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

2024-04-13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 实施市委 市政府“文化立市”战略,大力发展福田区文化产业, 参照《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府 [2008]158号),根据《福田区保增长促创新优结构若干措施》(福发 [2008]18号)和《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采取常规统计报表企业奖励、项目补贴、配套资助、奖励、专项资助四种方式对辖区文化产业进行扶持。

第三条福田区文产办是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的责任管理部门,区经济发展资金联审委员会是企业扶持申请的审批机构, 区其他部门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四条主要资助以下对象:

(一)在福田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影视演艺、创意设计与广告策划、动漫和游戏、新媒体服务、现代印刷、高端工艺美术产业等)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企业;

(二) 在福田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产业行业协会;

(三)获得国际奖项和国家、省、市评奖奖励的文化企业和个人;

(四)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五)向市、区统计部门报送常规统计报表的企业优先扶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

(二)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或有偷逃税等不良记录。

(三)未按规定向区统计部门报送报表。

第六条限制和除外条款

( 1)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两种以上(含两种)资助方式;

( 2)其他限制和除外情形按照《办法》执行。

第三章资助条件及标准

第七条对向市区统计部门报送常规统计报表企业的奖励。文化服务和产品制造企业,在福田实现年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 6%以上、税收增长 10%以上,给予该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财政贡献部分的 50%资助,原则上最高 100万元(含本数)。文化产品销售企业,在福田实现年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 15%以上、税收增长 10%以上,给予该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财政贡献部分的 50%资助,最高 100万元(含本数)。

第八条项目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专项资金项目补贴资助分为两大类:一是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类;二是重点发展领域的重点环节发展类。

(一)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类项目补贴标准

1 、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补贴。 区级以上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内的( 或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建设 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经区文产办认定后,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按照“建设方投资为主、专项资金扶持为辅”的原则,在落实建设方资金来源后,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控制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 20%以内,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 100万元(含本数)。

2 、 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赛事活动项目的补贴。 经区文产办认定的创意设计大赛项目、创业大赛项目、相关论坛等活 动给 予补贴,以奖项的奖金、场租和专家评审及演讲嘉宾费用补贴为主。对每个项目的补贴最高 50万元(含本数)。

(二) 重点领域的重点环节发展类项目补贴标准

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是指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演艺、音像制作、传媒出版、网络传播、工艺美术、现代印刷、广告策划、数字娱乐等;重点环节是指原创研发环节、原创作品的产业化环节、品牌塑造和推广环节、产品推广和市场营销环节等。

1 、 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文化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可申请项目启动资金,所申请的原创研发项目应当先经区文产办立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控制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 20%以内,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含本数)。

2 、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文化企业,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可申请资助,原创研发成果需经区文产办认定。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控制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 30%以内,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含本数)。申请原创动漫影视作品的企业,按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出版发行实际收入的 5%-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含本数)。

3 、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文化企业,可申请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其他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金额控制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 30%以内,每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含本数)。

4 、会展参展项目补贴。

( 1)承办本市会展项目补贴: 经区文产办认定的 ,按其实际展位费的 50% 给予主承办方补贴,每届会展补贴不超过 100万元(含本数)。

( 2)参加国内外参展项目补贴:参加 由国家、省、市政府牵头组织或经区文产办批准委托行业组织牵头开展的国内外展会的参展企业, 按实际展位费的 50%补贴给参展单位,单个企业最高补贴 20万元。

( 3)承办区政府批准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重点会展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全额申请会展承办专项经费,工作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配套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辖区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在国家、省、市财政提供的资金之外另行支付了投入经费,可向区文产办申请配套资助。配套资助的金额可以参照国家、省、市资助金额给予 50%的配套

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含本数)。

第十条、获得国际奖项和国家、省、市评奖奖励的文化企业和个人,可按所获奖金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 100万元(含本数)。

第十一条 专项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专项资助。对有利于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资助办法和资助标准可一事一议,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资助申请由区文产办常年受理,区文产办根据申报表格要求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出具受理回执(包括网络电子回执)并入库登记。

第十三条申请资助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助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介绍等);

(二)填写 《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表》;

(三)申请企业证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四)企业上两个(已审计)会计报表、企业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主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个纳税证明(累计纳税额证明);

(六)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第十四条 所有材料用 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核对原件。

第五章资金审核与批准

第十五条项目补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批准程序按照《办法》执行,包括文产办调研、专家组评审、财政局复核项目得分、分管区领导审核确认、文产办提出资金安排初步方案、联席会议审批等。

原则上最后得分低于 70分的不予资助,得分高于或等于 70分的,可参照如下比例计算资助金额:

70-80 分拟资助金额≤ 50%×可资助最高额度

81-90 分拟资助金额≤ 80%×可资助最高额度

91-100 分拟资助金额≤ 100%×可资助最高额度

可资助最高额度为申请项目与本细则对应条款实际应资助金额或最高限额 (就低不就高 )。

第十六条举办会展或参展项目补贴、 奖励、配套 资助,由区文产办核实相关资料或再经有关部门确认,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提交联审委员会联席会议。

第六章 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获得资助的企业,应每年及项目完成后向区文产办递交关于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本细则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一)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必须全部用于与申请项目有关的专项支出。企业所获得的评奖项目、文化产业会展及企业参展和品牌推广等项目补贴应冲减相关费用。

(二)企业所获得的配套资助资金,应当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所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使用,未作规定的,按以下范围使用:

1 、仪器设备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软件平台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2 、项目开发: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费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中介费用;

3 、直接与项目开发有关的人员费用及其它费用。

(三)企业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应全部用于本企业的研发和新产品、新业务的拓展支出。

第十八条获项目补贴资助的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文产办,经核准后,将剩余资金归还区财政局,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七章监督和绩效评估

第十九条区审计局负责每年对上一已完结的资助项目(奖励除外)进行绩效考评,其中单次资助达 100万元(含本数)为必评项目, 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不定期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考评。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由区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单位,区文产办 3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并将受资助单位及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第二十一条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坚守职业道德,保证评估与审核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与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等行为的,区政府相关部门将永久取消其参与审核资格;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办法》执行。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2篇

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积极主动地承接产业转移,已成为后发展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总体趋势和内在规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主动参与区域合作,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在争夺产业转移项目落地权中抢占先机,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准确把握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机遇

产业转移是指某个时期某个产业或者产业集群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过程和现象。产业转移往往以投资形式出现,但本质上是现有生产能力在空间上的整体或部分转移。产业转移对承接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产业转移与世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区差距密切相关。从历史上考察,迄今为止世界上完成过三次产业中心的转移:第一次是德国从英国手里接过了制造业中心的地位;第二次是美国形成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业,取代了德国的合成化学时代;第三次发生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以机械电气为代表,包括电子工业在内,世界的制造业中心从美国转到日本。目前正在进行的第四次转移就是世界加工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特别是世界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向中国转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利用率先开放和地域上的有利条件,抓住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承接和发展了大量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工业,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而且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近30年来,我国东部地区承接了三次大的产业转移。第一次是上个世纪80年代,香港的大部分轻纺、玩具、钟表、消费电子、小家电等轻工和传统加工业的转移;第二次是90年代初,主要是台湾以及日本、韩国的电子、通讯、计算机产业的低端加工和装配的大规模转移;第三次是从2002年开始直到现在还在进行中的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以制造中心、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为代表的高端产业的转移。目前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80%左右的加工工业,以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为主导的国际产业形成了加速向东部地区转移的新态势。但随着东部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已经成为必然要求,再加上近年来东部地区加工工业开始出现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给趋紧、产业升级压力增大、企业商务成本不断提高、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腾笼换鸟”成为必然,东部地区加工工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从总体上看,东部产业转移呈现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产业转移规模越来越大。据测算,到2010年,仅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四省市需要转出的产业产值将达到14000亿元左右;二是转移的产业主要以加工制造业为主,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转移的势头强劲;三是对资源能源依赖较强的上游产业转移趋势明显;四是来源地相对集中,大都来自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五是与东部地区相邻且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的中西部省区,在吸引产业转移方面明显占优。

东部产业转移的这些趋势和特点,对我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良好机遇。我区是后发展地区,

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规模偏小,经济总量不大。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尽快壮大我区工业,扩大经济总量,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区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打下了一定基础。2004年以来,我区与东部地区企业签订合作项目6845个,占全区签订项目总数的72%;项目资金3838.85亿元,东部企业实际到位资金1444.94亿元,占全区到位资金总额的73.14%,项目实施率达89.8%。特别是通过“百企入桂”引进的国内一些知名龙头企业,对推动我区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当前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大趋势,对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深层原因和转移方式等缺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因而对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二是引进区外资金规模小,增长速度慢。引进企业和项目层次不高,龙头企业不多,尚未形成有规模的产业集聚。三是交通物流发展相对滞后。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连接周边省市特别是通往广东的几条高速公路至今基本没有连通,全区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难以满足转移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要,成为制约东部产业向我区大规模转移的瓶颈。四是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工人比例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2006年,全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就业人口的3.0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2个百分点,其中高级技能人才比重为0.12%,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五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我区产业集聚、企业集聚的态势正在形成过程中,尚未形成有规模的块状区和特色产业带,集聚效益不明显,通过市场作用形成的社会化分工协作格局还没有出现,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产业产品零部件配套率低,很多核心零部件需从外地购进,不少园区项目之间协作关联度不高,生产性服务业跟不上,难以满足转移企业的配套要求。六是企业经营的综合环境有待优化。我区在服务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上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法制环境、信用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对进入企业和项目关卡较多,优惠政策难兑现,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低下,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业用电价格和服务性收费价格偏高。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当前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中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力度很大、成效很好,东部地区转移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东部地区各省市政府,努力推动本省市发达地区产业向本省市欠发达地区转移。东南亚一些国家也在利用价格低廉的劳动力和资源等优势,吸引日韩、港澳台以及我国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我国东部地区的一些产业已开始向一些东南亚国家转移。这些都对我们构成巨大的竞争压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产业转移机遇性很强,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黄金周期可能只有3至5年,国内产业转移也不会无限持续下去。根据有关方面分析,国内东部地区这次大规模的产业转移估计5年左右完成。还应当注意到,当前我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面临着一个有利机遇。今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新一轮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实行加工出口贸易新政策。这一政策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对东部和中西部加工贸易实行差别政策,目的是为了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配合国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随着这项调整政策的实施,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更加明显,有利于吸引东部地区、区外企业向监管区内转移。因此,要树立抢抓机遇的强烈意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引凤入巢”,引进产业,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选准我区产业转移的承接点

