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村振兴战略解读

2023-06-10

第一篇:最新乡村振兴战略解读

最新“乡村振兴战略”的解读

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清晰划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列入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之一,再到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全面部署,进一步彰显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中统领作用。

下一阶段,各地、各级政府将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另起炉灶,再做《###乡村振兴规划2018-2050》。

为规范表述,简化前期政策学习过程,特编本文。

一、十八大以来,“三农”领域取得的4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玉米、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2、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增速连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制度开始并轨,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展开。

3、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地生效,66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4、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三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过去5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科学理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 五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六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七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八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立足国情农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基本原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七条“必由之路”

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定居,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建设平安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攻坚战。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支持

(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研人才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要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二)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要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

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在研究制订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估计不久就会颁布。

第二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读一

农村是个大舞台,村支部书记在农村大有作为、大可作为。希望大家始终把责任担子压在肩上,把群众冷暖记在心上,把精力奉献在农村热土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支部书记,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会,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办的一次重要培训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参加培训的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

通过这些年的经验积累,我认为当村干部是一件苦差事,工作重、薪水少、责任大。有人说,易领千军、难领一村。但是,在座的同志都不嫌这个差苦事,不怕难、不怕累,不为名、不为利,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村干部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多年,有的甚至几十年,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当前,我们国家在大方面的各项改革正处于攻坚时期,“三农”问题依然严峻,农村基层各种矛盾凸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广大村干部工作艰苦,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难当。这个“难”字我们都深有体会,但虽然难我们也要知难而进,努力当好村党支部书记。今天我所说的这个题目是练好“公廉”基本功,带领本村干部群众奔康致富,这个题目仅仅十几个字而已,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何为公?何为廉?公平正义就能辨明是非,明是非才能知道能干什么,该干什么;清正廉洁就会树立威信,威信立起才让让自己去干什么,干好什么,在公与廉相交合中才能达到最后的“带领本村干部群众奔康致富”这个目的,可以说公廉是我们能够奔康致富的基础,而奔康致富是我们唯一的目标,这其中有党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也有农民兄弟对我们的期待,这也是我们自己的追求,既然当了村党支部书记,咱就当好,“人过留声,雁过留名”。那么,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村支部书记呢?凭着在农村这么多年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体会,我想,如果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村支部书记,就要努力做到“树好家威,管好家人,创造家业”这三件事,树家威用以立己,管家人用以严他,创家业用以致富,这三件事做好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就是一位合格的村支部书记了。

一、以公立信,树好家威

有人说,中国共产党有两个书记非常重要:一个在上头,那是中央总书记;一个在下头,那就是咱们村支部书记。总书记“顶天”,咱们村支书“立地”。由此可见,村支部书记的地位非常重要,是十分光荣、责任很大的岗位,是大有作为的岗位。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村支部书记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的是支部”,“农村要发展,关键在支部,主要看支书”。这都说明领头人至关重要。因此,大家必须把自己的位子找准,把职责弄清。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支书,公廉二字是万万不可丢的,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公生明、廉生威,支书就要树家威。我们能当上村支部书记靠什么?我们要当好支部书记靠什么?最主要的就是两个字“威信”。“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人的威信靠上级封不出来,靠权势压不出来、靠别人吹不出来,靠小聪明骗不出来。“公生明,廉生威”,村支书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要先从自身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其一要公正处事。对农村工作而言,为什么以前我们向群众催粮纳税,干部威信一直较高,而现在给群众发钱发粮,群众反而上访告状呢?原因就在于群众“不患贫”,“患不均”。所以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公平对人,公正处事。如果我们在落实惠民政策时,没有“一碗水端平”,群众的眼睛就“揉不进沙子”,丧失了公正,也就丧失了民心,也就丧失了威信。当好村支部书记,尤其是当一名受老百姓拥护爱戴的村支部书记必须要有一颗公心。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公平、公道、公开。一要公平。有一句古话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是指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能力强而服从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而服从我。譬如称秤,秤砣往秤头扒多了,秤杆子会打脑壳,秤砣往秤尾扒多了,秤砣会打脚。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不管是在党员中,还是在群众中,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必须做到一视同仁,要象称秤一样公平。我们在发放粮补资金的时候,很多农民最关注的往往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关注这一碗水是不是端得平。二要公道。所谓公道,就是在开展工作时,要依法依规、依照村规民约来办事,切忌是非不分,厚此薄彼,亲疏有别。我们在处理协调矛盾的时候,如果处理不公,不但不能化解矛盾,还很有可能使矛盾激化。村支书一般都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都是乡里乡亲,在处理事情时,难免出现“床脚下打斧头——碍上碍下”的情况。所以作为一个村支部书记,要努力提高自己分析判断是非的能力,提高自己抵御人情、宗派、利益干扰的能力,力求做到行事公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三要公开。现在出现的一些农民信访,相当一部分集中在村务公开方面。有些村虽然作了大量工作,办了不少实事,各项工作程序也很到位,但由于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到位,群众意见很大,上访不断,最后经过调查,也没有发现村干部有什么违法违纪问题。我认为,这不能怪群众无事生非,当群众对村级事务无法了解或了解不全面时,有这样那样的猜测也是正常的。可以说,公开是干部最好的“保护伞”,村班子要在公开上做好文章,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各项村务,不搞暗箱操作,使群众信得过自己。比如,我们县的某些街道、某些村居在三务公开方面做的还是可以说说的,在街道层面,专门成立了一套班子,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村级层面也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管用、实用原则,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村财管理、土地征用及补偿款发放、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扶贫、救灾、重大基建项目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重大村务活动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公开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实绩评比、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并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部分村居在便于群众观看到的地方设立了村务公开栏,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每年年中、年终要求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以及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监督。民主评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标准直接挂钩,激励约束了村干部,有力地推动了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二要清白做人。尽管村这一级没有机会掌控大笔资金,村帐也是由乡镇代管,但由于配套和监管机制不完善,也会存在违规操作的空间。作为支部书记,我们一定要经得起权、钱、物的考验,不该吃的不能吃,不该拿的不能拿,不该占的不能占。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时刻牢记陈毅同志说过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言,切实把握好“三条准线”,即党纪党规警戒线、原则政策生命线、法律法规高压线。不要沾集体便宜,不要取群众财物,不要收他人礼物。全国文明单位深圳市南岭村,集体资产10个亿,各类企业遍布全村,轻松实惠的岗位非常多,但村支书张伟基的妻子却在村清洁队扫地,而且一扫就是22年,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清廉心境和人格魅力。在农村,群众最怨的是大吃大喝的“馋”干部,最烦的是无所作为的“懒”干部,最恨的是见钱就捞的“贪”干部。我们县也有个别村支部书记因经济问题,受到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否则,就会因小失大,威风扫地,颜面扫地。其三要带头示范。“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现在农村修路、通水、改电、计生、维稳等工作,归根结底都要靠真抓实干,支部书记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廉从政,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群众,为群众树好榜样。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读二

