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2024-05-13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精选6篇)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第1篇

工程总体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提交)编制内容要求: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用以证明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文件。

工程总体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交)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7.2条,仅要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而对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未作规定,现参照有关的资料,结合电力工程特点,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1、工程项目建设概况;

2、质量检查验收及评估的依据;

3、质量控制点(W,H,S)设置情况;

4、质量监理情况及有关工作统计;

5、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工程质量目标及实现情况;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及评估;

7、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的执行情况及评估;

8、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情况统计;

9、各专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情况及评估;

10、对观感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及评价;

1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及处理情况;

12、工程质量总体评价意见与预验收结论(含结构质量,功能质量及对施工单位的评价);

13、工程(质量)预验收遗留的、需整改的问题及商定的处理意见。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第2篇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06版总规》)于2010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总规自基期年至今已近10年,较好地指导了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期间赣州市内外发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06版总规》已显示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了解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剖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问题并认真务实地查找原因,研判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的对策措施,使规划能够更好更完善地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特开展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

根据《06版总规》,中心城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主。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向南发展主要发展轴线“中 央发展金脊”逐步构建,新触媒点赣州综合保税区、昌赣客专高铁线及赣州西站等重要产业平台与重要基础设施的出现,加速城市向西发展。章贡区、南康、赣县同城化发展趋势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

06版总规提出了“一脊两带、三心六片”的空间结构。从《06版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06版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除了创新区(蓉江新城)城市中心由于发展时序原因,暂时未形成,但随着连接南康的赣南大道通车,未来将逐步完善城市功能。另水西湖边片区接纳产业区就业人口和老城疏散人口的功能尚未实现,旅游服务尚未形成,水西钴钼有色冶金基地逐步弱化了有色金属产业。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1)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

《06版总规》实施以来,赣州城市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升级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突出历史文化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瑞金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注重山水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山、水、人、城和谐共存的山水园林城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较好地完成了总规制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2)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评估

根据《06版总规》规划的发展目标情况,将总规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人文”三个方面,分析城市发展目标实施情况。经济发展各项指标执行较好,主要总量目标及人均目标实现,但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均发展指标相比江西省、全国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欠发达地区特征还较明显。随着赣州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均已经突破,城镇化水平增长速度较快,但相比江西省、全国平均水平还较低,城镇化水平总体滞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等社会人文指标均实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3、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1)城市规划区执行情况

赣州综合保税区部分用地、昌赣客专铁路线与赣州西站突破城市规划区发展,但均符合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较好。

(2)城市建设用地执行情况

在《06版总规》的指导下,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13.7平方公里,人口 3 109.5万人,较2007年增加城市用地64.3平方公里,增加人口59万人。建成区面积、人口均已超出规划目标。

整体用地结构较为合理,绿地与广场用地略低于目标。现状存在着用地结构松散的突出特征,土地利用率低,当前城市空间拓展表现为多点分散的发展局面。

(3)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文化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建设了市博物馆、市广播电视中心,和谐钟塔。但文化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区级、地区级和街道级文化设施缺乏。建议未来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文化设施,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创新、促进文化旅游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

体育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相继建成市游泳馆、市田径热身场;升级改造河套老城区2处大型体育场。但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仍然滞后,街道/镇级便民性体育设施体系缺失,体育设施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建议未来城市应加大体育设施的建设,更加关注便民型体育设施的建设配套。

医疗卫生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共新建综合医院4处、扩建医院2处,另外建设了市中心血站及市急救中心。但目前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基础薄弱,优势医疗资源集中于河套老城区。建议未来统筹安排优质医疗卫生设施;增加老年人康复医院、休疗养院等特殊医院的建设;加大对妇4 幼保健医院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

(4)绿地建设的执行情况

《06版总规》实施以来,集中新建了一批公园绿地,包括:杨梅渡公园、栎木坑公园、章江新区滨江公园等,由于建设时序等因素,西城区、蓉江新城等外围组团规划的大量绿地均未实施,但城市绿化空间体系得到控制预留。目前中心城区绿地总量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城市建设中加强。

(5)水资源保护与建设情况

总体来看,在《06版总规》的指导下,赣州在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原水供给方面,水源工程基本按总规要求实施完成,原水供给能力不断加强,供水保证率也不断提升;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章江两岸截污干管均已建成,治污措施不断加强,水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在今后的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6)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赣州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基本达成,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区域生态本底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理念不断增强,但城市环境仍存在污染威胁,环境工程建设滞后,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滞后,信息公开度低等问题。建议未来应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 建安全屏障,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继续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加快推进环境工程、公共设施建设。

