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范文

2023-09-19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1篇

贷款的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自有资金足以支付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付款;贷款人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愿意接受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个人汽车贷款期限及利率: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和所购车辆的用途,个人汽车贷款期限长短不同。其中,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汽车租赁、交通运输经营的,最长期限为5年,用于货运的最长为3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允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实行上浮或下浮。

按银行的个人信用评定办法达到A级以上的客户,可以用所购车辆作抵押申请汽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车辆销售款项的80%。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国债、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银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进行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为质押凭证价值的90%。借款人以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2篇

汽车消费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汽车消费贷款除了必须在银行所认可的特约经销商处购买限定范围内的汽车外,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购车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3篇

中原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加强贷款业务管理,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汽车品牌销售实施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消费类自用车(不含二手车)时已支付一定比例金额的首期款项、不足部分由我行向其发放并直接支付给汽车经销商的人民币贷款。

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经公安部门(车管所)注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手家用车。贷款车型应选择国内主流厂商生产或进口的中、高档品牌家用轿车。贷款所购裸车的售价原则应不低于9万元。

第三条以质押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用于购车的,应按照我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合作机构的准入

第四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的经销商应优先选择满足以下条件的经销商:

(一)已经取得厂家正式代理销售授权证书,且为当地区域的一级代理商,按照厂家标准建立了4S专营店并经厂家验收合格投产以及4S专营店认可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二级经销商和综合品牌经销商;

(二)管理层或股东有过汽车经销及售后服务的成功管理经验,有完善的销售渠道,能够比较专业化地经营与管理专营店,有长期经营专营店的经营计划;

(三)销售业绩良好,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

(四)既往履约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在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前,须由有权审批机构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审批,核定其担保额度。

第三章贷款对象

第六条贷款对象为年龄18-5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

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地户口的申请人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及固定住所,且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原则上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在当地有房产;

(五)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借款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申请地有固定住所并需提供一名本地联系人;

(六)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八)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根据借款申请人所在职位待遇是否优厚、自身综合背景是否良好、持续发展能力是否较强,将客户分为优质客户、普通资信客户和拒绝类客户。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优质客户: 1.我行现有客户:

(1)代发工资客户:最近六个月月均代发金额在4000元以上;

(2)贵宾客户:客户在我行近三个月的金融净资产均值大于10万元;

(3)房产抵押贷款客户:在我行有自有房产抵押的贷款客户,客户已正常还款两年以上;

(4)信用卡贵宾客户:开卡时间在一年以上,有9期以上按期还款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潜在优质客户:

(1)他行贵宾类客户,且银行对账单显示该客户近半年月均存款额大于10万元; (2)有效的收入证明(指纳税凭证、银行账户对账单等)显示,最近一年内月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3)有效的资产证明(存款、有价证券等)显示,金融净资产在10万元以上;

(4)银行、证券、基金公司、能源、电力、电讯行业、中央直属企业正式员工;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保险、信托、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高级职称人员及管理人员;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立医院的医生及管理人员;国家公立高校,重点中小学的教师及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

(5)对于经营规模较大、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良好信用记录、行业风险相对较小的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有房产的借款人,可以根据其名下或家庭拥有的总资产状况确定是否为优质客户。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借款申请人为拒绝类客户。 1.经面谈、家访或第三方调查,确认借款申请人真实情况与其提供书面材料严重不符的;

2.借款人不是车辆所有人或实际用车人的;

3.在人行征信报告中显示近24个月内有逾期超过30天记录或5次(含)以上30天以内逾期记录,且不能提供合理证明的;

4.无稳定工作和收入、无固定住所的高风险人群; 5.借款人单户(含配偶)已有两笔或以上未结清购车贷款的,或同时申请两笔(不含)以上汽车贷款的;

(三)对于优质客户,可不进行家访,但需要与客户进行面谈调查。对于除上述优质客户和拒绝类客户外的普通资信客户需要进行家访调查和面谈,以确认借款人的资信状况。

(四)对于经销商股东、员工及其亲属等关系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要严格审查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严防恶意套取银行信用。

第四章贷款要素

第九条贷款金额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按照孰低原则核定贷款金额:

(一)向借款人发放的单笔汽车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二)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售价的70%。对于高价车应根据借款人的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适当降低贷款成数。车辆售价是指裸车价格,不包括各类附加税、费、保费及装饰费用等。

(三)借款人此次申请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0%,月所有债务支出(包括本笔汽车贷款的还款支出)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5%。如单一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可以增加共同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应将所有借款人的债务及月收入合并计算支出收入比。

第十条贷款期限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对于优质客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规定执行。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收入来源特点,可以采取按期(月、季)还息、到期还本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也可采取按期(周、双周、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五章 贷款受理与调查

第十三条借款人向我行提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收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证明、纳税凭证、股票交割单、基金、理财证明和个人银行账户对账单等。

