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2022-10-20

第一篇: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和作用

1.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2)依法协助政府对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治安、人民调解、社区卫生、计划生育、物业管理、社区环境等工作进行管理;

(3)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协调处理社区内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并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项,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

(4)负责对社工专干的聘用和考核。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明确社工专干岗位职责和竞聘上岗、考核、评议等程序;

(5)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需求,向政府转达社情民意,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6)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务服务工作在社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2.社区居委会的地位和作用

社区居委会是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市社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社区居委会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宪法》规定,广大人民拥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决定了除个别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都有参与管理社区的权利,都有参与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通过社区居委会这一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体社区成员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良好的民主习惯,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依靠力量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包括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基层政权部门不仅肩负着密切党群关系、政群关系的使命,而且需要发动群众来完成一系列行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的基础,具备把党和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群众中去的功能,能更好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优势,因此成为基层政权的依靠力量,发挥着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成员利益有关的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会福利、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物业管理、社区文化体育、社区共建与协调等工作的功能,发挥着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政策,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的功能。实践证明,社区居委会是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石,没有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城市社会管理就难以顺利进行。

(3)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密切党群关系、政群关系,既是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区居委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架起党和政府与广

大居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社区居委会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路线、法规传达给广大居民群众,又把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反映给人民政府,不仅使党和政府能够通过社区居委会及时地倾听到群众的呼声,同时也使居民群众能够通过社区居委会了解、掌握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实践证明,社区居委会在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发挥着任何组织都无法替代的作用。

(4)社区居委会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社区居委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居委会开展的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社区福利、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不仅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二篇:村委会及社区居委选举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细胞,自治组织选举工作是加强自治组织建设的基础,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今年我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铺开,全市1825个村(原为1827个村)都要进行换届选举,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计划从9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情况看,换届工作难度较大,而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则相对容易。在此,我们试着从比较分析的角度,结合上届换届选举的工作实践,对村委会选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异同进行分析,以更好地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一、我市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我市依法在农村实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迄今为止,全市已进行了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从历届选举的情况看,我市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个一”:即一届比一届彻底(不留死角),一届比一届规范,一届比一届群众满意度高。在XX年进行的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市仅仅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1827个村的选举成功率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一个不剩、不留死角,全市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6466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有697个,占38.1%,村委会成员年龄明显下降,文化层次明显提高,结构趋于合理。沁阳市还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县,为全省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经验。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市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四城区先后于XX年和XX年选举产生了我市第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于XX年3月至4月进行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后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个城区的8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纳入换届范围。这次换届选举呈现了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建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四城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以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二是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先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提倡交叉任职,换届后,有43个社区实现了“一肩挑”,占四城区社区总数的50.6%,交叉任职人数也达到了125人;三是社区民警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竞选,以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确保一方平安。换届后,民警当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社区有48个,占56.5%;四是换届选举工作进展迅速,运行平稳,仅仅用了48天时间,全市85个社区就全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共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528人,平均年龄为37.9岁。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满意”,即各级领导满意、当选人个人满意、社区居民满意。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组织有力、进展迅速、程序规范、效果良好,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但是在换届选举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既有坦途、也有曲折,既创造了可供分享的经验、也有应当汲取的教训,二者相比,村委会换届选举历时更长、难度更大、竞争更为激烈,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更多,从以下三组数字中可以略见一斑:一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全市各级共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1952个,工作人员达到6200余人;二是在全市最后一个换届的村,温县赵堡镇北平皋村换届选举时,县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同时从各乡镇抽调主管换届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等200余人,分成27个工作组,驻村帮助做好工作,县公安局抽调专人组成应急小分队,负责维护村中秩序;三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市换届办共接待上访案件151件,涉及36个乡镇96个村。信访工作存在有“两多两大”现象,两多就是上访人数多、缠访次数多,群众上访少则一两个人,多则几十个人,有的村甚至十几次上访;两大就是范围大、影响大,有的群众不仅到市里上访,还到省里上访,甚至到北京上访。而社区居委会换届则相对比较顺利,运行比较平稳,整个换届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比较分析

从以上可以看出,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村委会换届选举更为困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对容易。下面,我们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用比较的方法对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相同之处

1、组织性质相同。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都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都以“三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自治内容,都具有自治性、群众性、基层性的特点,与上级政府的关系都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2、领导核心相同。党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进行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都要充分发挥党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在国家法律和党的章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3、换届目标相同。一是要通过民主选举,真正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基层工作者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二是要通过民主选举,进一步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三是要通过民主选举,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培养广大群众的民主习惯和能力,健全完善群众自治,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管理中当好家、作好主;四是要通过民主选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4、换届原则基本相同。从宏观层面上看,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原则完全相同,即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上述三个原则要有机统一;从微观层面上看,二者坚持的原则也大多相同,如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竞争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与秘密写票原则、公开公正原则等。

