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2023-04-07

报告是在工作或项目事后编写的,所以报告具有总结性、叙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格式编写,才能编写出有效的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

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组长: 王洋郁

组员:陈信西、叶华、白萍、张祥捷、杨钟惠、毛旭升、廖张刚

2、报告程序:

2.1报告对象:在我院内死亡的就诊患者(包括门诊和住院)、120院前急诊的死亡病例。

报告人:参加抢救的本院主治以上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医学死亡证明书

医务科---负责网络直报。

2.2 空白死亡证明书由急诊科负责统一加锁保管,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防止遗失。发出空白单时应及时登记领出科室、医师和日期。

2.3临床医师持填写完整的死亡病例报告卡,到急诊科领取死亡证明书填写。

2.4医师应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开立医学死亡证明书,并将死亡证明书后两联交由家属,死亡病例报告卡及死亡证明书的前两联交由急诊科负责保管,医务科每周检查并补充空白证明书,及时进行死亡病例网络直报。

3、报告质量规范:

3.1临床科室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死亡时间、患者常住地址、患者户籍所在地、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填卡医师、填卡日期等。特别要强调的是死亡时间、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这三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3.2死亡病例登记本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主要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致死疾病名称、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3.3医务科应根据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确定患者直接致死的疾病以及根本死亡原因,按ICD-10进行统一编码;根据患者身份证及户口簿,确定患者户口地址以及生前常住地址,进行网络直报。

3.4报告及时性:临床医师应在根本死亡原因及直接致死疾病已明确的前提下,及时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医务科应在患者死亡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4、报告质量管理及监督检查

4.1科室应以医疗质量自查为依托,按照报告质量规范,由各科室质控员负责对本科室死亡病例报告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向科室主任负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指正,检查内容记录在科室质控自查记录中。

4.2医务科定期进行检查,在接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后,对填写质量进行检查,有问题的应责令填写医师改正,严重质量问题者应进行处理。

4.3医务科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对相关临床科室通报。

5、奖罚措施:医院对死亡报告完成准确及时的科室,应给予积极鼓励,结合每年的传染病报告情况,可以考虑对个人进行适当奖励。对临床科室迟报、漏报的,每一例发现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1分,发现死亡证明及死亡病例报告卡有缺漏或严重填写错误的,每一例发现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0.5分,相关检查结果随质控总结上内网向全院公布。

第二篇: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篇: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 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 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 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 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 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 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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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 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 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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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本院特制定本制度 :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在家中死亡者,家属需在居委会开具死亡个人资料证明(死者姓名全称、性病、族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主要致死的疾病名称,并死于家中)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院医生填写的《死亡证》的收集、审核、登记、整理和网络报告工作。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报告工作,并定期开展查重和自查工作。

5、有计划的对全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做好原始《死亡证》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定期下载和储存本院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进行备份

8、应妥善保存死者的个人资料证明。

9、每月31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上报,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死因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

第五篇: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一、经治医师对所分管病人的病情,应密切观察,如发现患者病情加重或恶化、威胁生命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包括主治、主任医师)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下病危医嘱。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家属签字后,一份交于患者家属,一份在病例中留存,一份上报医务处。必要时,请医务处协调有关科室会诊、抢救,组织全体人员(包括家属),全力以赴抢救;病情稳定好转。

二、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治或值班医师及当班护士在进行尸体料理的同时,由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三联单),其中

二、三联交患者家属,以备注销户口、办理火化等用,一联尽快报告医务处并及时通知感染控制科网报。必要时上报院长,协助科室做善后处理。如为医疗事故争议,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填写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及根本死因。

三、病危和死亡通知书报送医务处后,医务处应认真登记,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如经治医师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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