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银行分行发展论文

2022-04-14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科学发展观银行分行发展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在中部等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如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银行发展搞好服务,银行如何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思路,加大支持力度,在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的“双赢”,既是一个理论课题,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

科学发展观银行分行发展论文 篇1:

由“绿”而“金”:兴业银行的绿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兴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在环境、社会、经济、企业和银行的和谐发展方面不断探索,在绿色金融领域努力实践,不断前行。

2005年,兴业银行创造性地引入国际金融公司(IFC)损失分担机制,首推能效项目融资,试水绿色金融,之后在绿色金融这一领域愈走愈远,道路越走越宽。2007年国内首家提供碳金融综合服务,2008年国内首家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成立国内唯一一家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10年陆续推出碳资产质押授信、排污权抵押授信、低碳信用卡等创新金融产品,2011年推动国内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项目成功落地。经过近七年努力,兴业银行已逐渐成为可持续金融理念的倡导者、绿色金融业务的先行者,开启了具有兴业特色的“绿色银行”发展之路。

绿色金融蕴育发展机遇

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关注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危机过后,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息息相关,涉及的产业多、关联度大,越来越成为引领世界下一轮的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层面集中体现为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是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三者的融合,而绿色经济决定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必将服务于绿色经济的发展,并对绿色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在国际、国内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绿色金融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在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商业银行在传统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绿色金融对于银行而言,既可以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实现新的业务增长,又是以商业化的形式来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佳结合,是商业银行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品牌,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以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作为金融行业中非常重要角色的商业银行,敏锐地抓住绿色经济发展带来的绿色金融发展机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兴业银行顺应绿色经济的发展潮流,紧紧把握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机遇,建立可持续金融发展战略,创造性地提出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观,通过提供卓越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发展绿色金融、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相融合,确立了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理念: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由此,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绿色银行”,成为兴业银行的战略选择。

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兴业银行一方面重新审视市场和客户,主动调整目标客户和业务结构,大力支持能够顺应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支持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商业经营同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负责任的企业客户;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绿色经济中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领域,通过不断创新提供绿色金融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在绿色金融战略的指导下,兴业银行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和体系,全方位打造“绿色银行”。

以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行为准则为指导

兴业银行2007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次年10月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赤道银行”,并参照赤道原则为绿色金融提供的一整套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兴业银行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有效地增强了企业关注项目自身所可能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意识,并帮助企业评估和管理风险、建立和改进管理能力、降低和节省运营成本、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使得兴业银行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社会和环境效益,达到商业模式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

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的组织框架

成立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员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银行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整体规划,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成立国内银行业第一家绿色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后升级为可持续金融部,作为兴业银行总行一级部门,拟订全行可持续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可持续金融业务目标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建立可持续金融业务商业模式,并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推广。

目前,兴业银行已经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五个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产品创设、技术支持、资产管理、营销组织、交易服务、业务合作六个平台。同时,在兴业银行所有分行设置环境与社会风险统筹管理及绿色金融业务推动部门,并设置绿色金融专职产品经理,总分行协同经营团队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开发绿色金融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从2007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绿色金融融资、碳金融、排放权金融服务领域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了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兴业银行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提供绿色金融融资服务安排,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创新性地推出差异化的“8+1”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开发碳资产评估工具,开展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目前兴业银行碳金融的产品已经包括碳资产开发咨询、购碳代理、CDM项目融资、账户监管、碳资产质押、碳交易结算、碳交付保函等产品和服务;兴业银行针对全国的排污权市场的发展,推出排污权抵押授信产品,并为全国多个地方政府提供排污权金融服务。

建立绿色金融业务流程

兴业银行在前期营销、尽职调查、风险审查、放款审核以及贷后监测等全流程中,全面落实绿色金融制度,将绿色金融业务纳进银行的授信指引,明确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及项目类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并按照细分领域,制定技术准入标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将行业理解和业务知识提炼、升华,逐一标准化,构建总、分行两级绿色金融认证体系,对项目进行逐笔认证,并开展“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环境效益测算;完善信贷系统,每笔经过绿色金融认证的节能减排贷款,均在信贷系统中标有绿色金融标识,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所取得的成就

