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管理范文

2023-09-16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1篇

一:目标用户:持有《医生证》普陀区乡村医生

二:活动内容:乡村医生凭医生证办理新入网指定套餐,在网2年且每月保底消费68元即可获得价值600元手机一部及新号码一个。 三:业务规定:1.新入网指定套餐为神州行大众卡且减免月租费1年. 套餐说明:

2:保底消费指每月最低消费,不含SP费、信息费等代收费内容。若当月消费额度未达到每月最低消费68元将按68元额度。

3.同时需开通新业务来电助手、GPRS5元包月

4.办理该乡村医生手机套餐必须有担保方式:单位担保,二证合一担保。

四:活动机型:诺基亚N2322手机

外观样式: 直板主屏尺寸: 1.8英寸屏幕颜色: 6万5千色机身颜色: 蓝色铃声: MP3铃声摄像头: 无摄像头标配 锂电池(800mAh)、诺基亚便携式充电器(AC-3)、诺基亚电池(B

L-5C)、用户指南音乐播放 内置播放器, 支持MP3等音频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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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特点:圆润弧型翻盖设计,手感舒适;俊朗啡的色彩喷涂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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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功能:电子书、收音机功能、游戏机功能、MP3功能等

业务操作:2年协义期内,每月出帐时非本人支付68元,其超出费

用由个人支付。协义到期后,每月出账时非本人支付50元,超出部

分仍由个人支付。

乡村医生手机套餐营销方案二

一:目标用户:持有《医生证》普陀区乡村医生

二:活动内容:舟山市普陀区乡村医生凭医生证办理新入网指定套餐,

在网2年且每月保底消费68元即可获得价值1100元手机一部及新号

码一个。

三:业务规定:1.新入网指定套餐为神州行大众卡且减免月租费1年.套餐说明:

2:保底消费指每月最低消费,不含SP费、信息费等代收费内容。若当月消费额度未达到每月最低消费68元将按68元额度。

3.同时需开通新业务来电助手、GPRS5元包月

4.办理该乡村医生手机套餐必须有担保方式:单位担保,二证合一担保

活动机型:诺基亚N7230或三星3601

基本功能

内置天线 | 内置振动 | 时钟 | 录音 | 语音拨号 | 情景模式 | 免提通话 | 话机通讯录 | 通讯录群组 | 通话记录 | 待机图片多媒体娱乐 :

飞行模式MP3播放器 内置;拍照功能 拍照功能:内置主相机:320万像素CMOS传感器照片分辨率:多种照片分辨率

选择连拍不支持 诺基亚7230-机身细节图(16张)照片特效:支持照片质量:多种照片质量选择视频拍摄:有声视频拍摄视频播放 多媒体视频播放FM收音机 内置Flash播放 MacromediaFlash Lite 3.0内存容量 45MB存储卡格式 支持T-Flash存储卡;支持microSD卡扩展,最大16GBJava扩展 JavaMIDP 2.1

数据应用功能

蓝牙接口: v2.0,支持A2DP数据业务: GPRS,EDGEJava扩展: JavaMIDP 2.1WAP上网: WAP上网WWW浏览器: WWW浏览器数据线接口: microUSB接口扩展卡: 支持microSD卡扩展,最大16GB

个人助理

闹钟 | 日历 | 计算器 | 秒表 | 记事本 | 日程表 | 货币换算 | 单位换算 | 世界时钟Flash播放: MacromediaFlash Lite 3.0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2篇

收稿日期:2011-08-19

作者简介:林涵(1943—),女,上海市人,教授,研究方向:环境科学。

童兵(1942—),男,浙江绍兴市人,特聘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新闻传播理论。

摘要: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动表现为:良好的生态环境及其保护为新闻传播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成功的新闻传播保障着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其一,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并重的理念与方针;其二,全民环境意识的强化和社会生态文明风尚的建构。环境新闻工作者肩负重大的社会使命,应有更好的科学意识和知识准备;应有良好的守法意识和法律修养;应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

关键词:新闻传播;生态环境;环境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

文献标识码:A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奉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新闻传媒对大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环境状况、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环境信息的公开传播,是环境新闻工作者重要的社会责任。

一、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动

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有着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新闻传播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优化,而在另一些特定的条件下,新闻传播也可以导致生态环境的衰败和破坏。这是从新闻传播活动社会功能的角度说的。如果从新闻传播对于生态环境,或者从生态环境对于新闻传播互动的角度讨论,那么这二者又有一种互为依存、互为影响的关系。简言之,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为新闻传播提供雄厚的物质条件,成功的新闻传播能够保障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先来讨论: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新闻传播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

西方新闻界有一种“经验之谈”:最大的坏事是最好的新闻。无论从突发事件同民众的相关性——同民众利害关系重大的新闻事件被公开报道之后,其新闻价值也大;还是从民众的求异心理需求——民众对不同寻常的事件往往有强烈的求知欲望的角度来考察,这种经验之谈都不乏其理由。因此,在中国,在我们四周,如果发生了严重的环境事件,发生了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危害的事件,新闻界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应该力求在第一时间,并且力求从事件现场向民众推出这些严重事件的第一手报道。一般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环境新闻记者对于所在地的环境事件或环境问题力求首发报道,是环境新闻记者的使命。

