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建设范文

2024-05-13

贷款建设范文(精选12篇)

贷款建设 第1篇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廉租住房项目应已纳入政府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已与政府签订廉租住房回购协议;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改建廉租住房已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 0%的比例;改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 0%的比例;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加强贷款审查。借款人应按要求向贷款人提供有关资料;贷款申请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协议确定的回购价款;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 0%执行。《办法》明确指出,贷款人应监督借款人按以下原则用款: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先使用项目资本金,后使用贷款;按项目进度用款。

基本建设贷款贴息 第2篇

(2007年9月11日 财建[2007]41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和《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1〕388号)的规定,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们对《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根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1〕388号)的规定,特制定《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贷款是指各类银行提供的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贴息原则及范围 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的资金。的贴息范围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贷款(不包括软贷款)。

第四条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必须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对于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

第五条 贴息范围:贴息项目除国务院规定外,原则上为基本建设贷款安排的中央级大中型在建项目。大中型项目的划分标准仍按照原国家计委确定的项目审批标准执行,即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为大中型项目。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具体确定以下行业和项目为财政贴息对象:

(一)农业:

1.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

2.天然橡胶林基地建设项目;

3.大洋性专业渔船购建项目。

(二)林业:

1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

2天保工程转产建设项目。

(三)水利:跨地区、跨流域的水利枢纽工程(不含电厂部分),包括:

1.水利部直属水利枢纽工程;

2.南水北调水利枢纽工程;

3.除前两项外的西部地区重大水利枢纽工程。

(四)司法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监狱、劳教项目。

(五)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

1.开发区内道路、桥涵、隧道、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供电、供热、供气、供水、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

2.开发区内政府所有,为中小企业创业、自主创新提供场所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支撑平台建设,以及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场所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内容包括:物理场所建设、软硬件设备系统购置以及专用软件开发等,不包括企业拥有和开发的部分。

3.开发区内为集约利用土地,节约资源,服务中小企业,统一修建的政府所有的多层标准厂房。

4.开发区内其他符合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基础设施项目。

(六)军工集团“三线”搬迁项目。

(七)核电项目(优先考虑国内设计和制造的堆型)。

(八)西部铁路项目。

(九)国务院确定需要贴息及经财政部确认的其他项目。

上述排序作为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资金的依据,但国务院确定需要贴息的项目除外。已享受财政部门其他贴息的基建项目,不再享受基建财政贴息。

第六条 贴息资金计算:贴息资金根据项目单位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余第七条 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除特大型项目外,其他项额、当年贴补率和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确定。

目一律不超过5年。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建设期少于3年(含3年)的,按项目建设期进行贴息;对项目建设期大于3年的,除特大型项目外,均按不超过5年进行贴息;属于购置的,按2年进行贴息。

以下项目均不予贴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项目建设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已办理竣工决算或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贷款;在贴息范围内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第八条 贴息标准: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财政贴息的贴补率由财政部根据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项目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和项目对贴息资金需求一年一定(国务院特定的项目除外),原则上不高于3%。同时,为鼓励自主创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各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指标测算排名,拉开差距,分两档分别予以贴息,贴补率差距在30%左右。

第九条 贴息时间为上年9月21日至当年9月20日。

第三章 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查和下达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由项目单位申报财政贴息。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申报财政贴息,应按要求填制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贴息申凡已申请其他贴息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请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并附项目批准文件、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单等材料,经贷款经办行签署意见后,除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外,上报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由项目单位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并抄报科技部。

中央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系统项目单位提交的贴息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填写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见附表2),并附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批准文件、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单、贷款经办行意见等材料,于当年10月底以前上报财政部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项目单位提交的贴息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见附表2),并附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批准文件、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单、贷款经办行意见等材料,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于当年10月底以前上报财政部审批。未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查的材料,财政部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分类别填报具体项目和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打捆上报,否则不予贴息。

第十二条 财政部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贴息范围、贴息期限等条件,加强对当地项目单位报送的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剔除重复多头申报项目,并将审核的书面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申请贴息材料一并上报财政部,以便财政部在核定财政贴息时参考。第十三条 财政部对各部门(地区)上报的贴息材料进行审查后,根据预算安排的贴息资金规模,按具体项目逐个核定贴息资金数,并按规定下达预算。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或超过规定上报时间的项目,财政部不予贴息。

