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

2023-12-28

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1篇

2012-10-25 15:11:25 来源:《中国民政》(京)2009年5期

【英文标题】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 of America and Its Enlightenment

【作者简介】汪中芳广州市民政局

日前,笔者随团赴美参加美国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培训班,对美国社会救助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并与中国社会救助体系进行了比较分析。

社会救助在美国称作公共救助或福利补助,是帮助贫困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和享有某些权益的社会保障项目。1930年以前,美国政府所担负的救贫责任极少,多数的贫困者、不幸家庭与孤儿主要依靠民间的慈善组织和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救助。1929年美国爆发了经济危机,导致了严重的贫穷问题,政府开始介入社会救助。美国社会救助制度大致经历了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一是20世纪30年代。1933年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强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包括实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二是20世纪60年代,经过30年的经济发展,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这一时期的救助政策已不仅仅是单纯事后救济,而是转向预防与救助相结合的全面福利模式。

一、美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特点及与中国的比较

(一)从政府责任与社会参与的关系看,美国政府社会救助责任定位明确,政社合作机制健全

虽然美国政府加强社会福利功能,积极推动福利国家建设,政府社会福利开支大规模扩张,但并没有挤占非营利组织的生存空间,导致非营利组织功能的弱化或被取代,相反民间非营利组织也同时取得了快速发展。一方面,政府社会福利职能定位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会福利计划和制度政策、筹集资金等,具体实施福利项目由政府打包交由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包括受理申请、审核审批、发放救助款物、提供服务等等;另一方面,政府十分重视激励扶持慈善组织的发展。在美国慈善组织的注册程序比较简单,条件也很宽松。大部分慈善组织都可以向税务当局申请到免税资格,核心是必须保证该组织以非营利为目的。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一则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二则培育了社会功能,逐步形成了政社合作的共治机制。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职能主要还是由政府包揽,慈善互助只是补充;政府的社会救助项目,也主要依靠政府自身承担,并没有通过非营利性组织实施,使得政府既负责行政管理又承担具体服务,政事不分、政社不分;而且慈善组织的发育不健全,政府扶持、监管还不到位,社会功能发挥还有待加强。

(二)从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关系看,美国社会救助政策十分重视克服“福利依赖”问题,强调受助者参加工作的重要性

美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尽量减少“福利依赖”倾向,一个重要的转变就是强制领取救济金者工作。如果救济金领取者不配合“工作”要求,州政府可以减少或是终止福利,而且工作时间要求也很高,成人领取福利者一般需要每周工作30小时,双亲家庭则需要每周工作35小时。为确保就业政策的执行,联邦政府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刺激计划,比如受助者参加工作后,仍然给予6个月的救助期限,直至收入高于贫困线50%以上才停止救助;参加工作的受助者工作收入50%可以豁免计算家庭收入等等。另一方面,联邦政府规定州政府有责任协助领取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福利的人遵守参加工作的规定,并将此作为联邦检查监督州政府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的重中之重。如果州政府未能达到受助者参与就业标准,联邦政府将减少补助款。在其他食品券(FS)等救助项目中,也都对受助者参与工作作出规定。应该说,这一做法对增进公民责任、促进就业、自立发展、防止“养懒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们的社会救助还基本停留在“福利给予”阶段,除要求参与一定的社会公益服务外,其他促进就业政策尚不完善,已经造成了部分“养懒人”现象和“福利依赖”倾向。

(三)从制度架构和实施形式的关系看,美国重视社会救助项目的多重受益互补性,形成了完善的综合救助体系

救助项目的多重受益性是美国社会救助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政府通过建立多个社会救助制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加强社会救助效果。但不同的制度本身是独立的,划定的准入资格是不一样的,覆盖的人群也相应是不一致的,比如食品券(FS)规定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130%,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项目(WIC)低于贫困线185%等。在实施形式方面,美国已经采用的主要有现金给付、实物发放、服务供给、代金券或税收减免等等,针对贫困人群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采用不同的救助形式。特别是食品券、教育券、住房券等形式,很多美国人比较认同,由于其目的在于解决贫困群体在食品、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定需求,救助资金使用效益高,较少出现资金滥用情况,比较好地克服了现金救助存在的弊端。总体上看,美国社会救助体系呈现制度和形式之间互相渗透、互为补充、有机统一的运行局面,是一个比较完善的覆盖各类不同贫困群体,满足贫困群体不同需求的综合、系统的社会救助体系。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还是以现金发放为主,其他形式的救助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或多以慈善救助形式,出现比如慈善超市等。虽然我们也建立了低保、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以及消费性开支减免等制度,但大多集中在低保对象身上,少部分覆盖到低收入人群,导致了低保对象“受益累加”现象,社会救助覆盖面有限,边缘人群救助问题日益严重。

(四)从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看,美国所有救助制度设计基本上是统一的,基本不存在城乡差异

美国十分重视保护公民的平等社会保障权。一个贫困者,无论在那个州都可以享受到社会救助。虽然受助者受益水平因居住地差别而异,但制度本身并不存在城乡分割。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长期处于城乡割据格局,在制度设计上,没有考虑到城乡统筹。一些城市有的救助制度,在农村形成缺失。比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等。特别是以户籍为前提的管理做法,进一步加深了社会救助的城乡标签效益,导致了社会救助在城市与农村间难以彼此融合和共通。甚至产生了即使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城市低保条件,但只要家庭成员为非本地城镇户口的,该成员也不能享受到当地的低保待遇的不公正、不合理现象。