(7)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执行情况

《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开展了包括历史文物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和利用探索等多项工作。在总规的指导下,中心城区整体格局控制良好,仍保持着“山、城、江”一体的城市格局,历史城区内的“一城、一带、四区、六街“的整体格局保持良好;各级文保单位保护状况基本良好,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堪忧,保护和继承工作面临困境。建议未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应实现“静态保护”到“动态利用”,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8)交通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近年来赣韶铁路、赣瑞龙铁路建成通车,昌赣客运专线及赣州西站的开工建设,快速铁路实现“零”的突破。绕城高速公路、寻全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济广高速公路和赣韶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兴赣高速公路、宁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飞翔路打通中心城区至机场通道,启动黄金机场改扩建工程。目前,赣州形成了以铁路、公路为骨干,航空、内河为补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区域交通设施在逐步完善,有效提升了赣州的区域交通地位。

建议未来还需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赣州与长三角6 地区、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联系,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二是在针对赣州“组团式”的城市发展结构,研究城市快速路系统,构筑起组团间便捷、快速的交通走廊。

(9)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目前赣州城市功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从各专业的实施情况比较来看,给水、电力、燃气及通信设施基本按《06版总规》进行实施,污水设施建设经过论证进行了优化布局,当前的供应能力基本满足需求。但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依然不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建议未来赣州市应进一步加强城市能源保障能力,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提升城市智能化运行效率。

(10)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从实施情况来看,城市防洪和消防设施与规划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人防和抗震基本按《06版总规》要求进行落实。建议未来应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加强城市防洪和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综合抗灾能力。

4、决策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1)规划委员会制度

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代表赣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协调、议事机构,根据规划编制情况召开 7 规委会会议,提高了赣州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性。

(2)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根据《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各项规划做到批前公示、批后公布。

(3)公众参与制度

从网络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公众获取规划信息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途径获取规划相关信息,约占60%,另外是通过口口相传、电视、报纸和政府文件了解等途径了解规划。在参与规划方面,在规划公示期间,有三分之一的人会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

5、深化规划的制定情况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分别编制完成了南康市、赣县等县市城市总体规划,赣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2年《都市区总规》编制以来,作为赣州都市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的依据,分别编制完成了消防、教育网点、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雨水防涝等城市专项规划,赣州市职教园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铜铝产业园、赣州市沙河组团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建设用地全覆盖。

三、评估的主要结论

1、《06版总规》实施成效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口支援纵深推进、政策潜能日益释放,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态势良好,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得到了较大水平的提高。然而,城市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改变,赣州城市建设发展面临小康提速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1)经济社会成效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3.87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5.4%,中心城区人口109.5万人,突破了总规人口规模控制目标。近年来,赣州全市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指标基本实现总体规划目标,相比《若干意见》提出同步小康目标仍有差距。

(2)空间拓展成效

在既有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市空间功能不断完善。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37.4平方公里,较2007年增加城市用地64.3平方公里。《06版总规》确定的“中央发展金脊”逐渐形成,市中心跨越章江向南延伸。同时赣县和南康也实现了较好的发展,同城化发展格局已然呈现。

(3)功能完善成效

赣州市对外交通体系日益完善,有效提升了赣州的区域交通地位。目前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的建设已经超出《06版总 规》建设目标,但对于《若干意见》提出“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还有一定的差距。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不断改善,建设完成新赣南大道等10项重大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同城化发展道路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建设完成博物馆、游泳馆等一批重大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在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和赣县范围内统筹布局新建市场和物流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发展,调整优化《06版总规》的布局,供保体系初步形成。开工建设赣州第三水厂,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新建3座220kV变电站,建设完成7座天然气站点设施,建成水西和乐油库和成品油输送管道。

(4)环境保护成效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出境水断面监测情况基本保持良好水平,有效保障赣州整体生态环境。城市绿地建设空间基本得到控制,城市绿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沿章江、贡江建设形成完善的滨水绿化休闲空间,城市山水环境得到保护和良好利用。

2、《06版总规》局限性

《06版总规》在一段时期内较好地指导了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然而在继续指导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1)《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了同步小康的宏伟发展目标,超出《06版总规》规划的目标要求,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策略难以实现目前的发展要求。

(2)重大基础设施的实施调整对城市总体布局产生了较大影响

国务院批准的赣州综保区、昌吉赣高铁线路与高铁站位置均与《06版总规》有较大变化,该规划在功能布局协调、区域道路衔接、公共和市政设施配套方面难以支撑各项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3)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中心城区面积,需进一步加强各方融合协同展

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南康“撤市设区”,赣县“撤县设区”的申请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亟待通过宏观统筹的规划指引,落实城市一体化发展的意图。

3、主要建议

《06版总规》实施至今,部分阶段性发展目标已经基本实现,部分有了较大深化调整,目前继续指导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诸多不适应,亟待启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在启动新的总规编制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上位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完善总体规划关于多规合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 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内容,落实苏区振兴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2)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包括合理预测城镇发展规模和城镇化水平,完善“一区两群”城镇空间体系。

(3)推进中心城区与南康、赣县同城化发展。建立同城化城市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思路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

(4)推进区域性交通设施落位,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包括对接落实铁路、公路、机场等对外交通设施,进一步提升对外通达性;确定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系统等区域性交通。