经过6年多绿色金融的探索和实践,兴业银行已经在本土化的绿色金融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打造“绿色银行”的发展中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1年末,兴业银行共对646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8898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12笔,项目总投资额约1506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745.45亿元,较期初新增336.10亿元,增长82.11%,其中信贷余额601.27亿元,非信贷融资余额144.18亿元,非信贷融资方式成为支持绿色金融项目的新增长点。

绿色金融的发展困境

目前,绿色金融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的共识,如国内的大型银行已经普遍向社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资源投入的限制或逐步缩减以及对部分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信贷支持,更重要的是银行顺应绿色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趋势,在制度、政策、风险管理等整个经营活动中加入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促进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以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等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银行应充分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将资源配置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倾斜,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和谐共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这个高度看,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门类,而更应是一种经营理念和一种企业文化。

发展绿色金融的专业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运营、专业水平及发展经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各家银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培训和理念的宣传,建立自己绿色金融的专属领域,加快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

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备

目前银监会已经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要求,但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将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资源投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二,建议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第三,建议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例如目前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部分分布于“两高一资”行业中有节能、减排、降耗等潜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锅炉窑炉改造等国家鼓励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得到银行的信贷后,贷款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受到准入限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第四,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展开合作,为银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大势所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我们坚信,更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创新绿色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展望未来,兴业银行会继续抓住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绿色金融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依托已经形成的绿色金融竞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聚集专业人才、聚焦专属领域,继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动者、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领跑者、绿色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以及绿色金融行业的整合者,将自己打造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全方位的“绿色银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部总经理)

作者:梁平瑞

科学发展观银行分行发展论文 篇2:

关于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考

[摘要] 在中部等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如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银行发展搞好服务,银行如何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思路,加大支持力度,在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的“双赢”,既是一个理论课题,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

[关键词] 金融地方经济改革发展

一、地方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地方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金融力量。近年来,在地方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银监会积极推动各类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地方金融在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1.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联合重组和跨区域经营取得重大突破。安徽、江苏等省相继实现地方性中小银行重组联合;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在省(市)外设立分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等3家城市商业银行成功实现国内A股上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风险责任和管理职责顺利移交省级政府;多元化产权改革稳步推进。

2.发展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监管标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质量持续改善。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变化。与2003年末的监管数据相比,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由-1.6%提高到8.6%,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由-1175亿元上升到1831亿元,资本充足率由-6.8%提高到9.1%(四级分类);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由15.26%下降到4%,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由29.7%(四级分类)下降到13.7%;经营效益明显好转,农村信用社结束连续10年亏损,税前利润由2003年的亏损5.5亿元转变为2006年度盈利186亿元。

3.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提高。自2003年以来,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总体看,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和“三农”发展,城乡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地方金融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服务地方经济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是,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市场定位还不够清晰,服务功能还不太完备,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在不断地深化改革和发展中逐步予以研究解决。

二、当前金融与地方经济的矛盾及原因

近年来,在中部等欠发达地区,随着区域经济的转型和金融业务改革的深化,地方经济与金融的矛盾日益显露,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许多的问题。

1.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只强调金融业的资金供给功能,在实际工作中,仅把金融业作为一个“柜员机”,需要资金支持时则按一按,而对金融业的产业定位、产业功能、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产业环境等方面则关注甚少,严重地制约了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

2.企业逃废债现象比较严重。在外部环境驱使下,某些地方企业在经营困难,甚至仅仅是出现临时性效益滑坡时,采取极端方式逃废银行债务,以牺牲银行利益保全自身利益。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信用差,一些国有企业借改制、重组、破产之机逃废银行债务,而且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3.地方司法行政环境欠佳,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行政、司法环境不理想,对金融债权保护未予以重视,有的地方政府从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过程中推波助澜,使得银行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率高、执行率低”、执法不严,案件胜诉后执行难,在落实债权、处置抵押物、强制执行等方面受到有关方面的干预,保全债权困难。

