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2024-03-03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1篇

a. 不准单人值班 , 值班人员不准参加检修等其他工作。

b. 在值班时间要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 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

c. 设备检修后 , 值班人员要到现场进行认真检查 , 无误后方可送电。

d. 值班人员应熟知系统和运行方式。

e. 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 ,值班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 , 但事后需尽快报告领导。

f. 对所有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 ,

不得损坏。

2. 交接班制度

a.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轮流表和时间进行值班 , 未经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替换,值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 15min 到达交接地点。 b. 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c. 经共同检查认为无误后 , 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d. 应交接而未交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e. 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酒醉或因有思想情绪等不适于工作时 , 应拒绝交班并报告领导。

f. 未经正式交接手续及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时 , 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 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g.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 , 禁止进行交接 ,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接。 h. 值班人员应交接下列事项。

ⅰ. 当时系统的运行方式 , 变动部分及事故处理情况。 ⅱ. 设备运行情况 , 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备用设备情况。 ⅲ. 设备和线路正在检修或试验的工作情况。 iv. 保护装臵和自动装臵的变动情况。 V. 上级的指示及传达的命令。

vi. 当班值班未完的工作 , 包括没有执行的操作命令。 ⅶ. 一切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ⅷ. 站内所设的安全用具及仪器工具是否完整。 ix. 现场环境卫生。 3. 巡视检查制度

a. 变电站设备正常运行时每6小时巡视一次。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洗熄灯巡视;每次断路器跳闸后要对相关设备进行巡视。 b. 巡视重点 : 已存在的缺陷 ; 已处理的缺陷 ; 运行中的设备状态。

c. 巡视时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d. 单人巡视不得越过遮栏 , 若需要越过遮栏时 , 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e. 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kV 及以下安全距离为 0.7m, 10~35 千伏为 1m 。

f. 巡视完后 , 应将巡视时间、地点和所发现的设备缺陷 , 分别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簿内 , 并向值班长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2) 现场操作规程 1. 操作制度

a.变配电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为依照命令执行 , 并按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票 , 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签章。

b. 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 , 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 ,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

c.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 , 进行倒闸操作的规定如下。

i. 对于操作人员一次只给一个任务 ( 包括与改变接线方式有关的一系列操作 ) 。

ii. 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 , 值班长为操作监护人 , 值班员为操作人 , 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的正确性 , 并给操作人朗读操作内容 , 操作人核对编号无误后执行。

ⅲ. 对监护人发布的命令有疑问时 , 应停止操作 , 经重新检查认为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iv. 刀闸不允许带负荷操作 , 当油开关拉开后方可拉开刀闸 ,送电时应先合上刀闸而后合上油开关。

v. 回路中未设臵油开关时 , 可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合上或拉开仪表用变压器。

〃合上或拉开母线与其他设备的电容电流。 〃合上或拉开下列容量的无载电力变压器:

lO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37OKV〃A ;22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56OKV〃A; 35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10OOKV〃A 。

若需合上或拉开 22KV 及 35kV 的无载变压器 , 应使用三相刀闸。

d. 接到操作命令时 , 应认真执行。先审查工作票内容 , 再填写操作票 , 经审查后方可操作 , 严禁延时停送电。

e. 操作完毕后 , 会同工作负责人 , 再次检查已拉开电源的刀闸位臵、标示牌、接地线是否正确 , 并亲自用手触摸已停电的设备 , 指明带电设备的位臵和注意事项 , 然后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f. 检修完毕 , 值班长、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 , 看有无遗留物 , 是否清洁等 , 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g. 工作终结 , 值班人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无问题后 , 依次拆除安全措施 , 恢复常设遮栏 , 得到命令后 , 方可送电。 2. 停送电须知

a. 通过油开关控制的设备、线路的停电工作 , 必须先将油开关拉开 , 再拉各有关刀闸 ; 送电时先合上刀闸 , 再合上油开关。 b. 没有油开关的控制设备、线路停电 , 先将负荷侧刀闸全部拉开 , 再拉电源侧刀闸及保险。送电时 , 先合电源侧总刀闸及保险 , 再合上负荷侧刀闸。

