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

2024-02-11

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通过Nvivo11质性分析软件对中央及地方重要终身教育政策文本评价性话语进行编码与分析,发现我国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对终身教育的界定、对终身教育目标的描述、对终身教育对象的规定、对终身教育原则的厘定四个方面;并以20世纪90年代末期為分界点,发现上述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均发生了变迁。进一步分析发现,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背后的逻辑基础为从工具理性转向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其社会基础为我国政府、市场与教育关系的变革和世界范围内终身教育理念的复归。

【关键词】终身教育;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

一、研究背景与方法

(一)研究背景

终身教育理念起源于20世纪的60年代,但导入中国较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终身教育的政策文件,推动了终身教育体系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将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上重要议程。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终身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终身教育从理念迈向政策乃至在中国本土化的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为此,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发展过程,对完善政策及构建终身学习社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政策不过是人们在比较、鉴别、协调、平衡的基础上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1]因此,价值分析对于政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文献针对我国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展开研究。学者普遍认为,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从过去专注于终身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用性,转向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公平和民主等内容的重视,转向追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协调。[2—3]但在价值取向的构成上,学者们表达了不同的理解。如有的学者从立足点、目标、管理方式、立法体系、政策重点等维度探讨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4]有的学者从政策环境、达成目标、主体需求三个维度研究终身教育政策价值取向。[5]

以上研究无疑对我们研究中国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有重要参考意义。已有研究有如下特点:一是在研究对象上,大多数研究聚集中央政策本文,对地方政策的探究尚不充分。二是在研究内容上,多数研究集中探讨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对价值构成的专门研究较少且存在较大分歧。三是从研究方法上,大多数研究以内容分析、比较分析为方法,通过逐层编码的质性研究在终身教育政策价值的研究中尚不多见。本研究以质性研究为方法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及地方重要终身教育政策文件进行分析,探讨我国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构成及其基础。

(二)研究方法

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11部重要终身教育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Nvivo11质性分析软件作为研究工具,对政策文本中有关政策价值的评价性话语进行了编码与分析。我国学者杨正联从语用学角度将公共政策话语的形式构成划分为“实是”“评价”“行为”和“后果”的逻辑过程。其中,评价话语是公共政策话语中体现政府组织成员对利益关系状况进行价值判断的那一部分,它往往代表了该集体内居主流地位的价值观念。[6]评价话语主要出现在政策文本的总则、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基本思路等部分。

第一步,编码与主题挖掘。首先,笔者对原始政策文本中评价话语逐句进行一级编码,形成主要节点。其次,经过比较与分析,对一级编码进行分类,从中提取出4个范畴,即终身教育的定位、价值与目标、对象、原则,形成二级编码。再次,对这4个范畴中的内容进一步分析与归类,形成有关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要素的三级编码体系。最后,在三级编码体系基础上,笔者参照时间线索,反复查询了主要节点和原始资料,梳理出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要素变迁特征。最终形成研究主题。

第二步,理论建构。借助相关理论,对我国终身教育政策中价值构成要素及变化进行解释。

二、研究发现

通过对政策文本的梳理不难发现,我国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对终身教育的界定、对终身教育目标的描述、对终身教育对象的规定、对终身教育原则的厘定四个方面。以20世纪90年代末期为分界点,上述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均发生了变迁。

(一)对终身教育的界定

从对已有政策文本的分析来看,对终身教育的界定主要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进行(表1)。

从时间维度界定终身教育,即从教育的纵向阶段出发,将终身教育限定为学校教育后的再教育,主要包括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两种形式。例如1995年的《教育法》中指出,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终身教育。再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空间维度界定终身教育,即从教育系统结构出发,将终身教育界定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外的教育活动。如2011年出台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将终身教育界定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以外的各级各类有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

通过对政策文本的历史梳理,可以发现政策对终身教育的界定从时间维度转向到时间与空间两重维度并行(表2)。如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将我国教育结构划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四大部分,并将成人教育视为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2000年以来,中央教育政策继续强调了以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为主的时间维度的终身教育,而地方的终身教育单行条例则强调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外空间维度的终身教育概念。

(二)对终身教育目标的描述

在政策文本中,对终身教育目标及价值的描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终身教育促进社会发展、促进个体发展和促进教育发展(表3)。

终身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教育目标和价值在于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推动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如1998年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终身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教育目标和价值在于通过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如北京市2007年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建立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的根本目的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首都市民全面发展。具体目标则是基本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市民学习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终身学习的要求得到基本满足。

终身教育促进教育发展的教育目标和价值在于通过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推动教育体系的完善。如2011年《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使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体制更具活力、教育质量更有保障、教育服务更富成效。

通过对政策文本的历史分析,可以发现政策对终身教育目标及价值的厘定经历了从促进社会发展到促进社会发展、个体发展与教育发展并行的发展路径(表4)。早期的教育政策主要强调了终身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向度。如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强调成人教育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持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把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根本目的。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教育政策则从社会、个体、教育三个向度厘定了终身教育的价值和目标。如江苏省2011年《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

(三)对终身教育对象范围的规定

政策对学习群体范围的规定包括青壮年从业者、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失业者、残疾人士等全体社会成员(表5)。

从职业范围来看,青壮年从业者包括农民、工人、企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等。如《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提出,國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在职人员素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教育等有关部门及科协等组织应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从文化程度上来看,青壮年从业者既包括文盲,也包括大专以上学历者。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了抓紧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要求。再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提出了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要求。

全体社会成员从年龄范围上讲,不仅包括青壮年群体,而且包括青少年及老年群体。如《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就提出,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再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重视老年人教育。此外,在终身教育学习者群体中,边缘和弱势群体被多次提及。如《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明确指出,应当加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通过对政策话语的历史梳理可以发现,政策对终身学习群体范围的规划经历了从着重强调精英化的青壮年从业者到全体社会成员的转变,逐步实现了精英群体与弱势群体并重的局面(表6)。

