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

2023-10-22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第1篇

规范服务管理

以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遵从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自税务机构改革实施以来,**县税务局坚持围绕“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这一纳税服务工作主线,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规范内部管理为抓手,以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把争创“五星级办税服务厅”作为不懈追求,全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顺应发展大势,统一思想进“中心”

机构改革前,我县原国税局和原地税局各有1个办税服务厅。2018年7月,新机构挂牌成立后,我局党委班子就县局办税服务厅是否进驻县政务中心问题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最终,县局党委班子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三个方面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一是上级有要求。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省、市局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设好县政务中心,整合部门单位审批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是**县委、县政府2018年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县政府要求各单位积极进驻。二是群众有期盼。当前人民群众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好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呼声很高、期望很大。三是现实有需要。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便于税务部门加强内部管理,更好地树立部门形象。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2018年8月,我局办税服务厅整体入驻县政务中心。

二、完善服务设施,科学布局优环境

办税服务厅入驻县政务中心后,我们把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办税服务厅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县局负责人多次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纳税服务工作,与县政务中心反复衔接,在县政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办公区预留、减压室设置、电子显示屏安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规范大厅设置。因地制宜设置咨询导税区、办税服务区、自助办税区、休息等候区等4个区域,共开通办税窗口36个,其中综合业务窗口28个,社保窗口8个,做到内外标识标准化、功能区域标准化、窗口设置标准化。三是完善服务设施。在自助办税区配备8台外网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2台针式打印机,1台代开发票终端,1台发票领取自助办税终端;在休息等候区设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报刊架等;咨询导税系统投入运行,斥资11万元建好了减压室、纳税人维护权室等,办税设施一应俱全,办税环境舒适优雅,为税务人和纳税人营造了人性、温馨的纳税服务环境。

三、规范内部管理,细抓严管提质效

一是落实制度管理。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规范手册》,对环境卫生、人员行为、服务制度、内部管理等4大类规范予以明确,出台了首问责任、咨询服务、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纪律等14项服务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要求标准化。同时,坚持每日一晨会,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对办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时刻督促办税人员以良好的形象、优质的服务展现给纳税人。二是强化内控管理。设置内控管理岗9个,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建立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复核、统一归档”的内控管理流程。加强前后台衔接,减少纳税人跑路和等候时间。对需要前后台协作审批的事项,如在出口退税和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上,让纳税人每月固定在月初第二周的周一、周二前来办理,由负责审批的税政股负责人和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大厅值班,现场解决纳税人的审批事项。在增值税票种核定金额10万份数25份以上的事项,由前台受理后通知后台马上办理,后台无法即时办理的,由大厅首席代表报经后台同意后即时办理。三是注重服务质效。我们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置咨询辅导专窗4个,工作日由党委委员和中层骨干轮流值班,对纳税人的涉税请求即时办理或解答;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的152项涉税事项实现了随到随办、一次办结,占全部办税事项的90%;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10项内容及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印制成一次性告知卡发放给新办纳税人;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把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与阳光政务为民办事宣传、所得税汇算清缴、政府部门职能宣传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四、提升人员素质,锤炼队伍激活力

一支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办税服务团队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关键。为有效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我们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纳税服务有机融合,加强办税服务人员政治学习和纪律教育,在办税服务厅优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设立“党员示范”岗,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以师带徒、以老带新等方式,帮助新进人员快速成长,2018年共举办集中学习22期,建立起了以1名首席代表、12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核心业务团队。核心业务团队的建立,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业务支撑,为锻炼培养年青干部提供了人才储备,为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做好了应急准备。2019年1月,聘请湖南长沙“卓越领跑者”培训机构对46名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了五天四晚的跟班辅导与培训,从服务形象、服务礼仪、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办税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业务水平及综合素养不断提升。三是实施考核激励。建立与办税服务日常工作相关的岗责考评体系,实行按月考评,考评结果与办税服务人员绩效奖金挂钩。同时,完善奖励措施,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绩效奖的标准提高20%、优岗比例提高5%,进一步激发了办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推动互融共进,统筹兼顾求实效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在A-S模型和范拉伊模式基础上,从经济学和心理学角度出发分客观税收遵从和主观税收遵从构建了双重维度、关联指标、动态系统的衡量税收遵从度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主客观是否遵从提出了二维分析框架,将纳税人群体细分为四个特定群体,并进一步提出了提高我国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针对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遵从度指标体系分析框架