3. 停送电前的安全组织措施

a. 停电

接到停电命令后 , 由值班长填写操作票 , 做好下列工作。

i. 监护人和操作人必须了解操作范围和顺序。

ii. 拉闸杆、验电器、接地线、扳手、遮拦、绝缘于套、绝缘鞋、关闭钥匙等齐全并详细检查。

ⅲ. 正确执行操作票所列各项内容 , 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b. 送电

i. 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的位臵。 ii. 接到工作票 , 值班长填写操作票 , 核对无误后执行操作。 iii. 检查交直流保险器及操作电源 , 操作把手应在掉闸位臵。 ⅳ. 检查继电器信号应为正常位臵。 v. 检查接地装臵必须全部拆除。

vi. 检查主变压器二次侧开关在断开位臵。 ⅶ. 收回工作票应填字。

ⅷ. 送电操作 , 待用电单位申请后进行。 (1) 电气装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在运行中的电气装臵上工作时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a. 在电气装臵全部停电的工作 , 是指室内所有装臵 , 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 , 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 , 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臵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 , 通至 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 10OOV 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 在电气装臵部分停电的工作 , 是指电压超过 10OOV 的装臵 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 , 但有 10OOV 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 , 或通到邻室共用的 100OV 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 有超过 100OV 电压 , 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c. 在电气装臵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 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b. 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 , 而且工作量不多 , 时间不长 , 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 , 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

i. 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臵等。

ⅱ. 注油和取油样。

ⅲ.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 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 在电气装臵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 1OKV) 。

ⅳ. 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c. 不停电工作 , 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 , 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 , 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 : 与 6KV 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 0.7m; 与 10~35KV 的带电 设备的距离不小于 1m 。

d. 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 , 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 , 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e. 不停电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 一人执行 , 一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 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 , 方准进行工作。

f. 不停电工作 , 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 , 则须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 ( 如网罩 , 斜立挡板等 ) 与导电部分隔开。3. 凡在电气装臵上进行工作 ,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应有负责人的命令 ( 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 ) 。 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

i. 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

ii. 在高压配电装臵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

iii. 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 , 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b. 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 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 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视构拉合刀闸及开关 , 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5. 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 , 使用绝缘柄夹钳 , 并站在绝缘台上 , 并应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6.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 a. 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 b. 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 , 修理门; c. 悬挂警告牌 ; d. 更换灯泡等。

7. 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臵上的停电工作 , 也应视为带电工作。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 , 为防止突然来电 , 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 , 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 , 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8. 站内配电装臵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形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 : 电压在 1OKV 及以下不得小于 1.5m电压在 1OKV 以上的不得小于 3m 。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9. 工作中所有“人”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 , 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 , 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 , 应派专人扶持梯子 , 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10. 高空作业传递物件时 , 应使用绳索吊传 , 禁止上下抛掷。 11. 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 , 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12.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3.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臵上工作 , 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a. 断开电源后 , 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 , 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b. 在一经合闸 , 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 ,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 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 , 可以放回”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c. 部分停电时 , 施工地点与 6KV 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4m, 与 35KV 及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6m, 并装设遮栏 , 悬挂“止步 , 高压危险 !”的警示牌。

d. 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臵部分进行验电 , 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 , 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e. 验明无电后 , 立即装上接地线 , 并三相短路 , 悬挂“在此 工作 ,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 , 应详细检查。不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4. 在电气装臵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5. 对于每一事故 , 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 , 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4)运行及维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刀闸及母线 a.正常运行时母线与刀闸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70 ℃。如超过70 ℃时 , 应采取措施 , 防止温度继续升高 , 并查出原因 , 进行解除。

b.

绝缘电阻 :35KV 不小于 200OMΩ,6kV 不小于 100OMΩ. 正常情况下的巡回检查每6小时进行一次 , 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d. 刀闸允许操作范围:

i. 绝对禁止在带负荷情况下进行操作 , 只有在油开关拉开后 , 才能拉刀闸 , 在刀闸合上后 , 才能合油开关;

ii. 可以用于合上或拉开空载的变压器及电压互感器。 e. 当刀闸拉不开时不得强行拉开。 2. 油开关

a. 油开关检修后须经过专业人员验收才允许投入运行。

b. 贫油式开关必须将网门锁好后 , 方准投入运行 , 在运行中绝对禁止打开网门。

c. 运行中的油开关每6小时检查一次。

d. 油开关在切除故障三次后 , 需进行内部检查。 e. 油开关合不上闸的原因: ⅰ. 操作电压过低 ; ⅱ. 操作保险熔断 , 操作回路线路元件故障 ; ⅲ. 操作机构失灵。