前 言

2018年是中国极不平凡之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国小康,农村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为解决农村短板问题,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15年以一号文件聚焦农村、农业和农民,既凸显出“三农”问题在中国“重中之重”的地位,又足以表明中央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大决心。中央已发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简而言之就是三个字:强、富、美,即:农业必须强、农民必须富、农村必须美。为此,我们必须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要在发展城乡一体化中,尽快消除城乡二元制结构和贫富分化,化解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目前,要着重解决“三农”工作中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土地流转、城镇发展战略等重要民生问题,抓重点、破难点,取得成效,为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战略决策,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让亿万农民更放心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承包期比较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导致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等短期行为发生,与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积极意义相背。1984年,国家出台要求土地承包期限一般应当延长至15年以上的政策。1993年国家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时,就提前明确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即:1998到期后未作调整直接延长30年,1999年至2028年是土地的二轮承包期限。

实行土地承包政策最核心的问题是将土地使用权通过承包权形式交由农民支配并从中收取土地收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政策决定着人心向背和政局稳定。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让广大农民跟着共产党完成了打下红色江山的第一次革命;1978年被喻为第二次革命的改革,也正是从农村发轫让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4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功不可没。但我们也要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飞速发展,现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也已显露出来。其突出表现在四方面。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出于维护农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等因素考虑,土地承包权不作人地变化调整继续再延长30年,导致新增人口没有土地沦为失地农民、去世人口依旧保留土地导致无人经营闲置荒废或随意转包他人粗放经营。二是土地承包多为农户分散经营,使我国农产品高成本、高投入、低质量。三是农业品投入产出周期长、效益低,亿万农民选择了进城打工,农村出现了土地抛荒撂荒、种地不养地、生态退化等现象。四是在大量征地行为中,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的耕地、宅基地、住宅不能体现其市场价值,土地这个要素长期无法按照市场规律实现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发展滞后的总病根。

解决的问题对策是:国家及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办事,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出发,维护好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权益。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要针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或调整法规和政策,发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保护农民种植粮食和养殖的积极性。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则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经历及意义

第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六种:一是转包形式,二是转让形式,三是互换形式,四是出租形式,五是土地入股,六是反租倒包。

第二,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历经从禁止到解禁到规范化三个阶段。明令禁止阶段是,1982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解禁阶段是,1988年对宪法进行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奠定了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宪法地位。规范化阶段是,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标志着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正式确立。

第三,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土地流转是保障农民系列权益的重要手段,农民土地可以按其意愿进行抵押、出让、出租、转让、流转,农民的权益才得到保障。流转有利于形成农业规模效益,加快农村土地规模集约化进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一,我国土地流转规模已经从2007 年的 6400 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4.71亿亩,流转面积占比已达到了35.1%。农村土地流转表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一是不同地区之间,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存在差异,表现为东高西低的特点。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在地区之间呈现较大差异,表现为市场化和多元化特点。

第二,土地流转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定指标、下任务,以至变相强迫命令,损害农民利益,恶化干群关系。二是工商资本下乡与农民争地现象突出。有些工商企业打着农业产业化旗号,下乡圈地逐利,以取得将来土地增值,同时套取国家对农业有诸多优惠和补偿的政策。农户个体或协作社因资金实力无法与工商资本竞争,只能选择被迫妥协,放弃对土地的耕作权,由此影响耕地维护,损害农民利益,损伤国家利益。三是流转后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严重,造成耕地流失、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四是土地流转程序不标准。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建立,土地流转中不标准现象仍相当普遍。

第三,对策。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们要在各种制度创新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首先,必须树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其次,要检讨和防范工商资本下乡与民争利带来的严重后果。其三,要坚决纠正流转后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要规定流转后土地原来是种植粮食的不能改变其用途。中国共有约2亿农户种植20亿亩耕地,其中大约2/3用于种植粮食。中国要用占世界8%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0%的中国人口,形势极其严峻。无粮必乱,这数千年的治国经验必须坚持。其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要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深入思考城镇发展战略

城镇发展是我国从农业弱国走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经之路,城镇发展战略则指对城镇发展功能与地位、发展目标与原则、发展重点与路径以及制度和政策等保障措施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的战略,其多年来一直成为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然而,全国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整体的城镇发展战略,现实迫切需要对城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思考和抉择。

(一)城镇发展战略对我国由富变强具有特殊意义

十九大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富变强的新时代,这将是城镇发展的重大转型期和机遇期。综观国际上发达国家及我国经济强省的经验可以发现,城镇发展对国家从弱小走向强大有着不容置疑的作用,尤其是对破解我国长期执行城乡二元政策所造成的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全体居民共同致富,更具特殊意义。

(二)我国城镇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从宏观看,城镇发展中有四大不可回避的严峻问题,即:巨大的人口和就业压力、紧缺的资源环境、转型的经济和城镇化、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这四项中的任何一项解决不好,均有一着不慎全盘皆输的可能。

从微观看,则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整体的科学合理规划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鲜有制定所属行政辖区的城镇总体规划,既无长远规划、功能布置规划,又无近期规划、详细规划,基本上是由居民随心所欲建设,没有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的定点,也没有对建设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批,几乎每个城镇少见整体之美和协调,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二是城镇建设规划单打一,各自为战,没有纳入大中城市群体系中,使各个城镇之间、城镇与大中城市之间的发展脱节,阻碍了城镇与周边大中城市的互动和发展,城镇集散功能无法得到发挥;三是建设风格雷同化,要么是千人一面的传统火柴盒型,要么是模仿照搬其他城市,毫无特色可言;四是有些地方一味追求西方化,忽略了实用性。

