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论文范文

2023-09-17

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个以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十几年来在山西阳泉市一带经常寻衅滋事、暴力讨债、聚众赌博、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利用违法犯罪手段迅速积聚起巨额财富。半月谈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看到这样一份惊人的家族财产清单:27处北京等地房产+近20家赌场+多家娱乐设施+六七座煤矿经营权。

惊人的财产清单, “打不掉的赌场”

据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介绍,2010年5月6日,在公安部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以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原巡警大队大队长关建军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展开全面侦查。

截至目前,专案组查明违法犯罪案件46起,冻结资金2.5亿多元;查封北京等地的房产27套,價值1.7亿多元;扣押车辆27部,其中有一辆价值840余万元的劳斯莱斯轿车。此外,还扣押了大量的金条、银锭、玉器、首饰、文物收藏品、名表等奢侈品。

此外,专案组发现关建军父亲关文等人的现金收条,现金数额达3.58亿元,流转资金4000多万元,关建民转到组织成员韦永利账户上500万元,关建民妻子李兆玉账户上存有1000余万元。

山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总队长刘金祥告诉记者,关建军家中的多名成员在阳泉市公安系统工作,有深厚的公安背景。其父关文长期在城区公安局工作,曾任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其妹夫任阳泉平定县公安局副局长,其弟媳妇在阳泉矿区公安局工作。

1996年以来,关建军、关建民兄弟和许建军、王红玉等人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不法分子,在阳泉城区开设赌场近20家。他们用赌场积累的资金又先后开办了聚友缘娱乐中心、兴隆洗浴、南苑天露休闲中心、花贺天地演艺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除正常盈利外,继续开设赌场、容留卖淫嫖娼、吸食毒品等犯罪活动,暴敛钱财。

“关家”赌场在阳泉号称“最安全的赌场”“打不掉的赌场”,十几年来,这些赌场越开越大,赌徒由十几人到几百人。赌场工作人员全部配备有对讲机,有专门接送车,有保安等。关建军开设的南庄游戏机赌场,阳泉市妇孺皆知,被老百姓称作“官(关)赌”,直到专案组进驻阳泉前夕仍然在大张旗鼓地聚众赌博。

披着“合法外衣”的“关家巡警队”

2002年,关建军升任巡警大队大队长,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招募了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成为巡警队协勤,并把这些协勤人员驯化成其黑社会组织的帮凶。他们按关建军等人的指令,对其竞争对手进行查缉,对其他娱乐场所进行打压,并收取保护费。

在国家政策已明令禁止以任何借口向单位或个人摊派、收取费用时,关建军借口给巡警队员解决工资等开销,向阳泉市城区所有的娱乐行业收取钱财、摊派费用。经专案组调查,这些娱乐场所每月上交“保护费”少则300元,多则600元。

关建军等人一方面纵容组织成员吸食毒品、嫖娼、赌博,一方面又采用金钱、美色、毒品等控制组织成员,使他们死心塌地跟随、依附关建军等核心成员,为他们替罪、顶罪、卖命。如发现不听话和“闯祸”的成员,轻则臭骂,重则拳脚相加。

2007年,关建民、许建军承包了山西昔阳县北坪煤业有限公司后,欲以5亿元价款出卖北坪煤业,法人代表吴岳林不同意。2009年6月17日,关建军以有人举报吴岳林等人吸食毒品为由,带领巡警队协勤人员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吴岳林等人非法抓捕,并通过诱供、刑讯逼供等手段,获得吴岳林等人吸食毒品的口供,强制吴岳林等人戒毒。在吴岳林被强制戒毒期间,关建民等完全控制了北坪煤业,将北坪煤业非法卖给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获利数亿元。

要挟政府欺压百姓却“刑不上关家”

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经济利益,关建军黑社会组织不择手段,滥施淫威,向一些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严重威胁到基层政权建设和司法公正。

据山西省公安厅纪检书记任鸿太介绍,经侦查发现,多年来,关建军、关建民、许建军、王红玉及其组织成员涉及的40余起违法犯罪案件,因该组织核心成员多年经营编制的关系网干扰、影响,得不到公正处理,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被漏处、漏判,有的被顶罪替罪,有的被重罪轻处。