f. 油开关继电保护自动掉闸回路不准断线运行。g. 油开关缺油不准带负荷断开。

ⅰ. 如双回路供电时 , 将该缺油开关负荷移到另一回路上 , 切除该油开关进行处理。

ⅱ. 如单回路供电时 , 必须切断用户负荷后 , 才可断开此油开关并进行加油。

h. 如油开关发热不正常 , 应对其进行监视 , 如温度继续升高 ,

应按事故处理。

3. 仪用互感器

a. 绝缘电阻允许值 , 一次线圈绝缘电阻如有显著下降 (20%) 应请示主管工程师, 否则不允许投入运行。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不小于 lMΩ 。

b. 正常运行时 , 每 4h 检查一次。发生短路应详细检查。电流互感器在过负荷超过 10% 时应随时检查。

c.

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时 , 应特别注意 , 不得使其开路。 4. 电力变压器a. 变压器必须按铭牌规定条件运行。 b. 变压器电压允许变动± 5%, 但额定容量不变。 c. 变压器不允许长期过负荷运行。

d. 当变压器过负荷时 , 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 ,并同时考虑变压器回路中电流互感器、仪表继电器保护的过负荷问题。

e. 变压器在投人运行前应测量电阻 , 并与上一次记录比较 ,如有显著下降 (30% 以下 ) 应立即报告主管工程师。

f. 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先将保护装臵投入运行。 g. 变压器运行时每 6小时检查一次 , 特殊情况随时检查。 h. 下列情况应进行停电操作 : ⅰ. 当出现强烈而不均匀的噪声和内部不断的放电声时 ; ⅱ. 当环境条件相同而油温高 10 ℃时或上层油温超过 85 ℃并继续升高时 ;

ⅲ. 当油枕向外喷油或安全膜爆破时;

iv. 由于滴油致使油面下降到指示计最低限度以下 , 瓦斯继电器小窗外也看不见油面时 ; v. 油的颜色骤然变化 ; ⅵ. 在套管上发生很大的裂纹和破坏 , 并有闪爆现象时。 i. 变压器一次开关掉闸经检查有关设备 ( 如变压器、油开关、母线等 ) 未发现故障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j. 当充分证明变压器一次开关掉闸确是瓦斯继电器误动作造成时 , 方可准许将瓦斯继电器退出运行 , 变压器可不经内部检查而合闸使用 , 并报告主管工程师。

k. 正常运行时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85 ℃。有强力通风油冷的变压器 , 上层油温不超过 55 ℃。如上层油温不超 35 ℃ , 而负荷小于额定容量 , 可不开风扇。

l. 变压器着火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ⅰ. 切断电源 ;

ⅱ. 在盖上着火时 , 应立即打开下端放油截门 , 使油面低于着火的地方 ; ⅲ. 只准用沙子、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 不准用水灭火。

2. 一般事故掉闸信号发生的判断如下。

i. 变压器正常负荷下 , 上层油温较正常油温高出 10 ℃ , 如检查结果证明冷却通风装臵良好 , 温度计无损时 , 则应考虑是变压器内部故障。

ⅱ. 瓦斯继电器动作 , 有下列几个原因 :〃滤油或加油、冷却系统不严密致使空气进入变压器 ;〃温度下降或漏油使油面降低 ; 〃变压器内部故障或有短路现象 , 产生少量气体 ;〃变压器修理后 , 油中空气分离太快。

ⅲ. 瓦斯继电器动作性质可由内部储存的气体判断:〃无色而不可燃的是油中分离出的气体 ;〃黄色气体是内部本质故障 〃白色气体是内部低质故障 〃黑色气体是内部铁心故障 ; iv. 开关掉闸后判明保护装臵信号动作的原因如下:〃过电流保护装臵信号是外部产生短路;〃差动保护装臵信号动作是变压器内部线卷或引出线上的多相短路和层间短路。 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

a. 凡与继电保护有关的高、低电流及电压回路应经常维护。 b. 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臵及仪表应加铅封 , 只允许专门负责人员开启。值班人员要对铅封的完整负责。

c. 在运行方式需要改变时 , 由主管运行的工程师通知有关部门对保护装臵进行相应的调整。 d. 继电保护装臵每班清扫 , 清扫时严禁金属物碰触配电盘。 e. 所有二次线回路装臵的清扫工作 , 应在开关停电下进行。每年清扫两次。

f. 继电保护装臵的检查项目 : i.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至继电保护装臵的交流二次回路 ; ii. 跳闸及合闸线圈至继电保护盘的直流接线回路 ; iii. 继电器的机械部分及其辅助装臵的试验和外部检查 ; ⅳ. 用工作电流及电压试验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 ; V. 由继电器带动的指示灯、信号电路。 g. 继电保护装臵和系统自动装臵的动作情况: i.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以及辅助装臵的记录情况 ; ii. 可熔保险器及导线的绝缘检查 ; iii. 定期检查开关传动机构的动作情况 , 当操作电压为额定值时施行;