(5)构建重大发展平台,支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包括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平台落地,提升产业园区承载力和服务力,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完善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

(6)重视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塑造城市特色。包括加强城市设计引导,保护城市山水格局,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地域特色研究,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品牌。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第3篇

1 桥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意义

目前, 我们已经对桥梁施工当中的评估理论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并且在实际工程当中也得到了相应的验证, 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进行推广, 也是也提高了对风险评估的认识, 从而在桥梁施工单位当中增强了设计以及在施工管理当中也降低了风险, 对评估的方法得到了一定的认同。然而, 从当前形势下, 我们所开展的风险评估工作来看, 仍然会存在很多问题尚未解决, 应不断的提高质量, 提高控制的方法。在以往的实践当中我们可以看出, 在进行评估时, 所需控制的方面包括有:评估的目的、控制的过程、评估范围、计算方法、分析过程以及它的可持续性等方面。由于安全风险评估不是一项短期的工程, 这也需要更多的科学技术人员更为深入的分析研究, 从而为提高桥梁的安全质量发挥更为长远的意义。

2 有关风险评估的关键点

在桥梁施工当中, 我们在实施风险评估的方法时必须要重视风险源的问题, 而正确的识别方法才是做好评估工作的源头, 并且要更为深入的找到风险的原因, 以及它的主客观因素, 并且要把所分散的风险全部汇集起来, 从而为判定的估测结果奠定良好的基础。

(1) 由于在施工桥梁时, 因为它的结构是相对复杂的, 所以在关注它的安全风险时最重要的就是看它的耐久性、裂缝问题、结构的损坏、桥梁设施所存在的风险等, 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会包含很多的内容, 所以我需要控制的范围也就很多, 桥梁施工一般主要是以钢结构为主, 所以就会存在很大的腐蚀失效风险, 由于桥梁长期暴露在各种恶劣环境下, 会受到雨水的浸浊, 在它的钢箱梁结构当中就会受到一定的腐蚀, 从而影响了它的安全性以及年限。另一方面来看, 我国自然环境因地区的不同所以也有着不同的分布地块, 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南锈北冻的现象, 如果桥梁出现了腐蚀的情况, 在各个地区当中的表现也存在不同的差异情况, 所以对这种风险评估的关注也是不同的。如果是跨海大桥存在风险问题时, 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庞大的钢结构, 并且它的规模效应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就必须要对其进行及时的维修以及监管, 这也是确保大桥可以达到长久使用的一个必要条件。

(2) 如果是施工大跨径的梁桥时, 主要会分为有混凝土式的桥梁、结合桥梁、钢结构以及预应力结构桥梁, 在施工这类桥型时, 一般造价会比较经济, 施工也为方便, 并且在养护和维护时也较为便利, 对此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但是, 在我们近些年以来, 由于桥梁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会经常出现裂缝和病害等相应的问题, 所以这也成为在设计和施工当中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所以, 这类风险也是值得我们必须关注的。

(3) 桥梁在进行施工过程当中必须要有效的控制好各环节当中的安全风险评价, 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 作为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和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交流, 调查, 同时得到有效的理念依据。而在进行基础施工时, 必须要把各项指标控制好, 作为风险控制的基础, 对桥梁的加固处理, 缝隙的密实度, 选择护筒, 施工承台的指标以及埋设等工作都应全面的掌握, 此外, 对于施工混凝土技术时, 要对其做好养护工作, 在搭设支架时必须要处理好地基, 如果要对施工混凝土箱时, 必须要根据指标施工。在施工桥面过程当中,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对于混凝土的浇筑、伸缩缝以及对其养护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施工过程当中影响到了正常的交通通行时, 我们必须要做了防护工作, 避免汽车与交通发生干扰情况, 从而造成支架的倒塌, 如果是在雨季进行施工时, 要做好防水的措施, 避免出现钢筋锈蚀。

3 控制风险的主要措施

(1) 在建设桥梁工程时, 质量是最主要的, 因为它会影响交通运行是否畅通, 同时也是体现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方向, 在此过程当中, 对桥梁施工进行风险评估就非常关键了, 如果要防止安全风险的发生, 必须要应对各种因素的产生, 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并且找到最为有效的解决措施进行规避, 用技术标准的依据以及相关的规程对其规范管理, 如果发生触电, 机械损伤或者是重大损害时可以起到一个安全警示和防护的作用。

(2) 在桥梁施工当中会有高空作业的操作, 对此, 就必须要充分的做好防护安装的准备, 同时要以警示标牌告知,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 操作人员必须要正确的佩戴安全防护措施才方可施工, 在高空作业时会应用一些特殊材料, 必须要对其平衡的堆放, 在应用工具时必须要随手可得, 禁止高空抛掷, 不能在没有进行安装固定的设置上面进行作业, 坚决杜绝酒后作业, 并且不能在高空处进行打闹, 如果发现此类现象必须要严禁作业, 做出相应的惩罚, 如果在天气恶劣时禁止施工。另一方面, 在高空作业时, 由于会传动一些机械设备, 因此, 就必须要安装相应的装置进行防护, 注重维修保养工作, 如果没有资质的操作人员是禁止操作的。此外, 在进和施工时, 必须要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以及灭火器, 在进行操作时应有两人共同完成, 起到一个监护作用, 还应对所有的用电设备以及线路定期的检查以及维护。

