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环境管理办法

2023-06-06

第一篇:中建八局环境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制度化管理的需要,按照廉洁高效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合格分供方开发、选择、考核评价进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作用,保证合格分供方队伍持续不断健康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材料(设备)供应(出租)单位简称为供应方,专业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简称工程分包方,三华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班组、个人简称为劳务分包方,供应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统称为分供方。

第二章

合格分供方基本要求

第三条 凡是进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的分供方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服务,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合格分供方开发

第四条 合格分供方的开发分多种形式,自荐、推荐、邀请等,都必须按照考察程序,经评估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合格分供方名录。

第五条 公司分供方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开发,考察由工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成本控制中心等相关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纪委负责过程监督。

第六条 分公司分供方的考察由工程科(或商务科、合同管理科)发起,并组织工程科、预算科、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

第七条 供应方的评价包括:经营资格和信誉、材料(设备)的质量、供应能力、资金状况、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售后服务等;分包方的评价包括: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施工保证能力(含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资金能力、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工程业绩和信誉等。考察须按《工程分包方考察评价表》 《劳务分包方(班组)考察评价表》 《材料(设备)供应方考察评价表》内容进行,如有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考察资料及分供方提交的资料由组织单位收集保存。 第八条 新开发的分供方通过考察符合要求,且考察评价为“合格”,由考察组织单位按照注册程序要求上报,经审批后由工程部录入《合格分供方名录》并注明新导入。

第四章 合格分供方选择

第九条 合格分供方选择方式

(一)公司所属单位分供方的使用选择,均须在《合格分供方名录》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

(二)凡是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分供方,应首选优秀合格供应方(AAA)。

(三)凡是相互关联的分供方,每项招标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分供方参与投标。

(四)公司所属各单位均不能选择公司不合格分供方、不录用分供方以及处在暂停投标议标资格的合格分供方,以及已经达到承接限定额(数量)的合格分供方。

第五章 合格分供方考核及动态监控

第十条 供应方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资格证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情况、抗风险能力、投标组织情况等;分包方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资格证件、履约情况及履约能力、劳动力组织能力、配合协调管理能力、施工落实情况(含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抗风险能力、投标组织情况等,考核对象:考核在公司承担分供任务的分供方,包括当年完工或正在施工的所有分供方;考核评价时间:每年12月份至次年1月份。

第十一条 分供方自查评价:每年分供方自行进行自查评价,于1将月20日前将分供方自查

1 评价表报送所服务的项目部或分公司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项目部考核评价:项目部每年对本项目所有分供方进行考核评价,于12月20日前将供方考核评价表报送分公司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分公司考核评价:分公司每年对本单位所有分供方进行考核评价,于12月30日前将《分供方考核评价汇总表》和《合格分供方名录》报成本控制中心。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上报的《合格分供方名录》需含本没有承担分供任务原合格分供方和新开发合格分供方,对本考核中未承担分供任务的分供方,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统一进行统计汇总审核。

第十五条 公司成本控制中心组织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分公司报送的《合格分供方考核评价表汇总表》和《合格分供方名录》进行核查评定,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于次年1月31日前由公司工程部汇总发布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

公司《分供方名录》每年更新一次。

第十六条 合格分供方如发生违法违规、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等不符合公司管理办法和规定的行为,必须在事发当月内填报《分供方动态监控报表》至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同时报本级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六章

合格分供方考核评价标准

第十七条 格分供方根据考核评定的分数不同分为优秀(AAA)、良好(AA)、合格(A)、不合格四个层级,其中优秀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15%。具体分级情况如下:

(一) 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AAA);

(二) 70综合得分90分为良好(AA);

(三) 60综合得分70为合格(A);

(四) 综合得分60为不合格。

(各考核单位需严格按优秀不超过15%的原责去控制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综合考核评分为四级(外区自主招标或议标为三级)考评制,合格分供方自评、合作项目部考核评价、分公司考核评价、公司考核评定,四级(外区自主招标或议标为三级)考核评价制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权重比例如下(四级/三级):

(一) 合格分供方自评(5分)权重0.05;

(二) 所服务项目部考核评价(40分/55分)权重0. 4/0.55;

(三) 分公司考核评价(30分/40分)权重0.3/0.4;

(四) 公司考核(25分)权重0.25。

(五) 分公司考核评价的主管部门、工程部共计60分权重0.6,其余参加部门共计40分权重0.4,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工程部共计60分权重0.6,其余参与部门共计40分权重0.4。

(六) 同一个分供方与公司下属不同分公司合作,各分公司考核评价等级不同,但基准在合格以上的,按考核评分的加权平均分值为最终分值。

(七) 首次使用且分供合约尚未完成或履约不到一年的分供方以及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但仍可能继续观察使用的分供方均列为合格。对首次使用的分供方应在《合格分供方名录》的备注栏注明“首次使用”。

(八) 两年以上未与公司发生合作的《合格分供方名录》的分供方应重新考察评定合格后在新版名录内列为基本合格,并在合格分供名录的备注栏内注明“重新考察”,否则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并从《合格分供方名录》中删除。

(九) 对外区的分公司(主要是自主招标的或议标)引入的分供方可按三级考评制考评, 其考评结果报成本控制中心汇总进入《合格分供方名录》。

第七章 不合格分供方的处理

第十八条 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分供方的处理:

2

(一)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进入不合格分供方名录,两年内禁止以各种名义进入公司承担分包和材料设备供应任务,两年后如果其提出申请则应重新考察评价。

(二)同一个分供方与公司下属不同分公司合作,各分子公司考核评价等级不同,其中一家分公司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确认其考核评价有失偏颇,应给予纠正;经调查核实确认其考核评价真实有效,列入不合格分供方按本办法本条

(一)处理。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供方,一律列为不合格分供方,三~五年内禁止以各种名义进入公司承担分供任务:

(一) 分包工程未完工或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供应未完成,因分供方原因中途退场的。

(二) 所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或环境事故的或合同约定的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不合格的,给公司造成和影响。

(三) 履行过程中或完成后聚众闹事情节严重;发生纠纷未报项目经理和二级机构主管领导或部门调解,即向政府或主管部门上访或向法院起诉的。

(四) 因自身原因给公司增加不良记录,给公司信誉造成影响的。

(五) 因分供方不能按合同履约被业主或我方勒令退场的。

(六) 分供方使用公司明示不能使用的劳务班组、个人。

(七) 其他违反招评标规定、合同约定的情况。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供方,一律列为公司不录用的分供方:

(一) 履行过程中或完成后引发严重法律纠纷。

(二) 冒名顶替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参与投标。

(三) 以行贿或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我方人员、供方人员联合以获得中标资格或中标后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 分供方使用公司明示不能使用的劳务班组、个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引发法律纠纷。