ⅳ. 所有继电保护装臵 , 均需备有专用的记录簿 , 记录该装臵的技术数据及检查试验结果 , 并注明检查试验人员的姓名及试验日期;

V. 继电保护装臵二次回路接线的变更应由主管工程师批准 ,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改接线 , 并做好变更记录备查。

h. 运行中的仪表和继电保护装臵 , 每年应校验一次。如保护装臵动作不正确或失灵 , 要及时进行调校 , 并将结果记人继电保护记录簿。 6. 电力电缆

a. 发现电缆头有漏电 , 绝缘胶有裂纹时 , 必须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 并立即报告值班长或电气负责人。

b. 电缆线路的工作电压 , 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 15% 。 c. 电力电缆的电缆头分夏秋两季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 , 平时要加强观察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主供电缆的绝缘预防性试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d. 电缆允许的连续最大负荷应按规定标准或做温升试验来确定 , 电缆芯的允许温度是:电缆额定电压 3kV 及以下时允许温度为 80 ℃ ,6kV 为 65℃,20~3OkV 为 50 ℃。

e. 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标桩 , 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 在埋有电缆的地面上严禁堆放重物或栽树等。

f. 埋入底下的电缆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i. 10kV 及以下的电缆不少于 0.7m; ii.20~35kV 的电缆不少于 1m。

g.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 i. 10kV 及以下高压电力电缆相互间 15~20cm,100OV 以下的低压电力电缆 ( 包括操作电缆 ) 相互间 10~15 厘米 , 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之间 1m;

ii. 电力电缆与通讯电缆相互间距 5m;

ⅲ. 1OkV 以上的电缆相互间 2.5m 。

7. 电力电容器 a. 电容器在运行中每班应检查一次 , 观察是否有漏油鼓肚现象 , 是否有烧断分保险现象 , 自动放电装臵是否正常 , 室内温度是否过高等。

b. 发现电容器三相电流有很大的不平衡或运行电压超过额定电压 1.1 倍时 ( 如制造厂规定有过电压运行标准应按其规定执行 ), 应立即报告主管运行工程师 , 以便及时处理。

c. 电容器室内温度不得超过 35 ℃ , 否则加强通风或与电网断开。

d. 电容器额定电压在 100OV 以上者 , 必须用油开关或负荷刀闸进行操作。

e. 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容器禁止带负荷合闸 , 电容器切断电源后需经 3min 方能重新合闸 , 以保证安全。

f. 电容器与电源断开后 , 虽经放电电阻自动放电 , 但在接触电容器导电部分时 , 仍应将各个电容器单独放电。

g. 单独保护电容器的保险丝容量不得大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 倍。

h. 巡视电容器所发现的故障及其原因等 , 应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8. 防雷及接地装臵

a. 避雷针、避雷器、接地装臵必须按设计规程安装、施工、投运 , 禁止接近避雷设施。雷雨后 , 应对避雷器及有关设施进行检查。

b. 如发现防雷及接地装臵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 , 应立即报告运行工程师 , 同时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c. 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 , 损坏的避雷设施及时更换 , 不合格的接地装臵必须及时修复。

d. 每年至少测量 -次接地电阻 , 其最大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接地网及保护接地 4Ω, 避雷针 20Ω 。 e.防雷设备应按规定的日期投入或退出运行。 9.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a. 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i. 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 , 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ii. 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保持± 5% 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 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 , (单格为2V)应保持在 2.1~2.2V 范围 , 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 1.8V 。

iv. 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 15~40 ℃范围内 , 最低为 10 ℃。

V. 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 1.215 土 0.005 。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 ,15 ℃时应为 1.215, 温度每升高或降低 1 ℃ ,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 0.0007。

vi. 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 , 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 10cm 及以上时 , 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若电解液在 15 ℃时 , 相对密度大于 1.215 时 , 则应补加蒸馏水 ;〃在 15 ℃ ,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 1.215 时 , 则应补加电解 液 , 不得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 , 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 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 , 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 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 , 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 , 保证畅通 , 室内通风良好。

