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1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GB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安装验收条件
3.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 10058的规定。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机房井道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部件安装图;安装说明书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2篇
本参考规范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测内容、方法和验收要求等。本参考规范适用于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与质量的设计、采购、施工、第三方检测与验收,相应的改扩建系统和其它应用项目可以参照使用。
1.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章。
1.1.
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1.1.
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1.1.
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1.1.
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1.1.
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1.1.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总则
1.2.1 保证建筑数字化系统工程中的消防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2.2 系统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有验收资格的机构的验收。
1.2.3 综合检测验收工作,除执行本章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4 依据本章结合设计方案对系统进行检测和验收。
1.3 检测
1.3.1 基本条件
系统检测前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系统竣工表;
b) 系统竣工图;
c)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d) 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e)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f) 系统检验报告(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1.3.2 检测内容
1.3.2.1 按GB 50303-2002的相关规定,对系统的布线进行检测。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2 按本部分1.4.1条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证。
1.3.2.3 按技术文件对系统中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测:
1.3.2.3.1 检测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1.3.2.3.2 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电气控制箱)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测。区域显示器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测:
a)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测;
b) 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检;
d) 检测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区域显示器的功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e) 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3 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的检测:
a)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抽检总数应不少于20只。
c) 检测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被抽检火灾探测器的功能均应正常。
d)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火灾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应在出水压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 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1.3.2.3.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GB 50084-2001的条件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 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进行抽检;
c) 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测;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6 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相关系统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b) 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7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测,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的比例,但不小于5樘,抽检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8 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测,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抽检联动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b) 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
c) 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9 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测,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10 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测:
a) 在消防控制室选区、选层广播;
b)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 广播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各项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e)公共广播与消防广播系统共用时,应进行如下检测:
在公共广播状态时,操作广播系统应能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切换前后,语音洪亮清楚,无串音和混音。当发生火警时,应能配合消防系统自动地实现消防广播。
1.3.2.3.11 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 通话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1.3.2.3.12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应急转换试验,系统中消防应急照明均应适时转换并有效照明。
自带电源型、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组合型等应急照明的检测以及消防应急标志灯标识和表面亮度、照度等级、应急持续时间等应符合GB 17945的要求。
自发光型(蓄光型)疏散制式标志禁止单独使用,应与非自发光型标志灯配合使用,其标志应能被其它照明光源照亮。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3 检测图形化的CRT显示,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
a) CRT图形显示系统应能实现: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探测保护区域内的建筑平面模拟图,中文标注图中的各报警区域,主要部位的名称及物理位置。
报警区域中的消防设备的物理位置,中文标注出的名称和类型,也可用图标表示,但应对每个图标加以说明。
b) CRT图形显示系统的显示功能:
当有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输入时,显示装置应在3s内发出火灾报警光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对应的平面模拟图,在平面模拟图上用文字标注和红色报警指示清晰指示报警部位的物理位置,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等信息。
显示装置处于报警状态时应有专用的红色总报警指示,且该指示不受显示装置复位以外操作的影响。
首次火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和标注。在显示装置其他状态下能直接切换到首次火情平面图。
后续报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同时应能手动查询火灾报警部位及相关信息。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时,应优先显示报警平面图。若需显示多个报警平面图时,应能自动或手动循环显示,且应显示报警平面图的总数和其序号。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下,显示装置显示非报警平面图时,应能手动或自动直接切换到报警平面图。
1.3.2.3.14 检测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及功能,一氧化碳、甲烷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a)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具有显示气体浓度值的功能;
b)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具有记录报警和时间的功能;
c)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仅为低限报警时,检查当探测浓度达到低限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d)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为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时,应能报出低限和高限二种明显不同情况的声光指示。
1.3.2.3.15 按GB 50116-1998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6 其它消防控制设备的检测可参照相似类型的设备进行。
1.3.2.3.17 检测消防控制室设备向BAS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
在现场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测BAS相关的各子系统动作功能(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检测前应先审核消防控制室与BAS系统间通讯协议和功能设置文件的有效性,应满足GB/T XXXX.4-200X。
检查与BAS通讯状态指示灯应为正常指示,摘除通讯线,消防控制室和BAS端均应进入通讯故障报警状态。测试完毕后应立即恢复通讯。
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信息均应显示在BAS端,信息应一致,不缺内容,当消防控制室对火警状态复位后,BAS端火警信息也应被消除。
1.3.3 检测方法
见1.4.2相关内容。
1.3.4 检测设备
消防工程专用检测仪器装置及相关检测设备应能满足检测业务的需求并定期检定计量和校准。
1.3.5 检测报告
应至少包括:
a) 检测依据;
b) 检测设备;
c) 检测结果列表;
d) 检测综合意见。
1.3.6 不合格项的处理 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通知建设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并责成责任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后重新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
1.3.7 检测机构
检测须由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承担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按规定格式出具检测报告。
1.4 验收
建设方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交由建设方组织的有关专家、检测机构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验收组进行。
1.4.1 验收大纲
验收前,应编制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第三方机构或验收组提出。
1.4.2 验收条件
1.4.2.1 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1.4.2.2 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b) 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c)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d) 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e) 报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f) 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4.2.3 系统检测报告。
1.4.2.4 系统试运行报告。
1.4.2.5 技术文档
系统验收时应出具以下技术文档:
a) 招标书;
b) 投标书;
c) 合同书; d) 系统工程设计文件;
e)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f) 材料设备接收清单和合格证书;
g) 工程变更说明文件;
h) 隐蔽工程记录(需监理签字);
i) 竣工图纸(蓝图);
j) 阶段、分布、分项验收报告;
k) 系统测试报告;
l) 随机背景资料;
m) 系统操作手册;
n) 用户使用报告;
o) 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p) 有关职能主管部门验收的文件;
上述技术文档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表达清楚,外观整洁,图表清晰。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不同要求做个别调整和增减。
1.4.3 验收程序