(五) 履行过程中或完成后,由于自身原因发生聚众闹事情节严重,又不报项目经理和分公司主管领导或部门调解,即向政府或主管部门上访或向法院起诉,其分供方和凡是参与人员。

(六) 只要参与工程履约服务的人员,不论其是否为公司的合格分供方,在履行过程中或完成后,出现问题未按程序要求解决,就做出有损公司信誉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七) 所分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环境事故或合同约定所供应材料(设备)发生严重质量不合格,自身又不能解决和处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八)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合同约定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下有列情形之一的分供方,停止该分供方1-5次投标机会,并视情节情况降低其合格供应方考核评价等级:

(一) 选择性参加投标或采取不合理报价方式规避投标的。

(二)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参与或不按时参与投标或投标后不参加询标及定标前竞价面谈。

(三) 未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经项目或个人邀请未招标自行先进入施工的。

(四) 中标后无故退场或有选择性退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及中标后由他人履行合同而又不能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证明资料。

(五) 履行过程中或完成后,由于分供方自身管理或其他间接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另行处罚,间接责任人按本条处罚。

(六) 履行过程中因分供方单方停止施工或供货,经协商约定后仍不能恢复或恢复后再次

3 停止履约的。

第八章

合格分供方的优惠及奖励

第二十二条 同一个分供方与公司下属不同分公司合作,各分子公司考核评价等级不同,经公司考核评价后,按合作项目数量给予总评分增加1-3%贡献奖励系数。

第二十三条 每由各分公司推荐2-3家候选单位,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工程部、财务部等招标小组成员会同公司监察部共同进行评选,在各分公司推荐的分供方中,选出10家最诚信分供方并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对最诚信分供方,公司将颁发证书并在全司通报、网上公示,并可邀请其参加公司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发布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中不同级别的合格分供方享受不同的公司内部准入及优惠:

(一)合格(A) 分供方可参加跨地区、跨单位投标。首次使用的分供方未参与考察评价拟使用单位应重新组织考察评价。

(二)良好(AA)分供方

1.可邀请投标或议标;

2.可垮单位、跨地区参与投标

(三)优秀( AAA)分供方

1.直接邀请其参与投标,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原则。

2.可直接进入公司各单位参加分包工程或大宗物资设备供应投标。

3.获得表彰的优秀分供方直接邀请议标。

4.在市场供应大于求时公司首先保证优秀分供方获得任务的连续性机会。

第九章 合格供应商注册

第二十五条 招标系统合格分供方网上注册要求:

(一)工程分包方注册需“上传的证明文件”(注:打*号的设定为必传项,否则设定申请人无法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纳税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

6.联系人身份证

7.注册建造师证

8.安全员证

9.业绩证明

10.资金证明

11.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二)劳务分包方注册需“上传的证明文件”

1.负责人身份证*[上传时系统提示: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2.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

3.社保证明或新农工社保等相关证明

(三)供应方注册需“上传的证明文件”(注:打*号的设定为必传项,否则设定申请人无法提交):

1.营业执照*

2.纳税证明*

3.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法人身份证*

5.联系人身份证*

6.资金证明

第二十六条 其他合格分供方(未通过网上注册)要求:按照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提供复印件交考察评定的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第二十七条 对合格分供方(未通过网上注册)按公司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管理架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及遵循情况、供货信誉、服务质量、履约率等,评审合格,经主管领导批准,进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分供方信息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中录入。

第二十八条 合格分供方无论何种选择方式的,双方在订立合同或协议书前,由需用单位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否则合同或协议书不能进行评审程序不签章发放。

第十章 合格分供方工作流程指引

第二十九条 合格分供方投标指引

(一)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条件分供方可电话或到现场向招标组织单位(部门)经办人报名,经过资格审核通过后,招标人通知分供方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到指定地点交纳投标保证金,熟悉招标文件、了解现场、提出疑问、参加现场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密封盖章(手印)。

(二)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及未参加现场答疑,参与了投标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及答疑。

(三)对合格分供方按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于特殊情况在工程开标前先进场施工的,该项目投标时仍需按规定参与投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按规定未入选中标候选人的无条件退场,其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价格,按该项目招标时所确定的中标价格结算。

(四)为配合公司或各分公司承接任务承担部分投标报价任务的合格分供方,需与公司签订无偿配合参与投标报价的意向书。如果公司承接任务成功,其配合报价部分工程仍按规定进行招标,配合参与者可直接参加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第三十条 合格分供方中标候选人指引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内部开标后,按招评标工作管理细则评选出的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组织人的要求,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并参加定标前的一次或一次以上询标竞价过程,最后必须对合理价进行确认;特殊情况候选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到场需事先经招标组织者同意,允许以电话现场连线沟通。

(二)对候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到达开标现场,其电话不通或信号不好,无法进行报价澄清、询标竞价和对合理价进行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第三十一条 合格分供方合同指引

(一)招标人经过评标定标后,按招评标工作管理细则确定的中标人,中标的分供方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组织签订合同,合同须与招标文件中的版本和条款一致(包含答疑纪要)。

(二)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又不能说明原因或想改变原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均中止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合格分供方价格变更指引

(一)合同履约期间合格分供方,由于招标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合,或市场发生变化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按照实际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由所合作的项目经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给出书面意见,报分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给出书面意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报成本控制中心配合核实,公司审核批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反馈。

(二)合格分供方的所有合理诉求,均需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流程依法合规进行,在履约中未

5 报相关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及公司进行调解和处理的,即向政府上访和起诉引起法律纠纷,一律进入不合格分供方,两年内禁止进入公司。 第三十三条 合格分供方合同履约指引

(一)合格分供方必须按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招标方违约,合格分供方可向项目经理部提出,也可向分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如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时,可向公司主要监督管理部门(纪委监察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成本控制中心等)实名(匿名)反映或报请。公司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中会明确对失信或不诚信的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并会逐步提高失信成本。

(二)合格分供方任何行为均不能违背合同,不能利用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的漏洞采取行贿或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达到个人的目的,任何损坏公司利益、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均一律列入不合格分供方,三至五年内禁止进入公司,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履约过程中或完成后引发法律纠纷;履约过程中或完成后聚众闹事情节严重;发生纠纷未报项目经理和分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调解,即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上访或向法律起诉的,一律进入不合格分供方。

第十一章 附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附录

附录

1、

工程分包方考察评价表

附录

2、

劳务分包方(班组)考察评价表 附录

3、

材料(设备)供应方考察评价表 附录

第二篇: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劳务签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总承包公司

劳务签证管理规定

为规范签证工作管理、加强签证工作质量、提高签证经济效益,根据目前公司在签证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现做如下规定:

总承包公司劳务签证管理委员会: 组长:段文;

副组长:唐康训,李大平; 组员:梁来胜,蔡劲飚,孙晓瑞。

一、劳务签证总体要求:

1、规范签证格式:

全公司采用统一的签证表格形式(可从公司网站上下载签证格式,电脑打印或直接从公司领取签证表),凡未按公司规范表格办理的签证,公司概不认可。

2、规范签证内容:

1)临时设施:生产设施不另计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生活及办公设施分包按图按定额计算。

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只能按图按定额计算。

3)返工:便于计算工程量的按定额计算,零星返工及不能明确计算工程量,现场签证人员组织事前对返工工作核定实物工程量及单价。

4)质量问题返工、修补:原则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 5)材料装卸,运输: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 6)周转材料装卸、现场运输、回库整理:装卸、回库整理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原则谁使用谁装卸、运输、回库整理。

7)标化、文明、CI工地:公司将制定统一费用控制标准项目包干使用。

8)清洁、清理:清洁属标化、文明范畴,不允许额外签点工,公共区域可根据范围情况每月核定包干清洁费用;清理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

3、月度结算:

分包签证实行项目月度结算制度,当月完成工作量当月分包不及时办理签证的不允许补办签证。

4、月度报表:

每月项目签证费用在下月五日前上报公司合约部。

5、月度检查:

每月公司组织对分包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不按实签证者,将追究项目签字人员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连续三个月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分包签证者,将撤换项目经理。

二、劳务签证办理要求

1、签证有效流程:

项目部:项目副经理(栋号长)→合约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公司合约部→审计监察部→总经济师

2、签证注意事项:

1)签证编号:项目签证必须有连续编号。 2)签证理由:分包提出需办签证的充足理由。

3)签证内容及图示:分包对确需办理签证的事由进行说明、绘制图示并标注尺寸、提出签证要求。

4)签字权限:分包递送签证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签字人员必须根据公司签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进行确认,任何无视公司管理规定的签证均视无效签证。

3、签证时效:

在发生必须要用签证形式明确的费用,当月发生签证当月签字认可,当月进行结算,否则无效。

4、无效签证:

1)不按我司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分包签证;

2)不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内容的签证; 3)费用签证单张超过2000元的签证;

4)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

5)签证内容不实或按签证不能核定出工程量的签证; 6)有施工图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署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7)签证认可的点工单价;

8)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

本规定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直属项目及各地区经理部、安装分公司从3月1日起全部采用新的签证格式,各单位将2004年3月1日之前所有签证分项目进行初步核算,2004年3月30日之前将已发生签证费用上报公司,逾期不允许再办理以前发生签证,否则将追究项目经理责任。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从4月份开始,每月对项目签证进行检查,并对项目签证检查情况全公司公布,对违反本规定之当事人,处以3000-30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将撤消其职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总承包公司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关于中建八局管理模式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企业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八局)进行了调研。经过全面收集相关资料,主要针对项目管理模式、经营开发、分包管理、资金收付、项目结算、物资采购等,将调研情况整理、分析,形成以下书面报告。

一、企业简介 中建八局全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的国有大型建筑骨干企业集团,其前身为国家建工部直属企业,始建于1952年,1966年奉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命令整编为基建工程兵部队,1983年9月集体改编为现企业,2007年12月整体改制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拥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及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资格,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格,以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和甲级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承担各类大型建筑工程技术开发、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供等一体化的总承包能力。工程涉足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市政、能源、汽车制造、石油化工、制药、建材、机械、轻纺、通讯、电子、航天、国防军工等领域。

中建八局施工区域遍及国内27个省市,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和以京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圈三大经营重点和东北、京津、山东、江苏、上海、两广、中原、西北、西南九大经营区域,开拓了10个海外国家业务。2008年,全局新签合同额逾500亿元,完成营业额近300亿元,2007年位列上海市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名。

当前,“集团化、区域化、专业化 ” 是中建的发展战略,“ 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的经营方针已深入人心, 提高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效益是全集团的根本性任。

二、项目管理机构

1. 企业层级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委员会:企业建立跨部门、委员会式的非常设项目管理机构,以协调综合性项目管理职能,确定并贯彻企业项目管理方针与目标。中建股份与其它企业组成的工程承包联合体或中建股份内若干二级集团法人组成的工程承包

联合体,建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管理章程,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项目管理职能部门:企业建立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 、协调、信息、检查、考核、指导等日常工作。

项目管理资源支持性部门 :包括工程测量、检验与试验、工料分析、工程造价、成本管理、分包管理、建筑劳务、材料采购、仓储运输、机械设备、后勤保障、治安保卫、行政事务等职能,这些职能可根据具体情况单设或归入某个业务部门。

2.项目部

企业针对特定工程项目建立直接承担项目管理职能的团队,通常包括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职能人员、项目部责任目标、资源等内容。工程中标后,企业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特点、投标策划、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策划并组建项目部。

企业根据项目情况,为项目部配备具有资格的合适人员。企业依据“集中分包管理” 的原则,按照“精细化分包”、“小切块分包”的思路,为项目部组织现场施工作业队,也可按照直营施工队的方式组建专业作业队或综合性作业队。无论是综合性或专业性的作业队或分包企业,都保持企业集中管理、建制齐全、管理规范、人员稳定、信誉良好、实力充分、服从指挥。

公司对组建的项目部制定《项目部责任书》,并在项目正式开工前,由企业与项目 部 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可以对项目班子成员实行经济风险抵押管理责任制。经济抵押应有助于发挥项目部主要人员的敬业精神及职业使命感,促进收入分配的合法性及公正性。

4. 项目部薪酬管理和项目考核

项目部薪酬由基本岗位工资及绩效奖励构成。管理原则是“基本岗薪为主,绩效考核奖励为辅。” 绩效考核奖励额度控制在薪酬总额的30%以内。项目部薪酬制度以企业薪酬制度为基础建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项目部人员的薪酬应高于公司同级其它人员的水平。公司在项目策划时,结合项目规模、成本估算、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相应人员的岗薪标准,并根据项目规模、类别、地区物价、经济社会发展等特点,定期调整项目部实际工资水平。公司对项目部 人员给予适当的地区补贴、交通补贴、加班补贴、通讯补贴等。对其“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人员,其岗位工资可适当调高标准。

项目部绩效奖励分为月奖、阶段性奖励及最终考核绩效奖。月奖由企业按月度考核及成本降低实现情况确定。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可以分阶段考核绩效并适奖励。工程完工,《项目部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完成,达到最终考核条件,公司对项目部进行最终绩效考核与奖励。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针对特殊情况)对本层级及下属机构(区域公司、地区或专业分公司、经理部)项目管理体系全部或部分的运行效率或效益进行考核。该考核每年度应至少一次。当公司或下属机构发生亏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后, 应做专题考核。

三、项目投标管理

大型项目由公司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标书,进行招投标工作。中下型项目由公司下级单位事业部进行招投标工作,公司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工作。公司在投标前应安排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对工程所在地市场、建设方、施工场地、合作伙伴等情况记性详细调查。根据项目调查分析情况、投标评审等内容,评估 项目实施风险,确定项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公司在投标前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预付款、工程款、保修款等规定及工程成本与进度安排,分析项目现金流量,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及实施策略。