一、引言

在税收管理理论和实践中,如何衡量税收遵从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是分析、研究、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的首要环节。税收遵从问题最早起因于美国对“地下经济”所引起的税收流失的研究。1979年,美国国内收入局(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开始首先对未付税的经济活动进行了粗略估计,发现对纳税人遵从的有关数据及对此的研究相当缺乏,对此美国学术界和税务部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测算。使用来源于美国征税机关随机审计检查的统计数据的纳税人遵从度测量系统( TCMP,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及从90年代开始改用的NRP( The Nation Research Program )都致力于衡量美国税收遵从状况、变化及趋势,影响因素的分析等。鉴于纳税人遵从具有巨大的研究价值和重要现实指导意义,许多国家都开始进行税收遵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相比之下,国内对税收遵从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应用方面都还处在起步阶段,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与西方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理论研究方面,1997年之后才有学者在税收理论文章中引入税收遵从这一概念,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国内对税收遵从研究的思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在税收管理的一般框架的主题下论及到纳税遵从的分类和影响因素(如马国强、1999)。二是在纳税人行为理论中分析税收遵从(李胜良、2002)。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从研究的方法来看,目前的研究比较注重定性分析,缺乏定量分析,实际的调查、问卷等实证工作稍有欠缺。对税收遵从的研究一般也是来源于案例分析,在纳税遵从的统计和研究方面几近空白。二是从税收遵从的度量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基于现有理论基础上的完整系统的税收遵从度量指标体系,尚停留在单一维度、独立指标、静态系统的低层面零散研究上。

客观有效衡量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是依法治税、完善税制、实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的必要前提。构建税收遵从度的衡量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框架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可以进一步为定量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更加严谨科学可行的依据和参考,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因此,这方面的研究亟待深入和加强。本文将以经济学、心理学等税收遵从分析理论为基础,探讨建立一个关于税收遵从度量的二维动态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衡量税收遵从度的二维动态指标体系设计与构建

1、静态指标说明

本文在现有对税收遵从的纯经济学分析(Allingham、Sandmo,1972;Cowell、1985)

和基于范拉伊模式的心理学分析(刘怡、易滢婷,2005)等研究基础上,设计提出了双重维度、关联指标、动态系统的衡量税收遵从度的指标体系(见图1)。

图1中,OTC(Objective Tax Compliance)代表客观税收遵从度,本文将从正面比率测定和侧面总量估算两个角度进行综合衡量。

从正面角度,参照美国国内收入局(IRS)提出的NRP(The Nation Research Program)系统,本文同样采用三项指标:申报遵从率FC(Filing Compliance)、支付遵从率PC(Payment Compliance)、报告遵从率RC(Report Compliance)进行比率衡量评估区域性税收遵从,建立DRP(The District Research Program)。这三项指标分别按FC=按期申报次数/应申报总次数,PC1=实际纳税额/应纳税额和PC2=按期缴纳税款次数/应缴纳入库总次数,RC=登记总户数/应登记户数这四个公式进行测算。

