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2022-08-10

时光荏苒,一项工作总是在不知不觉间结束,我们又迎来新的任务与挑战,在开始新的任务前,我们要学会撰写计划,那么该如何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烟花爆竹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烟花爆竹检查工作计划

2011年 双节期间

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的旺季。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xx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经营,针对xx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计划:

1.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2.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拟定于2011.12.1~2012.1.1集中检查和培训。

3.加大对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和重大隐患整改的检查工作。

4.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群众举报的安全事故和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5.参与和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小商户的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借助多方平台广泛加强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让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积极举报违规存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谨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本着防范本区安全事故的发生、锻炼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为目的,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2011年11月28日

第二篇:苏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苏禁放办(2017)16号

关于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1 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禁放条例》)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在综合考虑禁放区域合理布局和征询民意的基础上,11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对原有禁放区域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市区禁放区域由原来的376.22平方公里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新增禁放区域88.08平方公里。为了确保《禁放条例》和《通告》能够得到充分贯彻落实,真正实现烟花爆竹全面禁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践行“两聚一高”,争当全省“强富美高”先行区战略部署,积极回应民意呼声,着力推进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现代化城市建设,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禁放条例》和《通告》,重点突出新增禁放区域,全面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条例》,全面落实重点时期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坚决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实现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禁放条例》和《通告》内容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关键是宣传工作必须做到位,确保规定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市禁放办确定即日起至31日为“禁放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宣传计划,从文明素养角度突出宣传今年来禁放取得的成效及群众的支持。在禁放区域的主要街道、城郊结合部、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禁放主题活动的集中宣传。新闻媒体要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响应、齐发力,集中宣传《禁放条例》和《通告》内容,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各地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街道、社区要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住建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和提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条件要在网络上要开辟专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媒介及各种信息平台,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等业务时,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三是强化重点宣传。市容市政、公安、工

3 商、旅游、住建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市容市政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公交、轨道主管部门要在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开展禁放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组织,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工商联要对成员单位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四是媒体专题宣传。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展开评论,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突出堵源截流,打击私贩私运。各级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加强外围堵截。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各交通收费站点、各级治安卡点、公安检查站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二是规范市场经营。安监、工商、市容市政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在确保禁放区域“零销售”的基础上,规范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做到逐步减量。特别是加强禁放区域与非禁

4 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同时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形成连片销售的现象。三是联合清理整治。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四是注重日常置换。在日常管控工作中,要积极鼓励市民主动上交已购置的烟花爆竹,自觉放弃燃放行为。各区政府(管委会)应积极落实财政支持,购置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在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办公点等处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方便市民置换烟花爆竹。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禁放条例》实施后,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禁放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突出基层执法指导。各执法部门针对《禁放条例》要制定查处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指导意见,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几方面加强对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的执法指引,规范化、精细化执法行为。并对基层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执法行为规范严谨。二是突出违法燃放处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节日期间违法燃放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突出销售运输严控。对在禁

5 放区域仍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公安、交通要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和打击力度。四是突出典型案例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区两级禁放办,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进行核查反馈。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着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禁放管控网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方面,全面加强社会面禁放工作的组织部署。要制定周密详实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人,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小街小巷、每个新村小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业单位,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公安、安监、工商、市容市政等职能部门也要积极行动,在各区的统一组织下,全力投入到管控工作中去。二是突出重点管控。各街

6 道、社区要全面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各地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本地常住人口3%比例的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人员。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区级机关工委应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党员至社区参加“党员禁放志愿者”活动。各街道、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并将活动情况反馈党员所在单位。公安部门要全面动员广大干警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四是落实分级管控。各地要根据不同重点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12月31日、元旦、大年三

十、年初

一、年初

四、年初

五、正月十五七天内,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部门要出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元月2日、3日,大年三十至元宵节其余时间及其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二级禁放管控,禁放志愿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安机关参与管控警力不少于四分之一,要在每

7 个新村、小区、广场、商业区都部署有管控人员,加强区域内巡逻检查,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要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禁放志愿者加强新村社区、小街小巷、广场公园的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主动进行劝阻。公安部门民警在日常社区管理、路面巡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五)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动融合。公安、安监、工商、供销、民政、市容市政、教育等禁放工作职能部门,要制定禁放责任清单,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联动融合、无缝对接,避免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市、区两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禁放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分解,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禁放措施落实。市、区两级禁放办根据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禁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调。二是明晰职责任务。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禁放工作强力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禁放工作的牵头组织工作,在宣传、管控、整治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好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营造禁放舆论氛围。市容市政、交通运输、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稽查整治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源头稽查管控。法制部门负责加强对相关烟花爆竹执法行为的规范指

8 导。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发动党员干部开展禁放工作。教育、民政、司法、住建等部门和市工商联负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做好本系统服务管理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财政、卫计、环保等部门要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在强化责任落实基础上,各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协调组织推进禁放工作。