2.城镇建设资金缺乏且来源单一,过分依赖政府

我国乡镇政府并非一级独立财政预决算单位,所得税全部缴县财政统一调拨,乡镇级政府所得费用仅够日常公务开支,城镇建设资金只能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此项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收取居民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用,由此抬高了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和投资商进入城镇的门槛,减弱了招商引资优势,由此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条件和通讯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城镇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3.城镇发展普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产业互动

国家免征农业税后,一些农业县基本上没有种植以外的其他工商业等支柱产业,导致城镇中心功能难以发挥,没有职能分工,没有特色产业,没有培育经济增长点,没有安置就业能力,城镇发展缓慢。

4.城镇的发展规模过小,无法发挥城镇集聚功能

据国内外经验,一个城镇区域人口宜在5万人左右,而我国目前城镇人口平均在3000人左右,且有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几乎各占半数。由此造成城镇基础设施人均成本过高,难以健全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制约了城镇的正常发展。

(三)对策

宏观上,必须要把城镇发展战略纳入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布局中,其重要目标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乡村城镇化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核心问题仍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有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则是城镇发展战略中亟待解决的重头戏。为此,必须从巨大的人口和就业压力、紧缺的资源环境、转型的经济和城镇化、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入手,引导城镇发展与周边大中城市总体发展的规划互相协调和统一,避免重视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

微观上,主要抓如下四方面的问题。

1.各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本行政辖区的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首先,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规划要从大局、从长远出发,要有至少一百年不落后的观念,制定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突出先导性、基础性和综合性。其次,城镇建设规划要纳入大中城市群体系中,使各城镇之间、城镇与大中城市之间的发展互相促进和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使各自优势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再次,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既要实现整体优化发展,又要发挥地方优势和特色,增强竞争力,实现局部跨越式发展。最后,城镇建设要坚持实用性与特色性结合原则,要尊重山水环境和原有街区肌理,控制建设高度、密度和体量,要突出民俗风情和民族特色,避免千镇一面。

2.必须要解决好资金来源这一颈瓶问题

一是要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包括推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用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吸引商业银行资本进入城镇建设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二是引入民间资本,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开发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合理的可持续回报机制。三是完善分税制体制,充实地方财政,包括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四是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防范债务风险,包括重新定位与加快重组、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外部约束机制。五是完善投融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开展产品流程创新、支持普惠型金融等。

第三篇:乡村振兴战略解读专题党课讲稿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的一个热点。无论是中央领导还是与会代表,都多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今天,我和大家讲一讲乡村振兴战略是怎样提出来的。

新世纪以来,我国在发展战略上开始向农业农村倾斜,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三部分是“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其中,第五小部分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强调了2018年要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有“五句话、二十个字”,重点是什么?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五个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着力点和重要抓手。

进入新世纪之前,我国采取的是农业支持工业的战略,工业的发展要从农业中汲取资金,当然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除了早期像欧洲一些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来自于对别国的掠夺之外)的工业发展走的都是这样一条道路——工业发展靠从农业中汲取资金。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也采取了农业支持工业的战略。这一战略的转折点就是新世纪。如果从一个重大事件来看,这个事件就是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2003年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4年9月召开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第一个趋向,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我刚才讲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除了极少数靠掠夺积累资本的国家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发展工业的资金都来自于农业。第二个趋向,即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那么,“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是指什么程度呢?在理论界我们把它叫做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就是说,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基本工业体系已经形成,工业体系相对完整,工业就有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不再需要从农业中汲取资金了。当然,农业因为长期为工业提供资金,也已经疲惫不堪了,需要工业为其“输血”。在“两个趋向”的基础上,胡锦涛同志又提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

那么,2003年、2004年是什么情况呢?从教育方面看,还有一些农村的教育是农民办的,包括农村学校的设施建设、经费,基本上是由农民自己筹集的,当时在教育方面城乡差距是非常明显的。从医疗方面看,2004年,接近80%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20%的农村居民有医疗保障,这个保障来自于哪里?主要是东部地区,就是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完全取消的一些地区,但是这种保障也是非常低水平的。因此,我国从2003年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受农民的欢迎,截至2007年9月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占全国总数的85.5%,参加农民近7.26亿人,参合率达86%,2008年6月已经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

2005年3月,温家宝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具体部署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五句话、二十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二十个字”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句话、二十个字”是有区别的,后面我们会详细讲。

这一阶段,我国实行的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就是对农业减免税收。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5年12月24日,新华社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有望在2005年的最后几天被彻底取消”。农民种地再也不用纳税了,这是一个大喜讯。2006年1月1日,为了纪念中国取消农业税这个日子,河北农民王三妮自筹资金铸造了一个鼎,并起名为“告别田赋鼎”,这也体现了一个农民的喜悦。

从2004年开始,我国相继实行了“四大补贴”政策,即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虽然现在已经对“四大补贴”政策进行了改革,但当时实施“四大补贴”政策是有重要意义的,深受农民欢迎。第一个是良种补贴,这个补贴是从2002年开始试点,2004年开始在全国正式推开的。现在主要的农产品品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都实施了良种补贴。第二个是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这个补贴是从2004年开始实施,按照农民承包的土地亩数面积计算。第三个是农机购置补贴,就是国家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这一补贴最初大体上补贴三分之一,后来变成定额补贴。第四个是农资综合补贴,这项补贴是2006年开始实施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各种原料成本开始上升,农业生产资料也开始涨价。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享受的好处由于涨价而消除了不少,因此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给予了补贴,就是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除了实行“四大补贴”政策,国家还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这些对于农民来讲都是利好的消息。

2004年开始,我国对主要农产品实施了最低收购价格。2004年、2005年主要是对稻谷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2006年开始对小麦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当然,对于其他的农产品,我国也实行了相应的价格保护政策。

在公共事业上,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开始在全国逐渐推开建立农村低保,低保制度建立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2007年10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12年11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2013年11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认为这更多指的是农村居民,因为城镇居民惠及的发展成果要比农村居民多得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六部分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强调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这些都是过去没有提过的。

简单归结一下十年来我国在农业农村政策上的重要变化。

1.最低收购价格及其改革。我国从2004年、2006年起在主生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格。2008年起,国家提高了对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2008年,国家在东北三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这也是一种最低保护价格政策。

由于2008年后政府最低收购价逐年提升,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也逐渐高于国际生产价格。2015年、2016年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已经大大高于国际同类农产品价格,每种产品价格在不同时期高出的幅度也不同。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改革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2016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生产者补贴政策,保证农民不吃亏。2014年,中国改革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对大豆和棉花实行目标价格制度。