第十四条 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到主管部门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将资金第四章 贴息资金财务处理及监督管理 拨付到项目单位;通过两级财政结算的,由地方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分以下情况处理:在建项目应作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贴息资冲减工程成本处理;竣工项目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贴息资金下达后,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财政贴息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贴息资金发挥效益。并于每年年底向财政部报告贴息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贴息资金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贴息范围、贴息期限、贴息比率等事项填报贴息申请表。同时,财政贴息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保证贴息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财政贴息资金。

第十八条 凡违反规定,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的,由财政部门停止拨付或收回项目的财政贴息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对有关人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贷款建设 第3篇

张晓东

今年以来,该行围绕“三化”同步,在继续大力支持粮食储备、农業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县域城镇建设的同时,业务领域不断向农村土地整治、农民安置新居建设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延伸。截至8月末,全行累计投放新农村建设贷款2.3亿元,其中,投放农村土地整治贷款1.1亿元,收储整理土地141万平方米;投放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1.2亿元,新建住宅面积21万平方米,安置居民3694户。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山市分行 付鹏

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建设贷款 第4篇

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建设贷款是指对项目所有权人发放的用于县域内商品流通市场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总行确定的纳入三农金融部统计的县 (含县级市) 支行所在行政区域都被称为“县域”。县域范围内农副产品、文化用品、服装家具、装饰建材、五金钢材、种子化肥等流通市场建设都可适用本产品。非县域范围内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贷款也适用本产品。

功能和特色:

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建设贷款合理设定了借款人准入标准和项目准入标准, 主要满足各类商品流通市场提供交易用固定场所及交易必需的配套设施产生的资金需求。固定场所主要包括交易厅 (棚) 、商铺等,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配套仓库、水电道路、保鲜储藏冷库、停车场、办公用房、安全检测系统、市场信息化系统、商户生活服务等市场附属设施。

办理流程:

(一) 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 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三) 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

(四) 核定担保,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 根据合同约定逐笔核贷, 逐笔放贷

(六) 积极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七) 按期足额收回信用

基本建设贷款合同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和(以下简称、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申请的贷款,(详见“基本建设贷款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提高经济效益,除遵守、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几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根据批准的概算,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元,规定该项贷款用于下列建设项目:____预计分年用款指标: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

第二条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分季用款计划,送乙方审查核定贷款指标。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乙方监督支用。甲方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核定的贷款指标内,按照规定及时供应贷款资金,因乙方差错事故造成资金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六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三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还款部分按年息百分之__计算;挪用贷款,挪用期间按年息百分之__计算。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七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院,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一、基本建设收入;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三、固定资产税;

四、利润。甲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四份,除甲乙方方各执行一份外,分别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总、分行(按项目隶属关系)各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____(公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负责人____(签章)负责人____(签章)

地址____地址____

创业贷款如何选择银行贷款 第6篇

自己开公司首先要面对资金问题。如今银行的贷款种类越来越多,贷款要求也不断放松,如果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品种,个人创业将会变得更加轻松。

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抵押贷款

对于需要创业的人来说,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以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质押贷款

除了存单可以质押外,以国库券、保险公司保单等凭证也可以轻松得到个人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存单金额的80%;国债质押贷款可贷国债面额的90%;保险公司推出的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不超过保险单当时现金价值的80%。

保证贷款

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这也是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至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批准,从而较快地获取创业资金。

二、获得创业贷款“5P原则”

贷款要通过银行核定批准,怎样才能通过银行的贷款核定?这里有综合来自国内外各大银行贷款部门内部资料而得出的“5P原则”,它将告诉你,怎样才能做一个银行愿意为之“输血”的人。

借款户

1.责任感:借款户主要负责人与其家庭、教育、社会背景、行业关系征信及诉讼资料、评估品格(诚实信用)及其责任感。

2.经营成效:以企业的获利能力(特别是营业利益)衡量经营能力;主持人或重要干部有无具备足够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对继位经营者的培植情形及行业未来的企划作业。?3.与银行往来的情形:有无不诚实或信用欠佳记录;与银行来往是否均衡;有无以合作态度提供征信资料。