但是,第一,在民众日常的生产劳作和社会生活中,一般不会发生太多涉及环境问题的事件,尤其是严重的环境事件。正常情况下,生态环境的运行和变迁,总是在常态下进行的。第二,记者的目光,不能总是盯着可能发生的严重突发事件。记者的注意力,主要应该关注常态下生态环境的存在、运作和变迁。因此,良好的、健康的生态环境总是环境新闻记者常处的工作环境和获取新闻信息的来源。事实也证明,日常生态环境完全可以为新闻记者提供充分的新闻信息资源。

新闻是变动信息的及时传播,没有变动就没有新闻。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有序和有效的管理之下,总在发生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环境新闻记者依靠日常构建的信息获取渠道,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和相当的空间里,以不太高的成本获得生态环境生存状态、测试数据、变动发展的信息,及时报告给社会和公众。他们的作品在社会和民众中传播之后,社会和民众对这些新闻报道的反响,对新闻传媒的评价,对记者及其作品的满意度等大量的反馈信息,也可以通过以往建立的渠道及时流传回记者与传媒。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正是这些源源不断的反馈信息,不仅使环境新闻传媒及时了解已有传播的效果,而且能够据此设计和改进后续报道的内容,准确地把握改进的力度。

环境学家将环境问题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类。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造成,如地震、洪水、干旱、滑坡等灾害。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所引起。它又可细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两种。环境污染由于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引起环境质量下降,危害人类健康,影响人和生物正常生存发展。生态环境破坏指生态环境由于人为的直接作用遭致破坏,如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导致森林植被破坏、草原沙化等生态环境破坏。所有这些情况与现象,都为环境新闻传播提供了内容广泛的信息资源。

接着要讨论的是,成功的新闻传播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

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新闻传播对社会经济基础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无数生态事件和生态环境由于媒介进入而发生转变的事实,对此已经作出了完全肯定的回答。当然,传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用,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新闻传播的方向一定要正确,信息发布的数量要适宜。换言之,只有方向正确、数量精当的新闻传播,才能保障和支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11月

第11卷第6期林涵,等: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动及环境新闻工作者的责任

人类曾经吃够了由于信息传播方向错误或信息流量失当所造成的生态环境衰败的苦头。“大跃进”中,为达到不切实际的冒进指标,新闻传媒鼓动城乡乱砍滥伐,大建“土高炉”,为“1 070万吨钢铁”而不惜破坏生态环境。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不少地区为了GDP“两位数递增”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工程”,破坏城市绿地大力开发房地产,乡村过度放牧致使土壤荒漠化,沿海不少地方盲目引进污染产业,使河流、大气、土壤等被严重破坏。出现这样令人痛心的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同当地及全国的新闻传媒片面鼓吹、错误引导不无关系。相反,新闻传媒的环境传播如果方向正确,信息数量到位,则不仅可以动员人民群众起来反对和防止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政策、决策、行为,而且能够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地保护环境,保护家园,使污染得到扼制,使生态环境得到良性发展。

新闻传媒保障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有许多手段和方法。首先是设置议程,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吸引政府和民众关注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的某些政策、决策、举措,提高警觉和加强防范。而对于有利于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的政策、决策、举措,传媒则通过议程设置加以提倡、推介、支持。通过这种扶正祛邪的新闻宣传,使一个国家、地区、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目标、有规划、有举措,破坏生态环境的人与事则能及时受到揭露和抨击。

其次,新闻传媒可以针对某个有代表性的环境问题或环境事件,作为典型加以剖析和评论,力求在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下,在民众积极参与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解决。通过这样的典型解剖,张扬正气,压制邪气,造成一种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好风气。同时通过这类老大难问题的破解,增强生态保护的信心,提升媒介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新闻传媒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该充当耳目和喉舌、先锋和勇士。

再次,新闻传媒可以有计划、有重点地推介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本国一些省市和部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决策、经验和教训,为本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破解环境事件和环境问题,提供目标、样板和做法,推动环保部门的管理工作。

此外,新闻传媒对于广大民众和政府工作人员有着教化和劝服的作用,可以在他们中间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经验,通过批评分析有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落后观念和不良习惯,使他们提高认识,克服陋习,积极投身环保事业。新闻传媒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化,推广绿色产业、绿色工程、绿色产品等方面还可以发挥商业营销的作用。

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动既存在着机理上的必然性与可操作性,又各自受到特定条件的限制。我们的目的是寻求和发挥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的规律与机制,防范与克服由于不尊重规律和机制所带来的危害与影响。

二、实现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条件

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互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长期实践经验表明,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并重的理念和方针,是最重要的前提。

如何摆正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使两者和谐平衡齐头并进,中国是在得到教训之后才开始有正确认识的。我们前面提到,1958年全国开展全民大炼钢铁运动的时候,从主要领导人到一般干部的头脑里,基本上没有环境保护的观念。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这种经济发展依然是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上的,城乡不少地区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增长,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兼顾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及环境的全面提升,必须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理念和方针,被突出地提到党和政府以及亿万人民群众面前。

强调经济快速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是目前全球通用的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具有综合性强和简便易行的优点。但是,这一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结构,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社会福利水平,更不能代替生态环境变化等一系列相关指标。因此,我们“要以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思维方法看待国内生产总值,防止任何片面性和绝对化。要把加强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建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①。

