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

2022-10-19

第一篇: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

加强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

加强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 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人类面临的紧要而艰巨的任务。人类对自然的生态经历了物我敌对、物我所用、物我可亲时期,从而走上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建设生态文明所强调的是人类的发展不应该威胁自然的整体性和其他物种的生存,即人类和自然界的其他 物种共存共荣。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的社会资源,担负着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建立在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森林资源基础上才能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益。而这种效益必须是在保证森林的永续利用原则下获得。因此,解决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扩大森林资源,把各类林地充分利用起来,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森林资源加强保护和集约化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科学地开发森林资源的利用和加工技术。从巩固森林资源基础和促进经济发展来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增强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最终目标

森林资源的培育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没有资源的保障,就不能实现森林生态和物产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森林培育的发展,要靠技术的进步。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吉安县林业生产经营模式空前活跃,造林绿化势头空前高涨,依靠科技造林培育森林资源势头不断推进,林改后,吉安县年匀以4万多亩的造林面积增长,这就是林改后林业工作的根本目标。其做法是下硬性指标,采取科学办法解决当前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首先从分类经营,造林设计,提前整地,适地造林,良种壮苗,抗旱造林,集约经营,幼林抚育,现代栽培技术,定向培育等方面实现技术和管理突破。保证林业科技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其次是加强对现有林的抚育,加快对低产林分和残次林分的改造,合理调整林种树种和林龄结合,提高森林的质量。

2、科学经营管理好森林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森林资源是林业进行生产活动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的多少、质量的好坏、能否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社会和林业多种功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的任务是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实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好森林资源和开发利用中的各种问题。为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功能利用奠定基础。森林资源的管理内容,首先是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数据,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分类经营,建立法律和科学的规章制度,确立森林资源的技术体系。其次是森林的利用管理,科学规划,组织森林资源利用,实现森林资源正常合理消长的宏观控制。再次是监督检查森林资源管理中的有关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保证森林资源管理的顺利进行。

3、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林业执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对林业进行宏观调空有着重大意义,林业是具有生产和公益功能的行业,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自身存在的特点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许多阻碍,通过法律的强制对林业的发展加以保护,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一,加强采伐限额管理,确保采伐限额严格执行,严格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

首先把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乡镇。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科学合理确定森林采伐利用方式和强度,然后提交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次是严格执行伐区设计,严禁在抚育采伐中“砍大留小”、“、砍坏留好”。做到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再次是强化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违者依法查处。

第二,严格控制限额采伐,解决林地逆转问题

根据以往在培育,发展森林资源时,忽视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一些乡镇的局部利益,短期行为,林业部门抓落实不够,造成超限额采伐问题,使有林地变成疏林地,疏林地变成无林地,使林地逆转,严重制约了林业可持续发展。针对上述问题,首先要进行确权发证工作。二是要明确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现超限额采伐,毁林造成林地逆转的一律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三是加强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杜绝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的事件发生。四是对一些低产林,疏林地由林业局下去调查,合理确定更新。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规划确定使用用途,采取相应的林地保护措施。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从而使超限额采伐,有林 地逆转得到根治。

第三,加强对木材加工点的检查监督

2008年,为了消化处理好雪灾木,吉安县采取特别政策,当时大批量地上了一些临时木材加工项目,这些加工企业在处理雪灾木的过程中起过积极作用,同时有的企业也钻了政策的空子,借机收购非法木材,有的企业有效期已满,现在还在继续加工生产,为非法销售木材者提供方便,严重扰乱了木材加工生产秩序,使森林资源严重遭到损失。林业部门应及时强化林政管理,对木材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未经过林业局批准的,或已批准到期的,要依法取缔。

第四,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素质

一是对资源林政执法人员要求政治上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管理规范,执法严格。二是要建立执法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对执法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执法犯法行为严肃处理,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执法力度。三是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经费,保证基层资源林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四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为资源林政工作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五,深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改革

