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

2023-09-22

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文章首先分析了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阐述了缺陷形成的原因,由此提出了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一、引言

近年来,电力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在格式、内容和程序上要求更加规范、科学和严谨。为了保障电力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电力企业的特点来有针对性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然而,在现实的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经验缺乏,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有些案件的性质严重,索赔数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引起了企业高层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探讨如何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对避免类似的经济案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缺陷

(一)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不够健全

当前,很多的电力企业内部没有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所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遇到一些专业的合同问题时,无法采取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因此,要做好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专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并组建一支高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二)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和工作流程效率低下,容易形成效率和规范的极大矛盾。每一份合同在最终签定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多个部门的签章,花费的时间少则几天,多则好几个月,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水平。

(三)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了合同的动态管理

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属于动态的过程,是通过合同的履行过程来体现的。不能根据对方当事人以往的资信来反映当前的合同履行资信。对方当事人以往履行合同的资信和能力高,只是反映其过去的信用状况,并不能代表其现在履行合同的资信高。因此,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能因为对方当事人以往的履行合同资信高而忽略了合同的从签约、交货到验收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同时,电力企业的合同数量比较庞大,不仅有和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还有和庞大的用电户签订的合同,数量众多很难进行相应的合同动态管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往往被忽视,成为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大缺陷。

(四)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够完善

履行合同指的是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而履行监控则是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所采取的控制和调整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和法律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确保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的合同履行监控中,一些应有的法律顾问制度没有得到充分执行。电力企业内部的管理不善直接影响到合同管理工作的合同履行监控的有效进行。因此,仅有好的法律顾问制度而得不到充分的执行也无法保证合同履行的正常,更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害。所以说,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并确保其充分有效的执行,是做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缺陷形成的基本原因

从合同管理工作自身来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缺陷形成的原因包含了很多方面,主要在主观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电力企业内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通常,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电力企业内部只是作为日常事务来处理。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高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在不规范的工作状态,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合同管理工作问题。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制度不够健全。当前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缺乏科学和成熟的建设纲领,还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和修正来进行完善。

(三)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在电力企业内部,各个科室很少配备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起草到登记的各个环节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因此很难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出色完成,进而出现合同管理工作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由于长期忽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专业队伍造成的。

(四)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当前,还有很多电力企业处于行政管理阶段,而合同管理只是行政管理的其中一部分而已。电力企业只有将合同管理当做核心枢纽来建设,并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

四、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和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正常,避免因为合同违约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需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为支撑。考虑到当前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在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分配上就需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上,并严格执行,保证合同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电力企业内部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可通过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来实现。

(二)加强培训,防微杜渐

电力企业可以通过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法务培训来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提升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加强法律培训的对象主要放在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助理,以及相关的经营采购、法务审计人员上。培训的过程要有针对性,可通过具体的案例来阐述不同的法律概念和专业知识,避免理论的说教形式。通过真实的法律案例讲解,更能加深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加强培训的同时,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要追究以往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②检查当前的合同有没有错误,如果有錯,能不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③对于以后的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④合同的范本要规范,不要采用过时的范本。

(三)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是电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所不能忽视的一环。通常,电力企业是在合同出现法律纠纷后才想起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仅将他们作为“消防员”来使用,而忽视了法律顾问人员的“防疫”作用。重视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可以憑借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为企业的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以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重视法律顾问人员,就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防止因为电力企业内部的不和谐因素影响到他们的作用发挥,从而更好地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签署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

签署合同前,要保证合同内容明确有效。同时,还要保证合同内容的约定明确没有歧义以及具有可操作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才能方便合同各方履行相应的合同,否则势必会引起相应的法律纠纷。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对于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条款要进行约定,防止一旦出现纠纷后互相推卸责任。

(五)探索合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采取合同信息化管理,将合同从起草,变更,作废到上报的过程都信息化,并可实现合同信息在线浏览。合同内容全文检索和共享交换,方便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有利于规避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地对合同审批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是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

五、结束语

电力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做好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障电力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前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谋取更大的利益,将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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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汪洋.浅析如何规范电力企业合同管理[J].知识经济,2012,3(134).

