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合同范文

2023-09-22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范围以发包方提供的平场红线图为准)。 1.2 工程地点: 漯河市淞江路和阳山路交叉口 。

1.3 工程范围: 。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1.5 工程单价: 。 1.5.1 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土石方工程内容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 (人民币),大写:

1.5.2 土石方工程量以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图和施工平场图计算的开挖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自行组织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开挖及回填深度)机械(含人工配合)开挖、土石方场内转运、弃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压及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地界范围;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等措施(如临时边坡围护、排水、边坡采取的可靠安全防护等)和对外协调;设计变更;发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内容。

2.2 工程要求:以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相关技术规范和发包方的要求为准。土石方平场后与设计值的偏差不超过+10cm至-20cm;地块场地平整应按《场地平整施工规范》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达到设计及施工图要求。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为:《工程测量规范》、《爆破与土石方施工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场地平整施工规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历天计) 3.1 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指令签发次日起计算。指令发出后7日内承包方没有进场施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2 工程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电、节假日、高温天气、扰民和民扰、周边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3.3 除不可抗力、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时间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扰造成整体停工1日以上的情况外,工期一律不顺延。以上影响工期的情况发生后,承包方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发包方并在次日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才得以顺延。否则,即使以上情况确有发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并获得发包方认可,工期也不得顺延。

3.4 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造成工期延长,则每延长一天对承包方处以壹仟元的罚款,该罚款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过一个月,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将后续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由此终止本合同时,承包方应在两天内将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撤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给予壹仟元奖励。

3.5 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工程开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

4.1 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包干单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安全等各项措施)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为全费用包干单价。

4.2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内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开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管线保护、开挖、上车、降尘(场区内外)密闭运输、(场区内、外)倾倒处置、回填区土石方的分层摊铺和碾压(满足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场区出入口保洁(包括建临时洗车场)、对周边造成的环卫、交通堵塞、周边协调,民扰停工损失等。

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边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环节所包括内容的施工费、施工用水电费,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施工措施费(如临时边坡围护、场内排水、地下排水、周边建筑物的安全防护、修边检底等)、各环节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油料涨跌因素、合理利润、税金等完成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区内分层摊铺及碾压等全部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3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关于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负责。因施工组织设计会带来相应的措施费均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如因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不当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4.4因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非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及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作为承包方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5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关的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围栏、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及涉及承包方标志、广告宣传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5.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网图、地形图、红线图;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5.2 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场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倒排计划表),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进度计划执行;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的修建和维护,承包范围工程所需的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和安装、维护,负责施工场地内积水和地下水的排除,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承包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环境清扫工作以及施工车辆行驶路段的道路维护;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因施工产生的对周边居民、环境及原有建筑的影响问题,及时办理挖、运、路政、弃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运输中的交通、噪音、环卫、粉尘、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违反受罚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和国家有关标准和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否则,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5.4 承包方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转运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负责将临时设施拆移出场地。

5.5承包方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交发包方审定。

六、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6.1 发包方组织工程部对本工程实施监督,具体负责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包括参与收方计量签证等)的控制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工作、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

6.2 承包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随时与发包方保持联系;工程技术负责人 具体主管该项目工程技术,专职安全员 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若承包方以上人员不配合发包方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更换)。上述人员若有变动,承包方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以单位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发包方。

七、工程变更的确定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签发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完成相应工作,否则,视为承包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

八、工程结算依据有效的约定

8.1 结算资料须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条件的工程结算依据均属无效,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8.2 发包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网图和发包方盖章生效的平基施工图及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竣工图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挖方量以原始地貌标高方格网图、坐标图、平基施工图及竣工图、符合要求的变更签证等为依

据进行计算;当阶段性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均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双方到现场核定实际工程量,并进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8.3 工程结算资料的规范性条件:内容真实,无涂改、无伪造。其中变更签证必须附发包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竣工验收资料)需一式叁份(均为原件),经发包方统一编号后,发包方贰份,承包方壹份。

九、工程价款的审核

9.1 办理结算的工程必须已竣工验收合格,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办理结算之前,承包方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结算依据与发包方归档的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双方书面予以确认;结算依据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

9.2 结算价款的确定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后方可成为有效的工程结算价款,审核的总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以承包方交齐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双方履行书面确认手续的次日起计算),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的工作,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审核不能顺利进行,承包方承担延期结算责任。

十、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时承包方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建安工程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工程资料、结算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完毕,由承包方开具全额建安工程发票后30日内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发包方交付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方。

11.2 本合同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具法律效力。如果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之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承包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按国家现行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承包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

十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13.1 承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发包方签订专项安全协议。

13.2承包方承包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文明组织工程施工。布置、操作过程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由此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13.3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伤、残、亡及物品损失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3.4承包方应文明施工,当发包方代表认为施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时,有权限期要求承包方进行现场整改。当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代表书面通知三日内,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现场整顿和清理工作,则发包方可委托他人进行整顿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4.1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管理,按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发包方变更通知的内容、时间及要求组织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后两日内无条件退场。

14.2承包方严禁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行贿,如有发生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3因承包方违约致本合同终止的发包方不再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4 发包人逾期支付分期工程价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十五、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余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15.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3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发包方两份,承包方壹份。

发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2篇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一期)工程——场平及土石方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作内容:土、石方的挖、填、碾压、平整及场内机械设备调 配和土、石方外运及卸土;

四、 工程范围:

1、甲方现场指定区域内土、石方的挖、填、碾压、平整及场内调配和 外运、卸土;

2、甲方现场指定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工作;

3、场地内钢筋混凝土的拆除。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是。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20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 1

内容。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维修保养、零星耗时费用)、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以及环卫出渣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其单价为

1、场内土、石方开挖(其中包括挡墙基础开挖)、转运、回填、夯实及场内调配

(1)按现场实际回填方收方(实方)元/m3,土、石放回填密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余土外运部分(包含挖土、上车、外运、卸土、环境保护费用)

(1)土方外运工程量(实方计算)元/m3。

3、场地内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气锤破碎拆除——记时, 机型:),元/小时。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大甲方(攀钢炼铁厂技改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合同工期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该工

期完成,总进度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0.5%罚款,累计计算。

十一、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机械不能保证或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所需机械。如乙方实在无力保证施工所需机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且对乙方所做工程不予以结算。甲方有权单独另外增加施工机械,以保证施工进度。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档案室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合格交付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3篇

土石方开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SL38-9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其它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明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 1 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13)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4)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2.4在任一开挖分部工程开工7天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5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相应的A类表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二份。审查意见包括"同意"、"修改后再报"、"不同意"等内容。

2.6除非接到的审查意见为"同意",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48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7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 2 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8除非已经得到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2.9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设计(包括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引用)应用前必须得到监理部的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部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施工技术员、调度员、质检员、安全员到位和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 3.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3.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与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报业主有关负责人及有关处室,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3.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 (1)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8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 (1) 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人员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10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3.11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 4 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四、施工质量控制

4.1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

(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0mm。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3)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0mm。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4.2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 (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

(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 (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纯角或圆滑状。

4.3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4.4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5开挖碴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碴料与废弃碴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碴料取出加以利用。

4.6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五、工程验收

5.1基础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5 (1)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

(2)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

(3)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

(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5)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6)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

(7)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文图号)。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4篇

一、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

1、工程测量。首先进行导线点、水准点复测,联测。然后对控制点进行加密,加密点应通视良好,不受外界扰动。利用校验合格并经批准使用的控制点,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恢复路基中线,根据设计图纸尺寸及施工规范要求,放出路基边线,边沟及红线界桩用明显标志标识、加固,并对原始地面进行复核。

2、填料选择及试验

、按照规划的取土场,清除土料中的树根、淤泥、垃圾、冻土、腐殖土,有机质含量大于5%、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填筑材料应按规定的频率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质含量、CBR试验和击实试验。

3、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质量(资质证件);

、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的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要求及合同的规定;

、便道、便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等的供应情况;

4、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承包人在现场施工组织机构中,应明确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且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证书。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交叉路口等经常有车辆来往的地方,应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标志和标牌,保证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开工报告的上报与审批

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上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报告中应附有人员、

机械的配备情况,原材料的试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1、原地面处理

(1)清理与掘除

1)除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要保留的植被和保留物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树木、树墩、树根、灌木、围墙和垃圾应予清除运走。其中胸径大于15cm的树木,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的长度锯成树段,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原地面的表土、草皮,应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和范围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备用或废弃。废弃物应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和不影响农业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地方。

3)公路用地范围以内所有的树墩、树根、竹根和其他有机物都必须彻底掘除。

(2)拆除

1)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因施工影响必须拆除迁移的建筑物、障碍物和设施,承包人应根据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拆除。同时做好对指定材料的收集及因拆除而产生的洞穴的回填和压实。

2)对原有道路、桥梁、涵洞、路面、人行道、缘石等的拆除,承包人应在做出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安排后方可进行。若监理工程师没有特别指示,原有结构物的下部结构应拆除到天然河床以下30cm,其在河床以外的部分则至少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cm;如其整个或部分处于本合同工程新建结构物的界限之内时,则应拆除到使新结构物施工不受影响的范围内。

(3)场地清理监理工作要点

a、复核承包人路线放样,检查放样线与征地边界线是否一致。注意路段内是否有超高或加宽路段在放样时被遗漏。

b、地面树根、拆迁建筑物后的残渣或遗留的不适宜材料,承包人必须组织力量彻底清理出场。

c、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坟坑或洞穴,对此,必须认真回填夯实。 d、承包人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清理情况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土前路堤基底的碾压工作。

2、填前压实

(1)路堤填筑前,应清除路基范围内杂草、树根、垃圾、淤泥、有机质土等,弃土堆放在指定地点;一般路基清除地表30cm后进行原地面整平碾压处理,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2)对零填及土质挖方路段(0.75m<填方高度H),在填前进行翻挖80cm,并进行填前碾压,回填95区填料,压实度不小于95%;对低填路段(1.58m≥填方高度H≥0.75m),在填前应超挖至路床底,并回填合格填料,回填土压实度要求达到95%。

(3)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1.25时,在原地面应开挖成宽度不小于2.0m的台阶,并在台阶底部开挖向内倾斜4%的反坡;

(4)路基范围内的沟塘处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如设计无规定,首先应进行排水,然后用推土机配合挖掘机清除淤泥,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污染环境。

3、路基填方试验路段

开工前,用经试验合格的路堤填料铺筑长度100-200m(全幅路基)的试验段,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土料的松铺厚度、松铺系数;土壤含水量的变化情况及翻晒粉碎遍数、时间等试验结果,作为该种土料填筑施工控制的依据。