(二)不同之处

1、选举工作量不同。在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市共有1827个村参加换届选举,在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四城区共有85个社区纳入换届选举,从绝对数量看,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量要远远大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量。

2、选举方式不同。村委会的选举方式是直接选举,《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能由户代表或村民代表间接选举产生。我市在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两种选举模式,一种是“海选”,就是不提候选人,而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沁阳市葛村乡的西庄、郑村等7个村及武陟全县367个村实行了“海选”;另一种就是先提名确定候选人,再针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我市其他村实行的都是这种先提候选人的选举。但是不管采取何种选举模式,其实质是相同的,都是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XX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XX〕13号)的相关规定,有三种选举方式可供选择,分别是居民直选、户代表选举和居民小组代表选举,其中后两种方式都属于间接选举,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每个社区因地制宜确定。在我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有2个社区实行了直选,有7个社区实行了户代表选举,有76个社区实行了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从单个的村落和社区来看,由于村委会实行直接选举,一个村的选民少则几百人,多则两、三千人,而实行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的社区,一个社区的选民多则

二、三百人,少则几十人,与村委会选举相比,社区选举中直接参与选举的选民人数更少,更容易形成一致意见。

3、选民的关注程度不同。整体看,农村选民对选举更为重视,而城市选民则相对淡漠,这是造成农村“难选”、城市“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上次农村换届的情况看,我市确实有一部分“难点村”(含城中村)拖了全市换届工作的后腿,这些“难点村”村情选情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选民关注程度很高,选举竞争非常激烈,这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两个因素更是不容忽视,一是利益驱动,村委会具有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性质,许多村都有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一般来说,集体经济越发达、集体资产越多的村,村委会成员职位的吸引力就越大,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竞争,特别是一些临近城区的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村庄在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出让出卖土地多,集体收益比较大,有些人参选村干部就不是为了给村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有利可图,因此,在换届选举中,竞争就异常激烈。除了上述利益之外,还有一些权力也是掌握在村委会手中并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如宅基地的分配、农民承包土地的分配、计划生育指标等,这也会对选民形成一定的吸引力。城市社区的情况则完全不一样,社区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其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负担,且数额有限,而且社区不象村委会那样担负着很多管理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因此,社区居委会的职位对居民吸引力不大,虽然由于就业形势的原因,社区选举的竞争有所加剧,但这主要是对就业岗位的竞争,与农村选举的利益之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另外,社区居民大多都有各自的单位,是典型的“单位人”,所居住的社区对他们来讲没有什么经济利益,其切身利益紧紧依附于其所工作的单位,而与其所居住的社区无关,因此对社区事务兴趣不大,他们虽然也参与社区的投票选举,但这很大程度上是各级动员的结果,属于被动参与。二是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农村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种血缘群体最基本的是家庭,由于受到我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影响,家族宗族观念在广大农村仍然存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使得农民需要帮助时首先寻求家族内部的支持,无形中又强化了村民的家族意识。换届选举往往是各种矛盾相对集中发生的时期,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尤为明显。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以家族宗族观念代替民主观念,把本家族的利益置于村民的集体利益之上。比如有的村民为了使本族在村中占有一席之地,选举时只投本族、本姓人的票,千方百计将其选为村干部,而不考虑他能否胜任。又如在高新区李万乡史平陵村的换届选举中,由于该村选民家族宗族思想严重,每一家、每一门都想在自家中推出一名村干部,导致投票不集中,无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前三次选举均已失败告终,第四次才勉强选举成功。而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属于地缘群体,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的居民大多互不相识,更谈不上有家族宗族势力了。

4、选民的素质不同。农村和城市相比,农村选民受教育水平和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使得农村有相当一部分选民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他们更注重实际和当前利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具体表现为有的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票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候选人为了当选,就拉帮结派;有的选民则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把换届选举看作绝对的民主、绝对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任何约束,一看选举对自己不利,就拒绝承认,冲击选举会场,破坏选举秩序,甚至集体上访,多次缠访,导致换届工作被迫停滞,无法正常进行。