产业转移具有明确的利益驱动机制。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传统产业主要是为了获取区位优势

和降低要素成本,转移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则以获取综合竞争优势为目的,更注重承接地投资软硬环境特别是信息、技术、设施、人才、研发配套能力和体制配套条件。目前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在区位和成本方面较有优势,而在投资环境及研发配套能力、体制配套条件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要准确把握产业转移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我区比较优势,认真分析研究东部等发达地区可能转移什么产业、我区需要承接什么产业,选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利用综合成本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综合成本优势是承接产业转移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目前东部产业转移主要是成本驱动型,转移的产业大都是一些需要大量用工、用地、用水、用电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比如纺织服装、建材化工、机械电子等。我区劳动力、土地、工业用水等基本生产要素供应充足、价格低廉,具有综合成本比较优势。从劳动力价格看,我区产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沿海发达地区。从土地价格看,我区工业用地比较便宜。这些都对东部产业转移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应当充分利用综合成本较低这一优势,大规模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构筑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优势。

二是利用区位优势承接市场在外产业转移。产业转移的结果就是产业的区域分工合作。东部地区的一些出口加工型企业,希望继续保持出口优势,一些传统加工业,急需开拓新的市场。为此,他们需要把产业转移到市场辐射面较广的地区,把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我区在多区域合作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北部湾港口群将广西和世界市场融为一体。广西东面与产业转移地的粤港澳相连,运输相对便利,在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方面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西面毗邻西南地区,直接连接广阔的大西南市场;南面与越南接壤,直接连接东盟市场。同时我区还有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多区域合作平台。这些区位条件使我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处于极为有利的战略地位。我们要进一步创造和发挥区位优势,使我区不仅成为承接东部转移产业的重要基地,实现“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成为我国东部转移产业立足广西、走向西南和东南亚的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

三是利用产业优势承接配套产业转移。产业配套优势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条件。过去我区引进了一些企业,但由于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弱,企业难以生存、成长、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不仅是投资者的需要,也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条件,更是我区产业发展的方向。经过多年努力,我区已培育发展了制糖、有色金属、冶金、电力、汽车、机械、建材、食品、医药等一批优势产业,围绕这些产业发展配套产业,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各地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时,要坚持以我区优势产业为依托,紧紧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配套,发展产业集群,促进我区工业向高水平、宽领域、纵深化方向发展。

四是利用资源优势承接精深加工产业转移并利用资源换取新产业到我区发展。我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是全国10个重点有色金属产区之一,亚热带农林产品资源丰富多样。这几年,我区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工业,培育了一批资源加工龙头企业。但总体上看,我区资源加工工业多为初级加工,精深加工能力不足,资源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成经济优势。如氧化铝、电解铝等初级产品产值约占铝工业产值的75%,而铝材加工产值只占25%;制糖工业约77%的产值由初级产品白砂糖创造;我区蚕茧产量全国第一,但加工率不到40%。因此,各地要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大力承接资源精深加工企业,发展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做大做强我区资源加工型产业。同时,利用资源优势换取新产业到我区发展,如引进富士康集团除进行铝材深加工外,还带来了电子信息、环保节能、新型材料等产业。

五是注重引进和发挥龙头企业和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目前东部产业转移的一大特点是以龙头企业和大企业为核心,实行组团式或产业链整体转移。也就是龙头企业和大企业基于降低成本、贴近市场等方面的考虑,对一个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阶段的产品进行整个产业链的大规模转移,同时将研发、采购、销售、物流、售后服务等各个营运环节也转移过来。由于龙头企业和大企业社会化协作程度高,一家龙头企业和大企业投资往往会带动和引导一批相关行业的大量投资,形成“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良性发展格局。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要顺应“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注重引进带动力强、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和大企业,促进整个产业链的转移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齐头并进、产业多元发展的格局。

六是要从随意性的招商布点向科学合理布局转变。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如有的地方“饥不择食”,来者不拒,“捡到篮里就是菜”,不管项目好与坏;项目布局比较分散,不利于产业集聚;有些属于国家政策淘汰落后的项目仍在上马,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我区“一轴两廊”的“干”字形工业布局,科学合理布局产业转移项目。在接收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还要讲求质量,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产业向我区转移,不能什么“鸟”都要,什么“菜”都捡,不能牺牲环境,破坏资源,只图一时发展,损害长远利益。要统筹考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建设承接现代服务业的基地。

三、把工业园区打造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

工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发展工业园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治理污染、集约利用土地。目前我区共有41个重点园区,其中包括3个国家级开发区。要首先以这些园区为基地,结合产业转移的实际需要,做好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明确各类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在着力建设好现有园区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一批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专门园区,努力使工业园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带动本地工业快速发展的基地和龙头。

一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是项目能不能尽快落户的关键因素。要根据各类园区发展需要,大力推进以道路、水、电、气、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效应,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要重点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问题,综合运用政策和市场的手段,充分利用行政资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鼓励和吸引多种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园区,可以按市场运作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逐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推进园区上规模、上等级、上水平,提高园区对产业转移项目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为吸引产业大规模转移到我区创造条件。

二要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管理机制,确保园区管理机构权责分明,服务到位。各园区管理机构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精简、统

一、高效、便捷的园区管理新体制。对转移项目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要积极借鉴和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推行园区经营性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同时,各地、各工业园区要积极与发达地区的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集团加强联系与合作,吸引他们来我区设立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本地暂无条件或不适宜承接的转移产业,可以按照市场导向和产业布局原则,转移到其他具备吸纳条件的外地园区落户,发展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飞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三要创新园区招商模式。要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拓宽招商引资范围,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搭建与国际接轨的招商引资新平台。推进招商引资制度化,建立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机制和渠道,实行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推动和园区自主相结合共同招商的局面。要推进招商引资社会化,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招商。要推进招商引资专业化,依托中介组织、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化招商活动。要推进招商引资信息化,积极采用网上招商等方式。要选择客商比较集中、产业转移和扩张倾向比较强烈的城市开展驻点招商,重点跟踪一些有转移倾向的项目,增强招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努力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有效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当前,我区在投资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一些影响产业发展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必须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一项重要工作,降低产业转移成本,为承接产业转移创造有利条件,让外来企业“无障碍进入、无顾虑发展”。

一是加快交通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要抓紧实施“一枢纽两大港三通道四辐射”的出海出边国际大通道建设规划,打通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连接。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以港口码头为重点的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打通连接东部的多条高速公路,加强沿海、内河港口建设,拓展江海联运,全方位实现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交通网络对接,构建便捷通畅、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完善的通道。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能力。加快能源建设,千方百计降低电价,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廉价、安全的能源保障。

二是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要在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的同时,努力推动政策创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比如,在减轻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对于企业的员工培训,可采取“政府买单、社会承办、订单培训”的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对园区企业实行集中排污治污,降低企业成本等。在费用方面,对进入我区的外地项目,审批过程所发生的地方性行政收费可考虑实行适当放宽的优惠政策。专门的产业转移园区,可以实行“封闭运行、独立运作”的“无费区”管理。此外,还可考虑设立产业转移基金,制定园区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等。

三是加强政务环境建设。要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诚信形象,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最优的政务环境。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除国家有规定实行核准外,均实行备案制。对重大项目的核准、备案,公司设立审批,工商、税务、海关登记,用地申请,报建等环节实行全程代理制,开辟“快速通道”。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为外来投资者做好服务,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做到“山清水秀地干净”,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使之成为企业信心工程。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抓好人才教育培养。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产业人才。要根据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切实抓好人才的培养教育,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建设一批综合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为企业提供合格的、高素质的劳动力。要加强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大批懂管理、会经营的企业家队伍。大专院校可以为企业代培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根据新兴产业的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

五是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条件。要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努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到与产业转移互动发展,为引进企业提供完善的专业配套服务。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引进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发展新型物流业态,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基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城乡商业网点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要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发展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商务服务业。同时,要推进电子政务,构筑政务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政策和规划的透明度。

六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承接产业转移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招商不能怕人家赚钱,更不能“关门打狗”。要让投资者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权益上有保障。要用感情和服务吸引客商、留住客商,凝聚“人气”,使客商在广西能安心发展,成功兴业,形成“搞好一个,引进一批,带动一片”的生动局面。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3篇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5日)

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造深圳质量,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更好地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特制定本政策。