1.4.3.1 由承建方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方组织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1.4.3.2 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测试。
1.4.3.2.1 检查确认系统的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技术文档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程序合理。
1.4.3.2.2 抽验本章1.4.2.3节的内容:
a)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区域显示器等) 功能正常;
b)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c)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d)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e)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f) 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g) 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h)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i) 消防通信、消防电源及切断非消防电源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j) 可燃气体关断阀的电动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k) 其它有关的消防监控装置正常;
l) 消防监控系统向BAS等其它系统的传输信息正常(当系统有联动或联网要求时)。
1.4.3.3 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向建设方提交抽检记录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1.4.4 验收结论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3篇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登记表以及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确认);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消防专业相关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9、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防火门现场破拆监理报告;
10、现场抽取样品检测的阻燃材料和消防产品的相关检验报告;
11、消防产品供货凭证、登记表;
12、建设单位委托书及报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外保温材料设计的项目应提供保温材料相关检测报告及施工记录(未设计外保温材料的应提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4篇
平坝县大山煤矿 2012年9月27日
平坝县大山煤矿
落实贵州省煤矿设计院现场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平坝县煤炭管理局:
贵州省煤矿设计院受贵州省能源局委托,于2012年9月26日派出验收组,根据开采设计方案,对我矿进行现场验收。就采掘、通风安全、机电等方面共提出了22条整改意见。钟对专家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意见,我矿立即组织全矿管理人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通报了专家组对我矿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 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常文学(法人代表)
副组长:杨乘蛟(矿长) 彭顺球(总工程师) 成 员:常飞(安全矿长)、周学智(生产矿长)、吴国旺(机电矿长)、罗芳明(工程师),张鸿(副矿长)
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整改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所需人、财、物及工作的协调。
副组长:是组长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的主要助手,负责整改工作安排,负责隐患整改的施工组织、人员调配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整改进度。
安全矿长:负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对整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反馈整改进展情况。
生产矿长:负责整改工作所需劳动力的具体安排。 机电矿长:负责机电方面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工 程 师:负责整改方案、措施的编制、并配合落实整改工作。
二、隐患整改
(一)采掘部份:
1、1181采面长期处于最大控顶距状态不利于采面顶板管理,应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采用“见四回一”的管理方式。
责 任 人:周学智 整改资金:0.3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由生产矿长组织工人对采面进行推进,缩小工作面的控顶距离,加强切顶,必要时强制放顶。
2、1181采面支护质量较差: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架设前臂梁、采面支柱及金属铰接顶梁未架设成直线,存在少数的单梁单柱现象、部分铰接顶梁未垂直煤臂等。
责 任 人:周学智 整改资金:0.2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前臂梁,采面支柱与金属铰接顶梁必须架设成直线,并更换失效的单体柱,确保工作面“三平两直一畅通”。
3、采面运输巷下出口四组八梁架设不规范,应紧靠刮板运输机机头位置架设。
责 任 人:周学智 整改资金:0.2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采面上下出口的端头支护采用四梁八柱,确保上下出口的畅通与安全。
4、1182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均无毛水沟、巷道内浮矸未清理干净、未使用前探支护。
责 任 人:张鸿 整改资金:0.3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由副矿长张鸿组织工人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挖掘毛水沟,清理巷道内的浮矸;放炮处理活矸后即行挂上前探支护,杜绝空顶作业。
5、118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巷道坡度较大,不适宜采用工人推车运输,应增设绞车提升;1182运输工作面探放水钻孔布置图应加大往煤壁上帮的偏角,探明采空区积水情况。
责 任 人:吴国旺、罗芳明 整改资金:1.0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由机电矿长组织人员安装调度绞车或安装刮板运输机;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执行,确保钻孔终孔距离控制在3.0米以内。并结合物探探明采空区积水情况。
(二)通风与安全、图纸:
1、1181采面上隅角瓦斯抽放未按设计安设,抽放效果差;井下瓦斯抽放管铺设质量较差,缺少放水器。
责 任 人:常飞 整改资金: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对采面上隅角进行立管抽放,控制上隅角瓦斯超限。按设计要求将抽放管安设平、直、并在抽放管低洼处增设放水器。
2、1181采面上隅角风帘安设不合理。 责 任 人:常飞