5、法律规定不同。村委会选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都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可以说,基层自治组织选举方面的法制建设已经严重滞后于民主实践的发展。村委会选举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村委会组织法》,而《村委会组织法》中有关村委会选举的规定比较简略,亟待完善(《村委会组织法》目前正在修订中),虽然我省的《实施办法》做出了一些配套规定,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法律规定涵盖不全面,具体工作中有时会处于“无法可依”的困境;二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仅难以操作,而且容易引发争议纠纷。在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民对法律条款发生多项争议,内容涉及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如何界定贿选、如何办理委托投票、选票的认定标准等多个方面,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激烈,村民对某个条款的争议往往会导致矛盾的爆发,进而影响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局。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居委会组织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它们分别颁布于1989年和1994年,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委会组织法》也正在修订中),同村委会选举的规定相比,其关于选举的规定更为简略,只规定了应当进行选举和选举方式,对选举程序却未做规定,具有操作性很差但弹性很大的特点,在实践中,由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比照村委会选举的做法进行,只要符合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居民群众的意愿,就基本不会产生违反程序的问题,加之选举激烈程度不高,反而使得社区选举争议较少,进展顺利。

三、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发生的新问题,也是必然会发生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些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突出重点,抓关键、抓落实,促进我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素质。要加大对村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标语、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要通过换届选举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村民群众,使他们明白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要引导村民确立正确的参选动机,强化对村级骨干力量,尤其是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帮助他们从根源上确立正确的参选观。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建立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改进学习培训的方式,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通过培训,增强他们对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他们执行法律政策的水平和开展自治工作的能力。

(二)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用民主的办法解决民主中存在的问题。要在农村突出抓好议事、监督、理财这三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是要完善和落实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保证广大村民参与村里重大问题的决策,真正做到凡村里的大事、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要完善和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广大村民参与管理,实行监督。三是要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推动村务单纯由村干部管理到村民自我管理的根本转变,淡化村干部对集体经济的控制力。

(三)要搞好社区服务,完善社区自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14号),积极引导、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要经常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自治工作的参与热情。要继续完善社区选举制度,在今后的选举中逐步扩大居民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尽量使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增强社区选举的广泛性。

第三篇: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2、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3、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4、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5、协调社区居委会各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6、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共建理事委员会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

第四篇: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北京市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试行)

一、做好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引导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教育引导居民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有关决定;

3.负责开办社区市民学校,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国防、环保、健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文化、科普、环保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居民争做文明市民,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居民自治;

6.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完善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领导下属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各委员会作用;

7.依法组织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工作;

8.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本社区重要事

项和涉及本社区居民重大利益的事项;

9.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完成社区居民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10.建立完善社区事务听证会、议事协商会等会议制度,召集社区各方代表参与研究社区内共同关注的问题,协调处理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

11.负责管理和维护本社区居委会财产,管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参与管理社区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12.实行居务公开,通过居务公开栏、公示牌以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让社区居民及时了解社区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质询和监督;

13.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的公益事业,可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和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定期公开收支账目,并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

14.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居民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活动,参与对本市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相关工作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15.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工作;

16.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

三、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17.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办理涉及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和需要盖章的有关手续;

18.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创新居民工作方法,广泛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

19.了解掌握和关心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及时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

20.组织动员楼(门、院)长、居民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个人意愿;

21.负责协调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22.制定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制度,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加强社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

23.及时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四、扶持和发展社区各方力量,积极推动社区的共驻共建

24.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同时为驻社区单位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驻社区单位事业的发展。

25.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开展救灾、救济、募捐等公益性活动和社区志愿活动,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有关款物管理情况和去向,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

26.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经居民会议决定,与驻社区单位签订有关协议,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内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开展共驻共建;

27.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督促保洁单位搞好环境卫生;

28.支持妇联、团组织、工会、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活动;

29.培育扶持具有自治性质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发挥扩大参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协助政府做好有关工作,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0.协助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31.协助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服务;

32.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社区帮教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群防群治;

六、其他工作

33.结合本社区实际,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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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党组织职责 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 社区代表大会职责  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 社区党员联系居民制度 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六大工作委员会职责 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 社区工作者准则

 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守则  社区居民委员会十项经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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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职责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支部或党总支的负责人原则上应按党内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根据目前现状也可先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社区自治组织,支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社区;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活动;加强街道党工委做好社区工作者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和监督工作。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质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或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民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民爱国卫生运动,一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支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等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受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成员的委托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的各项事务;

社区代表大会职责

建立社区代表会议制度。社区代表会议是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机构。由社区内的本市居民、驻社区单位和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的外地来京人员及其他方面的代表按一定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邀请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加。社区代表会议要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其主要职责:选举、撤换、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成员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改变或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监督。

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1、社区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人的意见被否认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按照支部的整体意见执行。

2、书记和党员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有表决权,都必须服从和执行党支部整体通过的决定、决议,维护党支部集体的权威,任何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背离组织另搞一套。

3、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4、党支部会议是党支部对重大问题做出集体决议的主要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书记不在,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社区党员联系居民制度