但是,在改革开放30余年中,尤其是最初一段时间,不少地区和部门片面追求GDP指标的增长。有的强调“穷则思变”,认为有了GDP就有了一切。有的认为先把GDP搞上去,以后再抓社会建设和文化发展。有的追求高指标大发展,认为GDP是硬指标,其他则是软指标。他们见项目就上,有投资就引进,不顾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不惜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在这种片面的经济发展观指导下,几十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快速发展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沙尘暴、污浊的空气、年年爆发的蓝藻、暴雪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频频发生,近几年越来越严重的地质灾害,使中国面临着一些世界上最严峻的环境挑战。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城市里,中国占了一半,同时有300余个城市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据报道,中国每年死于呼吸道感染的人多达40万,这其中,空气污染是致病的直接原因。在被检测的500个城市中,超过一半出现酸雨。197条河流中只有不到一半可以用作饮用、游泳或养殖。七大水系中的五个被归为重度污染。从这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以牺牲环境而实现的经济高速发展,是不可取的。现在我们执政的理念和政府行政的目标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的全面进步;在GDP上去的同时,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这种新的理念和目标下开展新闻传播,就有了明确的方针和全面衡量新闻传播成效的评价标准。

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实现良性互动,全民环境意识的强化和社会生态文明风尚的建构是又一个重要条件。

环境意识是人们对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保护这个生态环境的认知程度,以及为保护环境不断调整经济社会行为、协调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自觉性。如果把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视作人类的绿色家园,那么认知和爱护这个家园,以及为保护这个家园不受损害而积极努力的自觉性,就是一个人的环境意识。新闻传媒对于培育民众的环境意识,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通过细水长流的环境新闻传播,不断地连续地告诉民众所处的生态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动,使他们逐渐养成关心自己家园的习惯,把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自觉地同生态环境的质量联系在一起。

第二,通过对有代表性的环境问题的剖析,使民众及时知晓自己周边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及原因,激发他们参与变革的热情,自觉地投身保护绿色家园的活动。

第三,通过对相关生态环境管理文件的学习和解读,使民众正确掌握环境传播政策和方针,主动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和工作。

第四,通过介绍世界发达国家成功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和方法,使民众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好绿色家园的水平。

第五,通过对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及行为主体的监督与批评,提倡保护绿色家园的正气,抨击破坏生态环境的邪气。

第六,通过动员和组织民众参加绿化家园、治理环境污染的各项活动,支持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培育民众的环境意识,培养环保骨干,张扬环保舆论,落实环保规划。

民众有了自觉的环境意识,就可以能动地推进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环境意识是这种互动作用的内在力量。这种力量,深藏于亿万民众内心之中。

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也是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互动的一个条件。生态文明首先是人性与生态性全面统一的社会形态。一个人只有把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完全同自然环境融成一体,才会像珍爱自己生命那样珍爱自然环境。其次,生态文明是一种现代生活方式,即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自己的使命,厉行节约,适度消费,崇尚精神和文化的享受。第三,生态文明也是一种社会发展模式,它注重可持续经济发展,追求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致力于提升民众的环境意识。上述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构成了生态文明风尚。一个社会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有助于形成关注传媒、参与传媒、使用传媒的新闻文化氛围。所以,一个社会能够高扬生态文明风尚,民众普遍具有自觉的环境意识,是新闻传播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三、环境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我们对环境新闻的界定是:通过新闻媒介对公众关注的涉及环境状况、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环境信息的公开传播。在中国,经过20多年沿革与发展,环境新闻显示出若干变化的趋势,主要有:

第一,环境新闻所展示的报道面,由狭隘的小环境走向大环境,由单纯的环境传播走向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环境新闻的内容,从原来的环境卫生、废水废气废渣的三废治理,逐渐扩大到整个环境生态系统,由原来的工业污染治理发展到环境政策、环境与经济、环境与法治、环境与科技、环境与社会及至今天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环境新闻的报道风格,由以揭露与曝光污染事件、污染现象的报道为主,发展到既有对污染的揭露,又有对优美环境的赞扬。大量的环境新闻既充分揭示了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加快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

第三,环境新闻的报道方式,由单个或少数媒体发展到多媒体,由新闻传媒单兵作战发展到新闻舆论监督同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环境新闻通过多媒体协同作战,不仅监督有关部门加快治理进程,更有力地促进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实现我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这种新闻传媒新变化的态势下,环境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也就更为重大,更为艰巨。

环境新闻工作者首先是新闻专业工作者,所以他们首先要承担一般新闻工作者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几十年来环境新闻的发展表明,环境新闻工作者除了承担一般新闻工作者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还应承担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社会责任。这首先是由环境传播所担负的神圣使命和环境新闻的特点决定的,其次也是由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此外还是由环境新闻工作者所承担的要尽快提升民众的环境意识这个任务决定的。因此,他们必须具备专门的素质与修养:

第一,环境新闻工作者应有更好的科学意识和知识准备。环境新闻涉及包括环境科学在内的各方面知识,环境新闻工作者应该是知识型、学者型的新闻专业工作者,在科学知识方面应有全面的涉猎和准备。对环境问题的分析和对环境事件的解读,这些知识尤为重要,如稍有不当,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引发新闻官司,给当事人和新闻传媒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环境新闻工作者应有良好的守法意识和法律修养。环境新闻常常涉及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的披露与分析,而后者又常常同主管部门的渎职行为有直接关系,对这些问题与事件的调查报道可能会引发媒体同主管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冲突。环境新闻工作者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任务。因此,他们应该懂得法,掌握法,用法律作武器,具备强烈的依法办事的意识,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律修养。此外,环境记者同相关当事人相处的时候,更应谨慎小心,严格律己,决不能被对方收买,守不住法律底线。