早期的终身教育主要是成人教育,其受教育群体为青壮年从业者。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在论述成人教育的任务时指出,对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工人、农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或继续教育。90年代中后期,政策中终身教育学习群体逐渐扩大至全体社会成员,并向弱势群体倾斜。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利用网络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为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适合当地需要的教育。

(四)对终身教育原则的厘定

终身教育的原则在教育政策文本中的表述主要包括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表7)。

经济效率指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强调终身教育的实效性。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成人教育要遵循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效益除了效率所包含的“投入与产出比例”意义以外,还关注教育活动结果的性质,即活动的结果能够符合和满足社会、个人的需要。[7]社会效益即对教育结果性质的关注,强调终身教育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如《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和《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4)中都在终身教育原则中强调了多方参与、资源共享。既鼓励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终身教育,同时终身教育发展的成果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这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终身教育对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追求。

早期的政策更加关注终身教育的经济效率,如1987年《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提出了贯彻学习与工作、生产的实际需要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政策中同时强调了终身教育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的原则(表8)。如2011年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立体现公益性、开放性、长期性的终身教育机制切实增强终身教育服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研究结论与讨论

(一)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的逻辑基础

终身教育政策中价值背后的逻辑经历了从工具理性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一的变迁。

马克斯·韦伯区分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他认为工具理性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价值理性即“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举止的——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8]遵从工具理性就是通过计算、权衡,选择最优手段以达到目的,而不考虑伦理、精神等因素。遵从价值理性就是遵从某一价值准则行事,而不考虑成效。

工具理性在终身教育政策价值中主要体现为效率优先、社会为本。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对终身教育的界定和定位上,将终身教育聚焦于提供学历补偿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上。第二,在教育目标上,期待通过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以促进社会发展。第三,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青壮年从业者的价值。第四,在教育原则上,倡导教育与生产实际结合,强调实效性。总体上看,上述终身教育定位、教育目标、教育对象、教育原则四者在政策表述中的价值逻辑是相一致的,即以最优化、经济的方式,培养社会建设所需的劳动者。

价值理性在终身教育政策价值中主要体现为机会均等、以人为本。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对终身教育的界定和定位上,将终身教育的范围扩大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外的各级各类教育。第二,在教育目标上,期待终身教育可以满足个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第三,在教育对象上,扩展为全体社会成员,并且突出强调了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第四,在教育原则上,强调终身教育的公益性,突出社会效益。上述四个方面较为一致的强调了终身教育要以人为价值尺度,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以20世纪90年代末期为分水岭,我国终身教育政策中的价值逻辑从工具理性转向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在调节教育政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中,我国终身教育政策正在向“矫工具性之偏,彰价值理性之维,解工具理性之蔽,显价值理性之光”[9]的理想模式迈进。

(二)终身教育政策价值构成的社会基础

1.我国政府、市场与教育关系的变革

林德布洛姆曾指出,政府之间的差异取决于市场取代政府或政府取代市场的程度。[10]可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社会政策的制定起到非常大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受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影响,我国教育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以1993 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引领,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为目标,以政府与市场对权力进行再分配、政府部分权力向市场转移方式展开。[11]市场的介入改变了社会场域中主体的职能和关系,进而改变了政策制定者的价值取向。

首先,政府服务职能日益突出。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正式提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新公共服务理论中,政府的作用既不是“划桨”(设计和执行政策),也不是“掌舵”(充当催化剂、释放市场力量),而是提供服务(协商和协调公民和社区团体的利益,营建共同的价值观)。[12]在终身教育政策的制定中,政府经济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向使政策制定者平衡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兼顾终身教育效率的同时,充分重视了终身教育机会均等的基本原则。

其次,学习者需求多样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促成了教育中诸多利益群体,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图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13]在终身教育政策中,多元的利益主体的出现使多元化、个别化的教育需求得到了政策制定者的重视。终身政策价值取向由重视综合社会指标的社会本位观向重视个体自我发展需求的以人为本思想转化。

2.世界范围内终身教育理念的复归

个人的需求与发展及社会、科技、经济、文化的发展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政策的两大重要目标。[14]价值理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政策中日益凸显。除此之外,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联盟及日、美、英等国家推进终身教育政策过程中,“人”的成长与持续发展均已经成为这些国际组织与发达国家推动终身教育关注的核心问题。[15]

在我国,终身教育政策中价值理性的突显不仅是世界范围内终身教育推进影响的结果,也是对终身教育理念“初心”的复归。保罗·郎格朗在1965年召开的第三届成人教育促进国际委员会上,首次正式提出了终身教育的议案。他认为:终身教育应是为了人的一生不断地提供教育和训练的构造,它又是人们通过各种形态的自我教育,从而达到真正最高水准的自我发展的有效手段。[16]从上述提法中不难看出,终身教育概念蕴含了教育平等、教育民主、教育自由、全面发展等价值理念。首先,终身教育概念蕴含了教育权利平等的价值理念,即不论性别、阶层、种族、年龄,人人享有平等的学习权利。其次,终身教育概念蕴含了学习者主体性的教育民主的价值理念,即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学习者自主选择、自主学习,提倡个性化教育。再次,终身教育概念蕴含了教育自由的价值理念,即终身教育是一个开放的体系,由各种形式的教育组成,任何人在任何时空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进入和退出这个体系。最后,终身教育概念蕴含了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即终身教育应该包括人格、职业能力等全方位的内容,促进学习者充分全面的发展,亦即最高水准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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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明东,姚宇华.教育政策运行机制优化研究:超越理性与私利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7(5):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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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凯声.中国教育的问题是公立学校的问题[J].教育研究,2010(2):15—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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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劳凯声.社会转型与教育的重新定位[J].教育研究,2002(2):3—7+30.