工程开标后,企业收集汇总开标信息,分析总结项目投标情况。对中标及未中标项目均应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并完善投标信息数据库。没有中标的项目即行终止。对中标的项目转入项目策划管理阶段。在项目投标策划时,应按中标后确保人员能够就位的原则,确定拟任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主要管理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人员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会商后确定,统一安排。所组建的项目部所需人员数量,在满足人员基本需要的情况下,岗位设置时可一专多能,一岗多责,适当缩减编制,并有利于企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项目合同管理

公司在合同谈判前或合同变更的谈判前, 应进行策划、分析掌握合同风险,制定谈判策略,并按策划组成谈判小组,选择谈判时机,控制谈判进程,保证合同谈判达到预期目标。项目部就主合同及分包合同制定索赔与反索赔策略 及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签证索赔的职责及技巧。重大签证索赔由项目经理牵头组

织或上报请公司合同主管部门 。项目部加强对分包商履约管理。

五、资金、劳务、物资三集中管理

公司在工程投标前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测算工程收款及付款情况,编制《工程收(付)款计划》,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按月度进行动态管理。项目部按合同约定方式向建设方报告期间完成工程量,提出收款申请,并及时催促业主审量,核对应付款项,会同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收款手续,收取的工程款项进入公司指定账户。项目部按企业核定的项目收支平衡预算,细化支付计划。按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等分别办理材料款、分包款、租赁费等方面的申请支付手续。公司审核项目部的有关付款手续,确认可支付的科目及具体额度。公司资金管理部门 按程序办理付款确认手续及支付手续。项目部对建设方不按合同付款、拖延付款、延迟核定进度款等事项造成事实拖欠项目款项的情况,应及时与建设方沟通,并上报企业主管部门。

项目部建立现场劳务人员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劳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向项目部提出工人工资支付申请,随同提交人员工资支付明细表及人员出勤记录表,工资打入的银行卡号。公司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将人员工资与分包费、劳务费中的其它费用分开支付,建立《劳务用工实名制》、《现场劳务人员考勤记录》、《施工现场门禁记录劳务人员出勤资料》,确保人工合法收入。

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要求,编制《项目物资需用总计划》,并根据《月度施工计划》编制《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审核与实施。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部物资需用计划,汇总平衡后形成企业的《采购计划》或《加工订货计划》。公司物资部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和工程实际要求选择供应商,对首次接触的新供应商进行登记和资格预审。当供应商不在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或对物资有特殊要求或 相关方对供应商评定尚未包括的内容或产品提出调查要求时,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在采购前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列入供应商考察报告。公司组织供应商评审小组,对技术、质量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评审小组参加评定,经评价确定为合格的供应商,由公司物资部门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物资部门负责 按年度对已选定的合格供商进行复评。项目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物资的供应商建立数据库,以满足物资管理及工程保

修的要求。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通过内外租赁方式 为 项目部提供所需的机械设备;对外租赁设备通过招标确定租赁方;租赁设备时, 按企业授权规定由授权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由项目部机械工程师负责实施;租赁设备进出现场,项目部与租赁方应进行验收,交接资料齐全并履行签字手续。

公司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资信情况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况,评定合格的分包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纳入企业合格分包商名录。公司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注册满 2 年未在企业范围内承接工程的分包商将自行注销,如再承接工程则应重新注册评定。项目部每月对在用的分包商进行月度考核评价,分包工程结束时对分包商工作表现考核评定。企业每年组织分包商的年检考核评比。

六、项目成本管理

1、项目成本测算

项目成本以项目部控制为主,项目部按《项目策划书》及《项目部责任书》有关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测算项目成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季度第三个月按工程实际情况 ,测算项目成本,并将有关测算资料报企业成本管理部门 。项目部通过施工方案优化、分包方案优化、材料采购及控制方案优化、项目部管理费用优化、项目签证索赔方案优化等措施,测算项目计划成本。

项目部测算的计划成本是《项目部实施计划》的内容及工程管理的依据。项目部在开工之初进行首次成本测算, 每季度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测算,根据现场实施的情况不断完善,保持成本计划的实效性、指导性 。

2 项目成本核算及控制

项目部每月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控制情况,编制项目成本分析报告。项目部商务部门牵头,财务、材料、机械、工程等部门参与,进行成本核算并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召开项目部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 ,通过目标成本(企业确定 的成本目标)、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总结当期成本控制经验,查找成本控制中的不足,确定改进措施或方案 。企业对项目部月度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项目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及成 本控制。

3 项目成本检查及预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定期(季度或月度)对项目部成本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企业检查项目部现金流测算及控制情况、盈亏测算及控制情况,对亏损的 项目部发出预警通告。企业实时掌握项目部实施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风险,对项目部阶段性亏损及时预警,督促整改。项目部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找原因, 将分析报告及改进措施报企业审核。

4 项目部成本还原

工程竣工交付或结算完成后2个月内,企业通过成本还原的方式核定项目部的实际成本及利润,考核项目部成本管理绩效。必要时企业审计部门参与核定项目实际利润。

项目成本还原包括:① 项目整体成本核定;② 分包结算汇总核定;③ 项目预算收入核定;④项目部管理费用核定;⑤项目部材料损耗控制核定;⑥项目 部改进成本控制措施核定。通过以上六个方面最终确定项目实际盈亏情况。

第四篇: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 奖罚 附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2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编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首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区域/专业公司设立以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 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总监,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应设置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现场监督。

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实施现场纠正。

第十七条 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部应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为:1万平方米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含)~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门。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2人,5000万元以上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门,且不得少于3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

4 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及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批公司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第十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4、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领导并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8、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参加重要或特殊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3、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或规划。

4、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和推广工作;审批安全科技项目。

5、组织领导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生产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基金的提取,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情况。

2、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对因挪用或延误安全措施费用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3、对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支持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5、落实兑现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奖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总监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公司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分包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监督落实。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6、组织对公司危险、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发布

7 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拟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8、组织重大安全活动。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实施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

1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11、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2、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

8 实施计划。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职工(含联营队伍、分包队伍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保证其投入的有效实施,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安全职责履行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做到安全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和同评比。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或个人做好对本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7、对本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并落实实施。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9、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保护工作,并协助事故调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方案,并负责对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结果负责。

4、主持重点工程和项目关键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并负责其实施。

6、组织并主持对各种重大安全设施、设备(如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的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落实整改。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区域/专业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公司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生产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基金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对本单位安全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对因挪用或延误安全措施费用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直接责任。

3、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和返回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4、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台帐》,组织做好对本单位的安全效益分析。

5、及时兑现各类安全生产奖惩。

第二十七条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总监对区域/专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区域/专业公司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2、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区域/专业