2.农村社会事业。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看。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并强调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新农保。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保障农村养老基本生活、基本需求。广覆盖,就是逐渐提高覆盖面,最终让所有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都纳入制度里。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从这个文件起,国务院就开始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当然,现在并没有达到水平完全一致,还在统筹的过程中。《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从医疗保险领域看。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这之前,城镇居民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但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一旦得了大病怎么办?尤其是农村居民,一个家庭辛辛苦苦积累很多年的财富,只要有一个家庭成员得了大病,治病费用就可能让这个家庭返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开始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但这时,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大病保险水平还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在一起,这样一个新的概念就出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18年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其最终目标就是要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达到一致,让保险在区域上可以互相接续。比如,江西的农民到北京或者黑龙江打工,他的保险可以带走,这样既有利于人口的流动,又有利于农村居民整体医疗保险水平的提高。

3.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农业农村政策。十八大以来的农业农村政策在很多方面还体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上。我简单地给大家梳理一下。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题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部分是“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还强调要“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现在,有些乡村确实建设的非常漂亮。201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就是用于指导全国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美丽乡村建设。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这是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文件还强调,要在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的,现在已经在全国推进,很多地方把建设田园综合体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发展成效:全国粮食总产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7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9008万人,吃饭问题是最大的问题,粮食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定海神针”。从2012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每年都在递增。实际上,从2004年到2015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二年连续增产。虽然2016年的全国粮食总产量(61625万吨)较2015年的全国粮食总产量(62144万吨)有所降低,但降低的并不多。2017年全国粮食总产量是61791万吨,虽然在总量上没有超过2015年的62144万吨,但是较2016年的61625万吨还是有所提升的。总体来讲,从2004年到2017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虽然没有形成“十四连增”,但却是“十四连丰”,全国粮食从新世纪以来每年都是丰收的状态。

发展成效: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实际增长10.7%,高于国内生产总值(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7.7%)。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实际增长6.2%,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6.7%),但是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又大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从2010年开始就呈下降状态,2016年是2.72:1,就是2.72个农村居民的收入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的收入。今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任务还非常严峻。

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以来,全国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基本完成580多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形成贫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地方根本不适合生存,所以就要把他们搬到适合创业、适合生存、适合生产的地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99.3%的村通公路,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是61.9%,全国通电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是99.7%,91.3%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0.8%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7.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从农户来看,10995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47.7%;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339万户,占36.2%,也就是说,1/3以上的农户已经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了;无厕所的469万户,占2.0%,比例已经大大降低了。当然,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比例一天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差距就仍然存在;不仅农村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有差距,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同样存在差距,并且差距更大。那么,减小差距就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力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农村建设面临什么形势?我总结为两大方面:社会转型、消费转型。

首先看社会转型。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1.27%。那么,城镇化率超过50%是什么概念?这就意味着我国社会形态特点从农村社会转向了城镇社会。城镇化会带来一系列变化,比如,城镇化率的提高意味着我国居民整体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直接生产农产品的农民减少,农产品消费者增加,农村资源变得稀缺,城乡融合变得可能。住在城市里尤其是大城市的人,早晨从居民楼出来到办公室,一天可能都看不到蓝天。这样一来,他的交际模式就发生了变化,看到的基本上就是同事,跟周围的人接触不多,人就容易变得孤独、寂寞。微信出现以后,人们通过微信交流,人与人之间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城市病”逐渐出现。“城市病”出现后怎么解决?人们可以选择在假期的时候去农村。过去,人们会在节假日时找个地方旅游,看风景;现在,人们不只是要看风景,还要休息。这样一来,旅游模式就转变为休闲、休息模式。

社会转型还体现在新型农业产业上。比如,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会展农业、城市农业。什么是城市农业?就是把农业从农村搬到城市住户的阳台上。过去,城市住户的阳台上主要是种花种草,现在可以用立体的或是平面的简易蔬菜生长装置种农产品了,吃的时候用剪刀一剪就可以。再比如,农业众筹、社区支持农业、农村养老服务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都纷纷出现了。这些都是农业的新产业、新业态,是通过城镇化的推动出现的。特色小镇出现了。比如,农旅结合型、传统文化型、现代商贸型、创意文化型的特色小镇,这些特色小镇的实质都是城市要素与乡村要素的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的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不断提高。一二三产业融合比例的提高就是为了给城镇居民提供更多休息休闲的空间。近几年,城镇居民在节假日时愿意到哪儿去?就是到农家院住几天,呼吸农村的新鲜空气,享受农村的休闲生活,假期结束后再回到城市开始紧张的工作。

再看消费转型。消费转型主要体现在新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极具下降。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足;20%以下为极其富裕。

2016年,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接近富足标准;2017年,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已经低于3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016年是32.2%,2017年是31.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017年是28.6%,低于30%。这些数据也显示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大大提升。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0%,就意味着家庭收入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不到30%,那么其余的70%用来干什么?用于储蓄、消费。过去,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温饱问题,但是当恩格尔系数低于30%以后,人们开始关注除了温饱以外的更多问题。一是更加关注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这也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更加关注农产品品牌。三是对农产品加工业提出了更高要求,逐渐转向精深加工和方便快捷的农产品加工。四是更加关注休闲、旅游。

就农业而言,已经从单纯提供食物到提供旅游、娱乐、健康、文化、教育等复合产品的多功能性产业,农业多功能性开发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包含五句话、二十个字,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比,只有“乡风文明”是一样的提法,其他四句话都有所差异。很多专家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句话、二十个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升级版,我基本同意,因为从2005年到2017年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农村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文件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吸引力”不仅仅体现在干农业能赚钱,而是体现为一种情怀。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第一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第二个阶段,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农村当然也要基本实现现代化。那么,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什么?我认为,不只是学术界在探讨这个问题,政府也在探讨这个问题。第三个阶段,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共有十二个部分。第一、二部分讲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三部分到第七部分讲的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也是文件的核心部分。第八到第十二部分讲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措施,包括摆脱贫困、制度建设、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下面,我简单分析一下乡村振兴的重点——产业兴旺。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生产发展和产业兴旺的区别是什么?我认为,生产发展主要是指农业产业的发展,产业兴旺不仅涉及农业产业的发展,还包括农村各大产业的兴旺和发展,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更加全面。具体来讲,产业兴旺主要包括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做强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中国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我国主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都没有竞争力,有竞争力的主要是水果、蔬菜、水产品。当然,水果、蔬菜也很重要,不吃也不行,但它不是主要农产品,主要农产品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2017年我国进口大豆9000多万吨。我国是农业大国,如果农业不振兴,怎么振兴乡村?因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要做强农业,包括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内涵非常丰富。农业部2015年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实际上,2017年我国化肥农药使用量已经实现零增长。实现零增长以后怎么办?就是实现负增长、推进负增长,这个难度也很大。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放”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怎样由“黄箱”政策转变为“绿箱”政策,这是我们现在要实现的转变。