[14]滕珺.回归人的价值理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的话语实践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2011(4):68—72.

[15]国卉男.当代国际终身教育政策的回顾与展望[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3(1):17—23.

[16]吴遵民.现代中国终身教育论:中国终身教育思想及其政策的形成和展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0.

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2010年7月29日国家正式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把学前教育放在未来教育发展的位置,学前教育是一个人终身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也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学前教育势在必行,是儿童的一项权利,“每个儿童都不应该被遗忘”。

听力残疾儿童作为“每个儿童”当中特殊弱势群体的孩子,应该享受正常的学前早期教育,甚至比正常儿童的学前教育更为紧迫、重要,应得到更多的重视。每名听力残疾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会为他们将来适应环境,顺利过渡到普通小学和特殊学校以及为融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都能像普通儿童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能够在较好的学校里学习知识、实现自我、健康成长。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中国现有听力残疾人口2780万,单纯听力残疾人2004万,4~6岁组一、二级残疾占67.36%,0~3岁组一、二级残疾占83.90%。每年将有2.3万新增听力残疾患儿,在0~6岁听力残疾中70%以上并有言语残疾。听力障碍严重损害人的听觉言语功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社交、生活、学习质量,加重经济社会负担。

听力残疾儿童的症状主要在于听觉受到大小程度不一的损伤,而听力则是人的一种重要感觉。听力损伤以后,给听力残疾儿童感、知、觉活动以及整个认知心理活动都带来影响。听力残疾儿童主要依靠视觉、肤觉、味觉、嗅觉等途径感知外界事物,听觉则不起或仅起到较小的作用,限制了感知觉活动的范围和深度,妨碍了他们语言的形成和发展,引起语言发展上的缺陷,这成为听力残疾儿童心理发展的一个障碍。

众所周知,残疾特殊儿童越早发现,治疗效果就越好。当残疾儿童错过了康复教育的黄金期,就只能被家庭和社会养护起来,无法回归到主流学校或者顺利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以至成为社会的负担、家庭的包袱。

一、通过早期教育可以尽早补偿残疾儿童的缺陷

儿童的发展是指儿童成长过程中,身体和心理方面有规律地进行量变和质变的过程。身体的发展指儿童机体的生长(形态的增长)、发育(功能的成熟);心理的发展指儿童的认识过程、情感、意志和个性的发展。学前儿童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是密切联系的,儿童年龄愈小,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的互相影响愈大,儿童身体上的某种残疾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心理的发展,如听力残疾会影响儿童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

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一样,他们的身体器官、骨骼、神经系统都处于发育阶段,其可塑性极大,只要适时地抓住这个早期阶段,他们的许多缺损,通过多种康复手段就可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尽早进行训练和教育,采取积极干预措施,进行听力补偿和强化言语教育,尽早训练耳聋儿童看话能力,就可以促使他们尽早学会看别人口型理解他人讲话内容,做到早发展、早康复、早教育,促使其神经系统和神经功能得到正常、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听力残疾造成的影响。所以,学前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称为“抢救性康复教育”。

研究表明,虽然早期教育不能消除儿童的残疾,但却可以使他们的残疾状况得到改善,残疾程度得到减轻,重建自信,找回自尊,慢慢地走出封闭的自我,能和正常人交往,这为他们回归主流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学前教育可以使残疾儿童提高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

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指在残疾儿童的学前阶段,按照心理发展规律和残疾的特点,在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通过有益的教育和训练,以及医疗预防的措施,尽力挖掘他们的潜力,增进技能,使他们的身心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学到一定的文化知识,有些残疾孩子通过早期干预,甚至康复发展成正常孩子一样的水平。同样的道理,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也是越早越好。学前教育对正常儿童有重大影响已是毫无争议的事实,对残疾儿童就更为重要。

“早期干预”作为重要措施的一种,一般是指对3岁以前的听力残疾儿童采取早期发现、早期听力补偿和早期听力言语训练的措施。要使听力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一样能听会说,必须采取早期干预的手段,通过及早验配助听器或者植入人工耳蜗,及早给予听觉补偿,并进行科学的听觉言语训练,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听力残疾引发的障碍,促进他们平等充分地融入到主流社会。

三、学前教育可以使残疾儿童多方面发展

听力残疾学前教育运用科学理论和实践,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手段,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抓住每一位听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独特的认知和需要,鼓励学生的点滴进步,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进步的喜悦。逐步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指点支持和强化语言及康复训练,经过大量的语言实践和严格的教育,使听力残疾儿童的语言水平能接近或达到健全儿童的语言水平,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措施。

(一)学前早期教育可培养听力残疾儿童对社会的适应性,扩大视野。在康复治疗的同时,及时对残疾儿童施以适当的教育,积极促进生理机能的重新组合,发展身体各种功能的代偿,最大限度地弥补听力残疾儿童的缺陷。

(二)学前早期教育注重对听力残疾儿童技能特长的培养。除了实施文化教育,可根据儿童不同的兴趣和爱好,开办舞蹈、绘画、手工等各种特长的培养班,学有所长,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长大后,能够独立生活,自食其力,立足社会,服务社会,以减轻社会的负担。

(三)学前早期教育注重对听力残疾儿童的心理素质教育。对残疾儿童及时进行亲情安抚,尽快解脱不良情绪影响,消除心理障碍。重视品行教育,用爱心去换取孩子们的信任和爱戴,用温暖去启发他们的心灵,对于孩子的教育,要求心中有“家”,心中有“父母”,教育他们奉献爱心,学会尊重、关心、帮助别人,树立良好行为习惯并形成良好品德修养。

四、政策支持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并加大投入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式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促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各类教育并举的特殊教育格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并制定优惠政策给予补贴。