b. 蓄电池的充放电

i. 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全容量放电 , 按 10h 放电率进行。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 1.8V 时应停止放电。

ii. 在放电期间 , 每小时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 , 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 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 , 停止 lh 后 , 立即进行充电。充电开始应用蓄电池经常充电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 , 当蓄电池有明显 气泡出现 1h 后 , 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 , 直至充电结束。ⅳ. 具备下列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经充足电 , 可停止充电: 〃正负极板已强烈冒出气泡 ;〃蓄电池电压上升至 2.5~2.7V, 在此范围内 2~3h 不变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 2~3h 不变 , 并达到规定数值。 v. 蓄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 , 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

〃蓄电池在完全放电以后 , 由于某种原因 , 未能及时充电 , 停放时间 1~2 天及以上 ;〃蓄电池停放一个月以上未使用 ; 〃蓄电池放电电压在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以下 ; 〃长期放电电流过大。ⅵ

. 个别蓄电池有下列情况时 , 应对其进行充电: 〃电池电压降低、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小 ; 〃电解液有不纯物落入;〃将极板取出检查 , 或抽出电池内的沉淀物以后。vii. 蓄电池组除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外 , 还应对调整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充电 , 以防调整电池极板硫酸化。

c. 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i. 极板间短路:〃 故障特征:充电时电压始终不升高 , 有时为零值;充电时电解液温度特别高 , 上升快 ; 充电时电解液的相对密度不能上升或几乎无变化;放电时很快就降至极限电压以下。

〃发生原因:杂物落入电池内 ; 阳极板弯曲与阴极板接触 ; 极板的脱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积过多 ; 铅条脱落。

〃 处理方法: 必要时拆开 , 并更换弯曲严重的极板或将弯曲的极板设法压平 ; 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 ; 去除铅瘤及其他异物。

. 极板硫酸化〃现象 : 正常负荷放电时 , 极板上有效物质都逐渐变成微小结晶的硫酸铅 , 如能及时充电 , 完全可以还原成原来物质 ; 蓄电池的内部自放电 , 或因硫酸过浓而产生硫酸铅结晶 , 及时充电可还原 ;粗粒硫酸铅 , 由于放电后未及时加以充电 , 电解液浓度太高 , 相对密度太大 , 或长期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下 , 使硫酸铅往往难以还原 , 结果有效物质充满硫酸铅 , 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质脱落或极板弯曲。 〃处理办法: 用均衡充电法。极板硫酸化程度较严重者 , 可在电解液内适当地增填蒸馏水 , 使液面较规定为高 , 然后(根据容量)用 55A 电流进行充电 , 待开始冒出气泡 , 停充半个小时 , 再将充电电流减少 1/2 继续充电 , 如此重复进行直至恢复正常为止。 iii. 蓄电池有效物质脱落

〃 故障特征:电解液内发生充电沉淀时 , 有褐色物质自下部上升 ; 电池容量减少。

〃 发生原因:极板质量不好;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 , 极板有效物质因膨胀降低附着力而脱落 ; 充放电过于频繁或过充电、过放电;电解液过浓或质量不好 , 有杂质 , 使极板生盐或产生局部作用 ; 内部短路。 〃处理办法: 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 ; 沉淀物过多 , 须另换新极板。

iv. 电解液弄脏〃故障特征 : 充电时各个电池电压较低 , 但整个充电过程中 , 都均匀上升 ; 自放电情况严重 , 充电后在搁臵时间电压降落过快 , 产生局部作用 ; 电解液颜色及气味不正常 , 并有浑浊及沉淀 ; 充电时电压低 , 并在液面上产生泡沫。 〃处理办法 : 彻底清洗内部 , 并更换新电解液。 V. 安全操作

〃一切有关的硫酸作业 , 都要两人进行。在充注、调配电解液时 , 应戴保护眼镜、胶皮手套 , 穿胶皮靴 , 围胶皮围裙 , 并准备一定数量的 25% 苏打水 , 以备硫酸溅在脸上、手上或衣服上时马上洗涤。〃在配制硫酸溶液时 , 要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 , 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充电前应开启通风机。在充电时 , 要经常检查。充电完还应抽风一段时间。连续浮充电方式运行时 , 发现蓄电池由于过充电而沸腾 , 要开启通风机。

中节能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2篇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