二、启示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政府责任和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在现代社会,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但政府负责并不意味包揽所有工作,大量的具体服务工作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主要负责筹集资金、制定政策、给予资助、加强监管。建议在以下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1.开展社会救助社会化试点。选择低保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域率先试点。可以在低保工作机构之外成立非营利性居民家计调查中心,受政府委托,负责对救助申请进行调查、评估以及提供跟踪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成立非营利性流浪乞讨救助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开展日常流动救助、应急救助和其他具体帮扶服务。同时建立试点配套措施:一是建立政府资助和购买服务制度,根据非营利性组织工作绩效,给予政府财政补贴,扶持相关非营利性组织发展;二是结合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定接受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性组织必须配备一定比例专业社会工作者,逐步实现社会救助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2.创新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管理制度。转变慈善组织等同于筹款募捐组织的思维,加快出台《慈善法》,建立统一的慈善组织登记认证体系。将非营利性作为慈善组织登记的核心,鼓励社会各界成立慈善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组织,由民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会同税务部门出台慈善组织免税认定制度,使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的组织获得免税优惠政策资格。加强慈善组织监管,强化民政部门的监管权,探索组建独立第三方组织或行业自律组织,促进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

从美国的经验看出,社会救助制度的多重受益以及社会救助形式的多样性,可以增强社会救助反贫困功能。建议改革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模式,建立起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

1.建立综合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分析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自身功能,科学界定各项救助标准、受助对象准入条件,克服简单的以低保对象为救助制度准入条件的做法,形成既各自独立,又互有补充的制度模式,真正建立起面向城乡居民,多种救助制度相衔接,覆盖多层次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2.实施食品券项目。改革目前相对单一的现金救助形式,根据物价上涨或经济衰退等情况以及贫困群体实际需求,适时推出弹性的食品券补助政策。建议参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节假日补贴的做法,在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期间,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一定额度的食品券,改善贫困群体生活,体现党委政府的关爱,更好地实现社会普惠共享的目标;针对当前经济危机对困难群体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在一定期间内实施食品券项目,一方面拉动内需,另一方面防止经济衰退加剧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困难;在物价上涨较快时期,改变以现金形式的临时物价补贴为食品券,提高救助的效益。

(三)深化社会救助理念,采取措施克服“福利依赖”,促进社会救助对象参与就业

社会救助的本质是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此,对于完全无工作能力的个人和家庭,如老弱残疾者,必须由政府兜底;但对于有工作能力的受助者,必须强化个人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其通过工作脱离贫穷,克服“福利依赖”。建议在以下方面进行尝试:

1.完善救助对象参加就业政策。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工作,包括就业培训、接受就业推荐、参加公益劳动等,不符合有关工作规定的,不予救助;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连续救助的最长期限,督促其积极就业,防止消极就业或怠于寻找工作。制定救助对象参加工作的激励措施,包括工作收入适度豁免政策、就业奖励、救助待遇渐退办法,确保救助对象参加工作后获得相对更高的保障待遇。

2.积极开发社会救助公益岗位。针对目前社会救助任务重,基层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建议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发公益岗位,按照救助对象人数配备一定比例的社会救助协管员,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受助人员,从事社会救助工作。

(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加快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进程

1.加快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贯彻中央、省、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部署,对照目前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尽快将城市社会救助制度向农村延伸,弥补农村的缺失。重点加快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覆盖农村进程。按照制度统

一、标准有别的思路,科学制定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标准,防止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差距过大,率先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

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2篇

“跳蚤效应”来源于一个有趣的生物实验,生物学家往玻璃杯中放入一只跳蚤,跳蚤轻易的就跳出来了。再把这只跳蚤放入加盖的玻璃杯中,结果一次次跳起,一次次被撞。最后,这只跳蚤变的聪明起来,它开始根据盖子的高度来调整自己所跳的高度。一周之后取下盖子,而跳蚤却再也跳不出来了。

面对这样一个实验,我想到了我教学中曾经出现的一些偏差。

那一个个跳高冠军跳蚤就好比我们那些本来资质都不错的学生。以前我遇上不听话的学生还有不写作业的,我一律一棍子打死的方式:全部罚蹲马步。但后来发现我越是处罚那些学生越不上进,我的一次次处罚就仿佛变成了加在学生们头上的玻璃罩,让孩子们看不到自己的优点,看不到自己的未来,觉得自己就是不行,就是差生。他们的情绪日渐低落,上课更是走神,每每这时,我的批评也更多,学生从心底里由烦生厌,从而自暴自弃。

面对那些本来还天真烂漫的孩子越来越消沉,越来越没有学习的积极性,我心里也很着急。后来在一次坐车旅行中,偶遇一位良师,在与她的交谈中,我发现我工作上的不足。首先体罚就是不可行的,这已经是在触犯法律了。无论理由是什么,这样做都是犯法。其二,一次次的体罚就是一次次的降低的玻璃罩。每个孩子都有上进心,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得到老师的肯定和表扬,但老师一次次过高的要求打消了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渐渐失去了学习的信心。

