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

2023-09-24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括、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各地和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进行公路基建项目开工前审计必须解决的问题;审计权限问题。

目前由于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形成多种形式的项目法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由公路建设基金、交通部车辆购置费补助等建设的公路项目。

2、由公路建设基金、交通部车辆购置费补助、高速公路基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以公路项目收费经营权向银行质押贷款、建设的公路项目。

3、由公路建设基金、交通部车辆购置费补助、高速公路基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其它资金由世界银行贷款或其它境内外银行贷款建设的公路项目。

4、由国内两家或多家企业共同投资的公路项目。

5、中外合资作投资建设的公路项目。

二、审计的内容及方法 公路建设项目从准备到竣工交付使用,经历前期工作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交付使用阶段,其中决定投资规模的是前期工作中的“立项”和“开工前审计”。只有抓住这一关键环节,审计才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然而,过去所批准建设的公路项目,从来不要进行“立项审计”,而是由上级部门批准后才进行“开工前审计”。所以,开工前的审计从实质上就包括了“立项审计”和“开工前审计”的两部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计

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等四个方面,着重应审计两方面:

1、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计、审查重点主要从经济的角度去审计建设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2、对设计概算的审计:审查重点主要是概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少算、漏算、重算或自行增加工程项目与费用等情况;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基本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是否真实正确;审查计划列项的预留费用是否正确等。

 (二)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

1、对项目前期的审计

主要审查公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审批和对外签约是否相符,工程开工前是否完成工程项目的所有前期工作。是否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部门或地方的基本建设计划,开工前的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具体包括以下审计内容。

2、基本建设程序的审计

目前,国家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每个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审计的对象是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必须完善上述程序方可实施建设。

3、建设项目审批的审计

各级审批部门应严格审批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规审批项目法人,也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来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该项审计对象主要是对各级审批部门。

4、对外签约的审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只有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订贷款协议、设备购买合同、合作合同等。

对上述审计违规事项,按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审批和擅自对外签约的基建项目,国家计委将追究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审批项目等处罚措施。另按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审批或擅自简化基建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5、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计 公路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是反映公路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分配比例的综合性计划,是以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与运用为对象进行编制计划,按照现行规定,初步设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纳入基本建设计划。没有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不能备料和施工。因此,作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审计。首先,应审查其设计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有无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情况。其次,应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部门或地方基本建设计划。属于中央投资的项目,应审查是否有交通部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地方计划安排的项目,审查 或越权审批的情况。其次,应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部门或地方基本建设计划。属于中央投资的项目,应审查是否有交通部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地方计划安排的项目,审查是否已纳入省下达的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小型建设项目,应有交通部或省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没有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都不能开工或复工。

6、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的审计

主要是审查工程投资是否已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来源是否落实,投资额度是否能够满足年度工程资金需要。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财政债券、企业债券和项目银行贷款等部分。

 1)资本金

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通运输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目前我国公路项目的资本金构成主要有:①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它预算外资金。②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③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④国家规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因此,对开工前资本金的审计,主要审查资本金是否落实,如对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是否与交通部和地方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中的预算数及预算外资金安排相符。对于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折旧资金及国家授权机构从资金市场筹措的资金,主要是审查其取得资金的渠道是否合乎国家有关规定。  2)财政债券

目前通常是指国债,对于国债,主要是审查其是否列为基本建设计划下达,下达的指标与项目法人基本建设计划是否一致。 3)企业债券

是指项目法人从资金市场募集的到期应连本带息归还的资金,对于企业债券,主要是审查其是否经过国家或地方计委批准发行,发行指标是否与批准的计划相符。  4)项目银行贷款

现阶段,我国公路基建项目贷款,主要从各商业银行取得,开工前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主要有:

①是否有银行下达的年度贷款指标,其指标是否既列入国家信贷计划,又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两个计划缺一不可。 ②下达的贷款计划指标是否与项目法人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符。

③借款合同是否签订,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另外,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还有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日本海协基金贷款等,对于此类境外借款的开工前审计主要是审查其是否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并列入项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7、项目征地拆迁审计

主要是审查项目法人是否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公路建设用地手续,项目用地拆迁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8、项目施工单位选定的审计