资金用途资金启用计划是否合法、合理、合情及合符政策。

还款来源还款来源是确保授信债权本利回收的前提要件。分析借款人偿还授信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评估信用的核心。

债权保证

1.内部保证,指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直接关系。

2.外部保障,指由第三者对银行承担借款人的信用责任而言,有保证书等。

贷款建设 第7篇

此前的2012年年初, 柳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蒋玮还在为银海小区五、六期的建设资金发愁。而即将入住这509套新房的住户也许并不清楚, 正是由于申请到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银海小区五、六期的五栋楼房才得以顺利开工建设。

柳州市是广西试水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3个城市之一。2012年9月, 广西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委联合批准成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批试点城市, 也是广西首批入围试点名单的城市, 3个城市共5个项目成为试点, 贷款额度4.42亿元。

一年多过去了, 3个城市试点情况如何?运作是否顺利?如何确保资金的安全?带着诸多疑问, 笔者走进南宁、柳州, 揭开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面纱。

保障性住房盼资金, 广西3城市获“输血”

广西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可以追溯到2009年。

2009年, 国家公布了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名单, 全国共28个城市先行试点。自第一批开始试点以来, 广西密切关注试点城市情况。

2011年, 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广西建设任务是29万套, 是2010年的4倍。大量上马的保障房, 需要资金支持。据统计, 2011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共需要资金约279.3亿元, 而各级财政补助的资金大约只占到所需资金的20%不到。

建设资金急需从其他渠道筹集。广西能否也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这并非不可行。从2011年开始, 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影响, 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持续下滑,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逐月降低。据统计, 全区前4个月贷款发放额比2010年同期下降12%, 部分城市下降幅度达到60%。从全区来看, 大量住房公积金资金结余。

2011年的数据显示, 截至2011年底, 广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61亿元, 归集余额437.2亿元, 分别比2010年末增长25.13%和22.42%。但2011年发放住房贷款67.89亿元, 3.6万户, 发放额同比减少4.6亿元, 下降6.35%, 年末贷款余额272.62亿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量的减少, 一方面削弱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的功能, 另一方面也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照第一批试点城市的要求,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发现, 我区4个城市符合试点条件。这4个城市分别是南宁、柳州、桂林、百色。试点城市所应具备的条件, 除了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体制健全, 出台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对弹性较大的指标外, 还有三个“硬杠杠”: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40%, 闲置资金数额在10亿元以上。而这几个城市, 恰好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户”, 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

2012年, 获知国家将开展第二轮试点的消息后,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前与符合试点条件的城市对接, 掌握到南宁、柳州、百色3市有强烈的愿望申请成为试点城市。

随后, 组织有试点意向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前往首批试点的城市进行考察, 并牵头组织3城市进行申报。2012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委联合公布第2批试点名单, 我区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成功入围试点名单。3个城市申请到贷款额度4.42亿元, 按2000元/平方米、每套60平方计算, 将可建设保障房约4000套, 解决4000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设置多重保险杠保资金安全

有市民提出质疑, 对于区内的城市而言, 小规模的个人住房贷款并不足以影响住房公积金的运转, 但是大规模的建设贷款是否会影响到其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2009年出台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点城市可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规定比例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 将3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项目贷款。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艳介绍, 国家批准南宁使用的贷款规模控制在5亿元, 而南宁市目前只有一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获批准成为试点项目, 贷款额度为2亿元, 仅仅占到沉淀资金的3.5%, 完全不会影响其他职工正常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为恒坦言, 柳州当时决定参与试点, 原则就是必须保证不影响职工的正常使用。

资金贷出去了, 如何确保其安全?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设计中, 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受委托银行, 设立一个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 实行专款专用, 部省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运行监管系统对试点项目贷款业务进行全程监管。此外, 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将重点对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试点项目贷款工作开展定期巡查。