4.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不作为现象,金融机构正常业务得不到保障,受地方财政能力有限的制约,政府在举办大型市政项目时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但政府在有关项目投入运营后出现了不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等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的现象,银企关系趋于紧张,金融信用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

5.金融支持力度与经济发展不匹配。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坚持“抓大放小,择强舍弱”的市场原则,不断增加对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的资金投入,县域金融支持力度日益弱化。农村的大量资金流向了城市,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农村成为金融资源的净供给者,使得本来就相对薄弱的农村金融资源经过多番“抽取”,农村可用资金越来越少。

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存在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相互沟通、交流、合作不够,信息渠道不畅。从根本上讲,银行发展和企业、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一致的。由于缺乏沟通和理解,影响了贷款的良性运转。一方面,政府和银行之间相互沟通不够,缺乏经常性的交流渠道和机制,特别是政府部门对银行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有时候重视不够,对金融部门指责的多,理解关心的少,一些部门领导对金融规律认识不够深入,惯用行政手段干预银行经营,还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向银行提供有用的信息,对银行信贷的推介、引导不够。另一方面,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比较严重。银行从企业以外获取其信用状况等财务信息的渠道不多。不少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规避财务风险的意识不强,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拒绝和银行合作。

三、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双赢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银行与地方经济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地方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企业的壮大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既能提高效益,又能化解金融风险。因此,地方和金融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共存共荣的思想,建立起相互支持、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共同发展。

1.转变观念,客观看待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和地方经济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金融和地方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有新的变化,对地方来说,支持和推动金融发展,能为经济建设提供积极有效的保障,对金融来说,地方经济是金融发展的依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就是发展和保护金融本身。因此,地方和金融都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共存共荣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银地、银企合作,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共同发展。

(1)地方政府应认真研究金融改革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正逐步深入,银行在管理理念和方法上逐步与国际接轨,与以往粗放式管理相比,信贷投放安全性要求更高。各级党政领导应加强对现代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加强对金融改革的研究,超前把握趋势和影响,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2)把银行业真正作为产业来对待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类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产业化运作越来越强。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银行是国家的“钱库”和“出纳”的观念,把银行业真正作为产业来对待,关心、支持其发展。只有把这个产业本身做大做强了,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银行业应树立辩证的风险观。现在一些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顾虑很多,这与上级行考核力度大有关系,但也不排除怕担风险的因素。对银行贷款风险要辩证地看,要看到风险本身也蕴含着收益,风险处理把握得好,经济效益和回报就高,应摒弃以不作为来防范风险的消极做法,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发展中化解风险,把增强自身效益和承担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2.加强信任合作,建立政、银、企长效合作沟通机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推动工商企业和各银行以及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诚信为本,以市场为纽带,以“双赢”为目标,努力建立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1)政银企三方应建立信任合作和沟通机制。在地方党政、银行和企业之间,应相互理解,多联系,少指责,多沟通,少猜疑。地方政府应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性地培育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主动向所在地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信贷项目,积极争取信贷资金,并积极帮助金融部门清理逾期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工商企业要不断加强信用建设,按期还本付息,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和联系。河南省新乡市积极搭建银政、银企沟通平台,建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综合经济部门、各金融机构参加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各地要经常举办工商企业融资及金融新产品推介会,为银企双方的信息沟通搭建平台,推进银企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管,切实为企业。为各商业银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新办法、新路子。

(2)地方政府应建立信贷投入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应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为在当地信贷投入大的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以调动金融机构的信贷积极性。一是根据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支持贡献度情况决定财政性资金的存放。二是根据金融机构贡献度在土地购置、网点建设、税费等方面进行约束和激励。三是设立金融创新奖,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所需奖励费用从专项资金中安排。