主要是审查项目法人是否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承包工程建设,招标工作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签署的合同文件是否符合交通部颁布规范要求,是否明确双方的责任;审查项目法人确定的标段、工期及造价是否合理;审查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否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

9、对监理单位的审计

主要是审查监理单位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的专职监理企业。是否依照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担公路基建项目的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

10、对设计单位的审计

主要是审查其是否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测设计任务;是否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是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项目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交通部颁布规范。

11、对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的审计

主要是审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是否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2、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的其他有关问题。

三、开工前审计的作用

通过对拟建公路基建项目的审计,可以发现该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审查,可以综合评价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发现拟建项目规模是否过大,等级是否过高;项目的设计,采用的技术是否先进和符合实际需要;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有多计、重计、漏计,是否存在计划外工程;土地征用、拆迁是否真实准确、合乎手续;以及通过对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的审查,可以查明建设资金是否落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胡子工程”,有利于严格财经纪律和确保项目工 程建设顺利完工。

四、开工前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拟建项目未能提供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金未按时到位或资资金不落实的审计部门可不受理其开工前审计申请。

2、经审计拟建项目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的,应出具同意办理开工手续意见书;否则应出具不同意办理开工手续意见书。

3、对拟建项目开工前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开工前审计,审计部门应集中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审完并作出结论,以便项目法人报批早日开工。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公司 日照筹建处)

摘要:项目跟踪审计是现代工程审计的一种新模式,是传统审计模式的发展、创新。它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一种延伸, 开展项目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本文通过介绍跟踪审计的特点,提出各个阶段的审计要点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点

项目跟踪审计是现代工程审计的一种新模式,是传统审计模式的发展、创新。它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一种延伸,变结果审计为过程审计,延长了审计链,是传统审计的发展与完善,其审计范围更宽广、更全面,内容更细化、更丰富,更符合审计目的需要。开展项目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能指导和促进建设单位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等,使工程建设投资达到最佳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它是现代管理学在工程项目管理应用上的新突破,更是现代工程项目管理

1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

与传统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相比,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具有其突出的特点。首先,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对工程造价进行的动态的、主动的控制。一方面,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从材料采购招标、材料设备合同签订、工程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预决算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等方面进行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建设投资在事前和事中得到控制,达到主动控制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的运作。其次,从时间角度来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属于事前、事中审计,传统的工程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只能在工程结束后。依据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进行审计;而对工程建设中大量的隐蔽工程以及众多的变更施工无法准确掌握,造成了工程造价的潜在水分。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解决此类现象的发生,如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已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通过参与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可行性与变更费用的论证,对进度款拨付额进行复核,与工程施工同步确定工程造价,避免了大幅度超预算现象的发生,杜绝了进度拨款失控,同时也增大了审计的透明度和审计后期工作量。最后,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对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并且带有很大的咨询性、服务性。实施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后,专业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从而将盲目扩资、超投资计划、超预算等现象消灭在事前。

2 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实施过程控制要点

2.1 招投标阶段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招投标成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它既是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注重招投标阶段的审计有利于招投标过程的顺利完成。主要要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相对完整、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无缺项、漏项;一个单项工程内的土建,水、暖、电等各项单位工程是否齐全;费用是否齐全;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调整、换算的内容是否到位和符合规定。 2.2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工程费用实际发生的时段,跟踪审计与施工现场管理对投资方在整个基建工程施工中可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查重点在于每个单位工程的详细计算、定额选用的合理性以及各项费用计算的标准的审查。

2.2.1 开工前期跟踪审计实施要点工程开工前,跟踪审计组首先要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与评价,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施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内容进行审核,重点评价工程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内部流程设计、职责分工、内部控制等。(1)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重点是审查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2)对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审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3)对工程设计概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力求不漏项,不留缺口,并要考虑到足够的不可预见因素,使其能真正起到控制作用,避免“三超”(即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4)对施工招投标的投标文件和标底的严密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审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签定的施工合同是否严密等。 2.2.2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控制要点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材料价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其现场变更签证单等内容进行监督控制。

2.2.2.1 对于隐蔽工程量的现场确定。工程施工中会涉及到大量的隐蔽项目,隐蔽项目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属实会对决算审计效果及最终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比如路基基础工程,每一结构层是否与施工图纸一致,厚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数量、直径是否与设计吻合等等,在混凝土浇筑及覆土以后很难测定。