于是,每当学生进步了一点点的时候,我都会及时的表扬,有的同学从来没有举手回答问题,当第一次举手,答对了我的提问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饱含的是兴奋的光芒,而当我一句真诚的表扬说出的时候,我看到了他通红的脸蛋和那一直强忍的笑意。

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3篇

一、甘肃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概述

( 一)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设与贯彻

1.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设

甘肃省于1949 年10 月开始实施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10 月25 日, 第一次蒙古族牧民群众大会在酒泉鱼儿红柳沟召开, 会议上宣布成立“肃北蒙民临时自治委员会”, 1954年宪法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 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甘肃省现有2 个自治州、7 个自治县、21 个民族县 ( 市) , 占全省县行政单位的24. 4% 。现今甘肃全省法规与政府规章中共有63 件涉及民族方面, 该类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效的保障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确保了民族自治区域能依法行使自治权, 推动经济高速发展。

2.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精神是为了团结各民族, 实现各民族间的和谐、平等、互助与共同繁荣和进步。2004 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 确定每年5 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多年来, 基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在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的基础上, 甘肃省健全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水平, 改善了城市民族工作, 完善了社会管理机制, 应急预案以及诉讼表达、相关利益协调与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得到健全与完善, 建立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有助于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妥善解决社会热点。

建设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始终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工作, 是加强党在民族自治区域的领导的有效方法。甘肃省财政厅自2006 年开始设立“少数民族适用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培训民族区域各类人才, 额度为300 万元。2012 年底, 甘肃省少数民族干部人数达到7. 35万人, 占到了干部总人数8. 16% 。2009 年以来, 对全省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 培养了一大批有能力、本土化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

通过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 至今已表彰模范2339 个, 包含模范集体793人, 模范个人1446 人, 在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隆重举办民族自治州、自治县逢十周年庆典活动, 累计举办州庆和县庆活动达51 次, 制定了《甘肃省民族自治地方逢10 周年庆典活动管理办法》, 对州庆、县庆活动统一指导、总体部署, 在协调各部门集中规划一批推动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办好庆典活动, 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 二) 推动法制建设的主要措施

2006 年甘肃省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 鉴于当前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现状, 出台了一系列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 加强规划指导: “十一五”以来, “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区域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制定和规划了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的“十一五”和“十二五”计划, 同时, 在结合地方实际的基础上, 相关部分另外制定规划了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建设牧民新村、推进藏区经济发展的方阵方案, 真正的实现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二是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 ( 市、区) , 开展“1414”对口支援: 省财政拨款8700 万元专项资金, 专项用于推进试点工作; 启动“1414”对口支援工作, 即省委、省政府的一位领导带头, 下有四个单位共同参与, 对口支援一个示范县 ( 市、区) , 目标是一年内至少办成四件事实。

三是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2006 年以来, 中央财政将甘肃省2 个民族区域自治州和7个自治县归进中央财政拨款范围, 财政补助及其余专项补助资金也一步到位, 财政拨款在原有的7000 万元翻了一番达到14700 万元。

四是设立兰州新区甘肃民族经济产业区: 民族区域所处地带通常海拔较高、自然条件恶劣, 造成基础条件落后, 不具备优越的投资环境。以“飞地经济”理念为指导思想的情况下设立了“兰州新区甘肃民族经济产业园”, 结合兰州新区所具有的各项优势, 向民族区域引入大量商业投资、改善工业创造条件。

五是促进边境民族县实现跨越式发展: 凭借兴边富民行动平台致力于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成“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强县”, 肃北县城在发展过程中城乡面貌出现了深刻的变化, 经济增长突飞猛进, 产业层次更加丰富、发展速度稳定提升, 凭借兴边富民行动这个平台推动了肃北县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六是将教育视为发展的第一位: 国内外支援项目的重点皆在民族区域, 经过世界银行的“贫三”项目、援藏项目、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和国家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 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民族自治区域的教育状况,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得到全面普及。

( 三) 法制建设的现状

回顾近年来甘肃省的法制建设工作进展, 当前法制建设进展良好, 民族团结进步, 民族自治区域经济发展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社会十分稳定和谐, 成果十分显著。立法工作上, 《甘肃省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等法律法规、自治条例的制定与修改完善了甘肃省的民族法制, 极大的推动了民族法制建设的发展; 社会建设上, 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构建了完整的和谐建设机制。

二、阻碍民族区域法制建设的因素

( 一) 民族区域市场经济落后

甘肃省大部分民族区域经济发展较为落后, 自国家开启“西部大开发”以来, 国家对西部的投入日益增大, 但是, 由于地区生态环境、旧有基础、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西部的贫困与落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 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法制建设, 使得法制建设发展缓慢, 民族经济难以与民族区域法制实现功能上的互动, 使得落后的民族经济制约法制建设。

( 二) 少数民族素质的阻碍

民族区域的科学文化素养普遍偏低, 而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 对人的科学文化素养的要求也水涨船高, 民族区域人口接受事务的能力有限, 思想观念僵化、难以更新, 甚至对新生事物会有抵触感, 于是便严重的制约了民族区域法制建设的推进。