1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组织做好对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监督落实。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针对事故隐患制定纠正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6、组织对本区域范围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和评价,组织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拟订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9、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2、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3、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项目当前安全管理动态,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并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验收,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对项目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保证专款专用,并确保有效实施,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6、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项目应急救援体系。

7、及时、如实报告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参与对安全设施及各类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并参加每天的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因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认真做好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对项目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安全设计负责。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4、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负责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与把关,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及时上报,做好培训和交底工作。

6、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制定并审核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7、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从技术的角度上制定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安全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

14 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组织做好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检查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5、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对现场危险物品及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对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效果负责。

3、组织做好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的安全活动实施管理。

4、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各类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

15 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人员抢救、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第三十三条 项目材料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采购程序,对购置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仪器(仪表)、设备、设施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等,审查并保存其有关证明资料。

2、会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对自有及分包单位自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对直接或间接因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等不能满足安全需求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负责做好现场材料的堆放和物品存储工作,加强对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可能造成对人体伤害、环境污染等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第三十四条 项目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做好现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维修和改造工作,保证现场对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对现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做好对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审查与收集工作,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3、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齐全,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认真做好对新购、新进场及维修回场后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机械设备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对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

6、负责做好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管理的内容,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 分包队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包队伍负责人是本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规定及项目部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4、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监督并确保使新进场人员都能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对本队各工种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监督落实其执行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本队人员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工程项目,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7、做好对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现场保护,做好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三十六条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缓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2、坚持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而导致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三十七条 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业工人是本作业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18 和作业场所的周围环境安全负责。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严格按使用规则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未能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导汇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2、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19 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5、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负责对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第三十九条 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并逐级落实。负责重、特、难、新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

3、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

4、负责制定和贯彻施工工艺管理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做好对操作人员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6、参与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7、负责组织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

8、参与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9、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四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各单位做好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实习生、代培生、农民工等)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到对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的考核内容中去。

3、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负责开发、培训、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岗位人员需求。

4、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对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负责职工工伤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1 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和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3、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有关条例、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十二条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安全费的提取,并监督使用。

2、健全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台帐》,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3、负责对各级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第四十三条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负责本单位有关安

22 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管理标准等文件的起草。

2、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

3、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健全安全生产指标管理体系。

4、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安全生产评估、考核和评比。

5、对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做好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6、负责对本单位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奖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四条 区域/专业公司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

23 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8、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对经营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解决。

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区域/专业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

24 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工艺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十六条 区域/专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本单位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对本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安全生产奖、罚的意见或建议。

4、参加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有关条例、规定,发挥工会组织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5 第四十七条 区域/专业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按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及发放过程的合法性,保证满足规定要求。

3、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4、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基金,兑现安全生产奖惩。 第四十八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2、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领导。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本项目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考核。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对隐患的整改。

6、做好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26

7、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对项目安全、文明达标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8、对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公司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考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有关部门、各区域/专业公司进行一次考核;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其下属各单位进行一次考核。

5、安全生产考核应纳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每次考核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门、各区域/专业公司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6、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 第五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制度

1、区域/专业公司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下季度的主要工作思路、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的适时监控情况书面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区域/专业公司每月将本单位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监督检查记录资料等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7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向各区域/专业公司通报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部门主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将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呈送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委会各成员。

第五十一条 安全生产综合分析制度

1、综合分析工作在各单位半年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2、综合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并针对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监管、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建议等;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各单位于每年七月底、一月底前提出上半年、上一综合分析报告;

4、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适时会同各单位对相关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并抄送各区域/专业公司。

第五十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2、各区域/专业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3、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8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7、各单位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具体问题。

第五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3、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查阅记录、现场观察和仪器测量等为主要形式。

4、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应以定期检查为主,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应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每月组织一次。

项目安全检查应以巡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每周组织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大型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以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大型吊装、拆除、爆破、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29

6、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7、各级检查结束后,要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并及时做出决定,受检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编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信息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第五十四条 总、分包管理制度

1、公司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具体评价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

2、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的同时,应签订《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明确安全责任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现场防护要求。

3、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十五条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3、各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发展的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实行分级管理。

30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2学时。

6、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各分包单位(联营队)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7、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施工队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9、公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及证件的复审等工作负责。

第五十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为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坚

31 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保持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

2、班组应当坚持每日班前安全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坚持每日班中跟踪检查、班后讲评。

3、班前安全活动要根据班组工作的特点、施工部位、人员情况、天气变化、周围环境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可采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整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检查机电设备、维修安全设施、清理周围环境、排除不安全因素等多种形式。

4、班组安全活动要充分利用时间,因地制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实效。

第五十七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工程施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工长)进行交底。

3、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工长)应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必须传达到班组每一位作业人员。

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应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履行签字手续,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

第五十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2

1、起重机械设备、设施是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物料提升机、整体提升脚手架和自升式模板架设设施等。

2、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对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购置发票等资料的检查验证工作,建立健全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4、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施工队伍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完成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起重机械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加节、升降及维修、保养等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33

5、各单位在与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与安装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6、各单位要督促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7)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中,其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现场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7、各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4 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8、各单位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9、各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起重机械使用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7)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8)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9)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

35 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并在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将有关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1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0、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11、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3、起重机械设备、设施遇有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14、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检测周期规定或寿命期限要求的零部件,如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锁、施工升降机的防坠装置等,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检

36 测或报废,严禁报废或未经检测的零部件投入使用。

注:公司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

①起重力矩小于40吨·米及其它非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②起重力矩在40吨·米(含40吨·米)~80吨·米(含80吨·米)间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购置年限超过12年的;

③起重力矩大于80吨·米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购置年限超过18年的; ④施工升降机的购置年限超过12年的。 第五十九条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依据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所有施工现场均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周边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砖墙围墙,抹灰、刷白、压顶,做到稳固、美观(济南地区应当使用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其他地区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3、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单独设置警卫室,警卫人员要认真负责,室内保卫制度齐全,记录资料完整。

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规格统

一、内容齐全的施工标牌: 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 工程概况; 施工现场平面图;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名称; 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4、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施工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隔,

37 各区域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现场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卫生责任区要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5、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标准、有效。对在临街及居民区、商业区、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在其他区域内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总高度30m以下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30m以上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或半封闭防护。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予硬化,做到平整、畅通,道路入口处、交叉处应设指示(导向)牌,危险地段应设警戒标识,夜间设红灯示警。

7、施工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输水管道不得跑、冒、滴、漏。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进行沉淀处理,未经沉淀处理的,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及市政排水管网等,不得有泥浆、废水、污水外溢,不得妨碍周围环境。

8、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等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布置,各种料具要严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并加强管理。

9、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夜间施工的,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到施工不扰民。

11、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在燃烧条件下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38

12、施工现场堆放、使用砂石、粉煤灰等散装建筑材料,应遮盖或洒水压尘。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

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理车轮泥沙,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1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同职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施工场所及职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施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出口。