又比如防腐保温工程。我们知道,由于金属罐内壁的防腐常常利用防腐涂料喷涂的方法,为了保证喷涂质量,必须经过若干遍喷涂才允许达到要求的总厚度,每种涂料产品对每一遍的喷涂厚度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在现行定额中,金属罐化学防腐的造价是按涂料的喷涂遍数进行计算。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设计厚度遍数涂刷,不仅严重影响金属罐的使用寿命,同时也成为了其牟取暴利的主要途径。

同时,由于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措施和方法产生的建安工程费用比较高,所以施工单位容易采取比较简易的施工方法。这样一来不仅会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带来隐患,而且施工费用也会因为施工方法、措施的改变而相差甚多。因此,跟踪审计方需要对隐蔽项目的工程量、施工工艺进行现场确定,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施工方不予配合,造成跟踪审计方对现场测量工程量与施工方难以达成一致。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可通过拍照录像,与监理、内部审计部门及建设部门相互配合、印证的方式确定工程量,从而取得较好效果。

2.2.2.2 进场材料价格确定。材料价格确定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区分。如果合同为统包价,跟踪审计主要以材料选择是否与合同承诺一致予以确定;如果合同以最终决算审计作为基础,则要对进场材料的产地、规格等内容进行复核。同时,要对市场进行必要询价,避免因市场行情的变动,造成不必要损失;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对材料购买各环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进行监督。

2.2.2.3 变更签证的确定。现场签证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重要作用。现场签证的内容涉及工程设计变更、建设方对施工方提出的工程要求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内容。同时,现场签证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监理、跟踪审计等多方会签。笔者认为,要根据签证的内容,明确现场签证流程。首先,根据现场签证单确定涉及设计变更的提出者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如果是建设方提出变更则由监理确定其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再由跟踪审计确定工程造价,最后传达给施工方。同时,要求监理、跟踪审计做好对工程现场监督和工程量的核实工作。如果变更是由施工方提出,则由建设方判断其可行性,再由监理和跟踪审计提出变更初始评估,最后传达给施工方。建设方可以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现场签证单涉及的造价额度,从而防止超支现象发生。因此,变更签证单的内容决定了签证流程的不同。只有发挥监理、跟踪审计监督、鉴证职能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 2.3 工程竣工后跟踪审计实施要点

工程竣工验收后,跟踪审计组要及时对施工单位下发提请竣工结算要求,对施工方提请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验收、审核。同时,对施工方提供的决算资料中涉及变更、隐蔽项目内容的工程量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确保施工方提供资料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与跟踪审计组达成的协议,要求跟踪审计组对施工方提供的决算资料进行初审。(1)严把工程量计算关。如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一致;核实图纸与有关现场签证的施工是否真实;分析施工方案的效益性等。(2)严把定额套用关。如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高套定额现象;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确定是否合理,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对于定额所包含的损耗量与定额中没有包含的损耗量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有重复计算和漏算;是否按工程具体情况和定额子目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项计算;定额单位是否有误;定额的选用是否与拟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条件相符;当定额的工作内容或材料与实际不相符时,定额的换算和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合理、有无错套、高套定额的现象、费用的列项是否符合规定;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3)严把工程取费关。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4)严把材料价差关。如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单位多领的材料是否按当时的市场指导价扣回等。

3 结束语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为了解决事后审计的弱效性问题,强调事先的预防和控制,具有监督、控制、鉴证、评价和初审的职能,是现行建设项目审计领域中比较推崇的一种审计方式。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不仅能够减少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避免了许多在决算中产生的业主与承包商不必要的价格纠纷。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也是在新形势下产生的一项新的审计方式,正在不断实践探索阶段,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还要不断加以完善,使其在改进基建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摘 要] 分析施工阶段跟踪审计质量的风险因素,主要有审计人员业务能力风险、审计业务规范性风险、审计业务复核机制风险。以R项目为例,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的管理控制措施对跟踪审计结果的影响,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的管理建议,以促进高校基建项目跟踪审计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 基建项目;跟踪审计;质量;风险;控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23. 023