一 产业定义及发展重点

(一)产业定义。本政策所称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创意成果和知识产权为核心价值,以高新技术为重要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潮流的新兴产业。

(二)发展重点。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和质量,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二 加强组织保障

(三)领导机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市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统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新增成员单位参加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协调机制。建立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调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沟通和协调,提出年度计划等。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参加,根据议题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

三 加大财政投入

(五)增加市级财政投入。2011-2015年,每年市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安排0.8亿元、原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共安排3亿元,市财政新增2亿元,集中5亿元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资助的,专项资金给予配套支持。

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本专项资金不再资助或奖励。

(六)鼓励设立区级专项资金。鼓励各区及新区按照《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对各区域的产业布局,设立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市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各区和新区可按比例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四 发展内容产业

(七)扶持原创动漫产品。我市原创影视动画片在中央台主要频道、省级上星频道、省级少儿动画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得国际知名动漫节展、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产品在多个电视台播出或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八)鼓励原创影视产品。我市原创影视产品在中央台主要频道、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产品在多个电视台播出或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九)培育原创舞台演出剧。我市原创舞台演出剧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演出的,演出场次超过50场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按20000元/场的标准给予奖励。

(十)鼓励原创出版精品。对我市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支持全国各地国家级、省级和我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深圳进行产业化合理开发,按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审条件,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落户我市进行传承活动的,按照我市相关标准给予资助。

五 促进自主创新

(十二)支持原创文化创意项目研发。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内具有发展前景和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文化创意项目,经认定的,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配套资助等方式,按项目创新程度、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审条件,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研发资助。

(十三)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建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配套资助。

(十四)落实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按相关文件执行。

(十五)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业态。鼓励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新兴业态的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经领导小组审定,每年发布10家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新奖励。

(十六)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服务。引导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将创意设计环节分离,设立独立的创意设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经认定为分离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按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程度,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十七)设立深圳创意设计奖。围绕“设计之都”建设,提升我市创意设计业的影响力,设立深圳创意设计奖,每年举办一届,安排专项资金奖励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企业、设计师及设计作品。

六 培育产业主体

(十八)提高国有文化集团竞争力。支持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努力发展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投资者,打造现代大型文化传媒集团。

(十九)鼓励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建立“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发布制度,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领军企业的示范、表率和带动作用。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或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30%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专项资金按企业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程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十)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总部,按照我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十一)降低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运营成本。经认定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首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减半资助。

鼓励各区和新区对入驻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给予房租补贴,专项资金可给予相应配套。

(二十二)鼓励创办文化创意企业。进一步降低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服务,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二十三)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鼓励各区、新区和企业通过收购、升级改造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等方式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的,优先纳入到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七 鼓励拓展市场

(二十四)培育骨干文化出口企业。建立“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发布制度,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出口规模大、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符合文化出口导向的骨干文化出口企业。 (二十五)加强国际市场开拓服务。发挥我市境外经贸代表机构的作用,积极举办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贸易推介活动,帮助文化创意企业了解境外市场信息、投资贸易环境及有关政策法规,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国际间合作。

(二十六)组织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和支持我市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展会,支持我市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境外艺术节、动漫展、影视展、演艺展、游艺游戏设备展览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二十七)加强区域文化创意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传媒等产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企业总部、知名设计机构、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二十八)发展文化消费市场。加快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艺术培训等市场,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建立新型文化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剧院院线等现代流通体系。

八 构建服务平台

(二十九)大力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在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开放式、专业化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三十)支持文博会发展。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打造成为我国文化产业走向世界的国际知名品牌,每年安排专项扶持经费给予资助。

(三十一)支持深圳文交所发展。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打造成为国家级的文化创意产业产权交易、无形资产评估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2011年至2014年,专项资金每年给予专项扶持经费和办公场地房租补贴。 (三十二)支持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按照《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落户深圳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九 拓宽投融资渠道

(三十三)引导风险投资资金进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和机构。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可安排一定引导资金,用于吸引其他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创意企业。

(三十四)支持商业银行创新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服务。支持我市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组合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其他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以上述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后,给予贷款贴息资助,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十五)引导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支持我市担保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将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纳入到本市再担保体系给予重点支持,给予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最高和再担保费率最低的政策倾斜。

(三十六)支持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展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在文化部和保监会认定的试点保险公司投保试点险种并已支付保险费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的,给予保险费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十七)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开展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 在境内上市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境外上市企业与券商签订有关上市协议、且其有关上市申请已被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优先给予资助。

十 优化发展环境

(三十八)保障土地资源供给。市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根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优先安排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供地安排上予以倾斜。

新建或通过城市更新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给予优惠地价。

(三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文化创意产业高层次人才纳入到我市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研究制定文化创意产业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对属于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领域作品的著作权登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创新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用于支持数字著作权保护和交易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版权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知识产权预警报告发布。

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法律援助和版权纠纷行业调解机制。

(四十一)支持举办文化创意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和有关组织举办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经领导小组审定,专项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引进经市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的国内外高雅艺术和优秀民族文化艺术的演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票房补贴。

(四十二)完善产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等方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组建中介机构联合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府决策咨询、人才培养与交流等产业服务工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各区及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配套扶持政策。

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进入21世纪以来,作为文化、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凭借独特的产业价值链、快速的成长方式,以及广泛的产业渗透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成为全球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其发展规模与影响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继续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做强做大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必然选择。

为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编制《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本规划所述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创意成果和知识产权为核心价值,以高新技术为重要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潮流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文化信息服务、文化会展、演艺娱乐、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广告业、印刷复制、工艺美术等行业。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产业发展态势迅猛。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确立“文化立市”战略以来,深圳文化创意产业以年均接近25%的速度快速发展,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726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2004至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4.6%提高到7.6%,成为带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

行业发展全国领先。创意设计业优势地位明显,是中国现代平面设计的发源地,工业设计、室内设计占全国较大市场份额,成为国内第一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设计之都”。动漫游戏业起步早、发展快,文化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电视、数字音乐发展势头良好,涌现出腾讯、A8音乐等一批知名领军企业,汇聚了大批文化创意人才。文化旅游引领国内潮流,华侨城集团、华强文化科技集团是中国最具创意和创新能力的知名文化旅游企业。深圳还是中国最大的高端印刷及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占据了国内60%以上的市场份额。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会展等行业也都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发展模式特色鲜明。深圳充分发挥高科技城市、金融中心城市和滨海旅游城市特色,深度挖掘、整合、联动相关产业资源,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新模式。以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的“文化+科技”模式,为文化创意产业高端起步、跨越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技术保障。以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导的“文化+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方式,构建了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的重要平台。以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为依托的“文化+旅游”模式,有效延伸了文化创意产业链。

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在政府的有力引导和推动下,深圳文化创意产业采用行业集聚、空间集中的发展策略,培育建设了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建立了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华侨城LOFT创意产业园、怡景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大芬油画村、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等40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了区域发展特色,构建了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

要素市场加快建立。打造了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高端平台和重要推力。在国内较早建立了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发起设立了首支国家级大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涵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等多种模式。同时,深圳毗邻港澳,地处珠三角地区核心位置,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可以更好地接受国内外先进的观念、体制、人才、金融、信息等辐射,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产业环境不断优化。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不断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20)》、《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关于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划、法规和专项文件,把文化产业作为第四大支柱产业加以扶持,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法规保障。

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整体国际竞争力不够强;产业原创能力和关键技术研发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市场环境、管理模式和人才支撑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二)面临形势。

国家和广东省的大力推动为深圳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新机遇。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党中央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09年,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提出文化创意产业,将其置于优化文化产业结构、需加快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门类之首。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鲜明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把深圳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2010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圳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努力建设成为文化自主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和国际文化名城。同时,深圳还是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之一。中央和省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深圳的支持与厚望,为深圳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最为有力的保障,使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黄金战略机遇期。

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对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深圳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资源、环境和土地空间约束日益增强,对产业发展的高端化、集约化要求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的智慧型产业,具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低碳绿色、生态环保的重要特征和优结构、扩内需、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其影响力与渗透力大大超出了一般产业的范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同时,文化创意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品位,构建城市文化品质和品牌,增强城市的精神力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必须紧紧抓住难得的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城市人文精神,增进民生幸福,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国际上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给深圳带来了新挑战。自20世纪末英国首先提出发展“创意产业”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范围迅速崛起,人类正进入文化经济时代。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创意产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汽车等传统产业,以新兴产业的姿态迅速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世界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表明,创意和创新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与繁荣的基本动力,知识和理念推动着财富的创造和社会的现代化。深圳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要以国际视野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新兴产业发展理念、先进管理方式和优秀创意灵感,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推动其走向国际市场,努力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全国各地文化创意产业的竞相发展形成了竞争新格局。近年来,在国家的倡导和支持下,全国各大城市先后制定了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迅猛,竞争日趋激烈,初步形成了多个以中心城市为龙头、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的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全国的发展态势,对深圳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深圳理应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上大胆创新,先行一步,力争上游,努力在全国新一轮大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先导和引领作用。

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创造了新优势。高新技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会带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跃升。深圳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64%,每万人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居国内首位。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日益浓厚的创新氛围,将有力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科技含量,丰富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形态,让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光明的发展前景。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发挥经济特区文化多元的优势,强化创意、创新、创造,着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着力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争当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努力提升市民文化品位和城市文化品质,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文化强市,率先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基础,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提供新的动力,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注入新的活力。