从侧面角度,采用某地区税收缺口(Tax Gap)的总量估算衡量客观税收遵从度。基于税收缺口=公开经济中的逃避税+地下经济中的逃避税,本文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全面估算税收缺口,以期能更加客观真实的反应税收的流失规模。周叶(2006)指出,偷税并不等同于税收不遵从,偷税属于税收不遵从,而税收不遵从包含了偷税之外的其他因素。尽管两者存在概念上的差异,但我们认为,估算税收缺口衡量税收遵从度仍是合理有效的。一方面由于偷逃税行为是税收不遵从行为的最大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税收缺口的估算能给出我们一个明确的税收流失规模的估计值,是对正面测量的一种有效补充。对于地下经济规模的估算,可采用国内外常用的现金比率法[3];对于公开经济中的逃避税规模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分别计算该区域非农部门逃避税、关税逃避税和个人所得税逃避税,并对其进行加总,求得其地上经济中的逃避税规模(熊鹭,2006)。本文旨在提供一般分析框架,具体计算方法不再详述。

图1中,STC(Subjective Tax Compliance)代表主观税收遵从度。客观税收遵从度衡量了税收遵从的结果,而主观税收遵从度指的是在现行税法框架下,纳税人对税法遵从的自愿性和倾向性,或者说是纳税人对一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心理认同程度。税收的客观遵从度和主观遵从度衡量的是两个层面的概念,客观遵从度高不代表主观遵从度就一定也高。纳税人只有同时具有高的客观遵从度和高的主观遵从度,我们才能说纳税人具有真正高的税收遵从度。从长远来看,提高纳税人的主观遵从度对促进一国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意义更为重大。在斯哥摩尔德斯、范拉伊和刘易斯奠定的经济心理学分析理论框架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可取得纳税人遵从决策的一系列影响指标,即可对纳税人的主观税收遵从度进行测算。主观税收遵从度的测算可用公式表示为:

其中,STC表示主观税收遵从度,A—N分别代表选取的指标,Ai—Ni 分别代表所选指标中各个备选答案的分值,ai—ni是所选各个指标的权重,k是各个指标备选答案的个数。关键影响因素及其指标的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结合理论研究采用Logistic模型对区域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进行多因素分析,筛选关键变量,进而设计科学的调查问卷对STC进行有效评估。

2、动态互动关系解读

在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存在着多重互动关系。根据范拉伊模式(Fred van Raaij、1981),我们可以分析得到,当税务机关通过披露宏观DRP数据时,这既有助于纳税人明确定量感知纳税人的总体客观遵从度,又有助于纳税人明确个体遵从度在纳税人群体中的相对位置,使纳税人税收环境知觉(E/P, Perceived Environment)得到提升。当纳税人的客观遵从度普遍较高时,纳税群体容易形成良好的税收遵从文化,优化了税收环境(E, Environment)。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客观遵从度较高的纳税人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获得良好的声誉,反过来提升了纳税人的主观感受(SW, Subject Well-being),促进了纳税人行为(B, Behavior)。同时,一部分纳税人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也会自觉提高主观遵从度。此外,

DRP模式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指标预警与筹划。从宏观层面,在明确了解纳税人整体税收情况后,可确立警戒值以备引起高度关注和重点监管,在微观层面,在明确了纳税个体遵从度的相对位置后,税务机关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有效层级划分,实行不同的管理策略,例如对纳税遵从度长期低下的纳税人实行更严格的监管等。

当税务机关估算出税收缺口后,对偷逃税的纳税人进行甄别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是税务机关开发出符合自身监管地区情况的判别函数系统DIF(Discriminant Index Function)或更广义上的税务稽查选案系统(王锐,2003),利用它筛选出偷逃税的重点监管稽查对象,并进行严格审计。在审计过程中,税务机关对被审计出问题的纳税人进行严格的处罚,将对纳税人群体起到威慑作用,从而提高纳税群体的主观遵从度。此外,对一旦查处偷逃税的纳税人进行严格处罚,能帮助纳税群体形成良好的税制公平认知,也会提高纳税群体的主观遵从度。在估算出税收缺口后,税务机关一方面通过追缴公开经济的偷逃税,提高了税收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将地下经济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了征税的税基。这两种途径都将有效提高税收的客观遵从度。