要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以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需要,对不利于森林资源有效保护管理的办法加以改进和完善。如制定“非公有林经营管理办法”“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和采伐管理办法”,“林地管理办法”、“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成林检查验收办法”等操作性强的地方配套法规。逐步 形成办事高效,监管有力,执法严明的新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体系。

经过实践证明,只有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林业才能有跨越式发展,为把吉安县打造成林业大县提供有力的保障。加快农林牧的比例协调发展,增加林业森林资源的储蓄量,改变生态环境,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篇:森林源林政管理办法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伊春市委、市政府“三个决不”和“四严四不”(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取得暂时经济效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严格控制采伐限额不动摇、严格伐区管理不放松、严格责任追究不留情;严打涉林犯罪不手软)的严管林方针,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林权制度改革。结合双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局施业区内从事涉及森林资源生产、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管护、严禁超采、积极培育、科学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

森林采伐管理

第四条

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杜绝超采。保证责任落实。兑现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责任状,依法追究超采滥伐有关责任人。

第五条

伐区调查设计必须按程序办理。由调查设计领导小组

组长和成员进行现地踏查,根据踏查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年度伐区调查设计。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应根据我局现地林分情况,设计相应比重低强度经营择伐,定株限径。

第六条 对森林调查员(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资源林政主管部门定期对调查设计内外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二年培训不合格,解除调查队员资格。小队长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股段长及副队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

实行调查設计质量检查验收单制度。森林资源林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三定二保一加强”(定任务、定责任、定成本,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加强验收)的调查设计管理办法,严格检查验收。对外业调查设计结束的小队,局和大队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验收的外业调查设计,不予支付调查工资。

第八条

严格执行伐区三级拨交制度。各生产单位要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严格按调查设计资料组织生产,任何情况下不准机械集材,杜绝越界、无证、超强度、串树种采伐。

第九条

严格“伐前公示”和拨一号、采一号、清一号、验一号、再拨一号制度。对造林地块实行带状清理,非造林地块可采用散铺清林。

第十条

严格执行伐区管理验收制度。及时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伐区检查与生产作业质量检查实行资源林政主管部门、生产主管部门和专员办联检联追制度,对伐区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不经伐区验收,财务、工资部门不予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

加强对丢弃材、遗弃材的管理。要检山尺、吊卯、枝丫材归堆,拉光扫净。

第十二条

对木片、木炭、锯沫加工原料实行申报和认证制度。原料加工前,林场所及资源站必须向局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局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生产部门和驻局专员办共同认证后,由局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加工原料认证单方能组织生产。坚决杜绝加工好材,禁止伐区外捡集原料。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伊春市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木采伐规定》,做到天然红松一棵不采,幼树一棵不伤。

第三章

林权林地及民有林管理

第十四条

实行林地总量控制,严格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依法保护林地资源。提高林地有偿使用意识,加大林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力度。对擅自占用林地、开荒林地和改变林地

用途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凡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在管护经营区发展特色经济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林地有偿使用费和管护经营期间抵押金。

第十七条

加强林业多种经营用地的管理。凡使用林业多种经营用地者必须与森林经营单位签订《有偿使用林地合同》,严禁拱地头、扩地边行为。

第十八条

严禁在林地内散放牲畜,放牧要有专人在指定位置进行,提倡牲畜圈养。对散放牲畜造成破坏林地、损坏树木(包括幼苗、幼树)的,按毁林案件处理。

第十九条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对集中连片,生物多样,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划定为湿地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条

民有林管理。调查设计由资源林政管理部门会同林调队负责,造林、病防、扶育管理由营林部门负责,造林3-5年后由资源、营林部门共同组织成林验收。验收后由资源管理部门纳入新成林档案管理,并发放成林验收合格证及民有林合同书。资源部门要及时编制民有林采伐限额、提报采伐计划、报批采伐设计,

为民有林的快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造林地中进行林粮间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退耕还林地和民有林地的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成活标准的,进行补植。三年达不到成林标准,要收缴林地荒芜费,并收回林地另行发包。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民有林和退耕还林档案,对民有林调查设计、合同书等资料实行林业局、林场所、经营户三级管理。

