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

2023-09-20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1篇

新港澳通行证在哪办理

电子港澳通行证可以在本地各出入境大厅进行办理。(目前电子港澳通行证只支持广东地区的居民>>广东办理通行证地址电话)

怎么申请电子港澳通行证

新申请港澳通行证用户:和旧版申请港澳通行证一样,没有丝毫变动。

换证用户:需提前申请办理新港澳通行证,才可以办理。

怎么办理新版港澳通行证?

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旅游港澳通行证为例:

●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1份,提交大一寸(48mm×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须提交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提交单位意见。 电子港澳通行证哪些人能办?

按照边检部门的说法,目前只有持护照多次往返以及港澳居民等特定条件的人过关才能享受自助通关。

1.只要是年龄在7周岁以上(含)、在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已成功留存指纹等信息的持证人,都可选择使用口岸自助通道出入境(持“L”签注的除外);

2.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成功留存指纹的,按规定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也可使用自助通道出入境。

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式试点受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两位广州市民顺利领取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这也是全国最早、首日仅发出的两张电子证。为配合新证而研发的首批5台自助签注机,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同步投入使用。今后,自助签注机将提供24小时服务,市民有望在得到审批后随时自助办理签注,实现即办即签。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2篇

为了方便网友了解与“湖北省大冶市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相关的内容,并补充:“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去南方沿海城市出差,但苦于没有港澳通行证去不了香港,今年想办一个,户口在大冶市,请问自己去办理是什么流程,多久能办好,另外签证能一起办么,怎么办,越详细越好,先谢了。”,突袭网通过互联网收集了一些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和对应知识,供各位网友参考,希望能对各位网友有帮助。

1、经过网友的综合评价,此条内容绝大部分网友认为较好,您可以详细参考下,具体如下: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大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3周时间,160元。 可以同时办理签注,需要旅行社开具的证明。

2、经过网友的综合评价,此条内容绝大部分网友认为较好,您可以详细参考下,具体如下: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3、拿户口本跟身份证到大冶公安局就可以办了,一百多块钱,快的话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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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区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攻略

2011-06-09 来源:湖北东方国际旅行社

1、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地点?

武汉市城区户口居民可到市局、江南受理点及各分局办理(洪山区及汉阳区分局不可受理);各郊区户口居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分局办理(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另:汉南区和东西湖区分局不可受理,只能到市局和江南受理点提出申请。

2、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市局、江南受理点及各分局) 8:30-12:00(11:30停止叫号) 夏令时15:00-17:30(17:00停止叫号)公令时14:30-17:00(16:30停止叫号);周六(市局) 9:00-16:00(中午不休息);周日全天休息。

3、哪些人可在武汉市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等各类证件?

凡是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包括集体户口)均可来我处提出申请。 非武汉市户口居民请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4、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持有效的户口本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来我处办理;当场照相;申请表可当场填写(建议携带一只黑色水性笔)。 集体户口:在户口托管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前来办理。 其中,属于国家备案人员的需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在申请表背面盖章。现役军人需交验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武汉市常驻居民办理护照需10个工作日、港澳通行证需15个工作日。

5、证件办理好后可否代领证件?

同一个户口薄上的亲属(持户口簿)、配偶(持结婚证)、父母(持小孩出生证)或其他亲属(持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有资格代领。

6、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如何加签?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见照片页),证件空白页足够(申请一次有效签注不得少于2页、二次有效签注不得少于4页),才可加签新的个人游(G)签注。

个人游加签分人工受理和自助受理两种方式。人工受理: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及通行证,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自助受理: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通行证即可。人工受理加签需10个工作日;自助受理加签需5个工作日。

7、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加签如何代办?

武汉市居民(包括城区与郊区)加签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代办:在同一受理部门(武汉)、持同一本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如均为个人游)。代办也分为人工受理及自助受理。人工受理: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通行证以及一份委托书(申请人手写、签名及盖手印),申请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的,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原件);自助受理:申请人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代办人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通行证即可。人工受理加签需10个工作日;自助受理加签需5个工作日。一人限代办一本。

8、未满十六岁小孩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办理护照:一家三口均须到场,父母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小孩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及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办理港澳通行证:父母其中一方带小孩到场,大人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小孩持有效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9、是否一定要用二代身份证?

