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

2023-10-11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能够自觉、认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 以及党、国家的各项重大教育政策,并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在工作中,我服从组织上的安排,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要著作,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把为教育事业努力多作贡献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

作为一名教师,我坚持为人师表,在思想上、行为上严以律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及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本人2012学工作成绩优异,学校给予“嘉奖”奖励。 此

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培训,如:邢台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十五中暑期班主任培训、十五中暑期礼仪、白板教学培训等。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并积极的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二、探索新思路,关爱学生健康成长。

自从见习期结束后,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2009年开始担任班主任工作,我一直以“想学生所想,忧学生所忧,乐学生之乐”作为自己班主任工作的座右铭,工作中,我时刻注意自己的师德修养,严格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虚心向他人请教,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经常和学生做思想交流,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热爱他们,尊重、关心他们,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在生活中和学习上予以学生帮助,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我经常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多次送生病的学生去医院,并陪同在旁,课间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学生辅导,使之成绩有所提高。对于班上有重大疾病的学生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

我在平时教育学生以学习为己任,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一个互动、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面对学生,我坦率、真诚,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使他们真正明白老师的一片良苦用心,从而更好的反思自己,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对待学生的错误,我总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平时我积极和家长联系,了解孩子

在家表现、告之孩子在校情况,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使他们各方面得到提高,因此和家长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 我时刻注意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以“他律”变成“自律”,在校日常行为规范评比中,我班总是名列前茅。我坚持认为,学习知识只是中学生成长道路的一个方面,还应该发展其他方面的才能,所以,我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社团活动,如诗歌朗诵兴趣班,书法兴趣班、象棋兴趣班等,而且我还亲自参与其中。

另外我还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引导他们自行准备、召开各种主题班会,获得校的好评。一系列的活动,使我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了,和学生建立起来师生关系更亲密、更真挚,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带的班级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我班获2009迎国庆红歌比赛二等奖。 2009学《弟子规》诵读比赛一等奖。 2010学跳绳一等奖、拔河比赛二等奖。 2011年迎国庆红歌比赛一等奖。

2011年我班召开的主题班会《学会感恩》获得家长和老师的好评; 2012年庆元旦诗歌朗诵二等奖。 2012年趣味运动会三等奖。

我班闫博晓同学获2012“市级三好学生”称号。

李帅同学获2012“优秀团员”称号。 张文锐同学获2013“市级三好学生”称号。

侯林同学在2012年邢台市“学雷锋征稿”活动中获市级一等奖,并刊登在《邢台教育》。

史若琳,张靖洋在“历史的选择”征文活动中分别获市级二等奖、三等奖。

在班主任工作期间,我经常会阅读一些与班主任有关的书籍和杂志,如《班主任之友》、《给老师的100条建议》等,让我受益匪浅,从中学习了很多新理念新思想,此外我经常和其他优秀班主任讨论班级管理和教育学生方面的问题,如特殊家庭的学生教育问题,很聪明但学习成绩并不好的学生该如何引导的问题等, 因此担任班主任工作以来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如:2010年获班主任基本素质比赛中获二等奖,2011年获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三、立足课堂,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作为一名教师,光有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爱是不够的。要给学生一片云彩,自己必须拥有整个蓝天,因此,我不断审视自己的教学业务,注重教学科研和实际教学效果。平时积极为自己“充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各方面的文化素养。

在教学过程中,认真研究教材和课程标准,加强自身的教学基本功,放开视野,从教育的长远培养目标出发,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目标,在备课时研究学生心理特点,查找大量的资料,寻找各种教学工具和实物,设计多种教学方式,力图使学生更容易进入课堂、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

从事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还要非常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掌握大量的心理方面的知识。平时我坚持听有经验教师的课,还能做到打破学科界限,博采众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反应,使教学方法日臻完善。针对我校生源,在联合体考试中我带的班级每次考试均取得优异的成绩,2013年所带毕业班,参考人数40人,考入一中二中共21人。

四、积极探索,努力开创语文教学新方法。

我在教学工作与常规管理中热情投入,力求务实高效创新,团结同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扎实基础,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进一步完善备课形式、实现了电子备课,实现网络资源的高度共享。 我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和自习辅导,定时定量布置作业,批改测试和讲评非常及时。严格要求学生,除测试之外,几乎都用上了多媒体,积极听课,虚心求教,并且非常积极到外校听课,因为作为班主任工作较多,但我尽量做到不缺课,合理安排好时间。平时在教学中比较注重德育渗透和文化的灌输,比较关注时尚热点并

