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会工作总结范文

2022-06-29

工作总结是当代年轻人的重要成长方式。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编写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可使我们在不断的反思、吸取教训、目标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改进自身的工作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事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药事会工作总结范文

药事会总结

各位药事会成员,下午好,按照药事会管理章程,今天召开2017年药事会会议,今天的议程有3项,第一项由武政德总结2016年药事工作,第二项由药剂科责任主任宣读2017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项,由药学部发言。2016年药事会召开重新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再次明确了医师用药分级管理。规范了抗菌药物管理,加强毒麻药品的管理,对每月使用金额前十位的品种进行月报,对每月使用金额前十位的医生进行统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高了临床用药质量,避免了不良用药事件的发生。药库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每月对药品进行抽查,严把质量关,保障药品供给。同时,继续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院派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同时,药库不允许大批借药,临时紧急情况下允许小量借药,但需及时归还。各科室应科学控制药占比,此外,药学部继续对处方质量进行检查,规范处方书写。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不足,如个别制定落实不够好,药品供应偶尔有脱节现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努力克服,及时解决,保证药事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篇:药事工作总结

为规范医院的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医院实际,我们成立了药事委员会。这也是我们成立到现在的第一次药事工作总结会议,药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审查各种新申购药品和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检查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等。

根据上面任务要求。我们在这一年中主要了以下几点: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为了能满足病人的需求和能与大医院用药品种接轨,及根据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今年调整了一部分新增药品同时也淘汰了一部分药品。(每月走量非常小,再加上这些药品有同类作用的相当多,并给造成药品过期的危险性也较大,还占用了药房货架相当大的空间,在管理上很不方便)确保病人大医院看病确诊,我院配药的安全、及时、便捷。

2.医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药品质量制度:药品购销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采购、领用、使用、销毁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从制度上规范合理用药、规范用药、有效用药。今年我院上报5列不良反应报告(其中2列是计划免疫)。 3.每季度召开一次的药事会议是结合当前形势和医院当前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除了讨论新药之外,又增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包括临床药品使用的疗效及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共同探讨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对有异常的用药提出告诫、控制药品比例、降低医药费用。(医院目标考核中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医生是关键)通过药事会,指引科主任要带头加强科室的临床用药管理,掌握好适应症,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医德医风氛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把好药品的采购渠道、质量关。药事会决定有关采购管理重大事宜,制订药品采购章程,审议药品采购计划,对集中招标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药品供应单位三证、采购执行过程及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并督促有关科室改正,提出指导意见。药库工作人员接受管理委员会领导,负责日常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规范和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工作,使药品招标真正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达到临床所需、患者受益,增加药品采购的透明度,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结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把握药品的齐全性,了解价格的可比性和药品质量档次,考虑价格因素和价格差价,注意低价倾销现象和中介机构收费问题。以此减少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干扰,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药事会是医院发展的根本需求,他的存在从根源上杜绝了商业贿赂的发生,能更好地为一方百姓某福利。

第三篇:药事工作总结(推荐)

篇一:2014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总结 2014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总结 今年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以及全院各科室的协助下,紧抓药品质量控制、合理用药监测及药学临床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管理质量,逐步转向药学技术服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方面

(一)调整组织结构,细化人员职责

1、随着等级医院建设工作的开展,医院人事变动,各项药事管理分组需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事管理组织结构及委员选定进行

2次调整与重新设置,保障药事工作开展的科学合理性。现有药事委员会由医务部、临床内科、外科、药剂、院感、护理、检验7个部门委员组成,共21人。

2、委员会下设5个管理组,分为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领导小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管理职责,进而更加有效的对全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扩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小组工作人员,每个管理组成员除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外,还抽取了医院其他人员扩大管理组成员结构,增加医院工作人员对药事管理的参与度与执行力。

(二)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确保用药安全

1、在药事管理控制过程中,药剂科对药品管理组织结构进行管理分划,建立起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共分4个小组,层层管理,药品质量控制信息由固定的药剂科各部门质管员与临床科室医疗及护理药品质管员进行收集、反馈、记录。