第三,环境新闻工作者应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有学者认为,环境新闻可以说是一种危机新闻。因此,做好环境新闻,必须具备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意识除了来自记者关心生态环境健康、心系天下百姓的社会责任感外,还来自记者敏锐的发现环境问题的能力,善于透过蛛丝马迹,发现矛盾和疑点,预测环境问题对公众和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威胁,预测环境问题背后复杂的利益冲突。

很多环境问题可能会陷入选择的两难困境。特别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两难处境更加尖锐。比如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破坏、发展矿业与矿山污染、地方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恶化。在环境问题带来的两难选择中,受众所希望得到的,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信息,而且更希望获得清晰深入的分析和积极合理的解决方案。因此,环境新闻要求记者有很强的把握全局的眼光和能力。

美国密执安州立大学奈特环境新闻学中心主任詹姆斯•戴特金一次在中国记协演讲时,提供了一个国际调查机构的统计资料,在接受调查的2万多名媒体受众中,92%的人表示对环境题材的新闻感兴趣,这个比例仅次于对犯罪题材和地方新闻的兴趣。调查还显示,受众对环境新闻的关注度呈增长趋势。据每年开展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统计,中国受众对环境新闻同样表示出深厚的兴趣。因此,环境新闻工作者一定要不断地增强社会责任感,克服各种困难,为亿万受众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的环境新闻,为保护中华民族的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注释:

①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组织编写:《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Interaction Between News & Communication and Eth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Environment News Reporters

LIN Han1, TONG Bing2

(1.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China;2.School of Journalism,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China)

Key words:news & communication;ecological environment;environment news reporter;social responsibility

(责任编辑刘传红)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3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经济不发达,农民生活水平低下不够富裕,要实现以上目标,乡村治理中财务管理是关键。农村财务管理能够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现农村和谐幸福、社会治安稳定。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一直是党委、政府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纵深下沉,实现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的不断延伸是努力工作的方向。

我国的乡村治理发展历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社时期,村级组织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管理机构,对外名称为某某村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是基本生产单位,农民共同生产劳动,共同应对生产生活中的公共事务,在自给自足的同时必须向国家输出资源。建国期初,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资源贫乏,国家的农业资源主要来源于农村,生产大队的主要任务就是抓生产,修水利设施,确保粮食丰产丰收。二是联产责任承包到户时期,以农户家庭为独立经营的生产单位,村级组织虽然不再统一组织农业生产,但是村生产大队与农户之间依然存在领导关系,依法向耕种集体土地的农户收缴国家资源、生产大队收取管理费,剩余部分归自己支配,生产大队职能变化不大。三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再向农村提取资源,村级集体组织逐步转变为向农户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事务为主要职能,发展村集体经济为辅的次要职能,生产大队组织名称随即改名为村民委员会。

现今我国的乡村治理正处于第三阶段。此时,国家由农业大国变为工业强国,经济力量雄厚,国家加大了向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对农村资金的投入,国家依法治理农村,逐步介入村级治理的各个环节、具体过程,村干部自主决定的权力越来越少,实质治理的权利也越来越少,为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越来越多需要按上级规范和程序进行形式治理。上级的主要考核标准也就变成是否按程序、是否合规。国家治理政策变了,可乡村治理跟不上,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虽然,各级党委、政府经常组织农村干部外出学习,推广先进地区的农村治理经验,属于搬着石头过河的摸索阶段,不切合当地实际完全照搬,管理形式呆板、教条,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通过分析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存在问题浅谈一下相应的策略。

一、乡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经营管理跟不上,不能适应21世纪现代化办公需要,从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人财物的严重浪费。

农村财务管理不严谨,政策支撑跟进不到位,财务核算不科学,代理记账造成业财两不相融。

形式主义、经验主义严重,工作方式呆板无创新、工作态度懒散且应付,为了做完工作而工作,无革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执行存在教条主义,过于拘束“四议两公开”形式,各种工作检查只看是否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农村宗族势力横行、干部派性强,矛盾多,沟通交流机制不畅通,顾虑重重,工作开展不顺利。农村干部实行群众选举制,怕干工作惹人,影响自己的前途。

二、乡村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党委、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村级管理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

认为农村工作不好干,群众素质低,村级情况比较复杂,不好管理,既然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也不想多管,怕引火烧身。再加上实行“村账乡监”制度,认为财务不出问题就行。正是这种错误认识,导致乡镇及村干部对村级事务管理不够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了事,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

认为制度已经建立完善,所有事情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就行,遇到问题不敢表态,怕担责。

(二)乡镇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差

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村内群众常以自己的私利以这样那样的借口阻扰工程,然后贿赂村干部,村干部以工作好开展为由把工程承包给自己的关系户。还有的干部阳奉阴违,带头违反财经制度,使制度形同虚设,造成财务管理问题层出不穷。个别领导忽视这种现象,怕管严了不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

(三)群众参与意识不强

不涉及自己利益的事情不愿意多管,怕引火烧身。再加上群众看不懂账目,又不懂得财务法规和制度规定,所以对村里的账目不看也不问,导致民主监督的作用无从发挥。行政村虽然都设有内部民主理财机构,但许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干部关系比较好,靠互相帮忙通过选举才进入班子工作的,利益相连,难以起到监督作用。部分村的理財组成员和村干部有矛盾,之间工作不能相互配合,村干部都以各种借口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工作,遇到有些工作确实需要签字的由当事人出面单独找监督委员会成员一个一个签字,使会签制度流于形式,造成民主监督失效。

三、乡村财务管理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已经对村级组织治理提出了新方向和要求,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农村干部放权,根据自己村情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使村级管理有章可循,提高管理效率。如村级财务预算制度、村级用工审批制度、困难户救济制度,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等等。通过制度和一定的工作程序来管理好农村事务。