职工宿舍区内应有灭蝇灭鼠措施,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设施,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m2,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室应不超过20人,室内应通风无异味、无垃圾,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轮流卫生值日。

14、职工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灶台、卖饭口等部位要镶贴瓷砖,室内通风、排气、排水设施应保持良好,生熟食品分开,无蝇无鼠。

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5、施工现场应设置保温、加盖、上锁的开水桶,要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

1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纱门、纱窗,墙面刷白,地面抹灰,专人打扫,定期消毒,高层作业应至少每三层设便溺设施。

17、职工生活区内应设文化室、淋浴室,为职工的学习、洗浴创造条件。 项目部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并应配备急救员,备有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18、施工现场要认真做好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社区共建。

19、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

39 地方政府部门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并使从业人员做到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要求。

4、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进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各单位必须做好对调拨、借用及从业人员自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切实杜绝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

第六十一条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2、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

40 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41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加节;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4、其它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3、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42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开挖深度<5m,但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3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公司有关技术管理的规定,组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审核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公司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按照规定报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7、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论证审查专家组组成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公司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人员不得超过半数。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44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8、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其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一)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总工程师和安全机构负责人;

(二)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三)方案编制人员;

(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五)其他人员。

9、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家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10、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其方案编制人员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还应经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5

11、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总工程师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13、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和区域/专业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14、项目部和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和区域/专业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需经专家审查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15、施工现场存在本《制度》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16、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6 第六十二条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要制定消防预案。

施工现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应做好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项目部应至少每周组织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类型、规格、型式和数量等应根据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危险等级、消防器材的灭火效能、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使用消防器材人员的体能等六个要素进行选配,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5、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6、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47

7、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进行清除,并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动火证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签发,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使用燃气罐。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等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及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建筑物不得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建筑物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48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职工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过程中采用明火保温措施,宿合内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17、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时,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时,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8、生活区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动火要经有关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

第六十三条 女职工保护制度

1、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9 第六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行为记分制度

1、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2、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不良行为的类别:

A、极端严重不良行为:是指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引发被政府部门处罚、曝光等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B、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尚未造成极端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C、一般不良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场管理混乱,阶段性安全评估不合格,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任期内的安全管理行为总分为12分,实行倒扣分,每出现一次不良行为,扣分一次。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

4、安全管理不良行为扣分超过6分(含6分),但不满10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强化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5、安全管理不良行为扣分超过10分(含10分)的项目负责人,应停止任职一年,一年后重新上岗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

6、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行为考核由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至少每季度考核记分一次。

第六十五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等级管理,具体管理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部

50

第五篇:中建八局冬季施工方案

冬季施工方案

2011年10月30日

1编制依据..........................................................................................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2工程概况..........................................................................................3施工布署..........................................................................................

3.1冬季施工组织机构......................................................................................3.2施工计划......................................................................................................

4冬施准备工作 .................................................................................5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措施 .........................................

5.1土方工程......................................................................................................5.2钢筋工程......................................................................................................5.3 模板工程.....................................................................................................5.4混凝土工程..................................................................................................5.5抹灰工程......................................................................................................5.6防水工程....................................................................................................5.7 临时工程...................................................................................................

6冬施质量保证措施 .......................................................................7生活区冬施要求 ...........................................................................8机具冬施保养要求 .......................................................................9冬施安全与消防要求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97) 《冬季施工手册》

《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工程概况

绿洲花园项目二期工程19#、20#楼位于北环路辅道与电厂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0490.26m2,总投资额约4110万元。工程地上16层,主屋面标高49.8m,为剪力墙结构。涂料和面砖饰料外墙,室内水泥及混合砂浆。抗震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3施工布署

3.1冬季施工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冬施领导小组,开展冬施工作。负责组织、领导该工程冬季施工任务的实施,以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责任明确。

冬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宇光

副组长:朱彦楠

蒋洪

常军波

员:高德亮

甑伟

唐德木

李亚磊

刘胜强

3.2施工计划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凡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则此5天的第一天为进入冬季施工的初日;天气转暖后,最后一个5天的日平均气温稳定在5℃以上,则此5天的最后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一天为冬施的终日。由于冬施按温度不同又可划分为初冬、严冬、寒流三个阶段。平均气温为0℃,最低温度在-5℃左右为初冬阶段,平均气温为-5℃,最低温度低于-10℃为严冬,平均气温为-10℃,最低温度达到-15℃为寒流。按不同温度阶段采用不同施工方法,以及采用合理有效的冬施措施,做到初冬多干,严冬少干,寒流阶段不干,以确保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结合本工程总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冬施期间主要施工项目为土方开挖、基础结构的钢筋、模板、混凝土的施工及抹灰工程。对于混凝土工程重点控制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工序;对于抹灰工程重点控制搅拌、运输、保温等工序。

结合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决定采用综合蓄热法施工,即混凝土采用热拌加复合抗冻外加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5%),浇筑完的混凝土及时用塑料膜和阻燃草帘予以覆盖的施工方法。

4冬施准备工作

4.1冬施前由冬施领导小组对各施工队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冬施动员及工程质量、安全教育,明确各人岗位职责。

4.2要求各施工队组织冬施测温、试验等人员的上岗培训,并在进入冬施前,对测温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3组织各施工队提前做好冬施测温的准备工作及各种仪器的检查、维修。

4.4各施工队应安排专人进行气温观测并作好记录。与郑州气象台、站保持联系,及时接收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

4.5各施工队应提前制定冬施材料、机具用量计划。根据质量和环保要求,选择合适的混凝土防冻剂;准备好防寒用的手套、棉衣等。

4.6要求各施工队临时施工道路要平整、通畅、防滑,仓库做好防潮、防水、防冻准备工作。

4.7各施工队伍的机械设备应加强维修保养工作,机电外露设备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应作好防雨、防雪、防冻的准备。

4.8冬施领导小组对现场构件、材料、马道、防护栏杆等,在冬施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上人马道增设防滑措施。

4.9冬施领导小组在冬施前专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施工中用于消防、施工用水的水管增加保温措施(用岩棉将水管裹严),并在不用水时将水管内的水放净,以免将水管冻坏涨裂。

4.10现场输水管道,应用保温材料包裹,外露管道和水龙头必须用保温材料包裹,防止冻结,影响生产生活用水。

4.11现场应派专人检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点火,电气焊应设专人看管,专人施焊。

4.12组织参加冬施的各施工队长、各施工班组认真学习冬施方案,掌握冬施的有关要求及具体措施,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5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措施

5.1土方工程

1)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否则已回填的土层要覆盖,防止已填土或基底受冻。冬期填方铺土层厚度应比常温时减少20-25%,予留沉陷应比常温时适当增加。