( 三) 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阻碍

甘肃省各类少数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相互之间差异很大。但是普遍经济水平低下、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生活环境相对闭塞、社会秩序相对停滞。少数民族区域的传统法律文化立足于特定的民族社会, 是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多年来日常生活积累发展而来, 仅仅只是地方性知识, 它扎根于社会基层和乡土民间, 相对的封闭、保守以及落后, 具有明显的地方性, 不属于国家正统的、主流的现代法律。

( 四) 民族问题的阻碍

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属于负面产物, 会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 它会全面介入甘肃省的社会生活, 阻碍和制约甘肃省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民族问题的存在会严重的阻碍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的形成, 民族问题还会阻碍全省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整体推进, 解决民族问题只是民族法制中的一部分, 不能将过多的精力花费在解决民族问题上, 否则会影响民族法制的全面推进。

三、如何推进民族区域法制建设

民族法制建设的推进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如何来推进甘肃民族区域的法制建设需要从多方面来入手, 不仅仅只是要完善各类民族法, 还要从根本入手, 发展与巩固经济基础, 完善各项制度。

( 一) 推动民族区域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

法制建设的推进始终是以市场经济为着力点的, 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使得人们相互间的依赖也越来越大, 于法制的需求也日益增多, 法制所覆盖的面也越来越广, 法制建设便容易推进。因此需将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放在首位, 全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 积极开展扶贫攻坚行动, 通过深入调研将各项扶贫工作的思想贯彻到下级部门, 重视民族工作部门的作用, 积极调动各职能部门协调进行扶贫工作; 其次, 民族区域现有的经济基础十分的薄弱, 单是凭借自身的努力很难弥补先天的差距, 难以实现快速的发展, 因此需要国家、省政府在财政支付方面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 二)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 而任何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补充、完善的。应当从如下几点入手: 一是规范化自治区域设定的民族标准, 对实行自治的民族区域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制定一个下限, 确保民族自治的权益落实到少数民族头上; 二是将民族区域自治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 西部大开发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战略方针, 有助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因此, 民族自治区域更应当抓住机会充分利用各种政策资源, 进一步发展地区经济; 三要设立非聚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 散布在各地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 对该类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也愈发突显重要, 因此需要尽快完善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基于各民族实际情况, 对现行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进行修改, 同时需要加大宣传民族政策与相关常识, 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 三) 重视民族区域地方人大的作用

地方人大始终是推进民族区域法制建设的关键所在, 民族区域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等都需要通过自治区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本土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后进行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这既保证了国家基本法律的落实, 又确保了地方特殊情况不被忽视。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自治法规立法, 直接为民族法治建设建章立制, 为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上述一般立法和自治法规立法能解决了同步进行的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民族法治建设的立法先行问题。

四、几点启示

通过对甘肃民族区域法制建设进展与现状进行深入探析之后, 明确了制约民族区域法制建设的各项因素, 针对性的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的方针与措施, 基于上述内容得到了如下启示:

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现有唯一能有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确立极大程度上保证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确保了民族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同时也不断提高民族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甘肃省民族地区近些年来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水平以及教育文化水平的发展离不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与贯彻实施。

二是民族工作的第一要义是谋求发展, 党和国家始终将民族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第一任务, 更是以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最终达到共同繁荣作为当前阶段的行动纲领。只有充分的利用使用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自治权, 持续补强自身的发展能力, 才能有效的推动民族区域的法制建设。

三是始终坚持“两个共同”主题, 基于甘肃省的实际情况, 民族区域相对落后的发展水平是阻碍民族工作的一大影响因素, 只有明确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 始终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始终将民族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放在第一位, 才能有效的推进各民族的发展与进步。

四是坚持科学发展观, 甘肃省大部分民族区域虽然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 但是这些资源受到了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的制约, 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需要树立积极的科学发展观, 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摘要:自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 甘肃省对其进行了贯彻与落实, 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积累了一些经验。本文从甘肃民族区域的法制建设现状入手、分析了推进法制建设的措施以及阻碍民族区域法制建设的各类因素, 对如何进一步推进甘肃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提出建议, 最后强调了推进法制建设的原则。

关键词:甘肃省,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 吴宗金著.民族法制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8, 4 (1) .

[2] 杨候第, 吴仕民主编.民族法制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4, 9 (1) .

[3] 戴小明著.民族法制探索[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2, 9 (1) .

[4] 陈云生著.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1, 7 (1) .

[5] 王允武.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及其贯彻实施[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2001 (5) .

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4篇

一、韩国电子政府的发展历程

韩国电子政府大致经历了启动期 (1979-1996) 、基础期 (1996-2000) 、成长期 (2000-2007) 、政府2.0时期 (2008-2012) 、政府3.0时期五个阶段。

在启动期阶段, 韩国政府以行政业务的电算化、网络的普及化和政府的信息化为主要任务。为了促使政府简化办事流程, 让公民不受时间, 不受地域的限制, 获得基础性的公共服务。

在基础期阶段, 韩国政府出台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 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建立了电子政府特别委员会等机构, 为政府在社会, 文化环境等方面开展电子化服务。

在成长期阶段, 韩国开始实施大规模的电子政府工程。例如建立了“一站式”的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向公众提供了在线服务, 使得韩国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

在政府2.0时期, 韩国政府开始通过Web2.0技术, 强调以顾客为导向的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 部署了新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在信息公开与民众参与时, 仍存在限制性。