3.加强诚信建设,为双赢创造良好环境。今后,区域间资金的流动,将更多地取决于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坚持诚信为先,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分步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等社会化网络体系。在信用建设中,要加快信用政府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政府信用建设既是信用建设的主体,又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先导,要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目标,加快行政许可,行政程序的法制化,加强公务员行为监督,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减少对金融业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规范对金融机构的检查。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走诚信经营道路。围绕企业同业征信和联合征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汇总和评价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制度和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基本制度,如界定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拟定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措施等。逐步建立守信奖励的制度和机制,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嘉奖,以促进守信受益、失信受损。

(3)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遏制失信行为的蔓延发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严厉惩处信用缺失行为,努力营造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提高透明度和协调性,依法加强金融部门维权,减少风险资产损失。在企业兼并、重组、改制,破产等过程中坚决制止和纠正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对违规推行企业改制,造成金融债权悬空或损失的,追究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完善失信惩治机制,地方政府应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破坏市场信用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行对失信的联合惩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和市场信用缺失的深层次问题。

(4)创建金融安全区,实现金融与经济双赢。要以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为重点,扎实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提高金融信用等级。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信用状况明显好转;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诚实守信;金融机构行为规范,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服务优良,有效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银行、企业、政府关系融洽,基本形成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创建金融安全区,以利于更广泛和多元化地吸纳本外地社会资金,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新鲜“血液”。

参考文献:

[1]李木祥钟子明冯宗茂: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78-2007年

[3]庄毓敏主编: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作者:刘章发

科学发展观银行分行发展论文 篇3:

“十二五”时期的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

摘要:受本轮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影响,“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金融发展格局将发生重大变革,全球银行业也将发生结构调整。本文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并对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定位及具体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

“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将迈向复苏,中国经济也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在本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的重创之下,“十二五”时期的世界经济金融发展格局将发生重大变革,全球银行业也将由此而发生根本性的结构调整:一是去杠杆化将可能进一步延续,银行业的规模不可避免地会有所缩小。二是危机对全球经济格局造成的根本性影响,将使世界银行业的区域格局难以实现原有轨道的回归,世界银行业将可能进入“战国”时期。三是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会发生变化。无论是美国的混业监管模式,还是法国、意大利的功能性监管模式,以及英国的统一监管模式,在本次危机中都暴露出其缺陷。当然,危机也彰显出中国的机构性监管存在不足。所以,“十二五”时期世界各国会重新建构监管模式,这将导致银行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定位“十二五”时期的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如何规划和推进中国银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等等问题,就成为当前决策部门和监管当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

本次全球金融危机延续已近三年,尽管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积极的拯救措施,而且各种积极因素不断显现,以致于许多人认为后危机时代已经来临,但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仍在困扰全球,世界经济前景仍不明朗,危机带来的创伤在短期内尚难以痊愈,“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格局和中国的经济金融运行将由此发生深刻变化。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看,由于本次危机影响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格局将会发生以下变革:一是世界消费和储蓄的平衡关系以及世界市场格局会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实体经济发展将越来越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世界范围内的企业并购和产业重组浪潮将再次兴起;三是低碳经济的发展,将引致世界经济发展模式发生变革;四是新兴经济体的世界市场份额将会上升,世界经济结构非均衡格局有所改善;五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速,由美元、欧元、日元、人民币、黄金、特别提款权等多种货币相互制衡的国际货币格局将逐步形成。