另外,可借助“爱耳日”的长效平台,丰富社会化工作内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培育助残爱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落实,让更多的人理解、关爱残疾儿童。保护、关爱残疾孩子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各界人士均应参加到“关爱残疾儿童,共创美好明天”的活动中来。要倡导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抛弃、不放弃,加强对听力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为听力残疾儿童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共创孩子们美好的明天。

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1、基本资料

案主:董某

性别:男

年龄:51 案主十五年前出现精神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回到家中,在母亲和两位姐姐照料下,精神状况好转,并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出于近十年内从未发病,且生活能力较好,与常人无异。又考虑到案主年龄,成家已晚,便于2012年,领养一女婴。在女儿领养之后,案主更加积极工作,担负抚养母亲和照顾孩子的责任(在案主工作时间孩子交由二姐照管)。2015年年初,因为母亲生病入院加之工作上与同事出现争执,案主出现负面情绪,认为自己没有能力,不能照顾好母亲和孩子,也处理不好同事关系,不愿上班。

2、背景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团体,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问题和许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社会工作者主张根据残疾人的特点,优势与不同的背景和能力,运用优势视角社会工作介入的理论、理念和技巧及加入心理学的访谈咨询评估诊断等方法服务残疾人,对残疾人进行心理援助,伤残康复与就业扶持。以使其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中,并达到与社会的良好适应状态。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围绕残疾人个人、家庭、群体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区开展的专业性助人活动。

具体在本案中,案主因为曾经精神健康出现问题,通过积极的治疗和康复后恢复正常的生活。但因为案主母亲生病对其情绪造成一定影响,社区工作者希望介入,帮助案主疏导情绪、缓解压力,恢复正常生活。在整个服务介入过程中,案主本人、家属、同事、社区工作者和邻居等相关系统交互作用、相互影响,整合社区内所有资源为案主提供帮助与支持。

二、 案主面临的主要问题

1、案主内心因为曾经患有精神疾病存在自卑感,表现在工作中争强好胜,极力掩饰自己曾经患病,不愿被同事提及或发现自己的过去。

2、案主母亲生病,精神支柱倒下,又要上班和往返医院照顾母亲,精神压力较大,导致案主出现消极情绪。

3、案主在工作上与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紧张。

三、 问题分析

残疾人社会工作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残疾人及其群体自身的特殊性。除了受社会或者自然条件的限制而使自己生活在困境之中外,残疾人及其群体更由于自己的身心缺陷或损伤而难以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如案某因为曾患精神疾病,就业遭歧视,工作中有自卑感,为表现自己争强好胜,易与同事起冲突。

2、残疾人社会工作过程的特殊性。大多数情况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通常都是身心健全者,他们一般很难具有与残疾人相似的生活经历或创伤遭遇,因此,社会工作者在具体的实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的“同理心”的表达以及服务需求适切性的考虑,远远比对其它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要困难得多。在工作中如果处理失当的话,对案主伤害所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四、 介入过程

1、与案主进行会谈,了解其近期精神状态,对案主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自我肯定、自我认同,肯定自己的价值,增强其自信心。

2、联系案主的两位姐姐,在母亲生病期间要更多与案主沟通,改变她们对案主过度保护的观念,多给案主照料母亲的机会,让案主认识到自己的价值,鼓励案主树立信心,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让案主感受到家庭系统的支持。

3、与案主单位同事沟通,改变他们对精神疾病的误解,包容接纳案主,帮助案主在工作中获得自信。

4、在社区内多开展各类辅导小组和职业培训,安排案主参与,鼓励其更积极与他人相处,收获职业技能,重塑信心。

五、服务过程和效果评估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者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帮助有问题的个人和家庭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发生,更好地获得社会资源,更好地发展。在协助过程中,个案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维持着面对面或一对一的专业关系运用专业知识、理论、方法与技巧协助失调的个人改善环境,增进生活适应能力;协调社会关系,建立良性互动网络;调适自我功能,促进人格发展;以健康、成熟的心态,来认识及面对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善用社会资源和机会,来解决问题,以提升案主自我信心和生活质量。

社区康复有关理论认为,残疾人社区康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涉及到残疾人本身的身体康复、功能的发挥外,还涉及到残疾人的社区融合,社区对残疾人看法和态度的转变,是一个包容了残疾人身心、生活、社交和环境等多方面内容的概念。社区康复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针对残疾人群体的康复活动,主要是改变残疾人原先的闭塞现状,加强他们与外界的沟通和连接,包括残疾人与残疾人的连接、残疾人与普通人的连接、残疾人与康复资源的连接、残疾人与家庭成员的连接等;二是针对社区居民的社区康复宣传。主要是向社区村民宣传社区康复知识,帮助他们认识和理解残疾人和社区康复,尊重和支持残疾人,为残疾人群体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构建一个充满“关爱”、“支持”与“理解”的社区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支持网络。针对案主家庭的特殊性,要增强案主与其母亲、孩子和两位姐姐的沟通,社工需开多各类活动,邀请案主参与,着力改善家庭亲子间关系,积极构建家庭支持网络。

2、构建朋辈同事支持网络。社工发现案主对唱歌比较有兴趣,为了实现残疾人与普通人,与社区的融合,减少对残疾人的歧视,社区在开展文娱活动时,让案主上台演唱,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心。

3、构建社区支持网络。社区康复服务,指的是通过接受过相关培训的社区工作者和残疾人家属来帮助残疾人减轻或消除身心障碍。多为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更好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使残疾人感受到来自家庭、来自朋辈、来自社区的关怀和温暖,才能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更美好、更温馨、更舒适的社区氛围。

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新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近日经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为出租车行业明确了“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的发展方向,同时加大了对企业和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行业,应当优先保障公共利益。为此,新修订的条例设置了行业退出制度。