(3) 规避安全风险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法以及技术的规范性, 并且在施工现场设置好明显的安全防护标志, 应有专人进行值守, 避免非施工人员进入。

4 结束语

公路桥梁施工过程当中, 我们必须要有预见性的控制所存在的安全风险, 并且对其提出具有定性量化的一些风险评估方法。在设计公路桥梁以及在施工当中会因管理的失误以及存在的缺陷, 都会在运营当中存在很多的不利因素, 对于我们预期的总体效果以及工程期望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也正是这样, 就会给人员安全, 管理以及在经济方面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所以就必须应用风险评估方法, 从而有利于在施工当中不可预见的各种问题以及会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得昌, 杨兴安, 王树杰.基于AHP-模糊综合法的浅埋隧道施工风险评估[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2 (29) .

[2]许铎.桥梁工程施工中事故环境风险评估[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3 (13) .

[3]张永清, 冯忠居.用层次分析法评价桥梁的安全性[J].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学报, 2001 (3) .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第4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五年来实施总体情况表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基本实现了构建现代国际城市基本构架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如,首都城市空间战略性调整有序展开,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城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宜居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北京的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完善,以旧城保护为核心的文化名城建设取得新进展,另外带动了周围区域的合作和协调发展。各项指标实施情况(见表1)反映了总体规划实施五年以来的实施率,实施的机制不断完善,成效明显。

二、对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的深化认识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对于北京城市的定位,是国家的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对于城市性质,北京最早并没有提出世界城市的目标,而是现代国际城市,现在才确定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按照总体规划,北京城市发展阶段目标非常明确:第一阶段,全面推进首都各项工作,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现代国际城市的基本构架;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初步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的地位(原文: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确立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国际城市的地位);第三阶段,到2050年左右,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进入世界城市行列。

总体规划确定了整个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节奏,北京要带动区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以世界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借助作为大国首都的影响力,带动大北京地区发展成为21世纪的世界城市地区之一,为参与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以及获取国家竞争优势等方面奠定最必要的基础。并因此提出了六项发展策略,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城乡统筹、空间协调等。

三、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策略

(一)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调整

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一体化战略: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构筑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总体规划提出的策略是:积极稳步推进城镇化,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拓展发展战略空间,塑造有资产的新市民,促进镇村产业升级和集中集约发展,注重发挥都市型农业的生态和服务功能。在实现“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时,形成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完整城镇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总体规划还提出分类政策和标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彻底解决中心城的城乡结合部问题,5年内实现中心城全面城市化。

在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上,总体规划提出: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新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农民有序融入城镇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三是加快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四是高度重视本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为农民融入城镇创造基础条件。

(二)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北京市人口现状是人口总量规模快速膨胀,外来人口增量逐年加大,常住人口总量接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的适宜指标。其中人口空间分布存在诸多不均衡、不协调问题,中心城过度聚集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总体规划确定了北京市人口管理和调控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人口综合调控机制,管理与服务并重,通过控总量、调结构、优化布局和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使人口增长与首都城市性质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相适应,保障和促进繁荣、文明、和谐、依据的首善之区建设。

一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止人口规模盲目扩大。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改造;正确处理市场调节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和调控人口分布的积极作用,逐步理顺和合理确定公共领域产品价格;重视人口分类细分,增强调控的精确性。

二是加强外来人口的市民化服务与管理,不断优化人口结构和提高人口素质。积极稳妥地探索和建立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就业服务;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健全人口综合管理模式。

三是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产业合理布局,积极引导人口在市域和区域的合理分布。加强中心城特别是旧城的人口疏解,控制中心城建设规模;加强新城和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区域发展,发挥首都辐射带动能力。

四是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三)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和深入执行区县功能定位

2005年5月,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充分发挥区县在全市总体发展中的积极性,加强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促进城市总体功能的优化和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 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两轴—两带—多中心”和城市次区域划分的设想,遵循“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将全市从总体上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区域。

在《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中,对明确区县功能定位及制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做出了分析。从更好地发挥城市整体优势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角度看,北京在城市的功能定位和总体布局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全市功能区域的划定不够明确,各区域主导功能不够清晰;区县的功能定位与全市总体功能未能充分衔接,一些区县对自身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应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明确、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有些区县的功能定位取向差别不大,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产业布局不够集中,开发区设置分散、规模小、产业构成相似、集群效益不高,没有构建起有效率的首都经济空间结构。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对城市发展内在规律认识还不够深入、现阶段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等因素,也有宏观上对区县的功能定位不清晰、发展导向不明确的因素。