静态地看,世界消费和储蓄平衡关系的变化即美国高消费、低储蓄格局的打破,将对中国对外贸易出口产生巨大的影响。危机之前,国际市场对中国的需求是持续增长的。危机爆发后,这种局面已成为昨日黄花。在外需缩减、出口动能减弱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更多地依赖内需,必须通过内需的增长来弥补出口的下降。同时,发达国家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视将对中国带来严峻挑战。尽管目前中国在风能、太阳能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而且产能很大,但是,中国的环境污染和减排压力也非常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因经济快速增长而产生的环境保护欠账不少。基于外部压力和内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展低碳经济将会纳入“十二五”规划,成为中国政府的政策选择。从实体经济发展看,由于重归实业将成为发达国家的选择,所以,“十二五”时期中国的实体经济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在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将遇到其他新兴经济体的有力竞争,而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则会受到发达国家的挤压。鉴于中国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会在短期内退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仍将保持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会继续得到提升,而且在全球经济格局调整中的话语权将逐步增强。由此,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将逐渐被认可,“十二五”时期的人民币将有望成为国际货币,这不仅可以使中国分享国际铸币税,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而且将改善中国的贸易条件和对外投资条件,扩展中资金融机构的成长空间,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从国内的情况看,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性改革将在“十二五”时期加速推进,长期性问题与短期性问题的解决将会得到兼顾。经过30年持续的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实力大大提高,但本次金融危机使中国经济增长中深层次的制度性和结构性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把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护弱势人群,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发展潜在的动荡因素,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将是“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尤其是本次危机使得中国的决策层和学术界对传统的经济理论进行了重新审视,许多新的观念将会得到不断强化。比如,市场以及市场机制并不一定能高效地对经济金融活动进行调节;放松管制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市场的高效率,市场失灵是一种常态,对市场实施管制是必要的;金融创新带来的价值并不总是正面的,等等。这些观念的强化,将使得政府的经济决策管理思维模式发生较大变化。

基于以上分析,“十二五”时期的中国经济发展将可能发生以下演变。首先,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将逐步弱化,大企业型与企业家型相混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将逐步确立。其次,消费将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内需的扩大将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第三,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将加速推进,建设更为强大的工业体系依然是“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第四,在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城市化将成为政府的战略选择,城市化进程将大大加快,由此带动内需的快速增长。第五,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将成为“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主题。第六,在发达国家“去杠杆化”的浪潮中,中国经济将加快“加杠杆化”的进程。第七,金融创新是“十二五”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主旋律。第八,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第九,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审慎推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系重建。

受“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演变的影响,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业的经营与发展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首先,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将使得中国银行业的发展速度减缓,经营国际化的风险也会有所放大。其次,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将使得企业更趋于多样化和大型化,商业银行的风险识别能力面临挑战,企业倒闭、兼并带来的风险将会增大。第三,在大城市发展进入极限的情况下,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主要载体将集中于二、三线城市。这些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企业规模、技术水平、诚信文化等相对较薄弱,这将对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挑战。第四,尽管新能源、新技术、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但目前还没有发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驱动力,而由于配套设施、宏观调控等不足,新兴产业将会出现低效、低附加值和过剩的风险。第五,中国人口红利日趋衰竭,老龄化进程加快,投资和消费能力都受到制约。同时,市场化、对外开放等经济发展动因的边际效应减弱,在世界经济有可能出现的长波萧条期,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都会传导到中国的银行系统。第六,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走出去”是中国银行业的必然趋势,但从中国银行业目前的管理素质、创新能力、客户基础、业务结构、竞争能力和国际化经验等来看,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许多风险。第七,从商业银行自身的素质看,尽管已有的改革成就卓著,但公司治理还不完善,内控机制仍不健全,基础管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也需要提升。

当然,“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也面临着一些机遇。比如,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演变将为商业银行开展国际、国内业务提供很多新的机会。再如,商业银行的金融生态环境将会不断改善,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将更加成熟和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质量将会由此得到提高。

总的看来,“十二五”时期的中国银行业将面临国际和国内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传统的经济模式、发展方式、经营结构和管理体制将很难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所以,加快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转型,进一步扩大银行业的对外开放,继续强化和改进金融监管,从而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将是“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主题。

二、“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定位

(一)加快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巩固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地位