在学生中引发讨论,愿与学生探讨社会现象,教会学生做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在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一些成绩:

2010年《伟大的悲剧》课件在邢台市“第十四届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中获一等奖;《第一次真好》获优秀奖。

2011年 论文《中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在邢台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教育实验成果评选中获二等奖。 2011年 课题《初中文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成功结题。 2012年 工作成绩优异,获“嘉奖”奖励。

回首往事,我在成长、进步着。我庆幸置身于一个极利于人成长的工作环境,并得到很多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与关爱。当然,还有很多工作,我认为我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我没有把它做到尽善尽美,觉得很多工作自己不会做,今后的路还很长,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但我将一如既往坚持自己的教学信念,不断前进,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注重教育科研,研究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实效,使我的教学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以上是我任中教二级职称期间的述职报告,希望我能顺利通过评审,成为一名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我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更加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能够自觉、认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 以及党、国家的各项重大教育政策,并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在工作中,我服从组织上的安排,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要著作,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把为教育事业努力多作贡献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

作为一名教师,我坚持为人师表,在思想上、行为上严以律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及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本人2012学工作成绩优异,学校给予“嘉奖”奖励。 此

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培训,如:邢台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十五中暑期班主任培训、十五中暑期礼仪、白板教学培训等。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并积极的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二、探索新思路,关爱学生健康成长。

自从见习期结束后,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2009年开始担任班主任工作,我一直以“想学生所想,忧学生所忧,乐学生之乐”作为自己班主任工作的座右铭,工作中,我时刻注意自己的师德修养,严格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虚心向他人请教,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经常和学生做思想交流,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热爱他们,尊重、关心他们,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在生活中和学习上予以学生帮助,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我经常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多次送生病的学生去医院,并陪同在旁,课间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学生辅导,使之成绩有所提高。对于班上有重大疾病的学生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

我在平时教育学生以学习为己任,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一个互动、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面对学生,我坦率、真诚,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使他们真正明白老师的一片良苦用心,从而更好的反思自己,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对待学生的错误,我总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平时我积极和家长联系,了解孩子

在家表现、告之孩子在校情况,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使他们各方面得到提高,因此和家长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 我时刻注意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以“他律”变成“自律”,在校日常行为规范评比中,我班总是名列前茅。我坚持认为,学习知识只是中学生成长道路的一个方面,还应该发展其他方面的才能,所以,我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社团活动,如诗歌朗诵兴趣班,书法兴趣班、象棋兴趣班等,而且我还亲自参与其中。

另外我还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引导他们自行准备、召开各种主题班会,获得校的好评。一系列的活动,使我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了,和学生建立起来师生关系更亲密、更真挚,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带的班级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我班获2009迎国庆红歌比赛二等奖。 2009学《弟子规》诵读比赛一等奖。 2010学跳绳一等奖、拔河比赛二等奖。 2011年迎国庆红歌比赛一等奖。

2011年我班召开的主题班会《学会感恩》获得家长和老师的好评; 2012年庆元旦诗歌朗诵二等奖。 2012年趣味运动会三等奖。

我班闫博晓同学获2012“市级三好学生”称号。

李帅同学获2012“优秀团员”称号。 张文锐同学获2013“市级三好学生”称号。

侯林同学在2012年邢台市“学雷锋征稿”活动中获市级一等奖,并刊登在《邢台教育》。

史若琳,张靖洋在“历史的选择”征文活动中分别获市级二等奖、三等奖。

在班主任工作期间,我经常会阅读一些与班主任有关的书籍和杂志,如《班主任之友》、《给老师的100条建议》等,让我受益匪浅,从中学习了很多新理念新思想,此外我经常和其他优秀班主任讨论班级管理和教育学生方面的问题,如特殊家庭的学生教育问题,很聪明但学习成绩并不好的学生该如何引导的问题等, 因此担任班主任工作以来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如:2010年获班主任基本素质比赛中获二等奖,2011年获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三、立足课堂,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作为一名教师,光有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爱是不够的。要给学生一片云彩,自己必须拥有整个蓝天,因此,我不断审视自己的教学业务,注重教学科研和实际教学效果。平时积极为自己“充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各方面的文化素养。