(三)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或经销商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购车合同或购车协议。

(五)借款人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或提供直系亲属有效期限内的驾驶执照,并增加该直系亲属为共同借款人。

(六)车辆保险合同、购车发票。

(七)车辆抵押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

(六)和

(七)须在放款前提供,对于采用先放款后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应在放款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八)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证明材料。

(九)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谈、电话核实和实地家访调查。调查要点包括:

(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借款人的贷款意愿、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三)借款人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还贷比是否符合规定。

(四)借款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

(五)所购车辆价格是否高于车辆生产商公布的市场指导价格。

(六)首付款的真实性、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七)其他。

第六章贷款审查审批

第十五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审查审批工作按照零售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流程和权限执行。审查审批要点包括:

(一)合作机构是否已按规定准入。

(二)借款人的申请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有无虚假贷款或骗贷嫌疑。

(三)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资信状况是否良好。

(四)首付款是否符合规定比例,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六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根据审批意见,通知客户办理贷款后续手续,并和经销商协助客户购买相关保险、车辆上牌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章贷款担保

第十七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方式限于“车辆抵押+经销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车辆抵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或“车辆抵押+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

(一)车辆抵押

以贷款所购车辆抵押,须在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二)经销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采用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担保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1.保证金。经销商须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参照当地同业平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担保贷款余额的5%。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时全额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证金不足,保证人应在次月补齐。因扣划保证金形成的保证人和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我行无关。 3.垫资续保。如借款人贷款期间未能如期续保,保证人同意垫付借款人续保费用。

(三)专业担保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对于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担保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1.保证金。专业担保公司须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存入保证金。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时足额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证金不足,保证人应在次月补齐。因扣划保证金形成的保证人和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我行无关。

3.垫资续保。如借款人贷款期间未能如期续保,保证人同意垫付借款人续保费用。

(四)保险公司提供全程履约保证保险

在落实足值、有效的车辆抵押前提下,可由保险公司提供附加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公司的选取及开办行名单须由总行信审会批准。

第十八条对于采用“车辆抵押+经销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车辆抵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或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如确有特殊需要,仅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限于资质为4S(含)以上的经销商和专业担保公司,且须经总行信审会批准。

第十九条阶段性担保期限为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车辆抵押登记证明办妥并将车辆保险合同、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已办理抵押)等资料交付给我行之日止。

第八章贷款发放

第二十条在贷款发放前,经营机构应落实抵押车辆的保险事宜。

借款人必须在贷款期限内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自燃险(在生产厂商赔偿责任期结束后必须投保)等相关险种。以上商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应为我行。保险单正本(交强险除外)由我行保管。贷款期间不得退保、减保,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保险期限可采取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投保或分期投保。若分期投保,经营机构须在车辆保险到期前1个月短信提示、到期前1周电话提醒客户办理续保手续,贷款期间内保险不得中断,并在借款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此外还须在保单中增加补充条款:贷款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赔付金额须先征得我行书面同意后方可赔付车辆所有人。如我行认为借款人未来期间内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损毁严重的,应先将赔付款项用于提前归还贷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发放前,经营机构须对车辆进行双人现场核实,审验车辆合格证是否真实、有效。

第二十二条放款人员对贷款资料审核同意后进行放款操作,贷款划入经销商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对于由我行认可的经销商、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方式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在收集齐客户车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并落实阶段性担保手续后, 可先行放款,原则上在放款后20个工作日内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营机构按照我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工作。日常贷后管理要点包括:

(一)对采用阶段性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经营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车辆抵押登记。

(二)按月对合作机构所推荐的借款人个人贷款质量及风险情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批量还款现象,立即暂停与该合作机构合作,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三)动态监测保证金账户情况,对于保证金不足的,应及时通知保证人补足保证金,否则停止发放该保证人保证的贷款。

(四)对逐年投保的,经营机构须及时落实续保。 第二十五条经营机构应认真做好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频率为:

(一)发现贷款逾期的,应立即进行贷后检查;对存量逾期或欠息贷款的检查间隔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二)对单笔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的贷款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三)对当前未违约但有违约记录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四)对其他正常类贷款按差异化标准至少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存量贷款笔数的5%。

第二十六条经营机构负责维护与合作经销商的客户关系,对于在合作中出现违约、欺诈、法律纠纷等异常情况的合作经销商,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七条经营机构应及时将贷后检查情况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如发现重大风险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办理贷款结清手续,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九条经营机构应及时整理贷款相关档案资料,并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管理档案。对于先放款后办妥抵押的贷款,应督促并协助借款人及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证及时归档管理。

第十章附则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房贷款;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经济危机