[中圖分类号] F239.6 [文献标识码] A [

0 前 言

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对于较大金额的基建项目,大部分高校在施工阶段选择委托中介机构协助进行跟踪审计。而目前跟踪审计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跟踪审计质量复核和评价体系未建立使得高校基建项目跟踪审计质量不高,引起了广泛重视。

1 施工阶段委托跟踪审计质量风险点

1.1 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施工阶段高校聘请的中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招标时一般具有较强的工作经验,而由于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以及中介机构的盈利性质,导致实际参与项目的跟踪审计人员频繁更换,中介机构的跟踪审计人员素质水平不能得到保证,审计质量不高。中介机构在跟踪过程中的成果最后均需高校审计管理部门复核确定,这也要求高校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1.2 审核时效及关键控制点

高校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跟踪审计相关制度、流程不完备,审计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审核不及时的现象,工程变更单等的下发,跟踪审计延迟收到或未收到的情况。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人员兼有其他项目,不能常驻现场参与各关键控制点。审计人员对关键控制点的把握不准,对现场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取证或取证不准确,影响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工程各相关方管理能力薄弱,签证不及时,工程资料归档不完整,重要经济签证资料缺失,造成损失。结算审核中,因为手续不齐全或不规范,签字不全、缺失、跳号、事后修改、提供造假等变更单及签证造成结算难以界定,跟踪审计过程中有把事中审计拖成了事后审计的情况出现。

1.3 审计成果准确性

因取证不准确或审计人员素质等原因使得跟踪审计出具的审计结果不严谨,工程量的计量和计价依据不足,工程量计算错误,单价偏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现场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支付缺乏支撑材料。有些中介机构的审计组长,为顺利推进工作或与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一般审完后直接出具正式意见,这导致跟踪审计的结果完全受审计组长水平和能力的限制,可能导致意见不准确或给建设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

1.4 独立性

跟踪审计流于形式,审计目标偏离,把跟踪审计纳入建设单位管理范畴,遇到问题要求审计先表态,管理和监督不分,审计相对独立性原则缺失。高校内部制度、流程不规范,项目管理部门越权管理跟踪审计人员,跟踪审计人员被迫听从管理部门发出的指令,审计人员成为管理部门下属的造价咨询人员,丧失了审计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高校内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审计监督,审计独立性不能保证。

2 某高校R项目实例介绍

2.1 某高校R项目教学办公楼项目概况

某高校R项目两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4 034m2,地上主体五层,地下二层,该工程建安造价12 000万元,工期2年。学校成立基建项目部,内审部门派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并聘请某中介机构实施跟踪审计,投标时中介机构项目组配备成员6人,土建专业4人,安装专业2人,其中造价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3人,3人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3人均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2.2 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现场实际遇到问题及控制方法

(1)项目建设初期,主要为土石方工程,中介机构派出人员均为土建专业,项目后期需要安装人员时,投标时的项目安装人员因其他项目无法常驻现场,中介机构更换项目组人员。整个施工阶段,中介机构以多种理由更换项目成员,资料交接不到位,导致现场人员不清楚现场实际,签证审核考虑不足,后期跟踪审计资料部分不全。常驻现场人员由投标时6人变为3人,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工作经验缺乏,变更、签证审核依据不充分。

为改进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人员配置的问题,高校内审部门要求中介机构增加工作经验丰富人员,确实无法增加人员,签证变更的审核必须经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三级复核,内审部门有派驻现场代表审核之后交由工程科负责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多级复核制度。现场人员考勤记录及项目组成员配置、跟踪审计审核质量列入跟踪审计考核评价指标中,与跟踪审计服务费用相关联。

(2)现阶段没有统一的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未制定相应的跟踪审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没有统一的标准。高校跟踪审计相关制度、流程不完备,项目初期经常出现流程混乱,对工程签证等因各种原因相互推诿。

学校出具R项目现场管理工作手册,明确现场签证、认质认价、变更等工作流程。为实现学校对R项目的有效监督管理,实现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校与跟踪审计中介机构合作开发跟踪审计监管平台,实行网络公开流程,完成审批确认流程,产生电子档案库。跟踪审计平台规范了各个单位的职责,管理和监督分明,对职责有交叉的工作重点突出。