在高为恒看来,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大的风险是项目违约风险。资金放出去, 必须确保能够收回来。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上, 除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外, 柳州也格外谨慎, 共选择了2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周期较短, 资金回笼基本不存在压力。而选择一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则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时候起到缓解资金压力的作用。

万一项目出现问题, 资金确实无法回收, 也不必担心。目前, 我区几个城市在试点过程中, 都采取了抵押担保的方式。南宁市碧翠园小区B组团的业主中房南宁分公司, 将位于南宁市中心繁华地段的民族商场作为抵押物, 抵押率为67.8%, 达到了抵押物足值的要求;而柳州市3个试点项目, 均能保证贷款抵押物价值覆盖贷款金额, 并且在抵押登记生效后方发放贷款。

“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到省级监管部门, 再到地市各自的措施, 至少设置了三重‘保险杠’, 如此一来, 资金安全将得到保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试点带来的效益

中房南宁分公司的项目总监莫建雄清楚地记得, 碧翠园B组团收到的第一笔贷款是5月31日。对于开发单位而言, 能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一个绝对的利好。目前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为4.5%, 项目贷款按1.1倍执行。即便如此, 利率还是比商业贷款低了2个百分点。

中房南宁分公司测算, 相对于商业贷款, 2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可节省利息约800万元。

而对于公积金中心来说,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可带来更多的增值收益, 而这部分资金将可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租金。

不仅如此,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撬动了其他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柳州银海小区此前寻找过商业贷款, 但是均吃了闭门羹。让蒋玮惊喜的是, 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 作为保障房开发业主单位的柳州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 先后接到多个商业银行的电话, 表示愿意支持柳州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

这对于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头痛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今年, 国家决定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 未来5年我国将改造棚户区危旧住房1000万套, 广西则初步拟定将城中村、旧城改造等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并将在2017年前建设约30万套棚户区安置住房。

作为开发业主, 柳州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希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能够进一步扩大。

对此, 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 并结合各市的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扩大支持范围。

事实上, 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前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东就将南宁的试点称为“大姑娘出嫁头一回”, 因为, 南宁也在小心地改革, 希望能够积累更多的经验。

在实际的操作中, 试点工作也遇到一些困难。比如说, 部分标段存在工程滞后问题, 影响贷款资金使用进度。同时, 对于公积金中心来说, 项目贷款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经验还较为欠缺。

“我们是试点, 试点总会遇到一些困难。”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制度的创新, 也是住房公积金监督和管理的突破, 让住房公积金从消费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 保持了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

两步助推信用建设破解农民贷款难题 第8篇

一、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 形成共建格局。“一创两建”工作会议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 红河中支就推动州政府印发《红河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府领导、人民银行牵头、金融机构主办、农民参与、多方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 成立了由联系金融的副州长任组长, 分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行长任副组长, 州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并构建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 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点带面先试点, 因地制宜抓信用建设。在学习借鉴浙江丽水等地经验做法后, 以弥勒县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先行试点县。2010年10月, 州、县两级人行对弥勒县信用联社原有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采集表进行补充完善, 信息采集内容涵盖了个人客户信息、农户评级信息、家庭资产情况、家庭经营情况等4个内容的100余个指标, 由信贷员和村干部逐户走访采集, 再组成农户信用档案录入小组对农户信息进行逐笔录入。至2011年9月, 弥勒县农户信用建档面已达到100%。试点的成功为全州迅速推动信用建设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是开拓创新两步走, 稳步推进信用建设。2011年红河州作为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四个地区之一, 中支党委结合红河州农业人口众多, 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的特点, 在弥勒县试点基础上, 提出资源共享两步走的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指引》要求, 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农村实地采集调研, 依据农户的家庭状况、信用状况、授信用信状况, “一册一户”逐户采集农户信息, 录入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 为农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全面做实、做细、做准信用建设基础工作。