三、基于评估体系的税收遵从二维分析框架

在第二部分税收遵从评估与衡量指标体系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扩展提出了基于主客观遵从的二维分析框架,将纳税人遵从行为进一步细分,以便对提高特定行为人群税收遵从度做出更加合理有效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按照主观遵从和客观遵从两个维度,我们可以根据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将其细分为四个特定区域群体(见图2)。区域I表示主观和客观遵从度都很低的纳税人群体,以自私性、象征性、社会性不遵从为典型代表。区域II表示主观遵从度高但客观遵从度低的纳税人群体,以程序性、无知性不遵从为典型代表。区域III表示主观不遵从但客观遵从的纳税人群体,以防卫性、制度性遵从为典型代表。区域IV表示主客观遵从度都很高的纳税人群体,以忠诚性遵从为典型代表。

针对细分的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区域IV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理想目标状态,每一个纳税人都遵章守法、诚实纳税,纳税人认为自己有道德上的义务去支付其应纳税款,若在纳税方面进行欺骗会有犯罪不安的感觉,因此主客观税收遵从度都很高。而由于种种原因,区域I是税收征管者面临的最棘手的局面。存在偷逃税被人们普遍赞同,税收文化认同感低,由于税务知识普及不够等问题,人们纳税意识极度薄弱,亟待提高。而区域III是潜在的隐患区域,区域IV则是潜在的阳光区域。处于区域III的纳税群体的税收遵从行为可能受税法威慑力量、或处罚力度大等引起客观遵从,但主观的不认同极容易导致他们钻空溜进客观也不遵从的群体当中去。区域IV的纳税人群体可能由于纳税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申报、填表,没有按程序去纳税,因不了解复杂的法规,导致税款支付不足,因此只要税收知识普及到位,纳税环节流程得到简化规范,他们就可以进入到区域IV,实现税收征管的理想目标。

四、提高我国税收遵从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提到的四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群体,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

1、对于主观和客观遵从度都低的纳税人群体,税务机关应实施严格的监管政策,加强税收稽查和惩罚措施,例如建立该群体的信用记录并实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法则处以最高的罚款,迫使该类型的纳税群体提高客观遵从度。同时,加强对该群体的依法纳税宣传教育,如要求查处的偷逃税者参加税收知识普及学习与考核,通过培养其纳税人意识达到提升主观遵从度的目的。

2、对于主观遵从度较低、客观遵从度较高的群体,税务机关应坚持对违法纳税人严格的惩罚,保持对该群体的威慑,防止该群体的纳税人进入到主观和客观遵从度都较低的群体当中去。此外,税务机关有必要帮助该群体了解征税工作,以消除该群体对征税可能存在的

某些误解,利用公共宣传、教育等多种途径来提高该类型纳税人的主观遵从度。

3、对于主观遵从度较高、客观遵从度较低的群体,税务机关应该考虑自身税制的设计,简化税制。可以在网上提供税收申报的信息,派专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推行税务代理,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申报培训等,降低纳税成本来提高他们的客观遵从度。

4、最后,对于主观、客观遵从度都较高的群体,税务机关应侧重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自豪感,并为该群体纳税人提高服务质量。例如定期询问纳税人需要何中帮助,为其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并对其进行表彰和和提供税收优惠的奖励等,使其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知觉,从而进一步提高主观遵从度,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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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2]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第3篇

