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

2024-01-1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 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 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 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

4、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

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本站按“公开招收、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博士后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九条 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协商确定博士后人员,在意见不一致时本站保留确定人选的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 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博士导师一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3、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4、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5、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7、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8、工作站或合作流动站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博士后申请材料经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协助博士后人员办理进站手续。在办理进站手续的同时,博士后人员须与本站签订协议,并书面承诺本站与流动站之间的协议。

第十二条 被录用者应按时进站。逾期不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资格。

第六章 附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管理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日常经费来源及标准

第二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补贴和在流动站工作时的必要的福利开支以及设立流动站单位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等(行政管理和专家的指导费用的具体数额应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设立的专资专款。

第三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具体数额由工作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商定。 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本站按照国家规定并参照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给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工资、补贴、奖金,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本站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将参照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的收入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定的收入补助。 第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继续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则相关工作待遇将参照本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水平。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被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则本站将按照国家规定将该人员在站期间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考核情况介绍到接受单位。 第十条 对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提取不高于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的3%,作为博士后管理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的需要划拨到合作流动站单位的相关经费,将额按时划拨到合作流动站单位,由合作流动站单位负责管理。如博士后在合作流动站的研究工作确需延长时间,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将提供国家规定的延长期间的日常经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因研发工作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协商确定可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后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第二章 出站管理

第三条 博士后进站工作期满时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合作流动站将结合与其签订的协议,共同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博士后研究人员①研发成果的学术水平;②研发成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③工作表现与研发能力;④与本站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等。进行全面的评定,评定结果归入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档案。

第四条 办理出站手续,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统一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的通知”要求撰写的《博士后出站报告》;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见附表);

③《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见附表);

④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清单; ⑤其他办理出站手续所需材料。

第五条 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六条 博士后出站后,根据本人的意愿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需要,优先接纳本站博士后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并连续计算其在本公司的工龄。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奖励机制

第二条 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共同受理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外推荐研究成果参加各种评奖。

第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主持的项目如通过阶段性和总体考核评估,以及项目顺利产业化上市,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都将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金额不等的相关奖励。经费奖励基本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项目研发奖励和新产品上市奖励。

第四条 项目研发奖励金额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所支持项目的类别不同(即难易程度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国家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9万;

2、省部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6万;

3、市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3万元;

4、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第五条 新产品上市奖励是指由博士后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成功产业化上市后,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奖励,即新产品投产后三年内,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依次递减提取不超过该新品种年销售收入的0.3%、0.2%、0.1%;投产后五年内销售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可以申请特别奖励。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 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突出、研究成果为公司带来良好影响和效益的,还可以给予其他行政和经济的响应奖励。 第三章 惩罚机制

第八条 由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操作和执行等完全可控错误造成科研项目的失败、本站将扣除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发放奖金的50%。 第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勤,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理;无故离站一个月以上或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本站可终止其研发工作;个人变现不适宜继续在本站做博士后工作的,按规定做退站处理。 第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第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密、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如违反与工作站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评估及验收、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细则。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三条 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波斯猴研究人员、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筛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分析宝宝、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每阶段研发成本预算和使用进度、风险性分析及控制、文件管理以及项目终止条件等。

第四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提交到本公式品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理最总签字审定立项。 第三章 项目管理实施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由其担任项目经营的监控只能,分别从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控,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小组,明确职责要求,任务及奖罚细则(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并告知项目组成员相应的实施计划书内容,统一协调项目开展及实施工作。 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这个项目负责,须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与项目组成员讨论确定工作计划。无特殊情况前提下,工作计划分为计划、半计划和季度计划三种。

第八条 博士手研究人员须在述职或例会上,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研发动态、项目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计划进行陈述和汇报。 第九条 除公司常规考核外,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每半年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进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挂钩。进站满一年时,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参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第十条 科研项目一旦开始经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却因客观原因须退出者,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退出。 第四章 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规定一般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研发经费由财务部单项例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计划和支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预算、开支和报销的审批。 第十二条 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实验等条件。因研发工作需要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应支付给专家的指导费用及应付给流动站的管理费用等,按本站与合作流动站订立的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对本站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各种形式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并全面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进度汇报、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 项目评估及验收

第十四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阶段性验收及评估考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每阶段的目标;总体验收即在项目完成后,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学小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有关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针对相聚取得的成果及其学术论文等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性意见。 第十五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和验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实施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 项目研究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 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按照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确定归属,一般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本站的原则是:

1、博士后研究热源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

2、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由双方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3、博士后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阶段性研发成果进站,由本站同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4、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应有的奖励;

