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现状

2022-12-27

第一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现状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中国人过年有浓浓的年味儿,这个味儿有一部分来自于烟花爆竹,但城市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燃放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危害也是有的。农村的基本上都是会燃放的。燃放期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欢迎借鉴参考。

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管理方案一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府发〔2016〕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春节是近年来我区首次在主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违法查处等各环节,确保燃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教育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xx日报、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方案请于2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持续滚动宣传报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要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拒绝超标、非标、非法产品,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意识。

三、强化执法管理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环保、安监、市政、供销社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过日常巡逻、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除夕、初

一、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巡逻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对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打击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为今冬明春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通告》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配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管理方案二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电视电话会议、市委12届3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实现“批发、零售储运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0日)

1.制订工作方案(2016年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订2016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在按期购买货品基础上,要从企业基础管理、人员素质、产品堆垛、库房管理等诸环节,强化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安全经营。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排查,尤其是强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排查,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不法分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要逐级逐层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检查实名制、常态化,定期报告、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和非法行为发生。

4.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查摆隐患,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二)零售许可、摆摊销售(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2月22日)

1.零售许可(2016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踏查布设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的选址、人员培训、许可发放等工作。许可要依据本地区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把住准入关。

2.销售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月22日),xx区主城区要严格执行上述时间规定,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今年销售资格。业户可于1月30日进行摆摊布点工作,但不许摆放实货进行销售。

3.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

4.禁止设置销售网点及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行人多的街道、广场;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者范围。

(三)全面检查、整治(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1.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明查、暗查、逐一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组织人员力量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

(四)收好关,结好尾(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6日)

1.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业主自2月22日24时起,撤下摊点货品,对摊点进行清理,清点销售情况,做好返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2.批发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清理库房,对业户返库的烟花爆竹定库、定区域做好存放、保管工作。要做到返库有序,保管到位,品种清楚,专库储存。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零售企业余货返库等扫尾工作特点,对批发企业、零售点经营旺季的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摊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安全运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二科,具体负责烟花爆竹协调、指导、检查、综合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部署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并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是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设置销售网点,加大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3.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x政办〔2011〕x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依法严查,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进行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区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房产住宅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园林、文物、民政、电力、国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16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工作的安全监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等单位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花爆竹春节燃放期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自社区、村屯直至区政府的安全管理、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要组织经常性地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屯)、社区实行包村(屯)、社区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村(屯)、社区要按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设卡检查、路面巡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案件,严厉惩处一批非法经营人员,及时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窝点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类媒体,以专题报道或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引导市民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区安监局举报电话:xx,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xx)

(五)严肃法纪。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隐瞒不报以及疏于管理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顺藤摸瓜,彻底查清来龙去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否应该禁止烟火最近成为关注的焦点来。虽然有些限制是必要的,我不认为应该完全禁止烟火。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1、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3、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4、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5、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6、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7、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8、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9、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10、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11、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生态文明县城!

13、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

1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1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17、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18、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19、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0、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21、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22、珍惜生命和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3、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24、从严查处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5、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27、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2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2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3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32、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3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34、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35、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6、严禁摆设灵堂,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37、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38、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39、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40、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1、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42、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43、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44、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45、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节俭办事。

46、禁鞭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鞭炮。

47、广泛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48、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

49、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50、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51、禁止城区放鞭,维护社会秩序。

52、禁止城区放鞭,倡导文明新风。

53、禁止放鞭,民心所愿;城区禁鞭,人人有责。

第三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01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201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童家溪镇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要求,督促辖区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严格纪律,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社区的督导、检查,督促其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努力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标。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贯彻落实镇政府关于遏止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的紧急通知;

2、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开展工作情况;

3、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情况;

4、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情况;

5、开展燃放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6、除夕夜、大年十五晚,禁放、限放区域内守护、应急救援力量落实情况。

(二)实地检查

1、禁放区域标识的设置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专营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产

品签封的张贴及消防器材的配置等情况;

3、烟花爆竹辖区门点储存点安全储存情况;

4、守护监管、应急救援人员到位情况。

三、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1年2月2日开始到2月18日。

(二)督导检查的方式

1、了解辖区居民、供应商情况;

2、开展实地安全措施检查;

3、明查暗访。

四、督导检查守护工作网络

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镇→居委会→楼院三级安全督导守护工作网络,并分别组建以下督导守护工作组:

1、社区现场监护组: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组成,每组10人。由驻段民警带队。

重点负责禁放区域、专营销售点、居民小区、楼院等的现场监管和守护。

4、社区楼院守护队:由社区两委会成员、工作人员、志愿者、楼院长和社区居民组成,社区按楼院的实际情况设队。由社区两委会成员或楼院长带队。

重点负责居民小区、楼院的现场监管,逐一驻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督察检查工作方案、措施、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

角。

(二)落实人员,列出名单

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建立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网络的要求,将领导、人员落实到位,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列出分组名单。

(三)深入一线,督查到位

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查基层,守现场,查到容易引发事故的具体环节,切实找出漏洞,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尤其是要督促居民小区抓好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按要求、按程序反馈和上报。

(四)严格要求,责任追究

现场督导和检查要认真组织,严格督导、检查辖区有关单位履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严格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中学禁止春节及寒假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

各位老师、同学们及家长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全校师生和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守护蓝天,远离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和规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全体师生健康成长!新春快乐、全家幸福安康!

第五篇: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在新年,放烟花炮竹是我们庆祝过年的一种方式,同时这样也为我们的空气受到了污染。那么你知道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年好!

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我县空气自动检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饶县环保局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县有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上饶县幸福家园做贡献。从2021年元月一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2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烟花或少购买,越少越好!实在钱多可以做做公益事业。

去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伦敦发生过一场很严重的雾霾天气,那次导致几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国也变成这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丁达尔效应!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

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有关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3

尊敬的业主:2021年12月份,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豪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并且今年上海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在销售点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购买烟花爆竹开始实施“实名制”。每逢新春佳节来临,按照传统习俗,我们燃放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而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禁燃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地区、城市的共识和行动。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我们响应当地派出所的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美丽马桥,从健康呼吸开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

从自身做起,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在命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鸣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地点燃放。

(上海绿城玫瑰园的指定燃放地点为中青路路口亲水平台);

四、禁止在绿化带上燃放,以免毁损绿地和意外事故发生;五、禁止在小区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陪同看护;七、请您将阳台上的悬挂物及杂物收进屋内,同时请勿在阳台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八、请您注意处理燃烧中的烟花爆竹,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

(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及时清理灰烬)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低碳环保的新年新方式,文明过节、环境保护、远离雾霾!

若外出,请关闭燃气阀门、水阀、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需帮助,请拨打服务中心电话:021-54980766,或联系您的专属管家,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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