在首都经济社会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发展的目标更高、动力更强,同时挑战也更多更大。因此要求各区县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四类区域的划分,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区县功能定位,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方针,统一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执行力度,避免各区县的盲目攀比、同质竞争和重复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黄荔)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第5篇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现版《总规》)2006年8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是指导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2004年编制完成后,《总规》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城市有序建设等方面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通过本次总规实施评估研究,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原因,有利于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

(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

根据现版《总规》,三江片的发展重点是近期向东,中远期向北。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实际的发展方向有所变化。由于南部地区(鄞州中心区)与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其用地增量大大高过东部新城建设,使整个三江片的近期发展方向显现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重点。现版总规提出的“中远期重点发展北部”的要求也由于庄桥机场尚未搬迁的现实受到制约。而镇海片、北仑片沿海岸线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

现版总规提出了“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的结构。从《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近年来,随着镇海新城南区及北仑西片区的发展建设,三江片、北仑片与镇海片在原来独立发展的基础上呈现相向发展的态势。特别是沿甬江、宁镇公路、通途路一带,连片发展的趋势明显,这也使得组团间生态绿地的保持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双心结构随着东部新城门户区、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在逐步形成之中。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

(1)近期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宁波城市建设蓬勃发展。五年来,宁波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迅速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相继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较好地完成了总规制定的近期发展目标。

(2)近远期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评估

按照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总规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社会人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四个维度,分析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从数据反映的情况来看,经济发展各项指标执行较好。社会人文指标中人口规模指标已经失效,由此带来人均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偏低。资源指标反映宁波市现阶段能源指标执行情况较好。环境指标从数据反映的情况来看,宁波市现阶段环境类指标半数不太理想,需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3、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规划区范围执行情况

宁波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2560平方公里,区域的发展和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中心城控制范围600平方公里,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总体规划的重点地域。规划区范围根据总规的确定和指导没有改变。

(2)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情况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是城市总体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强制性指标,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功能布局等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从数据分析来看,至2009年底,宁波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约为250平方公里,基本符合规划预期目标。

虽然从总体上看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相对较好,但各类用地规模增量差异很大。其中工业用地增长最快,而道路广场与绿地则相对不足。同时由于人口规模的大幅增长,人均用地指标与《总规》预期相差较大。其原因主要是《总规》对人口的增长预计不足,需要重新对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加以评估,以适应未来发展要求。

(3)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文化设施方面,近年来建设了大剧院、美术馆、宁波(鄞州)博物馆、宁波图书馆(鄞州分馆)等设施,宁波书城、宁波帮博物馆等一批现代文化设施和特色性群众文化设施陆续投入使用,对城市文化氛围形成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大大提升了宁波城市的品质。建议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加快区级文化设施的建设。

体育设施方面,近年来相继建成了鄞州体育馆、市游泳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但体育设施空间分布上极不平衡,宁波市体育中心仍在江东,鄞州、北仑两个区体育中心已经基本建成,其他区级体育中心还未实施。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加快体育设施的建设。

医疗设施方面,《总规》实施以来,全市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也日趋规范和完善,并在都市圈内形成了一定的中心辐射力。但从整体来看,与规划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首先中心城医疗设施总数偏少。其次,从分布密度上来看,空间分布不均衡的局面还未得到扭转。其次是综合医院建设规模大多不能满足新的国家标准,需要在今后的建设中加强医疗设施的投入。

(4)绿地建设的执行情况

近几年来,在现版《总规》的指导下,宁波在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态带的整体实施与保护还面临较大的困难。

公共绿地方面,各城区基本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框架在实施。由于时序的因素,部分绿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展,城市整体的绿地系统尚未形成,需要在下一步城市建设中进一步加强。

(5)水资源保护与建设情况

总体来看,在现版《总规》的指导下,宁波在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及节水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原水供给方面,水源工程基本按总规要求实施完成,原水供给能力不断加强,供水保证率也不断提升;在水环境保护方面,治污措施不断加强,水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在节水方面,节水工作有序推进,节水措施也不断加强,节水量稳固攀升。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在今后的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6)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宁波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议未来应继续坚持节能减排,严格控制能耗水平和污染总量增长。开展水环境污染整治,结合污染减排工作,继续实施甬江流域污染整治计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监测。同时实施电厂污染防治,开展重点监管区整治。

(7)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执行情况

《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稳步推进,九个历史街区在规划指导下基本得到较好的保护,同时对多个文保点开展了保护和周边治理工作。

(8)交通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随着一系列公路与铁路项目的建设,尤其是杭州湾大桥与甬台温铁路的开通,宁波从交通末端转变为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并在全国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中被纳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行列。目前,宁波已形成以港口枢纽为核心,公路、铁路、机场等多种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布局体系,交通地位不断提升,枢纽功能逐步显现。