整改资金:0.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28日
整改措施:常飞安排瓦检员将导风的风帘斜对上隅角,减少通风阻力,利于风流对瓦斯的排出。
3、1182运输、回风巷风门间距过短,不满足规范要求;风筒吊挂、连锁质量差。
责 任 人:常飞 整改资金:0.2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煤炭安全规程要求》将风门间距扩大到5.0米以上,如果采用矿车运输则不能少于一列车长。风筒吊挂要求平、直、无急弯,风筒接口
反边一至,保证工作面的正常供风。
4、回风斜井防爆门、安全出口漏风严重;安全出口风门未联锁。 责 任 人:常飞 整改资金:0.1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负责人按排人员在防爆门外用橡胶或风筒布将漏风的缝隙封严,控制漏风,安全出口正反风门必需联锁,确保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5、加大118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处的风量,保证风机吸风量的需要。
责 任 人:彭顺球 整改资金:0.1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现场测风,如果进风量低于风机吸风量的120%则必须进行风量调节,或改变风机的安装位置,确保风机的正常供风。
6、煤仓上口须增设瓦斯传感器。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2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28日
整改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煤仓上口增设瓦斯传感器。
7、井下隔爆水棚缺管理牌板。 责 任 人:罗芳明 整改资金:0.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各个主、辅隔爆水棚地点悬挂管理牌板,注明规格、水量、长度且检查周期不能超过15天。
8、主斜井及8煤运输下山等皮带巷内消防栓间距过大。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2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按规程要求在消防水管上每50米设一消防三通,做到真正提高矿井的抗灭能力。
9、1181采面为仰采,应设临时排水管及水泵。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安设,避免工作面被水淹。
10、部分实测图纸不符合实际或不规范,应重新绘制。 责 任 人:彭顺球、罗芳明 整改资金: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8日
整改措施:对井下巷道重新进行测绘,做到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并按采矿设计规范绘制相关图纸。
(三)机电部分:
1、井下电器设备检查9台,其中一台失爆。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
整改期限:2012年9月28日 整改措施:机电负责人组织人员认真检查井下所有设备的密封圈、弹簧垫圈、螺丝、挡板,杜绝失爆。
2、主井胶带输送机缺少温控、紧急停车保护装置。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8日 整改措施:机电负责人提供相关设计并组织安装完善,确保胶带输送机的正常使用。
3、主排水管按设计是¢125*10的钢管,现场安装的是¢125PV管,应按设计施工。
责 任 人:杨乘蛟 整改资金:5.0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 月 日 整改措施:目前市场可能难以找到该型号的钢管,现阶段对矿井的影响很小,择日完善。
4、在水泵房安装的KJ101N监控系统3分站端口输出线信号线损坏,部分传感器不起作用。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5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更换分站端口输出线,如果是传感器坏则更换或维修。
5、副井RJ11Y架空行人装置不符合要求。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0.3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主要是架空装置上出口无踏步平台,不便于人员的上下,故此必须在上出口按标准预制水泥平台。
6、主井入井轨道安装的绝缘轨道不符合要求。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
整改期限:2012年9月30日 整改措施:机电负责人按排人在井口安装不少于两道的绝缘轨道,避免雷电或其他杂电流入井。
7、井下电机硐室1回路与11回路缺少联络开关。 责 任 人:吴国旺 整改资金:1.0万元
整改期限:2012年10月9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设两回路的联络开关。
三、应急预案
1、成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杨乘蛟(矿长)
副总指挥:彭顺球(总工程师)
成 员:常飞(安全副矿长)、周学智(生产矿长)、罗芳明(工程师)、吴国旺(机电矿长)张鸿(副矿长)。
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常飞
调度室电话:8026(内线) 救护队值班电话:0853-3253119 发生事故后,立即按照年初制定的《平坝县大山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
四、隐患整改要求、监督和验收
1.各矿级管理人员带班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 2.做好整改各项准备工作,立即投入隐患整改。 3.所有工作整改结束,整改领导小组要组织验收,全部工作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再申报上级部门复查验收。
大山煤矿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5篇
5#、7#、8#楼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验收组
2010年11月22日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
竣工验收方案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于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10月10日竣工。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提出验收方案,提交验收组充分讨论后,确定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砖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建筑面积5#、7#楼为4776M,8#楼为5224 M。基础垫层为C15混凝土,±0.000以下为C30混凝土,±0.000以上所有构建均为C25混凝土。±0.000以下砌体采用P型MU10普通粘土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采用MU10空心粘土砖, M10混合砂浆砌筑。内墙、地面均为毛墙毛地面,外墙面一—五层为面砖,六-七层为涂料饰面。安装工程有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二、 验收依据
一法四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工程设计资料等。
三、 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成员及分组情况
1. 验收时间:2010年11月22日 2
22. 验收地点: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工地项目部
3. 验收组组长: 宋小豹
验收组副组长:李国兴
4. 分组情况
第一小组:土建室内验收组
组长:许进喜
组员:韩留涛 周国庆 冯五勤 吴财运
第二小组:土建室外、屋面验收组
组长:卢培义
组员:李国兴 宋肖卫 周院领 古书礼 小阴
第三小组:安装验收组
组长:王 磊
组员:马玉柱 冯培贤 王彦峰
第四组:后勤组