(责任编辑:唐荣波)

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学校的名义,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等各类经济往来的合同。不包括科研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是经济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组成。

第六条 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校长办公室负责合同签署和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履行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拟定、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受理本部门所管辖经济业务的合同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的前期准备指导、论证、审查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等。

(一)基建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修缮工程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高职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合作办学合同的管理;

(四)财务处:负责借、贷款及对外投资合同的管理;

(五)实验设备处: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内部维修合同的管理;

(六)国资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图书、教材采购合同及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与学校公共专用场馆设施维修、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七)其它单位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所管辖业务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十条 重要经济合同应经学校的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以确保学校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十二条 各类合同由校长亲笔签署,或由校长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签署。未经授权,校内任何人不得签署合同。

第十三条 各类经济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至少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两份,由学校财务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副本一份,由承办单位持有。

第三章 合同审查、签订的程序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订立时,应通过相应的审查程序。审查部门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为维护学校经济利益把好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承办部门。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权限等。同时,要对合同内容、数量、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审查。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对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标的的合理性以及立项情况、合同内容、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

(三)法律顾问。对重大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

(四)学校财务部门。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

(五)合同管理委员会。对上述经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后,存在不确定事项或有争议的合同应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各承办部门向财务部门呈送合同初审稿时,除提供《兰州大学经济合同审查表》外,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符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需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纪要等;

(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不适宜招标审批表;

(三)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七条 各承办部门报送合同进行审核时,应指定本单位承办人员具体负责,不得由其它单位人员代办。

第十八条 合同通过审查的,由承办部门凭《经济合同审查表》送校办呈校长审批并签署,或由授权委托的其它相关负责人签署,最后由校办盖章。

第十九条 合同订立后,承办部门应将正式合同正本与初审材料一同报学校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并保存。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单位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实施,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文本,并按前述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经合同承办单位验收或提供相关数据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文本及相关部门签章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一)发票或合同签批手续不完备的;

(二)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三)付款单位与合同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且未出具代付款证明的;

(四)合同未归档备案的。

第二十四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过仲裁或法律程序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作为学校或有关单位对外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六条 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财务部门应及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并移送档案馆,不得随意处置、销毁或遗失。

第五章 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经授权私自签订经济合同,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或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会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如因审查不严造成损失的,会审部门应负相应责任,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责任。

第三十条 在合同审查中因故意过失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校办企业、后勤集团及独立法人实体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经济合同; 管理; 财务监管; 销售合同

市场经济是契 约经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各种经济合同,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对经济合同,应建立良 好的财务监管控制规范,不但对企业财务部门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实现财务对经济 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寻求各种渠道,主动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 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业管理实务中,许多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定、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财务人员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 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甚至没有真实经济合同的备案资料,这种经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 性质不了解、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严重滞后,使出具的财务报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脱节。这样的财务数据既不能给企业经营管 理者提供有用的决策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这是对现行新会计准则的严重背离,也是企业财务工作者的失职。

要改变这种现状,既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更取决于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济运作流程的关键环节设置财务控制,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在财务领域实现国际趋同。实现新准则,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财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作用的认识,否则新企业 会计准则的实施只能照猫画虎。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版“COSO(内部控制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体”的 内控规范,在具体准则中对合同控制规范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笔者认为,财务部门如何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管的职能作用应主要从 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

(一)经济合同的签定

经济合同的签定过程,应建立授权与审批制度。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各项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同时经相应层级审批。未经授权及未经审批,无权签定合同。

企业应确定不相容岗位的分工。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谈判与审批;二是合同的审批与执行。合同审批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 包括:

1.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2.双方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如企业资信的 可靠性,筹集充裕资金的能力,取得的担保是否切实、可靠等。

3.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包括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符合企业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4.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合 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等。

经审核同意签定的合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不得对未 经审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签定合同的备案

合同签定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发生变更 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审批并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履行

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应严密关注其实际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有效的费用管理 控制办法。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核算清晰、准确。