建议未来还需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重大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等基础领域方面要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针对宁波“组团式”的城市结构特点,加强组团间高等级道路的建设力度,构筑起组团间快速、通达的交通走廊。三是继续坚决贯彻实施“以港兴市,以市促港”的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以港口、城市为中心的集疏运骨架网络,增强港口与城市的辐射能力。

(9)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目前,市区功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总规》实施以来,在实际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都大幅度超过规划控制规模的情况下,市政基础体系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促进作用。从各专业的实施情况比较来看,各项设施基本按现版《总规》进行实施,近期建设项目也全部实施完成,还提前实施了部分专业如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的远期项目,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当前的供应能力基本满足需求。

(10)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从实施情况比较来看,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如防洪、消防、人防、抗震等基本按现版《总规》的要求进行了落实,近期建设项目也基本实施完成。建议在新形势下,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加快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的规划和建设,并应综合考虑满足防御各类灾害的需求。

4、决策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1)规划审查机制

城乡规划审议联席会议等审查制度推进了规划审批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各审查制度的具体职能需做进一步完善,应在简化其审查程序的同时,深化职能。

(2)信息公开制度

为推进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各级规划部门都先后推行了“阳光规划”制度,建立了规划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提前化解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今后需要在公示方式和工作机制上进一步探索,使“阳光规划”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5、深化规划的制定情况

近年来,为了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规划部门坚持以“超前性、系统性、权威性、可操作性”为要求,高起点推进城市规划工作,形成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共完成了7个大类共40余个专项规划项目。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保护、综合防灾体系等方面内容。同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精神,编制了《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并划分了编制单元,新控规根据导则要求进行编制。目前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基本实现了控规全覆盖。

三、评估的主要结论

1、现版《总规》实施以来的主要成就

《总规》实施以来,宁波经济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城市空间整合优化得到明显推进,城市综合交通建设成绩显著,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地方规划体系与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1)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建成了三江口滨水核心区、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地块等一批特色工程;开发建设东部新城,加快北仑、镇海、鄞州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总规提出的“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结构逐步形成,城市形象不断改善。

(2)交通建设快速发展。以港口为龙头,实现公、铁、水、空立体四路齐头并进,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一环六射”高速公路骨架网络已基本形成,“213”高速交通圈目标已基本实现。

(3)环保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一批污水处理厂、发电厂、引水工程等相继投入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城区内河基本达到了河岸绿化、河堤美化、水面净化的效果,气、水、声环境质量大大改变。

(4)城市品位持续提升。在城市建设中,宁波坚持把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结合,随着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如大剧院、图书馆、美术馆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城市人文精神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口规模超过总规远期目标

目前,宁波中心城人口规模(包括户籍人口与按五普口径折算的暂住人口)已大大超出了总规远期人口发展目标,而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使得各项人均用地指标与总规预期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2)城市“外延式”的发展方式需要转变,城市内部用地结构需要优化

土地发展效率的提升速度滞后于土地开发建设的速度。城市内部用地比例不够合理,特别是工业用地增长远超规划预期,但仍有大部分工业用地位于园区之外,工业集中度低。

(3)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

一是全市整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渐显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全市区域性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普遍达标,但平原河网水质仍不容乐观,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普遍较低。三是近岸海域无机氮、无机磷污染严重,富营养化问题仍十分突出。四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酸雨污染形势仍相当严峻,酸雨率居高不下。

(4)城市交通问题依然严峻

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与城市交通容量矛盾突出,交通拥堵问题难以缓解。道路网建设方面,快速路和支路系统网络化建设长期滞后,导致路网结构失调。公交优先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公交方式在与个体机动化方式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

3、主要规划建议

评估认为,在经历了这些年高速扩张式的发展阶段之后,随着外延式的发展方式向内涵式的增长方式的转变,宁波城市规划建设方式也将面临着两个日显急迫的转变要求:一是城市整体开发建设将从侧重发展规模和速度开始向侧重发展效率和质量转变:二是城市各个系统的建设将从单个的物质空间落地向追求综合效率转变。从目前评估的初步成果看,总规需要在以下方面作出相应的深化或调整:

(1)人口规模需要重新分析与预测,并合理确定相应的土地开发容量。

(2)为统筹协调城市与郊区城镇的发展,大量乡镇建设用地需要纳入中心城市统筹考虑。

(3)城市空间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受庄桥军用机场搬迁时序的影响,城市北部地区的用地布局与交通组织需要尽快作相应调整。

(4)随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鄞州南部商务区、江北姚江新区及北仑滨海新城等地区建设时序的提前需要总规局部用地布局做出相应调整。

(5)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以及乡镇发展的客观需求等多种原因,城市生态带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需要在加强规划引导的同时,着眼机制创新,推进生态带的实施建设。

党支部总体评估报告 第6篇

宜昌市机构编制资源总体评估 及2011统计分析报告

2012-05-17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编委会的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指导下,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在规律,机构编制资源总量配置初步进入与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为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政务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综合效益,依据2011《宜昌市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相关专项工作的法定性、原始数据,现将宜昌市机构编制资源作一综合分析评估,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考。