组长:李杰
组员:孙建军 李慧
验收程序、内容和组成形式
设计、勘察人员现场再定
本工程竣工验收由河南通达置业有限公司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参加,并邀请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监督指导。
1、 验收程序:
第一项:
宣布验收方案,并对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进行核对(注:念到谁的名字请站起来,由监督部门监督核对资格)。 第二项:
各参建单位对验收方案进行认定,并进行工作汇报,汇报顺序如下
(1)、建设单位汇报
(2)、施工单位汇报
(3)、监理单位汇报并宣读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做汇报
(5)、勘察单位做汇报
第三项:
工程竣工验收开始,分组进行现场验收,由各组组长记录检查内容。
第四项:
各组检查结束后,所有验收人员返回会场,由各
组组长汇报检查情况。
第五项:
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结论,形成统一验收意见,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第六项:
由监督部门宣布意见。
2、 验收内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确定抽检区。
(一) 确定抽检部位:
室内组:
5#楼:东单元:一层东户
东单元:三层东户
东单元:七层西户
7#楼:西单元:二层西户
西单元:四层东户
西单元:七层东户
8#楼:西单元:一层西户
西单元:三层西户
西单元:七层东户
室外组:室外:东、西立面各1处,南、北立面各3处
屋面:5处
室外落水管全检
(二) 检查内容
1、 资料已由监理、质监监督部门提前检查,基本齐
全,符号设计及规范要求。
2、 观感
1) 屋面部分:防水层、水落管接口、避雷网等;
2) 外墙:大角垂直方正、阳台、窗套、面砖、乳胶
漆、散水;
3) 楼地面:水泥砂浆毛地面、楼梯踏步;
4) 内墙、顶棚抹灰;
5) 门窗及其他:塑钢窗、栏杆、油漆;
6) 排水管:坡度、接口、支架、阀门、管件、检查
口、扫除口、地漏;
7) 电气:配管、穿线、配电箱、照明器具、开关、
插座、防雷。
3、 实测实量(土建):外墙饰面砖、涂料墙面、内
墙抹灰、楼地面、塑钢窗。
4、 设备安装工程实测实量。
四、 意见不统一时解决办法
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出现对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验收等级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由验收主持人当场提出解决办法。(解决办法一:对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解决办法二: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中牟县仁和旺世5#、7#、8#楼
工程竣工验收组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范文第6篇
5#、7#、8#楼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验收组
2010年11月22日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
竣工验收方案
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于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10月10日竣工。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提出验收方案,提交验收组充分讨论后,确定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5#、7#、8#楼,砖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建筑面积5#、7#楼为4776M,8#楼为5224 M。基础垫层为C15混凝土,±0.000以下为C30混凝土,±0.000以上所有构建均为C25混凝土。±0.000以下砌体采用P型MU10普通粘土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采用MU10空心粘土砖, M10混合砂浆砌筑。内墙、地面均为毛墙毛地面,外墙面一—五层为面砖,六-七层为涂料饰面。安装工程有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二、 验收依据
一法四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工程设计资料等。
三、 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成员及分组情况
1. 验收时间:2010年11月22日 2
22. 验收地点:中牟县仁和旺世住宅小区工地项目部
3. 验收组组长: 宋小豹
验收组副组长:李国兴
4. 分组情况
第一小组:土建室内验收组
组长:许进喜
组员:韩留涛 周国庆 冯五勤 吴财运
第二小组:土建室外、屋面验收组
组长:卢培义
组员:李国兴 宋肖卫 周院领 古书礼 小阴
第三小组:安装验收组
组长:王 磊
组员:马玉柱 冯培贤 王彦峰
第四组:后勤组
组长:李杰
组员:孙建军 李慧
验收程序、内容和组成形式
设计、勘察人员现场再定
本工程竣工验收由河南通达置业有限公司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参加,并邀请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监督指导。
1、 验收程序:
第一项:
宣布验收方案,并对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进行核对(注:念到谁的名字请站起来,由监督部门监督核对资格)。 第二项:
各参建单位对验收方案进行认定,并进行工作汇报,汇报顺序如下
(1)、建设单位汇报
(2)、施工单位汇报
(3)、监理单位汇报并宣读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做汇报
(5)、勘察单位做汇报
第三项:
工程竣工验收开始,分组进行现场验收,由各组组长记录检查内容。
第四项:
各组检查结束后,所有验收人员返回会场,由各
组组长汇报检查情况。
第五项:
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结论,形成统一验收意见,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第六项:
由监督部门宣布意见。
2、 验收内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确定抽检区。
(一) 确定抽检部位:
室内组:
5#楼:东单元:一层东户
东单元:三层东户
东单元:七层西户
7#楼:西单元:二层西户
西单元:四层东户
西单元:七层东户
8#楼:西单元:一层西户
西单元:三层西户
西单元:七层东户
室外组:室外:东、西立面各1处,南、北立面各3处
屋面:5处
室外落水管全检
(二) 检查内容
1、 资料已由监理、质监监督部门提前检查,基本齐
全,符号设计及规范要求。
2、 观感
1) 屋面部分:防水层、水落管接口、避雷网等;
2) 外墙:大角垂直方正、阳台、窗套、面砖、乳胶
漆、散水;
3) 楼地面:水泥砂浆毛地面、楼梯踏步;
4) 内墙、顶棚抹灰;
5) 门窗及其他:塑钢窗、栏杆、油漆;
6) 排水管:坡度、接口、支架、阀门、管件、检查
口、扫除口、地漏;
7) 电气:配管、穿线、配电箱、照明器具、开关、
插座、防雷。
3、 实测实量(土建):外墙饰面砖、涂料墙面、内
墙抹灰、楼地面、塑钢窗。
4、 设备安装工程实测实量。
四、 意见不统一时解决办法
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出现对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验收等级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由验收主持人当场提出解决办法。(解决办法一:对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解决办法二: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中牟县仁和旺世5#、7#、8#楼
工程竣工验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