2008年,王红玉与李永军合伙经营山西神池县斗沟煤矿时发生纠纷,王红玉状告李永军合同诈骗。在关建军的帮助下,案件被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关建军还派巡警队协勤加入追捕李永军的队伍。李永军被提请批准逮捕后,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拟批准逮捕,阳泉市检察院认为涉案金额巨大,调卷审查,两次经市检委会研究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其时王红玉先后两次组织200余人围堵阳泉市委、市政府大门,闯入市委、市政府大院示威,借此向检察机关施压。后城区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该案被指定在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李永军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李永军案件调查中,发生了李永军的律师在太原市被3名不明身份的人用砍刀砍伤的恶性案件。李永军在看守所羁押时,王红玉与李永军签订了协议,将斗沟煤矿的经营权全部获取。

刘金祥说,关建军、王红玉等人以在北京、太原一些权力部门有“关系”有“背景”为资本,经常拉大旗作虎皮,在当地党政机关干部面前炫耀;再加上多年来这个黑社会组织不但没被打掉,而且势力越来越大,地方一些干部敢怒不敢言,只好大开绿灯,任其行事。

岂能容忍“关家”大过“王法”

经过十几年的经营,关建军黑社会组织拥有房地产、煤炭、娱乐等经济实体十多个,对阳泉市区的游戏房等娱乐行业及小煤矿生产形成非法控制。他们在阳泉的平定县、盂县等地大肆私挖滥采煤矿和铝矾土,无人敢管。多年来该组织靠暴力威胁以及其他一些卑鄙手段,影响和左右一些基层政权和政府职能部门,当地一些百姓的感受似乎只有“关家”没有“王法”,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平定县北庄村煤炭资源丰富,村民因村委出让煤矿开采权价款不合理上访。村支书张广贵以给关建民50亩土地的好处,让关建民摆平上访村民。于是发生了关建民手下张红卫雇凶将上访村民故意伤害致残的恶性案件。平定县公安局侦查中,只将几名从外地雇佣的凶手判刑,案件来龙去脉却不去调查。关建民、张红卫等主要犯罪嫌疑人逃避了法律的追究。

关建民等在平定县连庄村私挖滥采煤炭资源,遭到村民代表的一致反对。关建民等在无任何合法占地、开采审批的情况下,就大肆占地挖煤,时间长达5个月,直到专案组进驻阳泉。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村民叫苦不迭。

关建军组织的核心成员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关建军公开包养着两房老婆,其中“二房”苏晓红雇用着4个保姆。他们在阳泉市郊区兴建的狗场中豢养着藏獒、高加索等名犬以及褐马鸡、名鸽等动物,设有关建军、关建民、许建军等专用豪华办公室、豪华包间卧室、大型餐饮包间、游泳池、赌博设施、健身场馆设施,陈列着古玩、文物等收藏品。狗场实际上是这个犯罪组织的指挥所,个别领导干部经常出入。

据了解,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公安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构成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新时代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培养主阵地,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绩效考评在推动全方位人才培养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如何制定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绩效考评办法,建立高效合理的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绩效考评体系,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亟待探索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源;绩效考评;公安院校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浪潮袭来,高校教师的绩效管理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逐渐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在中国高校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对高校政策的调整,公安院校毕业生从警分配制度及公务员考录制度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这使得公安院校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公安院校的领导班子也逐渐认识到人力资源是确保公安院校和谐发展的重要根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价值是公安院校长久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人力资源的绩效考评又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科学高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有助于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促进公安院校的高效运转,同时也有助于公安院校教职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实现自我价值。归根结底,公安院校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和综合水平,从而提高学校的竞争力,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比较困难

在绩效考评的组织和管理方面,仍有部分公安院校对绩效考评的重视不够。公安院校的人力资源考评主要是由政治部负责,故大多院校普遍的认知是: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评是政治部的分内之事,对教职工实施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部分,因此这项工作理应由政治部来做,学校高层管理者只需要发布相关通知。诚然,公安院校的政治部的确对绩效考评的落实和反馈负有很大的责任,但也绝不是完全的责任,仍然需要各系部、科室的配合,政治部在绩效考评进行中主要担任的是考评标准的制定者、规则落实的维护者,而推行的责任则主要落在院校的高层领导身上,如果离开了学院最高层的支持和帮助,人力资源部门的很多工作都将难以实施。学院院级领导的支持也并不是简单的呼喊口号,而是要贯穿绩效考评的始终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但是由于少数领导对人力资源管理及绩效考评并不完全认同,认为这不仅会增加工作量,甚至得罪人,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因而消极抵触。这种想法极易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也会减弱政治部推行绩效考评的积极性。