一、全市机构编制总量连续9年“三不超”,为创新体制机制和优化在编人员结构留下了空间。编制管理基本实现精细化、程序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通过持之以恒地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毫不动摇地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行政机构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目标连续9年实现“三不超”。

一是行政机构个数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全市共设置行政机构778个,比上年增加12个(主要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划转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个数严格控制在上级编制部门规定的限额之内。机构设置既考虑上下对应,又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呈现出“人宽我严、精干高效”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创造了区域发展的体制优势,各级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是行政编制总量不超编。坚持从严核编,从紧控编,有序用编,坚决不透支资源。市县乡三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量从2002年以来一直未超编。全市核定行政编制18578名,实有在编在职17758人,空编率4.4%。其中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428名,实有在编在职11235人,空编193名;政法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制7150名,实有在编在职6523人,空编627名。编制资源的控制使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造了优势条件。

三是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不超控制目标。市直和13个县市区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规划,财政供养人数连续九年稳中有降。截至2011年底,全市实有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70869人,比省下达的控制数73500人还少2631人,财政供养人员比上年净减74人(剔除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划转、公安增编、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增长因素,财政供养人数实减528人,其中市直实减216人)。

二、积极支持解决涉及体制调整和机构编制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重点领域的改革

在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机构编制进入常规化管理和市县两级换届的特定时期,本着服务全局、服务发展和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的要求,市委编委会2011年召开了3次全体会议,共研究审议、专项批复解决涉及体制、机构及人员编制突出问题86项。如及时办理申报宜昌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申报设立兴山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机构;设立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等,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领域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的履行。同时,继续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调整完善相关体制。按照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垂直管理调整划转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城区分别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强化城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完善三峡风景区管理体制,并印发风景区管理局“三定”规定付诸实施;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房屋征收与补偿体制,分别在市区设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整合市文化、广电及各区文化市场执法职能;调整完善食品药品执法体制,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整组建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共调整职能2084项,下放权限30项,取消职能241项,明确和强化责任253项。二是扎实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照省里明确的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转变政府职能等8个方面的评估内容,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专班,对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9个部门和宜都、远安、西陵等5个县市区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严格坚持了改革原则,认真执行了编制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制定的“三定”规定,没有出现缺项、漏项和错位。市直及13个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得到省编委组织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考核评估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三、围绕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全省统一部署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在清理规范、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公共管理、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齐全,职能不断强化。一是调整布局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将市工业技工学校、市机电技工学校等4所技工学校合并,将宜昌城市建设学校、市水利电力学校等5所中专职校予以整合。枝江市对部分中小学的布局结构进行了整合,减少中小学4个,并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减事业编制593名。二是调整归并职责弱化或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全市共撤销、调整归并事业单位55个。三是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各县市区在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比如宜都市土地勘测规划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等具有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取消其事业单位性质。四是调整理顺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关系。对合并组建、调整新设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等事业机构,重新进行“四核定”。五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全市共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499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4802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4名。

通过清理规范和改革调整,全市共设置各类事业单位2887个,比上年净增7个,核定各类事业编制74906名,比上年净减130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3636人,比上年净减468人。全市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553个,占事业单位总数的88.4%。其中市直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328个,2011年应进行年检单位326个,年检合格323个,合格率99%。据年检汇总统计,事业单位注册资金42.38亿元。

市直事业单位2011设立、注销、变更登记事项58项,今日同时在《三峡日报》发布公告。

四、积极探索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严从紧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不断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

积极探索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夷陵区龙泉镇被中央编办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在深入调研论证、多次向省编办汇报沟通的基础上,拟定了《龙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上报省委、省政府。按照全省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遴选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的要求,参照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综合考虑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规模、财政收入、人口吸纳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申报宜都市红花套镇、当阳市河溶镇为我市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各县市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其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在编在职人员和领导职数均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截止2011年底,全市核定乡镇行政编制3800名,与上年持平,实有在编在职人员3386人;乡镇事业机构134个,核定人员编制1510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324人。

五、深化细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实名制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连年全面创优