2)室外基坑(槽)可采用冻土块回填,但冻土块的粒径不得大于15公分,含量不能超过15%,并应均匀分布、逐层夯实。

3)回填土施工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其他建筑垃圾等杂物。 5.2钢筋工程

1)提前将盘条钢筋拉好,冬施前将所有工程用钢筋制作完毕。 2)在负温下使用的钢筋,施工过程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钢筋在运输、加工过程中注意防止产生撞击、刻痕等缺陷。

3)闪光对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波动情况,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当大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4)负温下的电渣压力焊与常温焊接相比,应适当增加焊接电流、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通电时间及接头保温时间。

5)采取措施保证绑扎好的钢筋表面无积雪和冰块。 5.3 模板工程

1)所有保温材料必须处于干燥状态。

2)在施工作业层下(板底以下空间)四周用阻燃被围挡,内部用电暖器对板底保温。

3)采取措施保证模板槽内无积雪和冰块。

4)拆模板时间根据同条件试块强度和热工计算为准,当混凝土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均不得拆除保温设备,混凝土冷却到5摄氏度且超过临界强度并满足常温混凝土拆模要求时方可拆模;因冬季混凝土强度增长慢,现场保证四层顶板梁模板。顶板拆模前,应由技术人员作出书面通知或交底,严禁混凝土未达到强度时拆除模板。.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拆模时混凝土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20℃时,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5)拆模要在白天气温较高时进行,若遇强冷气流,应停止拆模施工。严禁野蛮施工,以免破坏保温层。 5.4混凝土工程

5.4.1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的特点分析

1)混凝土强度的增长取决于水泥水化反应的结果。水泥的水化反应和水及温度有关,当温度降低时,水的活性减弱,水化反应减慢,特别是当温度降低到0℃以下是水结冰,水泥的水化反应停止,因此如何保证水泥水化反应是混凝土冬季施工的关键。

2)当温度低于5℃时,与常温相比,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在5℃条件下养护28d,其强度增长仅能达到标养28d的60%左右。这时混凝土的凝结时间要比15℃条件下延长近3倍,因此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必须采取特殊的措施使混凝土强度能够较快增长。

3)当温度降低至0℃以下时,特别是温度下降到混凝土中液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冰点以下时,混凝土中的水开始结冰,其体积膨胀约9%,此时混凝土内部结构可能遭到破坏。其宏观表现为混凝土的强度有损失。因此冬季施工的混凝土,使其受冻前能尽快达到混凝土抗冻害的临界温度是至关重要的。

5.4.2混凝土施工

1)冬期施工所用水泥,优先选用早强型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并掺加防冻剂,水泥强度应为42.5,最小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大于0.6。

2)严格控制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低于规范要求,混凝土温度降至0℃前,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抗冻临界强度。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临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30%。根据大气温度的实际情况,混凝土采用热拌加复合抗冻外加剂,浇筑完的混凝土及时予以覆盖,采取保温办法,要求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得低于8℃。

3)外加剂选用复合抗冻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5%。 4)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必须清洁,不得掺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拌合水中不得含有导致水泥正常凝结硬化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腐蚀的离子,应用自来水或洁净天然水。

5)保温材料必须保持干燥,加强堆放管理,有防火措施,注意不与冰雪混杂在一起堆放。严禁在混凝土养护中使用过于潮湿的及夹杂冰雪的保温材料。

6)经我项目部和混凝土搅拌站联系,混凝土搅拌站对混凝土的搅拌和运输采取专项措施,在混凝土骨料中添加TH液体防冻剂(不含尿素、氯盐);采取蒸汽加热混凝土骨料;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往混凝土运输车中注入一定量的蒸汽。混凝土罐车进入现场后,由质检员和试验员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是否符合要求,测温员应测量混凝土罐车内混凝土的温度,确保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低于10℃。

7)接好混凝土输送管,进料口应位于避风处,除进料口一侧外,其余三侧搭设挡风棚,外包编织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8)冬施期间混凝土的浇筑尽量争取在白天浇筑;加强和气象部门的联系,混凝土施工时尽量避开寒流。

9)混凝土浇筑时的振捣速度要快,浇筑前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模板、钢筋和预埋件检查、清除冰雪块,浇筑时所用脚手架、马道的搭设和防滑措施检查,振动棒和工具的准备等。

10)混凝土的养护和保温:

(1)模板与模板之间的拼缝均采用海绵条嵌缝。 (2)电梯间、楼梯间每层用竹夹板加塑料薄膜覆盖严实。 (3)混凝土浇筑完毕,及时用塑料薄膜覆盖混凝土表面,并根据实际温度情况加草帘、麻袋等,以减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

(4)保温完毕,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遇到大风天气要留专职值班人员检查保温覆盖情况,并负责修复被风吹坏的保温层。

(5)在梁板混凝土浇筑并且二次抹压完成后,及时铺盖一层塑料膜再铺双层阻燃棉毡;柱和墙体拆模后,若混凝土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20℃时,应先外裹塑料布再裹5CM厚阻燃棉毡养护。

(6)当混凝土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均不得拆除保温设备。 (7)冬施期间除做好标养试块外,另增设两组同条件的同体试块,一组与构件在同条件下养护,在混凝土温度降至0℃时试压,用以确定混凝土是否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另一组检查同条件养护后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混凝土强度。

4)测温工作

(1)从12月25日开始进行大气温度测记,进入冬施开始配合混凝土的施工进行规定项目的测记,各项测记内容均按规定表格进行。

(2)冬施测温范围

①大气温度:早7:30、最高、最低及平均温度4项。 ②混凝土入模温度,每台班一般测4次,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得低于2℃。

③混凝土的测温孔均应编号,并由技术人员绘制测温孔平面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置图。板上测温孔的深度为10cm(板厚度的1/2),在结构边缘和中部易于散热的部位,测温点间距10m左右,用PVC管敷设;墙上的测温孔主要设置在外墙上,沿墙竖向用2m长(上部露出墙顶20cm)PVC管插入墙体中心进行设置。

④测温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以备资料归档。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4N/mm2以前,每两小时测定一次,以后每六小时测一次。测温时应将温度表与外界气温作妥善隔离,温度计在孔内应留置三分钟以上方可读数。若发现混凝土温度有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⑤参考现场混凝土的测温数据,决定混凝土的保温养护时间。当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15℃时,要继续保温养护混凝土。一般保温条件下,养护时间不低于7天。对于一些节点部位应加强保温。

⑥在测温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温度下降过快或遇强寒流袭击时,要立即采取补加保温层或人工加热的措施,以防混凝土被冻坏。

⑦测温结果(包括测温值班记录、大气温度记录、混凝土入模温度记录、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必须每天交主管工程师审阅。

⑧测温人员除应注意有关测温安全事项外,测温后,必须将测温孔用保温材料覆盖好。

5)混凝土试块制作

每浇筑一个单元(1台班)制作6组混凝土试块,其中标养4组,同条件2组。

6)保温层的拆除

具体的拆除保温层的时间须根据同条件试块强度决定,当混凝土强度达到受冻临界强度4N/mm2,经主管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拆除保温层。 5.5装饰工程