(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措施落实。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市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工商、市容市政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各地也要做好对街道、社区组织工作、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是明确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要做到“四看”:一看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各小区禁放提示牌是否悬挂,新增禁放区域内《致市民朋友一封信》是否发放到每家每户,易燃放群体的宣传告知是否执行到位。二看源头治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禁放区域内是否真正实现“零销售”,烟花爆竹置换工作是否全面开展。三看依法查处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不听劝阻人员、大量燃放人员或在重点、要害部位燃放的人员,是否带至派出所询问查证并严格按照一般行政程序进行处罚。四看重点时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力量是否组织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任务目标是否细化。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

9 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对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部门,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实行每周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情况每周五前报市、区禁放办,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即时报送禁放办。要注意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做好推广宣传,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市、区两级禁放办要做好阶段性情况总结工作,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是禁放工作的第二年,是禁放工作取得常态长效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元旦春节很快到来,节日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禁放工作对于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禁放标识设置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控措施。各地禁放办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零销售”、“零燃放”的总体目标实现为导向,迅速制定细化本辖区具体的禁放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宣传部、公

10 安、市容市政、安监、工商、教育、住建、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周密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加强财政保障,提供有效支撑。市、区两级财政要保障禁放工作的资金需求。由市禁放办牵头,各地要制定志愿人员补贴、举报奖励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做好预算方案,确保社会力量召集、宣传品制作、烟花爆竹置换及回购、举报奖励等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四)加大督查力度,推动贯彻落实。市、区禁放办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总体指导、监督和协调,建立长效检查督导机制,积极推动各项禁放措施的贯彻落实。由禁放办牵头,成立由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禁放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督导检查组,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加强对本地禁放工作的督导检查。

第三篇: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2008-2009年预防煤气中毒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落实市有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三、实施方案

(一)节假日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清扫

1、做好人员车辆准备工作

(1)清洁队清扫班全面准备,重点是城区繁华路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清扫人员早晨六点上班,清扫前夜烟花爆竹残渣,此项工作延续到正月十五。

(2)节假日期间车队准备好大型压缩车,装卸人员随时待命,早晨七点钟分别到岗,抢装燃放残渣。

2、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清扫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警惕,防止哑炮炸人事件的发生。中心要求清扫人员佩带眼镜、口罩,以防意外。

(3)垃圾清运人员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人员,由于节日期间垃圾量的增加、人员多、路况复杂,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圆满完成节日期间清除烟花爆竹残渣的任务。

(二)燃气站点的巡查、看守

1、对 座天然气调压站(箱)及百余个闸井,进行拉网式巡查,增加力量重点对城区的天然气调压设施进行巡检。 个液化气站点,均设在行政村的外围,且长期有人24小时 1

值班看守,两节燃放烟花爆竹时,主要责任人亲自值班。

2、对人群密集场所的调压设施(餐饮、商场和居民小区等),设专人进行盯守。

3、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每台设备都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天然气高压设施周围15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在每个调压站和液化气站外张贴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并悬挂大幅警示标语提醒市民。

5、燃气公司和各燃气站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在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实行昼夜轮流巡查制度,全力确保全区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供热企业加强易燃物管理

1、认真自查。各供热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可燃、易燃物的使用、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易燃物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供热单位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4、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在存有易燃品德地点外张贴北京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安全工作是当今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按计划、高标准得到落实。

2、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落实值班制度,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认真对待。各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无易燃物品外露、消防设施(消防栓等)完好、防火器材有效不过期,各供气、供热站都要张贴禁放标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强化安全工作汇报机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及时作出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做到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及时准确。

4、切合实际。各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运行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专业特点、专业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严格、周密的组织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5、互相协作。安全工作的很多项目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可以独立承担的,很多业务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篇:xx区2012年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去年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全年完成安全无事故目标,各项考核、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我区烟花爆竹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个安全责任的落实,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认真做好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 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2年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为职工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安全的条件 。 做好日常检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严防企业“三超一改”行为。

2、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提高联合执法的力度,用一万的努力防治万一的事故发生。

3、抓好驻厂安监员的日常监督。坚持每周短信报告制度,签订2012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好对驻厂安监员的各项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4、加强培训。人员安全素质教育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

要部分,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的证书持证上岗。全体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抓好基础,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1、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的基石。今年,五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已经到期,我们计划在贯彻新标准的 同时,使企业全部达到新的三级标准化标准。

2、探索企业的产品升级和机械化改造的工作,将计划争取建成一个全区烟花爆竹机械化示范企业,为全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上水平、上等级打好基础。

三、打击“非法”,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工作形式分析评估会,积极配合公安牵头的打非工作。

四、严格把关,提高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坚持药物抽检。关于药物的抽检工作,将完善制定抽检制度,每季度抽查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保持对非法药物打击的高压态势。

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方面,今年将继续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店铺门面才有申请经营的资格,提高了准入门槛。强化了乡镇中队发证的权利和责任,监督监管靠前,防范于

未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今年将加大烟花爆竹办证的宣传力度。

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以上重点工作的落实,,2012年我区烟花爆竹一定能保持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第五篇:打击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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