4、填料的开采及运输

(1)土料开采一般分为集中取土和沿线取土。集中取土开采起来比较集中,对于自然生态的大面积破坏也较轻。沿线取土最大的优势,就是运距短,速度快;

(2)根据取土场尺寸划定取土场界线,并埋设明显界标,用推土机清除取土场表土杂物,厚度一般为30cm,被清除的杂土规则地堆放在指定地点;

(3)取土场外侧边缘开挖截水沟、排水沟,并与附近水系联通,设置排水设施,降低地下水位。

(4)土料开挖时,挖掘机应分层开挖,料场底部应及时整平,形状规则,外 3

侧留1:1坡,内侧(靠路基侧)留1:1.5坡,以保持稳定,特别对于地下水丰富的地区,一次取土深度一定要适中,避免含水量相差太大的土混填,以免碾压时产生“弹簧”。

(5)石方填料一般为利用挖方, 石方开挖除满足设计参数要求,还应满足以下几点:

1)开挖石方要根据岩石的工程类别及其风化程度、风化节理发育程度选择合适的开挖方式。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利用机械直接开挖均应采用机械开挖,如果石方数量不大,工期允许也可以采用人工开挖。凡不能采用人工和机械开挖的石方,则采用爆破法开挖。

2)任何爆破方案必须保证架空线缆、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外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为此,应在制定方案前对爆破法开挖的路段进行祥细调查,查明缆线、管线的实际位置、高(深)度等以及建(构)筑物类型、位置和完好程度,以避免事故,保障安全。

3)具有重要缆线、地下管线等的有关爆破设计方案资料,除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并报送地方公安部门查核协助外,还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爆破作业必须具有从事该专业执照和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专业证书的人员施爆。

5)本项目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可采用普通松动爆破,严禁使用抛掷爆破。

6)石方爆破开挖区内要注意排水,应开设纵横向排水沟,将水排出路外,防止土石填料受水浸泡不利于填筑。

7)严格控制填石填料的最大粒径,当超出路基施工规范要求范围时,应进行解小后再行填筑。

5、路基填筑

(1)在路基全幅上用石灰线布置一定尺寸的方格网,根据每层填土厚度、宽度及预定的干密度计算每方格网需土料数量,以此确定倒土数量,派专人指挥倒土;在路基中心和边缘处,每隔20m断面设置高程指示桩,指示桩上用红漆标明土料松铺厚度及压实厚度,并用尼龙线连接,采用推土机沿尼龙线方向及高程平铺土料,路基宽度比设计路基每边宽50cm,以保证边坡压实。每层填土松 4

铺厚度一般为30cm,压实后的厚度一般不超过25cm,并用平地机整平,修好路拱,局部土料不足处应配合人工及时补平,每层要测松铺厚度,每三层测一次中线及高程,防止中线偏位及填土超厚。

(2)土料破碎、翻晒

当土的含水量偏大时,应使用带耙推土机翻松凉晒;当土料粒径大于10cm时需进行破碎,检测土料粒径、含水量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如果含水量偏大,应继续翻晒,保证含水量均匀,表层和底层含水量偏差不应过大,以保证碾压时有相同的最佳含水量,一般碾压时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以内;翻晒时应注意翻到底,不得漏耙,以免出现局部弹簧。

(3)土料精整、碾压

对含水量、粒径合格的松铺土层进行高程恢复,沿松铺高程控制线用平地机由两侧向中心刮平,修出路拱,在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刮平,整平后,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一遍,紧接着用平地机由两侧向中心、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刮平,然后用18t压路机在直线段由两侧向中心,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碾压时必须遵循由慢到快,先边后中,先轻后重,轮迹每次重叠1/3,均匀碾压至密度达到要求为止,一般情况下92区碾压4-5遍,94区碾压6-7遍,95区碾压8-9遍;为了避免整平时表层水份过分损失,在最后一次翻晒后进行粗平。

每层填土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路确定,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当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土的压实度宜控制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

(4)施工缝、纵坡、弹簧土处理

路堤填筑,分几个作业面施工时,各工作面应尽量均衡施工,两作业面接头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以保证路堤承载的均匀性,两相邻作业不能同时施工时,则先填筑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路堤填筑应采用全幅分层均衡填筑。

路堤分层填筑时按路线纵坡即竖曲线要求,提前逐层调整填土厚度,使其形成路基设计要求的竖曲线。

路堤填筑碾压时,若出现“弹簧”土,主要是由于局部含水量不均匀,偏大 5

引起的,处理方法一般为挖除弹簧土,换填合格土料或者掺灰处理。

三、路基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1)监理人员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熟悉取土坑位置等。

(2)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置和高程,复核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增加的水准点和控制点。

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其内容包括中线及高程的复测,导线、水准点的复查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承包人应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所有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及成果资料由承包人的测量人员签字,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字,监理应留有测量记录资料及资料的副本。

在施工测量完成以前,不得着手施工。施工时,遇非适用材料必须挖除。在挖除之前对非适用材料的范围应先行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开挖完成后及回填之前重新进行测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核对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测量,以证实承包人所提供的线位、坡度、标高和横断面是否符合实际。在核对工作中,承包人应无偿提供设备和辅助人员。

(3)在开工前承包人应对工程沿线挖方、借土场和料场用作填料的土取代表性土样,送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按国家规定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天然含水量、最佳含水量和土的CBR强度值试验,以确定土料性质。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更换取土场。若土样能用于工程应进一步做最大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并经总监办批准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4)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可批准路基分项工程开工。