第四章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常年执法检查,公安、资源林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历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和私自买卖、加工、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林地内绿化树、珍贵灌木、草本植物的移植和采挖管理。需要移植采挖、生产烟杆、架条等必须经申请场(所)同意、资源林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对剥树皮、掠青的行为,按毁林案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珍贵濒危树种及动植物生长环境的调查和保护,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档案。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林地承包户、动植物养殖户、植物培育户进行技术培训,及时办理《采集证》、《收购许可证》、《养殖证》、《回

捕证》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

第二十八条

按照“远封近分、专群结合、三级管护”的办法,抓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远山区封山设卡,近山区分包到户,专业队管护和群众相结合,林业局、林场所、管护经营户三级层层制约,一级为一级负责。把管护与经营有机结合起来,没有经营项目不允许参加管护。做到管护经营者个个有项目、户户有经营、人人有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的各项制度和考核体系。把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林场(所)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

管护经营区内的林木资源、天然动植物归国家所有,对集中连片的红松籽、五味子、刺嫩芽等山产品实行竞价管护经营承包。

第三十一条

天然散生林副产品谁经营、谁管护、谁投入、谁受益。

第三十二条

实行林冠下经营项目审批制度。对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经营项目实行管护经营抵押金和合同制度,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第三十三条

加强森林管护经营承包的档案管理,档案资料做到规范、齐全。

第六章

木材加工、运输、销售管理

第三十四条

切实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并强化对办证和木材运输检查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把住购销运输关口,杜绝偷拉私运,做到进出总量相符。

第三十五条

办理木材运输证明的,运输原木应持有原木发票,运输板方材需持有木材加工许可证复印件、原木发票、板方销售发票。木材运输证明由资源林政科科长一支笔签批。

第三十六条

凡是销售木材,无论是销往当地加工厂点,还是销往外地,都应到当地资源林政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证明,做到一车一票,一车一证,票、证、物三统一。二次起运木材,必须持有效凭证重新办理木材运输证明。

第三十七条

山上林场所一律禁止设立锯材加工厂点。 第三十八条

加强伐区剩余物及加工的木片、木炭、锯沫运输的管理和控制,凭证运输。

第三十九条

进一步加强木材检查站管理,把住木材和野生动植物运输关口,检查员必须按国家、省、市的要求佩带检查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第七章

森林资源统计和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要坚持实事求事、及时准确、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建立和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微机管理。

第四十二条

加强森林资源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各林场(所)要保证档案员相对的稳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要做到图、表、帐和现地一致。

第八章

森林资源管理报告制度

第四十三条

实行资源林政工作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定期向主管副局长报告工作,主管副局长定期向局长汇报资源林政工作,发现破坏森林、毁林开荒、乱占林地行为,当地林场(所)要立即上报局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主管局长报告,情节较重的,主管局长要向局长报告。涉及重大林政案件及有可能发生重大林政案件倾向的,主管局长必须向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汇报。

第九章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林场所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任期责任制。任期内发生重大林政案件或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场所长就

地免职,其它相关责任人一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五条

林场(所)超限额、超计划采伐林木,按《伊春市关于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木材经销中违纪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法行政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集体研究决定的,同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上级机关批转、督办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不组织核实、查处,或者不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案件办理情况的,视情节追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十八条

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和林政案件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资源数据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或者擅自变更、篡改森林资源调查、检查、核查、监测数据的,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条

林政检查人员在履行林政检查时放“人情竿”或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组织领导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局成立资源林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局长、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相关行政领导担任,成员由计划科、财务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资源林政科、管护办、木材科、生产科、营林处、森调队、公安局森保科、监察科、贮木加工厂、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科,办公室主任由资源林政科科长兼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行。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双丰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三篇: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xx同志先进事迹