一、税收遵从基本含义概述

税收遵从是税收领域的核心概念, 其主要根源于对“为什么纳税?”的根本问题的回答, 以及对于在实施纳税行为的过程中, 到底是以税收管理机关为准还是纳税人为准等相关基本问题的阐述和回答。税收遵从不是一个新的理论概念, 其基本含义在国内外的诸多研究文献中都有着详细的阐述。通过研究在国际上通用的税收缺口模型, 我们可以用税收缺口来定量化的揭示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愿, 换言之即是更小的税收缺口反映出更大的税收遵从。鉴于此, 我们可以从广义上来讲, 税收遵从既包括了立法机关和税收管理机关的意图和行为, 同时也包括了纳税人的行为。纳税人的相关行为是基于自身所处的众多环境因素, 如商业因素、产业因素、社会因素等, 由此带来的不同的税收遵从行为: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自我服务性遵从、习惯性遵从、忠诚性遵从、代理性遵从、懒惰性遵从等7种, 以及程序性不遵从、无知性不遵从、自私性不遵从、象征性不遵从、社会性不遵从、代理人不遵从、习惯性不遵从等7种税收不遵从行为。我们也将依据上述的税收遵从理论和概念, 来分析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及其管理控制。

二、基于税收遵从的商业银行纳税风险分析

(一) 商业银行的直接纳税风险和间接纳税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 其纳税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其具体的涉税行为, 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直接的纳税风险;另一方面是间接的纳税风险。结合税收遵从理论, 商业银行直接的纳税风险主要是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其对于纳税法规及其行为的偏差, 其风险主要体现在税务管理机关的滞纳金或者罚金等带来的损失, 可以总结为税收不遵从的体现。商业银行间接的纳税风险主要是在直接纳税风险的基础上, 由于税收不遵从行为而带来的商誉下降或者社会信誉度损失等间接损失。总体来看, 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不确定性以及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性等特点。

(二) 商业银行纳税风险的表现形式

通过分析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可以得出, 商业银行的税务成本大约占到了总体营业净利润的60%, 整体的税负水平较高。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商业银行对于会计核算等工作不准确。商业银行纳税的基础是基本的会计要素确认, 一旦对于这些纳税基础的会计要素确认出现问题和纰漏, 那么就会导致纳税基础出现偏差, 也就使得商业银行的最终涉税行为出现纰漏, 进而带来上文所述的纳税风险。

第二, 商业银行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商业银行的税务人员应该对国家和地方的税务政策及其相关执行细则进行详细的了解和研究, 以期能够保证商业银行的纳税行为更加的合规。但是在实践中一旦出现了了解和认知的滞后和偏差, 就会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主被动的纳税风险。

第三, 商业银行对于纳税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税收管理工作是企业或者组织的重要管理行为, 同时, 税收管理工作也具有相当的综合性, 不仅仅是涉及财务部门, 同时也需要业务等其他部门的通力配合。

(三) 商业银行纳税风险的产生原因

商业银行纳税风险的产生原因要从主客观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从主观方面来说, 自身对于税收政策的不了解, 对于纳税行为的不重视, 甚至是对于纳税行为的故意逃避或者忽略等行为, 体现了诸多方面的税收不遵从。此外, 商业银行的税收人才的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等等因素也是造成其纳税风险的主要原因。从客观方面来说, 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的产生也会由于诸如相关法规的不严谨和不规范、政策变化较大等等客观因素而产生。

三、商业银行纳税风险管理控制对策分析

(一) 深刻全面研究当下的税收政策, 提升纳税意识, 规避无知性不遵从

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是商业银行的纳税行为的根本基础。商业银行要提升自身的纳税风险控制能力和效果, 首要的就是要在深刻全面的学习和研究当下的税收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以及涉及相应的操作指引, 以此来提升整个商业银行的纳税意识, 从而在具体的纳税行为执行过程中规避无知性不遵从等问题。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这就给商业银行的政策研究留出了足够的时候, 但是商业银行也应该及时跟踪和了解相应的政策变化动态, 实时注意税收政策的调整, 以期能够及时做出应有的措施应对。