(二)发展目标。

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2011-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长25%左右,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超过5800亿元,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深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占领文化创意产业链高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4.5%以上,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导产业之一,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我国乃至国际上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先锋城市、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和国际时尚创意中心。

产业主体发展壮大。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和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使深圳成为具有世界水平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广泛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和软件技术,大幅提高文化企业的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使深圳成为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中心和应用研发高地。

市场体系日益完善。丰富文化产品市场,培育文化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要素市场,开拓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合理流动。着力打造文博会国际知名品牌,构建国家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拓展海外文化市场,使深圳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三、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

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是高度重视文化创意环节的开发和拓展,高度重视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和应用。深圳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以“高、新、软、优”为切入点,瞄准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主攻方向,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十大产业,承继现有发展基础,努力形成新的特色优势领域,不断提高产业综合实力。

(一)两大主攻方向。

1.强化文化创意支撑。 坚持内容为王,把内容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作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着力点,推出更多高品位、高水准的文化精品,以内容优势赢得产业发展优势。注重挖掘文化资源、提升文化创意、开发原创作品和打造文化品牌,增强文化创意对各产业领域的渗透,使最新的文化创意和设计理念延伸到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制作、传播、营销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和文化附加值,凸显“设计之都”、“创意城市”的产业特色和城市形象。

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自觉站在科技发展的最前沿,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出更多兼备科技含量与文化含量的新兴文化产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抢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抓住“三网融合”试点和国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LTE规模试验放在深圳的机遇,以数字技术、软件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支撑和提升创意设计业、新闻出版业、动漫游戏业、音乐及影视制作等的研发、生产、传播和营销能力,做大做强数字内容产业,凸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应用研发和高新技术优势。

(二)十大重点产业。

1.创意设计业。

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以及广告创意与设计、品牌策划与营销等行业。

深化“设计之都”品牌建设,提升全社会创意设计意识,营造浓厚的创意设计氛围。落实《关于促进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创意设计业的扶持力度,设立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创意设计专业展会和专业大奖,规划建设一流水准的创意设计博物馆,完善创意设计业发展的整体环境和设施条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意设计品牌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设计大师,进一步巩固深圳创意设计业在全国的龙头地位。积极支持“深圳设计”,推动组建“设计联盟”,促进创意设计各领域的交融与整合,加快发展绿色创意设计产业,提升深圳创意产业的整体水平。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着力增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整合创意设计、策划咨询等环节,设立企业设计中心或独立的创意设计企业,提供行业性、专业化的创意设计服务。鼓励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专业设计企业或设计机构,扩大设计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创意设计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扶持新生设计力量,调动设计师和设计企业的积极性。利用我市作为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成员的有利条件,发挥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和创意文化中心的积极作用,创办“设计之都”中英文网站,加强创意设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深圳设计力量参与国际竞争,推广“深圳设计”、“深圳创意”品牌,提升深圳创意设计国际化水平。加强城市建筑的人性化设计和艺术化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内涵和文化品位。

2.文化软件业。

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相关软件支撑技术和应用服务模式,推动软件技术与文化创意内容的融合,催生一批先进文化软件产品和公共技术平台。

发挥深圳软件产业领军优势,依托软件产业基地、出口基地、研发基地、骨干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突破数字内容的生成、处理、检索与保护等关键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面向“三网融合”、数字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和公共技术平台。重点研发3D场景建模技术、3D图形引擎技术、3D视频编解码技术、三维动作捕捉与识别技术、高逼真快速渲染技术、交互式感知技术等数字内容生成和内容数字化技术;研发网络媒体内容自动分类技术、个性化检索技术、数字内容保护与监管技术,促进数字内容管理与监控;研发面向移动设备的数字信息压缩、摘要、格式转换与传播技术;开发基于超级计算和云计算的3D内容自动生成软件、跨平台3D游戏引擎、智能终端3D交互式图形系统、数字电视内容生成软件与中间件;加紧制定数字标准、内容标准和技术标准,力争纳入行业、国家乃至全球标准体系。

3.动漫游戏业。

重点发展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以动漫游戏内容开发的衍生产品和服务等。

加强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技术开发,提高动漫游戏原创能力、开发能力和制作水平,打造受众喜爱的具有民族特色、国际化的动漫形象和品牌,形成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和盈利模式,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电子游戏软硬件设备等产品的开发,提高游戏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力开拓网络休闲游戏、手机游戏和家庭视频游戏市场,抢占娱乐游戏产业高地。

4.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

重点发展以“三网融合”为基础和运作平台的数字化传媒产业和文化内容服务,完善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传媒产业链。

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加强本市传媒集团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加快发展手机报、手机网站、手机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高清电视、IPTV、电子报、电子杂志,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建设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继续推动报网台互动,延伸与拓展传统传媒出版业的产业链。加大对重点网站的扶持力度,稳步推进重点网站以互建链接、内容供应、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国际合作,促进主流媒体借助互联网平台扩大影响力。加强基层网站建设,支持基层网站向街道和社区发展。加强网络立法及管理,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扶持发展优秀商业门户网站。 5.数字出版业。

重点发展教育类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互联网音像出版物、纸质有声读物、手机出版物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业态。

推进平面媒体、图书出版业的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传统出版业的结合,促进出版产业向多媒体、网络化发展,实现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的转型。建设数字化教育出版平台,提升教育数字化、现代化水平。顺应网络阅读潮流,办好全民阅读网,为市民提供全新的网络阅读体验空间,全方位满足市民阅读文化生活需求。发挥深圳动漫游戏、数字视听产业优势,加强数字化音视频的制作与出品,形成互动教育、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出版、有声阅读等特色产业集聚的数字出版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6.影视演艺业。

重点发展影视剧创作、原创音乐、数字影视、高雅文艺演出、主题公园演出以及相关的策划、导演、教育培训等。

继续大力实施“影视工程”、“音乐工程”,加强对文艺作品生产的引导,提升影视内容生产制作水平,催生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打造深圳影视演艺品牌。推动数字技术在影视、演艺、音乐产业的充分应用,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实现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影视后期制作技术和相关产业,加强舞台艺术的数字化采集和传播。加快数字化院线建设,推广社区数字连锁影院,开拓影视发行渠道,完善影视产业链和商业模式。结合青春城市特色支持原创音乐,拓宽原创音乐数字推广平台。鼓励文化设备提供商研发新型电影院、数字电影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研究借鉴国际演艺业巨头的成功经验,支持华侨城集团整合演艺资源,做强做大深圳歌舞团演艺公司。扶持高雅文艺演出,大力支持开展群众性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演艺文化服务平台。

7.文化旅游业。

重点发展与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场馆、文化活动、人文历史等深度结合的旅游产业。

支持文化与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创意水平和旅游服务的人文特质,开启独具魅力的深圳文化体验之旅。依托华侨城、观澜湖等5A级旅游景区和美丽的滨海岸线资源,继续发展文化主题公园和滨海休闲度假型旅游。强化深圳现代都市风情、时尚消费、美食购物的吸引力,大力发展时尚文化旅游。不断发掘本地人文历史、岭南文化和特色古建筑、古村落的潜在价值,开发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的旅游功能,形成文化旅游业的新亮点。以大型展会、重要文化活动为平台,培育新的文化旅游消费热点。

8.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

重点发展利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与文化旅游业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有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现产业化。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传统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创新传承方式,鼓励全国各地具有产业和市场潜力的传统技艺来深开发文化产品,拓展服务项目,开拓旅游市场,推动我国优秀文化遗产走近群众、走向市场,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研究、发掘、展示传统技艺,再现传统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不断提高“非遗”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支持以“非遗”保护开发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营造有利于“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吸引国家级“非遗”项目向深圳聚集,加大有深圳地方特色的“非遗”开发力度,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和产业化的重要基地。

9.高端印刷业。

重点发展数字印刷、绿色印刷、立体印刷、快速印刷等相关产业。

以高新技术手段推动传统印刷业改造升级,继续保持全国最重要的高端精品印刷中心地位。加快发展无版印刷、彩色桌面排版、数字化印刷、多色印刷设备、高档印刷材料等高端印刷产业,逐步实现印前数字网络化,印刷多色高效化,印后多样、自动化和器材高质系列化。发挥龙头印刷企业的带动作用,拓展创意策划、出版传媒、艺术收藏、装帧设计等创意性服务,形成印刷产业链的良性循环,推动印刷复制产业从单纯加工服务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10.高端工艺美术业。

重点发展黄金珠宝、高档工艺礼品、原创油画及版画等行业。依托工艺美术业产业化、高端化和“走出去”在全国行业领先的优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艺美术产业基地。采用现代前沿科技、设计理念、工艺、材料,结合时尚消费趋势,提升黄金珠宝加工业的创意设计水平和技术含量,打造深圳黄金珠宝业自主品牌。提升工艺礼品产业研发设计和生产营销能力,打造中国品牌高档工艺礼品研发出口基地。依托大芬油画、观澜版画在国内外工艺美术界的影响力,积极推动原创油画、版画发展,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形成新的文化品牌。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特色,推动文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的创新,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融合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创意领域的科技研发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我市优势文化创意企业积极参与高新技术研发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拓展产业发展的新空间。

(二)着力构建产业支撑平台。

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为原创产品研发、创新技术应用提供便捷、有效、低成本的公共技术服务,提高文化创意企业的整体研发能力。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市场推广、资源共享和产业化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文化会展等高端文化活动,为文化企业提供连接国内外市场的产品展示及交易机会。健全文化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产品创新,畅通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渠道。