当前情况下,村委会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国家政策,特别在这届村委换届时,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目的在于提高中央政策在农村的执行力。经济放开后,大部分人都忙于打工挣钱,根本没有时间过多地参加会议,我们应该根据政策精神,不必凡事都要求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政府安排的惠民工程不必非要都执行“四议两公开”流程来考核,对于一些技术要求不高、金额不大的小型工程项目,按市场价位定价,简化招投标流程,执行抓阄制度,体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就行。

(二)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核算水平

1、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构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平台,成立农村财务监管、核算管理中心,利用网络电算化、信息化管理。实现纪检、农经等管理部门数据共享,便于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农村收支预算制度,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核算水平。

改进代理记账的管理模式。各村的财务由各村会计记账核算,凭证制作必须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审核通过后,会计数据方可上传网络管理平台。各村自己会计核算,保证了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2、加强农村会计队伍的建设

实施财务人员择优选择制度,对农村会计岗位实行公开招聘、考试录用、争竞上岗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把一些业务理论强、工作能力优的人员吸收到农村会计队伍中。

坚持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规范业务行为,提高干部待遇,使他们安心工作。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保持村级财会队伍相对稳定。

建立严格的培训考评制度,三资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胜任财务管理工作,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更换。

3、坚持农村财务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根据全年的收入制定预算支出,优先民生、公益事业支出制度。

(三)建立村干部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机制

国家政策宣传与解读深入民心,让百姓理解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使国家政策顺利实施。

(四)发展经济,造福群众,让老百姓享受安居乐业的生活

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壮大三资产业规模。进行土地集中收回流转承包,进一步助推农业产业优化发展,使土地好出租,租金高,同时带动了当地的农副产品生产和旅游产业开发等项目的发展。

科学合理购置固定资产,获取收取稳定资金回报。近年,国家新农村建设运动如火如荼,特别是表现在各地农村居民集资建楼,优化居住条件,同时居民楼临街门面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收归集体所有,从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各地城郊,利用交通位置优越的地段投资开发商业楼盘,对外出租,做到资产保值增值。

精准解读政策,合理利用资源。农村社区可以充分利用政府公益基础设施投入,开发荒山、荒沟。设计规划图纸,利用民间资本,制定地方政策,提倡灵活经营,既搞活了经济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结语

基层农业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动员村民,动员并组织村民参与治理的前提就是将村集体当作一个利益共同體,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让村民通过合法科学的选举,从而产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干部和干事创业的村三委。前些年,干部干不干,村民说了算,制约了部分基层干部的创业激情,工作中怕惹人,结果造成了部分村民以无理的上访、告状来要挟村干部,从而侵占集体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给各级部门造成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国家已经认识到了农村问题的严重性,对那些无理上访、缠访的坚决进行打击。近年来,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人选经过组织考察认可后,再经过群众选举认可方能担任。通过制度设计让政府和农民都认可的村干部有能够作为的空间与制度条件,提升党委、政府的政策在农村执行力。

(作者单位:洛阳市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泉州市

Ecosystem Management of Rural Tourism in Quanzhou

YE Xin-cai,LI Hong-bo,ZHANG Guo-dong

(School of Tourism,Huaqiao University ,Quanzhou 36202 China)

Key words:rural tourism;ecosystem management;Quanzhou City

乡村旅游发源于19世纪中期的欧洲,长期以来作为乡村经济发展与复苏的一种有效催化剂[1]。近10多年来,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其它国际组织的大力推动下,乡村旅游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推广,并成为现代国际旅游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2]。在生态旅游观念的推动、国际旅游的示范和脱贫致富政策促进下,尤其是国家旅游局将1998年和2006年分别确定为我国生态环境游和乡村游主题年的举措,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兴起。

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已经积累了不少成果,其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概念界定、与乡村可持续发展关系、发展动力机制、社区居民参与、女性问题、发展策略等方面[3-6]。学者们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管理研究较少,常把乡村旅游管理中的问题看着为一个个纯粹的自然环境、工程建设或社会问题来研究,采取一些单靠经济或工程手段来解决和补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危机,极少顾及整个生态系统的长效性,而导致管理和调控失败。笔者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探讨乡村旅游的生态系统管理相关问题,提出泉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系统管理建议,为我国制定乡村旅游区域化管理模式提供参考。这将对保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重要作用。

一、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组成与特点

目前,乡村旅游活动主要表现类型有乡村自然风光旅游、农庄旅游、民俗风情旅游等,体现出活动对象上的独特性、时空结构上的可变性和分散性、主体行为的参与性等特点。这些活动离不开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其它因素,即离不开由自然要素与人文要素构成的旅游生态系统[7]。结合景观生态学理论、乡村旅游的活动形式及其特点,笔者将乡村生态旅游系统界定为地球表层系统中,乡村旅游活动与其所依存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体系。乡村自然环境系统是由大气、水文、地貌、土壤、生物、景观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是维持和发展乡村旅游的物质基础和根本保障。乡村社会环境系统由乡村的人口状况、居住条件、市政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组成的人文综合体,主要研究人类生活、旅游活动与各种人为干预和创造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乡村性特色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无穷动力和源泉。乡村经济环境系统以人为资源为核心,由乡村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交通、信息、金融等产业子系统组成经济结构体系,是乡村旅游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