xx,男,现年42岁,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现任长沙县林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该同志自担任县林业局局长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抓住资源林政管理不放松,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确保了全县林政秩序的稳定,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干好一项工作,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人才的问题,要有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xx同志将提高队伍素质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造就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长沙县林业局以思想作风整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资源林政管理涉及行政执法,往往是与一定的权力联系在一起,为了保证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履行职责,xx同志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他还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定了《长沙县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即:严守执法权限,不准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严守执法标准,不准纵容、袒护、包庇被查处的对象;严守执法秘密,不准泄露案情和稽查行动计划;严守廉政纪律,不准向经营者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严守职业规定,不准从事或参与林木经营活动;严守行为规范,不准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通过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制度,长沙县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技术性、专业性较强。鉴于从业人员大多不是林业专业院校毕业的实际情况,xx同志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出台各项鼓励措施,让干部群众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积极投身在职继续学习。长沙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2002年在周海林同志的积极策划下,中南林学院林学专业成教本科班和园林专业自考本科班在长沙县林业局成功开班,全系统共有71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占总人数的40%。周海林同志常讲“投资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是回报率最大的投资”。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系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长沙县二类资源清查和林权证换发等林业中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就得益于有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周海林同志在这支队伍的塑造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采伐管理,确保资源增长

三、加强林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管理是资源林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县的林地管理工作在周海林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围绕依法行政,实现了全县征占用林地报批率和规费到位率100%的良好成绩。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大众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向征地业主和当地政府领导宣传林地管理,让他们了解征占用林地为什么要办手续,不办手续的后果及申办程序,让他们明明白白办手续,清清楚楚交费用,提高依法征占用林地的意识;二是加强协调,确保管理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林地一直不缴规费,不办手续。xx同志上任后,多次向区、县领导进行汇报,指出不办手续的危害性和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途径,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终于做通了区、县领导工作。目前,经开发区的所有征占用林地项目都能按规定办理。林地管理牵涉到国土、法院等部门,xx同志多次主持协调会议,最终促成林业、国土、法院三家的协商制度的形成:征用林地国土部门必须见到林业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上报;只要手续完备,林地管理的强制执行案件优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依法使用林地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全额到位;三是依法行政,打击违法征地。近几年,长沙县林业局多次组织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对象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下达催办使用林地手续通知,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和限期补交林业规费通知书,直至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杜绝非法征占用林地。

四、加强森林防火,确保资源安全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最大的敌人。近年来,随着森林植被越来越好,长沙县的森林防火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周海林同志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的原则,努力构建完备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一是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加强值班和巡防力度,添置灭火器材,建立常备扑火队,狠抓了预防工作,减少了火灾的发生;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重点防火期内,精心组织由县级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同时落实局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联系乡镇制度,确保防火措施、设备、人员三到位;三是及时扑救,做到一旦有火灾,及时出警,组织当地干群积极扑救。在查处森林火灾过程中,始终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四是加快扑救队伍建设。2005年,共投入85万元,组建了长沙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连和12支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与武警长沙指挥学校结成军民共建单位,健全了森林防火快速反应机制的预警机制,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能力。通过几年的努力,有效地将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五、加强行政执法,维护林政秩序

行政执法是法制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xx同志始终将打击毁林犯罪作为资源林政管理的重点来抓,他曾经多次饱含深情讲“作为一名林业干部,看到乱砍滥伐的现象,要有别人在砍自己的脑袋的感觉——深恶痛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打击毁林犯罪。一方面,xx同志组织指挥了多次专项行动,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为维护稳定的林政秩序做了大量的艰苦工作。另一方面,周海林同志为依法办案做坚强后盾,他多次在会上承诺,绝不为任何案件当事人讲情,要求办案人员秉公办理。他是这样讲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他顶住了来自上级领导、同事、亲戚、朋友等各方面的压力,没有影响任何一起案件的依法办理,杜绝了人情案的发生。通过几年的努力,在xx同志的带领下,长沙县有效地制止了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稳定的林业生产秩序,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篇:资源林政管理基本知识讲座

主讲:黄照生

一、 概论

1、森林资源概念(条例第2条): 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①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②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③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 林政管理工作包括:

① 从广义看包括

a、 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b、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森林档案;

c、 搞好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d、执行森林限额消耗、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制度;

e、 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加强对林地的管理;

f、 参入调处山林纠份, 维护林区生产正常秩序;

g、及时制止和查处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并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h、负责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② 从狭义看包括

a、 森林限额计划管理

b、林木采伐管理

c、 木材运输管理

d、木材加工经营管理

e、 林业行政执法管理

二、 森林限额计划管理

1、意义:是宏观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证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2、制定原则:按照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

3、编限依据:根据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或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面积、蓄积、林种、树种、林龄、资源消长变化情况、采伐方式进行测算

4、制定办法:(条例第28条)

① 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制定

② 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制定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并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请国务院批准后逐级下达。

5、核定年限:每五年核定一次

6、限额计划下达方式:

① 分消耗类型下达数量,即分商品材、自用材、农民烧柴分别下达

② 自用材、农民烧柴以蓄积量控制;商品材以蓄积量和出材量双向控制 *:商品材出材量通常称“商品木材生产计划”

7、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采伐数量在10人立方米以上的,属于刑法第407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

8、中方县“十五”期间限额为: 除省厅预留20%作调剂外,自用材32750立

方,农民烧柴29400立方, 商品材立方(出材量立方)。

三、 林木采伐管理

1、凭证采伐的意义:是保证年采伐限额得以全面落实的具体管理制度,是加强山场管理,维护林区秩序的根本保证。

2、法律依据:(森林法32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采伐胸径5cm以上的森林、林木

3、发证权限:除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外,其它林木采伐都应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放,而且采伐证依法由国家林业局规定式样,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如机关、企业单位、学校等采伐本单位林木

4、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条件:

① 需有计划安排的文件;

② 提交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如无证书必须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证明;

③ 调查设计文件或者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并注明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材积以及采伐方式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目前执行情况:采伐20立方米或者皆伐要求设计,零星采伐凭

报告

④ 上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5、 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

①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

② 上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③ 上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6、 不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

①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紧急情况(结束30曰内报告);

② 采伐以非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③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7、法律责任:(森林法39条)

① 盗伐森林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补种10倍树木,没收林木或非法所得,并处价值3—10倍罚款

② 滥伐森林或林木的,责令补种15倍树木,并处价值2--5倍罚款

*(条例

38、39条)规定更细

8、 补充几点常识:

① 采伐类型分主伐、抚育间伐、更新采伐和低残林改造四种类型。

主伐又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采伐方式

抚育采伐包括透光伐、疏伐、卫生伐三个种类

② 树种主伐年龄:杉木21年,马尾松31年

四、 木材运输的管理

1、法律依据:

①(森林法37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指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

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②(条例36条)规定:依法发放的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

量,不得超过当地木材生产计划

2、申请木材运输证的条件:

①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处罚决定书、乡镇林业站

证明)

② 检疫证

③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

④ 检尺码单和税费票据

3、木材运输证的种类:

① 县内木材运输证,由县(市、区)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

乡镇林业工作站核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归档管理;

② 省内木材运输证,由县(市、区)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发,由市

(州)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归档管理;

③ 出省木材运输证由省林业厅委托市(州)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发,

省林业厅统一归档管理。

4、木材运输证有效期限:应以起点至目的地正常情下需要的时间为限,

一般情况下,汽车运输:

① 县内运输1天以内(24小时)

② 省内运输1-4天

③ 出省运输3-7天

④ 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5、“四同一”运输: 木材运输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

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

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6、法律责任:(条例44条)

① 无证运输,没收木材,可并处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② 超证运输、证物不符,没收超出部分和不相符部分木材;

③ 使用伪造、涂改《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木材,可

并处木材价款10%--50%的罚款;

④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

款。

*处罚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五、 木材加工经营管理

1、管理内容:是对木材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实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木材加工经营健康发展

2、 法律依据:(条例34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的木材。

3、申请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申请报告书

② 经营、加工资金数额证明

③ 经营、加工场所使用证明

④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⑤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违法责任:

①(森林法43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由林业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林木或者变买所得,可并处林木价款1-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条例40条)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

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

2004年8月16曰

第五篇:冬季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副市长、XX副管局长对今冬的资源林政管理和抚育采伐的生产组织、运输、销售等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这也是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鉴于今年冬季生产的特殊形势,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 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采现象发生