(三)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推动内涵式增长、集约化发展。统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集成各方有效资源,打造一批主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促进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加强产业集群内部的有机联系,进一步推动产业融合、集聚以及产业链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依托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龙头文化企业,引进和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大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四)做大做优做强文化创意企业。

支持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以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经济效益最优化为导向,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新媒体、新技术、新业务,提升产业层次,增强舆论引导能力和文化传播能力,打造在全国乃至世界有广泛影响的现代文化传媒集团。支持三大文化集团积极参与、运营好文博会、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和重大产业项目,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战略投资者。

支持重点文化创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创意为动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不断提高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能力,扩大投资加快发展,打造一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领军企业,引领我国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现跨区域发展、规模化经营。大力支持、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和重大项目,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实力。鼓励、支持和促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发展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形成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

(五)优化产业布局。

根据各区域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优势,突出重点、适度交叉、协调推进、错位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功能区域,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合理布局、集约发展。

福田区:发挥中心城区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会展、影视演艺、新媒体和文化信息服务业。

罗湖区:发挥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优势,重点发展黄金珠宝、工艺礼品等高端工艺美术业和动漫产业。

盐田区:发挥山海自然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原创数字音乐产业和文化旅游业。

南山区: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科研教育优势,重点发展文化软件、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及演艺娱乐业。

宝安区:发挥先进制造业和人文历史优势,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工艺礼品和艺术原创与服务业。

龙岗区:发挥滨海岸线资源和制造业优势,重点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礼品饰品和休闲旅游业。

光明新区:发挥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和新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势,重点发展创意技术研发和文化旅游业。

坪山新区:发挥先进制造业聚集和新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势,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和影视制作业。

前海片区:贯彻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发挥特殊的区位和政策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数字出版业。

(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

依托文博会促进文化创意产品与项目的国际贸易,鼓励支持本市文化创意企业和单位参加境外图书展、动漫展、影视展、演艺展、艺术节、游艺游戏设备展览等国际展会和文化活动,利用境外节展平台促进广播影视作品、出版物、动漫游戏、高端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高深圳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充分发挥我市境外经贸代表机构的作用,鼓励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积极举办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贸易推介活动,搭建贸易服务平台。支持具有竞争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经营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推动深圳文化创意产品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支持华强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和文化科技产品“走出去”,实现国际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国际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品牌。鼓励文化创意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七)深化文化创意国际和区域合作。 利用深圳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改革开放优势,在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同时,广泛借鉴国外先进文化发展成果、理念和经验,积极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文化创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深圳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深化深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整合产业资源,促进区域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传媒等产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企业总部、知名设计机构、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共同打造世界级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推进深港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的合作,促进两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发展。借助澳门的独特优势,加强深圳文化创意产品在葡语国家的推广。充分发挥深圳与台湾经贸文化合作基础好的优势,扩大对台文化交流领域,共同提升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深莞惠、深汕文化创意合作,实现产业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打造珠江东岸文化创意产业孵化中心,提升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在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辐射力。

(八)积极扩大文化消费。

把扩大市民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水平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环节,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中高端消费市场,培育特色文化消费,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着力建设学习型城市,继续办好“读书月”、“市民文化大讲堂”、“深圳晚八点”、“创意十二月”等品牌文化活动,发挥好公益性文化场馆的功能,鼓励发展民间博物馆,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鉴赏水平,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理念。努力降低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市民文化消费意识和能力。开发与文化创意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不断满足文化创意产业多层次的消费信贷需求,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强化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文化消费权益。

五、重大工程 实施会展平台、技术支撑、产业集聚、文化金融、传播推广等五大工程,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一)会展平台工程。

将文博会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精品化、规范化”的办展方针,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创意度和“文化+科技”特色,强化高端引领,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文博会的国际知名度。完善办展机制,创新招商招展模式,发挥“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的积极作用,着力引进代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和方向的龙头文化企业和品牌项目,聚集文化创意人才和创意成果,吸引有实力、有影响力的海外采购商,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与出口,到2015年,展会总成交额达到1800亿元以上,出口额超过30亿美元,使文博会成为展示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办好文博会重大配套活动和分会场,提升展会的权威性、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学习借鉴国际会展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探索商业化运作模式,增强文博会的市场开发与运营能力。推动文博会博览项目和文化产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打造“永不落幕的文博会”。

做强深圳创意设计奖、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节、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创意·设计·品牌博览会、平面设计在中国、深圳国际室内设计文化节、深圳服装节、深圳市公益广告大赛等创意设计节展赛事活动,借助其品牌推广优势,高起点展示和向全球推介深圳创意设计业。

以创新的理念办好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中国流行音乐金钟奖、中国(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博览交易会暨大芬国际油画节、深圳动漫节、华侨城旅游狂欢节、国际杂技节,以及国际珠宝展、工艺品、礼品、家庭用品、玩具展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节展和赛事活动,使深圳成为专业会展云集、影响和辐射广泛的国际文化会展中心城市。

(二)技术支撑工程。

依托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相关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新媒体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技术水平先进、服务功能强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等技术资源共享服务。推动在关键技术领域和重点企业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提高文化创意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文化产业整体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安全播出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促进新技术广泛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组建各类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制定技术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快推进面向“三网融合”的有线电视基础网络设施、视频业务平台、数字内容集成运营平台、有线电视网络核心机房以及无线电视覆盖系统的建设,为“三网融合”业务的开展提供技术和基础设施保障。

(三)产业集聚工程。

建设和提升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集聚区、田面“设计之都”、深圳设计产业园、南海意库二期、F518时尚创意园、127陈设艺术产业园、中新国际创意设计产业园、坂田创意设计产业园、龙岗创意生活设计城、花样年文化创意广场等一批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增强企业孵化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创意设计产业链,为创意设计企业提供最佳的栖居、交流、发展环境,夯实创意设计业发展基础。

建设和提升深圳创意信息港、华强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基地、怡景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环球数码创意文化科技研发基地、深圳动漫园、龙岗动漫创意产业园、深圳广电集团文化产业中心、新媒体文化产业基地、南山互联网产业园、蛇口网谷、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华南数字音乐基地、梅沙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形成行业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新媒体、动漫游戏、影视音乐、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建设和提升大芬油画村产业集聚区、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欢乐海岸、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雅昌艺术中心、深圳书城宝安城、深圳书城龙岗城、文博宫、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坂田手造文化街、永丰源瓷文化公园、深圳报业集团龙华印务中心、深圳国际创意印刷文化产业园、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出版配送中心、深圳古玩城、中华宝玉石精品国际博览交易中心、笋岗工艺礼品集聚区、水贝-布心珠宝时尚产业总部、宝福珠宝产业园、百泰珠宝产业园、西部国际珠宝城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在文化旅游、“非遗”产业化、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四)文化金融工程。

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创新运营模式、交易制度和交易品种,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创意领域产权评估、登记托管和质押机制,提升综合性投融资服务和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功能,打造立足深圳、对接港澳台、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文化创意无形资产评估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重点支持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进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的良性互动。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力争10家左右的文化企业实现上市目标。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完善担保、再担保和互保金制度,开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加快培育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保险市场,有效分散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运作风险。

(五)传播推广工程。

依托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和腾讯、迅雷等一批知名互联网企业的既有优势,加强与电信企业的合作,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高效率的文化传播平台,推广深圳文化精品、创意产品和文化服务。重点加强深圳新闻网、中国时刻网、华夏城视网络电视台的建设,推进深圳新闻网转企改制做强做大,建立重点新闻网站多语种传播平台,推动深圳卫视国际频道海外落地,借助新兴媒体提高对外传播能力。鼓励深圳文化企业在国内城市建设数字连锁影院、开展文化会展等活动,建立全国性的文化传播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架构下,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组织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发布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年度计划等。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入总结“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经验,以创新理念引领文化改革发展,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文体旅游领域社会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拓展投资机会,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互动发展,形成多元投入、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和发展格局。引导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在宣传推广、行业自律、市场规范、信息交流、咨询评估、市场调查、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扶持经纪、代理、咨询、策划等文化中介组织,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法律、财务、信息、交流等服务。完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机制,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建立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法规和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文化创意产业规律的政策措施,完善原创内容、技术研发、人才激励、投融资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建立文化创意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制度,对创意成果应用、知识产权评估、抵押融资和贸易等进行扶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核算制度和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监测与考核,注重产业发展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出版《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年鉴》,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2011-2015年,市政府每年集中5亿元资金,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用于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空间。充分发挥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优势,落实国家、省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有关政策,建立完善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投资者,构建一流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文化与市场对接、文化与资本融合。

(五)构筑文化人才高地。

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落实《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全市性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培养、吸引、汇集全球创意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军人物,积极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创意人才工作室。进一步办好本地高校的艺术、设计、软件、传媒、表演等相关专业,积极探索在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领域建立特色学院,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创办文化创意学院,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设相关创意设计专业,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吸引全国高校人才来深进行文化创意创业孵化。健全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评价体系、资质认证和激励机制,建立文化创意人才信息库,制定实施文化创意人才推广计划,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高层次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现代高新技术、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和一批熟悉文化贸易规则、善于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外向型人才,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六)保障产业空间需求。

将文化创意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根据产业布局要求,由规划部门与文化行政部门共同编制。在积极推动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用地,优先安排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文化创意企业用房优先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规划。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旧工业区、旧村、旧城区改造,建设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创意研发等高端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更新。对新建或通过城市更新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优惠地价支持。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建设用地开发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建设按合同规定实施。