对于经营者,对有“使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伪造、变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连续两年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分包、转包营运车辆情形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牟取不当利益的”等情形的,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收回经营权等处罚。

对于驾驶员,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对“殴打乘客的;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一年内被暂扣从业资格证累计超过30日”等行为的,应当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且五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对于“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从事非法营运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较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四种行为,终身禁止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接警等待不超30秒城区出警时限5分钟

今年内蒙古公安机关将集中整治接处警中存在的问题,公安厅要求各级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无论在任何时段电话等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秒。承担处警任务的警种、部门应努力按照“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牧区尽快到达”的出警时限要求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禁公共机构‘倒卖”个人信息

《河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已正式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机制,公共机构不得将获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明确政府职责规范养犬行为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4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畜牧兽医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在条例的适用范围、养犬行为规范设定等方面,考虑了当地的现实情况,可操作性较强。管理手段科学、处罚依据较明确。

优先给予残疾人法律援助

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为探讨残疾人运动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从运动心理学角度出发,对参加第十三届残 奥会的中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和成就动机进行了调查与分析,认为:我国残 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更需要提高竞技水平,并得到社会的认可,对成就动机有更强烈的愿望。 针对分析结果提出培养和提高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自信心和成就动机的建议,旨在为我国残疾 人乒乓球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得佳绩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

关键词:残疾人运动员;乒乓球;运动自信心;成就动机

Research on the Physical Selfconfidence and Achievement Motive s of the Chinese Table Tennis Athletes in the 13th Paralympics

ZHENG Guoying

(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engzhou 450001,Henan China )

Key words: handicapped athletes;table tennis;physical selfconfidence ;achievement motives

残疾人问题是任何社会都无法回避的。残疾不仅仅在生理上给 个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而且也极容易在心理健康层面上产生广泛的负面影响。由于残 疾的影响,残疾人成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体,残疾人体育也就成为特殊的体育运动。有研究表 明体育有利于残疾人增强适应力、防止或降低抑郁、增加自信心、减少隐居式生活、获得乐 趣等。

残疾人体育作为中国体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 然而,残疾人运动竞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参与程度的进一步拓展,还将依赖于体育科技和 教育的发展进步。所以,我们应运用运动心理学已有的知识来促进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发展, 丰富残疾人运动心理学理论。本文以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的乒乓球运动员为调查对象,从其 运动自信、成就动机这两方面展开探索性的研究,进一步阐明运动自信与成就动机之间的某 种可能的内在联系,以期为残障运动员心理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为残疾人运动心理学的进 一步研究与理论整合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以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的中国乒乓球运动员为研究对象,共26人,其中男队员14人 ,女队员12人。发放问卷共26份,回收问卷23份,回收率为88.46%,有效问卷21份,有效 率为91.30%。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查阅了运动心理学、残疾人心理等专著及相关的论文资料,并通过 因特网查看了各主要国际心理网站,收集整理了关于残疾人体育和残疾人从事乒乓球运动的 文献数据,为本文的设计构思、分析讨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本文中的数据是通过对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的中国乒乓球运动员(高延明等26名运动员) 的成就动机和运动自信心的测试获得,测试中采用的量表为《竞技动机量表》和《运动自信 心量表》。

《竞技动机量表》[1]由叶平编制。叶平(1993)根据运动成就目的的理论,以日 本运 动员为受试,编制了《竞技动机量表》(Competitive Motive Inventory),来测量运动成 就动机,后又把该量表进行了中国运动员的标准化(1999)。该量表有5个测度,即社会认 可(运动个体想要得到他人认可的愿望)、竞技水平提高(运动个体想通过比赛提高运动水 平的愿望)、娱乐(运动个体在比赛中获得娱乐的愿望)、感性体验(运动个体在体验比赛 中正性情绪的愿望)和努力取向(运动个体认真、努力地比赛的意向),这5个测度由34个 条目体现,条目平均 =0.59,M=19.98,SD=3.04。本量表共38个条目,要求被试在 “很适 合”到“很不适合”四个等级来评价条目与自己看法的相近程度。叶平对2 214名中国运动 员 进行问卷调查,男1 473名,女735名,缺省值6个。标准团体的年龄:14~37岁,民族:汉 、 回、蒙、满等23个民族。参赛水平:参加全国及全国级以上比赛运动员1 376人。运动员等 级:2级及2级以上运动员1 636人。在可靠性方面,娱乐因素维度的可靠性略有问题,努力 取向维度的可靠性问题较大。该量表具有很好的信、效度。

《运动自信心量表》由Vealey编制。Vealey根据他的运动自信心模型,研制了《运动特 质自信量表》和《运动状态自信量表》,2个量表均包括13个条目,都采用9点Likert量表, 2个量表内部一致性分别为0.93和0.95,二者之间的相关为r=0.64,p<0.01。

1.2.3 逻辑分析法 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逻辑推理,并运用 各种基础理论进行分析。

1.2.4 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中获得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采用S PSS11.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及其差异比较

2.1.1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与非残疾人运动员成就动机的比较与分析通过T检验对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与全国非残疾人运动员成就动机 常模之间进 行了比较,在社会认可、竞技水平提高和娱乐三个维度上存在差异,在感性体验和努力取向 两个维度上没有出现差异(表1)。

其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运动员对社会方面的成就需要高于非残疾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 的致残原因有两种,一是由于幼儿时期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二是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不幸的 意外。无论是何原因都会在生活中给他们带来极大的负担和困难,加上社会中的一些负面影 响会让他们觉得自卑或无能,所以对于残疾人运动员来说,希望得到他人认可的愿望是迫不 及待的,只有赛场才是展现他们人生价值的舞台,他们更希望通过比赛获得荣誉来证明自己 同样是家庭的骄傲、祖国的骄傲。他们为了在赛场上取得优异的成绩,就必须在平时的训练 中付出比非残疾人运动员更多的艰辛,这样他们对自身竞技水平提高的愿望相对就比较强烈 。而娱乐维度上出现差异现象是因为:能够在赛场上获得优异的成绩和更高的荣誉是他们生 命中非常快乐的事情,因此,他们希望得到娱乐的愿望会更加强烈。