在政府3.0时期, 韩国提出透明的政府、有能力的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政府3.0更强调个性化政府服务, 打破了政务2.0的限制性, 与公众个性化双向沟通与交流, 真正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共享与合作。

二、韩国政府3.0的提出

韩国政府准备通过利用大数据公开的方式, 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 并把原来的政府主导型政务模式转向公民主导型, 从而发展新的政府治理方式。政府3.0的提出, 主要是借于信息技术中的Web3.0、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手段, 结合政府面向公众的业务情况, 力图打造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

三、韩国政府3.0的构架与特点

韩国为了实现透明性政府、能力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 把政府3.0建设分成了三个部分:公共数据管理、公共服务改善、提高政府公信力。从上述三个部分去深入了解其基本构架与特点。

(一) 基本构架

在公共数据管理方面, 建设公共数据门户网 (data.go.kr) 。在该平台统一发布各个部门的数据资料, 以方便公民的查询与使用。2013年, 约有5000种类型的公共数据在该平台上面向公众开放, 同年11月, 成立了开放数据中心对公共数据的使用提供法律与技术的咨询。12月成立了开发数据战略委员会, 负责公共数据政策的协调以及政策评估。

在公共服务改善方面, 首先, 建立公共交流渠道。通过建立e-people网站, 为公众参与政策辩论提供了平台。同时, 修改了行政程序法为扩大公共参与和网络政策辩论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 为了解决部门间的孤岛化问题, 建立24小时在线公共服务网站 (Minwon24) 作为发布信息与办理各项事务的统一平台。最后, 利用移动平台来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在增强政府公信力方面, 首先, 要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其次, 加强了官员财产信息公开, 力图打造廉洁政府。

(二) 主要特点

1. 信息公开为核心

首先, 韩国实施政府3.0的最初目的是信息数据公开。由原来的被动转型为主动向公众发布各种行政管理数据与服务信息。不仅公众可以监督政府的工作, 还可以为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最后, 为创造就业岗位, 降低韩国的失业率, 鼓励企业运用政府公开的数据。

2. 专门机构的设立

为了推进韩国政府3.0计划, 国家最高机构国务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同时又设置了3.0推进委员会、开放数据战略委员会、公共数据纠纷调解委员会、数据开放中心四大职能机构。其中开放数据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数据开放的战略制定与实施的评估, 并为行政各部门在建设数据开放方面相互协调。同时, 2014年, 韩国政府将安全行政部 (MOSPA) 改革为内政部 (MOI) , 主要负责政府组织管理与政府3.0计划的实施情况。尤其是内政部下设电子政务局 (E-Government Bureau) 具体负责建设数字政府与移动政府。

3. 统一的整体规划与实施

根据开发数据战略委员会制定的“促进公共数据提供与推广基本计划 (2013-2017) ”可以把政府3.0计划实施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 (2013年上半年) 、启动阶段 (2013年下半年) 、推广阶段 (2014-2017) 。按照以上时间阶段政府3.0计划逐步完成。

四、韩国政府3.0建设的借鉴

韩国政府3.0定位于“开放、沟通、共享、协作”, 并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支持;通过加强建设信息统一平台与数据库;通过政务社交媒体的大量参与, 使得韩国政府3.0最终服务于公众。结合我国电子政府的情况, 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了解其借鉴之处。

(一) 政府部门的保障与合作

历届韩国总统都高度重视数字政府的建设, 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资金。所以韩国政府3.0的建设也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为政府3.0的建设提供了决定性的保障。同时, 韩国通过构建政府总体架构 (Government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GEA) , 把公民、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跨政府服务整合到一个平台, 从而提高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

(二) 强调建设信息统一平台与数据库

韩国政府3.0区别于2.0的主要方面是从供给驱动型的透明度 (响应性的公开信息) 向需求驱动型的透明度 (主动分享) 转变, 通过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 驱动以数据为向导的决策方法, 为公民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 可以利用大数据, 建立统一的政府管理互联网平台, 为公民和企业提供可靠数据信息。再者, 通过统一的平台获取公共信息, 表达公共服务需求, 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三) 政务社交媒体的应用

随着韩国政府3.0计划的建设, 韩国政府要向公众公开和共享更多的数据与服务。其中社交媒体工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传递信息为中心的社交媒体工具, 例如Twitter, YouTube, Me2day, Flicker等;另一类是维护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社交媒体工具, 例如Facebook, Yozm, Cyworld等。韩国政府通过以上社交媒体有利于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五、韩国政府3.0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电子政府仍处于政府2.0时期, 通过上述韩国政府3.0建设中的经验与借鉴, 再结合目前我国电子政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从完善总体设计与制度、加强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多元化政务社交媒体的开发三个方面来探讨我国电子政府发展的新趋势。

(一) 完善总体设计与制度改革

在总体设计方面, 要从全局层面着手进行战略分析, 加大力度对大数据、互联网+、开放政府等进行有效的规划, 以为基层开展实际工作时提供可靠依据。另外在设计内容方面, 要进行全方位考虑, 将硬件设施与软件设施综合协调设计整体推进实施。

在制度体系方面, 首先要把政府组织机构等级化转为扁平化, 从而建立各部门间在信息公开, 数据分享等方面的制度。再有要完善行政审批、公民参与、行政监察等制度, 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制度条件。