(二)管理理念有所偏差,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合理

在管理理念上,部分公安院校将绩效考评与绩效管理画上等号。实际上,绩效考评只是绩效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对所设定的目标与计划完成情况的一个检查。但某些公安院校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只注重考评,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合理,绩效指标的确定是否科学并不在意。并且,在考评过程中,往往以教师行为表现为主,忽视了对其工作成果和其个人综合素质的考核;将绩效考评当作对公安院校教职工进行奖惩与管理的主要方式,而不是从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的长远角度来不断完善自身管理。

此外,在公安院校以往的绩效考核中大多采用定性的指标,如此一来在考核中难免会受到考核主体个人的主观影响。目前,公安院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经转变为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的评价体系,但由此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绩效评价过于重视对量的评定,也就忽视了质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公安院校,对于当前所有高校进行人力资源绩效评价中,都普遍重科研、轻教学。众多院校的绩效考评指标大多类似,缺乏对不同专业、不同部门及处于不同学术团队教职工的针对性,无法体现其各自特征;考核指标过于细化并绝对量化,以及其功利性的价值取向,往往导致教职工的关注点过多地停留在论文的篇幅和参加课题的数量上,忘记了作为公安院校也需要考核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对警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等等。部分公安院校教职工为了完成科研任务、应付绩效考评,便开始对出版著作、参与课题和发表论文表示出极大兴趣,从而也导致了大量无益文字的出现,造成了学术上虚假繁荣的局面。另外,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绩效评价指标太多,缺乏对教职工工作中重点行为的收集与筛选,这也导致考评的评价者会将大量时间耗费在收集相关绩效信息上面,而被考核的教职工们也倾向于认为他们的工作太繁杂并且找不到关键点。

(三)缺乏绩效沟通过程,考核结果未能得到有效应用

绩效沟通与反馈是绩效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且时刻存在于绩效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从理论上来说,组织中的绩效沟通及时交换了考评者与被考评者,正式和非正式地讨论、交流了在绩效目标制定及完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以此来提高被考评者对绩效目的和结果的认知程度,及时高效的绩效沟通为绩效管理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开放且互动的氛围。但是目前公安院校的绩效管理过程正是缺乏这种相互间的沟通,评价原则、考评内容的确定,考评流程、评价结果的认定,身为被考评对象的教职工往往并未参与,更谈不上沟通和交流,只是被动地接受系部、科室以及政治部的层层考评和认定。考核结果也仅仅是被简单的告知,他们无法从反馈中发现自己的问题,并以此来加以改进。而考评者也是直到考核周期结束之时才了解院校教职工在这一考评阶段的工作情况,两者之前一直处于一种脱节无交流的状态,缺乏及时的相互间的绩效沟通。

同時,公安院校人力资源考评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考评的内容不应简单包括教职工的学术科研水平,同时还需要对教职工的发展潜力、职业素养等进行调查,尤其是在公安政法院校,为保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和警务人员的基本身体素质,对教职工的思想层面和身体层面进行分析更是必不可少。然而,现阶段仍有少数公安院校更重视短期内的办学成果,忽视了人力资源的管理考评工作,绩效考评流于形式,考评仅会在月末或者年末进行,并未形成常态化,针对考核的结果学院领导也只是进行粗略点评,未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分析。此外,考评结果也利用不充分,绩效考评的结果只与教职工的待遇、福利等挂钩,与教职工职业的发展、技能的培训等关系不大,使得管理者与教职工双方都更重视考评结果,轻视了过程管理。这也将造成对教职工的激励方式和内容单一,缺乏层次与吸引力,对教职工已取得的成绩缺乏相互间的交流,教职工的潜能也得不到充分重视和开发,各部门之间也容易脱节,长此以往,将会阻碍公安院校教职工的个人发展和学校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解決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绩效管理理念,重视对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创新

1.应树立以教师为导向的绩效考评理念。这不仅是当前各院校绩效管理体制改革的共同要求,同时也是为了充分满足教师个人发展的需求,提高院校人力资源的活力。在考评中以教师为本,即尊重教师想法,关心教师成长,参考教师建议,发挥教师优势,帮助解决教师的疑惑,使其拥有归属感和价值感。

2.要实行和谐管理。和谐管理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是高校自身有序稳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内在要求。和谐管理也属于在沟通基础上的管理,目的是最终实现公安院校与教职工个人双方目标的和谐统一。同时,在当代绩效管理理念的引导下,公安院校还应加强文化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文化渲染营造公平、和谐的人力资源绩效考评氛围,进一步挖掘教职工发展潜力。