财会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验收未通过的 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 归集费用,结转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作为重要的财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同时提高财务人 员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必须与企业 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同时必须有其他相关内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企业管 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在讨论财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签定部门、执行部门、合 同审批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控制没有调整到位,那么财务的监管就如同空中楼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监管

下面以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为例探讨财务及其它部门如何共同履行其对合同的监管职能。

要实现财务对销售合同的监管职能,首先企业应制定销售 定价政策,建立售价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体制,制定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加强对产品价格的控制

企业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 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企业高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企业应依据市场变化定 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对于任何存 在赊销的企业来说,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 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

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 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业务部门及财务备案。

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赊销额 度应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对签定销售合同的授权与审批

销售合同应区分现金销售合同与赊销合同,执行不同的授权审批 程序。签定不同金额的销售合同须由公司不同级别的经授权人员谈判确认,并经公司不同级别的领导审批。对现销合同财务部门需要审核的重点事项 包括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利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 持,合同定价是否符合本企业价格政策等,不需要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款到发货。

对赊销客户及赊销订单,财务部门除 审核现销合同需审核的项目外,还需依据已备案的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及连续的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确定赊销额度是否合理,对不符合公司赊销信用条件的客户,不得签 定赊销合同。赊销合同应明确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货款的违约责任。货物发出后及时记录应收账款。

(四)已签定销售合同的备 案

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管并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完毕应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并 及时归档。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赊销行为发生后,业务部门应按赊销合同收款期限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 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 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 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六)销售发货及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向库房下达销售发货单,通知库房发货,同时编制发票通知单连同出库单一同送达财务部门,销售发货单及发票通知单上应注 明合同编号,财会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收款情况、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进行审查无误后,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

四、结 论

目前,在国内的很多企业管理实务中,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财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缺失,严 重制约着企业规范化管理。应以提高企业中经济合同的财务监管职能作为一个切入点,完善与其关联的其他配套管理体系,以提升整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保 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使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财务报告数据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满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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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在工作内容和职能上都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大数据背景下,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财务会计已经无法满足当前企业的发展需求。所以本文就对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必要性、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详细的分析。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给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多便利,而且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企业的财务会计数据能够以更加便利的方式进行保存,对于促进企业财务发展起到了极大的重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无法满足当前的发展要求,所以解决传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大数据的出现和应用,使得企业内外部都能够实现良好的数据传播和共享,所以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方式已经不再使用。因为大数据背景下,办公形式逐渐数据化,所以要求企业应当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进行转型,实现两者的转型,企业能够获取更为科学准确的财务数据,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之间的区别

(一)工作内容上的区别

要促进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在工作内容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财务会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监测,并且对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记录和核算,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此外,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还要结合企业的财务情况,结合企业内外部的环境来为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提供参考,从而确保企业决策制定的科学性,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则涉及更多方面的内容,比如有业务监管、决策部署、战略规划等,实现管理会计的开展,能够促进企业财务一体化的发展。管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和加工,然后得出企业的财务情况,借助不同的财务数据来对各项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从而为企业经营者提供科学的财务数据,帮助经营者制定更加科学的战略部署。通过管理会计所得出的财务情况,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能够帮助经营者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战略决策,从而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职能上的区别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除了在工作内容上存在差异,在工作职能上也存在差异。首先,财务会计是企业重要的管理内容,能够对企业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从而起到监督企业的各项经营投资活动,能够为企业的经营者、投资者等相关人员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管理会计也是企业重要的管理内容,能够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管理会计可以通过整理加工财务信息的作用來对企业经济活动和企业财务情况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且以财务报告的形式来呈现出来。企业经营者则可以结合财务报告来对企业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恰当的调整,保证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必要性