(5)承包人为取得经验数据,在被批准开工后,首先应做100-200m的试验段。确定松铺厚度,机具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取得经验数据指导生产。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其合格的试验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并进行计量支付。

(6)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与检测:检查承包人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情况, 6

是否已按规范要求清除了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材料;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实。检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原地面压实。如设计图纸对原地面未提出要求,施工时至少要碾压到表面无弹簧现象及无明显轮迹。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后签字认可并允许上土。路基填料不应混有杂质和不适宜材料。填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松铺厚度误差不宜超过规范规定。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可以进行平整和碾压。承包人应逐层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填土,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允许承包人进行上层土铺筑。

(7)路基填筑达到各区区顶标高或路床顶面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线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坡度进行一次验收(路床应会同路面施工单位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四、路基挖方工程

1、路基挖方施工质量监理主要内容 (1)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无论工程量有多少,土层有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开挖时,均应自上而下,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定边坡坡率进行分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

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并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其指示办理。

3)如果在预定的地方设置弃土场不能满足堆积弃方数量时,承包人应提前选择弃土场,否则应停止开挖,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后并相应修改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4)沿溪及沿山坡路段和其他地方按设计要求,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承包人必须选择可行的施工方法,防止造成废方侵占良田、河道,损害民房和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构造物。

5)承包人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和其他构造物的保护, 7

并应妥善保护文物古迹。

6)居民区的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有效的临时便道或便桥。

7)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应挖通的洞穴或采空区,均应一直挖至底部,并重新按路基回填的有关要求,分层填筑到要求的设计标高。

8)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承包人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变好。

9)土方开挖地段,路床面以下30cm的压实度要求达到95%,材料最小强度CBR值不小于6%。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按重型击实法进行现场检验,检查频率为每1000㎡一次。如果不符合压实度要求,承包人应自费挖开并重新压实,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若路床土不能满足最小强度CBR要求,应清除、换填或采取掺石灰等其他处治措施。

(2)石方开挖

1)在石方开挖中亦应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石方开挖的要求。

2)所有的石方开挖不得采用大、中型爆破,除非获得监理工程师的特别批准。当石方开挖接近边坡坡面时,必须采用光面或预裂爆破,保证边坡坡面平顺,尽量避免扰动和损坏边坡岩体。对于软石和风化岩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均应采用机械开挖。

3)爆破作业之前,承包人应对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技术及安全教育,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制定有关安全、试验、检查的规程及维护施工交通的方案,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4)每次爆破后必须及时清理废渣,按预定计划作为材料堆放或者废弃。 5)必须按照典型断面所示,准确地修好边坡,绝不允许在边坡上有松散石、危石。路堑边坡开挖超过规定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自费修补。

6)石方路堑的路基顶面标高,应挖至设计标高下至少15cm,并以最大粒径不超过7.5cm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混合料填平压实至设计标高。

7)在石方爆破作业区,承包人应以明显的标志标出危险区域,并在爆破时发出安全信号。如发现瞎炮,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引爆或处理,保证施工安全,由于爆破作业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8)爆破材料的管理和安全施工。

①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炸药装卸、运输、储存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令、规章和条令。

② 承包人应在当地政府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修建合适的仓库,按批准的方法保管允许数量的爆破材料。

③ 爆破使用的全部炸药应有记录,以备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④ 爆破的时间及在现有构造物或正在施工构造物附近进行爆破时,均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2、路基挖方监理工作要点

(1)路基土石方开挖放样必须认真细致,按要求正确放样,不得有误。若外边坡放线距离超过设计规定,则不仅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而且造成边坡度不一致;若外边坡放线距离不足设计要求,则造成二次开挖或爆破。

(2)路基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凡适于用作筑路材料的,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将开挖的土石方用于路基填筑工程。对于土质路基若上下层土质不一致,应水平分层挖掘,不同土质应分层用于路堤填筑。

(3)路堑开挖弃方或不适宜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废弃。弃方尽量不占用农田,且要做到弃土堆边棱顺直,表面平整。弃土堆的边坡不应陡于1:1.5,顶面向外应设不小于2%的横坡,其高度不宜大于3m。

(4)对于土方开挖,若开挖断面准备用做临时运输道路时,应在其表面预留30cm厚度,待到路面施工前挖槽。若挖方路基的路槽底面位于过湿土或翻浆土上时,则应换以透水性好的土,其厚度应按设计规定或不小于80~100cm。为换土所挖的路凹槽底面,应适当整平,并设置纵向盲沟以利排水。

(5)半挖半填施工路段,常遇到局部有较大缺口,施工中必须把缺口处树木、杂草及不适宜材料清除后,方可开始分层填筑。

半挖半填的半侧填方处,必须先放出坡脚线,山坡挖成台阶,然后才能分层填筑、碾压。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内外侧挡土墙或护坡,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落实在坚固的地基层上。 (6)土石方路堑上下边坡要稳定,边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且边线直顺,曲线圆滑,边沟底平顺,雨天无积水。截水沟位置、方向、结构符合地形要求。

五、防护工程

1、防护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挡土墙

1)挡土墙开挖后,应及时采用轻型触探试验方法检测基坑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施工挡土墙基础。

2)挡土墙每隔2~3米设一泄水孔,孔径为10cm,上下排错列设置。 3)浆砌圬工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进行墙后填土夯实,夯实时应注意勿使墙身受较大冲击,以确保墙体稳定。