四是工作措施明确, 宣传指导到位。为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完成, 红河中支及各县支行制定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 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农村信用联社红河办事处制定《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对辖区13家联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自编培训教材, 深入村镇对近700名村民小组长进行现场培训;张贴宣传海报3600张、发放宣传单10.5万份;按月 (周) 对各县 (市)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信用评价小组成立情况、经费争取、信息采集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近九成农户有了信用档案。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全州13个试点县 (市、区) 已为76.64万户农户建立了纸质信用信息档案 (其中人行组织采集23.24万户, 信用社自行采集53.40万户) , 占全州农户总数的89.23%;评定“信用户”39.29万户 (工作领导小组评定18.91万户、信用社自行评定20.38万户) 、“信用村”390个 (工作领导小组评定273个、信用社自行评定117个) 、“信用乡 (镇) ”29个 (工作领导小组评定20个、信用社自行评定9个) , 分别占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总数及村委会数、乡 (镇) 数的51.27%、32.55%、21.8%。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三信”创建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农户贷款难问题得到缓解。随着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 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5000元调整到了10万元, 农户可在核定额度内“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截至2012年末, 红河州授信农户达60.24万户, 占辖区建档农户的78.61%, 授信总额达81.12亿元, 户均授信1.56万元。全州农户贷款余额118.75亿元, 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4.57%, 农户贷款难得到有效缓解。

三是金融反哺措施进一步落实。出台了《红河州“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 明确信用等级为“优秀”的农户, 在办理贷款时给予9%的利率优惠;信用等级为“较好”的农户, 给予6%的利率优惠。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认定为“信用村”的行政村民小组, 从授牌之日起, 该村村民在涉农金融机构借款享受5%的利率优惠。信用村、信用乡 (镇) 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也将优先享受政府各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的优惠政策。截至2012年末, 红河州涉农贷款余额445.12亿元, 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7.40%。有效促进了涉农金融机构反哺“三农”措施的落实。

四是诚信意识水平整体提高。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与文明办、扶贫办联手, 将农户诚信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将评比信息纳入农户信用评价考核指标, 使贷款发放与培育农村信用环境紧密联系,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理念被广大农户所接受。形成了家家争当“信用户”, 村村争当“信用村”, 农村经济金融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2012年末, 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不良率为2.68%, 同比下降1.29个百分点, 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

三、几点体会

(一) 政府支持是保障

红河州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发挥领导作用, 及时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了相应的倾斜。仅2012年全州就出台农村信用建设实施办法13个, 建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548个, 村、乡镇、县级工作小组52个。财政划拨工作经费达108万元,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 典型示范是推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创两建”重要内容之一, 工作量大, 涉及面广。先行试点工作的成功, 为辖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两步走的工作方式解决了采集农户信息工作量大、难度高这一基础性工作难题, 为后续快速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和信贷授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 评级授信是关键

农村信用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红河中支通过召开涉农金融机构联席会议, 出台《红河州“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 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 (镇) 评定、授信管理进行统一规范。由政府部门、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村 (乡镇) 干部逐级组成信用评级小组, 评出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 并由政府行文进行表彰、授牌;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农户给予授信。有效调动了农户和乡村干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四) 农民实惠是目标

贷款建设 第9篇

在全国约1.7亿有线电视用户中广东占据了约1/10广东全省有线网络资产的整合一直备受关注。今年6月6日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成立此举意味着广东走出了“全省广电一张网“的实质性一步。

据介绍组建省网络公司是广东省落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有线广电网络整合“的重大举措之一。其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整合成为“用户规模全国第一, 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 资产过百亿元的大型国有文化骨干企业“。

贷款建设 第10篇

为促进农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双向流通, 截至2012年末,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累计向全国497家企业发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400亿元, 贷款余额219亿元。

据了解, 这400亿元贷款中的220亿元用于重点支持28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有效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25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8家流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大大提升了农产品增值保鲜水平;72亿元用于重点支持99家超市连锁经营配送, 支持有实力的大型城市连锁企业进一步向农村延伸。●

来源:《农民日报》2013-02-04

贷款建设 第11篇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金融管理部门与服务机构,聚焦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努力加大对流动资金和基础设施投入的金融支持;聚焦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园艺作物和畜禽水产标准化生产、种养业良种生产、农产品加工,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等的金融支持;聚焦农业生产流通服务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信息、仓储物流、农产品收购等的金融支持。