2、为加强对全院药品质量进行监测控制,及时调整管理方法,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召开质量控制管理会议4次,对药品储存、养护与摆放进行分析整改。

3、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分别对12个临床医技科室及药剂部门进行药品到院验收、入库、重点养护、出库、退药、效期管理、账物相符、调剂准确、使用正确、不良反应监测、用药教育等质量控制检查。其中基础备用药品管理合理率99.9%,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合理率99 %,2014年未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

二、健全药事管理与合理用药制度、有章可循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法规汇编》,涵盖药品法律规章、特殊药品管理条例、合理用药监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的统一合法性、药品质量验收入库养护的标准、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原则、合理用药动态监测报告等工作。

2、编制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制定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使用考核指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流程、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点评等制度,医院长效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活动,严格管理抗菌药物。

3、编制医院《处方集》,收载了我院药物中英文名、制剂与规格、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为临床提供快捷的药品信息查阅通道,减少或避免用药错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率。

三、药品动态监测,合理用药点评规范方面

(一)调整医院药品结构,规范合理采购药品

1、2014年是医疗改革的准备年,药品为改革中的重点之一,坚决执行药品采购与收费信息每月院内公开。在药品采购规范上严格执行宿迁市采购药品的相关制度规则,实行网上采购基药及非基药,如需线下采购药品则严格备案采购。

2、在药占比控制上,对临床科室进行药占比指标考核。另对药品使用数量及金额、排名靠前药品进行分析统计后价格较贵的药品采取限量使用措施。

3、执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在执行上一方面调整基本药物使用结构,加大基药的申购,另一方面制定了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考核指标。

(二)公示药物专项点评结果,量化合理用药比例

1、门诊处方点评,抽查门诊处方1210张,主要问题为处方诊断不明或未写诊断、开具药品与诊断不符、无指征使用抗生素,离二级医院创建标准还有距离。

2、下发《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点评细则,宣传合理开具处方,使医生正确认识处方的法律性及规范书写的必要性,减少处方不合理开具。

(三)长效整治抗菌药物使用,加强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1、召开了4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会议,对35种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进行筛选,根据抗菌药物半衰期及药动学将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替换成头孢哌酮舒巴坦钠,按二级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选药,将万古霉素替代替考拉宁使用等。

2、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流程、分级管理抗菌药物规定。用信息方法进行药物分级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实行会诊申请使用等。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了医院细菌耐药的发生率。

3、全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5.42ddd,住院患者使用率为46.59%,门诊处方用药比率为5.81%,急诊处方用药比率为15.09%。

4、开展i、ⅱ、ⅲ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病历、非手术病历点评工作。

5、开展限制级、特殊级抗菌药物病历点评工作。限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95%。

(四)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高度重视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定管理制度,奖励措施与“可疑即报”报告流程,今年未曾上报。

2、每季度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科室、药品名称、发生不良反应级别、不良反应临床表现进行汇总公示。对临床用药进行信息提示,使医护人员警惕和重视药品不良反应发生。

(五)执行药品召回管理、加大临床用药安全

1、严格审查临床用药质量的安全性,积极加强药品养护与临床用药沟通,降低药品报损率。同时对药品效期及外观形状、患者用药反馈信息进行收集。

2、在加大临床用药安全监测,根据胺碘酮注射液严重报告例数的统计,考虑到该药使用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院胺碘酮注射液的召回处理,更换为进口胺碘酮使用。并针对其容易出现静脉炎不良反应作出预防处理措施及避免出现方法的宣传。对生产厂家全市召回疑似质量问题的氯胺酮事件,药剂科进行全院氯胺酮召回,处理及时,未发生氯胺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四、规范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专”、“三级管理”制度

1.设立了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麻醉、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三级管理制度”等,对该类药品的存储管理采取双柜(保险柜)双锁、双人到柜、双人开柜取药,重点科室监控摄像监控到柜的规定。同时规范临床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基数一览表、药品交接表、使用登记等,明确各科室药品责任管理员负责管理。