(二) 积极引进和培养税务人才, 提升税务管理能力, 规避程序性不遵从

税务人才是商业银行税务管理能力的重要基石, 商业银行要想通过优化和提升其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来提升对于纳税风险的控制, 首要的就是要优化自身的税务人才队伍。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引进具有高水平的税务人才, 既要具有扎实的知识理论技能, 又要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行业经验, 两个方面的结合才能使得其在实务操作方面具有更好的效果;二是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内部自身的培训提升, 通过建立起良好的培训体系, 无论是通过内部培训会还是外部的专职讲师培训, 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切实的提升税务人员的具体能力。通过上述的两个方面的方式, 可以有效地规避商业的银行纳税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不遵从, 从而降低纳税风险, 也为后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奠定了坚实的人才智力基础。

(三)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 提升纳税风险控制能力

对于商业银行应对自身的纳税风险来说, 其中最直接的还是要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并且在实务中切实的进行有效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在相关政策指引的规范下, 积极的推进税收工作的集中管理, 建立起“总行-分行-支行-分理处”等多级别、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和机制, 同时要配合适度的税收管理权下放, 发挥管理工作在纳税风险发生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判断-风险应对-风险分析”等多环节、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控制流程体系, 构筑起多道防线, 监控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同时, 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要强调切实的落实、执行监督以及考核评价工作, 通过落实责任制度, 以及奖惩分明的激励体系, 调动纳税风险控制的积极性, 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效果。

四、结语

纳税风险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之一, 基于税收遵从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的实践总结, 商业银行要提升自身的纳税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切实的需要通过政策研究、人才和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等方面着手, 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做出一些积极的应对和措施落地, 达到从源头控制风险以及后期应对风险的目的, 促进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税收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经济活动, 也是宏观经济层面进行分配的重要形式。税收的行使主体是国家及其相关政府机构, 税收的客体是宏观经济中的企业等经济组织。良好的税收秩序能够保证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也能够使得政府进行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经济组织, 其应该做好自身的纳税工作, 履行好纳税义务也是规避纳税风险的重要体现和措施。鉴于此, 我们将从税收遵从的理论概述出发, 分析商业银行所面临着的纳税风险, 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措施建议, 以期能够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规避商业银行纳税风险。

关键词:税收遵从,商业银行,纳税风险

参考文献

[1] 吕荣福, 吴飞虹.商业银行税务风险防控探析[J].金融纵横, 2014 (8) .

[2] 匡浩宇.论税收遵从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启示[J].当代经济, 2018 (8) .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第4篇

摘要:在我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形势下,提高纳税遵从度尤为重要。从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出发,提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建立简明、公平的税收制度,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纳税遵从度;影响因素;对策

纳税遵从,又称税收遵从,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行为。而纳税遵从度则是指纳税义务人纳税遵从的程度。提高纳税遵从度,可以使纳税人的偷、逃、欠税等税收不遵从行为转为税收遵从行为,减少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对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降低税收成本,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形势下,提高纳税遵从度尤为重要。本人从影响纳税遵从的因素出发,就如何提高纳税遵从度谈一些浅见。

1影响纳税遵从的因素

纳税人是否遵从税法,实际上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法宣传不深入影响纳税遵从。

税收知识普及的广度与深度,主要取决于税务管理部门对税收知识的供给,纳税人了解学习税法的途径主要靠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但目前税务机关税法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仍然停留在表面上、形式上,造成纳税人可能因为不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而错缴、漏缴税款,可能因为不知道不依法纳税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而出现偷、逃、欠税等税收不遵从行为。如果纳税人税收知识缺乏,既不懂得如何作为,如何给付,也不了解不作为,不给付将受到的处罚,则必然会出现无知性税收不遵从。

(2)税收执法环境影响纳税遵从。

税收执法环境与纳税遵从是高度正相关关系。税收处罚严厉,会增加防卫性税收遵从,减少自私性税收不遵从;税收处罚松弛,会减少防卫性税收遵从,增加自私性税收不遵从。所以税收执法部门是否有周密的规章制度,促使税收征收和执法活动按照规程科学运转;税务执法人员能否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正确执行政策;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执法是否公平、公正等都影响纳税遵从。