第二个层面是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坦率地讲,2007年我们对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的理解远远没有今天这么深刻,今天也确实到了应该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的时候了。挖掘什么?就是挖掘保护生态环境、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等各方面功能。

第三个层面是延长产业链条,以农业为中心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仍比较低。此外,我国农产品还存在加工过度和加工不足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政策引导。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过程中,怎样协调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使农民多得一分利益,把这个利益用于乡村振兴,乡村振兴速度就快了。

第四个层面是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产业。种植业每年的产值非常大,如果做好种植业的服务,也可以致富。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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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解读及建言

十九大对城乡关系问题和“三农”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作出了新的表述。如:不再提“新农村建设”,而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虽然继续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但也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再提“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而强调“城乡融合发展”。一系列新的概念体现了新判断、新决策。

十九大报告是在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任务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这个决胜期是指“从现在到2020年”。但是,决胜期内要坚持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都将延续到从十九大到二十大这个“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延续到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整个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推进中国特色乡村现代化的雄心壮志。

乡村振兴战略何以为“战略” 在十九大报告中,除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实施的上述七大战略,还提出了其他不少“战略”,如就业优先战略、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人口发展战略等,但包括乡村振兴战略在内的七大战略显然具有突出地位。

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在于:

首先,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十九大对当下我国所处时代状况的判断,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当下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十九大报告在列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时就明确讲到“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所列举的其他问题在乡村中往往也更为突出,如: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等等。按照十九大“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包括精准脱贫在内的攻坚战等要求,这些都是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问题。

其次,有助于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向乡村区域深度延伸。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个总要求,与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相互衔接的: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对应的是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宜居对应的是生态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对应的是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治理有效对应的是政治建设。

这五方面建设虽然也一直在乡村区域展开进行,但总体上还是薄弱环节。如生态文明建设,现阶段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化进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目的是规范和改善工业生产方式,使之能够与生态环境和谐友好。但从长远和全局看,我国生态资源更多分布在城市以外的乡村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许多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等,主要将在乡村区域实施。在作为未来中国目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前边有五个定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承担越来越重大的责任。因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迫切需要以乡村振兴等战略举措来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

第三,有助于推动中国现代化空间布局从城市向乡村延伸。在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七战略中,唯独“乡村振兴战略”是就现代化建设的空间布局而言的。这是因为,迄今为止的中国现代化建设,核心的任务是工业化,主要是在城市中开展的。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我国将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专项战略规划,在乡村开辟现代化建设的新战场,乡村将成为现代化建设新的重点区域。“战略”一词,界定和凸显了“乡村振兴”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首要目标是“工业化基本实现”。在当下工业化历史任务即将完成的时候,转而加快乡村现代化建设,是历史的必然。

城乡融合发展将开启城乡关系新时代

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首先在于乡村将与城市平起平坐。

选择使用“振兴”一词意义非凡。“振兴”乡村和“振兴中华”的意思是一致的,突出了乡村振兴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只有乡村“振兴”起来,自强、自立起来,才能形成与城市平起平坐的地位,就像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样。

“乡村”一词也很有意义,它体现了调整现有城乡关系的指向。乡村不是城市的附属物,与城市相对应的是乡村而不是农村,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不仅仅是城市与农业的关系。乡村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区域,它是人类重要的生存空间,与城市同样重要。未来的城乡关系是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必将具有并且保持和城市不同的独特价值。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表明乡村的振兴取决于乡村自身,乡村人必须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主体,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

其次,完成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任务。

城乡二元体制是我国现代化起步阶段规范城乡关系的制度安排,其主要特点,一是将现代化建设的资源集中在城市。由于中国现代化起步晚、底子薄、资源少,中国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城市,用于发展工业化。二是以农业积累投入工业和城市建设,以农村农民服务工业和城市建设,由此形成了主要是资源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格局。比如国家以考试制度和户籍制度,将农村人口中素质较高的新增劳动力选拔出来,安排在城市工业领域;以人事制度和户籍制度,将领导人才、管理人才和各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才集中在城市;以劳动力市场制度,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吸引到城市,成为“农民工”,等等。

尽管城市对农业、农村、农民也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总体上“三农”也都受益于城市化和工业化,但乡村发展普遍滞后。早有相关文件提出要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任务并不容易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最终破除城乡二元体制,让城乡不再分隔,而使城乡融合发展、良性互动。

第三,加强“三农”工作的立足点将回到乡村和“三农”自身。

由于长期以来城乡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基本上是服务于工业化、城市化,以致国家的农村政策叫做“惠农政策”,用于乡村的资金叫做“支农资金”,明显体现了国家政策立足点的偏颇。事实上,城乡二元体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但它只是为城市而统筹。很长时间里也一直在“建设新农村”,但基本出发点是服务城市和工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将不再是要以加强“三农”工作来解决城市问题、工业问题,而是要解决“三农”问题自身。

无疑,乡村振兴也并不仅仅是为了乡村自身的振兴,而是为了城乡发展的相对平衡。十九大明确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显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不是要在城市单兵独进之后再让乡村单兵独进,而是要二者协同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此,城市也必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进程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意味着各方面资源将回流农村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先意味着,资源将不再主要从农村流向城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将推动城市和工业反哺、回馈“三农”,根本改变城乡二元体制下资源几乎是单向流向城市的状况,形成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如果说现阶段资源从城市流向农村还是涓涓细流,那么不远的将来,则有望形成滚滚洪流。

当然,国家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专项规划的时候,应当根据和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引导各方面资源有序流向农村,形成城乡发展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有机融合。并且,乡村振兴战略是七大战略之一,并不是孤立的,这些战略应当也必将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多支持。