(二) 加强跨部门间信息共享

政府3.0时代的难题之一是解决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问题。韩国政府总体架构和在线电子采购系统跨部门整合互动的做法, 增强了不同政府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功能, 缩短了办事流程与时间, 提高了实时在线办事效率。同时, 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与标准的建设, 使得各政府部门明确信息共享协同的重要性与其责任和义务。

(三) 多元化政务社交媒体的开发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主要采用“两微一端 (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 ”的社交媒体形式。其运用模式相对单一, 内容主要是单向的发布新闻与政策, 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较少。为此, 应同韩国一样建立多元化的政府社交媒体平台, 来实现多平台之间的信息传递与共享, 惠及更多的用户, 从而有利于公众参与到政府的公共事务中。

摘要:韩国政府3.0是以透明政府、高效政府、个性化服务为目标, 从公共资源管理、公共服务改善和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核心内容的计划。本文先总结韩国电子政府的发展历程, 再深入探究韩国政府3.0的提出、主要构架、特点;并结合我国当前的情况, 分析韩国政府3.0建设中值得借鉴的部分, 最后探讨从总体设计与制度、跨部门信息共享、多元化政务社交媒体方面着手改进我国的电子政府。

关键词:电子政府,政府3.0,政务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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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5篇

一、法德和解的原因

( 一) 欧洲的衰落与冷战的开始

二战之后, 国际关系的天平再一次倾斜, 欧洲传统强国普遍走向衰落, 无论是战胜国英法还是战败的德国, 其经济、军事力量都遭受了重大打击。战争使法国的财富大约损失了45% , 战争结束时, 法国工业产值只有战前的40% 。再看德国, 二战使德国的经济陷入全面崩溃, 工业总生产能力的50% 以上被战火摧毁, 整个德国1946 年的工业生产总值只是战前1936 年的33% ; 国民生产总值已经退到1938年的40% 的水平。而且冷战的开始后, 世界被美苏分为两大阵营, 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抗争使得欧洲成为其角力的重心, 无论是欧洲还是德国, 都被一分为二。德国作为战败国, 被剥夺了运用自己主权和军事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资格, 于此同时又被暴露于美苏对峙的最前沿。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 德国只能选择一边倒, 与欧洲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法国作为欧洲的前沿阵地也受到苏联社会主义正营的威胁, 在综合考虑冷战的国际形式与法国对德国的牵制需求后, 法国选择走欧洲联合的道路。法国人提出的煤钢共同体一方面能够联合欧洲的力量对抗来自苏联的威胁, 一方面可以凭借法国战胜国的政治优势在欧洲框架体系内牵制德国。欧洲从战前主宰国际事物的顶峰衰落下来, 成为美苏争霸的配角, 这是老牌欧洲国家所不能接受的, 无论从心里上还是从文化上, 他们都期待着欧洲的再一次复兴。但是, 遭受二战重创的欧洲国家已经没有实力靠自己的力量重振昔日雄风, 要想实现欧洲的复兴必须走欧洲联合的道路。

( 二) 法德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战后, 法德经济都遭受重创, 复兴的主要援助来自美国。美国的援助针对欧洲整体的, 并不针对单个国家, 而且伴随着一个隐含条件: 德国的复兴。美国人对于欧洲的态度扭转了法国的对德政策, 并对法德和解和欧洲联合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也为战后法德复兴打下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是, 任何一个国家其真正的复兴都不能够建立于外援之上, 要想重塑大国形象必须扎根于自身的发展。战后的西德在安全、繁荣和威望方面都有急切需求, 德国想实现统一、重获主权、发展经济, 必须借力于法国。法国是战后主张削弱甚至肢解德国的国家, 法国的态度决定了德国在欧洲的生存空间。而战后的法国两大需求都与德国息息相关: 安全需求与繁荣需求。有史以来, 法国的最大的安全威胁都来自于德国。二战后, 德国依然是法国首当其冲的安全威胁吗? 战后的德国被一分为二, 并且被剥夺了军事权利, 对法国的威胁大大减小。相反, 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剑气已经波及法国, 对法国的威胁更大, 德国作为冷战的前沿阵地反而能为法国起一定的缓冲作用。法德自身的发展需求是双方和解的深层次原因。

( 三) 文化的包容与战争创伤的修复

法德和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德国的悔罪态度与法国人的包容之心。德国对于二战中的暴行能够正面直视, 深刻反省。1953 年, 西德通过了《战争受害者赔偿法》, 且大部分的战争赔偿款都是德国自愿支付。德国的历任总统都对纳粹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勃兰特与科尔两位德国总理分别于1970、1995 年在死难犹太人、犹太起义英雄纪念碑前面下跪, 至今令世人动容。这种真诚的忏悔不仅表达了德国对于二战历史与战争受害者的态度, 也像欧洲邻国传达了和平有好的信号。法德两国同属基督教文化, 也正是这种“罪行”思想让德国能够做出彻底的反思, 也让法国能够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历史, 为以后的欧洲一体化的推进扫清了障碍。

二、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德关系

( 一) 《舒曼计划》与欧洲煤钢组织

罗贝尔·舒曼, 曾任过法国财政部长、总理, 1948 年改任外交部长。舒曼是一位积极的联邦主义者, 早在二战期间他就在设想如何在一个统一的欧洲内实现法德和解。东西方关系紧张后, 舒曼意识到采取行动的时候到了, 突破口就是欧洲煤钢共同计划。