(3)税收制度缺陷影响纳税遵从。

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必然会破坏忠诚性税收遵从和制度性税收遵从,诱发情感性税收不遵从和无知性税收不遵从。一是纳税人通常把对社会财富的最大需求作为税收的收入量,基本不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的国家型税收制度有着较大的反感情绪;二是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设置在纳税人之间,不同行业、地域之间税收负担的不均衡、不公平等不满意;三是纳税人对财政支出的使用方向不合理、不透明等不满意。税收制度的这些缺陷会造成纳税人为发泄各种不满情绪而有意识地逃避纳税,诱发纳税不遵从。

(4)税收遵从成本影响纳税遵从。

在纳税人纳税遵从的行为抉择中,纳税遵从成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不够科学,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了自己内部管理的需要,将税收管理流程设置得很复杂,将很多手续交由纳税人完成,纳税人面对这么多的纳税环节、纳税流程和纳税手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纳税遵从成本明显增高,造成纳税人程序性不遵从和懒惰性遵从。

2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对策

针对影响纳税遵从的主要因素,提高纳税遵从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自觉纳税遵从度。

纳税人了解税法,懂得税法,按照税法的要求明确自己应当纳什么税,该纳多少税,不依法纳税有什么税收风险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基础。税务机关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一是在现有宣传形式基础上,编写一些通俗易懂的税收宣传辅导手册,免费提供纳税人学习,帮助纳税人及时申报、准确纳税,减少和规避履行纳税义务中的偏差和失误,降低自行办理涉税事务时因无知性不遵从带来的税务处罚风险。二是对典型的、重大的涉税案例,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用事实教育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醒广大纳税人不遵从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自觉纳税遵从度。三是要开办纳税人学校,加强对纳税人面对面的辅导培训,通过对税收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灌输,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的原则和精神,纠正不遵从行为,减少纳税风险,提高自觉纳税遵从度。

(2)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优化纳税遵从环境。

提高纳税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一是税务部门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项税收政策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做到税务机关带头遵守税法,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管理权力,促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成为纳税人最值得信赖的税收政策执行者。二是税务部门要通过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优化纳税遵从环境。三是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发生纳税纠纷,税务部门要主动提供法律救济,给予人文关注,全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3)建立简明、公平的税收制度,提高纳税遵从满意度。

一是建立简明、清晰的税收制度,减少税收业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让纳税人易于理解和掌握,降低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税收遵从成本。二是建立促进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还是以国家型税收制度为特征,需要建立一整套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即以国家对社会财富最小需求量,以全社会经济最低可能负担水平,确定税收社会负担量,以税收对经济发展最小的妨碍,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三是坚持合理负担的原则,在纳税人之间、行业之间、地域之间均衡、公平的负担税收,使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政府用税行为。财政资金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讲,体现了政府的效率,代表了政府形象。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越高,支出方向越符合人民意愿,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也就越高,否则相反。

(4)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遵从成本。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根本途径。税务机关针对涉税过程中机构设置重叠复杂、信息化管理缺失、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等问题,一是加快改进和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精简表证单书,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二是充分利用因特网技术,实行以电子申报缴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方式,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同城通办和自助办税。建立税务总局和省级局两级网站群,积极推动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开具完税凭证、网上公告等功能,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地办理主要涉税事项。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形成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系统在内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三是优化以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和维护合法权益为重心的纳税服务。税务人员要多从纳税人的角度思考和开展工作,把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响应、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提供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四是通过完善“预约服务制”、“绩效考核制”、“一站式服务制”、AB岗制等多项创新服务制度和方法,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范文第5篇

一、税法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关系

(一) 税法的公平观与纳税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税法的公平价值, 主要体现在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是相互依存, 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国家的发展有赖于纳税人的遵守, 但纳税人的遵从也需要在完成基本义务的前提之下进行, 这样, 税法的公平观也就对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权利与义务处于平等的关系。