1背景

背景源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当年为了造就“美国梦”,扩大内需,鼓励美国公民都有机会买房,制定出了不当的金融政策,各大商业银行巨头纷纷向美国公民推出了次级贷款,而通过一些金融常识我们知道,按照风险等级的划分,商业银行的贷款可以大致分为五种,即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及损失贷款,而后三种被统一划分为不良贷款,由此可以知道,美国商业银行向公民发放的次级贷属于不良贷款,银行为了放贷,并没有仔细审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资产情况、收入情况等基本信息,无论公民有没有职业,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没有可靠的抵押物,银行均有可能向他们放贷,而这些贷款的数量逐渐膨胀起来后,最后发现人们大部分都无法还款,而楼市泡沫积聚到了一定程度后破裂,银行就算将借款人的房屋收回,也不能在市场上以原价出售,此时商业银行将面临巨大损失,而商业银行资产亏空后没办法持续的给存款人提供现金,商业银行即出现了大规模的信用危机,紧接着就是银行破产,金融危机随之爆发,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应该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我国的金融体系还不是非常完善,金融管控仍存在一些漏洞,想要避免在国内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我们应以美国金融危机为鉴,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2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及资产业务

一切经济组织风险产生的根源均是资不抵债,从而导致资产亏空,一系列的风险就随之而来,因此,想要搞清楚商业银行为什么会产生风险,首先就要搞清楚商业银行的业务是如何经营的。商业银行的表内业务分为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下面就分别对这两种业务进行说明。

一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是靠运用资金赚钱生存的,但必须先有资金来源,才有资金的运用。所谓负债业务就是商业银行组织资金来源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分为存款业务和借入款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商业银行从外界吸收进来的款项。二是资产业务。资产业务就是商业银行运用从负债业务中吸收进来的资金产生收入的业务,而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是贷款,这是商业银行利润最主要的来源。

从上述商业银行的业务简述中可以知道,商业银行获取利润最主要的途径就是,从外界吸收资金,并承诺给予资金借出者(及存款人)一定的利率,然后再将这笔钱以高于存款利率的利率向外贷出,但是假如商业银行贷出的资金属于不良资产,未来可能或必定无法收回,而且这类贷款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银行的资产业务的金额就会远小于负债业务的金额,银行此时就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而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无法在既定的时间偿还负债业务中的款项,这么持续下去,银行业信用危机就产生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金融业危机也会逐渐爆发。

在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企业贷款和个人信用贷款占的比例较大,银行给企业贷款比给个人贷款的风险要小,因为企业一般是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有明晰的财务数据提供给银行,而且大型商业银行一般也是将资金贷给规模较为庞大、有一定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所以发生不良贷款的机会会少一些。对于个人信用贷款,银行有时无法很好的判定个人的一些诸如收入情况等基本信息,虽然单次贷款数量没有企业那么大,但是个体数量庞大,加总起来的规模也就十分庞大,因此很容易产生不良贷款,给银行造成亏损,而个人信用贷款中,住房贷款更为普遍流行,数额相对也是较大的,所以本文也以住房贷款作为重点来分析。

3个人住房贷款概述及风险分析

3.1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这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之一。

3.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一是个人信用风险。也即借款人违约风险,就是借款人因个人财务困难、个人对所购房产不满意、个人道德约束等原因而不能或拒绝在既定的还款付息日期向银行还款付息的风险。二是欺诈风险。即借款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通过重复抵押、虚假抵押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从而让银行蒙受损失的风险。三是银行自身经营风险。即随着住房贷款业务量的不断增加,银行为了提高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速度,或是为了响应有关政策,而简化程序,不注重业务质量,不注重信息的采集分析,使得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极大漏洞,从而导致银行蒙受损失的风险。美国次贷危机即属于该类风险,不管客户是否真正具有贷款资格,均进行无限量的贷款,最终导致危机爆发。四是抵押物风险。即当借款人在既定日期无法偿还本息的情况下,银行处置抵押物时,抵押物的价值发生贬损,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五是政策风险。即政府针对房地产和银行贷款业务提出了相关的不当政策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美国次贷危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源自于该种风险。六是其他风险。即其他一些不可抗力风险,如自然灾害发生导致房屋抵押物毁损,款项无法收回,或借款人自然或意外死亡而无法收回款项等原因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

4.1从银行的角度

第一,对于个人信用风险,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因此,为了防范个人信用风险,我国应多借鉴西方大国的经验,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个人信用体系。如欧洲模式,即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政府通过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者、监督者和管理者,该部门负责登记整理、数据采集,掌控着消费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将每一个公民从小到大的信用记录都进行严格的归档,并在商业银行需要用到的时候向商业银行提供,给予商业银行以借鉴,商业银行通过该机构提供的资料对客户进行相应的信用评级,该机构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美国模式,即市场化和商业化的模式,美国建立了专门负责个人信用体系的机构——美国个人征信局,其主要包括环联公司、Equifax公司和益佰利公司,除了这3大征信公司外还有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征信机构,它们一起构成了完备的美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而这些机构均是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用记录,然后按照科学的信用评价机制将这些信用记录整合成信用产品并出售给商业银行,以供借鉴,并对客户的信用做出正确的评定,中国现在也注重将个人从小到大的信用一一记录归档,但是还没有一个较为完备的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这些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其实中国完全可以建立一个由国家控股的非营利性机构,对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其提供给各大商业银行进行归档的方式来防范个人信用的风险。