其次,“农民工”现象将最终消除。

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成为雇佣劳动者,却因为户籍在农村而不能改变农民身份,虽然他们为城市工商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却不能落户在城市;虽然由于其工资性收入高于农村务农收入而改善了家庭生活,却因为离开家乡、与家人分离,造成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三留守”问题。这些在我国已经存在三十多年的社会问题,终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而得以终结。

这是因为,原来农民工进入城市是因为城市工商业发展为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这种就业机会是农村中所没有的,而现在资源回流农村,将给农村中农业转移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令他们可以不再到城市工作也能够取得较高收入;原来农民工进入城市、想要落户城市,是因为优质教育、医疗等等资源集中的城市,他们只有到了城市才能分享到这些现代化建设成果,现在资源回流农村,在农村中也有与城市相对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他们也不必非要到城市落户。

所以对农民工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重要的意义可能在于,让他们可以在进城还是留村之间主动做出抉择,而不必继续作为农民工在城乡之间长期来回奔波,“三留守”问题也可以随之消失。农村人口的基本稳定而不再大规模流动,必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前提和有利条件。

第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成为资源流向乡村区域的重要载体。

十九大报告没有提“新型城镇化”,但“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部署,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必将让夹杂在城镇之间的乡村受益,这些城镇与城镇之间的乡村也必将“协调发展”,从而在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资源向乡村的流动,特别是城市人才资源向乡村的流动。因此,一方面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也应当制定实施城市居民进入乡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城市人口有序落户农村的政策措施,乃至上升为法律,从而也“加快城市转移人口农民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条件下,形成城乡之间人才、人力资源双向流动,是历史的必然。

第四,国有企业应当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特别是老国有企业,是利用农业积累和工农产品剪刀差投入建设,靠农村市场支撑发展起来的,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候,它们理所当然应当拿出资金和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对口帮扶的经验,可以安排大多数国有企业与主要是欠发达乡村特别是中西部的乡村建立帮扶关系,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意味着农村中农业和非农产业都将加快发展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义首先在于,乡村区域的贫困现象将最终消除。 完成脱贫攻坚的历史任务,应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点和前提。十九大进一步要求“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展示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坚定的决心。即使还有深度贫困的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的边缘,他们也必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进程中最终走进共同富裕的行列。

其次,农村非农就业人口将大大增加。“农村”的本意是从事农业的农民集中居住的地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随着农业不再是乡村区域唯一产业,这一定义将迅速改变,这或许是十九大将农村区域发展战略命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原因。

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按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农业现代化,还要农村现代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国家将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现代化。

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不可能只发展农业,还将发展其他产业并且达到现代化的水平。十九大报告也已经明确提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这就必然要求大量农业专业人才和非农专业人才进入农村。仅凭现有农村中被城乡二元体制抽选剩下的人口,不仅难以承担农业现代化建设任务,更不可能承担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国家将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引导农村以外各方面人才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

第三,污染项目将被清理出农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意味着一些已经造成农村污染的项目将被清理出农村,同时必须坚决禁止任何可能带来污染的各种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进入农业和农村。这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也是国家战略任务。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必须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划出明确红线。农业发展中的污染问题,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将加快获得解决。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全不相容的。(面源污染是相较于企业排污造成的点源污染而言。农业面源污染,指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壤中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而形成的污染。——编注)

建立健全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更多需要改革的制度是在顶层设计方面。

比如,把优质教育资源、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布局在城市的制度安排,等等,许多以城市为中心的顶层设计,在许多人看来早已经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必须转变观念,一切不利于乡村振兴的,对农民来说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安排、政策措施都应该逐步清除。同时,十九大要求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等,都将在新的农村改革中形成制度保障。十九大提出“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这样的改革要求,将在深层次上推进地方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激发地方和基层创新发展的自主性和创造力,从而加快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

尽快修订原有涉农法律,制定新的涉农法律。十九大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累计将达到75年,这需要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加以法制化。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确定以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已经将农村承包地所有者集体组织成员固定下来,从而为实行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奠定了基础。循着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思路,国家也应当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可分为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国家应修订《土地管理法》,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制化,并且明确规定自新的法律生效时起不再给农村新增人口提供宅基地,从而将农村宅基地使用者集体组织成员固定和封闭起来。同时,明确房屋居住权可以流转、转让,乡村新增人口和外来人口可以以购买或租用的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这样才能为城市人才进入农村打开通道。

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尽快制定《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法》,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法制化。应当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为特定农村居民集体共有:农村承包地为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人集体组织成员共有;土地承包期间所取得的承包地经营收益归承包人所有,但承包人应当向发包方缴纳租金。应当明确:农村宅基地为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现有行政村村民小组的农户共有,宅基地使用人应向本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缴纳使用金(应当与城市居民住宅使用国有土地一样,期限为70年);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可以出租或转让,收益归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现有行政村村民小组成员共有,取得的收益归现有行政村村民小组成员共有,等等。

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融合起来

两个“优先”融合起来就是振兴乡村教育。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三个“优先”: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行就业优先战略。三个“优先”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最紧迫的应当是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结合起来。相较于工业,农业和农村其他产业之所以落后,最突出的原因是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较低;相较于城市,农村落后的要害是教育发展滞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最重要的就是要改革导致人才资源单向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制度,改革将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市的制度。

国家应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城市高等教育资源、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向乡村区域流动。现阶段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主要布局在城市,而农村区域不仅没有高等教育资源,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也严重匮乏。而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它们的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则比较均衡,相当数量的名牌大学都建在小城市、小城镇,乡村人口可以方便分享到这些资源,这是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宝贵经验。现阶段可以以在一部分地级市、县城、建制镇规划建设一批我国现有名牌大学分校区、名牌中小学分校区的方式,逐步从城市向乡村区域输送和转移集中在少数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和高等教育资源,从而实现乡村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同时,可以按照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外名校合作办学。这一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最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和农业农村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将一些城市“名牌中学”的分校区直接安排到乡镇,将一些城市“名牌小学”的分校区直接安排到中心村去。在许多边远地区特别是山区,可以把已经撤并的部分小学校恢复起来。应当把教育资源送到农民中去,而不是让农民子女集中到城镇。应当让人口比较集中的中心村及一部分行政村乃至自然村,通过优质小学教育资源的重新布局恢复生机活力。国家教育部门应制定实施为农村中小学引进国外师资的专项计划,比如可以推动条件适合的农村中小学从欧美国家引进外语教师。