《通知》提出,要积极推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主要是推动创设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是推动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重点是推动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鼓励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二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按照规定稳妥试点。三是推动涉农直接投融资服务,重点是加大农业股权投资,推动融资租赁服务。

农业保险是金融支农的重要内容,一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重点是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探索互助合作保险、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二是推动规范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基层农技推广等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推动落实农业保险服务“五公开、三到户”。三是推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救灾相结合,发挥农业防灾增产关键技术的防灾减灾作用与农业保险的救济作用,推动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

贷款建设 第12篇

关键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农村建设,贷款,风险分析,防控措施

新农村建设贷款是指银行向政府授权承担新农村建设职能的企事业法人, 发放的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项目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进行的农村安置房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与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中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项目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相吻合。银行推出的新农村建设贷款较好地满足了兵团目前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信贷需求。

一、新农村建设贷款符合兵团城镇化建设的需求

1、兵团开展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

(1) 新农村建设满足了加快团场经济建设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 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可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 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 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 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 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 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 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快兵团城镇发展步伐。从兵团发展的现状看, 团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基本上都是围绕团场城镇展开的, 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团一镇的发展格局, 连队居民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向城镇聚集的态势, 所以推进兵团城镇化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壮大兵团、发挥兵团作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兵团将全面推进一般团场城镇建设, 整合建设中心连队, 注重改善民生, 加快保障新住房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

(3) 是维护边疆稳定、保障团场职工权益的需求。由于兵团各个团场的城镇, 都是该团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也是团场物资集散地和文化教育中心, 是该团基础设施最好、发展能力最强的地方, 具有较为全面的生活基础设施, 有较为发达的第三产业, 有基础设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 有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育教学资源, 有较为方便的交通条件, 能够为基层连队职工的生活水平提供良好的条件, 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享受水平, 能够满足职工群众自我发展需要, 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团场职工的合法权益, 缓解团场的社会矛盾, 减少不稳定因素,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边疆打下坚实基础。

2、兵团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 按照兵团“三化”建设的要求, 175个农牧团场的小城镇建设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实现农牧团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支点, 是带动农牧团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的龙头。他们以努力把团部建成“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服务功能齐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小城镇为目标, 坚持“高起点规划, 多渠道投入, 分阶段实施, 按能力建设, 有重点改造, 全方位整治”的原则, 逐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合理安置职工和农户, 将原有农民宅基地复垦, 腾出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商业用地出售, 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改善了农民的住宅条件。目前30个示范重点团场城镇和50个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进程良好, 已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8.6万户, 预计2012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7万户, 其中农村安居工程4万户。

据报道, 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于2012年3月公布, 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以“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代表该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改革创新意识强、对承担试点任务积极性高”为申报遴选原则, 试点城镇将加快城镇管理职能转变, 推进发展规划创新, 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 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农六师五家渠市、农二师二十九团、农四师六十六团名列其中。

二、新农村建设贷款符合银行兵团业务市场发展战略需求

在兵团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同时, 银行现有信贷产品已不能满足兵团客户的信贷需求, 新农村建设贷款的开办显得尤为迫切, 有助于银行进一步拓展兵团业务市场。

1、满足国家政策要求和兵团拓宽融资渠道的需求

兵团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投融资体制必须起到提供财力支持的重要保障作用, 但是, 目前存在部分问题使得农村投融资体制难以满足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需求,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比重较低, 财政支农效果不明显;二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三是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要求。因此, 兵团必须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体系, 实行多渠道融资, 以满足城镇化建设投融资需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既符合了国家政策要求, 也满足了兵团融资需求。

2、有利于改善银行兵团客户信贷结构

多年来, 银行对于师团场信贷资金的投入一直保持在农业生产需求方面, 而对师团场城镇化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需求缺乏配套的贷种。开办新农村建设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在改善信贷结构的同时, 丰富其他信贷产品的营销。

3、有利于保持同业竞争优势

目前在新疆, 新农村建设贷款还属于一项比较新的贷款种类, 各家银行尚未有新增投放, 而兵团对于此项业务的需求已经日益呈现。由于兵团客户的特殊体制及地位, 一直以来都是各家银行争相营销的优质客户群体, 对于银行而言, 越早实现新产品的投入, 越有利于抢占市场, 越有利于加深兵团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 稳中有升地保持银行在兵团系统的市场份额。