在教学过程中,认真研究教材和课程标准,加强自身的教学基本功,放开视野,从教育的长远培养目标出发,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目标,在备课时研究学生心理特点,查找大量的资料,寻找各种教学工具和实物,设计多种教学方式,力图使学生更容易进入课堂、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

从事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还要非常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掌握大量的心理方面的知识。平时我坚持听有经验教师的课,还能做到打破学科界限,博采众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反应,使教学方法日臻完善。针对我校生源,在联合体考试中我带的班级每次考试均取得优异的成绩,2013年所带毕业班,参考人数40人,考入一中二中共21人。

四、积极探索,努力开创语文教学新方法。

我在教学工作与常规管理中热情投入,力求务实高效创新,团结同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扎实基础,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进一步完善备课形式、实现了电子备课,实现网络资源的高度共享。 我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和自习辅导,定时定量布置作业,批改测试和讲评非常及时。严格要求学生,除测试之外,几乎都用上了多媒体,积极听课,虚心求教,并且非常积极到外校听课,因为作为班主任工作较多,但我尽量做到不缺课,合理安排好时间。平时在教学中比较注重德育渗透和文化的灌输,比较关注时尚热点并

在学生中引发讨论,愿与学生探讨社会现象,教会学生做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在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一些成绩:

2010年《伟大的悲剧》课件在邢台市“第十四届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中获一等奖;《第一次真好》获优秀奖。

2011年 论文《中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在邢台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教育实验成果评选中获二等奖。 2011年 课题《初中文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成功结题。 2012年 工作成绩优异,获“嘉奖”奖励。

回首往事,我在成长、进步着。我庆幸置身于一个极利于人成长的工作环境,并得到很多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与关爱。当然,还有很多工作,我认为我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我没有把它做到尽善尽美,觉得很多工作自己不会做,今后的路还很长,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但我将一如既往坚持自己的教学信念,不断前进,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注重教育科研,研究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实效,使我的教学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以上是我任中教二级职称期间的述职报告,希望我能顺利通过评审,成为一名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我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更加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首先:需先了解中级会计职称的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条文的含糊不清,有时是出于方便操作考虑的。但是方便操作,必然导致了在操作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过于明显。不过在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的过程当中,还是有比较明显的规则可遵循的。

首先,我们解决一个小问题——怎么证明我是从事会计工作的?

我们知道,在报名的时候,我们需要携带的文件有:

1、身份证

2、会计证

3、学历证书

4、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并打印。这一项是证明我们从事会计工作的文件,需要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它取代了之前的“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即不再需要开具工作证明),所以请考生认真填写,尤其是工作年限一项。

其次:了解中级会计职称的报名年限资格

一、明确一个概念,中级报名中,工作年限指的是截止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的工作年限(根据2014年的说法)。即如果你报考2015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你需要在2010年(满5年)年底之前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你的学历证书可能是全日制的,也可能是非全日制的。

(1)全日制的。你的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同时满足5年的要求。原因:在全日制学习期间不能计算您的工作年限。

(2)非全日制的。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满足5年的要求。原因:非全日制学习期间仍然计算您的工作年限。

例1:

某A于大学本科学习期间,2011年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大学毕业,则某A不能参加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历年限不足,某A需要到2017年才可以报名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例2:

某B于2008年全日制专科毕业,2009年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至2013年期间通过非全日制的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则某B可以参加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分析:如果某B在2013年中级考试报名之前就已经取得了本科学历,那么他在2013年即可以参加中级考试;如果在报名之后才取得了本科学历,那么他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考试。即在非全日制学习期间,仍然计算工作年限。)

例3:

某C于2009年全日制专科毕业,于2011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2012至2013年期间通过非全日制的学习取得了本科学历,则某C可以参加2015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以高学历计算年限)

很难遇到的特殊情况:

某D2007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后,并于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7至2009年从事会计工作。由于感觉到工作的压力,又于2009年至2013年参加了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学习。毕业之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那么某D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的中级职称考试吗?

这种情况很难遇到,官方有明确的说法,因为我没有遇到过,所以不知道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会不会遇到麻烦。

官方的说法是: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

简单的解决方法——你不要告诉他你读了一个全日制本科。按照您的专科学历填写考生信息表,就可以报名了。如果这样算的话,其实某D在2012年就可以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

类似的情况还有:会计类工作的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不知道类似的情况我们的学员里有没有。

三、你的会计证必须完成截止到报名年度上一年的继续教育。

四、在以会计证计算工作年限的时候,指的是会计证的“发证时间”,而不是“注册时间”。

五、其他的相关几个小问题:

1、会计证在北京,人在山东工作,可以在山东报名吗?