为了支持帮助新疆、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可在东部一部分发达省份汉族学生占多数的中小学开设维吾尔语、藏语、蒙语等少数民族语言选修课程,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可以从上述相关地区引进语言教师,这也是为这些少数民族教师提供到发达地区学习的机会。这应当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意味着加快村民自治制度建设

十九大有关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带来了机遇。

在乡村治理上,十九大强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样,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排在了乡村治理体系的首位。这和十九大报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人民群众要求什么的分析是一致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这里“民主”也排在首位。并且十九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里在治理方面强调的是“治理有效”,体现了十九大报告的务实精神。无论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必将极大地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乡村振兴将促使作为村民自治主体的农民和作为村民自治场所的农村得以稳定。 现阶段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着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大量村民进城务工,乡村中常住人口大幅度减少,使村民自治的主体严重缺位。在国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条件下,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将取得应有的城市公共生活参与权,以替代他们在农村村民自治中的各种权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条件下,留在农村的村民将逐步稳定下来,稳定地、常态化地开展村民自治。二是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大量进城落户,使许多地方的村庄变成“空心村”,需要尽快调整合并、重建乡村。乡村振兴战略将促进现有行政村、自然村的布局调整,让现有行政村、自然村中留在农村的人口集中起来居住,规划建设许多中心村,让这些中心村在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区域的同时,也成为扎实推进村民自治的基地。三是由于农村居民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口比例很低,村民的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村民自治水平质量难以提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较多城市人才进入乡村的条件下,让农村外来人口参与村民自治,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也是保障农村外来人口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这些都将是加快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难得机遇。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过程中,应当为每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律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曾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时,为每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律师,也作为法律顾问,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建设美丽中国意味着乡村将更加美丽

建设美丽中国的一系列举措将逐步改变乡村面貌。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在农村更加严重,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比城市更加任重道远。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等等,不仅乡村区域责任更大,而且受益也会更多。

勤劳智慧的中国农民早已经创造了许多美不胜收的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特别是随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部署,农村居民必将迎来更美好的人居环境,未来的中国乡村一定会成为吸引人去居住生活的地方。引人关注的是,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大后第一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且明确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同时保护、保留乡村风貌。美丽乡村的美好前景令人憧憬。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落实到乡村振兴战略之中,必将带来中国传统乡村文明的复兴。现阶段城乡二元体制还在阻碍各类“文化人”进入和落户乡村,在不断推动城乡制度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当现代文明和传统乡村文明有机融合,当十九大提出的“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这里显然特别是指广大乡村区域)、“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目标实现的时候,中华文化一定能够在乡村生活中展现出魅力和风采。

“三农”工作队伍值得期待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是希望人们不仅要带着专业知识,尤其要带着感情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或许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与习近平年轻时在陕北贫困农民的炕上睡了7年、与农民结下深厚感情有关,从事“三农”工作的人不一定都要到农民的炕上去睡几年,但不爱农村、不爱农民,要做好“三农”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也不可能。

那么,如何壮大“三农”工作队伍?十九大报告要求“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主要是针对在职的“三农”工作者而言的。其实还有一块人才资源也可以开发利用,就是城市退休人才资源。事实上,由于多方面原因,现阶段城市退休人员回流乡村的需求日益强劲。国家可以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引导一部分城市退休人才如城市大中小学校退休教师和退休医护人员到农村去。可设立专项基金,规定凡城市大中小学校退休优秀教师自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退休优秀医务工作者自愿到农村乡村医院、卫生室工作的,给予一定数额的津贴;凡参与此项计划三年以上者,可以在当地落户养老,由当地政府提供免费公寓住房。

同时,可根据一些学者的建议,优先引导原籍在农村的城市退休人才回原籍农村参与乡村振兴各方面工作。现阶段城市知识分子大多来自农村,通常都有强烈的家乡情结,如果他们所在城市政府和原籍地方政府联合制定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应该可以动员数量很多的城市退休人才回家乡发挥余热。但仍然应当有选择地安排为乡村振兴战略所需要的人才,如积累了较多人脉资源的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积累了较多财产的企业家、成就较高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等等。这些人才回原籍,会带有更加强烈的感情,他们不仅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更有助于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和质量。

一批多年来主动回原籍农村或前往农村地区,为发展基层经济和教育做出成绩而受到表彰的人士,如开国将军甘祖昌(1905—1986)和龚全珍(1923—)夫妇、原云南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1927—2010)、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商务部)驻尼泊尔商务参赞朱敏才和小学教师孙丽娜夫妇等,像这样的人才,应当把他们的自发积极性组织起来,以制度安排鼓励他们回流农村,而不应当让他们的努力长期处于自发状态。

第五篇:市农委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稿件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

战略的实施意见》解读

同志们,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精神,今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即市委1号文件)。市委1号文件的出台,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部署了任务、提供了保障,是今年全市“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和“三农”工作者深入理解文件精神,我们特此举办本次新闻发布会,现在我就今年市委1号文件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去年底以来,中央、省委、市委相继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3日,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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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8﹞1号);2月13日,省委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制定出台我市1号文件。

二、文件起草过程

党的十九大后,我市即开始研究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对文件制定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理优势、找短板、查问题,谋划乡村振兴的路子。有关人员进村入户,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面对面,接地气、摸实情、听真话,带着对农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写文件。文件稿先后征求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意见,还听取了部分专家学者的建议,并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专门进行讨论,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三、文件遵循原则:

一是注重向上看齐。坚持与中央、省委文件部署精神保持一致。

二是注重结合创新。充分结合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力求接地气,同时尽量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抓手。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五句话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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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目标,既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作出长远安排,又重点对今后3-5年特别是今年工作作出安排,体现战略性、规划性、指导性、操作性有机统一。

四是注重可操作性。尽量做到量化、细化、实化,推出一批行动、计划、工程,力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具体。

四、文件主要内容

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市委1号文件正文由十一部分、51条组成。

第一部分,深刻认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我市来讲,重大意义在于,一是加快破解“三农”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如农业结构不优,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偏低,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城乡统筹发展制度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等等。二是加快实现“三个必然要求”,即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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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要求;农业大市加快向农业强市转变的必然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安徽特别是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动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