(一)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生产效率竞争变成了生产技术和人才的竞争,因此企业需要培养和引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从而更好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加强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不仅可以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也可以减轻管理人员的决策压力,保证企业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企业目标,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是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重要措施。因为在传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中,工作人员只是对报表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通过报表的形式来让企业领导了解当前企业的运营情况。但是传统的财务会计数据收集,由于大部分都是人工操作,容易出现误差,从而导致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证。而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更为广泛,会结合企业实际的运营情况来适时调整政策方针,充分运用好企业成本,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在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各个方面的数据都可以被运用,从而更好地体现出数据的最大价值,使得企业多项政策部署都可以通过数据来呈现出来,更加直接明了。所以,企业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也是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大数据背景下财务会计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大数据背景下,传统的财务会计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因为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的财务信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依旧只是对企业内部资金进行分析,这样的数据分析是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信息需求。所以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必须要加快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分类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来制定更加科学的战略目标,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此外,大数据背景下,能够借助大数据技术的帮助在短时间内获得有效的数据,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供保障。所以大数据背景下,企业更要重视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的长效稳定发展。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企业要扩展国际化业务,财务人员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国际意识和敏感度,作为财务会计,也要参与到经营项目当中。随着企业业务的增多,财务会计逐渐需要改变你传统的工作方式,扩展业务范围,进而逐步向管理会计转型。而且传统的财务会计也存在诸多的缺点,比如工作内容不明确,员工之间缺乏合作性,从而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因此,综合多个因素,当前财务会计模式已经不能有效地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需要实现向管理会计的转向,从而更好地明确财务工作内容,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

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也是顺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求。大数据背景下,会计人员可以借助计算机技术来完成数据的分析工作,减少工作误差,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并且还能提高数据的处理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给予他们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其他领域。而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则是除了要完成数据的分析之外,还要加强对其他领域的研究,比如需要结合财务数据来进行快速准确的判断,从而给予相应的建议,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所以大数据背景下,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而且随着数据价值的提升,许多企业都逐渐重视对财务数据的深入挖掘,从而为之后的企业计划和战略提供数据支撑,保证企业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因此,企业应当重视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加强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四)管理会计方式更适应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的发展趋势

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不仅可以提高财务会计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对企业的运营模式起到改进的作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作用。管理会计模式下,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高,更能够结合已有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企业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也为企业的战略制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财务会计相比,管理会计和大数据分析预测更为相似,所以大数据背景下,管理会计的模式更适合企业的发展趋势,能够借助大数据技术来挖掘出企业潜在的竞争力,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虽然大数据背景下,加强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十分重要,但是在转型过程中,企业依然存在较多问题,首先缺乏完善健全的机构设置。内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是作为和财务部门向平行的部门,要体现出较高的独立性,才能发挥出其最大的效能。但是大数据背景下,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会计管理都是出于发展的阶段,财务部门是单元存在的,所以会影响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影响会计的独立性。所以要促进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企业可以设置总会计管理师的岗位,负责管理会计工作,从而完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

(二)会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部分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缺乏完善,因为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应当包含两方面,分别是财务管理总制度和专项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制度的内容不同。比如,财务管理总制度应当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等进行规定,而专项会计管理制度则需要规定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内容。但是由于我国管理会计所开展的时间较短,无法有效地运用大数据技术来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的会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效果,但是目前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逐渐进入了自动化办公模式,传统的人工记录数据的财务管理方式已经逐渐被取代。但是由于企业部分具有丰富会计经验的工作人员年纪较大,缺乏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从而使得他们无法较好地运用自动化的办公软件来开展会计管理。此外,部分会计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专业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中无法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从而影响整体的转型效果和工作效率,影响企业的经营。

四、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会计体制

大数据背景下,加强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企业要结合当前存在的转型问题,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恰当的措施。企业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会计体制。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体制,要从基层开始着手,对当前的人才管理机制进行优化,重视对企业组织机构的调整,结合岗位工作内容来对员工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针对管理层的完善,企业需要重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提高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之间的协调合作,发挥好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并且采取解决措施,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完善的管理会计制度,可以确保企业战略的有效实施。所以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对各个环节中的财务会计数据,分析这些数据之间存在的规律,结合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从而为企业的决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会计人员还可以加强大数据信息技术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可以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完善管理会计体制,保证企业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完善会计工作模式转换的流程