1、高处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目前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械共同施工生产,上下左右多层次的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2、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大。建筑施工行业的每一项工程都有一定的工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但这个时间是相对短暂的,每一部位的作业也是短暂的。这就容易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产生临时观念,对施工中出现的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认为凑合凑合就能过去了。而每栋建筑物从地基打桩、主体工程到屋面装修,不同时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随工程的进度而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也要不断地改变、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人员流动性和施工季节性明显。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高空作业多,劳动对象的规模大以及工人须经常露天作业,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临时工和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大,人员流动性强。据统计,目前施工工地中农民工约

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同时,高温和严寒等施工环境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这些事故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行业违法承包现象普遍。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施工方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物料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单独承包也时有发生。这些承包方往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存在违章指挥和盲目施工行为。而建设方和建设主管部门对这种违法分包行为往往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这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内容不能切合实际,并且不能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内容得不到落实,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的作用。甚至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对员工教育培训造假,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中也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存在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无具体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等,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条件所限安全措施不能防护到位的分部工程未予重视。

3、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事故调查,施工单位从上到下各级人员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在检查安全隐患时走过

场,不能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安全检查不重视,甚至存在项目经理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安全,但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却应付了事,有的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不予重视,认为是小题大做。有的企业法人对法定安全责任不能履行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不到位等等。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行业成为该行业的主要力量,给建筑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一方面由于企业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因受到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的影响,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往往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

5、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工作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向有上级汇报等等,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6、安全监督不到位。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建筑行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重点检查工地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中的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是建立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罚。五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其次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第三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监理单位

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施工质量隐患往往导致施工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造成质量事故,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所以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应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过程,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政府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严肃作业纪律。二要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队伍管理以及拆迁、地下施工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深入查源头、查隐患、查“三违”,督促各级各类施工企业强化施工基础管理,有效扼制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三要强化执法联动与执法信息互通,进一步拓宽群众与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违法企业的曝光与打击力度。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3篇

1、设备操作者应做到“三好、四会、四定”。

2、坚决杜绝21种习惯违章和不安全行为。

3、电液锤操作规程。

4、电液锤安全操作规程。

5、油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6、锻造操作机操作规程。

7、燃煤加热炉操作规程。

8、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9、D51—1300碾环机操作规程。

10、箱式电阻炉操作规程。

11、箱式电炉安全操作规程。

1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3、火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4、吊钩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15、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6、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17、板式运料车操作规程。

二、金工车间:

1、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2、台式钻床操作规程。

3、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4、车工岗位责任制。

5、刨工工艺操作规程。

6、铣床操作规程。

7、铣床操作规程。

8、缠绕机安全操作规程。

9、剪板机操作规程。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4篇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要求

1. 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服从交管部门管理,做到安全行驶无事故。

2. 严格遵守驾驶员行为规范,不违章行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不闯红灯、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对车辆及车上人员的安全也要负责任。

3. 本公司车辆严禁非司机驾驶,非本公司司机没有领导批准不许开本公司车辆,否则出现问题自己负责。

二、车辆出车前的检查

1. 凡影响安全行车的故障,不经修理,不准擅自出车。 2. 出车前,须检查电量是否充足。

3. 检查各管道接头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4.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轮胎和半轴螺丝是否有松动。

5. 检查车辆设施和所配的工具是否有效、齐全,如发现车辆有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 出车时、必须携带各类备查证件。

三、发动车辆时

1. 发动车辆时各种操纵杆,不必要的按钮开关等应置于空档关闭位置。 2. 停车时必须拉紧手刹,上下坡前后轮胎下应填塞石块、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

3. 车辆发动后,严禁加大油门,突然提高车速,细心倾听有无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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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汽车起步

1. 起步(倒车)时,应预先观察周围上下车辆底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 起步时稳踏油门,低速行驶。

3. 上下坡道起步时、手、脚刹、油门应配合平稳。 4. 凡有安全带装置的车辆,行驶时按规定应配戴安全带。

五、车辆行驶

1. 车辆在行驶中凡发现刹车、灯光、雨刮器等安全部件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或修复后方可行驶,严禁侥幸驾驶带病车辆,行驶中车辆停车时,必须按规定的地方停放,并设置警告、防护、灯光等临时停车标志,严禁乱停乱放,妨碍交通安全和他人车辆行驶。

2. 车辆在行驶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接受交通安全管理,做到文明驾车,遵守各种道路、各种气候特点行驶规定,在情况不明时停车察看,不准盲目行驶。 3. 严禁疲劳驾驶车辆,行驶中如遇身体条件或精神状态有缺陷时,应选择地点停车休息或治疗。