(2)浆砌片石护坡

1)浆砌片石护坡、锥坡,必须在稳定的基面或坡面上进行,并且必须在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方可砌筑。

2)对于严重潮湿的土质边坡,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治理坡面后,方能砌筑浆砌片石护坡、锥坡。

3)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设置垫层、反滤层和泄水孔。 4)沿河路基的浆砌片石护坡、锥坡采用的基础型式和深度、砌筑片石的厚度、碎石或砂砾垫层等应按图纸规定及要求进行施工。

(3)浆砌片石护面墙

1)护面墙除自重外,不担负其他荷载,其所防护的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极限稳定边坡的要求,并不陡于1:0.5。

2)实体(满铺)护面墙用于一般土质及破碎岩石边坡;窗孔式护面墙用于边坡不陡于1:0.75的坡面防护。

3)护面墙较高时应按图纸规定的断面尺寸分两级或多级砌筑,并设平台和排水沟。

4)每隔10~15m应设一道伸缩缝,并严格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做泄水孔及反滤层。

(4)浆砌片石框格护坡

1)土质或风化岩石边坡,在较高边坡或表层易发生溜坍的边坡,采用浆砌片石框格护坡,框格内采用植物防护或其他辅助防护措施,要求防护的边坡有足够的稳定性。

2)框格防护的骨架平面布置形式、尺寸、砌体的宽度、厚度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施工。

3)浆砌砌体的其他一般要求尚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2、防护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1)外观形象

1)浆砌片石护坡、锥坡表面平整,无垂直通缝。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 2)护面墙砌体牢固,边缘直顺。勾缝平顺,缝宽均匀,无脱落现象。 3)窗孔式护面墙窗孔大小均匀,整体外形美观,辅助防护材料质地均匀,铺设牢固无松动。

4)浆砌片石框格护坡表面整齐,线条直顺,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草坪与骨架顶面齐平。

5)砼挡墙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麻面现象。 6)泄水孔排水通畅,无淤塞及流泥浆现象。 (2)砌石施工

1)用于工程的砂石材料及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规范规定。

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施工砂浆进行抽检,作为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3)所有基础工程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地基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底是否土质均匀和未受到扰动,平面尺寸及高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任何不符合要求之处,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基础施工。

4)基底必须是由承包人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才有效。

5)干砌片石必须镶嵌密实,任何一处均不应有活动石料。

6)浆砌片石必须砂浆饱满,表面平整,各处几何尺寸均须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外观达到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

7)冬季施工中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受冻(已掺外加剂除外)。

(3)砼施工

1)用于工程的砂石材料及砼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2)监理员应对砼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抽样工作和旁站记录。

3)基坑承载力必须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方能进入基础施工。以保证墙身的稳定性。

4)砼施工应注意振捣密实,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蜂窝麻面现象。

六、路基排水工程

1、浆砌片石边沟、排水沟施工质量监理 (1)浆砌排水沟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承包人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施工计划安排。

2)审查承包人报送的砂浆配合比,对其进行对比试验。有必要时对片石、料石的强度、外观进行试验与鉴定。

3)审查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其劳务人员组织情况和施工的外部条件。符合要求后,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

4)施工前,须对测量放样进行抽查,频率为20%以上。 5)施工阶段监理抽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 基槽的检查;

② 石料的厚度、颜色、大小; ③ 砂浆的配合比;

④ 砌石的铺砌厚度、基础垫层厚度; ⑤ 砂浆的饱满度。

⑥ 表面平整度,轴线顺直度。 (2)浆砌排水沟监理工作要点

1)浆砌排水沟放样后的线形要流畅,出口处与自然河沟、洼地,相接要顺畅,沟底纵坡符合设计要求且无积水。

2)按设计要求进行伸缩缝施工,伸缩缝不能渗漏,不能对排水沟造成损坏。 3)排水沟的侧墙要符合设计的坡度,且表面平整、美观、线性好。 4)浆砌排水沟要保证砌体的厚度、砂浆的强度、饱满度,不能有老鼠洞。

2、盲沟与渗沟施工质量监理 (1)盲沟与渗沟施工质量监理内容

1)审查承包人报送的盲沟与渗沟以及检查井分项工程施工图纸、测量放样 12

内业计算资料。

2)审查承包人报送的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并对其进行复核性试验。 3)对用于盲沟与渗沟以及检查井施工的原材料、预制构件进行抽检。 4)审核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的准备情况。

5)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测量放样进行检查,抽检频率20%或取代表性的点位行抽查。

6)施工阶段监理检查,其主要内容有:

① 基槽的检查(深度、底部高程;断面尺寸;平面布置);

② 基础(底部不透水层)强度、纵坡的检查;管式渗沟基座强度、纵坡的检查;

③ 浆砌片石侧墙的检查(垂直度、斜坡度;砂浆配合比、砂浆的强度、砂浆的饱满度;纵向顺直度);

④ 渗水材料填筑检查(渗水材料的级配;渗水材料含泥量;渗水材料填筑密实程度;不同透水材料的填筑层次);

⑤ 上封层、盖板或混凝土现浇封层的检查。

⑥ 雨水井砌筑质量检查(圆井的直径、方井的长宽尺寸;轴线偏位;井壁砌筑或混凝土浇筑的强度、平整度、垂直度;检查井与盲沟、渗沟进入口衔接情况;检查梯设置;井盖与相邻路面的高差。