5、博士后研究人员以论文形式发表在本站的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小组的同意,作者的单位书名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6、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交流(发布)研究成果,必须执行公司关于保密、宣传等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露、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管理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国家规定并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为其提供住房,别解决配套设施、家具及必须的生活用具。

第二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的水、电、天然气、电话、卫生、治安等费用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支付。

第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如自行安排住房,可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提供住房补贴。

第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根据本人的意愿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需要,有限接纳本站博士后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届时所提供的住房可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继续使用,或根据公司规定协商处理住房问题。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不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则按期办理相关退房事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2篇

工作奖励制度

温宿县克孜勒镇中学

2010年9月1日

温宿县克孜勒镇中学德育科研

工作奖励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教研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网络、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德育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不定期举行各种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科学育人方法、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二、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做到有计划、定时间,且要认真选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

三、校内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四、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加强德育信息和德育工作交流。经常走出去或通过网络,学习先进教科研经验,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向着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健康发展。

五、充分利用学校德育网站进行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六、每学期收集优秀德育论文、案例进行汇编,便于学习交流与推广。

七、教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凡我校的教科研成果材料,如获奖论文、发表的论文、开发的校本课程等须及时向德育室申报归档。一方面作为学校档案保存;另一方面也用于作为奖励的依据。

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

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八、评选办法:

先进年级组和优秀年级组长,由德育处组织评定,德育处、教务处提供材料,统一报有关会议审批。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集体由各年级初步评定,德育处、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先进德育工作者由各年级初步评定,由年级组及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学生先进个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由班级民主初步评定,年级组同意,报学校德育处审批。(凡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不再受校级重复表彰,凡受校级表彰的不再受年级组重复表彰。)

久、表彰方式:

校级评选的先进集体或个人每年在毕业典礼或开学典礼上表彰一次。年级组评选的先进在年级组进行表彰。国家、省、地区级表彰按上级要求进行。

温宿县克孜勒镇中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3篇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师资水平,根据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育研究机构,它与学校的教导处、德育室并行,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向校长负责,它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是行政性的,全校的教职工应认真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收集国内外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服务。

二、开展对学校课堂教学动态和改革方向的研究与指导工作,编拟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标准,并指导改革的实验与推广。研究与编写教育的教学资料,汇编教学、教改经验和动态资料;负责研究拟订与课程教材改革相配套的教学软件建设计划和相应的学具、教具标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材方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并承担学业评价的改革与实施工作,指导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建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五、收集教科研成果并进入档案。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为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提供准确详实的事实材料。为校长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六、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

七、主持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开展和运用。

第二部分:教科研制度

1、 领导定期研究和亲自承担课题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三次例行研究,要亲自承担或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

2、 校内教科研组织和网络制度。

成立有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教科室;建立顾问团和教科研骨干队伍,骨干队伍由教研组长、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组成。教科室下设校级优秀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审委员会。

3、 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1)学校有近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 近期:(学期、学年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年以上科研规划。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 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和编发教科研简报。

4、履行各级教师职责,承担和参加科研课题制度。 所有教职员要承担或参加一项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5、教研组长承担科研课题制度。

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要亲自承担本教研组和年级组的科研课题并将本组课题加以分解,合理分工给本组教职员,并负责本组各子课题的管理。

6、课题的申报、认定制度。 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认定。

7、教科室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进行验收评奖。 由教科室负责对各项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方法指导,举办科研方法讲座,发放教科研信息。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境内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包括部队院校)。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江苏省人事厅是管理本省博士后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负责江苏省所有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江苏省人事厅下设博士后管理处,具体负责督促和指导各设站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省博士后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处理本省博士后管理工作等事务。

第四条 本省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博士后工作,并落实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申请设站和博士后招收计划第五条 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增)设博士后流动站时,省人事厅受理在本省范围内的各单位(包括省属和中央直属单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会同有关高校、科研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送各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 各设站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向省人事厅报送下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省人事厅根据各设站单位近年来工作状况,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经费和住房问题的能力以及人选来源等,对计划进行平衡,提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方案,于每年11月上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招收计划下达后,经再次综合平衡,正式向各设站单位下达招收计划。

在当年招收计划未下达前,各设站单位可先参照上一的招收计划进行安排。招收计划不能跨使用。

第七条 各设站单位如当确实招收不到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完不成招收计划时,省人事厅则在第四季度对剩余的招收计划指标进行调整使用,并将调整结果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各设站单位在完成当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后,如有留学博士回国申请进站,可不受计划名额限制。具备设站条件但尚未被批准设站的单位,亦可招收留学回国博士做博士后。