2.规范临床麻醉、精神药品的存储及记录登记工作,及时登记使用数量、余液处理记录、未使用日剂量登记、日消耗报表逐日登记、处方每日编号等管理,杜绝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混乱及滥用情况发生。

五、加强中药使用强度,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

六、整改措施

(一) 在明年组织全院药品管理及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宣传篇二:2014年药事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度,我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领导的关怀及全院各科室的配合帮助下,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1、 加强了我院药学人员及临床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及执行力度。并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理论考试,全方位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2、 组织召开了每月一次的处方点评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通报会议,分析总结了我院各阶段相关的药事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相关药事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3、 加强了我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对全院药品进行了质量大检查,并通报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意见。

4、 加强我了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力度,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及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对特殊药品严格执行“五专一定”管理制度。

5、 加强了我院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力度,签定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了监管,并对不合理使用及滥用抗菌药物情况时行通报并预警。抗菌药物使用率全院住院病人为64.95%,门诊为24.17%。

6、 严格执行国家基药制度,优先购进国家基药目录的药品,全年基药用量为全院药品的68.90%。

7、 组织召开了我院门诊医生有关处方规范书写、合理用药的相关会议,全方面加强我院处方书写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方合格率,减少了不合理用药情况。对全院门诊处方每个月进行了一次抽查,对抽查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将总结分析结果上交医务科进行通报。

8、 在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的指导下,成立了临床药学工作小组,初步开展了临床药学工作。

9、 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并与各供销单位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明确规定了严格药品促销和质量问题等处罚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阳光采购制度,全年上网采购总体评分为104.57分;三是完善临床用药监控制度,杜绝“大处方”,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院用药安全。 雷波县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篇三: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工作个人总结

这一年里,在医院领导和各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模式,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团结协作,成绩斐然! 现将药事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管理方面

(一)认真履行药学会委员职责

1、参与药剂科动态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我院的药事管理;

2、参与药学委员会审核我院拟购入药品的合理性;分析我院药品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3、与医务科和护理部一起对各临床科室所备抢救药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综合修订了抢救药品目录,使抢救药品的储备更加合理。

4、加强了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

5、参与修订了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出版药品信息通讯,给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与需求

1、及时掌握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保障药品供应。新引进药品 多种,停止长期不用药品 个。按物价局要求,完成药品调价 次,涉及药品 个。想方设法满足临床急需药品的供应,如 等。

2、药品动态流动是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科配合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切换,使得药品流动有序运转。

3、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按照药品管理法坚持做到“阳光采购”,各调剂室对上架药品质量层层验收,注重细节,尤其对药品的贮藏与效期严格把关,确保药品的安全与有效。重视药品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及时掌握药品使用的信息反馈,为药品采供提供质量依据。为降低临床静脉配制中污染的机率,引进了小剂量溶媒。

二、业务方面:

实行零差价,极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三、临床服务方面:

展开临床药学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临床药师职责,确保药师能真正进入临床一线,开展以合理用药为中心临床药学服务。定期参加临床科室业务大查房、疑难病例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等,参与医务科组织的全院病历联合检查。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全程。在药物选择选择、给药剂量、途经、方法、药物治疗监测及药动学参数等方面向医生提供咨询和药疗服务信息。

新修订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药物咨询制度。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检查。对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根据医院用药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了全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有效监测,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向临床科室通报,并建立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预警机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防止因抗菌素的滥用给社会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到临床收集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可疑必报”的原则,督促临床主动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例。发现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协助临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工作并查找原因,如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及时更换厂家,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四、教学与科研方面

(一)业务学习和带教工作

利用工作闲暇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认真的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种讲课,以及每两周的科室业务学习。对新引进药物品种开展学术讲座,使引进新药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和民主化; 根据学校的实习要求,制定 名实习生的实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带教及指导其毕业论文的撰写,圆满地完成带教任务。