各区及新区应参照本规划制定各自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各区及新区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给予有力支持。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时间:2010-2-11 9:43:37 作者:Null 来源:Null 浏览次数:10246 文号:第八十四号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健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增强文化软实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企业,是指从事前款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鼓励自主创新;

(三)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

市、区政府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政策;对纳入政府投资导向目录的鼓励性文化产业项目,应当予以引导、扶持。

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优先支持发展新兴和原创文化产业,重点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族和传统文化产业化。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 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拟定、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参与制订政府投资导向目录,参与政府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的论证和审核;

(四)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五)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以及文化产业项目的预申报工作,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六)组织和指导文化产业展示交易、信息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

(七)按照有关规定监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第二章 创业发展扶持

第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构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创立知名文化品牌的环境。

第九条 市、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和指导文化企业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建设,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引导相关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进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吸引知名文化企业、中介组织和研究培训机构把总部或者研发、制造、采购、财务中心设在园区。

支持将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第十一条 引导依法成立各类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

第十二条 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文化中介机构,增强服务功能。

鼓励中介机构在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文化经纪、资质认定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自主创新型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十四条 文化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以选择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对获得年度最佳创意成果转化、年度最大出口量文化企业以及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依法从事下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

(一)赴境外开展音乐、戏剧、杂技、民间文艺等商业演出;

(二)赴境外开展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商业展览、展销活动。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生产制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国际营销。

第十八条 市、区政府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并在研发设计、境外投资、对外合作、出国参展、广告宣传、整体推广、营销网络、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保护、公共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九条 市、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有影响的文化商业项目到境外参加国际演出、评比和展览活动。

第四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第二十一条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品牌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企业的文化创意、成果转化、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人才的培养。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估机制。

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政府;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章 人才培养与引进

第二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并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

编制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时,对涉及文化产业人才的内容,应当征求相关文化企业、文化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文化企业建立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文化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

鼓励高等院校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专业设置。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培养文化产业人才。

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民族(传统)文化的技艺大师、传人收徒授业。

以师承关系学习民族(传统)技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文化产业中的高端人才和紧缺的专业人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外资从事文化产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20)

时间:2010-2-11 9:33:30 作者:Null 来源:Null 浏览次数:11221

前 言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产业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崛起,是文化在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战略地位日益上升的突出表现。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不断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力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历经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经济时代,目前正进入文化经济时代。文化产业从本质上讲,是人类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条件下,向满足精神需求迈进的产物。文化产业既体现了产业演进的自然规律,更体现了人类从攫取自然资源满足物质需求走向发挥文化创造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伟大文明进程。

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引发全球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并极大地影响了各国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趋向。科技进步导致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大批量流水线生产方式开始向模块化、网络化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类型由制造业为主导向服务业为主导转变;产业进步也开始由技术创新为先导向文化创意为先导转变。文化正在逐步超越土地、劳动和资本,成为新的重要生产要素。创造新思想和新表达形式的能力,正成为决定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正处在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经济时代和文化经济时代交织而成的复杂历史时空之中。1978年以来,由于历史的机遇,深圳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充当了引领中国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排头兵”。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城市营商成本的不断攀升,深圳日益面临诸如四个“难以为继”和四个“严峻挑战”的发展困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深圳再次发挥“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的“深圳精神”,2003年在全国率先确立了“文化立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并于2005年进一步提出:“要在继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金融和物流等三大支柱产业的同时,努力把文化产业培植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明确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思路、重点领域、区域布局和支撑保证,指导未来第十

二、十三个五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特制定《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20)》(以下简称《纲要》)。本《纲要》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为编制依据,并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相衔接。

考虑到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行业跨度大、涉及门类多、与传统行业交叉重叠的复杂性,以及国内外对文化产业范围界定的诸多争议,为便于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本《纲要》所称文化产业以国家统计局2004年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统字[2004]24号)及2005年国家统计局与相关部委联合完成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国统字[2005]2号)范围为准。同时在制定过程中,结合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确定发展思路、重点产业领域和考虑产业布局等行文过程中,对涉及到的相关产业门类进行尽可能清晰的界定,以保证《纲要》的指导意义。

一、发展基础

(一)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1、增长速度和总量连上新台阶,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显著

自确立“文化立市”战略以来,深圳文化产业呈领先增长的态势。2006年,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达到381.96亿元,拉动GDP增长1.59个百分点。2005-200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6.2%、25.9%,高出当年GDP增长率0.

58、10.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6.1%提高到6.7%。随着文化产业规模扩大、领域拓宽和业态创新,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均日益增加。

2、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继续稳步增长,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目前,深圳文化产业已经形成了以外围层为主体、核心层和相关层为新兴增长点的产业结构体系。2006年,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实现增加值266.74亿元,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总额的69.8%。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实现增加值为67.13亿元,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总额的17.6%,比上年增长35.3%。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48.09亿元,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总额的12.6%,比上年增长22.7%,发展后劲较足。

依托高新技术和设计人才聚集的优势,创意设计、动漫及网络游戏等与数字网络技术相融合的新兴行业发展迅猛,成为深圳文化产业中极具增长潜力的新亮点。深圳设计业在全国乃至亚洲显示出领先优势,“2008北京申奥”、“世界建筑师大会”申办标志等一批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品,均出自深圳设计师之手。2006年深圳网络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7亿元,比上年增长47.9%。2006年全市经营动漫游戏类企业共337家,其中漫画经营企业81家、动画经营企业206家、游戏经营企业11家,另有复合经营类企业39家,从业人员约1万人。数字电视、数字音乐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产生了国内规模最大的数字移动电视、数字音乐、网络游戏研发、生产和服务企业。

3、本市文化消费总量不断增加,周边地区文化消费潜力大

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圳居民消费的总量和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从1990到200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127元提高到22567元,消费性支出由3671元上升到16628元,居民人均支出的恩格尔系数由47.2%下降到33.3%,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态势。2006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为 2264元,比上年增长15.9%,其占总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3.6%,比1990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

深圳毗邻港澳,位处珠江三角洲核心位置。周边城市市民生活富足,文化消费能力较强,聚集了大量的潜在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珠三角快速轨道网构筑的“1小时经济圈”,密布的高速公路网络将深圳与周边城市联为一体,大大提升了珠三角综合运输系统的水平。深圳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其文化市场具有良好的辐射周边城市消费群体的能力。

4、市场体系日臻完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逐步形成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下,深圳率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系和框架。经过“十五”时期的着力培育和发展,深圳市文化市场体系及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演出、娱乐、出版、图书、广告等各类文化市场日益走向成熟和规范,形成一批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批发市场。以资本、货币、技术产权、人才等一批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大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文化产业集聚辐射功能显著增强,引领华南、服务全国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切实有效的市场体系推动下,深圳市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良好的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这些企业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迅速成长,具有鲜明的市场原发性,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吸引了大批港资积极投身于深圳文化产业的经营。投资渠道日益多元化,呈现出国家、集体、民营、外资等所有制形式共存共荣的发展格局。

5、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各具特色

深圳的设计业、动漫游戏业、印刷业、工艺美术业等都采用了集中式的空间发展模式。以园区为主、紧密结合旧城改造的文化产业布局模式,不仅有利于缓解土地资源的紧缺,也造就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各区均拥有具备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重要文化基础设施,文化项目作为区域增长极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福田区根据在创意设计、传媒出版、数字内容、艺术培训、高雅艺术演出、会展等产业方面的资源优势,建设了一批富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聚基地。罗湖区在动漫游戏业、黄金珠宝和古玩为主的工艺美术业方面,具有较强的特色。盐田区注重发挥自然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使具有山海特色的文化产业亮点纷呈。南山区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传媒印刷、演艺娱乐、数字内容、文化旅游等为重点,建设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其中包括华侨城集团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宝安区将印刷包装业、工艺美术业、设计产业列为文化产业的支柱行业。龙岗区工艺美术业和印刷业发展迅猛,文化产业发展呈现“数量大、产值高、亮点多”的鲜明特点。

6、初步形成文化产业促进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力量

近年来,深圳从多个方面努力构建文化产业促进体系,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各种支撑力量。深圳市委、市政府已在政策层面确定了文化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第四大支柱产业的地位,出台了《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以及将要出台的《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文件,为深圳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此外,深圳还成立了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这一市政府直属机构,专门负责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设立了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是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文化产业盛会,它的成功创立和举办,不仅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搭建起一个高起点、高规格的展示、交易、信息平台,而且使大量资金、项目、观念、信息、技术、人才在深圳汇聚,成为推动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助力器。

(二)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

1、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

——观念优势。20多年来,作为一座年轻的充满活力的移民城市,深圳不仅吸纳了大量来自国内外的人才,而且以其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和多元、包容的城市文化,发展出各种层出不穷的新观念、新精神,它极大地促进了深圳城市整体快速发展,无形中也构成了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观念优势。深圳人的市场观念、开放观念、创新观念和竞争观念,以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培育了深圳特有的文化价值观,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源泉和精神动力。

——体制优势。由于深圳改革开放较早,在政府的引导、推动下,深圳在全国率先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框架,形成了国家、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深港合资、外商独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增添了发展活力;由于较少受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约束,深圳文化产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比较高,与国际资本和国际市场对接的能力比较强;近年来,深圳确立并实施了“文化立市”战略,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继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和物流业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使深圳在文化投融资、文化市场的开发等市场化运作方面,独具体制优势。