(二) 民主政治观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关系

公民的纳税实际上是委托国家完成自己需要但是无法独自建设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所以, 纳税人所交的税款是为自己的需要而上交的, 国家只是用明确的法律法规将其规范化、统一化。因此, 所有的税收都是需要以法律作为其实行的依据的, 而税收的项目是需要公民选取代表来商议并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展现在大家面前。所以, 纳税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税款, 对于除法律以外的一切形式的征收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都有权利拒绝缴纳。总之, 民主政治观的价值理念保证了纳税人的需求, 保护其不受其他形式税收的困扰, 对税收入的权利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 契约观念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税收是建立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 而这种关系必须是平等的, 国家在征得了人民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征税, 税收的项目也需要遵从人民的需要。所以, 我们可以看出,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 这种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税收的项目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纳税人将自己的财产上交部分于国家, 国家就可以利用征收的税款进行公共服务以及公共产品的建设, 而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 同时, 一旦纳税人的权利受到了威胁, 国家则是对自己帮助最大的。除此之外, 在这样的良好的效应之下, 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行为也会变得更加的积极, 这样就会更加有利于国家为纳税人服务、为人民服务。总之, 这样的契约关系, 不仅可以对纳税人的权利起到保护的作用, 对于国家的发展也是提供了顽强的保障。

二、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不一致

首先, 在我国的宪法当中, 只是对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做了规定, 间接上说明了纳税人缴纳税款是用于国家的建设以及税收的无偿性, 而对于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这样就造成了纳税人在我国最主要法律上面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的关系。

其次, 纳税人的权利相对分散的在一些法律文献中进行了简单的说明, 但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统一的说明, 这样就造成纳税人在面临问题的情况下, 很难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 纳税人权利法律条款的分散造成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不统一。

最后, 虽然最近出台的税法对于纳税人的权利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显现出来了许多的问题, 这样存在漏洞的法律不能够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二) 税收立法与民主观念的略显不足

税收授权立法是我国法律确定的主要的方式, 相对于税收立法来说, 授权立法的灵活性比较大, 成本也比较低, 正是这样的优势, 受到更多的青睐。对于授权立法来说, 颁布没有经过充足的公开讨论与论证, 所以, 授权立法在执行的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 难以保证纳税人的权利。除此之外, 授权立法的过程比较缺乏民主性, 其法律的形成主要是由税务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协商的, 纳税人对授权立法没有参与的过程。这样明显“部门立法”的法律根本就不能够保护纳税人的权利。

(三) 契约观念的偏失

在我国, 上到国家的根本大法, 下到小的法律文件, 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条款是少之又少, 而且, 对于国家而言, 纳税人缴纳税款是必须要做的, 但是国家却没有对纳税人的权利保障提出任何的承诺, 所以, 国家与纳税人的契约关系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是不利于国家的发展的。

三、结语

税法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公平、民主、平等三个方面, 这三个方面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也是息息相关的。在本文当中, 我们主要对核心价值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的关系以及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这些问题表明我国需要改善的还有很多, 在以后的建设当中, 我们要吸取教训, 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 保护纳税人的权利, 建设更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为国家的发展不断努力。

摘要:税法的核心价值理念对于其法的合理性提供了重要的判定标准, 同时核心价值理念也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存在着很大的联系。在本文当中, 我们首先了解税法的核心价值, 探讨税法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利保护之间存在的联系, 并针对我国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改善, 切身保护纳税人的权利。

关键词:税法,核心价值,纳税人,权利保护

参考文献

[1] 周承娟.纳税人权利与税收属性探究[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11.5.

[2] 王曙光, 胡鍇.纳税人税收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J].税收经济研究, 2012.12.

[3] 张瑜.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研究[J].吉林财经大学, 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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