停止类似侵权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二、对女工的特别保护P20(见案例) 对女工的特别保护细致规定(见P21)

三、对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见P22) 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第三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先看案例,分析其问题:(P23—24)

1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劳动部门备案,才具法律效力 ○2上岗证、工作证,工资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 8

一、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协商、调解:双方通过友好沟通、相互谅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1、 劳动仲裁

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2、 劳动诉讼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专门司法活动,具体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 职业病的认定及救治

1、关于职业病的检查及鉴定

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检查及鉴定的各种费用

2、职业病的治疗

劳动者患职业后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受害者除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利从民事的角度向用人单位索赔。

三、 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工伤的认定标准P26 《工伤条例》规定(7条)

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视同为工伤(3条) 案例分析:P27(让学生议一议,堂上训练)

因公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伤?

船舶工程师喝酒过量去世了,其家人要求按照“工伤”给予赔偿。经过双方的协商,公司尽管没有定义死因是“工伤”,但是给予了一定数额的体恤金,同时答应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给家属。当家属按照公司的说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公司是在投保人去世以后才投保的,家属们觉得上当受骗了,就到公司去交涉。由于行为“过激”,当事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秦淮法院。

工程师喝酒致死

史天翔生前是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船舶工程师,工作认真、专业知识扎实。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武昌船厂工作。2003年5月27日晚上,武昌船厂的几名员工宴请史天祥,因为工作中合作很愉快,大家喝了很多酒。酒足饭饱之后,大家把史天祥送到了他住处的楼下。因为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所以没有送他上楼。当醉熏熏的史天祥爬到四楼的时候就再也爬不上去,躺在地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四楼一位住户听到楼道里有异常声音,于是拨打了“110”,当警察把不省人事的史先生送到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后不久,史先生就不幸去世了。

双方闹上法庭

史天祥去世后,其家人自然十分悲痛。他年迈的母亲没能经受晚年丧子的打击,很快卧床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史天祥的妻子赵芹凤和父亲史锡明很快和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交涉赔偿问题。他们认为史天祥是因为工作原因喝酒致死的,所以应该定工伤。公司则认为史天祥是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喝酒的,所以不能定为工伤。

后来公司答应出一部分抚恤金并出了丧葬费用,同时答应如果家属拿到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赔偿,只要给公司部分抢救史天祥的费用,剩下的都给家属,双方这才暂时和解。

没想到他们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史天祥是在去世后的第二天(2003年5月27日)才被投保的。赵凤芹等人顿时觉得上当受骗,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于是史天祥的家属到公司去吵闹,并恶劣地用粪便涂在公司的大门,对公司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公司正和德国BSF公司洽谈合作项目,因为这件事,谈判陷入了僵局。

工伤有严格的规定

记者随后就此案件采访了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刘洪律师,他告诉记者,南京市对工伤的鉴定有严格的规定,像史天祥这种在工作时间之外,喝酒过量致死的情况,肯定不能算公伤。

2、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 进行工伤认定(自事故之日起30日内) (2) 对工伤认定不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 (3) 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再次申请鉴定 (5) 按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6) 1年内如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3、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 工伤病历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工伤的赔偿标准P28 课后作业:

一、简答题

1、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2、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二、名词解释:

1、劳动仲裁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5篇

一、坚持两个承诺

两个承诺是方针必须涵盖的内容。

1、“守法”是遵守有关安全环保法规的承诺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是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前提和依据。坚持守法的承诺,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是本所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本所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可靠保障。

2、“创新”是持续改进的承诺

体系的运行遵循PDCA循环法,即:P规划或策划—D实施与运行—C检查与纠正—A评审与改进,如此不断循环,创新管理与运行,持续改进管理绩效,达到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本所的可持续发展。

二、体现本所特点,建立评价框架

“安全”、“健康”、“绿色”既是本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本所防治的原则及建立和评价体系目标、指标的框架。

1、“安全”包括人的安全和物的安全。安全是本所一切活动的前提,安全是企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最基本保障。安全重在预防,重在人人参与,重在培养和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健康”即员工的身心健康。员工是本所最重要的财产和资源,是本所持续、健康发

展的主导力量。创造优美、舒适、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和职业风险,是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企业形象、创建先进企业文化的重要手段。

职业安全健康评价报告范文第6篇

授课日期:2013年9月

教学要求:

1、了解什么是健康

2、了解职业健康与职业病概念

3、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相关概念

导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一、职业健康与职业病

健康是人的生命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1、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 ;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2、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构成的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特点:

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2)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3)有一定的发病率(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5)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4、法定职业病: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我国已公布的职病有10类115种。

5、 常见的职业病:

尘肺、职业性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二、 职业安全与事故

见案例P5(课堂讨论,事故中王某在操作中有何不当的行为)

1、 职业安全:指在生产活动中。能够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具体含义见P6(5点)(见图1.2为不安全生产,让学生举有关不安全生产的例子)

2、 隐患和危险源

隐患: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P6

3、 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类别:

(1) 根据产生后果不同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 ○2财产损失事故 ○3未遂事故 ○(2) 根据责任不同分为:

1责任事故 ○2非责任事故 ○(3) 事故特点:

1 因果性。 ○ 2

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这对预防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将起到积极作

2偶然性。 ○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这就给事故的预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此,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意义。

3潜伏性。 ○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事故发生之前,系统(人、机、环境)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们应认识事故的潜伏性,克服麻痹思想。生产活动中,某些企业较长时间内末发生伤亡事故,就会麻痹大意,就会忽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思想隐患。

4可预防性。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心,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找到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我国的伤亡事故发生频宰。 巩固练习:

1、什么是事故?