参加中级考试需要在会计证所在地报名,如需在异地报名,需要将会计证转出。

2、去年在江西通过了财务成本管理,今年人到了湖南,是否可以在湖南报名参加剩下两科的考试?

在将会计证迁至湖南后,就可以在湖南本地报名。而且在江西考试的成绩仍然有效。

3、报考中级有年龄限制吗?

按照报名条件的规定,预计报名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当早于1990年9月1日(2014年为1989年9月1日)。如确属符合条件,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中级的考生是怎样界定新考生和老考生的?

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在上一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并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报考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时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2014年的说法)

5、哪些地区是考前审核,哪些地区是考后审核?

2014年,北京、陕西、甘肃、黑龙江、宁夏、贵州、四川、重庆、海南、广西、湖北、河南、山东、福建、浙江、江苏、辽宁、吉林、河北、内蒙古、广州(除省直)在考前审核,上海、新疆、西藏未知,其余在考后审核。请大家关注各地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的具体要求。

6、如果真的无法报考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办?

建议您报考2015年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一来所谓艺多不压身,如果取得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对您未来的职业规划会有非常好的帮助。二来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科目对应的中级的三科,对您来年备考中级也会大有裨益。

最后,祝广大考生学习愉快!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在命题形式和各种不同的题型所占比重方面,与去年的有关情况保持了一致,具体情形可参见表1。在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方面,需要广大考生注意的有两点,一方面,初次参加这类考试的考生务必要事先弄清楚某些题型的答题要求,这对考场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如多项选择题的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只有全部选对才能得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判断题中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即答错了只扣本类题的分。另一方面,从表1反映的命题情况可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是以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的,客观题占总分值的75%。客观题相对来说难度较小,其考核的是考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一般答题和应试技巧方面的因素对考试结果影响不大。主观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是考核考生对知识的运用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占总分值的25%,要求考生不仅要知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且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尤其对审题、答题的技巧要求比较高。一些考生对主观题的题意分析可能是正确的,但不讲究答题步骤和技巧,也往往会丢掉一些冤枉分。这启发广大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多做练习题,通过练习题掌握有关考点,而且要善于从标准答案中总结答题步骤和方法,要确保在会做的基础上将分得满。

(二)答题应注意的要点解答主观题要注意四点。一是要信心十足。每个综合题都有四、五个小问题,每个简答题一般也要提出两个或三个小问题。这些小问题基本是相互独立的,第一问即使不会答或者答错了,也不至于后面的问题也一定答不对。换句话说,一个简答题和综合题的所有小问题都答错的概率很小。二是要认真审题。审题是答题的一半,题审不对就不可能答对。尤其要注意的是,一个题一般至少要审两遍,第一遍了解题的主旨,要逐字逐句审查,同时不妨将题中的关键信息用笔做上标记。第二遍根据题后问题去题中寻找有关信息,此时第一遍审题过程中关键信息用笔做上了标记的关键信息就会非常有用。三是迅速在脑海中组织答案。构思答案时,脑子中的备选答案要周全,切忌脑海中只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答案,想一想是否有第三种可能。四是答案的设计一定要简洁、准确。结论要准确,理由要简洁,既要准确表述法律依据,又要恰当地阐述事实根据,两者不可或缺。

二、试题涉猎面宽,各章所占比重差别趋小

(一)试题的章节分布从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情况来看,考点遍及考试大纲的各个部分,充分反映了《经济法》科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具体各个章节分值的分布情况可参见表2。从表2反映的命题情况可见,首先,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但决非死记硬背,而是需要通过做题、链接、比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记忆的目的,这是经济法科目与其他两个科目不同的特点。特别是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的了解和接触不多,基本上属于“空白”考生,对复习应试要注意全面复习,不要轻易放弃。

(二)试题的内容分布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占10分以上的章节有6章,分别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这六章属于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中的第一层次。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和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所占分值比重分别是12分、18分,超过了大部分人考前的预测。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所占比重则在绝大部分人的掌握之中。这一特点所给考生的启发就是中级经济法总共九章内容,在考试中的分值分布有进一步均匀的趋势。除了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在今年的考试中所占比重明显较小以外,其他各章在今年考试中所占比重有一定的趋同势头。从中得到的启发就是在复习应试过程中,不要过分强调重点,每年考试的命题都会与前一年有一定程度的变化。