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与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是一致的,即三步走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现代农业强市;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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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乡村振兴的基本原则,与中央、省委的部署是一致的,即“七个坚持”: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第二部分,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一是优化农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到2020年发展专用品牌粮食300万亩,经济作物种植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建设6大花卉产业带,到2020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开展“百村百品”特色优势农业示范。

二是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阜阳市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到2020年,新建优势特色种植业基地100万亩;实施阜阳农业品牌提升行动,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达430个。

三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建立市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专项基金,到202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65∶1。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绿色食品和特色小吃产业化工程,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150亿元。

四是强化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全市农田水利“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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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五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平台建设,支持中科院太和试验站、安徽省农科院皖北分院、安农大皖西北综合试验站等建设,积极推进与华大基因集团合作,筹建阜阳农业光电技术外国专家工作站,积极推进市直农业“三校合并”。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力争2020年农业物联网应用覆盖到60%以上农业乡镇。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六是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脱水蔬菜、调味品、柳编、中药材、花卉等农产品出口。

七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170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4000家左右。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260家。

第三部分,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一是深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市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省级中心村“十项整治”和市县自建村“五项整治”,确保到2020年,全市规划布局的中心村80%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全面加强美丽集镇建设,大力实施“两治理一加强”,重点推进“一规六化三规范”,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的整治任务。

二是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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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落实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四是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沿淮适应性生态农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的补偿试点工作。

第四部分,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阜阳”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阜阳红色文化,深入挖掘阜阳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推动阜阳剪纸、梆子戏、嗨子戏、肘阁、太和清音、临泉杂技、颍上推剧和花鼓灯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三是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四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占比达到全市村镇总数的50%以上。

第五部分,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构建乡村善治新体系。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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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实施“阳光村务”常态化管理提升工程,开展选派纪检干部进百村工作。

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村民资质组织体系,加快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进度,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

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新乡贤和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推进乡村好人馆建设。

五是建设平安乡村。强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配齐配强村(居)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持续深化“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六部分,强化农村民生保障,打造农民美好新生活。 一是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开展“百村增收”示范行动,深入开展“接您回家、帮助就业”“留您在家、创业就业”活动。

二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智慧气象。

三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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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

五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调整机制。到2020年实现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六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域覆盖,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343个,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第七部分,提高精准脱贫质量,夺取脱贫攻坚新胜利。 一是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建立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打造扶贫驿站。

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发力。加大对2个深度贫困县、34个深度贫困村政策倾斜力度,全面加大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力度。市级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倾斜。

三是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大力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推进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四是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成立扶贫专项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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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持续减贫的实施意见。

第八部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县级数据库建设,全面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力争2020年5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60%。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力争2020年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编制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太和县、界首市、颍泉区整县推进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他县区选择30%以上的村开展试点。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太和县整县推进“三变”改革,其他县(区)各选择5%-10%的村开展试点,2020年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全覆盖。实施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行动计划。

四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探索开展收入保险、价格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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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试点,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二是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县管乡用”机制。积极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是激发科技人才创造活力。推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开展,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四是促进农村人才创新创业。推进“双乡双创”,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

五是鼓励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第十部分,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是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持续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2018年全市实现“劝耕贷”全覆盖。

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新增耕地指标调剂和流转所得净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土地复垦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增减挂钩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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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流转使用。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扩大银行贷款抵押物范围,探索开展“保险+期货”试点、“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第十一部分,加强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

一是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建立市县乡村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二是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阜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编织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

四是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注重选树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进村入户、可学可做,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

五是强化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

五、文件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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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市委1号文件,在与中央、省委1号文件保持看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阜阳实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抓手、具体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化创新,使文件呈现出切实际、有特色、有力度的鲜明亮点。

亮点一:统筹乡村管全面。过去的一号文件,大多只涉及“三农”工作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而今年系统部署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是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全面推进农村文化、乡村治理、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和党的建设的整体发展战略,对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亮点二:科学谋划管长远。以往的市委一号文件都是管当年的,对当年的工作进行定任务、提目标,2018年市委一号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

亮点三:突出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市委1号文件把“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作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首要内容,这是在中央、省委1号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增加的内容。市委1号文件提出,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重点推进南部适应性农业区、中部都市型农业区、北部中药材产业区和闻集草莓、会龙辣椒、陶庙马铃薯、李兴中药材等特色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形成区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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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特色基地星罗棋布的格局。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沿淮河、沙颍河、泉河、黑茨河、颍东苏沟、阜南至颍上等6大花卉产业带,打造集基地建设、生产加工、批发物流于一体的花卉全产业链条。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重点发展生猪、阜南奶山羊和番鸭、临泉肉羊、颍上奶牛和水产、太和肉鸭等,提升无抗美味猪、生鲜奶、生态水产品等供给能力。

亮点四: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上有突破。市委1号文件把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摆上重要位臵,用了一整节的内容来论述,这是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所没有的。一是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支持中科院太和试验站、安徽省农科院皖北分院、安农大皖西北综合试验站等建设,共建政、产、学、研联盟;积极推进与华大基因集团合作,建设华大农业科技园,促进农业技术与基因技术深度融合;筹建阜阳农业光电技术外国专家工作站,促进农业高新技术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市直“农业三校”整合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农业教育资源,建设高层次农业职业教育平台。二是创新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强大数据、农业物联网、遥感技术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建设全市智慧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物联网小镇试点建设,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整市推进工程,支持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强化生物遗传技术农业领域应用,重点开展主要农作物和花卉苗木、蔬果、奶山羊、橄榄蛏蚌、番鸭、观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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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新品种选育,支持市农科院高标准建设南繁基地。支持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推进经济作物种植和养殖业机械化,积极引进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业。

亮点五:在深化农村改革上有新的突破。第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现在,中央已经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长30年加起来就是75年,这个承包期已经是很长了。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真正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第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基础性的一个工作,现在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市委一号文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加快县级数据库建设,全面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第三,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臵”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臵”。市委一号文件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和规范有序流转机制,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时在留足村民必需的居住用地(宅基地)前提下,其他土地可依法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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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第四,创新开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益“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2017年底,我市仍有31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益低于2万元,被列为集体经济“空壳村”。为全面消除这种农村发展活力不足的情况,我市决定通过实施集中攻坚行动,并写入市委1号文件。文件提出,开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益“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2018年市县拿出专项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年底前“空壳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2万元以上。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对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将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振兴乡村的合力,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步伐。特别是通过在座媒体朋友的深度宣传,必将营造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由于时间关系,阜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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