(二)科研工作

1、本年度全科发表学术论文 篇,参与编写专著 本。 针对不足,展望来年,确定今后我科工作重点:

一、临床用药指导,增强临床干预力度,

二、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将科研工作重点确定为围绕临床需求,科研项目要来源于临床并能够充分服务于临床。

三、更多地参与学术交流: 为了更好的接触新知识,新观念,希望医院能定期批准我们参加技术方面的交流,掌握药事管理的新知识

第四篇:药事管理工作计划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 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 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 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配合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商业贿 赂行为,坚决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不正当活动,维护我院正常的医 疗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医疗环境。

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将临床药学工作提升到 新的高度。加强监测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及时通报药敏试验结果,积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四、药品采购工作: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用药,须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方可采购。

3、临床特殊用药,不在招标范围内的须经广东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采购。

五、加强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第五篇:药事部门工作制度

第五章

药事部门工作制度

八十

九、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九

十、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试行) 丸十

一、药剂科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二、调剂室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三、制剂室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四、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室)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五、临床药师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六、药房值班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七、药库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八、药品采购工作制度(试行) 九十

九、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试行)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试行)

一○

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

一○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试行)

一○

四、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试行) 一○

五、药品收回制度(试行)

, .

第五章

药事部门工作制度

八十

九、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1.二级以上的医院应当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组)二级医院由5-7人、三级医院9-1l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5.2确定本机构基本药物目录相处方集/手册。

5.3审核本机构拟购人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5.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经济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5.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十、临床用药管理制度(试行)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患者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3.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3 2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限。

3.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之外药品的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需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6.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当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7.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当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7.l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

需要协商确定。

7.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7.3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3个月前返病区药房调换新批号。

7.4药剂科应当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8.实施用药动态分析

药剂科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9.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内容之一。

九十

一、药剂科工作制度(试行)

1.药剂科是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4.应当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应当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7.必须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8.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应当建立专科或全科临床药师制度;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可开展专科的临床药师工作。

9.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九十

二、调剂室工作制度(试行)

1.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调处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当遵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当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含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可疑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对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当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当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并需保证每一处方最少由两名药师来完成调

剂,分装拆零药品必须在分装上注明有效日期。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方剂,应当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1.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12.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急诊工作量较大、有条件的医院应当设置急诊药房,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3.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当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

14.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

15.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十

三、制剂室工作制度(试行)

1.制剂的制备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制操作和管理。

2.负责配制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专科以上专业学历,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他参加制剂辅助工作的人员应当在上岗前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本着自用的原则,根据临床需要,准确及时地配制和供应各种皮试液、眼用制剂、内服制剂和外用制剂等。普通制剂需用符合药典标准的纯化水配制,灭菌制剂应当使用新鲜的注射用水配制。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制剂,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所有制剂必须批批检验,均应有批号,以保证制剂质量。每批制剂均应按投料和产出的物料平衡

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需查明原因,确实无质量问题,可按正常程序处理。不同制剂(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配制间进行,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有相应的防污染和防混淆措施。

5.制剂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日期。

6.进入控制区和操作间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专用配制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7.保持工作室内的卫生清洁整齐,上班时必须衣帽整齐,离岗时做到物归原处,桌面、周围环境整洁,水、电、气、门窗关严。

8.制剂出库前应当认真核对制剂的品名、规格、数量及

检验报告单,严禁将不合格制剂出库,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9.制剂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是药用或是注射用规定标准,以确保制剂的质量。

10.制剂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及成品的应当分类分库(柜)专人保管,建立相应的账册(卡),做到及时登账,账物相符。每月清点1次,并做好记录。

11.每批原辅料、包装材料都应当有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应当妥善保管。

12定期对工作室及环境进行卫生保洁,按规定定期消毒,消毒剂应当定期更换。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13对参加制剂工作的所有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并统一保管。

14.制剂科(室)必须设立制剂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以及重大制剂技术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九十

四、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室)工作制度(试行)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是进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场所,负责承担本院的部分或全部住院、门急诊患者静脉用药的调配工作。