2、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提示: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 因果性。○2偶然性

○3潜伏性。○4可预防性。 特点:○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P8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机器的不安全状态 ○3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4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让学生看一组数字P8 工伤事故猛于虎(见网上图片)

二、 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 中职生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一线劳动者

(2) 我国当前的中职教育学习中偏重理论,对设备及工具的不明确使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3)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管理机制还相对滞后 (4) 养成意识和能力的教育

作业:

1、什么是职业病?

2、什么是职业安全?

3、什么是事故?

4、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5、为什么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第二章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授课日期:2013年10月

1、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学习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3、了解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教学重点: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让学生分析案例(见P11案例) 课堂讨论:

提示:厂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者因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导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二者辩证地统一于劳动关系之中。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P11 (1) 应用书面合同,口头提及无效 (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将应急预案告知劳动者 (4) 健康与安全动态情况知悉权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P12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P13 拓展:紧急避险权的例外(P13知识扩展)

让学生举例子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P13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P14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P14

二、劳动者的义务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学生讨论案例P16 观看视频《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第二节 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P16 刘某死亡原因:

1、工作条件差

2、劳动强度大

3、劳动时间长 造成“过劳死”

判决结果:被告赔偿死者家属误工费、死者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共计4.5万元。

安庆上班的小伙李哲因经常性加班,苦不堪言。最后在高温下加班12小时后死亡。据悉,8月前,小伙毕业应聘进入安庆市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以拿到被同学羡慕的3500元的月薪,家人又强烈反对他辞职,所以一直坚持着,最后1米8的个子被活活累死。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哪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呢?

一、关于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的规定

1、 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

(1) 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 (2) 休息日加班但又不能补休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

(3)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多少加班工例:某工人每月工资3000元,○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多少工资?○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多少工资?○资?

每天工资:3000/21.5(抛开了国定假日的11天算)=139.5元 每小时工资:139.5/8=17.4元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工资:17.4*150%=26元 ○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工资:139.5*200%=280元 ○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工资:139.5*300%=420元 ○

2、休息和休假

(1) 工作间歇休息(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 (2) 日休息(除工作时间外) (3) 周休息(每周至少一天) (4) 法宝节假日

(5) 年休假(根据工龄或工作年限而定)

3、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主要形式P19

4、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法律责任(见P19—20案例分析) 民事责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赔偿损失;停止类似侵权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二、对女工的特别保护P20(见案例) 对女工的特别保护细致规定(见P21)

三、对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见P22) 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第三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先看案例,分析其问题:(P23—24)

1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劳动部门备案,才具法律效力 ○2上岗证、工作证,工资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 8

一、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协商、调解:双方通过友好沟通、相互谅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1、 劳动仲裁

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2、 劳动诉讼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专门司法活动,具体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 职业病的认定及救治

1、关于职业病的检查及鉴定

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检查及鉴定的各种费用

2、职业病的治疗

劳动者患职业后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受害者除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利从民事的角度向用人单位索赔。

三、 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工伤的认定标准P26 《工伤条例》规定(7条)

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视同为工伤(3条) 案例分析:P27(让学生议一议,堂上训练)

因公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伤?

船舶工程师喝酒过量去世了,其家人要求按照“工伤”给予赔偿。经过双方的协商,公司尽管没有定义死因是“工伤”,但是给予了一定数额的体恤金,同时答应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给家属。当家属按照公司的说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公司是在投保人去世以后才投保的,家属们觉得上当受骗了,就到公司去交涉。由于行为“过激”,当事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秦淮法院。

工程师喝酒致死

史天翔生前是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船舶工程师,工作认真、专业知识扎实。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武昌船厂工作。2003年5月27日晚上,武昌船厂的几名员工宴请史天祥,因为工作中合作很愉快,大家喝了很多酒。酒足饭饱之后,大家把史天祥送到了他住处的楼下。因为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所以没有送他上楼。当醉熏熏的史天祥爬到四楼的时候就再也爬不上去,躺在地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四楼一位住户听到楼道里有异常声音,于是拨打了“110”,当警察把不省人事的史先生送到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后不久,史先生就不幸去世了。

双方闹上法庭

史天祥去世后,其家人自然十分悲痛。他年迈的母亲没能经受晚年丧子的打击,很快卧床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史天祥的妻子赵芹凤和父亲史锡明很快和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交涉赔偿问题。他们认为史天祥是因为工作原因喝酒致死的,所以应该定工伤。公司则认为史天祥是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喝酒的,所以不能定为工伤。

后来公司答应出一部分抚恤金并出了丧葬费用,同时答应如果家属拿到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赔偿,只要给公司部分抢救史天祥的费用,剩下的都给家属,双方这才暂时和解。

没想到他们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史天祥是在去世后的第二天(2003年5月27日)才被投保的。赵凤芹等人顿时觉得上当受骗,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于是史天祥的家属到公司去吵闹,并恶劣地用粪便涂在公司的大门,对公司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公司正和德国BSF公司洽谈合作项目,因为这件事,谈判陷入了僵局。

工伤有严格的规定

记者随后就此案件采访了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刘洪律师,他告诉记者,南京市对工伤的鉴定有严格的规定,像史天祥这种在工作时间之外,喝酒过量致死的情况,肯定不能算公伤。

2、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 进行工伤认定(自事故之日起30日内) (2) 对工伤认定不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 (3) 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再次申请鉴定 (5) 按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6) 1年内如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3、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 工伤病历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工伤的赔偿标准P28 课后作业:

一、简答题

1、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2、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二、名词解释:

1、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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