4. 车辆涉水,应先观察或试探后,确认安全后方可涉水,通过涉水车辆,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防止涉水后刹车失灵,造成事故。

5. 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凡必须停车时,应不妨碍交通安全和违反交通法规有关条例。

6. 车辆在行驶中应保持足够的气压,下坡时不准熄火滑行,装有转向助力器的车辆,不得熄火脱档滑行。

7. 车辆在行驶中,通过公路、无人看管铁道口、交叉口时执行“一慢、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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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的规格,严禁盲目通行。

8. 在泥泞、积水、结冻、窄桥、急弯傍山险路、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按规定行驶,不准滑行。

9. 夜间行驶应正确使用灯光,视线不清或有怀疑的地段,应及时减速或停车。 10.车辆行驶中,如遇雷雨时,不得在大树下,高压输电线下停车。

六、车辆回场

1、车辆回场时,应低速行驶,依次整齐,并保持车距和留有安全通道,不准乱停乱放,影响安全通道或有紧急情况车辆出车。

2、车辆回场后驾驶员和车上人员应进行车辆自检和清洗并填写《车辆日常检查表》。

3、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拉紧手刹,关闭电器开关,锁好车门车窗,使用遥控锁门后再次手拉车门确认是否锁好。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

1.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 (2) (3) (4)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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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同行人员职责

1. 同行人员应起到提醒、监督作用,如发现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有任何安全隐患的行为或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如长时间驾驶导致打瞌睡、私自借车等,应及时制止并纠正。如遇驾驶人员不听,及时汇报公司,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副驾驶承担连带责任。

2. 驾驶过程中,同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驾驶员安全驾车,在路况不好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下车指挥,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副驾驶承担连带责任。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5篇

本规程适用于**有限公司检修钳工作业。

二、安全操作要领 1 准备工作安全要求

1.1 检修前应按检修任务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履行各项特殊作业(动火、动土、临时电源、进入容器作业、高处作业等)审批手续。

1.2 工作时要遵守化工作业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仔细检查现场实际情况,发现不适宜检修作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协调解决后方准作业。

1.3 现场作业时,所用的器材、机具、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否则不许从事作业。

1.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和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同时,应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1.5 所用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2 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2.1 在化工生产作业区进行维修、安装作业时,对工艺设备的动力源、物料源必须要有切断、封堵、隔绝等可靠措施,并在醒目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

2.2 检修接触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质的容器(各种贮罐、槽车、容器)、管道、地沟及机器设备时须严格遵守有关清洗安全规则进行物料清除、清洗、有害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时的分析检查。 2.3 清洗设备或零部件时,不准使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用过的布条和棉纱等物应及时回收,不得乱扔或存放生产现场。

2.4 对易燃物贮罐检修时应完全排除可燃物,严禁电、气焊修补,并防止撞击产生火花。

2.5 容器检修时,需系统停车;容器降温、降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将余压泄尽,严禁带压检修;不许在容器带压的情况下,上紧或拆卸螺栓或其它紧固件。(工艺操作规程规定允许除外)。

2.6 紧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过猛;在高处、分层交叉作业时,应将零部件及工具放置稳妥,必要时拴好系牢或盛入工具袋(箱)内。

2.7 在拆卸侧面机件时,应先拆下面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上部螺栓;重心不平衡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离重心近的螺栓;拆卸弹簧

1 时,应防止弹簧弹出伤人。

2.8 在可能挥发易燃易爆气体的场合工作,应避免火花产生。

2.9 从事酸、碱等危险液体设备和管道、阀门检修时,应特别注意面部、眼的防护,并戴橡胶手套等以防化学烧伤;如有物料溢出,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2.10工作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或密闭设备内检修时,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采取安全措施,设备内的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要注意设备外应有监护人员进行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

2.11进入容器作业前应切断容器上所有电源,进入容器应使用不超过12伏电压的行灯照明。

2.12 在检修压力容器拆卸吊装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为确保安全,要慎重检查起重机具,在拆卸中应特别注意保护密封面。已拆开的密封面应立即涂上润滑脂,并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把工具或杂物掉入容器内,不得锤击敲打器壁,以免造成损伤。 2.13 检修陶瓷设备时,应注意不得将硬物落入,如有传动设备要检查有无碰撞现象。 2.14 锯割物体煨制管件时不要用力过猛,注意安全着落,防止因重心偏移致伤或烫伤。 2.15 在潮湿地点和阴雨天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时,应由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16 刮研操作时被刮部件必须固定好,不得窜动。两人以上在同一件上进行刮研工作时,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2.17剔除工件时前面要有挡隔板或铁丝网并戴好防护眼镜;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剔除时不得对面站人,以防铁屑飞出造成伤害;锉刀、刮刀、锤子等工具木柄必须牢固,使用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脱柄伤人。