(3)未认真核实变更、签证真实性。如:施工后期在刷好涂料的墙面上开洞,造成墙面污染。施工单位以恢复墙面为由,要求在原有墙面上重新打磨墙面、批2遍腻子,刷2遍涂料。办理现场签证后,施工单位并未按照签证内容进行墙面处理,只是在污染的墙面上刷了涂料进行遮盖,这比签证的做法少了几道工序,明显不符合签证内容,只能计取刷涂料部分的价款。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实地察看、询问、分析,确认工程变更、签证是否真实发生以及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深入工地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再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流程程序、机械人力、材料投入等情景,为准确、客观地计算工程价款收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为解决工程结算、决算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提供证据资料。

3 跟踪审计质量风险建议防范措施

3.1 建立高校内部切实可行的跟踪审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目前跟踪审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还不成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①工作效率。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的时间,是否能及时参与现场隐蔽工程的计量;是否按时完成变更、签证的审核。②人员配备、出勤及沟通能力。人员是否按照投标承诺配备;项目组成员驻现场情况,是否能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跟踪审计工作。③审计资料。审计工作底稿能否反应项目的审计工作量,是否清晰明确,审计工作方案是否合理、可操作。④审计结果。专业造价工程师能否出具正确合理的审计结果;审查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是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原因,能否判断签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完整性、关联性。⑤审计建议。能否提出有效建议改进项目管理,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3.2 制定合理的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

结合高校内部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流程,并对跟踪审计工作起到真正的指导作用,保障委托跟踪审计人员能够行使职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证审计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孙伟,胡永安,高越嵩.高等院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重点及实施[J].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85-86.

[2]冯雪飞.高校建设项目委托跟踪审计监管模式的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6.

[3]黄鹄翔,高校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控制点分析[J].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0(1):62-64.

[4]唐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6.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过去我们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专业技术力量的缺乏,大部分审计人员懂财务管理及会计专业,而懂基建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很少,因此,很少对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开展审计。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当中的设计浪费、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中介机构缺乏信用等现象频频发生,造成大量的建设资金浪费,工程建设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

二、审计主要内容

1.审查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擅自立项的行为,是否属“三边”工程。

2.审查招投标情况,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有无暗箱操作,有无将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3.审查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准确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

4.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5.审查材料价差的合理性,对于特殊材料,一般参考信息价,没有的应进行市场询价。

6.审查变更及隐蔽工程的签证情况:(1)对工程变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图的设计和原投标预算书的实际所列项目等资料,对原投标预算书中未做的项目要予以核减。(2)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有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防止重复计算。(3)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书写内容是否清楚、合理。

7.审查工程量计算书是否准确:(1)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否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2)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三、审计的具体做法

1.要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合理安排审计组。

项目审计开始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特别是了解掌握好与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质检人员、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理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审计部门拟派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经常相互配合工作,专业人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存在有可能影响到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因而,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组,选好主审。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这是保证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

2.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化配置审计人员。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面广,适用法规多,工作量大而繁杂。在组成审计组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人员数量要与审计任务大小、完成时间长短相适应。二是审计组人员结构与所审项目和专业特点相适应,要综合现有人员实际,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每一个审计人员自身的特点。

3.主审应以审查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做到公开、透明。

主审应以审查甲乙双方共同编报的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等)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并将审计结果向甲乙双方公开核对,做到100%透明。

4.要将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审计全过程。

在实际勘查中,审计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有无未施工项目。二是查实际变更是否与变更鉴证相符。三是查实际施工、工程做法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偷工减料。四是查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看有无虚报、多报情况。五是查材料规格、品质、等级情况,为决算定价打好基础。在现场勘查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审计人员最少二人以上参加,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并整理归档。

5.要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竣工决算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对材料价格的审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三是调查了解建设单位当时市场考察情况。四是直接到

供应厂(商)调查取证。在做好上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主审、审计组长、主管领导共同讨论,才能确定最终决算价格。

6.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

整个过程中,审计报告阶段的控制尤为重要。因为整体审计过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过审计工作底稿和结论性文书来体现,最终进入档案。对此,在完善前期各项程序的基础上,还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主审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取证记录,取证记录经甲乙双方及项目相关单位公开核对,加盖公章后,交审计组长进行复核;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在审计报告审定前,再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复核。二是审计组就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提出的有异议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实,对确实错误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证。三是审计组在审计报告复核后,再提交审计机关。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通知审计组予以补充取证。各项底稿和结论性文书复审完结后要经复核人员签字后反馈给主审,主审再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作重新核实。复核是审计结果控制的核心,只有加强审计结果控制,才能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四、搞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基建投资审计触及很多人的利益,审计机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很难开展。