——科技优势。深圳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深圳的宽带普及率接近香港、韩国等宽带普及率最高的地区,ADSL的用户数量和市场渗透率在全国遥遥领先,具有全国最大互联网出口带宽,全市光纤接入网络覆盖率高达100%,这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多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态势,2006年实现产值629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53.9%。深圳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制造优势,为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与升级,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和载体的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撑。

——区位优势。由于毗邻港澳,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其他城市所不具有的区位优势。深圳由此不仅可以直接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而且可以直接接受香港的观念、体制、人才、金融、信息等优势的辐射,开展与香港的深层次合作。随着深港合作由前店后厂分工阶段向纵深经贸合作阶段推进,深港合作的产业部门从之前的简单加工业跃升到带有高技术含量和文化内涵的产业部门。在长期的合作中,香港和深圳形成了有所区别的核心竞争力,香港在国际营销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深圳由于对内地市场情况比较熟悉,在贸易、服务方面占据优势,这有利于深圳在深港文化产业合作过程中实现分工互补、错位发展。

2、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劣势

——产业人才相对缺乏,文化生态不够完善。深圳高校和科研机构稀少的缺陷,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集聚。与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比,深圳文化产业人才资源劣势比较明显。深圳文化产业人才不仅总量相对不足,而且结构失衡现象比较严重,高层次人才短缺、外流现象比较普遍。此外,由于城市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北京、上海等城市比起来,深圳的文化生态显得不尽合理和完善,也成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某种劣势。

——产业结构不平衡,文化服务业比重偏低。深圳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文化制造业所占比例过大,文化服务业比重则明显偏低。2005年,深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产业以及文化体育娱乐产业的增加值合计为187.5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81%。增加值总量仅相当于上海、北京、广州的42.93%、24.85%、65.12%,比重分别比这三个城市低0.9

7、7.

15、1.78个百分点。而且,多数文化行业的产业链处于的中低端,存在明显的高端原创不足、终端营销能力不强的产业链缺陷。

——本地营商成本不断增加,制约文化产业发展。随着深圳的迅速发展,以房地产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为主的城市营商成本也在不断提高,加上深圳文化产业以文化制造业为主,在高端产业价值链条上的优势不足,迫使文化产业企业不断从租金昂贵的中心区域向租金相对便宜的边缘区域转移,甚至迁往成本更低的地区,从而在有形无形中制约了深圳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1、处于全球消费和生产方式演变下的深圳产业发展转型需要发展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社会生活的时空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消费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需要进一步满足高质量、短时间、个性化、智能化等要求,甚至要按照用户的具体偏好进行定制化生产。在信息时代,模块化生产逐步取代流水线生产,文化、创意元素的价值得到凸显。文化产业不仅成为消费品价值提升的催化剂,也成为技术变革的源头之一。在深圳,土地、人力资源等成本不断攀升,而环境承载力在不断下降,经济增长逐步迈入高成本时代。应对高成本时代,需要催生高附加值产业。文化产业属于典型的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产业,其在深圳产业转型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深圳变“制造车间”为“创意之都”的重要媒介。不能适时启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区域,将沦为被动的消费者,被迫接受创意先进区域以商业形式开发的文化思想、产品和服务。

2、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高起点发展深圳文化产业成为必然

在未来十五年,人与互联网的障碍将逐步消失,现实世界和虚拟现实趋于融合。用户获得互联网应用的终端手段日趋多样化,网络服务与移动互联网(手机终端)日益结合。视频服务在手机终端的应用将不断繁荣,赋予文化产业巨大的市场价值。三网合一推动Internet借助IPTV挺进电视用户群这一庞大群体,造就广阔的市场空间。移动电信网络和Internet在未来的进一步高度结合,特别是3G时代的到来,将会对互联网产业格局造成新冲击,改变目前的文化产业市场格局。深圳必须尽快洞察和把握国内外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态势,抓住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机,高起点发展文化产业。

3、国家和广东省政策层面的大力推动为深圳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广阔的战略空间

200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文化体制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将抓好文化产业体系建设确定为“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六大重点之一,明确了未来五年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深圳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中央要求深圳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等方面,继续探索创新,做出示范;要求深圳全力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广东省要求深圳依托对外开放和体制创新示范区的优势,做大做强文化经济,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总格局中发挥龙头作用。中央和广东省对深圳的要求和期望,对于深圳发展文化产业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将为深圳文化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黄金战略机遇期。

4、珠三角都市圈产业分工协作雏形初现为深圳引领珠三角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契机

珠三角地区面积4.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00多万,经济总量占广东省的70%以上。长期以来,珠三角地区制造业主要以代工为主,低成本时代的价格战和引资战导致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雷同化现象严重,缺乏主导产业分工协作。随着珠三角都市圈正在逐次进入文化创意经济时代,各城市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依托区域资源优势,逐渐形成了主业相对突出的分工协作格局。珠三角地区作为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腹地,各城市产业分工协作将强化对深圳文化产业的支持,延长深圳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推动深圳文化产业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化。

5、发达国家强势文化产业的冲击与渗透迫使深圳必须奋起直追

全球化时代文化创意作为新兴的生产要素,逐步成为经济价值创造的主体,文化产业所蕴藏的创造新思想和新的表达形式的能力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或地区应对全球化竞争的利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文化产品进入我国文化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品类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深圳文化制造业比重大、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链缺失、产业组织水平低、文化内容产业国际贸易逆差严重等问题进一步凸显,这要求深圳必须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与战略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全球先锋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及“文化立市”的战略部署,将发展高端文化产业作为转变城市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利用深圳对外开放程度高和深港社会、经济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快国际化步伐,积极探索面向国际市场、深港高度联动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大和移民城市文化多元的特点,强化创意、创新、创造的城市精神,引领区域高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潮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的同时,引导传统优势产业走文化改造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大的特点出发,以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互动融合为突破口,改造提升当前具有相对优势的文化行业,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各个产业门类整体推进、联动发展,全面繁荣深圳文化产业。

——集中发展和区域均衡相结合。适应深圳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差异,根据不同文化产业门类和不同价值链环节对配套条件的要求,结合各区域的实际条件和功能定位,统筹项目布局,既要适当促进产业的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培育的产业,又要兼顾区域的均衡,形成产业的错位发展和协调发展的格局。

——超前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根据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的战略定位,立足深圳的城市特点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借鉴国际文化产业的普遍发展规律,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深圳文化产业发展进行高起点的超前规划,同时分阶段地制定五年规划和重点门类的分行业规划,有针对性地出台各项具体配套措施,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市场化的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弱化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直接参与的同时,强化政府在产业引导、政策调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重点推进,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

——开放市场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不断开放文化市场;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形成文化市场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深圳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大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地GDP的11%左右,成为深圳举足轻重的支柱产业;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本地GDP增长速度和全国可比城市文化产业增长的平均速度;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一批在全国处于龙头地位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大师级人才,形成一批优势文化行业和文化品牌,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现代与传统融合、区域布局合理、内外源经济均衡发展、产业组织体系健全、技术领先、资源集约利用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使深圳成为国内一流、亚洲领先、全球知名的文化产业先锋城市。

2、阶段目标

——近期阶段(2007-2010)。本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扩大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和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相结合。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核心层,增加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要积极构建和完善文化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以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和项目发展为抓手,在进行总量扩张的同时促进质的优化。继续发展目前具有较大市场规模和相对优势的传统文化产业,促进新兴的具有良好前景的产业门类的发展,到 2010 年,深圳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700亿元左右,占本地GDP的比重达到8%左右,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以上,初步确立起其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使深圳成为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产业中心城市。

——中期阶段(2011-2015)。本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提升文化产业素质。要在保持文化产业稳步发展的同时,着重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使部分产业的优势进一步凸显和巩固,上中下游产业链条较为完善,高附加值、高回报的产业环节不断得以加强,拥有一批有明显优势的行业、有品牌效应的企业和产品,文化产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左右,年平均增长13%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9%左右,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稳固。深圳成为国内乃至亚太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先城市。

——远期阶段(2016-2020)。本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素质,完成文化产业的整体转型和文化产业内部及相关行业充分融合,使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渗透和关联效应更加显著,推动深圳经济全面进入创意经济时代。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人民币左右,占本地GDP的比重达到11%左右,增长速度达到12%以上,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对其他产业的拉动效应更加明显,其强力支柱产业的地位因此确立,深圳基本建设成为国内顶级、亚太地区一流、全球知名的文化产业先锋城市。

(四)发展思路

深圳市未来15年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是:一个主攻方向、六个发展策略、三个紧密结合、三个重要抓手。

一个主攻方向

坚持以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端文化产业。以深圳具有比较优势、市场前景良好的数字内容产业为突破口,带动相关行业发展,不断提高数字内容产业的比重和地位。对文化制造业进一步调整改造,延长高附加值的上下游产业链。

六个发展策略

——创新引领策略。发挥年轻移民城市的创新精神,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创意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大力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高度融合,加快促进产业升级,综合运用政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手段,建立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增强深度开发能力、增值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使创新成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灵魂。

——集群发展策略。通过产业基地和高端文化产业聚集区的建设,加强对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投入,实现新建和“三旧”改造相结合,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相结合,扶持和促进中小文化企业的成长,集成各方有效资源,加强集群内部的有机联系,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企业创新能力,实现集约化发展。