(二)将绩效考评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动态监督机制

科学有序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机制是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确保考评目标有效达成的关键所在。在考评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首先,各公安院校应合理设置考评时间,明确多久考评一次,如月考、季考或是年考;其次,要对考评的指标、内容及评价标准及时进行公布,使教职工明确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最后,应公开评估过程、公示评分结果,以确保考评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此外,公安院校人力资源考评机制的创新与改革还需要对配套的监督制度进行相应完善,调整动态监督机制。为确保人力资源绩效考评机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考核人员还应审查和说明各种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对各项考核标准、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与说明。同时,公安院校应明确考评工作的具体责任范畴,细分到人,确定各考评人员的责任,也可在政治部下设专门的考评监察分支部门,公平公正公开地对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核查,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安院校绩效管理体制的权威性和透明性。

(三)构建开放的沟通反馈机制,有效应用考评结果

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沟通反馈机制,搭建公安院校和教职工沟通的桥梁。高效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可促进院校和教职工两者互相信任、相互支持,也能促使院校在提高自己的决策和行政管理水平的同时,带动教师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与学术造诣。因此,从绩效管理过程开始实施时,院校就要对教师工作绩效中的原始数据进行记录,并发挥管控、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同时,针对不同专业、不同部门及处于不同学术团队的教职工,制定出各具特色的指导方法,对他们分类并进行管理与协助,科学协助他们解决在绩效任务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确保他们按时按量地完成绩效目标。对于评价结果的科学合理应用,能够强化绩效管理的反馈机制,对于教师而言,评价结果对教师个人发展具有的指导作用,可引导教师提升个人能力,帮助教师清楚自己在上一考评阶段的优点,从而起到激励作用;也可帮助教师发现自身问题、寻找原因,并在下一绩效考评阶段中进行改进和提升。对于院校整体而言,绩效评价结果也可以用于制定各部门的发展计划、指导如何进行教师培训以及薪酬发放和岗位变更等,从而实现整个学院的绩效目标,推动其发展和进步。

结语

公安院校是新时代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后备基地,而院校教职工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人力资源绩效的管理是推进新时期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只有遵循公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规律,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科学高效的绩效管理,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院校教职工综合素质和高校的创新能力,实现院校和教职工个人的共赢,最终实现公安院校的战略目标,更好地为我国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新时代警务人员。

参考文献:

[1]  刘武阳.某公安高校人力资源绩效考评体系研究与设计[D].北京: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4.

[2]  杨帆.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绩效考评体系研究[D].石家庄:河北科技大学,2018.

[3]  赵翔宇,张洁.期望理论视角下高校青年教师激励管理研究[J].教育评论,2017,(10):125-128.

[4]  王妍妮.人力资源管理下的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5):216-217.

[5]  王毅虹,孙晓东.公安人力资源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Key words:human resources;performance evaluation;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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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应当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并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凡是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账户,并指定一个部门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涉案款项和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部分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先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市级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逐步创造条件向更多地区推广,力争在2012年底前实现各级公安机关对全部或者部分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6号)的要求,在2012年底前,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进行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

各地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公安部办公厅 2010年11月4日印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包括:

(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

第三条 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坚持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安机关管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调换、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严格保密。

第五条 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应当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并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在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账户,并指定一个部门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涉案款项和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部分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先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市级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台账,对管理的所有涉案财物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并将涉案财物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按照侦查、监管、移送、案卷归档等办案程序及法定时限进行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法制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和保管措施应当适合被保管财物的特性,符合防火、防盗、防腐等安全要求;对不同种类的涉案财物应当进行分类或者分案保管。

未经办案部门和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涉案财物保管场所。

第八条 办案人员提取或者固定涉案财物,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和条件、程序、时限,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

第九条 办案人员依法提取涉案财物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财物移交给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异地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的,应当在返回办案单位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行政案件在提取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已将涉案财物处理完毕的,不再办理移交手续。

因情况紧急,需要在提取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开展鉴定、辨认等工作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涉案财物移交给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条 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涉案财物,应当对照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缺少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中对必要事项记载不全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齐。 第十一条 因讯问、鉴定、辨认、检验、检查等办案工作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可以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调用涉案财物。非因办案本身需要,不得使用涉案财物。