7)施工中各项质量检查合格,签认隐蔽工程报验单。 (2)盲沟与渗沟施工质量监理重点

1)盲沟与渗沟设置的目的是降低、拦截地下水并将拦截水排放至路基外的低洼处,因此基槽开挖后,认真检查基槽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盲沟、渗沟的平面位置及出水口是否正确;盲沟与渗沟设置是否起到降低水位和拦截地下水的作用。

2)盲沟与渗沟属隐蔽工程,经常性的养护、维修困难,因此施工检查、验收时,应特别注意设施内部的牢固有效。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5篇

【摘要】水利水电科技发展迅速,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机械化水平、施工规模等方面,土石方施工技术已经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案。本文主要剖析和研究了中国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土石方施工技术,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中土石方施工措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施工;技术

1、水利水电工程中土石方施工的技术特点

1.1普遍性和重要性

土石方工程施工在当前许多水利水电工程中都有所存在,所以说土石方施工具有很大的适用性。而且,土石方施工工程量在很多水利水电工程中占据较大的比例,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成本的高低、进度的快慢以及影响了工程周围的环境。所以说,我们务必要从工程整体研究土石方工程的规划设计,并全面、完善的分析才能获得最佳的实施方案。

1.2工作量大,施工条件复杂

土石方施工常常都是在露天施工,往往由于存在繁杂的地质状况、严峻的地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难度。通常的土石方开挖作业中,土石方工程量达到几十万,甚至将近几百万方。

1.3对环境影响较大

土石方的开挖容易改变周围的环境状况,同时还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景观损坏、粉尘、噪声、水质污染、水土流失、制备损坏等。土石方施工时弃渣、埋填、开挖等都会破坏地表的植被等,从而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快。而且,开挖时造成的生活污水、机械维修废水、砂石加工废水以及基坑废水如果不进行处理就进行排放将影响河道水质。同时,粉尘污染、噪声也会对周围居民和人员的心理健康带来影响,也会对动植物带了不利的作用,导致部分后发症的出现。另外,还有例如电辐射、核污染、化学污染等存在。所以,应该采用严谨的态度来进行剖析,找到最佳的翻盖来抵御污染和破坏带来的影响。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调配原则及方法

水利水电工程最为重要的基础环节就是土石方调配,只有调配质量高,才能够提升施工材料质量。通常调配主要包括了挖、填以及转和弃以及采五个方面。其中开挖和填方要并行,要最小化运输距离以及挖方量以及填方量的乘积之和。耕土不可破坏,同时处于全局角度,将当前和后期工程进行综合进行土石方调配。比如采用直接上坝法以及中转上坝法或者料场开采法等。关注中转工作和废弃物的处理,从而保障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最优化的土石方调配。

2.1土石方调配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其中土石方调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其质量的好坏对于工程质量的高低会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对此在调配时,需要紧密结合施工现场及相关要求,通过科学的计算来进行调配,具体遵循下面几个方面的原则:第一,挖、填并行原则。也就是说现场施工人员要一边开挖一边填方,这样有助于降低工程量,能够有效降低土石方的运倒次数。第二,遵循运输距离和挖方量以及填方量乘积之和的最小原则。为了有效降低运输距离,需要选择距离最短的运输线路,这显然会降低运输成本。第三,耕土要保持原则。在土石方调配过程中,如果存在着可能会破坏表面耕土的问题时,需要立即处理,对现有调配方案进行优化,保障耕土质量。第四,基于全局原则。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调配环节中,不能够仅仅着眼于现在,而是要将眼光放宽至整个工程全局,实现土石方调配工作的平衡,规避任意挖填问题的存在。第五,遵循当前和后期工程结合的调配选择。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往往规模较大,需要细分成多个不同的批次进行施工,所以在不同批次的土石方调配时,就需要关注当前工程的需求,同样还要分析后期的利用,从而让近期工程涉及到的土打方以及后期工程涉及到的土钉方能够综合应用,这样才能够制定出科学的土石方堆量以及堆位,从而为整个工程的土石方利用构建优良的环境,这对于降低施工成本同样非常关键。

2.2土石方具体的调配方法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领域,为了有效提升土石方调配质量,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调配:第一,直接上坝法。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填筑区进行选料时,就应该采用土石方直接上坝的方法。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开挖工程能够符合直接上坝需求时,就需要采用土石方中转费用较少的土石方,也可以选择弃渣费用相对较高的土石方,这一方面能够有效降低土石方的弃渣以及土石方中转费用。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降低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弃渣问题。这对于降低中转站的容纳压力具有一定的支持。第二,中转上坝法。如果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开挖工程,土石方不能够满足直接上坝法需求时,通常可以选择中转上坝法。如果在工程现场存有多个中转场,那么运用中转上坝法也要注意使用运输距离最近的中转场进行中转,然后在此基础上依照由近及远的策略进行中转上坝。第三,料场开采法。如果采用直接上坝法以及中转上坝法都难以满足水利水电工程中填筑作业时,此时可以采用料场开采法来进行土石方的调配,如果在施工区域有多个料场土石方都能够满足填筑需求时,应该优先选择土石方运输距离相对较近的料场,并遵循由近到远的原则。第四,土石方的中转和弃渣处理。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由于填筑作业需要的土石方不可能和需求完全匹配,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剩余,此时对于这部分土石方可以采用中转以及弃渣方式进行处理。这部分工作的处理原则主要如下:如果土石方中转容量没有达到饱和时,应该优先存放到中转站。如果中转站已经饱和难以存储,就需要以弃渣处理。无论是弃渣处理还是中转都需要遵循就近原则。另外如果当某一个开挖部位的土石方不能上坝时,而且与之对应的中转场也已经饱和,此时也需要对这部分土石方按照弃渣方式进行处理。