2.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关键。

基建投资审计专业性很强,工程建设的种类较多,涉及很多的专业技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工程审计的操作规范,促进审计干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3.加强廉政建设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障。

基建投资审计给审计机关以很大的责任,只有保证廉洁的工作作风,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审计机关内部要完善各项制度,经常性地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审计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正确处理律人与律己的关系,为依法审计打好思想基础。

4.对基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是基建审计发展的需要。

基建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8968.95m2,其中车间3896.57m2,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5077.75m2,五层,建筑高度19.8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 ,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443.14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443.14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召开协调会四次,有争议项目的工程量解决后再次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

6、确定工程审定价

根据已核对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结算造价的确定,对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取与合同包干价中相同取费费率标准进行重新组价,并在双方认可的结算书上签字形成初审结果;

7、形成审核结果

将初审结果报建设单位复核,同时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内审确认表”。对建设单位及内部复核的意见进行调整与修改,最终形成审核成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三方在“建筑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咨询报告。

(二)审计发现

1、通过现场踏勘发现合同包干价内有部分工程内容未按图纸施工,即未按包干内容执行,如:室外坡道外栏杆、卫生间纸盒及烘手器等;

2、合同第

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针对此条施工单位不主张标底多算的扣减,只主张少算的增加,而且合同没有约定漏项和错算的计算方式;

3、投标报价与结算报价计价方式不统一,投标报价按清单计价,而合同约定合同外变更及签证按定额计价;

4、施工过程中随意变化太多,如砌体砌了拆,拆了砌又没有相应的记录或是签证,竣工图与施工图室内部分未施工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无法确认。

三、审计评析

通过对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分析,发现建设单位对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相当到位,比如:

1、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工程的人工及主材价差计取综合费(见合同第

六、23.2(1)条),为审核工作减少了争议与分歧;

2、在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差变化的处理原则(见合同第

六、23.3条),使审核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3、现场签证及联系函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比较灵活但不失原则;

4、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整个审核过程中的立场分明,从而保证了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合理。

四、审计建议

本项目从造价的角度看,合同外增加比例为合同价的28.22%,远远大于常规的5%-10%,分析原因并总结体会与建议如下供建设单位及同行参考:

(一)、招投标阶段

1、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给施工单位减少索赔机会 工程量清单是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重要的依据,其项目特征的描述与数量的准确直接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也是影响合同价的最基本因素。本项目合同第

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存在严重的漏项和工程量错误,主要表现在桩基础的钢筋笼(漏项)及预应力钢筋工程量(错误),仅预应力钢筋工程在结算时就增加了23.18万元。 针对此种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可以是两家咨询公司背对背的计算后再进行核对,以最大程度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包括工程量及项目特征的描述),然后再对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或标底价)进行审核,可以把造价控制在招投标阶段,同时杜绝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也减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索赔的机会,从而保证合同价或综合单价真正意义上的包干;

2、对大宗材料(尤其是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价格,不给施工单位创造增加造价的条件

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没有对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暂定价,但在施工过程中才确定了很多装饰材料及安装材料的价格,这些价格比施工单位投标时的价格高出许多,仅此项费用约增加50.60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5.92%,是本次结算增加费用比例较大的。

为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指定装饰材料的品牌、规格或是档次,可以提供三个以上的品牌供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只要能满足投标时的档次要求,品牌、规格与投标时一致,就可以合理控制合同外的增加费用;

3、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清标,不给施工单位留下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伏笔 本项目的屋面工程(Ⅱ级防水)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上很清楚,有砂浆找平层、聚氨脂隔气层、2厚双面及1.5厚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Ⅱ级防水)、陶粒找坡层、40厚聚苯乙烯保温层、屋面缸砖面层,可施工单位报价仅105元/m2(综合单价),远远低于武汉市当时的市场价,可以判为低于成本价。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防水和保温隔热效果更好为由建议建设单位将陶粒找坡层变更成现浇泡沫砼找坡,将双面及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变更成三元乙丙橡胶及SBS改性沥青卷材,屋面缸砖改为釉面砖等,最终建设单位同意此变更,由此增加费用35.55万元,占合同外变更增加费用的11.18%;另有因预应力钢筋的工程量严重少算,施工单位采取了不平衡报价将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得很高,致使结算时此项目增加费用的比例也很大。