4、有利于增加银行综合收益

新农村建设贷款给银行带来的不仅仅是利息等直接受益, 每年还将获得大量的中间业务收入, 如新型财务顾问、工程审价等, 以提高兵团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不仅如此, 发展新农村建设贷款, 还有利于营销师属、团办企业, 增加银行的客户数量, 对于小额农户贷款、农场职工发卡等也有一定的利好方面。

三、兵团新农村建设贷款风险分析

兵团某师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由其下属多个团场为主体进行小城镇建设, 即团场统一修建住宅小区, 将分散在各团场各连队的农工统一搬迁至规划的安置小区内, 将被安置的职工比较分散的住宅区进行统一整合, 将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复垦, 置换出的土地统一安排挂牌出售。案例中项目管理、资金安排、土体挂牌出售等均由兵团某师统一组织实施, 项目实际建设地在各个团场, 建设采用BT方式。该项目符合新农村建设贷款要, 团场作为承贷主体申请新农村建设贷款。以该项目为例, 笔者进行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析。

1、风险点分析

(1) 项目建设及管理风险。首先, 兵团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 其内部管理自成体系, 与地方政府相比, 透明度较差, 在管理模式中与地方政府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行政命令居多, 管理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考察, 在银行项目沟通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 作为师重点投资的项目, 团场无论是项目的立项、注册资金及自筹资金均由师部统一安排, 在管理上必须完全服从和符合师部的管理要求, 优点是各项资源便于师部统一安排和部署, 缺点是在师部项目众多、整体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情况下, 能否确保单个项目自筹资金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再次, 项目建设采用BT模式, 由建设单位先垫资施工, 住房交付时再支付垫资款, 银行对于付款进度、付款方式等情况了解有限, 这种情况下银行无法判断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存在自有资金不到位即投入贷款资金的风险, 而后期项目置换土地所得出让金收入也有先支付施工方工程垫资款的可能, 从而影响银行贷款偿还进度。

(2) 贷款管理风险。该案例中项目资金实际投入主体为师部, 后期置换土地、出让土地等相关事宜也由师部负责, 团场仅作为贷款主体和本项目建设主体, 存在建设主体和投资不一致、承贷主体和还贷主体不一致的问题, 贷款管理风险较大。

(3) 项目还款风险。该项目需整合各连队农工的分散住宅, 集中安排整理到安置小区, 将腾出的团场职工宅基地进行复垦, 置换出的土地进行统一挂牌出售, 团场职工拆迁安置及土地复垦置换能否按计划进度完成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该项目还款来源为项目置换土地出让所得土地出让金收入, 无其他还款来源, 如果不能按预估计划实现土地的出让, 还款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风险防控措施

第一, 企业资本金必须先于银行贷款到位, 投资人出具“银行贷款未还清前, 在任何风险前提下, 不得抽回投入资金、放弃投入资金的债权”的承诺, 保证项目资本金的充足、合规、有效。

第二, 企业向银行提供BT合作协议, 明确企业支付施工方垫款资金的时间安排和进度安排, 便于银行管理。

第三, 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封闭协议, 项目结算资金全部在指定银行办理, 银行贷款资金与企业资本金同时监督使用, 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支付进度同步。

第四, 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拆迁安置计划及土地复垦置换计划, 建议客户制定合理资金回笼比例, 按月向银行报备土地出让资金回笼情况, 回笼资金必须进入银行监管资金账户, 按照土地出让金比例及还款计划优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第五, 贷款发放前, 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由兵团师部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作抵押, 办妥合规有效抵押手续。

第六, 由兵团某师出具承诺:归还银行贷款不限于本项目置换土地出让所得出让金, 若本项目置换土地出让所得出让金不足以归还银行贷款时, 师部调配其他资金用于归还。

第七,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 关注开发项目的施工进度, 完工情况以及总投资的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彭万力:新农村建设中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 (现代物业下半月刊) , 2007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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