——品牌提升策略。抓住项目、产业链、产品、品牌、服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努力提升深圳文化产业品牌影响力,塑造“文化深圳、魅力深圳”的城市形象,培育一批具有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

——人才高地策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流动、引进、培养、使用、分配和服务机制。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载体,依托年轻有活力的城市文化氛围,以释放人才潜能、提高人才效益为目标,盘活存量人才,以特色产业人才需求为主导,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吸纳一批急需人才。

——外拓合作策略。立足珠三角、对接香港、影响华南、服务全国。利用珠三角都市圈加速形成的机遇,加强与珠三角以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文化产业合作,构筑文化产业发展大平台,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走出去策略。利用文化产业国际转移的契机,提高承接较高层次国际外包业务的能力,积极参与高端分工。增强文化产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支持和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形成自有文化品牌,提高深圳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

三个紧密结合

——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关联带动作用,深度挖掘、依托、吸纳、整合、联动相关产业资源,逐步减少或取消文化产业进出障碍,制定技术融合扶持政策,根据市场需求搭建产业融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紧密结合和共同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城市功能优化紧密结合。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文化和创意要素,主动与“中心强化、两翼伸展”的城市空间结构衔接,找到文化产业与城市功能优化的内在联系和结合点,使文化产业切实成为深圳城市魅力提升的粘合剂。

——文化产业发展与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紧密结合。充分重视香港文化产业发展较早,已经形成的资金、人才、信息、营销等优势,延续深圳文化产业承接香港的产业转移的历史脉络,适应近年来深港互动进程的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加强深港合作,促进深圳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个重要抓手

——抓健全与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在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和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之外,要促进文化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政府必须以健全和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为抓手,通过技术开发与共享、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平台环境。

——抓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完善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立有效的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产权制度环境。

——抓大项目带动。依托一批重大基础性、功能性项目,推进产业融合、集聚以及产业链整合。在政策许可的框架内,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优化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大项目落户深圳;逐步将本地有市场、有规模、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为龙头企业;做好产业配套,积极承接香港以及周边区域大项目的辐射,催生特色产业链。

三、重点领域

(一)创意设计业

创意设计业包括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时装设计、IC设计和软件设计等行业。

以建设“全球创意设计之都”为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深圳创意设计业目前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在全国的相对优势,依托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室内装饰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深圳室内设计业在国内外的地位;依托印刷业、广告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深圳平面设计业在国内外的地位;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依托,利用珠三角地区全国领先的工业基础,通过设计创新和改进实现新产品开发,以服务制造业的高端工业设计为重点,促进工业设计的提升;大力发展互联网广告业,确保深圳在信息设计领域的领先地位;继续保持IC及软件设计业的优势。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岭里村原来的生态基础条件较差,一度曾是荒山秃岭,河道干涸。近几年来村“两委”班子以建设生态型新农村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致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收入。止2008年全村种植杨树3500亩,果树800亩,发展林下养鸡3万只,饲养波尔山羊2000只,建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一条,实现“一池三改”沼气户163户。修水泥路13公里。目前,岭里村村容村貌整洁,群众生活条件大为改观,实现了组组通水泥路,

户户通自来水和有线电视,人均纯收入2007年为5700元,生态文明村建设初见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发动群众。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环保部门的要求,岭里村成立了生态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班子多次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村等,统一思想认识,使广大村民都认识到生态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形成全村上下齐行动建设生态村的生动局面。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生态村建设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通过调查摸底,听取各方面意见,市、县领导经常到村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了生态村建设规划,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使岭里村逐步达到生态文明村标准。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村庄绿化、美化、洁化。

1、突出造林绿化工作。三年来,按照“村在林中、院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绿化要求,岭里村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荒山荒坡造林等政策,利用春季植树季节,组织村民掀起植树高潮,全村建设以杨树为主的生态林3500亩,实现了人均1亩林,农田林网率达到70%以上,在农户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形成绿荫,由于近几年的大力植树造林,荒山秃岭的面貌得到彻底改变,且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为充分利用村生态资源,岭里村将经济林和畜牧养殖作为村支柱产业进行培育,目前岭里已成为远近有名的“杨树村”,全村共养羊10000多只,发展林下养鸡30000多只,并利用牲畜家禽粪便建设生物有机肥厂一座,年生产生物有机肥15000吨,生物有机肥又通过返田种植无公害绿色食品,实现了循环经济。

3、切实加强以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全村路网布局合理,道路规格较高,农户进出十分方便、快捷。村内主干道硬化率100%,通村道路路面宽达到5米以上,全村实现组组通,4个村实现了户户通。同时认真搞好以灌溉和饮用水为主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修建小型拦河坝5座,建人畜饮水工程1处,修建地下排污管道3000米,全村居民全部吃上了清洁无污染的自来水,全村缺水的状况得到缓解。

4、大力推广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的建设和利用。根据上级推广农用沼气、积极探索节能新路子的要求,全村大力开展沼气建设,实现“一池三改”,同时推广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共建设沼气池110座,实现国债项目与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6个,为推广清洁无污染的能源做出了榜样,其他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率基本普及,达到70%以上。

5、突出抓好环境净化。按照突击清理和经常清理相结合的办法,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农户包房前屋后,全面落实保洁制度。全村共划分5个卫生责任区,新建垃圾填埋点3个,新建公厕1座,由

5名专业保洁员和每户家庭1名保洁员组成保洁队伍。同时加强生产生活污染的治理,本村养殖农户较多,以前,牲畜粪乱排现象普遍存在,如今农户家中建了沼气池,村建有生物有机肥厂,使牲畜的粪便得到了充分利用。既开发了新型能源变废为宝,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推动了生态村建设,还加快了生态畜牧业的发展。

6、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去年起,全村96%的村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建设标准的村级卫生服务站,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吃药全报销。

7、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教育村民依法办事,使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成为全村群众的自觉行为,村域内无滥垦、滥伐、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

(四)完善管理巩固创建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村“两委”班子把相关制度落实到人,与农户签订“三包”公约,要求做到爱护绿化、洁化村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发动在校学生,由学生来做家长的监督员。通过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评选活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以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来营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使生态村建设效果得到长期保持。

三、下步打算

岭里村生态村建设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在下步工作中继续努力:

1、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着力营造一支思想好、素

质高,有干劲的干部队伍,同时对村民加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态意识、文明素质和修养。

2、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使我村环境保洁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3、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全面推进我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们相信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以科学理念,创新思维,良好作风来扎实工作,将岭里村建成为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的高标准的生态村

九龙乡岭里村村民委员会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5篇

“品牌时代 · 品牌当道”

深圳万域包装设计公司《一家独具特色的“策略先导型品牌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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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 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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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业公司<世纪金徽>

上海醇酒业公司<上海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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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楼月饼<月饼包装设计>

安琪月饼<月饼包装设计>

深圳市设计产业园范文第6篇

此为服装设计公司装饰设计的图纸,设计的出发点是要体现一个温馨,内敛、低调、包容、宽松的工作环境,摒弃以往的办公空间的那种紧张压抑的感觉。对于办公空间的设计应该通过充分了解企业文化,使办公空间的设计更具生命力,达到对人的激励,体现对企业多年文化沉淀的一种认知。只有充分了解和领悟企业类型和企业文化,才能设计出能反映该企业风格与特征的办公空间,使设计具有企业文化上的个性与生命。二是对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互联系的了解。熟悉企业内部机构才能确定各部门所需面积设置和规划好人流线路,另外事先了解公司的扩充性亦相当重要,这样可使企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不必经常变动办公室流线。三是前瞻性设计。现代办公空间,电脑等设备不可缺,大型的办公室需使用网络系统,因此规划通讯、电脑及电源、开关、插座必须注意其整体性和实用性。四是勿忘舒适标准。办公空间设计,应尽量利用简洁的设计手法,要避免采用过去造型繁琐的细部装饰,过多过浓的色彩点缀,在规划灯光、空调和选择办公家具时,应充分考虑其适用性和舒适性。

此服装设计平面布局采用了蜂窝状的分布形式。包含了设计部、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会议室、经理办公室、T台展示摄影部、裁剪区、卫生间等。对于服装设计公司追求平面布局的秩序感。设计中的秩序,是指形的反复、形的节奏、形的完整和形的简洁。办公室设计也正是运用这一基本理论来创造一种安静、平和与整洁的环境。比如家具样式与色彩的统一;平面布置的规整性;隔断高低尺寸与色彩材料的统一;天花的平整性与墙面不带花俏的装饰;合理的室内色调及人流的导向等。这些都与秩序密切相关,可以说秩序在办公室设计中起着最为关键性的作用。

设计的立面装饰没有用过材料。只用了黄绿色和黄褐色颜色的乳胶漆,来体现空间的明快,在装饰中明快的色调可给人一种愉快心情,给人一种洁净之感,同时,明快的色调也可在白天增加室内的采光度。目前,许多设计将明度较高的绿色引入办公室,这类设计往往给人一种良好的视觉效果,从而创造一种春意,这也是一种明快感在室内的创意手段。同时立面加入了很多小的装饰,例如飞镖盘,毛绒的小玩具等来增加生活的气息,营造一个温馨、放松的工作环境。

除了展示区和经理办公室铺设了木质地板,其他区域都是600*600的大理石地板。因为空间的吊顶是井字梁的所以有些空间增建了一层石膏吊顶。家具大部分都是木质的面板,金属的支架。看起来简洁明快又不乏设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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