办理各类证件一定要用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证的,可先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可取。已有二代证,但是是在外地办理的,可持外地二代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身份证信息上传,无须办理新的身份证,待户政网上信息更新后即可前来我处办理证件。持有效一代证的,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然后持有效一代证和二代证申请回执前来我处办理证件。

10、港澳通行证签续如何代办

人工受理: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通行证以及一份委托书(申请人手写、签名及盖手印),申请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的,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原件);自助受理:申请人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代办人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通行证即可。

11、港澳通行证加签怎么代领

由代办人领取或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回执单、缴费收据。

12、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护照200元/证、照相3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照相3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繁体字加注20元。

13、出入境办证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局 汉口张自忠路306号 电话:85395333 江南 武昌东湖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 电话:67880461 江岸 江岸区岳飞街7号 电话:85395500 江汉 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电话:85394704 硚口 硚口区中山大道208号 电话:85394982 青山 青山区建设一路99号 电话:86385608 武昌 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电话:88085468 沌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168号 电话:85398241 新洲 新洲区邾城街岳府里172号 电话:85398785 黄陂 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588号 电话:61002717 江夏 江夏区宁安路4号 电话:85398704 蔡甸 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748号 电话:85398687 办理往来港澳旅游服务指南(G、L签注)

(一)办理程序

1、个人旅游 领表

缴费

2、团队旅游 旅游公司办手续 领回执 领表

照相

填表

验表

交表 照相

邮寄(自选)

填表

领证

验表

交表

领回执

旅游公司到指定地点统一缴费和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内地居民港澳地区申请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

2、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3、本市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下列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3)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5)如申请人申请赴香港“3个月二次”或“1年二次”则需单位另纸出具“同意办理二次”的明确意见。

5、申请人未满16周岁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标注有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如: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及提交复印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员身份证件。需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

6、现役军人需交验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军官证、军人身份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离退休军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户口簿,则还需提供军官离退休证、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

7、办理团队旅游的,还须提交旅游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8、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申请须提交:(1)证件有效期届满或签注页用完,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办理换证(2)原证件毁损或遗失、被盗,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情况说明。

9、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10、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须随团队进入港澳。

11、个人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注意事项

1、不满16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含)人员,在证件相片采集完毕后,可委托他人办理,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不满16周岁人员须由监护人(父母一方)代办。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本处(张自忠路306号)可受理全市城区户口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周六9:00—16:00。

2、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沌口开发区分局、江南受理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可受理全市范围内各公安分局(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远城区除外)辖区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3、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远城区居民必须去各自户口所在地分局受理,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4、长航、民航、铁路的已报备(需单位出具意见)人员申请必须去各自系统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自助机申办签注:5个工作日。下列情况除外:户口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不满1年的。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

六、咨询电话:85395333,12580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3篇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 受理范围:

(一)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 签注种类: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生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有效期内的本人《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三)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先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备案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办理年审,年审通过后,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没有进行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过期即自动撤消。

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

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50万,可增加1名。

一、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或单位,除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受纳税额限制,其它企业(经营单位)均需提供本企业(经营单位)上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单据。其中,上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上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二、所需材料:

(一)《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二)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外企驻京代表机构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职员须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工作证》或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六)各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所在公司(经营单位)为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有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七)备案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五)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六)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团队旅游:须交验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我市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4篇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 受理范围:

(一)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 签注种类: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生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有效期内的本人《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三)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先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备案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办理年审,年审通过后,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没有进行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过期即自动撤消。

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

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50万,可增加1名。

一、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或单位,除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受纳税额限制,其它企业(经营单位)均需提供本企业(经营单位)上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单据。其中,上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上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二、所需材料:

(一)《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二)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外企驻京代表机构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职员须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工作证》或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六)各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所在公司(经营单位)为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有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七)备案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五)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六)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团队旅游:须交验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我市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5篇

1. 第一步,准备工作。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需要自付)。(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的是当事人的那一页户口信息)

2. 第二步,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填写《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3. 第三步,如果你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4. 第四步,我们在申请完以后,并不能立即就拿到港澳通行证,大概需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我们就可以在家收到我们的港澳通行证了。

北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范文第6篇

新港澳通行证在哪办理

电子港澳通行证可以在本地各出入境大厅进行办理。(目前电子港澳通行证只支持广东地区的居民>>广东办理通行证地址电话)

怎么申请电子港澳通行证

新申请港澳通行证用户:和旧版申请港澳通行证一样,没有丝毫变动。

换证用户:需提前申请办理新港澳通行证,才可以办理。

怎么办理新版港澳通行证?

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旅游港澳通行证为例:

●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1份,提交大一寸(48mm×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须提交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提交单位意见。 电子港澳通行证哪些人能办?

按照边检部门的说法,目前只有持护照多次往返以及港澳居民等特定条件的人过关才能享受自助通关。

1.只要是年龄在7周岁以上(含)、在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已成功留存指纹等信息的持证人,都可选择使用口岸自助通道出入境(持“L”签注的除外);

2.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成功留存指纹的,按规定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也可使用自助通道出入境。

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式试点受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两位广州市民顺利领取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这也是全国最早、首日仅发出的两张电子证。为配合新证而研发的首批5台自助签注机,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同步投入使用。今后,自助签注机将提供24小时服务,市民有望在得到审批后随时自助办理签注,实现即办即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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