尽管本次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对银行业的直接影响是比较小的。而且,中国银行业的实力和国际地位有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已经进入了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前十名并囊括了前三甲。尽管这种排名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危机造成的短期效应,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中国银行业的稳健程度和未来的发展潜力。能否继续巩固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地位,将是“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基于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演变的不确定性和中国银行业现有的发展水平,“十二五”时期要巩固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地位,必须实现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转型就是制度变迁,是用一种制度或制度安排来替代原有的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制度或制度安排。具体到商业银行经营转型,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即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利润和价值增长的各种经营管理要素投入及其组合方式的转变,其实质是指商业银行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何种手段,通过怎样的途径,来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张、营利能力的提升和银行价值的增长。从本质上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营转型的方向就是要彻底摒弃单纯追求规模与数量扩张的外延式增长方式,向多元化价值增值型的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彻底摒弃高资本消耗、低产出效率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向以结构调整、机制优化为基础的集约型经营模式转变。从内涵方面看,商业银行经营转型既涵盖业务结构、客户结构、产品结构、财务结构,也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管理架构、业务流程的变革。其中,结构调整是经营转型的核心,包括客户结构、业务结构、产品结构、收入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完善机制是经营转型的关键,要充分运用机制的力量去推动经营转型,不仅要研究单个机制的完善,还要研究机制之间的相互推动。控制风险是经营转型的根本,经营转型的进度和深度必须建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

从经营转型的目标看,最根本的目标是构建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具体而言,成功的经营转型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适应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减少社会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财富稳步增长,推动中国金融业持续性发展,促进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成绩。从“引进来”方面看,截至2008年底,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4家大型商业银行先后引进9家境外机构投资者,24家中小商业银行引进3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进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共引进资本327.8亿美元。此外,26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2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引进境外资本11.2亿美元。而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和合资法人银行机构共30家,有25个国家和地区的75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了116家分行,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3448 亿元,外资银行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走出去”方面看,截至2008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共有78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共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涉及收购金额约71.3亿美元。这些境外机构分布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中小商业银行海外布局也开始起步。“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必须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要求,加快“走出去”的发展步伐。

首先,这是提升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目前中国的一些商业银行虽然也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拥有营业性分支机构,但参与国际市场的广度与深度还很有限,中国银行业海外机构总资产占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还不到4%,远低于欧美大型银行40%左右的水平;而且业务范围有限,客户基础薄弱,还没有充分融入当地市场成为主流银行。在即将到来的国际银行业“战国”时代,如果中国银行业不尽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将难以赢得生存发展空间。其次,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中国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最近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达60%左右。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不利形势下,对外投资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8年中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18.6亿美元,同比增长68.5%。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蓬勃发展,迫切要求商业银行跟随其到境外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此外,近年来中国居民出境旅游探亲、留学经商等日趋频繁,对转账支付、消费信贷、信用卡刷卡等跨境金融服务的需求随之大幅增长。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中国银行业如果不能加快国际化发展,不能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跨境金融服务,就无法满足中国企业和居民纷纷走出去后的金融需求,最终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从引进来的角度看,“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优化引进外资银行的素质和质量,要积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金融发展相对不足的农村地区发展;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向内地城市发展,鼓励其优先在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开展业务;要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在合规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外资银行独资设立或合资参股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进一步强化和改进银行监管,确保中国银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更新银行监管理念、健全监管制度,找准监管切入点,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完善监管措施、区别对待金融衍生业务。要改变重事前准入、轻事后监管的严进宽管模式。除对需要审慎发展的投机和虚拟性较强的金融创新业务实行审批制外,大量的业务准入可以通过建立事后监督控制机制,实施动态监控,集中防范创新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坚持严格的跨业监管、跨境监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内控体系改进能够与金融创新和市场变革同步。优化监管环境,提升金融消费者认知能力。既要明确“一行三会”的功能和职责,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重叠,又要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完善金融创新监管协调机制,避免监管空白和监管缺位,不断增强监管的敏感性、及时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十二五”时期加快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一)商业银行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实现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型