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在专门的登记册上登记调用人、调用时间、调用事由、调用的涉案财物状况、审批人等事项,并由办案人员和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办案人员归还涉案财物时,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检查、核对。对于有损毁、短少、调换、灭失等情况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和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人。

办案人员未按照登记的调用时间归还涉案财物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和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人。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责令办案人员立即归还涉案财物;对于确实需要继续调用涉案财物的,应当责令其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二条 对于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等不在公安机关保管的涉案财物,办案人员应当在采取有关措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名称、违法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姓名、采取的措施、涉案物品的名称、数量、状况、存放地点等情况报送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由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 办案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在接收扣押的涉案财物或者登记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的涉案财物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报同级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送、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

对于下列违禁品或者不宜随案移送、不易保管的物品、文件,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一)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

(二)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三)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八)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

第十五条 对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或者不需要继续扣押、扣留、调取的财物,以及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返还。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办案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对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或者强制措施时,应当对其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进行登记,经办案人员和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后,通知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其委托的人领回,并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不得作为涉案财物扣押。

无法通知或者被通知人拒绝领回的,公安机关应当在登记清单上注明情况,由办案人员、违法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和监管场所民警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后,由监管场所按照有关规定暂时代为保管。

第十七条 对于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亲友给予被害人退、赔款物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向被害人或者其家属直接交付,并将退、赔情况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得将退、赔款物作为涉案财物扣押或者暂存。

被害人或者其家属不愿意当面接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记录其银行账号,通知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亲友,将退、赔款项汇入被害人或者其家属的银行账户。

公安机关应当将双方的退赔协议或者交付手续复印附卷,并将退赔履行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对查获的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车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扣押;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但对与案件无关的车辆,不得扣押、扣留。

第十九条 办案部门扣押、扣留涉案车辆时,应当认真查验车辆特征,仔细清点车内物品,当场开列扣押清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在清单或者凭证中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行驶里程、重要装备、车身颜色、车辆状况等情况。

办案部门扣押、扣留涉案车辆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移交,由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对涉案车辆粘贴封条予以封存。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涉案车辆台账,对管理的所有涉案车辆进行编号登记,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非因法定事由,未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调用涉案车辆。

处理无主车辆或者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车辆,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机关及办案部门负责管理的涉案财物进行核查,防止涉案财物损毁、灭失或者被挪用、不按规定及时移交、移送、返还、处理等;发现违法采取措施或者管理不当的,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审批案件时,应当对涉案财物情况一并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或者处理不合法、不适当的,应当责令有关部门立即予以纠正。

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发现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或者处理不合法、不适当的,应当通知办案部门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者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给当事人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的;

(二)提取涉案财物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移交涉案财物的;

(三)依法应当将有关财物返还当事人而拒不返还的;

(四)其他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不严格履行保管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者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严格履行涉案财物登记、移交、调用等手续的;

(二)因管理不当,造成财物灭失、损毁的;

(三)发现办案人员不按照规定移交、使用涉案财物而不及时报告的;

(四)其他不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对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调换、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七条 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http://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畜产品安全整治措施 根据全省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豫牧质《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省今年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范食品……县委推进创优争先活动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县委创优争先活动的精神,按照有关的要求,龙安乡根据实际,于8月4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创优争先活动的会议,确保全乡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地扎实深入。按照“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和“学习优,作……2012年领导作风建设整顿工作措施 在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本人通过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在中纪委的讲话精神,围绕“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在同志们的帮助下,……

公安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据介绍,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全警动员,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黄明表示,随着各地道路交通客流量加大,而且近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大雾预警,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启动应急机制,加强对长途客车的安全监管,落实8项措施。遇到大雾等恶劣天气,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预警信息及交通应急管理措施,提示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具体措施

◎坚决落实车辆限速措施,立即开展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大雾天气交通管制措施,对能见度50米以下的高速公路,应当采取封路交通管制措施的,要加强相邻地区的沟通协作,提前组织好疏导和远端分流措施。

◎坚决落实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领导干部要在岗到位,确保足够警力上路执勤。

◎坚决落实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措施,对超员载客的要一律卸客转运,决不允许超载超速,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坚决落实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等关口的检查措施,科学部署警力,把住重要关口。

◎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客运车辆营运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切实杜绝疲劳驾驶。

◎坚决落实卧铺客车夜间行驶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凌晨2点到5点营运的卧铺客车,就近引导到服务区或客运站停车休息,对1点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客运车辆,要尽快调整营运线路,最大限度减少夜间特别是后半夜客运车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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