完善会计工作模式转换的流程,也是促进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重要措施,所以企业结合具体的工作来完善会计工作模式的转换。第一,管理会计人员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来对市场变化进行预测时,应当结合同类企业的发展情况,然后再对市场的变化形势进行预测,发现市场变化的规律,从而发现企业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为企业决策和战略的制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第二,管理会计人员要重视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通过有效控制成本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为了保证会计工作模式的有效转化,企业要重视对员工业务能力的评价,发挥出人才竞争的最大优势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要完善当前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来对员工的业务能力进行定量的考核,考核结果和薪资福利相挂钩,从而更好地提高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重视。

(三)实现管理会计工作信息化

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要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會计的转型,必须要实现管理会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会计人员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来开展日常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较多,包括有预算管理、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管理会计人员还要对当前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收集处理企业的经营活动,结合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当前存在的经营问题和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并且反馈给企业领导者。实现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应当实现模块的多样化管理和多位管理,财务管理和企业其他业务工作之间是紧密联系的,所以加强财务会计和其他部门业务之间的沟通协调十分重要,才能提高企业信息之间的沟通效率,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还应当完善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具体方案,比如企业应当设置统一的结算中心来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中心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各个部门存在的财务问题,及时收集数据来分析企业当前的财务情况。管理会计人员在收集数据时,要收集多方面的数据,并且要确保所收集到的数据是全面的,这样才能借助这些数据来发现当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动财务制度的落实,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

(四)注重提升管理会计的综合素质

提升管理会计的综合素质是推动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重要措施,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对会计人员的培养和引进。首先,企业要结合实际来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比如要重视对财务人员开展关于数据分析、预算管理、计划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知识的全面性。在大数据背景下,作为企业管理会计工作人员,更应当具备有全局的观念,要摒弃传统的管理观念,以全新的财务意识来促进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通过加强对管理会计的培训,可以引导管理会计人员结合市场的变化,结合金融知识来分析当前企业的发展方向。除了要加强对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企业需要加强对他们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而更好地确保他们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会计工作。第二,企业要重视对高素质管理会计人才的引进,比如可以加强和高校之间的合作,从高校中引进能够充分掌握大数据技术的高素质管理会计人才。企业也可以引进国外的优秀人才,借助国外的优秀经验来完善自身的会计体系,从而更好地促进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

(五)发挥好外部监督的作用

企业在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内部的监督,还需要借助外部的监督,从而更加全面地提高会计管理的质量。所以,企业可以和单独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合作,授权监督机构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进行评价,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能够处于合法合规的范围之内。不管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其作用都是为了督促企业的合法经营,因此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综上所述,企业实现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求,也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但是在转型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转型存在较多的问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恰当的解决措施,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促进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加强对管理会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发挥好内外监督的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一、现阶段行政事业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存在的问题阐释

行政事业单位为确保机构自身正常运转,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会签订类型不同的合同[1]。在实践过程中,经济合同管理手段与方法均实现全面优化,直接提高了管理效果。但仍需注意的是,行政事业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仍有待完善,存在的问题集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机制不合理

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创建健全管理制度,始终无法包括合同履行至归档的整个过程。而且,行政事业单位过于强调合同的审批、签署与登记保管,未对调查、谈判、拟定合同文本等内容提高重视程度。在制度层面,始终没有构建健全控制方法,风险系数较高。

(二)管理措施滞后

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期间,一般沿用传统静态管理措施,很难参考合同具体状况展开动态化监控工作,且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力度不足。在实践期间,经济合同执行、付款的进度、付款次数、时限与约定要求的契合性均未得到必要监督,很容易出现付款进度和执行进度不吻合的情况。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合同签订与审批方面给予了过多关注,而忽略了合同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的重要作用,且直接影响了合同履行后的评估工作效果[2]。另外,订立、履行合同期间形成的违法行为、违规行为,都没有追究相关结构与具体人员责任,直接制约了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忽略经济合同管理作用