在感性体验和努力取向两个维度上没有出现差异,其原因是:对于任何一名运动员来说 ,都知道每一场比赛对自身的重要意义。在比赛中,认真、努力地进行比赛而取得比赛的胜 利,才能得到教练和观众的认可,同时他们的自豪感、荣誉感也得到了满足。因此不存在差 异。

2.1.2 不同性别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的比较与分析通过T检验比较了不同性别的运动员在五个维度上是否存在着差异,在社会认可和感性 体验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在其它三个维度上没有显示出差异(表2)。

究其原因是男性运动员对来自社会方面的成就需要更强于女运动员。由于受到中国传统 文化的影响,男性可能一生下来就被社会和家庭赋予了很高程度的成就期望,在其成长的过 程中会不知不觉的成为男性取得成功的不竭动力,正是这种性别角色的不同,才出现了上述 的结果。同时,在感性体验维度上出现差异,这说明男运动员更希望在比赛中体验正性情绪 ,相比较女运动员来说,男运动员能够更好的利用一些正性情绪来处理比赛中出现的负面影 响。

在竞技水平提高、娱乐及努力取向维度上之所以没有出现差异,是因为经过多年的训练 和比赛经验的积累,使运动员们都能很清楚地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尤其是国家队的运动员 ,他们都想通过积累大赛经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来取得比赛的胜利,为祖国争光,实现自 身价值。因此在这三个维度上无性别差异。

2.1.3 不同训练年限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的比较与分析 比较了不同训练年限的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成就动机,发现他们在社会认可和努力取 向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表3)。在其它三个维度上都不存在差异。

在社会认可维度上,不同训练年限的运动员之间之所以存在差异,是因为随着运动员训 练年限的不断增加,使他们在社会交往的层次和范围上得到了扩展,因此希望得到他人认可 的愿望将会更加强烈,而对一名残疾人运动员,这一点更为重要。

2.1.4 不同文化程度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的比较与分析 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在感性体验维度上存在文化程度差异,而在其它四个维度上不存在 差异(表4)。

其结果是因为:文化知识的不断获取,理论思维的不断拓展,都会开阔他们的视野,使 他们处理各种事情的方式趋于更加合理,也会让他们站在更高境界审视人生,进而会使他们 对成就需要投入更大的关注和更高的追求。这样也进一步证明了,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是提 高运动员成就动机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知识面的拓宽有益于运动员的训 练和比赛成绩提高,更重要的是可以强化他们的成就动机。

2.2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自信心及其差异比较

2.2.1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与非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的比较与分析

祝蓓里,方兴初[8]研究了上海市优秀非残疾人运动员运动特质自信心和运动状态 自信 心的均值及标准差,但未见有中国非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自信心常模的研究,没有关于残疾人 运动员与非残疾人运动员在运动自信心方面存在差异的研究。本研究被试的运动自信心水平 与上海市优秀非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自信心水平作比较,可以了解两者在运动自信心方面是否 存在差异,对于进一步掌握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状况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从表5的结果 中可以看出,两者在运动特质自信心方面存在差异,而在运动状态自信心方面没有出现差异 。

其原因可能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两者所属级别的不同。由于运动员级别和层次的不同 ,致使两者所接受的训练水平和参加比赛层次的不同,针对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的培养和训练 也会不同,这样,不论是在竞技水平还是在比赛经验方面都存在着差异,那么,来自外界的 良好信息和比赛中的情感体验也将出现差异,久而久之,就会使运动员对自我的评价出现级 别上的不同,因此,在运动特质自信心上出现差异也是正常的。另一方面是两者所属群体的 不同。在竞技体育领域中,每个人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专业运动员,都必须要付出很大的艰 辛和努力,而作为残疾人,要想成为能够代表国家出战国际大赛的优秀运动员,就要付出比 非残疾人运动员更大的艰辛。几乎所有的残疾人运动员都要经历人生的第二次重生,而当他 们在赛场上书写自己生命中另一段精彩篇章的时候,必然拥有着对训练和比赛更强的自信。

两者在运动状态自信心方面没有出现差异,其原因是:运动状态自信心是一种情境自信 心。对于运动员来说,在比赛中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自信,才能够更好的适应比赛,取得比赛 的胜利。而作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在长期的训练和比赛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情感体验和 良好的外界信息,并且他们能够将这些信息进行正确的归因,对自我做出合理的评价,致使 他们的运动状态自信心会得到很大的增强和稳固。所以,出现了上述的结果。

2.2.2 不同性别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性别的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存在差异,这与前人的许多研究结果相一 致(表6)。如Lirgg,Feltz研究发现:女性比男性表现出更少的自信心。

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个体自身角度。由于遗传和生理上的差异, 造成男、女运动员在性格上的差异,使他们在对待事情上存在主观上的不同,男性更善于把 成功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而把失败归因于能力之外的因素,而女性则与男性相反,即使她们 做得和男性一样好或比男性更好,也常常会低估自己、怀疑其能力;二是社会性环境角度。 传统社会重男轻女意识在现代社会依然存在,两性社会化过程也存在差异。男性在自信和成 功方面更易得到积极影响与强化,而女性的自信在此过程中往往更易受到削弱与伤害,另外 ,家庭环境及其所形成的性别角色刻板观念对女性的消极影响,都阻碍着女性自信的形成与 发展。当然,这两个角度的影响因素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共同影响着个体自信心的形成与 发展。