1. 重新审视并制定经营转型战略。本次全球金融危机表明,中国银行业依靠资本消耗的传统增长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商业银行必须从这场危机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把握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脉络,增强经营转型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尽快寻找一条高效、资本节约型的发展道路,切实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2. 强化风险管理。要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制定和实施明确的风险战略,强化政策制度和风险文化建设。在银行各业务条线之间要建立“防火墙”,隔离不同业务间的风险,防止局部的风险蔓延成为系统性风险。积极开发内部评级系统,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依靠风险量化技术,对风险与收益进行量化管理;开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风险的全过程的动态、实时监控。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模式,严格实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岗位自控、部门互控、稽核检查等防线,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加强资本管理。要高度重视对经济资本的科学管理,自主地用有限的资本制约银行规模的无限扩张,加快运用RAROC或EVA等风险调整收益的方法,强化分支机构对风险资产的自我约束,强化资本有限性和有偿使用的观念。面对经济不确定性条件下的信贷超高速增长,商业银行应更加注重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注重长期资本管理,提高银行资本质量及压力时期的缓冲资本准备,避免重蹈欧美银行的覆辙。通过建立内部风险模型,测算出银行经营活动面临的潜在损失,并综合考虑监管要求、股东回报和承担的风险等因素后,估计银行需要的资本总量,恰当选择次级债、混合债等资本工具,在资本配置过程中保证资本被分配到最能发挥其作用的领域,并将风险调整业绩衡量与奖励挂钩。

4. 优化盈利结构。在当前复杂的形势下,要通过优化资本配置引导业务健康发展,通过发展零售业务优化业务结构,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客户优化客户结构,通过发展中间业务调整收入结构,通过降低风险资产比例、提高主动负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具体而言,在客户选择上,对公业务从主要依赖大型公司客户逐步向优质大中小客户协调发展转变。在资源配置上,从以规模主导的经营模式向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中心、真实利润为主导的经营模式转变。在业务结构调整上,从以对公业务为主的业务结构向对公和对私业务协调发展的业务结构转变,在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大公司业务和中小企业业务之间形成相对平衡的业务结构,通过产品创新、渠道整合、联动营销等方式实现业务的协调发展。在收入结构上,从传统风险收入为主体的盈利结构向以风险收入和收费收入并重的业务结构转变。

5.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创新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识别、计量、检测、控制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将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与其他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和严格执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措施。要从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出发,完善创新的组织机制,强化创新支持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强化综合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通过引进和开发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创新。要培养一批对市场具有灵活反应能力的员工,及时了解、满足客户的需求,设计市场需要的产品。做好资金内部转移定价工作,理顺前台销售、中台研发和定价、后台部门之间的协作创新流程。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开发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的金融业务。

(二)监管当局要正确处理银行监管内部以及与其他相关监管的关系,不断提升银行监管的前瞻性和中国银行体系运行的稳健性

1. 正确认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在全球银行业面临结构性调整的过程中,银行业监管的改革尤其是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矛盾与协调至关重要。创新和监管是一种博弈,它讲求平衡而非输赢。一切创新活动都必须置于有效的监管之内,既要有效创新、突破,又要预测、防范风险。要通过有效的日常的监管和监控,把金融创新作为金融发展的原动力,同时把金融创新带来风险的可能性控制到最小。目前,商业银行自上而下的架构层次已经不能适应全球化市场的风险管理要求。银行监管者应充分认识到危机的系统性,从全面的角度而不是从局部的或者单个机构的角度来观察风险。

