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以后道歉信

2024-05-14

打人以后道歉信(精选6篇)

打人以后道歉信 第1篇

尊敬的领导:

学校一开学就反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但是,我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把老师说的话放在心上,没有把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放在心上,置之不理。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我们应该牢记老师的话,尽可能把学校颁布的校规校纪当成当务之急。

事后,我冷静地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对学校的影响也非常不好,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也在学生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为我自己的错误,可能导致其他同学效仿,影响班级纪律和年级纪律,破坏学校纪律。也是对对自己寄予厚望的老师和家长的一种伤害,也是对其他学生家长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让我们学校有一个良好的形象。每个学生也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去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但是好的学习环境是大家共同维护建立起来的,而这次我犯了一个错误,破坏了学校的好环境,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每个同学都犯这样的错误,就没有好的学习环境,惩罚违反校规的学生也是对的。

犯这样的错误也是对父母期望的巨大打击。父母努力工作赚钱,让我们的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让我们专心学习。然而,我违背了父母的意愿。我犯了这样的错误,是对父母苦心经营的否定。我也以此为耻。父母的疲惫是我们不知道的,他们每天都在为生存而忙碌。我们的家庭压力很大。这些我们都无法理解。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做他们的好孩子,听父母的话。父母是我们最亲的亲人,是这个社会最信任的人。所以要尽量避免父母的愤怒和不必要的麻烦。而我们作为他们的至亲,不能让他们生气。这是相互的。我们伤害了他们的心,也伤害了自己的心,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谁也代替不了。

学生,国法,家规,学校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违法就要受罚,违反家规就要挨批,违反校规就要受罚。这一次,我的错误付出了在家反省的代价。我在身体上、精神上和学习上都失去了很多。虽然是在家里学的,但是会是同学上课学的百分之几!这几天感觉过了一年。罚一个月或者六个月怎么样?还能跟上吗?如果我们玩得很努力,我们可能会被退学。如果我们这么年轻就辍学,我们还有什么未来?你可以想象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打架的时候,会给我们学校带来不便。同时,打架的和挨打的都要付出代价,会分散我们的学习精力。什么时候会是战斗结束,这样打,打,打?父母也会担心我们。虽然我们离父母很远,但是当我们让父母放手的时候,父母的心里总会希望我们能好好学习。说打一万场是不对的。

我已经意识到我的错误和这个错误的严重性。我知道那天我真的很冲动,不冷静。打人是不对的。我要体贴耐心。我很真诚的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确实有问题,这一点我深刻体会到了。通过这件事,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缺陷。我知道我应该认真检讨自己的行为,认真反思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我脾气真的很暴躁,不够冷静。我应该清楚地理解我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其次,我要团结同学。我没有那样做,反而破坏了同学之间的安定团结。在这一点上,我做的非常非常不够。再次进行深刻的自我审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积极面对,解决。

我现在很年轻,还有拼搏的能力。我还是想再战再试。我希望老师能给我一个成为好学生的机会。我会好好改变,认真学习。那种生活很充实,会耽误家里的课程。学校的课程已经很紧了,学起来很难。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每一节课都会努力赶上这个事件。真的很抱歉。希望老师能原谅我。也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这一课真的很棒。

经过这件事,我的教训会深深烙在心里,时刻提醒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再也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同时我会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诫其他同学,让大家理解我内心的想法,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一样犯这样的错误。

道歉人:xxx

20xx年x月x日

打人以后道歉信 第2篇

1月3日下午14时40分许,市城市管理局特勤大队工作人员在笔山路进行市容管理过程中,与执法对象廖某发生冲突,出现粗暴执法行为。对此,市城市管理局特向廖某和全体市民诚恳道歉!

经初步调查核实:XX年1月3日14时40分许,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巡逻到笔山路与文科路交叉路口处时,发现廖某用一辆三轮车拉甘蔗在人行道上销售,即对廖某进行劝离。在劝离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未保持理性,与廖某发生冲突。1月3日15时03分,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并将相关人员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事情发生后,市城市管理局对参与粗暴执法的所有人员进行停职处理,待公安机关查清事情真相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最后,再次对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向广大市民致歉。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鞭策!