第九条 各设站单位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征得省人事厅同意,在上报有关审批材料时,应注明经费来源和住房安排等情况。确保每人每年2万元的日常经费和其他必需的科研经费和本单位其他博士后相同条件的住房等。

第四章 进站及进站后的管理第十条 凡是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安排固定工作或未回原工作单位报到,符合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等要求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申请办法按人事部《关于博士后招收对象问题的通知》(人专发[1992]2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由设站单位培养并授予博士学位的博士,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学科(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对跨学科做博士后的,也需严格控制。

第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向设站单位提出进站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

4、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博士培养类别证明材料,凡属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与原单位有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博士,还必须提供委托单位、定向单位和原部队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国外留学博士向各设站单位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第十四条 各设站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接受进站意见后将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省人事厅按照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同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获准后,应到省人事厅办理进站手续。

第十六条 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一般应与设站单位承担的重点项目相结合。

如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须事先征求设站单位专家的意见,并经设站单位批准。

第十七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已确定的科研工作,原则上不承担所在单位的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在站期间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的人员由设站单位作出终止在站工作的决定,报省人事厅备案。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逾期半年不归者,由设站单位报省人事厅批准,按自动离站处理。

第五章 出站及工作分配第十九条 博士后在出站前应向所在站提交工作报告、学术论文(著作)、研究成果等材料。所在站应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同时,根据本人申请,对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备案。

第二十条 各设站单位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须向省人事厅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一式五份(含原件)。

3、《博士后研究报告》一份。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满分配工作,可由本人自行联系,也可由设站单位向有关单位推荐,必要时也可由省人事厅或国家人事部专家司协助联系,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本省工作,由设站单位出具介绍信到省人事厅办理出站手续;到外省(市)工作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办理分配手续。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由设站单位发给《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联系卡》一式两份,由他们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后填写并寄回省人事厅。

第六章 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站博士后的日常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在站计划内实有人数,按国家规定标准,经省人事厅按季度拨发,用于博

士后科研补助经费和本人的工资等生活福利费用。各设站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此项经费后,应及时将收据送省人事厅。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即终止日常经费的划拨。若提前出站或因故中途终止博士后工作,则从出站和终止工作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划拨经费。因工作需要延长在站工作时间,须报省人事厅备案,延长时间不再下拨博士后日常经费,所需费用由设站单位负责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各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的日常经费须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手续按设站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省人事厅每年对设站单位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各设站单位应于每年1月上旬向省人事厅报送上一日常经费支出名细表和按科研、生活两部分写出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请,各设站单位按全国博管会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工作及生活条件第二十九条 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科研补助经费等,有条件的亦可为其配备科研助手。

第三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龄计算及第一站、第二站的工资标准,按人事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确定问题的通知》(人薪发

[1994]4号)执行,由设站单位工资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补助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设站单位财务部门或博士后管理部门按月发放,主要用于购买书籍、资料及支付房租等。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有关手续按人事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借调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专发[1992]11号),人事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配偶流动期间工作安置等问题的通知》(人专发[1994]22号),国家科委、公安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配偶子女落户和商品供应问题的通知》([86]国科发干字0398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提供两居室带家具的住房一套,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公寓仅限于博士后使用,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八章 博士后联谊会

第三十五条 博士后联谊会是博士后研究人员自发成立的群众性组织,其负责人由博士后研究人员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 博士后联谊会每的活动计划制定后,报送省人事厅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家或省如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5篇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

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

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

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

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鸿图大展志万里 科技添翅助高飞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已有四十年悠久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业绩的华佳投资集团,在21世纪的改革浪潮下,面临着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确定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苏州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组建了“江苏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重点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到工业运用上。

2010年6月26日,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项目之一“江苏盛泽国家级丝绸星火密集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会”在盛虹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政府单位的领导,主要有吴江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吴江市市委常委、盛泽镇常委书记李建炯,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虎金,盛泽镇常委副书记范剑锋、戴颂民,盛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永高,盛泽镇副镇长陈建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董爱斌,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忠,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服务发展局局长计高雄等领导;同时也有来自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主要有苏州大学服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国强,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苏州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谈建中,苏州大学教授裔洪根,苏州大学博士后、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责任人吴志平等;出席本次大会的集团公司领导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常务副总经理陈月红,副总经理王永根等。

大会伊始,由集团董事长王春花一一隆重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并宣布博士后开题大会正式开始,然后副总经理、专家评议组组长王永根同志主持开题评议会议,宣读了开题大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后,陈国强院长对博士后吴志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由吴博士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了全面 、深入地汇报与介绍,专家评议组对其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对课题中的相关难点和要点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最后形成评议结论并由副总经理王永根在大会宣读。