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尤其是法制社会的持续推进,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意识到经济合同管理的作用,但始终未对合同全过程管理给予关注,而是过于强调合同签订以及文本的管理,未正确认知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作用,甚至没有参考自身状况对潜在管理风险加以识别与分析。另外,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层人员对合同法律规定要求不熟悉,不具备较强的法律风险意识,进而引发了诸多管理隐患。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常见风险表现

(一)合同订立风险

在经济合同谈判期间,将招标采购亦或要求上级部门授权审批重要合同故意拆分分解并形成小金额标的合同,以免国家机构与主管部门监管。未严格细化审查合同对方资格,并将关键性信息隐瞒起来[3]。法律关系复杂且技术性较强的经济事项没有经过相关专家谈判讨论,审核条款缺乏严谨性。以上行为均会影响合同的效用,甚至会损害经济利益。

(二)合同履行风险

没有根据合同条款内容要求履行,在合同生效以后,没有补充未明确的事项,没有根据规定程序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直接影响了合同履行效果,增加了诉讼发生概率。

(三)处理监控合同纠纷风险

不能够及时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没有监控合同的履行状况,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或采用必要措施对损失加以弥补,均会直接影响事业单位利益与信誉。

三、全面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经济合同签订管理与内部控制体制的完善

通过对经济合同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能够使经济合同行为得到约束,流程更加规范,执行效果全面增强,风险管控效果理想。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参考财政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与自身管理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了经济合同归口管理以及分级授权机制,使得管理权限与职责更加明确,严格审核并把关经济合同[4]。另外,在制度中对各角色调查、谈判与订立经济合同的职责加以确定,对各阶段风险以及管理措施进行细化,借助制度的履行对管理工作实施必要规范。

(二)统一归口管理经济合同

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考虑具体状况,将负责法律业务的职责部门当作归口管理经济合同的部门,进而统一归口管理合同,并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以确定。其中,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是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制定,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完成合同标准文本的印发工作,合理分类、编号并登记合同。同时,要对合同专用章加以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针对合同管理薄弱环节做出自我评价,合理采用控制措施,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积极贯彻落实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可对风险加以控制,不断优化合同管理能力,确保经济合同监管工作的深度[5]。

(三)加大监管经济合同履行状况力度

近年来,内外部监督检查逐渐发展成常态,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同样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转变思想,加大监管合同履行力度,对风险加以控制,以免受执行管理不合理影响而损害自身经济利益。

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管工作的内容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现代信息手段加以利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科学合理地监控合同的履行状况。

持续性分析并评估履行合同各方能力,并在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借助事前应急方式,根据不同级别对风险加以划分,确定最佳的科学措施,结合实际需求,以法律规定要求为主要参考,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者是变更,使合同管理风险得以降低。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则需不断强化自身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的能力,并对合同纠纷应急处理的预案加以更新与健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特定时效内和经济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参考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报告给内部领导与主管部门[6]。另外,归口管理部门还要积极践行经济合同法律固定机制,由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合同纠纷,保证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的法制化。

2、财务部门结算合同支付期间,应严格审核合同的规定期限、收付款次数、金额以及结算方式等。

针对有必要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签订或者是没有根据合同条款履约的情况,财务审核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付款,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向内部负责人员提交报告。另外,要创建合同支付结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而实时监控合同支付结算状况,对合同签订信息予以确定,确保合同结算和会计账目的对应性,同时掌握支付资金的来源、结算进度以及付款和报销等状况,使内部领导决策期间获得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后评估体系的构建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经济合同是其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权利义务履行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其经济管理活动的表现,为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决定构建了合同管理后评估体系,且每年要分析并评价合同履行状况以及重大合同实施效益等,对合同管理风险与问题进行总结与归纳,确定最佳完善路径[7]。如果是严重的违规违纪或者是经济损失较大的经济合同事项,要求对相关部门与经办工作人员责任进行追究,彰显震慑效果,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也是确保其资产安全的必要前提,能够规避舞弊行为与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中,积极强化合同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规范措施,实现合同签订管理的制度化,效果显著。

摘要:所谓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即单位和平等民事主体法人、自然人或者是组织为达到特定经济目的、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外部经济业务往来的关键性依据。当前,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大多数事业单位在签订管理经济合同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出现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收益流失情况,也存在利用经济合同以权谋私的现象。基于此,文章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作为主要研究内容,根据常见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所制定了科学化的解决对策,希望有所帮助。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王健.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投资,2017(19):234.