针对此种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中标后由咨询公司对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对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要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整改或书面澄清,杜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以联系函的方式、以建设单位利益为名誉进行建议或变更等来达到低价进高价出的目的。

(二)、签订合同阶段

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本项目合同第

六、23.2(1)条约定“„„设计变更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定额直接费(含主材及人工费调整差值)后另取10%综合费率„„”,仅此一条就有三个问题给结算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1、此条款针对的内容仅仅是设计变更的计价方式,但没有对合同外的内容进行约定,尤其是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项目没有约定。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认为室外工程不属于设计变更则要求按市政工程计算,且应脱离合同另外计取各项费用。但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此类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等是附属于主体工程的,主体工程的合同条款对此类室外工程照样适用,虽然最终这样结算了,但给结算带来了多次协调、沟通,还使合同外费用增加比例加大。本项目增加费用53.94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6.97%。 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把“设计变更”改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这样就避免了争议,并对室外工程设置预留金,使合同外增加费用占的比例控制在常规中;

2、此条款约定了主材及人工费允许调整差值即价差,但调整差值的标准没有约定,是参照原投标时的价格还是参照变更当期的市场价还是信息价,施工单位抓住这个漏洞,要求按当年信息价的最高一期执行,最终审定价参照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八条第31.1条,即合同中已有或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按已有或参照类似价格执行,没有的则按当期信息价执行;

3、计价方式有误,使变更增减的标准不统一。本项目招投标时采用清单计价,而本条款为定额计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计价方式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针对此类合同文字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字斟句酌并咨询专业公司,让咨询公司对此合同从造价专业的角度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专用条款进行仔细推敲与斟酌,不为结算留隐患,从而规避争议、歧义与风险。

(三)、施工阶段

1、办理签证资料时说清事实,标明时间,为结算争取有力的依据

现场签证是证明施工过程和实事,但并不是每一份签证都会引起费用的增加,要分清是哪一方的责任引起的签证,因而签证资料发生的时间就尤其重要。本项目签证单比较多,但签字资料上没有签注时间,比如:竣工图上有些部位未标注墙体,而施工图上该部位又有墙体,那么这些部位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施工单位说先砌后拆的还有口头叫拆除的但都没有相应的资料,这样就得既要算砌墙的费用还要算拆墙的费用,如果是本身就没有施工,则应从原合同中将此部分造价扣除,而签证资料上没有时间进行推敲,虽然最终解决办法只能以现场签证为准,涉及到拆除的就是先砌后拆,没涉及到的就定论为没有施工,但使审核过程变得非常艰难。

对此类问题建议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签字时把实事说清楚,并签注上时间,涉及到的费用待结算时由专业人员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调整费用;

2、熟悉招投标文件,减少施工过程中签证的发生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应充分了解并熟悉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上有一些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尤其是报价方面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单位可能也会对建设单位进行一些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对现场发生的一些情况进行签证申请,如果不熟悉招投标文件,则会签批不应发生费用的签证,结算时就不好再控制费用了,比如本项目中23号签证是施工单位为确保整体工期及安全文明现场达标将钢筋制作区迁移到场外加工而申请的加工转运费,在招标文件第7页第13.10.9条明确了“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因此对施工单位的申请完全可以不签批,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认可了这一申请,还将费用明确(按贰万元包干计取)。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文件(财建【2004】369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因此,在结算中对此类签证只能合理计取;

3、图纸变更或签证频繁时,应收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资料 本项目送审资料有三套图纸,其出图时间分别是2007年8月份(结施)、2007年12月(结施修)、2008年5月(建施修),但没有完整的竣工图,投标报价及施工过程中分别采用的图纸是什么时间的图纸,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也记不清楚了,最终只得以施工单位所申报的造价来计算。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就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变更资料,至少要要求施工单位将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连续编号,防止施工单位只提供增加费用的资料,不提供减少费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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