2.2.3 不同训练年限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的比较与分析不同训练年限的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存在显著差异(表7)。其原因是: 每个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训练和比赛实践中形成的,更是通过成 功经验的积累、良好外界信息的刺激和正确积极的成败归因等方式的不断促进才能得到增强 并保持较高的水平。对残疾人运动员来说也是同样的,随着训练年限的增加,其动作技能和 比赛经验也得到了提高,这样会使他们能够从心理上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周围的压力和困难, 能够端正训练的态度,对比赛不会产生过大的焦虑和紧张。久而久之,他们自信的基础就越 坚实,自信的水平和层次会得到不断的提高。因此,随着运动员训练年限的增加,他们的运 动自信水平就会出现不断增强的趋势。

2.2.4 不同文化程度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运动自信心的比较与分析 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在特质性自信心和状态性自信心方面都没有差异(表8),这一 结 果原因是:运动自信是个体认知的结果,是个体想要在其所从事的体育运动中取得成就的主 观信念,它在实践中形成,自信是需要个体经过不断的自我体验、自我评价,最终达到对自 我的接纳。对于本文的调查对象来说,在多年的训练和比赛中已获得了大量的成败体验和良 好的信息刺激,并能够进行正确合理的自我评价,因此他们的运动自信水平已经达到了很高 的标准,并且能在长期的训练和比赛中保持很高的水平。所以,本文的结果恰恰说明了这一 点。

2.3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成就动机与运动自信心的相关分析 运动特质自信心和运动状态自信心与成就动机都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表9),这说明运 动自信心与成就动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运动自信与成就动机不是同义词,运动自信是建立在对自己能力充分肯定和估计的基础 上的,并直接影响着运动员在平时训练和比赛中的行为反应。成就动机是一种由成就需要所 引起的,指向于一定成就目标的行为动力,它决定着个体的行为的方向和强度。对运动员来 说,竞技体育的训练和比赛情境正是一种特定的成就情境,他们可以在这种情境中体验运动 的快乐和成功的喜悦。获得这些成功体验后,他们会进行积极、合理的自我评价,使其认识 到自己确有较高的运动能力,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从而产生较高的运动自信心,而只有具备 了较高水平的自信才能在这种成就情境中体验到快乐和成功。所以,运动自信和成就动机是 运动员在竞技运动这一成就情境中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交叉地影 响着运动员的行为表现。

在本文中,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与成就动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 ,其原因是:作为运动员会常常回避自认为超过自己能力的体育活动,而去从事他们自认为 能 够胜任的活动,而运动自信心恰恰是以自我价值和“效能感”为基础的。所以,运动员的成 就动机会受到运动自信心的影响。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我国的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与非残疾人运动员在社会认可、竞技水平提高和娱乐三 个 维度上存在差异,在感性体验和努力取向维度上没有出现差异;在运动特质自信心上存在差 异,在运动状态自信心方面没有出现差异。

2)男、女运动员在社会认可、感性体验两个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在其它三个维度上 都没有差异;在运动自信心方面,男运动员的得分高于女运动员。

3)训练年限不同的运动员在社会认可和努力取向两个维度上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在 运动自信心方面也存在差异。

4)不同文化程度的运动员在感性体验维度上存在差异,在其它四个维度上没有表现出 差异;在运动自信心水平上,没有因为文化程度的不同而出现差异。

5)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成就动机与运动自信心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3.2 建议

1)合理激发并保持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成就动机水平。成就动机的培养是一个长期复 杂的心理过程,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应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区别对待,让运动员获得成 功的体验,提高其训练的积极性,以良好的心态对待训练和比赛中的困难,进而培养运动员 的成就动机。

2)正确培养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的运动自信心。明确训练与比赛的目标,树立正确的成 就动机;正确合理的归因,克服盲目自信;因材施教,区别对待;不断加强对身体素质和技 术水平的提高;赛前做好充分准备;加强在训练和比赛中的心理训练。

3)在训练和比赛中,注重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心理技能的训练,以提升其运动自信心和 成就动机的水平。成就动机与运动自信心有着非常显著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对运动 员的技能水平提高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平时的训练中,教练员应该从实际出发, 长时间的对运动员进行这方面的培养和提高,使其能够从主观思想上认识到自信心与成就动 机的提高对自己取得大赛胜利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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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理查德•考克斯.运动心理学—概念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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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闫挺,毛志雄,连文杰.运动心理学在残疾人体育领域中的应用研究综述[J].体育 学刊,2007(4):119-124.

[11] 张先锋.我国残疾人健身体育研究综述[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7(5):1-3.

[12] 车丽萍.大学生自信与内外控倾向的关系研究[J].心理科学,2007(6):1385-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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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15] 漆昌柱,金梅.残疾人运动员的特质焦虑与竞赛状态焦虑研究[J].体育科学,2005 ,25(3):2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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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高等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中国残疾人群的基本生存状况令人担忧,迫切需要健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来维护基本权益。利用2006年中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描述了残疾人群收入贫困、就业困难、教育、医疗服务、康复等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生存状况,就此提出建立“多支柱、梯度扶助”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设计。

关键词: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一、残疾人群的基本生存现状

1987年中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中国各类残障人员共约5 16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4.9%。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报,中国各类残障人员总数为8 296万人,已占全国总人口的6.34%[1]。20多年来,中国残障人员总量与残障人员比例呈现稳步增加的趋势。残疾人属于生理性社会弱势群体,现阶段他们的基本生存状态在总体上依然令人担忧。

1. 残疾人收入水平较低

调查公报显示,在2005年全国有残疾人家庭户人均全部收入中,城镇为4 864元,农村为2 260元。2005年底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 493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 255元,可见城乡残疾人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所有残疾人家庭户中,12.95%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低于全国农村贫困线683元,7.96%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944元之间,处于贫困线边缘。