第二,对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的风险,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应更加注重贷款的质量,不要一味地追求业务办理的速度,以此来提高业务量,对每一个客户的个人信息应进行仔细的审核,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进行详细的资产评估,确定其价值符合实际值再进行贷款的发放,而且尽量减少不良贷款的发放(如次级贷),提高业务人员办理业务的水平。

4.2从政府监管的角度

第一,政府应加强对住房金融的监管力度,通过银监会等政府金融职能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要对商业银行贷款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体系,而且在中国现在金融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应禁止商业银行发放诸如次级贷这样的不良贷款,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是一国经济增长的必要保障,若一国金融业发生危机,那么该国的实体经济也会受到连带影响,国家经济将陷入一片混乱,随之而来的各种恐慌将一触即发,因此政府部门对于金融业的制度体系建设不容疏忽。

第二,除了对金融业的监管和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对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方面还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国家不能让房地产市场存在太大的泡沫,从2008年伊始,从北京等一线城市开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被越吹越大,直到今天房价高企的现象,我们知道,房屋作为个人申请住房贷款的抵押物,其价值应该是合理的,这样在借款人到期无法还钱时银行可以妥善处理这些抵押物来弥补亏损,如果房地产市场是不健康发展的,总有一天泡沫将会破裂,到那时借款人还不起钱时,或者借款人对房产价值不满意时,就会拒绝还款,而银行在处置这些房产时将会蒙受巨大损失,现在国家也在强调供给侧改革,房地产市场也被列为改革重点,让房地产市场处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这对金融业也是有利的,这样可以使国家经济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4.3从借款人的角度

其实借款人在帮助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方面需要做的就是提高将个人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在申请住房贷款前应认真了解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方面的一些规章制度,还要让自己树立起一种信用意识和道德意识,不采用不正当的行为去申请住房贷款,为我国的金融业平稳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总结

金融业与实体经济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实体经济借助于金融市场发展,而金融市场的发展又依赖于实体经济,金融也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若发生危机则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危害,进而严重阻碍国家经济增长,甚至引发区域或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因此在银行业主要收入来源的贷款方面,尤其是本文讲述的个人住房贷款方面,不仅是银行业自身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国家政策的疏导也是极其重要的,借款人自身各方面素质的提升也需要跟进,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就因住房贷款而起,我国政府及各大金融机构应引以为鉴,避免该类事件使正在高速发展的中国脱轨而导致车毁人亡。

参考文献:

[1]翟丹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2]梁诗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研究——基于C银行[D].厦门:厦门大学,2014.

[3]王福重.金融的解释[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4]李文丰.中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优化问题研究——次贷危机背景下中央银行视角[D].沈阳:辽宁大学,2015.

[5]裴文静.论我国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J].中国经贸,2013(12):129-130.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5篇

☆ 产品简介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发放的以客户本人(含配偶)名下房产为抵押,用于经营、消费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产品特色

1. 贷款用途多样:可用于经营、购车、教育、医疗、大额耐用品消费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

2. 抵押物范围广:客户本人(含配偶)名下的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均可用于抵押;

3. 贷款额度高:最高可达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抵押,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申请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 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3. 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4.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

5.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个人消费贷款范文第6篇

可是,不管生意再小,投入的资金是小不了的。在资金不足以支持经营的情况下,贷款未必不是一个缓解资金压力的有效办法。交广微贷易问答平台上有不少诸如“个人怎么贷款做生意”的提问,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个人贷款做生意,小编认为,向银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最为靠谱。这是因为,各大银行都有个人经营贷款产品,并且利率通常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利息并不高。

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产品,从担保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类的个人经营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是以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发放的贷款。简单地说,前者无需提供担保,而后者必须提供担保。

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产品丰富,以交通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系列为例,一共有7款产品,其中POS贷、沃交广微贷易无需提供担保,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快捷抵押贷、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个人小型设备贷款需要提供担保。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那么,如何申请个人经营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 前往各大银行咨询,选定适合自己的个人经营贷款产品; 2. 根据银行的要求,准备申请个人经营贷款所需的材料;

3. 填写贷款申请表,与申请材料一同递交,向银行提出书面的个人经营贷款申请; 4. 银行对材料的真实性等,以及借款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5. 通过审查的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如果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还需签订担保合同,并且办理担保手续;

6. 银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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