评议会议结束后,王春花董事长邀请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主持会议。

首先由华佳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发表讲话,王董事长从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竞争、公司定位等高度,对技术研发的重要性、博士后工作站进展状况、博士后工作站战略要义进行了系统的说明,并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前期工作予以了肯定,对后期的工作寄予厚望。

其次,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同志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吕镇长首先对华佳投资集团的开题大会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从盛泽镇工业发展的硬件与软件的角度提出了发展的要求,希望在硬件上去的同时,软件也要上去,即机器设备等提高了,相应科技与管理也要同步跟上,使硬件与软件相辅相衬,相得益彰。 然后,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先生在大会上也做了讲话,姜处长重点了讲了两方面,一方面是传统行业须与高科技相结合才能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人才是企业的重点,科技人才更是重中之重,博士后工作站就是学校的科研人才与工业应用的有效对接,建议今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相结合,加强人才的流动与服务,同时姜处长还对我公司的发展寄予厚望,希望我们能发展的更快、更好。

最后,吴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钱部长认为吴江有许多传统产业,这些产业与人才结合后才会走上支柱产业,校企联合是一种良好的优势互补,这将会带来又一个春天,同时钱部长对博士后工作站提出了几点要求:

1、开题后抓紧研发,要重视效果及成效,重视研发的运用,这样才具有实际意义,博士后工作站不单出科研成果或产品成果,更应出人才成果,企业要有人跟着学,要学会,学好,最好能独立运用;

2、三方要相互支持,保持和谐,除校企联姻外,政策也要做好相应工作,唱戏是以企业为主角,但前面的搭台则是政府应做的事,只有三方都做得好,才会真正把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3、另外,钱部长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不只是苏大,还有很多大学,同时企业也须做好相关服务,不仅提供主动热情的服务,还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期更好地推动双边发展。

然后钱部长对此次大会的意义是肯定的,对苏大科技人才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华佳投资集团重研发、重人才的举措表示敬佩与赞赏,并祝愿吴博士在华佳投资集团科研工作早日获得成功。

最后,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对本次大会进行了终评,肯定了博士后工作总站的工作,对本次大会意义也做了说明,并对此次的开题大会表示祝贺,对与会的领导、专家等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三方在实际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以相互推动更好地发展。 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3月8日上午,浙江宝石缝纫机集团举行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暨开题仪式。浙江省人事厅专技处副处长厉勇、黄峰,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李宴子,专技处李献宝,专家处朱长征,椒江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仁标,上海缝研所高级工程师雷杰,上海交大教授饶柱石,上海交大博士张国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博士袁坤,以及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和宝石股份公司总经理卫海春等60余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会上,厉勇、徐仁标等省、市、区领导和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先后发言,并为宝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第一位进站的上海交大张国庆博士作了题为“基于核心软件和虚拟样机技术的缝纫机创新设计研究”的开题主讲。

据悉,宝石缝纫机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浙江省人事厅在2006年12月批准的19家试点单位之一,这是继2007年初宝石公司与四川绵阳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合作共建创新载体、2007年8月引进日本胜家的技术总监担纲科技研发重任之后,宝石缝纫机在科技创新道路上的又一次实质性跨越。

为了培育出第一批科技成果,当浙江省人事厅批准了宝石建站的申请报告后,公司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宝石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宝石公司和进站博士生的实际情况,物色进站博士、细化研发课题、联络博士后流动站、签订《招收协议》和《工作协议》、落实博士后工作环境和助手等。同时,公司还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与省内外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积极联系,商讨联合招收计划;与富有创业激情、满腔工作热情进站的博士生磨合;仔细研究和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

此前,宝石已与上海交大联合招收了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又计划与浙江大学联合招收另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他们拟议中的博士后研发人员还有数人。在紧张的筹措准备中,为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做好了硬件和软件的各项准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既是高层次人才施展才能的舞台,又是先进的前沿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场。宝石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旨在培养和吸引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解决科研技术难题、提升宝石整体科研实力,推动产、学、研结合。这将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与运行,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司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以我司为主体建设,由多名博士后实质性参与,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 博士后的招录

第三条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第四条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五条

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

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第七条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八条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专门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公司各其他部门、人员应配合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本着“以博士后为中心”的原则,调度博士后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企业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联系,为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十一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监督、执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博士后工作站研发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有竞争力的博士后激励机制。

(二)、负责统一规划项目研究计划,协调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协调博士后团队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务;

(三)、负责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项目经费;

(四)、负责博士后工作站设备仪器的统筹、购置和维护;

(五)、负责对各子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组织博士后工作站年度、月度计划的制定,召开计划会,监督计划执行;