[2] 刘春旺.浅议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J].经贸实践,2018(1):201.

[3] 杨慧波.谈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与对策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7(1):65,67.

[4] 何钰娴,邹元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以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为例[J].经济师,2019(1):120-121.

[5] 鄢向红.谈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与对策建议[J].知识经济,2018(15):73-74.

[6] 李春玲.试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8(21):28.

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上海◇◇◇◇◇◇有限公司制

二○◇◇年◇◇月

上海◇◇◇◇◇◇有限公司

集 体 合 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调整劳动关系,共谋企业发展,企业工会代表全体员工与企业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尊重工会代表员工维护员工利益的权利。企业制订各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邀请工会代表列席参加有关会议,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三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会依法指导员工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动员和引导员工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四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工会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企业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五条 企业招聘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但不得招聘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第六条 企业招聘录用员工,在本合同的规范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制订和修改劳动合同文本时,应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

第七条 企业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为2年,特别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可调整为1—5年,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九条 公司实行星期单休和星期双休轮换。标准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冬春季工作时间为7.5小时,法定节假日为公休日,春节前后安排探亲放假,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条 企业严格控制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法律、法规和

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一条 未经企业领导同意,员工不得擅自进行加班加点。对于有损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加班加点,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类节假日休息休假制度,并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实行带薪婚假、丧假和产假;积极推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具体标准由企业会同企业工会另行商定。

四、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企业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收入水平及平均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和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由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中,员工的工资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保障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水平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企业员工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在每月的10日前发放,并支付给员工本人,企业不得拖欠员工的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在征得企业工会同意后,可按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暂时延期支付。

第十六条 企业员工的工资除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扣除和减发外,企业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第十七条 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足额提取员工工资总额14%的企业福利基金,用于员工福利和奖励,企业不得挪作他用。企业工会有权协助和监督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福利基金,有权要求提供该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足额提取员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提交企业工会作为员工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 企业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改善员工福利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并发展员工福利和文化活动设施。

工会要协助企业加强对员工食堂、宿舍和活动室等的管理、检查、监督工作,更好地为员工服务。

第二十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工会协助企业积极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同时,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企业规章制度,切实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和改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危险物品的管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的规定。

企业应根据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需要,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发放工作性营养补助,并每年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每年夏季高温期间,企业应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按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供必需的冷饮费。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员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员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工种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独立上岗。

第二十四条 企业工会支持企业进行劳动保护管理,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女员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生员工因工负伤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六、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员工工资总额1.5%的员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企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员工的岗前、岗中及转岗的专业技能培训与教育,帮助员工提高文化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只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员工,方可独立上岗。工会应配合企业做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参加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参加和开展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知识技能;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可。

第二十九条 企业公费培训和教育员工时,企业可以与员工平等协商,就约定培训费用负担等事宜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培训教育协议对企业与员工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条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应支持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企业工会要积极组织筹办此类活动。

七、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企业可依据《劳动法》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必要的企业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

的行为。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三条 对员工记功、记大功和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行政部门商量决定。必要时,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或主管部门推荐表彰。

第三十四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处理时,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听取被处罚、处分员工本人的申辩后,由企业作出决定。

企业对员工的处分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对于“开除员工”的处分,工会应参加调查并会签处分文件。工会认为企业对员工的处分不适当、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本人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八、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与企业工会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应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企业与工会应建立合同履行通报制度,一年内至少二次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协商就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合同未尽事宜。一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第三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企业与工会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请双方签约代表,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 企业代表可以应邀出席企业员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会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企业与工会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 企业内部可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应是及时依法调解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与工会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九、合同期限与变更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重大原则修改则需提交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废、改、立,本合同的规定与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依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草案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双方代表签字。自劳动行政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上报劳动行政部门,一份上报上级工会。

企业方:企业工会方:

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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