2. 正确认识金融管制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管制与金融监管是两个不同概念。管制有控制的意思,有权属之义,不仅有法律授权下的管理权,还有实际所有权下的控制权。监管没有控制的意思,即没有实际所有权下的控制权,但有法律授权下的管理权。管制是一种直接的、强制性的控制,监管则是一种间接的、强制性的监督和管理。而且,管制的范围要小于监管的范围,管制是出于强硬的管理动机以控制金融风险,而监管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保护投资者、熨平市场运行。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金融管制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在非常态下,监管当局可以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创新与发展进行更多的管理与限制,主要侧重于对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限制和全面风险的管控。在常态下,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创新与发展应给予鼓励、支持和指导,主要侧重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业务的稳健发展。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金融监管与金融管制的界区,导致了监管过度、监管真空和监管冲突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金融管制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3. 正确认识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关系。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是“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主题,在继续注重“引进来”的同时,更应加快“走出去”。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关系。中国银行业的开放不但包括对外开放,也包括对内开放,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外资银行在经营地域、客户、业务等方面均实现了“国民待遇”。但对内开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快中国银行业对内开放有利于优化中国的银行体系,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的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有利于规范和疏导民间信用组织和地下金融活动。因此,“十二五”时期监管当局应逐步放松有关行业准入标准,推进银行业对内开放进程。一是放宽优秀中资银行在地域和业务方面的市场准入;二是放宽民间资本对银行业的准入,允许其依法投资或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是“改造”与“新建”并举,积极发展中小民营银行。

4. 正确认识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关系。作为调控和管理金融活动的两大政策手段,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政策在目标取向上是一致的,两者也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银行监管所创造的安全且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而独立的货币政策所创造的稳定的货币环境,也是有效实施监管的最为关键性的市场环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短期目标差异、信息共享缺乏、机构协调不畅等诸多原因,两者存在着政策效果相抵甚至冲突的可能性。譬如,为了促使经济走出低谷,央行力推宽松货币政策,但由于在下行周期监管政策自然趋紧,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关注程度等方面要求提升,对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形成明显的制约,部分抵消宽松货币政策的效果。为此,“十二五”时期应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推动两者人员互相学习交流等方式,避免两者政策冲突,提升协调互补力度。尤其是在现阶段,通货膨胀以及资产泡沫风险逐渐显现但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退出时机尚不完全成熟,应充分认识到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两者操作空间的差异性,高度重视两者的协调,在维持宽松货币政策基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适度收紧监管政策,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5. 正确认识资本监管与风险监管的关系。《巴塞尔资本协议》实施以来,资本监管在中国银行监管中日益处于核心地位,资本充足率成为监管当局调控银行信贷规模和银行业稳健运行的主导工具。当然,应充分认识到,资本监管虽然是银行风险监管的核心,但并非风险监管的全部,更不能代替其他风险监管。从此次全球金融危机来看,促发并导致危机蔓延、银行倒闭的关键在于流动性风险,是流动性不足而不是资本充足率较低导致了银行失败,所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应当成为“十二五”时期银行监管的核心与关键,监管当局要在继续推动资本监管水平更上一层楼的同时,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领域,努力搭建起一个全面风险监管体系。

(三)政府部门要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加快职能转变,为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 加快政府转型。“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将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其关键在于政府转型,即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确立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通过政府转型形成规范的公共权力行使的制度框架。政府部门尤其要尽快转变“以追求GDP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主要任务、以上重化工业项目和热衷批租土地为主要途径、以行政推动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为特征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

2. 调整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建立多层次且相互联通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层次且相互联通的金融市场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广阔平台,建议建立各金融市场联结机制,改变目前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并逐步对商业银行开放资本市场,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平台。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通过制定银行业发展规划,形成多层次银行体系,让不同层次的银行服务于不同的客户群体,避免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

3. 培育市场机制。培育市场机制主要包括:第一,矫正资金价格机制。进一步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进程,并给予银行产品定价的自主权,监管机构则利用银行同业自律机制形成银行产品定价调节机制。第二,培育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市场化人才选用机制。引进市场化的评价和考核标准,培育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先市场选拔、后组织认可的方式,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银行经营管理岗位上来。

4. 优化金融生态。要进一步减少各级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减轻商业银行的税负等。

(责任编辑 代金奎)

作者:葛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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