乡村旅游生态系统包含多级生态子系统及多级要素,这种多级、多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决定了该系统具有系统多层次、结构交叉、能流复杂特点。在不同的时空尺度下,自然生态系统或景观的结构形式和复杂程度差异很大,由此形成该生态系统多样、时空变化性特点。乡村旅游生态系统既与周边的大旅游环境、城市和大景区存在一定的物资、能量和信息联系,又依赖地方自然生态环境和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因此,乡村旅游生态系统既是开放性的生态系统,又是个具有封闭性和地方性的生态系统。这种地方性、资源依托、相对封闭的生态系统,极易受人类旅游开发活动的干扰和破坏,具有不稳定和脆弱性特点。

二、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理论框架

生态系统管理学的诞生至今,由于研究对象、目的和专业角度的不同,生态系统管理的定义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任海、邬建国等将生态系统管理界定为基于对生态系统组成、结构和功能过程的最佳理解,在一定的时空尺度范围内将人类价值和社会经济条件整合到生态系统经营中,以恢复或维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持续性[8]。结合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的组成与特点以及前人对生态系统管理的定义,笔者认为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核心是在一定的时空尺度范围内,以一种社会、经济、环境价值平衡的方式来管理乡村旅游开发活动,保持乡村自然、社会和经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及整个乡村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恢复力,满足社会非商品价值和生态公益的要求。

在生态系统途径的应用过程中,应重视人類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以及生态系统为人类持续提供服务功能的能力,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进行思考和制定行动计划框架。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基本思路是在对乡村旅游生态系统边界确定和功能定位基础上,确定乡村区域可持续发展目标,对乡村生态系统可持续性和管理问题现状分析,进行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体系构建。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体系由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目标、管理内容和管理措施等构成。

乡村生态系统管理主体即管理者(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协会、旅游投资者、经营者和当地居民,不同类型的管理主体在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中的作用、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是不同的。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的客体是指管理对象,包括乡村旅游地和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其中乡村旅游地是指乡村旅游生态环境系统所有组成部分,如乡村自然环境的地貌、土壤、动植物等,社会经济系统的以人为中心形成的人类生活、旅游活动与各种人为干预和创造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乡村产业等。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主要指有关管理部门、经营者、导游、当地居民和旅游者。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目标和内容主要是指保护乡村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生态完整性,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稳定以及资源环境质量,提升旅游体验,确保乡村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管理措施包括完善管理体制、旅游规划管理、旅游利益相关者管理、环境动态监测与保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三、实证研究

(一)泉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与管理现状

泉州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北纬24°22′- 25°56′,东经117°34′-119°05′,面积11 220.5平方千米。泉州市广大乡村地区蕴藏丰富的奇山秀水、名胜古迹和乡土风情,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良好条件。福建省、泉州市围绕国家旅游局提出的“2006中国乡村旅游年”这一主题,分别推出“海峡西岸乡村游”和“十佳魅力乡村评选”活动,促进了泉州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泉州市乡村旅游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呈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目前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乡村旅游管理体制不健全

泉州市乡村旅游区尚处于开发的初始阶段,发展还很不不成熟,其管理经营体制很不健全。乡村旅游管理机构、管理条例和政策没有确立,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方面有较大欠缺,现在的管理基本上依赖强制手段,而且执法渠道不畅,执法手段不严。出现旅游、建设、文体、林业、农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多头管理和难以协调问题,甚至出现了将旅游、环保部门撇在一边,乡村政府部门和经营者擅自搞乡村旅游的现象。结果是只讲经济不管生态,乡村旅游生态系统健康受到挑战。

2.乡村区域旅游规划滞后

不少地县、乡没有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纳入全市大旅游环境系统,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而是任由当地政府和经营者进行盲目的投资与开发,甚至出现了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导致资源开发的产品类型单一、档次低下、特色不强。各地的乡村旅游产品雷同、重复较多,主要采用农业观光园、采摘果园、垂钓等形式;民俗旅游产品多限于民俗文化村、民俗节庆活动项目、民俗博物馆等;旅游产品缺乏营销策划,具有闽南特色民俗文化、民居、风土人情等开发的广度、深度不够,不能满足游客多层次、多样化和高文化品位的旅游需求,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此外,景点和项目开发上没有较完整的规划体系,旅游资源开发空间、时序混乱,出现人工化和城市化现象。

3.政府支持与资金投入不足

政府虽然采取了类似“十佳”评优的一些活动和鼓励政策来引导乡村旅游发展,但支持力度不够。据调查,分别有30%和33%游客对泉州乡村旅游的交通条件和环卫实施状况表示不满。乡村旅游发展先决条件如交通、通讯、环卫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费用较高,靠村民和旅游开发经营者是无法解决的,需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如德化、永春等乡村旅游资源较好的地方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仍然很薄弱,制约了其旅游业发展。另外,农村金融改革滞后,面向农民贷款的银行仅有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信用社,而且贷款也仅限于农业生产类,贷款额度小,因此,旅游经营很难依托银行获得资金支持,乡村旅游接待设施规模和档次难以改善和提高,难于满足旅游者的需求。

4.旅游管理与经营者素质低

目前泉州市乡村旅游的管理者与经营者大多是农户和村镇领导,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也基本上是农户家庭成员。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大多未受正规专业教育培训,缺乏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能力,对接待知识了解不多,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较差。服务不到位,管理工作混乱,缺乏系统性,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据调查,30%的游客对泉州乡村旅游服务不满意。