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始终坚持“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深化细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统一考核中,市直及13个县市区连续6年全面创优。一是“真公开”。公开信息全部真实准确,网上信息与编制部门内存的机构编制手册、人员编制卡片等档案信息完全一致,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相衔接。二是“全公开”。根据应上网则上网、应公开必公开的原则,除规定的少量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外,各类机构编制信息全部导入互联网对外公布。截止2011年11月底,全市上网公开行政机构769个、在编人员18593人;上网公开事业机构2872个、在编人员62370人。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及其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为100%。三是“常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网上信息更新制度,对涉及机构、编制及个人信息变更的,编制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程序予以刷新。从2011年开始,将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更新纳入修订后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考核挂钩。着力构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开通“12310”专用电话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充分利用全市669个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免费查询点和政务公开网,加强同社会各界和网民的互动,确保各项诉求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2011年,市县两级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与建议79件,其中市直39件。咨询、投诉、建议的回复处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文[2009]64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工作。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有614个机关事业单位成功注册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六、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规范、压缩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在编在职总人数连年稳中有降,目标综合完成率103.7% 按照省编委鄂编函[2003]47号文件批复,我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为1.85%,到2005年底全市财政供养人员规划控制目标为73500人。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起将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责任制,2007年又将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与市委编办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刚性管理。同时,市委编办制定县市区、市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考评细则,直接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组综合考评工作。在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盘活存量及时补充进编大批公共管理、公益服务人员的情况下,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总量一直控制在省编委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截止2011年底,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由2002年底的87664人实际压缩到70869人,财政供养系数连续第九年平稳控制在省下达的1.85%以内,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累计净减16795人,减幅达19.2%。加上消化体制性政策性增长因素1800余人,累计实减1.8万余人。

通过坚持不懈地狠下功夫“做减法”,严控和规范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人数连年稳中有降,大大节约了行政管理的人工成本,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据综合测算,全市财政支出的人头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06年22.13%下降到2010年10.14%,其中市直由20.94%下降到10.54%。从而使得用于社会福利、改善民生的投入大幅上升,产生了巨大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地方政府轻装前进、低成本运行的优势初现,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

七、积极探索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和日常调控机制,提高编制的综合使用效益

继续坚持引进和招聘人才用编进编尽量优先的原则,突出统一成批招录,突出专业岗位需求,在确保总量不超编和预测机关事业单位可用编制的前提下,通过自然减员、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等途径,千方百计腾出编制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人才结构,服务人才战略,支持事业发展。全年共办理出编4675人次,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进编4455人次,其中市直出编831人次,进编802人次。编制资源的动态调整,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加快了在编在职人员更新补缺。一是积极支持公开招考吸纳人才。2011年,支持从研究生中连续第三批公开选调和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41名。二是积极为军队转业人才提供用编保障,优先支持军转人才进编。全年接收军转干部进编56名。三是规范用编员额的总量管理,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一线业务力量。支持市直属23所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成批补充专任教师编制员额58名;支持市直6所医院一次性批准进编医护专业人才231名。四是盘活存量,突出横向调剂。对职责任务调整加重、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转”的原则,同层级横向调整人员编制,注重余缺调剂、盘活存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横向调剂4425人次,占全年人员进出编人次的48.5%。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结构不断改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通过近几年大力支持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成批招录公务员以及多层次实施“招硕引博”工程,在编人员的有序进出、有增有减、编制内外人员经常化的流动,有效激活了编制资源配置,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职级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断改善。一是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总量不超标。全市行政机关共核定领导职数4069名,实际配备4046名。其中: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3777名,实配3758名;政法机关核定领导职数292名,实配288名。二是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逐年增多,已占近8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82447人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223人,占1.5%;大学本科35662人,占43.3%;大学专科28465人,占34.5%;中专高中及以下17097人,占20.7%。三是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中青年所占比重上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30岁以下的7688人,占总人数的9.3%;31至45岁的42955人,占52.1%;46岁以上31804人,占38.6%。全市行政编制在编在职17785人中,30岁以下的1796人,占10.1%;31至45岁的7519人,占42.3%;46岁以上的8470人,占47.6%。

我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会领导以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总体效果和综合效益各方公认。但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各部门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县乡两级行政编制使用不均衡。虽然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在编在职人员总量一直不超编,且县乡分层级总量也不超编,但县直有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机构存在少量超编的情况,而乡镇机关又大量空编。产生这一不够均衡的原因,一方面“实改非”人员即退职未退休人员的累计增加而形成县直部分机关超编,另一方面行政编制人员的实际在岗状况与编制统计口径存在差异,这就从表面上造成服务基层工作人员偏少的现象,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也为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留下了隐患。二是由于受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约束,加上上级业务部门的干预,一些部门和单位要求“三增一升”的呼声一直较高,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把关的难度大、总量控制的压力大。机构编制体制性膨胀的危险还远未从根本上消除。三是少数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客观分析,一部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数量并不少,但“顶岗系数”不够高。这就需要进一步向内挖潜,通过治懒提能、治庸提效来解决。应当推行编制内人才“顶岗系数”测评,将绩效评估与考核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益,力求做到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人员人人能顶岗,一个顶一个。四是在人员配置上头重脚轻,乡镇机关反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补充渠道过于单一,人员进编难,且进编后在岗时间过短或长期被上级机关借用,乡镇机关成了进编人员的过渡站。因此,应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乡镇机关在空编员额内及时补充人员,并且规定在编在职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稳定乡镇在编人员队伍。同时,加强对乡镇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监督检查,力避一些职能部门随意在乡镇抽调人员、挤占基层编制资源的现象发生,使乡镇在编人员切实立足本职岗位,安心在基层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是机构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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