(七)、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后勤管理,包括博士后们日常生活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各项合同档案及重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称为“江苏省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我司对聘请的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双方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十三条

为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博士后工作站定期召开项目实施审查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适时调整计划,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为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博士后工作站项目经费设立专门账册,保证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使用。

第十六条

博士后工作站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每月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各子项目组的工作进行评定;以评定绩效为考核标准,奖罚分明。

第十七条

各子项目组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子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接受领导小组及相关技术专家的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

为加强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配合,合力攻关,精诚合作。项目团队每月一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情况研讨,每半年一总结,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进展。

第十九条

通过技术合作,定期选派我公司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合作科研院校进行深造,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后,必须按开题报告的要求开始研究工作,研究中要注意做好科研原始资料包括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对和整理,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反馈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信息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或延长在站时间等变动,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其申请进行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原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保持博士后项目组其他成员的稳定, 如果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其分担的研究任务的,允许更换,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更换人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合作教师定期深入科研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经常性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不能胜任研究任务或难以取得开题报告所提出的研究结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执行;出站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应办理办公用品、实验仪器设备等移交手续。中途退站,也按正常出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结题或申报科技奖励,按其在项目中贡献大小署名。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必须经博管办同意,否则不能发表;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均应署名“XX公司”,并且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否则不能作为中期考核、出站要求的有效文件。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应对有关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并及时交博管办归档。

第六章 服务与支撑

第三十条

及时了解大聘任博士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并解决,为博士后工作站和聘任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一条

紧密配合聘任博士后开展工作,为其提供所需的配套研发设施,选配称职的技术人员协助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为聘任博士后除缴纳高额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外,还为其缴纳补充养老金,补充公积金,房贴,车贴,服装费,交通费,通信费,差旅补贴等,充分满足博士后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第三十三条

为聘任博士后购买医疗保险(100%医疗报销),人身保险,住院补贴,独生子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每年一次的全面性体检,包括心理辅导等,以保证聘任博士后的身体健康。

第三十四条

定期组织如羽毛球、足球、乒乓等健身活动,帮助博士后增强体魄,提高免疫能力,增加生活乐趣。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为调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博士后将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我司根据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科研产出给予相应的奖励分配。

第三十六条

在合作期限内,博士后可凭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或具有突破性进展的新技术入股我司(技术干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看贡献大小协商),我司将以提成利润的5%~10%作为技术创新奖金奖励给技术持有博士后或团队。

第三十七条

在合作期间,为我司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100~2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1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200~5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3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5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50万元。 第三十八条

对获得国家“973”、“863”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和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获得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度范文第6篇

(2010-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校德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促进我校德育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结合我校德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德育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破解制约学校德育发展的难题,提高学校德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德育科研能力与水平,促进学校德育创新发展,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条 我校德育科学研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引导我校科研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服务,为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2.坚持与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相结合,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善于把问题转化为课题,着力在解决学校德育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3.坚持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广泛性。

4.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规范性。科学性要求课题研究必须有科学的理论支持,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等基础理论为指导,研究方法科学,学术观点正确,具有一定的

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要求课题研究应对我国或本地区、本学校德育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合理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模式,对德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和促进作用;实效性要求研究成果对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及整体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教育水平等方面产生实际效果;规范性要求课题研究的实施过程符合教育科学和德育科研的基本程序,开题报告、阶段性总结报告、结题报告的撰写格式符合行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评审

第四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定期发布的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指南。每两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和成果展示活动。

第五条 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德育科研课题。

以学校为单位申报课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德育工作并具有较扎实的德育实践基础;

2.课题负责人须是学校校长或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领导;

3.德育工作队伍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富于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个人申报课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或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并有3年以上德育工作实践经历;

2.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者需有2名高级教师职称者推荐。

第六条 课题申报程序:

-2-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4份。

2.个人申报课题须经校委会同意,学校申报课题报地区教育局主管处(科)初审,再报自治区评审。地区、县教育局组织申报的课题,可直接向自治区申报。

3.已通过鉴定结题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研究,或在其它渠道立项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需要申请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科研立项的课题,可参照以上申请程序申请。

第七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

第三章 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八条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接受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课题立项申报表、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课题结题申报表、研究过程的主要材料、反映成果的相关资料(专著、论文集、决策部门采纳推广的证明等)。

第九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同意后可由课题组单独组织课题鉴定,各地级以上市也可由教育局德育主管处(科)集中组织课题鉴定。

2、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取通讯和会议两种方式。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集体讨论确定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意见送交组长,由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并签署鉴定结论。-3-

第十条 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中学

二零一零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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