5.乡村旅游市场不稳定

一方面,乡村网络、通讯设施条件较差,造成乡村旅游信息不畅,一般的旅游经营者还难于实施预约和预订措施;另一方面,相邻或相近区域的乡村旅游开发类型单一、重复开发现象明显,旅游产品雷同。调查中发现,70.6%的人选择与朋友、家人、同事结伴出游,泉州市仅有少数小型旅行社能在节假日组团开展乡村旅游,因此,乡村旅游的市场很不稳定,旅游经营者的住宿、餐饮等实施使用率很低,经营效益大大低于原来的期望,旅游相关产业链也很难形成。

6.资源环境破坏和文化退化

泉州市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同时,许多地方过于注重眼前利益,而对如何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缺乏应有的思考,旅游开发存在投资规模不大、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分散、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等现状,跨行政区域乡村旅游开发与保护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从而造成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破环。旅游业发展给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加快乡村城镇化步伐,从而出现在具有乡村风貌的地方建设与景观不协调的城市建筑物,如具有闽南特色许多古厝、古民居被城市化的建筑物替代。乡村青年男女模仿城里人的衣着打扮和生活方式,结果导致乡村旅游地文化退化、旅游吸引力衰减、游客体验质量变差。如惠安女民俗服饰文化原本是泉州旅游一大品牌和特色,现在正面临退化的边缘。

由上述可知,泉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和挑战,其实质问题是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功能受到影响,表现为生活在旅游地的当地居民民和外来旅游者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旅游地生态环境质量和游客旅游体验质量的下降。

(二)泉州市乡村旅游的生态系统管理建议

1.完善乡村旅游管理体制

法律法规是规范和约束人们活动行为的准则。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泉州市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一套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合理的生态系统管理政策,增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人们对乡村旅游资源保护有法律依据。政府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一个由各相关部门、利益群体组成的能够切实发挥协调作用的乡村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小组,通过有效协调各方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

2.乡村旅游规划与产品体系管理

旅游生态学强调旅游规划的生态设计原则和多层次系统化规划模式。在规划过程中应从生态学角度出发进行旅游区划、旅游区的功能分区、旅游项目的生态化设计,有针对性地编制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从宏观到微观,多层次,系统、全面地对旅游活动进行科学规划,以保证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泉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尽快编制全市乡村旅游总体规划,指导各县编制相应规划,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在时间、空间上进行统筹安排,并拟定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和旅游产品体系。

泉州市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尤以古朴的民风民俗、典雅的闽南建筑、纯真的绿色生态、旖旎的滨海风光等为特色,可分层次、分时序、分区片构建泉州乡村旅游产品系,增加本地产品和商品销售,带动旅游产业链延伸,以扩大旅游乘数效应。根据泉州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现状条件,首先,应依托特色乡村自然景观、特色村寨和民俗文化建设滨海观光休闲旅游、乡村生态旅游、民居与民俗文化體验等核心层次旅游产品系列,致力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其次,依托富有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农业景观、乡村美食、乡村文化和土特产品等构建闽南农家体验游等辅助层次的乡村旅游产品系列;最后,充分利用泉州市“一地一特”的特点,发展旅游相关产业链,如乡村旅游工艺品、产品包装等作为乡村旅游拓展层次的产品系列。此外,应将泉州乡村旅游放在厦—漳—泉旅游大环境下,综合协调各乡村旅游地和周边旅游区的产品关系,共同建设闽南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旅游品牌。泉州村旅游产品体系见表1。

3.乡村旅游区土地生态设计

随着旅游活动的开展,乡村旅游区土地利用已经不仅仅是种植、林果业和渔业,还应包括水域、交通、城乡居民用地、旅游用地和乡镇工业用地等。人口、建筑、交通将大大增加,能量、物质、信息交换将变得频繁,这将导致乡村土地负荷增加,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形成一个个生态脆弱区。旅游生态学强调对旅游用地实施分层次、制定不同标准进行管理,针对旅游区内设施各个层次的生态要求,对区内旅游各类用地的配置做出严格的规定。因此,为了实现乡村土地生态系统水平向与垂直方向结构稳定以及系统的良性循环,需要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对重点乡村旅游区进行生态设计。乡村旅游区的土地生态设计应纳入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中,以保持生态平衡为目的,融净化、绿化、美化、生活于一体,重点设计农田生态体系、民居与道路绿化体系、周围防护林与景观体系,水系岸边绿化带等,确保乡村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4.旅游利益相关者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旅游经营者、游客、当地居民之间的协作对解决乡村旅游发展的制约问题起重要作用。乡村旅游区政府职能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成立乡村旅游生态管理机构,制定出乡村旅游相关管理办法或条例,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审批、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与监督,引导其逐步走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政府还应在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支持,改善乡村旅游地的交通、环卫、接待服务等设施。

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提高管理者、导游人员、旅游者地及当地居民的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至关重要。加强导游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不仅业务能力强,而且具备较高的环保意识和足够的环保知识,以便把环保知识不时地传递给游人,对游人进行生态教育。对旅游地游客的管理,旅游生态学强调的是采用旅游容量管理手段,通过旅游生态教育来塑造负责任的旅游者。旅游地的居民管理是实现乡村旅游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自然旅游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应鼓励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经营,通过生态宣传教育使他们的行为符合旅游生态系统优化的原则。