一、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与居民的联系,认真负责地做好居民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党员联系居民的内容:(1)联系思想,要知其心,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家访等活动,帮助党组织把握居民的思想“脉搏”,准确地抓住思想“苗头”,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联系工作,要知其责,帮助居民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联系生活,要知其情,随时了解居民本人及家庭情况,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联系的方法及对象:在居民中,凡有能力的党员,一般按照专业分工或居住区域,每人确定一定数量的居民户作为固定联系对象。党员在自己的联系户范围内,具体负责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居民勤劳致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国家和集体安排的各项任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社区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党员汇报、交流联系居民的情况,并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年终进行评比。„„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社区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研究部署支部工作,讨论决定本社区的重大问题;

二、了解和掌握社区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区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社区成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五、负责主持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协调“两委”关系,支持“两委”成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抓好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的班子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检查督促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居委会主任职责

1 .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2 .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3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接收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 4 .全面负责本居民委员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5 .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6. 管理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协商议事委员会及社区成员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 .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 .配合主任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2 .做好分管工作,帮助和指导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3 .负责总结汇报分管工作情况。

4 .完成社区居委会确定的临时任务,接受主任的委托,召集和主持有关会议。 5 .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六大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社区服务和社区福利委员会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和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及成员开展尊老助残、扶贫济困活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依法协助政府办好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 3 、落实优抚政策,做好困难群体的服务工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经济状况评审和公示。并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4 、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社区再就业。

5 、加强为老服务工程,维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综合活动。

6 、协助政府做好婚姻登记证明,配合政府做好民政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宣传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和殡葬改革制度。 7 、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活动,协助政府搞好义务兵登记和每年的征兵工作。

二、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 、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社区成员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2 、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依托社区警务工作站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站,协调社区治保力量,共保社区安全。 3 、协助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好缓刑、监外执行及“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及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和监管。 4 、做好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掌握社区人员流动状况和房屋出租情况。

5 、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解各种纠纷,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社区医疗、防疫计划建设、自救互救、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 、建立计划生育宣传阵地,维护社区居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好本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3 、对社区内的卫生服务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监督。 4 、配合政府做好社区适龄公民无偿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工作以及精神病的防治监控工作。 5 、为社区老年人和育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四、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委员会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2 、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科普和体育活动,培育壮大社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 3 、充分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4 、积极开展学习化社区和终身教育思想的宣传工作,配合政府搞好老年教育,办好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站,开展经常性的社区科普健康教育。

五、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规划、环境保护、爱国卫生和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 、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防病防疫活动。

3 、协助政府做好环境、绿化、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清洁美化楼院,教育居民爱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4 、协助政府解决好在拆迁、施工中的“扰民”和“民扰”问题。

5 、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并派人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6 、及时向政府反映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社区环境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

六、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职责

1 、协调和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实现共驻、共建、共享。

2 、协调社区各项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制定社区发展计划,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好集体资产。

3 、宣传贯彻《公司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协调、动员、组织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 、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组织好“三八”志愿者服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5 、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维护社区公共设施和社区资源。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遵纪守法,按章办事,清正廉洁,发挥带头作用。

2、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把政策及时传达给群众。

3、按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组织各项公开内容的落实,努力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4、监督和检查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居务公开制度办事。

5、对不执行居务公开制度和违法乱纪的,经查证后及时给予纠正或处罚。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工作者准则

准则内容为“

一、

二、

三、

四、

五、六”

“一”是一个宗旨,即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二”是两条原则,即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原则和求真务实取信于民原则; “三”是三项标准,即勤于学习与思考、善于开拓与创新、乐于吃苦与奉献; “四”是四项要求,即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五”是五个清楚,即优抚对象清楚、下岗人员清楚、特困群体清楚、人员结构清楚、居民需求清楚;

“六”是六个必访,即特困家庭必访、军烈属家庭必访、邻里矛盾纠纷必访、新迁入户及暂住人员必访、“两劳”释解人员必访、“法轮功”习练者家庭必访。

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守则

a)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b) 根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报告工作。 c) 加强一班人的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的搞好社区建设; d) 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e) 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组织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化发展而努力。 f) 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成员的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地为社区成员服务。 g) 及时向政府和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十项经常性工作

一、经常掌握辖区内的情况,为搞好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文化活动,搞好辖区环境建设和综合治理,消灭蚊、蝇、鼠及其孳生地。

三、做好民事调解和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四、维护辖区的市容卫生、市政管理、治安、交通秩序,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五、指导辖区内的居民、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楼(巷)、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居委活动。

七、为居民提供社会化服务。

八、组织居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九、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搞好征兵优抚工作。

十、宣传政府政策法令,反映居民意见,提出建议,协助政府部门搞好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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