2.18多人、多层在现场交叉作业时必须进行监护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并互相配合。 3 检修完毕安全技术要求

3.1 设备容器检修完毕,应做全面检查,封闭前一定要检查容器内部有无遗物或人员,并对现场进行清理,确无问题方可试车。

3.2 机器设备试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全装好,然后对传动部件进行盘车检查。

3.3 试车后如发现问题需要继续修理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并挂醒目标志。 3.4 按要求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确无问题方可运转。 4 常用工、机具安全操作要求

4.1工作台一般应靠墙壁,人站一面工作;钳工台必须装牢,使用照明电压不超过36伏。

2 4.2 台式虎钳上不要放置物件以防下滑伤人,钳口经常保持完好;夹持工件时,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工作超出钳口部分如太长,要加支撑;装卸工件时应注意防止工件掉下伤人。

4.3 手锤柄必须用硬质木料制作,长短大小要适当;安装要牢固,防止甩头伤人。 4.4 使用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周围不准站人。 4.5 凡在易燃、易爆场所维修时,应采用防爆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4.6 不准用高速钢做扁铲和冲子,同时不准对着人铲工件,防止铁屑崩出伤人,更不能用扁铲和冲子铲冲淬火材料。

4.7 锉刀、刮刀的木柄必须装有金属箍,禁止使用没有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推锉刀要平,压力与速度适当,回拖要轻,以防事故发生。

4.8 使用三角刮刀应握紧木柄,刮削方向禁止站人,防止刮刀伤人。工作完毕,将刮刀装入保护套内。

4.9 手钢锯作业时,工件必须夹紧;工件将要锯断时,要轻轻用力,以防折断锯条或者工件落下伤人。

4.10使用安全手灯电压必须低于36伏,绝缘良好。在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

4.11使用千斤顶时,下端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要稳起稳落,以免发生事故。滑扣千斤顶禁用。

4.12使用试压泵前必须检查设备及其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试压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升压降压要缓慢。进行水压和气密试验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4.13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按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14砂轮机要有专人维修保养。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螺丝是否松动、接地是否良好、砂轮机上要有防护罩。使用砂轮时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镜。

4.15开动砂轮后速度稳定后方可使用,工件施力作用线在砂轮水平直径以下,与砂轮端面切线角度应小于90度,磨小工件时须用钳子夹牢,工作接触压力必须均匀一致,切忌过猛。

4.16较大笨重的工件严禁在台式砂轮机上磨削。铅、铝和铜之类韧性金属严禁在砂轮上磨削。

4.17使用树脂砂轮机切割时,应卡牢工件,以防树脂砂轮片破碎伤人。 4.18使用电动手砂轮在管道内部或外部打坡口,必须缓慢移动,防止甩动伤人。

3 4.19转动的电动手砂轮不准直接放在地面上,待停稳后放于指定地点。暂时不用,须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4.20风动砂轮启动前,检查砂轮及其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风管连结是否牢固,转动方向无误后方可使用。

4.21使用风动砂轮时,拿稳待空转正常后,再接触工件,由轻而重,均匀用力,施力不能过大,砂轮两侧不许站人。

4.22各种类型砂轮机,安装设置场合,不得接触易燃易爆介质,工作场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存放。

4.23在磨制加工旧零件时必须将残留易燃易爆等毒害物质消除后方可加工。

4.24用小型钻床前,应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由电工调整。钻削前必须夹紧钻头,钻削时不准戴手套,严禁用手清除金属屑。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6篇

2.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6.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严禁一闸多用。 7.电气(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砂灭火。 8.登高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戴好安全帽,对用电现场彩旗安全措施,对所有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得带电运转。

9.检查时切断电源,挂上“不准合闸”的告示牌。 10.检修送电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无问题,方能送电。

11.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先查明原因,严禁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送电,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12.各种机械设备严禁超载运转,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停止供电。 13.负责井架限位、避雷针装置、漏电开关定期测试工作,发现失灵失效必须及时调换。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15.严禁酒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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