选择煤钢联营的原因在于: 第一, 二战后德国虽然实力大不如前, 但是给法国造成的心里阴影是强大的, 两国在政治领域和军事领域的接触仍然比较敏感, 从煤钢这一基础工业领域入手可以缓解两国的神经; 第二, 煤炭被称为工业的粮食, 而钢铁是制造武器交通工具的重要材料, 德国拥有大量的煤炭储量且钢铁工业先进, 给法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而煤钢联营有助于牵制德国; 第三, 德法两国在煤钢领域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在法国的萨尔地区和德国的洛林地区, 两国在煤钢方面有着天然的联系, 这些企业多为两国共同资本所控制。因此, 在法德的共同努力下, 1951 年4月18 日, 有效期为50 年的《煤钢联营集团条约》在巴黎签订。

早期的欧洲一体化以基础工业为突破口, 逐渐向纵深发展, 形成各国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共同的经济关系将欧洲各国紧密地联合起来, 也推动着法德关系进一步走向密切。

( 二) 法德轴心的发展与成熟

1949 年至1963 年之间是法德轴心在欧洲一体化中的奠基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两国相互借重扬长补短, 共同创建了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共同体。

在这一阶段里, 法国是欧洲一体化的主要倡导者、设计者和组织者, 三个共同体主要是按法国领导人的思想塑造、建设和发展起来。 (1) 德国是经济巨人而法国在政治上更具话语权, 双方相互倚重, 为推动共同建设欧共体, 两国于1963年1 月22 日签订“友好合作条约”, 规定两国在外交、防务和教育文化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将共同利益放在首位。

从双方友好条约的签订到90 年代, 共同体的发展逐渐进入成熟阶段, 法德的结盟关系也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成熟的政治磋商、协调、决策的运行机制。法德轴心由纸上条文到逐步落实, 形成了一整套配合默契的、可操作的有效运行机制。无论是重大调整和决策的出台, 还是危机的协商解决都是两国共同努力的结果。欧共体也在这一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就。1978 年双方倡议了欧洲货币体系, 使得共同体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4 年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 为持续了近四年的共同体财政预算危机找到了缓解之策。1985 年双方倡议了欧洲联盟的具体方案, 为90 年代欧洲联盟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 三) 冷战结束与德国统一

冷战结束与德国统一一度成为法德关系的分水岭, 法国必须再次面对一个强大的德国。1990 年两德统一后德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 人口超过8000 万, 位居欧洲第一, 经济总量超过了英国与意大利之和。而且随着冷战结束, 德国在政治上也重新获得话语权。两极对抗态势崩溃后, 德国摇身一变成为整个欧洲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的中心。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经济上有求于德国, 美国在政治上也拉拢抬举德国。随着经济和政治的崛起, 德国希望在欧盟体系内与法国拥有同样的话语权。这让法国深深感受到失去欧洲领导地位的危险, 也让法德关系进入一个较为紧张的局势。1991 年, 在科索沃危机中, 德国为了凸显其主权国家的地位, 避开欧盟而单独采取行动, 法国则为了抑制德国选择让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来解决科索沃危机。在联盟的发展方向上, 法德两国也长期存在分歧。对于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 德国作为出资国极力主张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而法国作为最大的受益国,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反对修改现行政策; 对于欧盟扩大, 法国反对欧盟东扩, 而德国极力支持欧盟向外扩张; 对于欧盟体制走向, 德国坚持将欧委会这一超国家机构建设为“联邦制”, 而法国则坚持维持更大程度的主权国家利益, 走“邦联制”道路。

虽然法德关系出现了很多矛盾分歧, 但是依然维持在“爱丽舍条约”的总体框架, 并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妥协, 即在政府和国家首脑间实行平等代表权, 在欧洲议会按人口比例确定代表权。这主要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首先, 煤钢联营以来法德友好合作的惯性, 使得法德在这一阶段依然能够携手共度危机, 在冷战后法德关系平衡改变之时能够重新找准各自的定位。两国制定《法德安全与防务共同构想》, 将法德的合作从经济层面提升为经济、政治、军事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同时, 两国还联手趁着苏联解体的东风将欧共体升级为欧盟, 发行欧盟统一货币欧元, 并适时东扩以实现名副其实的欧洲一体化。其次, 虽然没有了苏联的威胁, 俄罗斯依然是欧洲安全的一大变数, 冷战时期隐藏的各种矛盾也逐渐暴露, 这些都成为法德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而且美国一面缩减欧洲防务, 一面不甘心真正放弃欧洲, 这种摆不定的行为让法德都对其心存疑虑。此外, 在经济上, 美日经济总量不是欧洲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可比的, 必须要联合欧洲整体才能与其抗衡。

三、法德关系对于中日关系的启示

中日有史以来关系可谓一波三折, 虽然1972 年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 但是两国关系并未实现真正的睦邻友好。历史问题、领土问题、台湾问题等都成为困扰中日关系的难题。近年来, 由于钓鱼岛争端, 中日关系更是前所未有的紧张。但是当今世界区域经济合作是大势所趋, 而在东亚无论是亚洲一体化还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其前提都是中日关系的缓和、友好。相比中日关系, 法德两国可谓世仇, 而在战争结束的二十年里却消除积怨, 握手言和, 共同成为欧洲一体化的发动机和领头羊, 其以下做法值得中日借鉴:

( 一) 确立合作的理念

欧盟的成功其重要原因就是将相互合作的理念根植于欧洲大陆。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之初, 欧洲大陆就选择了这样一种相互合作的理念, 这也成为欧洲一体化的核心动力。通过煤钢共同体建立共同的目标, 形成共同的市场, 通过共同的机构来管理, 通过经济合作实现政治一体化的跨越。

( 二) 发挥核心国家的轴心作用

法德和解是欧洲一体化的先决条件, 尽管在历史上法德摩擦不断, 但是法德无疑是欧洲一体化不断发展和前进的核心力量。欧洲一体化就是在不断的分歧与不断的妥协中前进的, 法德核心就是通过紧密协调来不断地化解分歧, 共同维护和推动欧洲一体化。

( 三) 选择合适的利益契合点

欧洲一体化必然是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不断磨合不断整合的过程, 在合作的过程中就需要在不同的阶段寻求不同的利益契合点。战后法德和解, 法国可以借助德国强大的经济实力, 德国通过和法国的合作可以摆脱在政治上的被动地位。煤钢共同体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对物资的控制, 经济共同体时期主要为了消除物流的障碍, 欧盟时期推动了司法内务和外交防务的合作。在长期的利益磨合中, 欧盟形成了一种新职能主义的理念, 从而形成全面的合作和相互的依赖。

( 四) 制度的建立与约束

欧盟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与政策工具的使用, 事实上, 欧盟的发展是一条法制化的道路, 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国际组织的性质。欧盟的法律体系广泛、深刻地作用于其成员国, 正是不断推进的欧盟法制化的框架使得欧盟在一体化的道路上更加有保障。

摘要:二战以后, 法德这对宿命冤家走向和解, 结束了中世纪以来征战与仇恨的历史, 法德和解对于整个欧洲的联合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法德和解是在欧洲衰落和冷战开始的背景下开始, 一方面根源于法德自身发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是文化包容与战争创伤修复的结果。虽然法德和解的过程充满摩擦与分歧, 但法德两国始终密切合作, 成为欧洲一体化强有力的保障。这给中日关系的改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即确立合作的理念、发挥核心国家的轴心作用、选择合适的利益契合点、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加以约束。

关键词:法德和解,欧洲一体化,中日关系,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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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及其启示范文第6篇

一、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纵观我国五千年封建文明, 思想政治教育硕果累累, 方法也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 进行理论教育灌输。统治者为给大众灌输儒家伦理道德思想, 大力普及《诗》《书》《春秋》《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 并自己也会编写一些喜闻乐见的读物, 使其在民间广为流传。

(二) 教化百姓, 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统治者实现“化民成俗”一方面是教育灌输的结果, 同时也是老百姓在生活实践中自发养成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多种多样, 如秦汉时期, 地方设“三老”专职教化。

(三) 树立理想榜样, 身教示范。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特别重视教育者要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教育者应该是完美的体现者, 要以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谦恭态度和博学多识来教育学生、感染学生, 学生树立好典范。

二、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伦理化在中国古代社会就已经渗透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中, 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此相适应, 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强调伦理道德, 各种政治制度、礼仪规范、社会习俗无不渗透着强烈的伦理道德要求。

(一) 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强制性。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 是和政治上的专制结合在一起的, 因此其方法必然带有强制性。自从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 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方法就只能以儒家为正统, 不允许其他的内容与方法与之相抗衡。

(二) 强调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孔孟等儒家先贤都高度赞扬那些虽不善言辞、却能遵循道德规范身体力行、亲身实践的君子, 而耻于那些言过其实、知行不一的小人。孔子主张“君子欲讷于言, 而敏于行”。

(三) 重视因材施教与循序渐进儒家思想主张。古代思想道德教育强调因材施教, 对象的性格、能力等不同特点, 有针对性地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儒家思想还认为, 思想道德教育要“循序渐进”, 这符合教育的认识规律, 有利于教育对象的接受。

三、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对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深远影响

我国古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方法历史久远、源远流长, 其中许多内容反映了人类某些共同的生活规则, 体现了人类的基本智慧和情感, 对于加强和改进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 引导当代人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目标。中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历来把树立远大志向当作塑造完美人格的前提。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 形成了以培养人们高尚的道德理想、道德情操、道德品质, 激励人们树立远大的志向和坚定不移的共产主义信念为目的的思想, 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 我们要高度重视自我教育, 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在儒家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中, 自我教育法居于核心地位, 针对如何实施自我教育, 也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它对我们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在于:达到了自我教育方法为中心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整合, 坚持“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教育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调动教育对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培养教育对象自己反省的勇气、自律的精神和能力。

(三) 要学会运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综合教育方法。古代思想政治教育十分注重运用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对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也要重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综合教育机制, 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者紧密协作的情况下, 才能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青年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立足于当代,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跟时代步伐, 审时度势、联系实际, 既要继承我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合理因素, 又要开创富有时代特征的新的方法, 只有这样, 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在新形势下焕发出新的光彩。

摘要: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起源于商代, 历史悠久, 源远流长, 内容丰富、特色鲜明, 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有着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古代思想政治教育,特点,方法,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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