XX市城市管理局

红卫兵的打人与道歉 第3篇

我对这段文字感兴趣,是因为学期末时,清华大学的一位学生辗转与我联系,说要写关于红卫兵的期末论文,有两个问题想对我做一访谈:一、为什么红卫兵打人?二、为什么打人之后不道歉?本来我是没有回答问题的资格的,因为我既没当过红卫兵,也没对红卫兵现象作过专门研究,但我还是回了封长邮件,陈述了我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的答复大体如下:打人在“文革”期间可能首先意味着“政治正确”,具有某种合法性,所以红卫兵小将们面对他们的批斗对象,往往会诉诸武力。而这种局面的形成,很可能与长期的仇恨教育、斗争哲学有关。众所周知,以前奉行的是斗争哲学,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而既然要斗,就要斗出一个结果,就会不择手段。这种哲学从小学开始就进入到教育机制当中,成为一些课文的内容(如斗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等),从而让“阶级仇,民族恨”在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所以以我的推测,红卫兵打人并不那么简单,这种行为应该是斗争哲学和仇恨教育的肢体化反应。

另一方面,暴力美学借助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也对青少年构成了一种长期的熏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占领了他们的无意识领域。钱理群曾写过《1948:天地玄黄》(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其中分析过《太阳照在桑乾河上》和《暴风骤雨》中斗争的场面,然后他又进一步指出:“群众性的暴力,被描写成革命的狂欢节,既是阶级斗争的极致,也是美的极致:作者所欣赏的正是这种强暴的美……”这种强暴的美既然已成新的美学原则,也就意味着暴力经过美学的包装不但具有了合法性,而且具有了某种示范性和观赏性。与此同时,暴力美学又借助于文学作品、电影、连环画等媒介,开始向日常生活渗透,以致成了人们追求模仿的样板。

除此之外,我还谈到了青春叛逆期的心理特点。当一个社会比较正常时,那种与父母较劲、向社会叫板的逆反心理还会约束在理性的河床里,而不至于酿成灾难。但当全社会都非理性起来之后,借助于这种社会氛围,逆反心理不但会变成一种心理宣泄,而且还会得到某种保护。于是,在“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武装下,打人便成了堂而皇之的事情。

这位学生想让我挖掘一下打人的深层原因,我想我也就只能挖掘到这种程度了。而与第一个问题相比,第二个问题却不太好回答。我首先想到的是,打人之后道歉,其前提是他们能认识到此种举动极端错误,如果不承认这是错误之举,道歉也就无从谈起。我之所以想到这一层,是因为张承志曾用日文写作并出版过一部《红卫兵时代》。关于这本书,他曾写下如下文字:“我毕竟为红卫兵——说到底这是我创造的一个词汇,为红卫兵运动中的青春和叛逆性质,坚决地实行了赞颂。”(《无援的思想》,华艺出版社1995年版)这意味着张承志在反思红卫兵现象时主要是在肯定。这当然不是说他也在肯定“打人”正确,但问题是,如果一些人也像张承志那样去正面评价他们当年的所作所为,甚至有一种“青春无悔”的情感色彩,那么道歉与否在他们那里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其次,当真相大白之后,他们或许会觉得委屈,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也大都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个代价不仅是荒废了学业,而且因为后来的“上山下乡”而受到变相的惩罚。法国学者潘鸣啸在《失落的一代:中国的上山下乡运动(1968-1980)》(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中指出:“降伏红卫兵与重新大规模下放青年下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昭然若揭。下乡运动包藏着镇压的杀机。这一点在官方报刊上从来没有公开提及过,但许多红卫兵都觉察出来了,有的是即时反应,有的是在农村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才有所觉悟。”如果当年批过斗、打过人的红卫兵意识到他们已被变相惩处,自己的负罪感或许就会减弱许多。

如果排除以上两种情况,打过人而不道歉的心理就会变得更加微妙复杂。打人者若干年后但凡有了“良心发现”,便会意识到当年的“革命行动”既让自己蒙羞,也让自己负罪。道歉本来是减轻道德重负的一种方式,但道歉本身又使自己置身于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将因此从“匿名”的幽暗中走出,经受众目睽睽的拷问。或许正是这种颇为矛盾的心理,使他们选择了沉默。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已经有人打破了这种沉默。2010年6月,申小珂等8名红卫兵学生写道歉信,向当年北京外国语学校程璧老师“请罪”,一时成为话题。44年后,年过花甲的学生向86岁的老师道歉,舆论普遍认为是“带了个好头”。道歉者因此获得了某种心灵自由,程璧老师回信中那句“你们也是受害者”,也让许多人感动。然而,在这种皆大欢喜的背后,我依然看到了隐藏得更深的问题。细读那两封道歉信,申小珂当年虽是看管“黑帮”的“典狱长”,“但我没有打过您,没有折磨过您”,而只是言语“教训”。而另一位学生胡滨则引申小珂另一封来信,说出了他率先道歉的原委:“‘只有犯错不大的人,才好写这信——压力轻些。’(指他当过‘典狱长’,但没有动手打过人)‘这种信只有我这样的人写最合适。’(解释了为什么他首先出面道歉)他说明为什么他比动手打了人的红卫兵容易忏悔,同时也不因为后者未曾道歉而自己也不做。”