2.凡在本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参加调配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负责审核医嘱处方的药学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扎实的药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的临床理论知识,能够看懂临床医嘱。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由药品保管、审方、摆药、调配、核对和发送等岗位组成,每个岗位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参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可能有传染性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7.应当保持整个工作区域,尤其是洁净控制区、操作间的卫生整洁,不得在工作间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人工作间内。

8.进人工作区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操作间专用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9.必须严格按照医师医嘱准确、及时地调配药品;药师有权拒绝调配任何口头医嘱。

10.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保证药品调配质量。

11.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交接检查核对和登记制度,并切实落实,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差错事故。

12.应当注意提高所有参与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其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九十

五、临床药师工作制度(试行)

1.临床药师应当由具有临床药学硕士学位,或临床药学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2.临床药师应当以服务患者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临床药师应当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4.定期(每周至少3次)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和药物治疗方案的拟定与实施,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5.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核实ADR报告并及时上报。

6.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8.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经济研究。

9.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使其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

10.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1.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向药学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趋势,以便于相关科(室)掌握临床用药动态,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的的药品供应。

12.临床药师参与临床的各项工作,都应有详实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工作报告,并分类建档保管。

九十

六、药房值班工作制度(试行)

1.药剂科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2.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应当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员应当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交接班时应当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当签字。

5.应当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7.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调剂处方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发药时应当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九十

七、药库工作制度(试行)

1.医疗机构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在药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他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

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6.应当经常保持药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药品应当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当不小于10厘米;与墙壁、房顶的距离应当不小于30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8.药品入库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

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入库。

9.药品库房应当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当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当分别由专人担任。

11.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当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特殊管理的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当有记录。

12.药库应当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人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应当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库房内外应当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应当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4.药品库房应当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九十

八、药品采购工作制度(试行)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所用的试剂应当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药剂科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当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年,最多不应超过3年。

3.医疗机构采购工作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要求。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当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人,应当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当由临床医师申请填写特需申请表(格式由各医疗机构自拟),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必要时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当酌情分批次购人,避免因患者病情变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

九十

九、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试行)

1.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当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人库。

2.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打印出药品“入库凭证”。保管员将“入库凭证”和随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档保存以备查。

3.药品入库后,应当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当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药库保管员应当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效期药品先出原则。

5.应当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试行)

1.原则上不使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1.1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应当由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供药。

1.2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备合格的药品。

2.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当由患者履行“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3.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当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批号等。

4.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6.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一○

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管理

药学部门应当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县(区)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接受检查或购买药品之用等规定情况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

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

药库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采购与验收

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当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药品到达后,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检查验收药品至最小包装,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合格后,由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及时入库实物,每次购药后及出库时,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需检查印鉴卡、购货发票、入库单、账卡、药品、处 方、领药单等均无误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4.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内,库房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贮药保险柜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

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需在药学部备案。

6.药品的领发

各调剂部门措定专人凭处方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办理领药手续。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账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7.调剂部门的药品使用管理

调剂部门应当指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结”,药品调剂应当指定发药窗口,调配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审核、发药。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每天下班(或交班)前,管理人员应当核对药品和相关记录。

8.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基数卡。

9.管账人员交接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需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

10.药品过期、损坏申报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需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当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按照药品质量处理程序处理。

11.药品销毁管理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统计汇总后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12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学部主任和医院保卫处,并向县(区)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

13.值班巡查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当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存储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安全状态。

一○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按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4.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专用账目管理。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

6.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年。

7.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8.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9.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一○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试行)

1.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当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处(科)。

5.医务处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一○

四、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试行)

1.医院要建立一套程序来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该程序包括定义、用标准格式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

2.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用于预防用药错误,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重复发生。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3.改进工作重点是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培训,药师、医师、护士都要参与培训。

一○

五、药品收回制度(试行)

1.药品收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剂科应当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药剂科应当主动收回药品。

2.医院应当制定药品收回的程序。

3.收圆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人药房。

4.医院对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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