三、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关联考点的综合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在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得到进—步加强,并且可以预见这种特点将会成为将来一段时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命题的方向。例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单选题第7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哪个选项。A选项是,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B选项是,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C选项是,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D选项是,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命题倾向上,不是简单把合伙企业法中某一个命题拿来考察,而是将该章关联的考点综合到一起,考察考生的综合理解和掌握情况。本题答案为c。根据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再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综合题: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本题分析:本题涉及第一章经济法总论中的仲裁与诉讼管辖、仲裁条款的效力等考点,还涉及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解除的原因、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定金等相关知识点,综合性很强,上典型的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本题答案:(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二)学习过程中知识点的链接通过上述例题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考生要注意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结构和内在联系,学习过程中要善于链接、比较,形成知识体系。惟其如此,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考试中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的情况。中级《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可以归纳为四块内容:一是总论,包括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经济法的实施;二是市场主体法(企业法),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破产;三市场行为法主要包括票据、证券、合同;四是财政法,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为,总论是后面经济法知识的基础,是对后面三块内容共性的抽象和概括。比如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是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都涉及的内容。市场主体法所涉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是合同、票据等市场行为的实施者。财政法主要体现的是经济管理关系。鉴于此,考试中的命题就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如“公司”签订“合同”,运用“票据”付款,发生争议进行“诉讼”甚至进入“破产”程序。这样一个综合题,可能涉猎教材中四、五章内容。考生必须注意把握不同章节内容的关联性。除了自己要习惯链接、比较教材中不同章节的关联内容外,事实上教材中有许多内容已经明示或暗示给了某些考点之间的联系和可比性,考生应当注意鉴别,多加关注。以破产法与合同法的链接点为例,2008年经济法指导教材中明示出来的链接点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5)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6)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7)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8)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等。

(编辑 代娟)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本人于xx年7月毕业于某某大学,同年8月来到某某学校任教至今,一直从事计算机专业的教学工作。在这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得到了我校领导及许多老教师的帮助,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同时对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现把我这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自xx年参加工作以来,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执行学校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上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曾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教师。

二、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一)贯彻课程改革,探究新的教学方法作为一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生的就业就是教学的大方向,所以不断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是教学的首要任务,教学中我不仅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在发扬传统教学方法优点的同时,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等,改变以教师为课堂中心的旧规律,强调师生互动,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我校教法改革示范课的比赛中获得了最佳示范课教师的称号。

(二)立足班主任工作,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中最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在担任班主任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在抓好学生技能的同时,我也没有忽略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连续四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我不断积累经验,有了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但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是一切方法的出发点。在我的努力下,工作得到了同事和学生的认可,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和省级优秀班主任。总之,这么多年来,我虽

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学海无涯,业务研究更是无限,我一定会在今后的教学和教研工作中不断开拓进取,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三

任职以来,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同志,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爱校如家,受到学校、社会、家长的好评。

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准确把握教材的重难点,查字典,阅资料,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个别辅导,培优补差,分层教学,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往常听同行的课,扬长避短,带领全教研组说课、评课。共同讨论课,使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坚持自学,大胆尝试教学改法改革,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增大了课堂密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成绩显著。

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爱生如子,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作为一个班主任,学生说我是他们的母亲,不,甚至比母亲还亲,为学生缝衣、看病、煎药、熬汤。家长说,学生放在我们班里放心。以校为家,从没误过一节课,做学生的贴心人、引路人,为学生的成才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一份辛苦一份收获,辛勤的付出,收到了丰硕的回报,多次被评为校、市级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新长征突击手,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峡市英语学科带头人。

中级职称业务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一)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在命题形式和各种不同的题型所占比重方面,与去年的有关情况保持了一致,具体情形可参见表1。在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方面,需要广大考生注意的有两点,一方面,初次参加这类考试的考生务必要事先弄清楚某些题型的答题要求,这对考场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如多项选择题的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只有全部选对才能得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判断题中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即答错了只扣本类题的分。另一方面,从表1反映的命题情况可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是以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的,客观题占总分值的75%。客观题相对来说难度较小,其考核的是考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一般答题和应试技巧方面的因素对考试结果影响不大。主观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是考核考生对知识的运用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占总分值的25%,要求考生不仅要知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且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尤其对审题、答题的技巧要求比较高。一些考生对主观题的题意分析可能是正确的,但不讲究答题步骤和技巧,也往往会丢掉一些冤枉分。这启发广大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多做练习题,通过练习题掌握有关考点,而且要善于从标准答案中总结答题步骤和方法,要确保在会做的基础上将分得满。