如此看来,这两封道歉信之所以能写出,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们没有动过粗、打过人。而打过人者,或打人致残致死者(据《北京日报》1980年12月20日报道,1966年8月至9月的40天里,红卫兵在北京一地即打死1772人),虽然也经受着心灵的煎熬(申小珂在信中说:“一个在宁夏的同学给我来电话,说起当年在打姚淑禧教导主任的时候,他在旁边踹了她一脚。这个同学在电话里嚎啕大哭,十分后悔”),但若是真的站出来道歉,或许需要极大的道德勇气。而现在看来,有这种勇气的人少得可怜甚至几近于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其中很可能涉及人性、道德乃至文化层面更幽深的部分,而这个问题要想说清楚,似乎更不容易。

当然,我也想告诉这位同学,“红卫兵打人”是个全称判断,我们也应该看到历史大事件背后个体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比如,贺延光当过红卫兵,却没打过人。虽然这种“没打过”不是因为道德自律,而是因为那种特殊的“家教”,但无论如何,他没有滑入负罪的深渊。如果当年的红卫兵都有这种家庭教育,且这种教育能起一些作用,红卫兵的“革命行动”也不至于走火入魔到那种程度。但问题是,当国将不国时,家风、家教、家规等的作用也微乎其微乃至荡然无存。“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变成“大革文化命”,显然就是从破除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人伦秩序开始的。而贺延光能在那个时代心存敬畏,大概也算是一个特殊的个例吧。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3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因打人骂人道歉信 第4篇

我怀着愧疚与懊悔心情向您表示诚恳歉意。此番是我太过冲动,不管事情怎么样,我冲动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

给你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我愿意赔偿你的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心理创伤愈合费等各项费用。

我仅仅希望您能够好好在医院疗养,能够早日康复。在此,我再一次向您赔不是了。

此致!

范文二:冲动伤人的道歉信

尊敬的吴先生:

您好,此时此刻我怀着万分愧疚与自责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道歉信。以深刻表达我在上星期五晚上冲动伤人的愧疚与抱歉之情。

回顾上星期五在酒吧的那次纠纷,我感到很愧疚与懊悔。由于我多喝了几杯酒,没有办法很好地控制好自己情绪,加上我整个人原本神经就大跳,做事茹莽冲动。因为一点小小摩擦,禁不住就动手伤人了。

当我酒醒以后,我仔细思考了好几遍,想来想去确实是对不住您了。我这个人其实心眼不坏,工作生活这么多年来,我的朋友与同事最了解我了。我既然错了,肯定是会认错赔礼的`。此次伤人确实是我不对,给您造成这么多伤害,我必须要写信道歉。

现如今,我决心彻底悔改,向您道歉:

首先,我一定赔偿您的心理损失费,你抽空给我一个银行账户,我给您账户打款2000元以作补偿。其次,我要抽空去您单位说明一下这个情况,向您做当面赔礼,我们谈的来交个朋友,你要觉得不愿意也别为难,就招呼我走就行。

最后,我还是要向您说句对不起,给您造成伤害,实在是我的不应该!

打人后的道歉信怎么写 第5篇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

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机关的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

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女!

道歉人:

打人后的道歉信怎么写 第6篇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

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机关的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

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女!

道歉人:本网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 我是卢琴,也是“成都娇子立交打人事件”中的女司机,经过这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我的伤情开始逐步恢复,却因为身陷舆论漩涡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经过认真深刻的反思,痛定思痛,我想我应该面对这一切,我非常诚恳地向大家表达我现在的认识:

首先,对我行车中的鲁莽和不理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我已认识到错误;对于我违章驾驶、开斗气车的行为,我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对我过往的驾驶陋习一定通过认真学习加以改正。

其次,就我的家人、朋友为了维护我而做出的不当言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错就是错,不应该找任何借口。同时因为此事也给他们造成了伤害,我非常内疚。

在这个事件里,我深知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它将多么深远地影响我的生活。所以我亦不愿男司机张先生和他的亲人也遭遇同样的境遇,所以,恳求大家能到此为止,我们都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最后,感谢当日在场制止事件进一步恶化的所有好心人,特别感谢奋不顾身的出租车司机,祝您早日康复。

道歉人: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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