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阶段工作总结

2023-03-30

工作总结是当代年轻人的重要成长方式。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编写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可使我们在不断的反思、吸取教训、目标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改进自身的工作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扫黑除恶阶段工作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扫黑除恶阶段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阶段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为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我校的稳定,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学校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充分调动师生、群众,组织开展排查。学校每周一次通过校会、班会、班级微信群等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学校还开展了排查整治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和拉帮结派欺凌学生的现象,净化了学校的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学校还联合了派出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结合少先队、保卫处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学校还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1条,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10余幅,在公示栏内张贴的公告1张,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

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

第二篇:“扫黑除恶”7月份 阶段性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28日,我校召开了扫黑除恶领导会;7月6日召开了全校教职工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校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副校长任正副组长,个部门主任及全校班主任以及教师为成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校党支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教育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校党支部特别要求,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校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校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校通过周密部署,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学校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屏滚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中来。同时在班级微信群里发送云冈区“扫黑除恶”涉黑涉恶线索征集工作等相关信息,要求家长与孩子一起动员起来,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攻势。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班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网络平台向家长们广泛宣传,要求家长与孩子一起参与,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有利于增强学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校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校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8年7月30日

平泉一小“扫黑除恶”7月份

阶段性工作总结

云冈区平泉一小

第三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办发[2018]8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创新工作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xx县》专栏,“xx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xx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摸排涉黑线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向纪委移送社区服刑人员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法、涉诉、涉访等问题线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信息摸排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宣司[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xx司发[2018]10号),由县基层股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积极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报到登记、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走访考察、例会分析、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做好整改补缺工作。对在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按照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3.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对排查出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协调民政等部门为困难对象提供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帮扶救济措施。加大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利用人才市场招聘旺季,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刑释人员心理矫治,纠正刑释人员自悲心理;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消除周边群众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资格审查,为村组织换届工作把好资格关。指定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对村两委换届名单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候选人名单中无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保障“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经过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5月中旬,我局召开了由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有关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并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7月份,结合全市律师刑事法律研讨沙龙,探讨研究涉黑类案件的把握。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司法厅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局《xx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公律股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有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8年10月, 6家律师事务所34名执业律师(专职律师25人、公职律师7人、法援2人)共代理各类案件713件,其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全部报备,开展听庭2起。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 2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还不够透彻,对涉黑涉恶人员还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3.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左右为难”。按照中央及省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的要召开律所案件分析会,共同把关审核。而该类案件多为团伙性作案,被告人数多,往往多人同时委托一家律所,律所开展案件分析,会造成代替被羁押委托人“窜供”现象。

4.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工作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人员仅有4人,且至今仍合署办公。司法所大都是“一人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摸排难以做到全员覆盖,难以保证工作成效。

5.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创新方式不够,新媒体使用程度不高。在街道摆台子发传单多,利用网络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数据适时联通。以公安入口数据作为初始标准,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主动掌握律师参与工作情况。

明确细化操作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细化操作指引,便于案件及早定性区别报备程序等,加强案件指导。

第四篇:北街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工作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恶势力,根据《中阳县教育系统关于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教函[2018]7号,《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的通知》(中教函[2018]8号)和《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中教字〔2018〕16号)文件要求,我校校务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在全校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近期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召开校务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本次活动组长由校长王建军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五平担任,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员有全校班主任、中层领导和科室负责人。

二、加强组织宣传,全面收集线索。

(一)强化舆论宣传。

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教师报道典型案例,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师生和群众。

学校充分利用板报、主题班会、微信群、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建立排查台账。

学校工作组进行了走访、摸底排查,全面收集线索,同时制定了《北街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统计表》、《北街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信息登记表》、《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转递单》、《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审批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排查工作:

1、对学校安全和财产方面进行了三方面排查:①对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②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③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

2、对教师和学生人身安全进行了五方面排查:①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②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③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④校园欺凌行为;⑤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

3、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社会黑势力进行了排查。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有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北街小学 20

18、5

第五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

市扫黑办:

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xx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方面开展城市管理乱象治理,现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乱点乱象治理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城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市城管局10余次召开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市县(区)城管系统会议,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了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市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xx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城市管理系统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xx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xx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市城管局与各局属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责任书,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治理氛围。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我局根据xx市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X扫黑办〔2019〕20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特点,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单位广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城区机场路路口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单立柱广告等,大范围、高密度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的宣传。滚动播放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公告、宣传图画、标语口号10余条,在城市主要街道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楼、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50余幅,海报500余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便于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扫黑除恶知识,市城管局制作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手册,手册包含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等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学习,提高认知能力,增强扫黑除恶社会乱点乱象治理意识。

(三)全面摸底排查、开展乱象治理。

市城管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12319)、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现场检查等渠道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一是在市容环卫领域,对在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置管理、渣土运输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城镇燃气管理领域,对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收费服务、垄断非正规燃气供应,禁止正规燃气进场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在市政管理领域,在市政行政许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线索排查;四是在园林绿化领域,摸排绿化类行政审批、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投标、日常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五是在城管执法方面,对暴力执法、暴力抗法、充当保护伞等方面进行排查。在乱象治理过程中询问管理服务对象及群众 250余人次,调查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共排查出涉乱线索1条。

在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工作中,市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266余台次,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清理乱摆摊设点1330余个,店外占道经营796余起,拆除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6块约250平方米,清除小广告1570处(张),违规横幅广告47条,制止散发各类小广告62起,城市乱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成效明显。

(四)加强部门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根据省住建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我局牵头负责xx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数据、资料汇总报送工作。为此,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认真开展数据统计、月报和总结报送等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为深入了解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情况,我局成立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各县区城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检查,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线索排查情况、资料建档、归档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县区城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相关工作内容了解不透彻,理解不清晰,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定性不准确;二是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线索排查有限;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不高;四是资料收集建档不规范,工作开展印证资料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城管系统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一步提高城管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强化知识学习。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深刻领会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意识。三是深入线索排查。市、县(区)城管部门,再添举措,继续开展深入细致的线索排查工作,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联合开展以乱张贴户外小广告为重点的乱象深入排查治理工作。四是畅通线索举报。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发现、处置一体化机制,结合12319、12345城市管理热线(城市管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畅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排查、甄别移交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提高扫黑除恶乱象治理的工作效率。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城管部门将会同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工作,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方面乱象的治理力度,依法打击查处城市管理领域方面的乱象行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组继续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各项工作,打赢这场斗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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