5.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与保护

乡村生态因素和人文因素是乡村旅游得以兴起的根基。乡村旅游开展所依托的资源不是靠恢复、模仿而再现的历史场景,更不是失去原有自然因素人为制造的民族风情。发展乡村旅游要以保护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为重点,维护乡村性和地方特色,走特色、规范、规模和品牌一体化的道路,实现乡村旅游产业化的基本目标,最终实现乡村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落实好四方面内容:(1)在研究旅游区的自然、感应、生态、经济容量基础上,求出最佳容量值,以实现最佳容量管理,对游客实行时间和空间限制和引导,确保乡村生物、景观多样性;(2)通过旅游环境审计,揭示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检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环境治理和整改措施和有效地解决传统经济理论对“外部不经济性”认识不足的问题;(3)通过社区参与的方式,提高周围居民的文化素质、环保意识及生活水平,或者吸引他们进行股份投资并获得旅游利益的回报,增强保护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主动性。(4)应用现代科技技术,如3S技术和环境监测技术对全市乡村旅游区的生态环境进行长期监测,为旅游开发、景区管理与环境保护提供科学的信息和决策依据,确保乡村旅游生态系统健康。

四、结束语

乡村旅游生态系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与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更需要鄉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协作,共同在一种复杂的社会政治和价值框架内,综合多学科知识,统筹考虑人、生物和自然因素,长期保护乡村旅游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所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 Cavaco,C. Rural tourism: The creation of new tourist spaces. In A.Montanari & A. Williams(Eds.),European tourism: Regions,spaces and restructuring,Chichester,UK: Wiley,1995:129-149.

[2] 周玲强,黄祖辉.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地理,2004,24 (4):572-576.

[3] Bramwell B,Lane B. Rural Tourism and Sustainable Rural Development[M].UK: Channel View Publications,1994.

[4] Ahn B,Bongkoo,Shafer C S. Operationalizing sustainability in regional tourism planning: an application of the 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 framework[J].Tourism Management,2002,23(1):1-15.

[5] Kneafsey M. Rural cultural economy tourism and social relations[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1(3):762 -783.

[6] Gasson R,Winter D M. Gender relations and farm household pluriactivity[J].Journal of Rural Studies,1992(8):387-397.

[7] 佟玉权.旅游生态系统的特点与研究方法[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12):418-420.

[8] 任海,邬建国,彭少麟.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及其要素[J].应用生态学报,2000,11(3):455-458.

(责任编辑:吕洪英)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

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 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来源:新华网)

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 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四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 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 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第三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违法活动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或者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乡村干部管理范文第6篇

时间:2014-08-03 浏览次数:516 次

鲁财行〔2013〕6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旅游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旅游局:

现将《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旅游局

2013年10月8日

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鲁政发〔2013〕16号)和《山东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行〔2013〕2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一)引导激励原则。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乡村旅游业投入的引导作用。以市场融资、社会筹资为主,财政引导扶持为辅,对乡村旅游业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突出重点原则。按照专款专用、突出重点的要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旅游规划编制、改厨改厕工程、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

(三)跟踪问效原则。加强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乡村旅游区域和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包括编制重点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以及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等。

(二)“农家乐”改厨改厕工程奖励。

(三)对乡村旅游重点市、县(市、区)、旅游小镇和特色村的奖励。

(四)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及宣传营销。包括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乡村旅游师资的培训等,以及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等。

(五)开展乡村旅游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 省财政厅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按不同用途分别下达给省旅游局和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财政局。其中涉及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宣传营销以及其他必要的全省性工作经费,由省旅游局提出具体使用申请,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列入省旅游局部门预算。乡村旅游区域和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农家乐”改厨改厕工程奖励、乡村旅游重点市县(市、区)及旅游小镇和特色村的奖励等专项资金由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分配方案并公示后,省财政下达给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财政局,然后再拨付给项目单位专项使用,相关奖励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旅游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 申请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条件:

(一)乡村旅游项目所在市、县(市、区)对乡村旅游工作高度重视,对改厨改厕等资金支持力度较大。

(二)项目符合全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在全省示范推广价值明显,规划科学,操作性强;资源保护项目是全省重点乡村旅游资源,有明确投资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责任明确,项目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四)乡村旅游教育培训须纳入全省统一计划,教育培训人员、时间、效用等达到标准要求(具体标准由省旅游局另行规定),从业人员培训以服务技能、接待礼仪、业务操作为主,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证书。

(五)重点支持的市、县(市、区)、旅游小镇和特色村已制定并认真执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在全省有引领示范作用。

(六)乡村旅游经营业户申请改厨改厕奖励,要符合《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全部达到配备抽水马桶、淋浴、冰箱、卫生消毒等基本设施,实现餐具及时消毒、食品生熟分开、厕所清洁卫生、客房被褥一人一换。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每年4月份前,省财政厅会同省旅游局根据当年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用途发布《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县级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含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市)根据《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报市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复审后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建设期限、经营情况以及项目进度、自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申请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等。

2、乡村旅游项目发展规划。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5、《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发挥资金效益,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根据上年检查验收情况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验收组对各地推荐单位和项目进行复查;同时委托专家对推荐单位和项目进行评估,根据验收和专家评估情况确定奖补单位及金额,并于6月底之前下达资金分配文件。

第八条 资金监督与绩效评价。

(一)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通过建立项目库、制定标准等措施以及通过申请、立项、审核、审批、监督实施、决算等管理程序,对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管理。

(二)各市、县(市、区)旅游局会同财政局对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于每年年底前上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把绩效评价情况作为下一预算年度确定专项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的重要依据。

(三)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乡村旅游设施改造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界定责任,明确标准。对投资额较大的项目,要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新建项目达标、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

(四)各级财政、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转移或挪用资金、项目管理混乱、资金浪费严重、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资金的,将停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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