3、施工质量检查和控制

为达到高质量的施工目标,我们要切实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和确立工程质量责任制,采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及时记录施工检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总结和探讨,有目的性的强化技术培训工作,逐步解决遇到的问题,从而确保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技术性需要。对于施工技术来讲,施工人员要努力学习,熟练运用,明确质量需求,最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要继续加强质量控制手段的运用,不断改进工程主体的内外质量。在质量预控的帮助下,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务必要实现工程实体内外质量的最优化,并推广执行得力的方法。另外,务必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让他们树立质量之本就是安全的理念。另外,质量监督力度要加强,确定法律法规,并对其加以完善,从而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完全依据国家质量体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国家相关工程制度,以严格的质量措施进行工程施工的管理,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做到全面管理,保障施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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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合同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造价管理实践经验,详细探讨了路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的具体要求和基本控制环节,并在对路桥工程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质量、成本、工期三者之间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例,对路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个人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管理措施;最佳工期

文献标识码:B

1引言

在现阶段,低成本竞争已成为施工企业在工程市场竞争的发展趋势。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积极实施和完善成本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支出,降低损耗,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对于路桥施工企业而言,尽管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投入较大,路桥工程项目较多,但由于路桥施工企业多,低成本竞争激烈,工程利润微薄。加之路桥工程项目施工周期长、内容多,成本控制与管理仅仅靠控制费用支出是不够的,应从施工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实现成本控制目标。要想抓好成本控制,就必须了解成本控制的内容,掌握成本控制的方法,采取切合实际的成本控制措施,明确成本控制的责任主体,狠抓落实,才能取得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成效益。

2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的具体要求和控制环节

在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最终要达到质量优、效率高、工期短、消耗低、安全好、效益高等目标,而施工项目成本是这些目标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是路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因此,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2.1项目成本控制的定义与内涵

具体的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包括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费或租赁费,施工机械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以及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可以直接计入工程对象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和施工措施费等。间接成本是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的全部费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于也无法直接计入工程对象,但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

施工成本控制管理就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等有效的管理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

2.2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的具体要求和控制环节

有效的成本控制还应满足以下五点要求:

1)按照计划成本目标值来控制生产要素的采购价格,并认真做好材料、设备进场数量和质量的检查、验收与保管;

2)控制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和消耗定额,如任务单管理、限额领料、验收报告审核等,同时要做好可预见成本风险的分析和预控,包括编制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3)控制影响效率和消耗量的其他因素(如工程变更等)所引起的成本增加;

4)把施工成本管理责任制度与对项目管理者的激励制度结合起来,以增强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和控制能力:

5)有一套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支付进行审核、审批,使其成为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同时,加强施工成本控制应把握六个管理的环节:

1)成本预测。根据成本信息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今后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的趋势做出科学的估计,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成本方案:

2)成本计划。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书面方案;

3)成本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消耗和严格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随时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距,进而采取多种措施,消除施工中的损失浪费现象;

4)成本核算。按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施工费用、实际发生额和单位成本,并正确及时地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等实际成本;

5)成本分析。对成本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以便有效的进行成本控制;

6)成本考核。对完成后的施工项目各成本责任者,按施工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评定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各责任者的业绩,并以此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3工程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质量、成本造价、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路桥施工单位而言,施工实施阶段是资金投放量最大,暴露的问题最多,合同利益冲突最明显的阶段,因此,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影响成本控制的质量、成本造价、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实施成本的动态控制,具体如下:

3.1正确处理好质量、造价、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控制目标

作为建设及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目标就是力求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这三者的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由项目的三大目标组成的目标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都势必引起另外两个目标的变化,并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在现实项目中,处于最理想的A号区域,即工期短、质量好而又造价低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强调造价和质量,工期就不应要求过严,建设目标应为图中的B+A号区域;强调项目的造价和工期,质量就不能要求过高,建设项目就应是C+A号区域;强调质量和工期,造价成本就不能要求过紧,建设目标应是D+A号区域。

因此,在制定项目建设目标时,应先对建设项目各种客观因素和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动及这些可能后果进行综合研究,经过对具体情况分析,制定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

3.2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最佳工期

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对整个施工影响很大,通常施工进度计划常用工期、施工均衡性和竣工率三个指标来衡量,其中工期又是影响造价的一个关键因素。

工期是否合理应以满足计划规定的前提下费用最低为标准。按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成本由直接费和间接费两部分组成,直接费一般是在合理组织和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时,其费用最低,如果在此标准下要赶工(加快施工速度)或延工,则直接费将随之相应增加。而间接费是随着工期缩短而减少,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直接费曲线与间接费曲线叠加起来可得到总成本曲线,与总成本曲线的最低点相应的施工时间,即为最佳的工期。所以在确定工期时,应尽可能接近最佳工期。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在正确对施工实施过程中质量、成本造价、工期三者之间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好最佳工期,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动态控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好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

4应用实例分析

4.1工程概况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第八合同段,全长7.5km。路基宽24.5m,路基长5.55km;中桥75m/1座、大桥2023m/1座;钢筋砼盖板涵10道。合同净价16388.7681万元。

主要工程量统计如下:

1)路基挖方:77.7万m3;填方:55万m3;