2. 残疾人就业比较困难

近年来残障人员就业状况不容乐观,2005年城镇新安排残障人员就业仅为39 万人。2006年15~59岁残疾人的就业率则下降了6.21个百分点,为47.84%。同年全国城镇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残疾人中,在业人口297万,就业率为38.72%。农村同年龄段残疾人的就业率为59.02%[2]。随着全国福利企业的总体数量逐年下降,得到安置的残障人员数量也在相应减少, 1996年全国各类福利企业共有59 000家,安置残障人员94万,到2006年底则下降为30 000家,安置人数降至62万人,残障人员群体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危机。

3.教育、医疗服务、康复等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有3 591万,文盲率为43.29%。6~14岁的246万学龄残疾儿童中,有36.81%没有接受义务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极低,全国具有大学程度的残疾人为94万,仅占全部残疾人的1.13%。曾经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残疾人比例分别为35.61%和8.45%。而对上述服务有需求的残疾人比例则分别达到72.78%和27.69%。这表明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与当前提供的服务之间有很大差距。

综上可见,残疾人群体是中国最具典型性的一个社会弱势群落。他们既有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又具有风险承受能力方面的脆弱性。因此,基于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基本生存公平、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步、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与社会具有接纳弱者义务的理念,极有必要对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存状态给予高度的关注,构建完整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既成为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又成为时代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二、“多支柱、梯度扶助”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设计

构建完整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应包含政府保障计划、企业保障计划、个人补充保障计划和社会慈善事业补充保障计划四个支柱,同时应具有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提供的基础保障,属于低层次内容,覆盖全体残障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型养老金、基本医疗救助、公益就业扶持、免费义务教育等。第二层次是由政府和企业提供的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配套保障,属于中层次内容。包括社会救助(由政府提供的残障人员生活补贴和企业内部提供的互济救助)、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福利(福利供养、就业安置、创业优惠、住房补贴、供暖补贴、教育补贴等)、社会服务(如就业指导和培训、举办文化体育活动、建设无障碍社会环境等)四方面内容。第三层次是由个人自身和社会慈善事业提供的补充保障,属于高层次内容。它是在前两个保障层次基础上,满足残障人员较高层次的发展需求,为其参加社会科学、文化、体育等活动创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有力支持。上述三个层次紧密衔接,构成了一个梯度分明而又相互联系的保障体系,这里称之为“多支柱、梯度扶助”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国社会保障内容的基本分类,“多支柱、梯度扶助”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应由残障人员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含残障人员就业)、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子系统构成。

1.社会救助子系统

第一,政府救助应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救助、临时救济、康复救助等项目。首先,继续将残障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中,做到应保尽保;对接近低保而又未达到低保线的边缘户给予救助;对一户多残、一户重残的残障人员家庭,通过政府财政安排使之享受定期化、制度化的社会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其次,临时救助包括节日救助和突发性事件救助。再次,政府应加大对残障人员的康复力度。对残障人员康复治疗的费用,由市政府及残联设立残障人员康复基金中给予部分报销;对于社会救济型残障人员,除了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应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作为扶贫解困的形式。第二,民间救助。在建立残障人员的社会保障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要之间的空白。依托社区残障人员协会,大力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引导非营利组织积极开展残障人员社会保障服务。还可以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来建立残障人员生活保障基金等。

2.社会保险子系统

第一,针对有劳动能力的残障人员社会保险。城镇残疾职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对于有工作单位的残障人员,用人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次,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障人员也应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政府应对其进行补贴。第二,重度残障人员社会保险。政府应帮助无业贫困残障人员和重度残障人员解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问题。对于社会救济型残障人员,政府应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3.社会福利子系统

第一,福利供养。中国《残障人员保障法》规定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障人员应予以供养、救济,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应按规定安置收养残障人员。第二,就业安置和创业优惠。可以考虑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安排残障人员就业。如民政、残联系统等有关部门可举办一些集中安排残障人员就业的福利企业,也可建立精神病人的工疗农场。此外,政府应倡导成立若干行业协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对安排残障人员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差额人数向残障人员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障人员就业保障金。对于有创业愿望的残障人员,应为其培训并提供低息小额贷款、减免税收等政策,帮助其创业。第三,教育福利。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应根据其特殊需要实施特殊教育。同时还需要大力发展残障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将培训与就业一体化。在费用方面,政府现已免除包括残疾学生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并对高中、职业教育和大学阶段的费用给予部分补贴。在资金来源上,政府财政应承担主要责任,并提倡社会捐资助学,多渠道筹集资金。第四,政府还有必要对贫困残障人员的住房、冬季取暖等最基本生活需要进行补贴。

4.社会服务子系统

第一,积极发展残障人员文化体育事业。定期举办残障人员运动会、艺术节、智能竞赛等,同时建立残障人员图书馆、俱乐部和活动站等,丰富残障人员的文化生活。第二,建设无障碍社会环境。根据市级财政状况和残障人员基金情况,可以免费或优惠为残障人员提供轮椅、助听器或手杖等必备用品,并对残障人员搭乘公共汽车、火车,进入公园、盲人读物邮寄等给予优惠或免费。政府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促成尊重残障人员、帮助残障人员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三,逐步建立多维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残障人员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提供与残障人员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帮扶服务;以家庭为基础开展残障人员社区康复;残障人员再就业服务;残障人员的文化生活服务;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心理辅导服务和维护残障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

参考文献:

[1]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手册[K].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2] 程凯.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结果及其对策[C].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2007.

The framework design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the disabled in China

ZHANG Jin-feng1, YANG Jian2,ZHANG Xiao-meng2

(1.China center for social security research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2.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36 ,China)

Key words: China; the disable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责任编辑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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