今年是

国家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二期天保工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停止森林主伐的第一年。大家知道,国家之所以做出这些重大战略决策,与我们伊春林区在保护森林、恢复生态上的作为和多年的积极争取有很大关系,也是我们在座的各位不懈努力的结果。正是因为我们采取了严管资源、停伐红松等珍贵树种、林权改革、建立生态价值评估体系等一系列务实举措,才使我们争取到了这些惠及当代、荫及子孙的大政策、好政策,迎来了林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因此,我们必须自觉、主动、不折不扣地把主伐停下来。今天,各县(市)区(局)行政一把手都与林管局签订了责任状,做出了郑重承诺,必须一诺千金,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认真落实《严格限额采伐禁伐天然珍贵树种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如在冬季抚育采伐过程中发现法人超采和严重违规采伐红松等珍贵树种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年终对各县(市)区(局)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级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冬季抚育采伐和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级森林抚育采伐生产组织部门,要强化抚育采伐的生产组织管理,做好生产前的培训,抓好抚育采伐各环节的现场管理,消除各种有可能导致超采和违规违法采伐的隐患。同时,作为实施抚育采伐的各林场所,必须树立依法经营森林的观念,决不可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滥伐森林、超量采伐和偷拉私运、私卖木材,否则将以党纪国法论处。

二、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精心细致地组织好抚育生产

停止森林主伐使伊春林区一改六十多年的生产方式,进入了森林经营的新时代。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强化抚育工作,加速实现森林蓄积与林分质量的“双提高”,进而带动林区整个经营模式的转变。今年是停伐的第一年,抚育生产必须开个好头。第一,要加紧启动生产。今年我们争取到了306万亩的森林抚育任务,地方林业还有9.8万亩,比去年猛增了两倍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市营林、资源等职能部门要将森林抚育指标分解到各林业局,各林业局要将指标落实到林班、小班乃至山头地块,明确工作任务、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千方百计组织劳力,确保按要求完成。第二,要规范组织实施。抚育采伐的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能否提高森林的质量、增加森林的数量,而且影响到国家二期天保工程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顺利实施,决不可掉以轻心。今年抚育任务国家补贴资金将达到3.7亿元,在主伐全面停止、天保二期工程资金尚未到位、各地资金都异常紧张的情况下,这笔钱对我们当前度过停伐阵痛期至关重要,对长远发展也有不小的作用。国家给了我们政策,我们做不好说不过去,更何况国家在给予我们资金的同时,对投资使用情况的检查也会接踵而至呢。如果抚育采伐组织的不好,国家不仅会问责我们,还很可能削减投资,最终受损失的是我们自己。所以,我们绝不能干那种傻事。在这方面谁那里出了问题,就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谁的责任!关于抚育采伐限额的分配,因为数量有限,对上争取的空间不大,各地要用好用足。出材指标少的林业局就不要安排其他采伐了,能够满足当地的大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消耗、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消耗以及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森林经营项目消耗就可以了,否则,容易造成违法、违规采伐的问题发生,得不偿失。采伐限额相对较多的林业局也要在首先安排以上三项消耗的前提下,安排抚育采伐。采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保证伐区质量。这点务请大家注意。第三,要严格资金管理。森林抚育不是“套钱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变相套取、截留森林抚育补贴。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切实抓好木材统一经销工作

今后全市木材营销的总体方向就是两方面:集中和引进。“集中”就是把50.42万立方米的抚育伐出材全部由林管局统一销售,让有限的、稀缺的林木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引进”就是要拓宽木材来源渠道,从外埠多进木材,争取在伊春早日建立起辐射面较广的木材经销大市场。今冬木材营销工作要做到“三个必须”:第一,所有木材必须由林管局统一销售。所有够缴库标准的抚育伐出材,要全部进入林管局木材营销平台销售。各林业局生产的枝桠材虽然由各林业局销售,也必须执行林管局制定的最低限价,绝不允许以各种名义低价销售、扰乱全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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