2) 钢筋:7979T;钢绞线:720T;

3) 砼:26万m3(包括19.5万m3片石砼);

4)浆砌片石:5万m3 ;

5) 路面级配碎石垫层:40600m2;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78593m2;

6)水泥混凝土面板:17339m2。

4.2项目成本预测与影响因素分析

成本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而成本控制的各项指标有着其综合性和全面性,所有的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只有把所有的参建人员组织起来,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成本控制的目标。因此项目部根据本合同段施工内容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具体成本控制体系如下图3。

4.2.1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管理与控制

本项目路基土石方工程为自营,其它项目采取劳务分包的方式。

结合以往自营项目成本管理的经验,本项目成立路基施工队,按内部承包经营管理的模式。这样,能够控制作业队总成本,项目经营情况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目标成本的测算采用单价法及总成本法,在不同的阶段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测算,及时预计、调整测算水平,分析成本增加的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建立成本控制与管理制度、各种物资统计台帐、现场各种机械使用台帐以及消耗台帐。

4.2.2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基础,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因此,成本预测对提高成本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成本控制,首先要抓成本预测。成本预测的内容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结合中标价,根据各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对项目的成本目标进行预测。

该项目部根据各施工队伍劳务承包单价、材料市场价格、砼配合比(按定额配合比计算),按照单价法测算各施工项目成本,以及在单价测算中未进入单价成本的结构物挖基、机械折旧、大修、人工工资、工资附加、各项管理费、财务费用、以及其它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综合成本分析。经过初步分析结果为:上缴利润率-2.94%,为负数,就意味着亏损。

当然,这个成本预测的基数上限相对比较宽松,但成本预测结果从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工程项目利润的实际,也客观反映出工程项目经营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经营不好,就有真正亏损的危险,因此,施工实施过程中良好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4.2.3分析影响成本的因素

4.2.3.1砂石骨料价差影响

投标时细砂为60元/m3,中粗砂l35元/m3,碎石为28元/m3,而实际施工市场价格细砂为75元/m3,中粗砂l55元/m3,碎石为61元/m3,根据本段工程量计算,骨料若全部外购,仅骨料价差亏损达1000万元。

4.2.3.2砼配合比影响成本

实际配合比中C15、C20片石砼配合比比定额配合比高,仅配合比价差亏损达368万元。

4.2.3.3项目部管理人员偏多(已进场130人),管理费用较高,需精减人员,降低管理费。

4.2.3.4履约保证金交纳数额较大,公司计取财务费用较高。

面对项目存在的经营风险和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项目部上下群策群力,认真进行技术研讨,达成一致共识:必须进行施工组织方案优化,实施科学、合理的设计变更策略以及采取行之有效的经营成本控制手段,是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工效、增加项目净收益、防范项目经营风险的根本办法和途径。

4.3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具体措施

针对成本预测结果和分析影响成本的因素,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通过熟悉施工设计图进行图纸会审,认真研究、分析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初步制定:采取优化砼配合比、建立砂石厂等措施有效控制并可降低成本,经过初步测算通过以上措施降低成本后能够达到的预期利润率为5.26%;具体措施如下:

4.3.1建立砂石加工系统,采用购买毛料加工砂石,能够降低成本493.068万元,详细如下:

4.3.1.1购买毛料加工砂石单价组成(见表1)

4.3.1.2因前期(6个月)尚未建立砂石厂,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考虑2万方砼材料全部外购,则剩余18万方C30以下(含C30)砼,按机制砂:细砂7:3,优化砼配合比设计(实际为外购砼材料10%,自采90%),可降低成本493.068万元,见表2.

4.3.2 C20、C25、C30砼目前实际配合比比定额配合比单价约低,可降低成本25.5189万元,见表3。

4.3.3C15、C20片石砼可通过优化配合比设计达到定额水平,减少成本支出368.1705万元,见表4。

4.3.4缺项台帐(原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及无单价的项目)部分工程量(业主尚未批复),预计增加利润:

1500万元×15%=225万元

4.3.5调整管理人员,降低管理费开支

1)单价测算中项目部人员平均数量偏大,降低测算中平均人员数量20人,则减少成本为124.384万元,计算如下:

职工工资:20人×1600×26=83.2万元

工资附加费:83.2万×49.5%=41.184万元

小计:124.384万元

2)压缩管理费开支,预计减少成本支出60万元。

3)通过努力争取提早返还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金额等措施,预计可降低财务费用40万元。

以上几项合计可减少成本:

493.068+25.5l89+368.1705+225+124.384+60+40=1336.141万元。

则成本降低率为1336.141/16388.7681

=8.2%。

因此,通过采取降低成本措施后,初步预计能够达到的利润率为-2.94%+8.2%=5.26%。

根据以上具体实例分析可以看出,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措施,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低施工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经营管理效益。

5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在路桥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实践中,应先对工程项目开展事前经营成本预测,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成本控制,降低成本,具体建议如下:

5.1要经营好一个项目,应当从进场初期开始就积极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优化方案和设计变更方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立足工程本身,为项目增加效益、降低经营风险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5.2应认真加强项目事前经营成本分析,及时分析项目存在的经营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进而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千方百计挖掘项目潜在的利润增长点,才能保证项目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争取效益最大化。

5.3应在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及时开展阶段性项目经营活动分析,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的机遇、新的利润点,及时调整应变措施,进而找到生产经营中避免成本增加以及提高项目效益的有效途径,确保项目履约、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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