装饰工程的冬期施工,有两种方法:热作法和冷作法。热作法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时利用房屋的永久热源或设置临时热源来提高和保持操作环境温度,使装饰工程在正温条件下进行。冷作法是在砂浆中掺入防冻剂,使砂浆在负温条件下硬化。饰面、油漆、刷浆、室内抹灰均采用热作法施工,室外大面积抹灰采用冷作法施工。气温低于-2℃时暂停施工。

5.5.1 热作法

(1)采用热作法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并且需要保持抹灰层基本干燥为止。

(2)热作法施工的具体操作方法与常温施工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需要抹灰的砌体,应提前加热,使墙面保持在±5℃以上,并且需要保持到抹灰层基本干燥为止。

②用临时热源加热时,应当随时检查抹灰层的温度,如干燥过快发生裂纹时,应当进行洒水湿润,使其与各层能很好的粘结,防止脱落。

③用热作法施工的室内抹灰工程,应在每个房间设置通风口或适当开放窗户,进行定期通风,排除温空气。

④用火炉加热时,必需装设烟囱,严防煤气中毒。

⑤抹灰工程所用的砂浆,在正温度的室内或临时暖棚中制作。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在+5℃以上。为了获得砂浆应有温度,可采用热水搅拌。

⑥室内施工时,应设专人进行测温。室内的环境温度,以地面上50cm处为准。

5.5.2 冷作法

(1) 施工用的砂浆配合比和化学附加剂的掺入量,应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由试验室确定。

(2) 各种砂浆要求随拌随用,冻结后的砂浆应待融化后再搅拌均匀方可使用。

(3) 冷作法施工所用砂浆,必须在暖棚中制作,砂浆使用的温度应在5℃以上。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4)防冻剂应有专人配置和使用,其掺入量为:室外温度0——5℃时防冻剂的掺入量占用水量的4%。-5℃—-10℃时防冻剂的掺入量占用水量的4-8%。

(5)抹灰基层表面如有冰雪时,应将表面清除干净再进行抹灰。 5.6屋面工程

1)屋面工程德冬季施工,应选测晴朗无风德天气进行,充分利用日照条件提高面层温度,在迎风面设置活动的挡风装置。

2)屋面各层施工前,应将基层上面的积雪、冰霜和杂物清理干净,所含物料部得含有冰雪冻块。

3)保温层应在气温不低于-5℃时施工,低于此温度应在保温措施,雪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施工。

4)找平层为水泥砂浆时,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5,砂浆中可掺入氯化钠做防冻剂。

5)防水层采用卷材时,可用热熔法或冷粘法施工,热熔法施工的气温不得低于-10℃,冷粘法施工时气温不得低于-5℃,采用涂料做防水层时,必须使用溶剂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得低于-5℃。

5.7 临时工程

1)提前将冬施所需材料进行准备,以防寒流突然袭击。 2)生活用水及消防、排水等管线做好认真的保温措施,必须采用不小于50mm 厚的岩棉保温材料保温,防止冻裂和管道堵塞影响安全施工,暗铺管线要保证在冻土深度(50mm)以下。

3)大型机械要做好冬期施工所需油料的储备和工程机械润滑油的更换补充以及其他检修保养工作,以便在冬施期间运转正常。

4)冬期施工中要加强天气预报工作,防止寒流突然袭击,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同时加强防寒、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等项工作。

5)临时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必须在管道的最低处加设泻水阀。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6冬施质量保证措施

6.1冬施期间各种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认证书等资料必须齐全。所选用的防冻剂必须是经过市建委认证同意在郑州地区使用,搅拌站必须提供防冻剂的三证一标志。

6.2严格控制温度,做好拌合物的温度和组成材料及混凝土入模温度的测量工作,做好记录并整理归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6.3确定混凝土的拆模时间,混凝土冷却前是否达到临界强度,除应按热工计算,还应以同体强度为准。

6.4检查测温孔的布置是否具有代表性,位置数量是否合符要求。测温孔应预留测温管,测温管应斜插入混凝土内。

6.5严格检查混凝土表面是否受冻,如有受冻现象应立即将受冻区剔除加热到2 ℃后修补。节点处加强保温。

7生活区冬施要求

7.1任何人未经领导及有关人员批准,并经专业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电源,擅动电动设备,冬施前应由有关人员对建筑工人住房,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2要对工人住房,办公室等的取暖工作加强管理,作好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没有动火许可证的部门不准擅自生火,夜间值班不得少于两人,并设专人看火。

7.3上下水道,厕所洗涤处派专人负责看管打扫,及时消除杂物,防止堵塞现象。

8机具冬施保养要求

8.1冬施前,冬施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应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技术、质量检查,对不符和质量、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运输车辆进入冬施后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对于各种管件,下班时要将其内部的水放净,以防冻坏。

8.2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触动机电设备,非司机不得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违章操作。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9冬施安全与消防要求

9.1要作到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各项施工必须做到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有解决,不留隐患,一丝不苟地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9.2入冬前,要组织现场全体职工进行冬施安全消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防滑、防冻、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教育职工注意施工岗位安全,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9.3施工现场必须按方案要求做好防冻保温工作,保温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阻燃)要求,妥善保管,设专人负责。注意天气预报,注意大风天气及寒流袭击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

9.4电气焊操作必须经申请同意,并设专人看火,配备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

9.5各种架子、上人马道应牢固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大风及雪后要认真清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施工人员要作到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9.6冬期施工时,马道及架子上要采取防滑措施。大雪后必须将马道及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马道平台,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务必及时处理。

9.7“四口”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搭设。 9.8施工时如接触气源、热水,要防止烫伤。 9.9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9.10不得以棉帽代替安全帽。

9.11电气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并要有接地装置,严禁用电炉取暖和无证用火。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9.12动力及照明线路在冬施前要进行检查加固,有损坏、老化的绝缘器材坚决更换,并做好线路的防风加固,以确保安全。现场严禁吸烟,如吸烟必须到专设吸烟室。

9.13现场用火必须实行用火申请审批制度,设专人看火。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码放,堆放整齐,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配备足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郑州绿洲花园二期

19、20号楼冬季施工方案

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按平面图布置存放,数量充足,操作开关灵活,并应提前检查调试。

9.14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炉子取暖,必须有用火证。注意通风换气,防止煤气中毒。办公室、职工宿舍等要设防煤气风斗,保证通风良好,设专人夜间看护,夜间值班不得少于两人,杜绝煤气中毒发生。

9.15加强对所有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做到各工序,各分项都要有相应的技术交底,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相互监督执行。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CONSTRUCTIONSEVENTHENGINEERINGDIVISION.CORP.LTD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综合组组教研工作计划下一篇:浙江城乡规划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