(二)答题应注意的要点解答主观题要注意四点。一是要信心十足。每个综合题都有四、五个小问题,每个简答题一般也要提出两个或三个小问题。这些小问题基本是相互独立的,第一问即使不会答或者答错了,也不至于后面的问题也一定答不对。换句话说,一个简答题和综合题的所有小问题都答错的概率很小。二是要认真审题。审题是答题的一半,题审不对就不可能答对。尤其要注意的是,一个题一般至少要审两遍,第一遍了解题的主旨,要逐字逐句审查,同时不妨将题中的关键信息用笔做上标记。第二遍根据题后问题去题中寻找有关信息,此时第一遍审题过程中关键信息用笔做上了标记的关键信息就会非常有用。三是迅速在脑海中组织答案。构思答案时,脑子中的备选答案要周全,切忌脑海中只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答案,想一想是否有第三种可能。四是答案的设计一定要简洁、准确。结论要准确,理由要简洁,既要准确表述法律依据,又要恰当地阐述事实根据,两者不可或缺。

二、试题涉猎面宽,各章所占比重差别趋小

(一)试题的章节分布从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情况来看,考点遍及考试大纲的各个部分,充分反映了《经济法》科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具体各个章节分值的分布情况可参见表2。从表2反映的命题情况可见,首先,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但决非死记硬背,而是需要通过做题、链接、比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记忆的目的,这是经济法科目与其他两个科目不同的特点。特别是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的了解和接触不多,基本上属于“空白”考生,对复习应试要注意全面复习,不要轻易放弃。

(二)试题的内容分布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占10分以上的章节有6章,分别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这六章属于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中的第一层次。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和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所占分值比重分别是12分、18分,超过了大部分人考前的预测。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所占比重则在绝大部分人的掌握之中。这一特点所给考生的启发就是中级经济法总共九章内容,在考试中的分值分布有进一步均匀的趋势。除了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在今年的考试中所占比重明显较小以外,其他各章在今年考试中所占比重有一定的趋同势头。从中得到的启发就是在复习应试过程中,不要过分强调重点,每年考试的命题都会与前一年有一定程度的变化。

三、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关联考点的综合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在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得到进—步加强,并且可以预见这种特点将会成为将来一段时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命题的方向。例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单选题第7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哪个选项。A选项是,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B选项是,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C选项是,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D选项是,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命题倾向上,不是简单把合伙企业法中某一个命题拿来考察,而是将该章关联的考点综合到一起,考察考生的综合理解和掌握情况。本题答案为c。根据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再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综合题: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本题分析:本题涉及第一章经济法总论中的仲裁与诉讼管辖、仲裁条款的效力等考点,还涉及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解除的原因、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定金等相关知识点,综合性很强,上典型的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本题答案:(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二)学习过程中知识点的链接通过上述例题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考生要注意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结构和内在联系,学习过程中要善于链接、比较,形成知识体系。惟其如此,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考试中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的情况。中级《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可以归纳为四块内容:一是总论,包括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经济法的实施;二是市场主体法(企业法),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破产;三市场行为法主要包括票据、证券、合同;四是财政法,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为,总论是后面经济法知识的基础,是对后面三块内容共性的抽象和概括。比如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是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都涉及的内容。市场主体法所涉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是合同、票据等市场行为的实施者。财政法主要体现的是经济管理关系。鉴于此,考试中的命题就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如“公司”签订“合同”,运用“票据”付款,发生争议进行“诉讼”甚至进入“破产”程序。这样一个综合题,可能涉猎教材中四、五章内容。考生必须注意把握不同章节内容的关联性。除了自己要习惯链接、比较教材中不同章节的关联内容外,事实上教材中有许多内容已经明示或暗示给了某些考点之间的联系和可比性,考生应当注意鉴别,多加关注。以破产法与合同法的链接点为例,2008年经济法指导教材中明示出来的链接点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5)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6)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7)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8)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等。

(编辑 代娟)

上一篇:注会税法记忆口诀分析范文下一篇:中考满分作文整理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